《刀锋》读后感

时间:2022-04-20 08:57:2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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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刀锋》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刀锋》读后感

《刀锋》读后感1

  《刀锋》这本书,个人看完觉得塑造了三个人物:拉里,伊莎贝尔和苏菲。

  苏菲,因车祸丈夫去逝后,开始沦落。拉里试图从沦落中救出苏菲,而平时优雅迷人的伊利贝尔却把她推向死亡。作者并没用太多笔墨叙述这一段,却用对比手法刻画出人心的善恶。

  伊莎贝尔,在这个故事里伊莎贝尔代表着大多数身上有着凡俗生活中女人所蕴藏甚至显现的更多特质。她清楚自己的追求,但她并不真正的了解自己所爱的人“拉里”。

  拉里:代表着那一些思考自身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的少数人们。有时这些问题的无解会让很多人感到羞耻,甚至被深深的孤独感包围,就像在辽阔的生命荒原里,我们只是模仿别人的样子前行,却从来都不知道为什么前行,于是思索的无果让我们放弃了思索。是的,世俗是如此的强大,强大到让你误以为世俗的'就是一切真实的,当你被他人禁锢时,当你被世俗左右时,当你被时代打击时,你变得彷徨,你变得迷茫,你变得沮丧,你甚至搞不清楚是这时代错了还是你错了,可穿越时间的长河,那些先贤的思想给了我们方向,无论动荡还是安稳,我们都不应该忘记一件事,那就是保持对生命的思索和对自我的真实,拉里从他的角度来说做到了。

《刀锋》读后感2

  本书中,毛姆先生依然是以第三者的身份来讲述故事的,小说中的毛姆先生算不上故事的参与者,他只是一个作陪的客人,是故事的旁观者,是每个角色的倾诉对象,也许这就是第三者身份的好处,不需要为如何参与故事而烦恼,只需要点燃一根烟,静静地看着发生的一切,然后默默地思考。

  他观察着每个角色的外表和心理,并对他们进行剖析,读者跟随毛姆先生一起探寻每个角色的内心,仿佛在审视自己的内心,因为书中的每个角色又何尝不是我们身边每个真实存在的人呢,或多或少都有这些角色身上的影子,这些角色是毛姆先生从众生相中抽离出来的结合体,是你是我也是他,固然你才会觉得似曾相识。

  人这一生总有许多执念,艾略特执着于荣誉,执着于社交,伊莎贝尔因为执着于对拉里的.爱而耍心眼,格雷确实只是凡夫俗子,我们何尝不是呢?做个想要挣钱又能挣钱的凡夫俗子也没什么不好,多思的人有些辛苦,拉里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支撑他在巴黎闲晃两年,我等就算想要探寻所谓人生的意义,肚子就会提前抗议了,像格雷那样简简单单地过一生也挺好的。还有可怜的苏菲,人这一生究竟会遭遇什么,你预测不到,不管你做什么样的选择,真诚待人,认真生活,过好当下。

《刀锋》读后感3

  书中讲述了性格各异的中青年的人生故事,而作为主人公的拉里在不同时期或多或少的出现在他们的人生中。就像作者在本书结尾总结的那样,无论每个人追求的是什么,但都获得令自己满意的结局。

  我们要坚守自己,拉里不顾周围人的反对,甚至不惜放弃婚姻,一直寻找着内心的充盈。书中人物与拉里都有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也多半喜欢上了拉里亲善独立的.人格,但他们并没有过多的受拉里的影响而放弃自己的观点或追求,他们都是勇敢而幸福的人。

  我们更无法评判别人的价值观,汲汲于名利的艾略特、沉溺于被爱与享受的伊莎贝尔、在绝望中放纵自我的苏菲、站在黑暗却面朝光明的苏珊,还有不断追求精神满足与自我本真的拉里,纵然每个人的价值观念不尽相同,但他们都清晰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不受外界影响的去追逐。价值观并无高下之分,不能说追求物质就是俗不可耐,追求精神就是高雅超凡,能遵从本心就值得歌颂。正是有了这些形形色色各不相同的目标与追求才组成了我们的大千世界,我想这也是拉里重返尘世的理由所在。

《刀锋》读后感4

  小说通过纷繁复杂的人物——满怀野心一步步迈向社交上层名流界的艾略特;为了稳定富贵生活舍弃心中爱人的伊莎贝尔;最初出卖肉体勾引画家而生存的苏珊;放荡形骸嗜酒、吸毒最后客死他乡的索菲;以及放弃物质生活、心爱的人以”晃膀子”名义周游列国寻找答案,四十几岁散尽财富,但找到安身立命之道的拉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不同的道路,结局不一定完美,但看上去都幸福合理。

  作者最后说”觉得自己不多不少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作者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社交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苏珊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也就是说,经管历经种种波折,有的人物欲享乐至死,有的人放荡形骸至死,有的人追求知识至死。人们无一不是在过着自我信念里认为自己该过的生活,这也属于某种“成功”吧。

《刀锋》读后感5

  毛姆真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的每本书都让我拿起来就放不下,其实并不是故事有多特别,见解有多不凡,才那么吸引我,而是他讲故事的方式,他就那么平静地讲着一段段经历,在空间、时间中慢慢地自如地穿梭回合,时有意外惊哑,牵引着读者不停地思索,总想看看究竟。故事中人物的性格,无论是天才、不凡者,普通人,无不在他对人类的种种微妙情感的了解掌握中,在东方西方、不同国家、城市乡村的游历变动中充分地全方位地展露出来。尤其对我这样一个旅行爱好者,有着致命吸引力,仿佛跟着作者的'脚步也游历了很多地方,熟悉了解很多地方。时间空间跨度很大,却能结构清晰连贯,故事发展新奇,却不感觉突兀,作者的掌控力真得很强啊。

