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证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保证书的重要性,有效的保证书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保证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保证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保证书1
住宅工程移交手续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建设开发单位: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保修单位:
设计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形式:
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 按设计文件规定 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使用寿命年限
3、厨房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水 1年池、水箱漏水;
4、有地漏排水的`地面及阳台倒坡积水; 1年
5、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6、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及面 1年砖松动;
7、门窗翘袭、五金件损坏; 1年
8、管道堵塞; 2个月
9、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问题; 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10、卫生洁具损坏; 1年
11、灯具、电器开关问题; 6个月
12、房屋白蚁预防。 15年不受伤害
说 明 事 项
1、在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请拨打开发单位报修电话:
3、若确认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构、水电等设施因地震、洪水、台风、寒潮、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开发单位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4、本单位承诺向房屋购买人发放标准版《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当发放给购买人的《保证书》与本《保证书》有不一致时,以本《保证书》为准。
5、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计算。
开发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施工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工程保证书2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X年;
⒊、装修工程为X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X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X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X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XXXX。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工程保证书3
一、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竣工验收结果,本公司对我们施工的工程在房屋的结构质量按设计使用年限保证使用。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及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一般质量事故xx天内、重大事故xx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由本公司原项目负责人以及客户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可以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
四、在保修期内,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因业主装修时拆除、剔凿墙体及柱、梁、楼板等上面挖洞、开门、开窗、
超设计荷载使用,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的;窗框周边遭到损坏而出现质量事故的;
2、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而引起的渗漏;
3、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凿洞,造成墙体破坏而引起的'建筑物体损坏:
4、因擅自改动管道及散热器等采暖设施;对供热管路范围内进行地、墙面材料镶铺,而导致渗漏损坏的地、墙面材料;
5、未按《说明书》标明的强、弱电额定负荷使用,擅自改动电器线路致使线路损环或超负荷运行而发生的短路、断路及由此造成的电器设施损害;
6、擅自改动或不合理使用给、排水管道及设施,导致渗漏堵塞等情况;
五、为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客户服务机构,以便监督实施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施工单位签字xx;(盖章)接受人签字xx;(盖章)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工程保证书4
一、工程概况:
尚城沂龙湾09地块3栋工程位于临沂市南坊新区通达路南段西侧,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本工程主体结构体系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为6285㎡,建筑檐高3 。900m,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地下防水等级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防。本工程建筑采用外墙外保温体系。屋面保温采用膨胀珍珠岩及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外墙保温采用e体系外墙保温;外窗采用铝合金平开窗。本工程由广东建筑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和广州伯盛建筑事务所设计,由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勘察,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xxx有限公司承建施工。
二、工程质量情况:
本工程由甲、乙双方进行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六)其他项目;
四、房屋建筑工程保修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用户在保修期内正常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质量问题,请及时到xxx有限公司联系维修三日之内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签字满意为止。
六、下列情况不属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保修范围:
(一)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质量缺陷。
(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七、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及住户未经设计许可,不得在装饰中擅自改变结构,否则责任自负,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八、商品房预售后,预购单位在不影响房屋正常施工的情况下,可以对在建工程监督检查。
九、凡商品住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住户对开发单位的答复和处理有争议时,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问题,可向实施监督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鉴定;有关住配套的质量问题,可向当地房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裁决,若仍有异议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作为工程交验的必备资料,同时也是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工程保证书5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内容进行保修。
2 该工程在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及许昌安全管理局监督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3 保证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材料用证制度,严格建筑材料采购、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手续,确保使用建筑材料的合格率达100%。
4 该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部(xxxx)xxx号规定,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方验收、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合格工程。
5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用户在使用时,向用户提出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已备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了解应注意事项和发现问题及时向我方反馈。
6我公司承建的建筑产品,在保修期内和出现因施工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质量方面的一切问题(除人为的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我公司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处理,且在工程交付使用期后进行工程回访工作,以观察询问工程在使用期间的情况。
7用户使用过程中如有需施工解签的技术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可直接反馈到我公司或打电话进行咨询,我方接通之后3日内给予答复,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达到用户满意。 8切实搞好建筑产品的质量,实行建筑产品交付使用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xxxx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分公司项目经理:xxxxxxx-xx-xx
工程保证书6
鉴于____(投标人名称)已于__(日期)提交了建设____(合同名称)的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
根据本文件,兹宣布,我行____(以下称银行)向业主立约担保支付__的保证金。本保证书对银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盖章:_____
19__年__月__日
本保证义务的条件是:
(a)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b)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接到业主所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1)未能或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或(2)未能或拒绝接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供法的保证金。
