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汇编5篇

时间:2022-04-12 17:02:47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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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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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社会中,承诺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为了让您在写承诺书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汇编5篇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出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6、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承诺教师:

  20xx年X月X日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2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和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暑假期间,岗李中心校全体教师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二、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三、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兼课;

  四、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我们全体教师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人民教师。我们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学校和教体局的处理。

  承诺人:

  岗李中心校

  20xx年X月X日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3

  根据兖州区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我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不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不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不参与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承担管理工作或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五、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补习班介绍生源。

  六、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4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两年内,学校综合考评和职称晋级实行一票否决。

  承诺人:

  20xx年3月 日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5

  近年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了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但在有些地方仍然存在个别教师进行有偿补习现象,影响了我市教育形象。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和蓬莱市教体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中开展有偿补习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维护教育的'形象,维护教师的良好声誉,切实形成心系教育、廉洁从教的良好风气。为此,我校教师郑重承诺:

  (一)坚决不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参加收费或变相收费补习,如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加其有偿补习。

  (二)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不参加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奥赛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

  (三)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四)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五)不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

  (六)不参加其它形式的有偿补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