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初一的我作文锦集七篇

时间:2022-01-26 12:19:51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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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的我作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一的我作文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门】初一的我作文锦集七篇

初一的我作文 篇1

  我推开了通往凡间的大门,我静静的来到人世。我选择了凡人,我将永远平凡。

  我姓陈名科林,“陈”是我的姓,和我一样平凡。“科”是我父母、爷爷、奶奶希望我成为一名科学家,尽管我有十万个不愿意,因为我很想当一名演员。“林”是希望我与森林一样大的心胸和知识。

  我有着挺拔的鼻子,一双深邃的眼睛,一张拥有正气、刚毅的国字脸。拼凑成了一个帅气,但又不失儒雅之气的小男孩,就是我——陈科林!!!

  我是个读书者,狂热的书迷。有一次,我正在上厕所,我顺便把书也带入了厕所。我看书看入了迷,还没发觉我蹲了一个小时,等我出来时,我全身乏力,四肢发麻。我呲牙咧嘴的说:“我四肢发麻……啊!我走不了路啦!”爸爸妈妈抱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只差没在地上打滚了。妈妈笑着说:“瞧,这就是在厕所看书的结果。”我苦着脸说:“我是把厕所当成床啦!”爸爸没办法,只好走到我面前反手一扛,将我扔进房间(厕所离我房间只有一米远)。

  还有一次,我在浇花时“(当时在看书),我把裤子当成花盆了(水壶里的水很多),全都对着我的裤子浇了下去,“哗啦、哗啦”我的裤子“滴答、滴答”的滴水,我当时就呆住了,心里在想:我该怎么办才能让我不被爸爸妈妈骂呢(爸妈不在家)?忽然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正好洗衣机里的.衣服裤子满了,我将那条裤子也扔了进去洗了,顺便也晒了起来。我喘了口气。

  我非常适合当演员,因为有一次爸爸正在我床边骂我作业写的太差时,我装作肚子痛,没想到我却不知不觉的在床上打起滚来,爸爸见了急忙问我:“你……你没,事吧?”(爸爸骂我时口齿伶俐,关心我时口齿结巴,这一切都是为了我)我忽然装着很痛苦的样子并调皮的眨了眨眼睛说:“我肚子痛是被你骂的……”我故意拖长了语调。爸爸装着吹胡子瞪眼的样子说:“竟敢玩你爹啊?!胆子到挺大,看我不打的你屁股开花!”“哇……快溜!”我迅速从床上飞跃而起。一嘲电影”正式结束!

  我尽管选择了凡人,但我的人生绝不平凡。我现在有了我自己的格言“生亦死,死亦生,人一生只要活的开心,一切就便是好的。

初一的我作文 篇2

  我最敬佩的人是我妈妈。我的妈妈是一个勤劳、热心的人。她虽然是一位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但是在我的心里犹如一棵高大挺拔的大树。

  我们家庭的家务活一般都是妈妈做的`,妈妈要勤劳得多,什么洗衣啊,做饭啊,扫地呀,洗碗呀,妈妈都会做。想到妈妈每天早起晚归,不分春夏秋冬的在外面送货,可真是辛苦啊!如果是我的话,不疯掉才怪呢!就凭我妈妈勤劳这一点,就让我不得不佩服她。

  我的妈妈还非常热心。不管是谁家有事来请妈妈帮忙,她都会尽心去帮忙,妈妈的嘴里从来都不会轻易吐出一个“不”字,即使那天有特殊的事情抽不开身,他也会挤时间去帮助他人。记得有一次,高阿姨来到我家,跟我妈妈说“小胡,我明天一早要去桥南进货,小雨的婆婆眼睛看不清,怕她老人家摔倒,她的外公又有病来不了,我想要你女儿湘湘到我们那儿去睡,帮我照顾一下小雨,湘湘好懂事,还会做饭,肯定弄得好,我非常放心,湘湘现在就跟我去,大概明天中午就会回来,你看好不?”“要得,那我去跟她讲。”吗吗爽快地答应了高阿姨,替高阿姨解除了后顾之忧。

  我敬佩我的妈妈,妈妈勤劳、热心,我为有这样一个好妈妈而骄傲!

