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初中的我作文汇编7篇

时间:2024-09-17 12:15:13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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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我作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的我作文8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初中的我作文汇编7篇

初中的我作文 篇1

  春天,万物复苏了,草儿绿了,花儿红了,燕子从南方飞回来了,一切显得生机勃勃。

  今天,我来到公园,不经意间,发现小草从干硬的土地里钻了出来,嫩嫩的,绿绿的,那么新鲜。花儿也不甘落后,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也开出了五彩缤纷的花朵。柳条上长出密密麻麻的'嫩叶,格外引人注目,我的眼里几乎全是绿色。写景顺序从低到高,十分清晰。

  “哗啦啦,哗啦啦……”远处传来潺潺的水声。我不由自主地朝那边跑去,哦,原来是冰融化了,水流动发出的响声,经过一个严冬后,我又一次听到这一响声,是那么熟悉,那么悦耳。看,小河边的人改为:孩子们正在干什么?哦,他们正在捉蝌蚪。可爱极了,仿佛它们也要体验大自然中的美。我随手捉来一只,太好玩了,湖边有人捉了一桶,我真是羡慕、嫉妒、恨!建议,可都是益虫,人们这样做对吗?这里能换一件别的事情吗?比如钓鱼。

  一股香气随风吹来,那是一些花儿散发出来的清香。有些孩子正在树下做游戏,你追我赶的,好玩极了。

  我遇见了许多朋友,我们正骑着自行车,闲逛春天美丽风光,体验春风习习。那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春天是一幅迷人的山水画,春天是一曲激昂的交响曲,春天是一首深情的古诗词,春天是一个温暖而充满激情的时候改为:季节,我爱春天。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春天的早上,让我们迎着凉风习习、,我们品味着微风中花瓣的香气,饱览春天美景吧!作文

初中的我作文 篇2

  现在我能记起来的,关于母亲在我小时候的细节已经不多了,但是有一个眼神是我终身铭记在心的:

  小学的寄宿生活是让人难忘的,那时候我还小,对父母的依赖很严重,刚入学的那几天哭的不能自已,仿佛我再也不能见到爸妈似的。我在这里思念他们,他们同样牵挂着我。

  第一周结束,放学后随之奏起的.小步舞曲的后半段一响,便开始了一场我的梦寐以求的奔跑。我们疯了似的准备好书包向教室外冲去,而那些父母们也像争夺什么宝物似的,从校门口直奔向我们班。

  我和我妈妈就在那个楼梯口相遇了,我看见她一步三四个台阶向上冲过来,母亲个子本来就不高,这样往上冲,就像一支箭,奔向我的身边。当我走到最上面,妈妈走到了倒数第二个台阶上我们差着两个台阶,我俯视着她,她仰视着我。她的那种眼神是只有我看到薯片可乐的时候才有的眼神,充满了渴望,以及得到之后的乐趣,像是劫后逢生;还有那个笑容,那是我在此之前见过的最最欢乐的笑容,我简直没有办法能形容出来。

  那时,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我一把抓住她的手,回家了。现在想想,当年的我还真是幼稚,即使这样,我也不后悔当时的行为。因为我看到了妈妈的笑,那种笑是温暖滋润我一生的,那时起,我便知道了什么是母爱,什么是家人,什么是亲情。

初中的我作文 篇3

  “二次函数的定义是……”数学老师是一个体型偏胖,满脸胡渣的中年男子。他的课十分无聊,讲话的语速,音调像一条直线,没有丝毫起伏变化。让我禁不住瞌睡虫的诱惑,趴在桌子上,余光瞥到窗外,正是这一撇,让睡意一下子烟消云散了……

  窗外,是学校的桂花园,此时有四五个工人在那儿修水泥路。看着他们搬石头,和水泥,一连串的动作,他们做起来是那样的娴熟,好像从出生就做这件事一样。“哗哗——”和水泥的声音十分大,几乎听不见老师讲课的声音。“哐当—”一声,刮起了大风,窗户打在墙上——现在已经入冬了。刺骨的风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冻得我上下哆嗦,对着手哈气。视线再次回到窗外——工人的手被冻的通红。那里的风比这里大些吧!我想。看见他们脸上那么卖力的神情和娴熟的”天赋”,心——被震动了,不禁多了一丝伤感。

  曾经很羡慕那些外出打工的哥哥姐姐们,因为他们总能随心所欲的买自己想要的东西,穿漂亮的衣服,吃美味的食物…。不受家人的约束,唠叨,他们的'生活是那么的恣意而美好,可那种生活离我却是那么遥远。记得有一次,妈妈吓唬我:“不好好读书就给我打工去!”我心里想到:打就打,哼,我巴不得呢。现在看来,是我错了,错在盲目追求独立生活,盲目向往花花世界,盲目枉费父母苦心…。

  原来的我,一直想读懂外面的世界,现在才发现:原来最因该读懂的是身边的美好,是父母的体贴,朋友的安慰,老师的关心。爸爸,妈妈现在也像窗外的工人那样做着自己的“天赋吧”,不知道他们那儿有没有比这儿更冷呢?

