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读书感悟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不一样的人,经历不同的事,有不同的感悟,这个时候,可以写篇感悟的文章将其记录下来。那么,感悟文章到底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六年级读书感悟,欢迎大家分享。
六年级读书感悟1
英国著名作家笛福的作品《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是一部值得我们去细细体会的书。
故事主要讲了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航海中遇上风暴,所有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幸存下来,他被海浪推到了一个荒岛上,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到处是礁石杂草,鲁滨孙靠自己的.毅力在荒岛上独自生活了27年,27年后终于被一艘轮船接回来英国。
我读完后深有感触,鲁滨孙自己一个人,没有任何工具,凭靠自己的大脑和双手独立在荒岛上度过了27年,这足以展现了他的独立生活能力,然而,鲁滨孙还孤身一人打败了野人,在生病时,没有自暴自弃,从而每天祈祷上帝,这也足以让我们看到了坚强。
作为一名学生,坚强、独立也是我们应该学会的,在以后成长的道路上,我们要面对的还有很多,现在遇到的挫折,在以后看来根本不算什么。可是,现在我们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是父母,而不是靠自己,这是对我们自己的不信任,一受到委屈就掉眼泪,而不选择坚强。
我们在父母的眼里,永远是长不大的孩子,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每天当财神一样供着。但是,父母总是有一天会离开我们的,我们也要学会成长,到时,我们不得不学会坚强,不得不学会独立。
成长就是逼着自己坚强,坚强就是在本该懦弱的时候漏出笑容。
让我们做一个坚强独立的孩子吧!
六年级读书感悟2
书,像一把扫帚,扫去我心灵上的灰尘;
书,似一味良药,治好我内心的伤痛;
书,如一位伙伴,使我那已关闭的心灵之门重新敞开。
……
小时候,体弱多病的我是医院的“常客”,有次,我病得很重,要住院一个多月,那时候爸爸妈妈忙,很少有时间来看我,也很少有同学来陪我,不知多少个日夜我都是在哭泣,愤怒无奈中度过的.,我甚至认为我是个被人遗忘的小孩,偶然,我认识了一个“伙伴”——书,从那以后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书中,我知道了许多,那一排排汉字,有的是对生活向往,有的是对生活的社会的憎恨,有的是对世间人情冷暖的感慨……睡前起后,依靠在床头,细细地品味一篇文章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呀!然而读书有苦也有乐,有酸也有甜,这读书的滋味令人一言难尽哪!
那是一个傍晚,我正在津津有味地“品尝”一篇美文,这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妈妈,妈妈催我快洗澡,我呢,仍两耳不闻妈妈喊,一心只读圣贤书,一遍,两遍,三遍,妈妈终于忍不住了,勃然大怒,上楼找我算帐。我很识相地钻进房间里,关上房门,在门上贴上“闲人莫入”,妈妈一见,“扑哧”一声笑了,刚才的不快,烟消云散。还有一次,妈妈上厕所,拉开抽屉准备拿纸,谁知里面全是书,妈妈连忙下令让我把这些书搬家。书,为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不过书也为我带来了“苦”。
上五年级时,我一天到晚沉迷在书里,上课也偷着看,成绩急速下滑,老师和家长的谆谆教诲都被我拒之耳外,终于,一次考试,使我清醒了,不再一味沉迷在书里,只是适当地看着。
俗话说得好“工资再少,也要买书;住处再小,也要放书;交情再浅,也要送书!”“看一本好书,就等于在和许多高尚的人讲话。”书中那一段段文字如一股清泉,流入我的心田,滋润我的心田,升华我的灵魂!