  刀锋是毛姆四部曲里最后一部,感觉也是他的巅峰之作,我幸运地也是最后读到。对于毛姆在本书中想要表达的他对人生感悟,我的理解是,现实生活有如一把把锋利的刀锋,使每个人过得都不容易,要想越过刀锋,最终获得平静幸福的生活,人们都需要不断地在每个经历中修炼品行,淡泊名利,节制欲望,才是正道。是吗,毛姆先生。

《刀锋》读后感6

  很值得一读。

  本书用对照的手法,写了两种人,入世者,出世者。

  入世者以老谈伯顿作为代表,一生都献给了名利场。垂死病中还要为了一纸请帖颠倒悲欢。作者一边反讽,一边同情。还尽力满足他最后的愿望,让他自以为志得意满的去见上帝。伊莎贝尔深得舅舅真传,品味,价值观,生活方式,一样浸泡在名利场中。浮华,无情,势利却圆融,优雅,修炼成精。作者以大慈悲的`情怀,同样给她求仁得仁的快乐生活。

  出世者以拉里为代表。换一句更像西方哲学的术语,叫做自我实现。他徒步丈量过欧洲的大片田野,最后在印度的瑜伽行者那里找到了灵魂的归处。但他不是弃绝世界的隐士,他是当求到了灵魂安宁之后,又回到原来的世界里,继续生活,越来越纯粹的生活下去。

  从自我实现这个意义来说,苏菲是失败的实现,苏珊是成功的实现。而苏菲更近于拉里,苏珊更近于伊莎贝尔。格雷不过是个从来没有自己的空皮囊。

  刀锋如果有主题,主题就是自我实现之路吧。

  或许拉里纯粹高尚,有自觉,能自省。而伊莎贝尔通透精明,自私,也自律。他们都是世间难得的人尖儿。

《刀锋》读后感7

  一把刀得锋刃很难越过,因此智者说得道之路是困难的。这本小说描述了很多人物:一生醉心于挤入上流社会的艾略特、追求奢华生活享受的伊莎贝尔、可怜的苏菲、探求人生意义而不断阅读旅行最终开悟的拉里……

  其实这篇小说相比于《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及其他人物塑造,基调及结尾都更加积极美好一些——除了主人公及作者,其他人物都有美好的一面,同时又有一些小恶的一面——也许这就是人性。

  其实,这本书的各个人物,即使在如今这个社会,仍然不过时,仍然能够找到一些对应。尤其是拉里一直追寻的.问题也困扰了当今很多的人——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所谓明了的答案,答案需要每个人经过一番苦苦寻找才可能最终领悟——而且每个人领悟的结果可能也有所差异。

  其实,我觉得文中已经给了作者针对这个问题的认知:上帝可能根本不存在,轮回可能存在(既相信又不相信),得道之人具体在哪里做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对世界热情、无私、平和、宁静、节制。

  其实我觉得:人找到自己真正想做的(值得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刀锋》读后感8

  相比较与《月亮与六便士》我个人更能接受拉里这种温和不过于另类极致的态度,斯特里兰德克对理想是癫狂的极致的追求,仿若受到神明的召唤,仿若无边的欲求亟待满足,而他确实只为填补自己的内心而非其他,所以最后选择销毁自己的画作,那些如性欲得到释放般为淋漓尽致发泄的挥毫之作。拉里是温和的,就像他一直为毛姆先生所赞美的迷人笑容一样,让人舒服的,不掺有任何嫉世感的,慈悲的怜悯的。自最初的迷惘,至找到想要追寻并深入其中探究最终从容处之,忠于自我并坚贞不疑,他像是与自己的内心与这个世界和解了,温柔的和解了,而最终选择隐于纽约这座城市,他想一棵树般深刻简单。他更像一个普罗大众,只是精神和灵魂比我等平庸之辈纯洁高尚,有自己的心之所向。我们也不必站在一个我们不能抵达的`高度去嘲讽艾略特伊莎贝尔的庸俗与愚昧,谁不是庸俗的?各自有各自的追求,我们不能否认别人的人生也不必鄙夷。像毛姆先生所秉持的冷眼处之而不过分评判的态度,你是你我是我他是他,很好。我们都是经过千难万险不懈的追求才满足了自己的欲望。

《刀锋》读后感9

  蔡康永在《奇葩说》上曾说过,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总是在两极之间摇摆。比如理性和感性之间。我曾有段时间特别迷恋灵修,但之后数年又将身心灵那一套全部束之高阁,而坚定地走向科学理性的另一极。

  我已经好久没读小说了,毕竟那只是虚构的文学作品,与实实在在的科学不沾边。这次完全受貌美封皮的诱惑拿起毛姆的《刀锋》,却让我意外发现科学之外有更为广阔的世界。

  《刀锋》主人公拉里是美国人,因为在战争中亲历伙伴的死亡,战后踏上游历世界、苦寻终极问题答案的旅程。

  第一站他去到巴黎。“我看了很多书,一天看八到十小时……你是不知道看《奥德赛》的原著多带劲。那种感觉就好比踮起脚尖,伸出手就能摸到天上的星辰……我一两个月前还读了斯宾诺莎的作品,尽管我看得不是特别明白,但那样的作品真叫人兴奋。就像你从乘坐的'飞机上走下后,来到一片被群山峻岭环抱的大高原上。四周万籁俱寂,纯净的空气如同美酒佳酿一样令人心醉神迷,你感觉像是拥有一笔巨大的财富……我想弄明白世上有没有上帝,想弄明白世上为什么会有罪恶。我想知道我的灵魂会不会不朽,是不是我死之后一切也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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