初一的我作文 篇3

  有的人敬佩伟大的领袖,因为他们对世界有巨大的贡献,推进了人们文明的发展;有的人喜欢文人墨客,因为他们那美妙的诗词带给人们美的感受;而我敬佩的人,确实一位普普通通的环卫工人。他是一位平凡的环卫工人,长着衣服平凡的相貌,中等的个子,蓬松的头发,身穿一套蓝色环卫工人工作服,脚上套着一双破旧的黑色胶鞋。他还背着个大白胶桶,手里拿着一个大铜铃,脸上总是露着微笑,而且每天都会来到我家大楼门前。他,这个平易近人、尽职尽责的工作者,就是跟大楼住户和睦相处的`环卫工人叔叔。他大概四五十岁左右,为了养家糊口,从乡下来到梁山做环卫工人。

  记得有一次他为我家搬家具的时候,妈妈问他:“这些家具还挺使用的,扔了怪可惜,不如送给你吧!”叔叔无奈的说:“不用了,家里空间太小放不下那么大的家具。”随后他把这些又大又重的家具搬下去,从没喊过一声累。他对大楼住户的服务十分周到,不仅能准时来收垃圾,还会细心地帮我们把楼梯间的杂物收拾的整整齐齐,所以大楼里的大部分的住户都和他成为了好朋友。只要我们遇见他,他都会热情的和我们打招呼。久而久之,我们对他就犹如亲人一样了。有人会认为环卫工人的工作十分卑微,便看不起他们。但我觉得我们应该尊重他们,因为他们有一颗善良、美好的心。

初一的我作文 篇4

  一转眼60年就过去了,我已经71岁了。如今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为地球已经将近毁灭,全世界的人都在寻找可以居住的星球。中国率先找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星球,全国人民移民到了那里,刚好可以容下全国人民。我们为这个救了中国的星球起名叫“希望”星,我和我的一家在“希望”星上生活的很快乐。

  又是一个星期日,孩子们也该从空中课堂放学了,小孙女儿(珍珍)怎么还不来呢?她每个星期日都来的呀!我正在想着小孙女儿呢,只听见“啪!啪!啪!”的.敲门声,我的机器人保姆小黑就立即去开门了,门外站着我那活泼可爱的小孙女。她后面站着我的儿子和儿媳妇,他们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好像是来给我送东西的。我赶忙让他们进来,小黑见状立刻从他们手里把东西放到厨房里。“小黑真乖!”珍珍说道。“妈,我去做饭,珍珍,好好陪奶奶啊!”

  “嗯,知道了!”

  不一会儿,一桌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就出锅了。珍珍急忙跑过去,抓起一块水晶糕就吃,我在一边笑了,这小家伙八成是饿坏了呢!珍珍在桌上可谓是狼吞虎咽,横扫千军啊!这不,噎着了吧!多亏小黑经常遇到这种事情,没几分钟,珍珍又开始大开“吃”戒了!

  吃完饭,我们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坐在电视旁,观看《环球播报》,儿媳妇在我后面给我捏肩,“歇会吧,明芳。”“没事妈,只要您舒服就行。”见儿媳妇执意要捏,我也就没办法了。一会儿,我的老伴儿发话了“哼,你们都孝顺你妈,不孝顺我,我不理你们了!”唉,我老伴儿的老年痴呆又犯了,又开始耍小孩子气了,还好珍珍懂事,“爷爷,他们不孝顺你,我孝顺你啊!”说完,珍珍就用她的小手给老伴儿捶起腿来了。“还是珍珍好,捶的真舒服!”

  天色不早了,珍珍一家该回去了,珍珍搂了搂我,又亲了亲我,才恋恋不舍的走出了了这个房门。

  美好的一天又结束了,我要睡觉了,明天还有老年街舞队等着我训练呢!我要精神充沛才可以啊!我躺在床上,想着珍珍,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初一的我作文 篇5

  唐诗乃我国五千年文化之瑰宝,而在诸多吟诗寄情之人中,诗仙李白则格外突出。每每读他的诗,便觉得荡气回肠。

  腰悬酒壶,仗剑行天下,一口气吐出,便是诗无数。后人赞曰:“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他岂是凡人!

  他在年少时便已立下志愿:看遍天下美景,游遍大唐江山。他入巴蜀游齐鲁,逍遥一公子。李白十五通剑术,说他是游子,倒不如说他是游侠。与好友把酒做诗,论古今风流人物,但他更期盼的,却是在仕途中,找到一把写满功名富贵的钥匙。

  几番坎坷之后,李白终可奉诏入京。高呼:“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成了御用文人。可玄宗也不过是有雅兴或是哄美人时,才想起他李白,而他一吟也尽是带着奢华之气的“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在经历游子、仕途、受宠和离京之后,他终明白,宫廷不适合他,感叹“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继而又回归游子生活,主宰大唐诗歌。