六年级读书感悟3
课文讲述了在战争中幸存下來的一头大象——嘎羧。它自知生命大限以至,便重披象鞍,江滩缅怀往事,凭吊战场。最后,它來埋葬自己战友们的“百象冢”旁挖了一茖坑,庄重地把自己掩埋的故事。
這是一头“怀旧”的战象。嘎羧原本是得去祖祖辈辈留下的象冢长眠的,但它没侑.我想它一定是无法割舍战争时光,无法忘记战友们。它告诉我们历史不能重演,而历史也不能忘记。
這是一头“纯洁”的战象。嘎羧的心里,不是对功名的渴望,不是对自己战绩的骄傲自豪,而是并肩作战的.战友,是慈爱的波农丁,是善良的乡亲们,是它久久渴望的和平与安宁.的确,没侑什么可以做永恒,但是,我们必须要守护自己最珍惜的,只侑這样,我们才能拥侑心灵的净土.嘎羧比我们更早懂得這一点,因此,它二十六年來一直怀侑纯洁的心.在它那为所侑人动容的壮举面前,我们都是那么渺小.
這也是一头 “忠诚”的战象。“忠诚”是因为它临死时重披象鞍,它希望自己是最后一头战象,希望這茖世界永远和平。当我读课文中的這句话,“二十六茖春秋过去,象鞍已经破旧了,仍显出凝重华贵,嘎羧披尙象鞍,平添了一股英武豪迈的气概。”从中我读懂了象鞍尙记载着凝重的历史,记载着嘎羧的忠诚,垂暮的英雄,博大的胸怀仍在!
读了這篇课文,令人回味无穷,促人深省,动物尚且侑如此的高尚情怀,我们人类是否应该侑更深的感悟呢?
六年级读书感悟4
这些日子,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这本书的原著是英国的路易斯.史蒂文森,后经李仁惠改写.这本书讲了一个发生在海上的寻宝故事.下面,就让我给你讲一讲这个故事吧!
书中有一个名叫吉姆的少年,偶尔从老海盗比尔那里得到一份十分神秘的藏宝图.吉姆把这个秘密告诉了李甫西医生.后来乡绅屈利劳尼买下了一艘帆船“伊斯班袅拉号”,带上吉姆、李甫西医生和一些水手们一起出海寻宝.在航海的途中,船上竟然混入了假扮成水手的海盗,他们在海盗西尔弗的策划和指挥下,妄图独吞这笔财富.不过,他们的阴谋被机智、勇敢的吉姆知道了,他急忙告诉了李甫西医生等人.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在金银岛上展开了.吉姆在岛上意外认识了本.葛恩,又从海盗手上抢走了大船“伊斯班袅拉号”,杀死了汉兹.李甫西医生把宝藏图交给了西尔弗,其实,本.葛恩被逐放在荒岛上后,三年中,长期孤身流浪,无事常四处闲逛,有一天,他走到黑岩附近,无意间发现了那具尸骨,又发现了这批宝藏.于是,在“伊斯班袅拉号”抵达前两个月,终于把所有宝藏全部安全运到洞中.最终,吉姆他们满载而归,正义终于战胜邪恶!
在这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主人公吉姆了,他机智、勇敢,偷听了海盗的谈话,夺回了“伊斯班袅拉号”,发现了本.葛恩……要不是吉姆,结局就一定会改变.而且,吉姆很崇尚正义,不怕威胁,没有参加海盗帮,即使海盗帮比他们强大.在这次寻宝历险中,吉姆也一步一步的成长起来.
同学们,让我们都读读这本情节曲折离奇的寻宝故事书吧,你也会从中获得无穷的“宝藏”哟!
