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初中的我作文3篇

时间:2024-09-09 12:17:24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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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我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的我作文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初中的我作文3篇

初中的我作文 篇1

  生活就像大海,有时风平浪静,有时惊涛骇浪,我成长中的一件事。风平浪静时,一切往事在脑中空空荡荡,没留下什么印象,然而有些平凡小事永远珍藏在我的心底。

  那是毕业考试后的第四个星期,我又和妈妈吵架了。这次吵得可真是不可开交,搞得全家"鸡犬不宁"。老爸护着我,经常帮我说话。老妈脸色铁青,气得全身发抖,我跷着二郎腿,坐在椅子边儿上,时不时的从嗓子里发出一连串不满的吼声,嘴里还嘀咕着连自己也听不懂的话,有时,还跟妈妈翻着白眼,气得她脸色更难看,老爸见况不好,急忙劝架道:"得了,得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就彼此宽容宽容吧!""得了你,你女儿现在人还没大,翅膀倒硬了,现在更不得了,摔起东西来了,将来是不是准备一把火把家给烧了?""哪能,哪能,咱女儿是什么人品,怎么可能,还不就是因为你成天唠唠叨叨,弄得人心烦嘛!""噢!我唠唠叨叨,我是老了,我给你生儿育女,煞费苦心,到头来却成了我的过错,你女儿……""都别吵啦!"我急了,"反正你们都嫌我是累赘,我走,我走行了吧!"说完,我便大把大把的抹眼泪,抄起桌上的书包,转身走出门,并把大门重重的.带上了,我在走廊里仔细聆听屋里的动静,我听见妈妈声嘶力竭的嚎啕大哭声,我的心碎了,但是为了捍卫我的面子,我还是做出了忍痛割爱的决定--走!让妈妈知道知道我的厉害。

  我漫无边际的走在马路上,我原本以为爸爸会拦着我,要不就是出来找我,可是,我刚才等了半天,连人影也没有,我失望了,心中开始后悔了,"回家吧!"我心里这么想着,妈妈的那场嚎啕大哭声又一次回荡在我耳边,中学生作文《我成长中的一件事》。每个人的妈妈都爱唠叨,那是热爱自己的女儿的表现,每个家长都期望儿女们有所作为,出人头地,那她们怎么能不唠叨,不反反复复的唠叨呢?妈妈从小养育我,真是煞费苦心,可我怎么能因为她的一个小缺点而怪她,顶她,甚至恨她呢?出走已经两个多小时了,他们要伤多少心?后多少悔呀?妈妈!女儿错了,我真的错了,是真心的!

  我的两只脚在不由自主的向家的方向挪去……

  在那次事后的不久,我得了肺炎,住进了医院,每天,当妈妈拖着疲惫身躯来陪床时,我都会感动得流下眼泪。妈妈看着我,心痛地说:"傻孩子,怎么又哭了?"我听了这句话更是激动得一蹋糊涂。有一天,我终于鼓起了勇气告诉妈妈,那天的事我错了,妈妈微笑着,笑得好甜,好甜……

  从此,我的性格彻底变了,变得温和且内向。

  看来,人的性格是可变的,尤其是在经历了一件感化力极大的事件以后,我--深有感触。

  今天,我再一次感谢妈妈,谢谢您改变了我

初中的我作文 篇2

  时光如流水,转瞬即逝。20年后的我,已经成为了一名大名鼎鼎侦探。

  一天,我受人委托,跟踪一位金融公司的董事长一个星期,并随时保护他的安全。可是,就在我完成工作的第二天,那名董事长的尸体却被人在一家工厂里被发现,身体已经被烧得无法辨识,唯一能确认身份的,就是尸体旁的一张驾照。赶到现场的我觉得这件事颇为蹊跷:既然凶手要将被害者的尸体烧焦,目的就是为了让警方无法查出死者身份,但是焦尸旁却摆着足以证明被害人身份的驾照,实在是太令人匪夷所思了。后来,根据警方的调查,发现死者保了三亿元的保险,而保险的受益人居然是委托我跟踪死者的食品工厂的董事长——郑股。而更令我怀疑的是,郑股的不在场证明太过完美,他的.每张照片上都与时钟合照,像是在刻意制造不在场证明。于是,我立马展开了搜查行动。就在我查看跟踪死者时所拍摄的照片时,终于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在星期五之前的死者都是惯用右手的,而星期六星期天时,他却一直使用左手······想到这儿,我露出的笑容,终于让我发现了,郑股使用的手法。于是,我赶忙通知警方,请他们将郑股带到警局,由我揭发他的罪行。

  到了警局,郑股听说我指证他是凶手,很不福气:“大侦探,你要知道,死者的尸体是在星期一被发现的,而我从星期六到星期一可一直都在其他省份与员工一同旅游,唯一单独行动的时间只有3分钟,从别省到达这里只用3分钟的时间是不可能的。听到他的狡辩,我只好拆穿他的手法了:”郑股,如果你死不承认,那我也只好揭穿你的手法了。首先,你委托我帮你跟踪死者,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我跟踪的都是死者本人,但就在星期五的晚上,你将死者杀害后,就把一名与死者长相相似的人找来让我跟踪,然后就同员工出省旅游,之所以将尸体烧焦,就是为了让警方无法推断准确的死亡时间,以便你制造不在场证明。如果说你没有杀害董事长,那么就请你拿出你星期五的不在场证明。刚刚我已经将那名被你委托假扮死者的人带来了,如果你还是死不承认,我大可以让他说出事实真相。“听我讲到这儿,郑股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原来他的公司面临倒闭的危险,只要拿到死者的保险金,他就可以度过难关,因此才起了邪念。

  未来的我,不需要名扬万里,只求能够做个好侦探,破解谜题,将罪犯绳之以法,这才是我真正的心愿。

初中的我作文 篇3

  黑色,虽然被人认为是不吉利的色彩,但是我喜爱它的忧郁,它的深沉,它的沉默。

  小时候,每天起床时总是先看到妈妈那乌黑清澈的'眼睛和略带香味的、柔顺的一头秀发。于是我就爱上了这种黑,然后就喜欢买黑色的衣服。渐渐地,我发现了世界上除了黑色,还有其它美丽的颜色,如小姑娘一样爱美的我淡忘了黑色,去颜色的王国寻觅自己喜欢的色彩。

  上学时,看到老师拿着白色粉笔,站在三寸讲台上,哇,好厉害!一会儿,黑板就写满了字。下课时我总爱羡慕地拿起粉笔,在黑板上乱画,免不了被老师骂。这时我却喜欢上了这种白色。当看到生物实验室里几十台普通光学显微镜时,我顾不上老师的命令,左旋旋,右转转,爱不释手,于是我又喜欢上实验器具的银色。

  在颜色的王国徘徊的我,渐渐迷失方向,却看到我那依旧熟悉的颜色——黑!

  “哦,原来黑色这么厉害啊!” 我不禁赞叹到。

  那天晚上,我又缠着爸爸讲故事。说:“在二十四种颜色中,有一种黑色,黑乎乎的,很难看,但它却能包容一切。原本没有黑色,只有一支白色,它觉得自己太单调了。于是它向大红色借了一点颜色。可是它觉得不够,就又逐个地向其它其它二十二种色各借了一些,自己认为把各种色彩混了起来,肯定是美若天仙的颜色,但却成了黑色。而黑色由三种基色混搭起来,就成了颜色之首。”这个故事又激发了我重新热爱黑色的心。

  接下来我又交换了许多喜爱的颜色,但是我忘不了我迷路后遇见的第一种颜色——黑色。

  我爱你,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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