  细看李白宫廷生活,心生诸多遗憾之处。李白身处宫中,心寂寞,唯能独饮,却仍要对月举杯。权贵压不住他,力士脱靴、驭手调酒、贵妃研墨,如此傲慢之李白,玄宗如何留他?可李白既有抱负,就应全力施展才能,方可报祖国、耀楣门,而非做出上述三事件。如力士脱靴,李白喝得酩酊大醉,可他既是御用文人,饮酒便该有三分节制,虽赋得佳作,却为自己的仕途埋下祸根。有人称之为文人骨气,我则认为是书生意气!为官在外,首须隐忍。司马迁忍辱偷生,方作史记;司马炎沉静内敛,做事果断,喜怒不形于色,终统一三国;雍正颇懂隐忍,心思缜密,才继帝位……。反观李白,本就因才能出众引得群臣妒忌,却还傲慢张狂。李白虽才高八斗,却不适于官场的.尔虞我诈,不善于宫中的为人处事,终不能在权贵之地成大器。

  综上所述,我眼中的李白,满腹才情,却不适为官;傲骨铮铮,却非霜心耿耿。可见,他最终退出仕途弃功名,为诗痴狂成诗仙,确是正确的选择。

初一的我作文 篇6

  现实问我,幸福是什么?我说,你去照照镜子吧,那就是幸福。

  一年多了,那个场景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那是一个浓阴的天,值得庆幸的是,那天并未下大雨,天空中也只是飘着丝丝细雨罢了。那扑朔迷离的小雨将繁华喧闹的城市笼罩在一片薄雾中,让城市换来短暂的安详,那淅淅沥沥的小雨更带走了我,不,我们的淡淡哀愁。

  我背着书包,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无聊的踢着脚下的石子,任由雨这个调皮的小精灵钻进我的脖子里。却不料想看到那样既辛酸又温馨的.一幕,那着实带给我不小的冲击。

  那是一对年过花甲的老师,像是出来买早点的。他们打着一把老式的笨重的黄色纸伞,在人群是那么不起眼。他们的衣着很朴素,单一的深蓝色,鬓边的头发已近花白了,看到这儿,我的心里泛出一股若有若无的惆怅。

  那位老爷爷牵着老奶奶的手,时刻提醒她注意脚下的小石子,而老爷爷为了不让老奶奶淋湿身子,伞在微微倾斜着。我深深的受了感动,快步跟了上去,走近才发现,那老奶奶居然是盲人!

  我毫无察觉,脸庞一滴晶莹的泪落下。

  我想,那对老人年轻时一定是让人羡慕的一对,郎才女貌,青梅竹马,可谁又能料想到他们的晚年竟如此落寞!

  人们常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在现实面前,又有几个人可以做到付予人的承诺呢?

  也许,人们早已被灯红酒绿的生活所腐蚀,也许,人们早已被现实所击败迷惑,又或许,在这个冷漠的城市中,我们已经沦为了祭奠现实的牺牲品。

  当你疲劳时,有人给你送去一杯牛奶,这是幸福。当你年老时,还能看着经典的老照片放声大笑时,这是幸福。

  所以,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这是我眼里最美的风景,最简单、朴实的幸福。

初一的我作文 篇7

  我们的青春是多姿多彩的,像是五味瓶,酸甜苦辣咸的滋味,样样都应该品尝过。而我在一个星期前,则品尝到了酸的滋味——委屈。只有真正品尝过才能懂得其中的味道,我想我以后再也不想品尝这种滋味了。

  那一天是周末,我感冒了,心情非常不好,乌云在我心中一直不散。到了中午的时候,你走在我的面前,手里拿着一个塑料袋在我眼前晃了晃,我闻到了浓重的火药味,便问这是什么东西?妈妈更生气了,火冒三丈,我感觉她好像大耳朵图图中的妈妈,头上顶着一团火:“你还问,这是早晨刚买的橘子,到现在全没了!”我就更奇怪了:“问我干什么,又不是我吃的'。”其实我根本不知道他早上买了橘子这回事。 接着他拉我进他的屋子里。指着桌上问了问:“这桌子这么高,你妹妹拿不到,不是你是谁?”这下我烦了:“反正不是我,他们可能长腿跑了也不一定呢?”他急了起来,拿着扫把就想打我。妹妹正好回来了,你看她嘴里嚼着东西,满脸的橘子汁,衣服都成花的了,口袋也满满的,我不由自主的笑起来。她这幅模样真是像小丑一样诶。后来我又看看旁边的板凳。谁没有两个脚印,不用想就知道是他干的好事。

  我乌云般的心情和一身委屈也散去了,真的是再也不想经历了呢。但是没办法,人们总是要在各种滋味中收获经验,不断成长,我们要战胜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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