六年级读书感悟5
暑假里我看了《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感受很深。文章主要讲了一九四三年,在与日本人的战场上存活下来的只有一头战象 ,它叫嘎羧。因为嘎羧是打仗的功臣,寨子里的人们很爱戴它。26年过去了,嘎羧老了。它让照顾它的波农丁,系上它打仗时佩戴的象鞍。有一个这样的传说,每头象在预感到自己的死期之后,无论路途多么遥远,都要死在祖先留给它的象冢里。因为波农丁早就知道有这个传说,就拉上作者跟着嘎羧去象冢捡象牙。不料嘎羧却去了当年与日本搏击的战场上,用象牙挖土,死在了自己的战友旁边。
嗄羧挖了一夜最后终于死在了自己的战友身边,它那惊人的'毅力真值得我们学习啊!他受人爱戴可在死之前还是要去和自己的战友在一起,不独自去自己家的象冢。作者和波农丁最后也没有发财,当他们看到嗄羧没有去自己家的象冢时十分惊讶,还有些不高兴他们看着百象冢里的那些象牙那些都是曾经替人们上战场的战象的牙呀!如果拿去卖钱会遭报应的。他们把嗄羧挖的坑填平回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到了寨子里。
象,它们的友情有这般力量;象,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它们的情比人的情更真切,更长久。
六年级读书感悟6
常言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读书感悟。其中道出一个深刻道理:文章源于积累。只有语言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才可能文思如涌,笔下生花。否则,纵有思绪万千,笔下也难有只语片言。
我喜欢读书。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拿着书给我讲故事,让我对书充满了好奇。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从连环画看到《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世界名著,从幼儿园的教科书学到小学五年级的教科书,从儿童图书馆的书海里畅游到常州市图书馆的书海里,我愈来愈喜欢读书了。因为,我深深地感悟到书能使人增长知识、受益终生,能让人汲取智慧、陶冶性情,还能领你去寻觅古人、广交良友,更能让你心旷神怡。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读后感《读书感悟》。当你枯燥烦闷时,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我就是从书中认识了聪明的诸葛亮、顽强的海伦……了解了四大发明,八大行星……
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假如世界上有一天像恐龙灭绝一样,书被灭绝了,不知人类会变成怎么样?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真的能帮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我爱读书!
六年级读书感悟7
《最后一头战象》讲述的是:一九六九年的春天,沈石溪到西双版纳的一个寨子插队时,见到了曾经与日寇作战的最后一头战象——已经五十多岁的大象嘎羧。沈石溪与它成了好朋友。两年后的一个早晨,嘎羧突然非常精神起来,它向养象人波农丁要回一直废弃的象鞍,让沈石溪和波农丁帮它装上。在和寨子告别后,嘎羧独自上路去迎接死亡。沈石溪和波农丁悄悄地跟在后面,嘎羧没有到祖先留下的象冢,而是去了几十年前作战的`地方——那里埋了八十多头当年在抗战中死去的战象。嘎羧挖了一夜的坑。黎明时,它静静地躺在坑中,和它的战友们永远地聚在一起。
“它没有到祖宗留下的象冢,它和曾经并肩战斗的同伴们躺在了一起。”这句话太感人了!象竟有如此灵感,它都知道忠诚和责任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我们虽然不能到它心里看个明白,但我们能体会到,它那种跟同伴永恒的友谊。此时,痛苦、怜悯、敬佩、感动等种种复杂而凌乱的心情交织在一起,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那头象的一幕幕真情在我脑海中不停地回荡着……
六年级读书感悟8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
高尔基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
的喜爱和敬重。
我和书沉思,不仅思绪万千。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
六年级读书感悟9
近一段时间,我看了一直深受全世界人们喜爱的《金银岛》。《金银岛》故事情节精彩动人,一看就会令人身临其境,久久徜徉在书在海洋中。
书中讲的是一位勇敢无比的少年吉姆。霍金斯、正义的大夫、和蔼可亲的乡绅、正直的船长,同一帮吃苦耐劳但心怀鬼胎,另有阴谋的水手一起去一个名叫金银岛的岛上寻找财宝。而在岛上,那帮水手推出一个虽然短了一条腿,但身材矫健、动作像运动员一样敏捷的水手当首领,想把正义的一方统统杀掉并得到财宝胜利返行。而他们的行动没有得逞,吉姆。霍金斯凭借自己的勇敢、机智打败了水手夺回了财宝,满载而归。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应该像吉姆一样勇敢。我经常为一些小事吓得直打哆嗦,跟他比起来就像一只胆小怕事的老鼠。吉姆。霍金斯不仅在危急关头救了自己的命,还救了大伙的命,这一点令我在心中暗暗佩服他。除此之外,吉姆。霍金斯遇到困难从不慌张,所以做的全部事都完美无缺。我在日常生活中也一样,不能为一点小小的困难想不出办法而急燥,应该沉着冷静地去面对一切,因为急燥不仅想不出办法,还会把事情变得更加糟。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团结。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而团体的力量是无穷的。人心齐,泰山移。只要人们的心连心,都朝着一个目标团结一致地努力,再巨大的梦想也会成为现实!读了这本魅力无穷的书,我深深地感觉到许多我不足的地方,以后我会竭尽全力弥补我的不足,做一个意志坚强的铁汉子!
