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奇案》读书感悟

时间:2024-02-20 13:20:59 读书心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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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奇案》读书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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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对人或者事物有新的思考,这个时候,文字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记忆这些感悟。不过,很多人都不知道要怎么写感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洞穴奇案》读书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洞穴奇案》读书感悟

  为了督促学生养成好的读书习惯,我院展开了为期两周的晨读活动。在此次晨读活动中,我们共同诵读研究了十本名著,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和深思。在其中,有三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促使我对法学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和理解,第一本书是《洞穴奇案》,作为一个假想的极端个别案例,我们看见的是其中渗透的法哲学思想。读此书之前,我一直认为法律象征着至高无上的权威,是不容亵渎和侵犯的。法律本身是一个客观复杂的体系,而法律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使得法官们并不是机械地使用法律条文,运用法律推理本身的弹性做出判决。正是这样,对于这个案例,在道德和法律的下,不同的大法官运用不同的论述角度给出不同的判决,引起法哲学讨论。一本书,一个案件,两个选择,两个世纪,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论述,永恒的追问。哲学思考的加入是问题变得简单而复杂,刨根于本质问题又延伸出深层思想,我想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之处。即使一个非法学专业的人,读了这本书也会有所启发,法学学者对于伦理法律困境的追问和探索,在任何一个领域,这种精神都是崇高的。人们总是不断面对困难,总是不断发问,总是不断想要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法,正因为如此,人们的执著探索拓宽了我们认知的边界。

  第二本书是《罪与罚》,我们看到的是从一个杀人犯的视角,详细的记录了他从作案前,作案中到作案后的一系列心理活动过程。随着情节的发展,你会为这个罪人捏一把汗,为他的痛苦而痛苦,甚至到最后为他找到救赎而释然。书中写道:始终往好的方面想,而不是做坏的打算,虽然她们预感到坏的一面,但是事先无论如何对自己不说真话,片面的想法常常弄得他们苦恼不堪;他们拒不接受真理,等他们所装扮的人愚弄了他们,这才恍然大悟。

  最为深刻的还是《西窗法雨》这本书,它给人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既没有像《社会契约论》这般枯燥无味,也没有像《最好的辩护》那般笔触直白。他好似一只灵动自如的毛笔,描绘天地山水间,勾画了了,几笔几触,恰到好处,一目了然。作者刘星教授运用一个个常年所积累的法学故事,辅以幽默而又不失风趣的语言,将他对西方法学的看法观点,—一勾勒出来。这其中所映射出的中国法治问题,则皆在于勾勒的天地山水之中的,一笔一墨了。

  本书以各种各样的小故事,诉说着西方法律的种种,指引着读者去思考中国法治的现状。给其中有一篇谈到某时段美国纽约市长宣布承认男女同性恋之间的长期承诺和爱护关系这一事件引申开来,讲到了西方人的眼中,少数人的权利只要在所作所为不影响他人的自由的情况下,同样是一种应予承认的权利。有不少的人认为,同性恋完全是一种心理上的一种变态反应。由于大多数人的偏见,世界上每年有百分之五的同性恋者因为被歧视患上抑郁症,有百分之二的同性恋被歧视患上抑郁症后自杀身亡。作者通过同性恋者的这个例子,是为了引出西方的法律文化中,少数人的权利不可忽视。但我看到这篇之后的感触,是认为我们应该换位思考,以尊重对待与我们有不同的人。我们应该以一种换位思考的方式,以尊重的心态去对待所有的不同,而且换过来说,以这样的方式或许在无形之中会拯救许多与你一样生活在这浩瀚中的人,你平和地给予一份尊重,换来的可能是点亮他们对自己人生希望的火焰。我想,西方法律文化界这种尊重少数人权利的思想,也或多或少有从换位思考的理念这一角度切入,毕竟,法律不仅要关心大多数人,而且要尊重少数人,因为法律是与所有人相关的。

  它同样讲了一个关于男女平等的内容,其认为其实并没有所谓的男性的形象就一定是勇猛、刚毅、理性,女性的形象就一定是软弱、依赖、感性,大谈男女性的本质如何,本身就是男权主义形而上学的偏见,有些女性自认为女性本质如此,也完全是男权意识形态占统治地位造成的。其实,每一个男性或是女性,都可以是,千姿百态、千差万别的。我想,西方法律文化界这种尊重少数人权利的思想,也或多或少有从换位思考的理念这一角度切入,毕竟,法律不仅要关心大多数人,而且要尊重少数人,因为法律是与所有人相关的。

  毋庸置疑地说,价值判断本身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苏格拉底在许多人都认为该法律不合理,不值得遵守的情况下,仍然为了法律的威严和社会的安定,没有越狱,坦然面对法律的审判。这一行为在有些人看来是迂腐,在有些人看来是伟大,但无论看法如何,我们需要的是反省。法律本身就存在缺陷,而且是固有的、无法消除的。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选择法治,不是因为人治不可靠,法治可靠,而是因为觉得法治比人治要更加可靠些,毕竟人的自觉自律是不恒定的。人治是需要的,灵活的人治可以缓解过于条条框框的法治所造成的一些棘手的局面。但是,无论人治或是法治,都应该存在界限。这个界限的划定是全人类发展所要不断摸索的问题。

  于是乎,在此次晨读活动里,我更加坚定了要多读书、读好书这一习惯,通过读书拓宽视野,在法律学习过程里努力做到辩是非、守原则,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同时,晨读活动极大的提高了学习自律性,提升了学习素养,收获良多,与君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