我行保证在收到业主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对业主支付上述款额,无须业主出具任何证明,只需在其书面要求中说明条件是在此要求业主将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两种,并具体说明情况。本保证书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或在该日期前已延长的投标书有效期后30天(会第30天)内有效。延长投标书有效期无须通知银行,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银行。
日期_____银行名称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盖章:______
证人所在单位及地址:______________
工程保证书7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本市准用、备案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的监督管理,强化建材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杜绝建材生产、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行为,决定对建材质量保证书(即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以下统称为质保书)及施工现场建材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现对实行准用、备案、生产许可或按规定要求复验的建材有关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建材品种,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以下简称综合台帐,格式见附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以下简称监督台帐,格式见附表)。
二、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标准、购置合同规定等要求对进场建材按批验收,符合要求的建材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监理单位应 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验收。验收要求如下:
1、 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征进行验收;
2、 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准用证防伪复印件、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书、送货单等质量证明资料逐件进行审核;
3、 对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三、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建材进行复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见证取样,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后应及时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在相应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建材所使用的部位应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作相应的记录。建材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理情况须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的备注栏中记录备查。
四、施工现场存贮堆放的建材应标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并注明建材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并按建材性能要求进行存贮和保管。
五、监理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所需的建材质量和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围,并对建材的使用方案进行审验核准,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材质量和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加强动态监督。监理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盖章),同意其使用,并在监督台帐中作好相应的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有使用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建材行为的,监理单位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制止这一行为。如施工单位不按此执行,监理单位应向市、区建材质量监督机构反映。
六、建材生产单位在提供建材时,应出具与建材质量相一致的质保书,对出厂(场)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质保书必须连号、按顺序使用。质保书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提供给用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质检部门检验专用章。
七、建设工程材料质保书必须明示以下内容,并由检验人员、签发人签字。
1、质保书编号。
2、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用户单位名称。
3、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必须与准用证或备案证明产品名称一致)、执行标准及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必须与企业在本市建材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产品标准一致)。
4、商标、规格、等级、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
5、质量指标(详见附表)。产品出厂(场)检验指标必须包含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实测值等内容。
6、准用证编号或备案证明编号。防伪复印件编号(补填)。
八、建材销售单位应向买受人提供质保书的原件,对其销售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所提供的建材应与所出具的质保书一致。若为复印件则应注明购买时间、供应数量、买受人名称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销售单位应对复印情况进行登记。
九、为保证现场建材抽样的真实性,水泥制品生产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商品砂浆生产单位采购的建材进场时,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由采、供双方共同取样后及时封存,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存样的封条应注明样品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双方经办人签名或盖章。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损。
十、对于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责任单位,将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予以处理。
工程保证书8
致: xxxxxx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本班组全面响应 京城国际住宅小区二期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图集及地方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我班组保证按期保质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我班组愿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工程质量:保证达到施工规范验收 合格 等级;若竣工验收未达到 合格 等级,自愿扣除该工程结算价的 2 %作为违约金。
2、工期:保证20xx年xx月xx日完成结构封顶。因我方原因拖延工期自愿接受合同总造价的` 1‰ /天的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5%。严格按照贵单位制定的节点工期进行施工,由于我方原因导致总工期延误超过15个日历天的(雨雪天及不可抗力条件下不能施工时工期顺延),贵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重新更换施工单位。
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文明施工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20xx要求标准,每次进行的安全检查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以上,及时配合并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安全文明施工指令。
4、每栋楼安排一位班组长进行质量和安全检查,保证质量验收一次通过,若未能通过验收,罚款1000元,两次不能通过时我班组自动放弃在本项目部施工任务,已完成工作量按照合同价进行结算。
保证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工程保证书9
为切实推进工程项目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强化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职业操守,规范从业行为,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企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领先发展做出贡献,本人郑重保证: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党纪政纪,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克己奉公,廉洁从业,忠于职守,竭诚履职,服务企业,忠诚企业。
2、严格执行“三项招标”规定。不在项目选用劳务队伍和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时违规操作或擅自简化操作程序;不利用职务之便,使用亲属包工队、利益包工队,从中谋取私利,或在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决策和操作过程中,搞暗箱交易,损公肥私。
3、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不利用职务之便影响或直接操作为亲属包工队或利益包工队指定分包项目、确定分包单价、变更费用标准、干预资金拨付,从中获取不当利益或造成项目效益流失。
4、严格执行项目各项规章制度。不在工程验工计价、工程量核准、物资设备采购租赁中搞私下交易、暗箱操作,导致超计价、虚假计价,虚假计量,超计划采购物资、超定额供应物资、超规范核定损耗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或是丧失原则,与外包队伍和物资设备供应商一起损害企业利益,谋取个人私利。
5、严格执行项目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违规使用、拆借、调度资金,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和质押;不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不在计价和合同外超付工程款和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款;不在对下拨付工程款、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款时搞吃拿卡要;不搞公款私存或利用存贷款“时间差和利率差”,为个人谋取不当利益。