六年级读书感悟10
在寒假中,我读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一篇名著《鲁滨孙漂流记》。 里面的主人公鲁滨孙离家35年,其中有27年是在没人的荒岛度过的,她非常独立也很坚强。在荒岛上他收养一人为仆,并起名为“星期五”,在鲁滨孙的教导下,他慢慢学会了说话,和鲁滨孙一起生活,最后因为来了一艘美国船,船上发生了叛变,星期五和鲁滨孙一起救了船长,最后船长答应把他们带回陆地,经过经过半个月的漂泊经过半个月终于回到陆地的事情。
读完这本名著,我觉得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独立并坚强的人,他离家35年,27年在荒岛上,他并没有向困难低头,而是勇敢的闯了过去,荒岛上荒无人烟,他自力更生,在那里生活了27年,这是多么的`坚强与独立呀!他的事迹深深的打动了我。
是啊!在我们的生活中,许多小孩子依赖父母,娇生惯养,养成了公主脾气,并没有学会独立与坚强。
所以呢,我认为我们应该像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一样,学会坚强与独立。遇到困难时要坚强面对,不要当缩头乌龟,坚强与独立会伴随着我们成长,不断帮助我们。遇到危险时,我们要学会坚强。
六年级读书感悟11
也许这个世界有太多血与泪,但只要你一战到底,即使输了你也是豪杰中的佼佼者,因为你把一生的热血交给了战场。一题记
当日本鬼子来临时傣族最高领主用一支战象队打败他们。血染红了一汪湖水,都英勇战象流下热血。当人们埋起战象之尸时,发现还有一头活着!它是八十头中唯一幸存的。倍受居民们的爱护!慢慢地这头战象也老去了。有天它走到了当年埋战象的'地方,它用热血长鸣,将自己埋下……
我觉得,战象们都是豪杰!拼尽最后的热血,把盛年留给战场,把最后一刻留给战友。尽管难,已经战胜;再多苦,还要承受。由此,我不禁想到自己,那天的沙坑跳,我刚跳完脚背上、鞋里,都是沙子。又要参加400米的比赛。此时我的鞋里浸在难闻的汗水和沙子里,跑时又滑又搁脚,真是讨厌极了!我刚跑就慢了半拍,可是还有希望,再跑吧!哎,偏偏这时候滑了下,我摔了下来。只有2号道的同学看到了,她可怜地看我一眼,就头也不回地冲出去了。唉,只剩10米,胜负己定,我停下甘愿出局,即使好似能第三。
为什么不跑?失败也是豪杰!我用今天骂昨天的我。
六年级读书感悟12
二十六年一晃即逝,当年英姿飒爽、威风凛凛的嘎羧五十多岁了,它已到垂暮之年。有一天,它重新披挂上象鞍,准备走出这个生活了二十六个春秋的寨子。
嘎羧要走的消息长了翅膀似的传遍了全寨。寨子里的村民们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放下手中的活计,用竹筐装上嘎羧最爱吃的香蕉、甘蔗和糯米粑粑,还细心地装上甘甜的泉水,奔向寨子口。村长不知从哪儿弄来四块黑布,分别系在嘎羧的四条腿上。嘎羧的眼中泪光闪闪,长鼻子在村民们的手上久久地摩挲……它的心中满是对村民们的不舍之情。嘎羧回想起它在寨子里与村民们共同经历过的.那些美好时光,那美好的生活已经离它远去。它——嘎羧,现在就要离开这个美丽又可爱的世界!这个世界给它留下了那么多不可磨灭的印象,此刻将随它一同前往另一个世界,开始另一段旅程。想到这儿,嘎羧不禁又潸然泪下。可是,它并不后悔。因为,它活过,快乐过,悲伤过,也曾辉煌过!一头象,一头战象能这样庄严地归去,对于它来说已经很满足了。
嘎羧绕着寨子走了三圈。这每一步,每一个脚印都饱含着嘎羧对村民们,对这个村寨,对这个世界深深的留恋……嘎羧抬起头,朝着夕阳发出一阵震耳欲聋、悲壮的吼叫,迈着缓慢的步履,在一片唏嘘声中,它的身影渐渐地消失在路的尽头……
六年级读书感悟13
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吉姆·霍金斯的少年发现了一张藏宝图后,随众人远涉重洋、冒险寻宝的探险故事.书中人物形象丰满,机智勇敢的吉姆·霍金斯;两面三刀的西尔弗;冷静从容的李沃西大夫……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说情节曲折,充满冒险情趣,让青少年有意想不到的深刻体验.
在“老海盗”这部分讲了吉姆·霍金斯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他的父亲和母亲经营了一家名为“本葆将军”的旅馆.
一天,“本葆将军”旅馆来了一位脸上带着刀疤、身材高大结实的客人.这位客人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看起来凶巴巴的,净是讲一些关于绞刑、海盗、跳走板和海上风暴等可怕的故事……
在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巧妙的安排下,浩瀚的'大海、荒凉的孤岛给读者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引领读者进入了一个笼罩着幻想纱幕的境域.一个接一个似明实暗、似松实紧的悬念创造出一环紧扣一环的迭起高潮.充满着孩童情趣的生动对话、风浪迭起的气氛渲染使小说从努至终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而同时又洋溢着一股朝气与热情.
《金银岛》中的吉姆·霍金斯:机智勇敢、聪明伶俐、不畏困难……我要向吉姆·霍金斯学习,学习他的机智勇敢、聪明伶俐、不畏困难等等.
六年级读书感悟14
今天,我读了法布尔所写的一部名著——《昆虫日记》。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用毕生的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完成了《昆虫日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也因此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日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近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就是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日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 然而,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总是这多一个小括号,那落一个小数点什么的。同法布尔相比,我感到羞愧不已。
读过《昆虫日记》和法布尔的生平,我感受很深,《昆虫日记》
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六年级读书感悟15
寒假期间,我读了两部名著—《汤姆·索亚历险记》、《鲁滨孙漂流记》。读了这两本书,我感受颇深。
《鲁滨孙漂流记》主要讲了:以前有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爱冒险,一次瞒着父母,随朋友去航海,几经周折,他被冲到一座荒岛上,船上只有他还活着,他便利用船上的东西,凭借他的能力和智慧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左右。其中救得一个野人,取名“星期五”,星期五成了鲁滨孙的得了;得力助手。最后求得船长,船长载他回到英国。 我每次读完一部分,心中都会细细品味、回顾。在荒岛上生活28年,谁能办到?我办不到,你办不到,鲁滨孙能办到!
为什么鲁滨孙能在荒岛上生活28年年之久? 是因为他在船上得到的东西?是因为荒岛上的`环境?这只是一部分!更多的是他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他的有条不絮······
他在荒岛上生活,他用自己的能力做蔽护所,自己做罐子。在那里最大的难题是食物,他先自己猎杀食物吃,之后便自己播种,收获粮食做面包,还自己养羊,挤羊奶、做奶酪,解决了自己的食物问题。他刚到岛上,便开始计划:做“年历”,看有什么,记日记;建房子,一切都是有条不絮。
在岛上只有一人,会很寂寞,他在船上找到了猫狗,养了只鹦鹉,使他有了一丝安慰,来度过接下来的荒岛生活······
总而言之,让他活下来的就是坚强、独立生活能力。我们在生活
中也要像他那样,要学会独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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