6、严格执行国家征地拆迁政策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严格政策界限,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不提供虚假信息,不搞超范围开支,不为个人私利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7、不接受外包队伍和有业务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吃请和接待;不接受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馈送的红包、有价证券和礼品、物品等;不利用职务便利,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一切费用。
8、不借项目“对外”的名义,铺张浪费,营私舞弊,或在项目内部以“对外”名义,消费公款。
以上保证,如有违反,甘愿接受党纪政纪和法规处理,请党组织和群众共同监督。
保证人: (签章)
单位职务:
年 月 日
工程保证书10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建筑面积(㎡): ㎡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使用年限: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签订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内水电畅通;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要求;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
包人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达到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程保证书11
由我单位负责监理的靖宇县康达林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年产 100 吨人参粉片产品加工项目(办公楼)工程任命韩成军为总监理工 程师,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部的工作。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 《吉林省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和国家工程 建设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 对工 程质量负责监理责任,并保证做到:
1、 严格履行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义务, 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工作,尽职尽责,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2、 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的要求做到严格监理, 保证工程质量。
3、 认真组织编写监理规划, 组织召开工地例会,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执行见证取样和旁站监理制度。
4、 督促施工单位消除质量通病, 加强对易引发质量通病工序的监督检查指导。
5、 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管, 参与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并确认: 参加重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签字;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 验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提出监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廉洁自律,不请吃、不收礼,公平公正,保持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
7、 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检查。 对建设、 施工单位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当 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报告。
8、
9、 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因监理工作失误发生工程质量问题, 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接受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监理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工程保证书12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xxxxxxxxx 投诉部门:xxxxxxxxx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xxxxxxxx 联系人:xxxxxxxxxx 办公地点:xxxxxxxxxxx
公司为各业主建立维修台帐,如需查询维修记录请到物业公司工程部。
工程保证书13
xx项目部: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建设部、陇南市有关法规、政策,我项目部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发生质量、伤害事故。
具体保证如下:
(一)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生产、工程安全和因工程施工而危及周边建筑物、各种管线、道路交通等公众环境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主管安全的责任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取得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四)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必须用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五)严格控制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劳保用品的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的车辆、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具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护设施并按期进行保养、检修。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规定该报废和淘汰的车辆、设备、机具、设施。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到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内容。
(六)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并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七)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遵守施工工序、工艺要求,严格控制地表沉降,落实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设施及周围绿化等公众环境的保护措施。如遇有不明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解决方案。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八)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在施工现场的各个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九)结合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突发事件立即组织进行紧急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并立即上报关部门。
(十)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
施工单位:xx
xx年xx月xx日
工程保证书14
发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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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保证书15
各地(市)建设局、房管局,南昌市建委、建管局,景德镇市建工建材局,省建工集团: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对住宅工程质量跟踪服务,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住宅建筑工程实行《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现将《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此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建设的管理,确保住宅建设质量。
二、各施工企业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必须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住宅建设单位,提交《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
三、建设单位在向用户销(配)售新建住宅时,必须向每一住房提交《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赣建房字(1998)16号文精神,对所销售的商品房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四、各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要结合《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实施,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管理登记制度,加强住宅开发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选用优质产品,明确设计、施工、监理、开发、建设、建筑构配件、建材供应等相关各方的质量责任,确保住宅工程质量,以良好的售后服务让用户满意。
五、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住宅反馈意见,交付使用的房屋用户应签署有关房屋质量和渗漏等项目的`意见。
六、自20xx年1月1日起各施工企业凡不向住宅建设单位、开发单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各级质监站不予核发《工程质量等级证书》;各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凡不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不得进行房屋的销售及分配。
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今后在每年质量检查中,应将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对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江西省建设厅
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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