  “靠窗户那个人,起来”,思绪被老师的喊话给打断了,“上来做这道题目……”

  窗外的风景依旧美丽而充满诱惑。那美丽的背后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汗水和泪珠呢?现在的我们真该做好自己本分的事情,才能不负窗外。

初中的我作文 篇4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各种各样的人,每一个人和别人都不一样。我也是,和同龄人不一样,与众不同的一个人。

  为什么说我是与众不同的人?原因主要分为以下三点:

  一、我的想法比同龄人更多一些,更大一些,更广阔一些。比如:当我们六年级想一些科学——电流的.运动时,我都可以想出磁悬浮滑板的立体图了。

  二、我的反应速度比同龄人更快一些。比如:在我们的补习班里,老师出了一个脑筋急转弯:从a地到b地,小明需要一个小时,小红需要一个半小时,谁先到达b地,正当大家都说小明先到时,我却说了一句:“小红先到,因为她用了“一个”半小时,也就是三十分钟。”

  三、我的想象力也比同龄人大一些。比如:当别人想象力可以达到二维平面图时,我的想象力可以达到三维立体图。

  这就是我,与众不同的我,与同龄人不一样的我,比同龄人想法多的,反应速度快的,想象力强大的我。

初中的我作文 篇5

  高尔基以前说过——书籍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它帮忙我从腐臭的泥潭中脱身出来,如果没有它们,我就会溺死在那里面,会被愚笨和鄙陋的东西呛住。结婚红包贺词

  在漫漫的人生旅途中,每时每刻都需要读书。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它能够化为人生之路上的精神驱动力。每有空闲,我就是手不释卷,不断充实自我的闲暇时光,因为书是我的好朋友。

  书把智慧无私奉献的给了读者,它让我进入了一个又一个的欢乐国度与神秘海洋。他让我在书中懂得什么是善、恶、正义、邪恶、让我明白了历史的兴衰与和平,民族的团结与灾难。它像一块吸铁石牢牢的把我吸住,我一捧起来就爱不释手,跟着主人公一齐欢笑,一齐流泪,走进他们的世界中,是我最快乐的事……书籍、报刊,使我坐在家里,便明白天下的事情,不断的给我鼓励……

  我的家人一向都说我的作文写的`不错,我想这都是他们眼中无聊的书了:小说、童话,在我的书架上,他们只是孤零零的几本,在我的书群中他们根本微不足道的,但是他们的作用但是很大的,妈妈总是不肯给我买,哎,既然不给我买,那我就变成了图书馆的“常客”了,每个星期去一次,有的时候妈妈不让我去,我就先借几本看,书中的“景色”有的时候让我流连忘返,也为我的写作积累了素材。

  我看书不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也就算的上手不释卷,连上厕所都不放过,每次总是上了一个多小时,妈妈催了半天,我才合上书,把书藏在衣服里去洗手,但是,我此刻已经明白那是个很不好的习惯了,我已经改了。这是从我的好朋友“书”当中明白的呢。

  而我走到哪里都会带着一两本书,尽管要去郊游带许多东西,我也要带几本书,每次妈妈总是让我带一本,但是一本要是看完了,就没意思了,所以我每次总是跟妈妈讨价还价,一本变成两本,我还要自我偷偷藏几本带走,哈哈,每次郊游睡觉的时候,因为妈妈总是让我9:00睡觉,玩的太晚的话上床睡觉,总是问妈妈能不能多看会儿书,妈妈总是无奈的说:“好吧,就5分钟”我总是很不甘心的让妈妈多让我看会儿,过了一会,妈妈来催我睡觉,我总说看完这一页,看完这一页,还得寸进尺,再看下一页,不等妈妈下最后通牒,我是不会罢休的。

  科洛廖夫以前说过: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所以,我们要为了自我生存,努力读书吧!阅读伴我成长,我爱读书,我爱看书。

初中的我作文 篇6

  黑色,虽然被人认为是不吉利的色彩,但是我喜爱它的忧郁,它的深沉,它的沉默。

  小时候,每天起床时总是先看到妈妈那乌黑清澈的眼睛和略带香味的、柔顺的一头秀发。于是我就爱上了这种黑,然后就喜欢买黑色的衣服。渐渐地,我发现了世界上除了黑色,还有其它美丽的颜色,如小姑娘一样爱美的我淡忘了黑色,去颜色的王国寻觅自己喜欢的色彩。

  上学时,看到老师拿着白色粉笔,站在三寸讲台上,哇,好厉害!一会儿,黑板就写满了字。下课时我总爱羡慕地拿起粉笔,在黑板上乱画,免不了被老师骂。这时我却喜欢上了这种白色。当看到生物实验室里几十台普通光学显微镜时,我顾不上老师的命令,左旋旋,右转转,爱不释手,于是我又喜欢上实验器具的银色。

  在颜色的'王国徘徊的我,渐渐迷失方向,却看到我那依旧熟悉的颜色——黑!

  “哦,原来黑色这么厉害啊!” 我不禁赞叹到。

  那天晚上,我又缠着爸爸讲故事。说:“在二十四种颜色中,有一种黑色,黑乎乎的,很难看,但它却能包容一切。原本没有黑色,只有一支白色,它觉得自己太单调了。于是它向大红色借了一点颜色。可是它觉得不够,就又逐个地向其它其它二十二种色各借了一些,自己认为把各种色彩混了起来,肯定是美若天仙的颜色,但却成了黑色。而黑色由三种基色混搭起来,就成了颜色之首。”这个故事又激发了我重新热爱黑色的心。

  接下来我又交换了许多喜爱的颜色,但是我忘不了我迷路后遇见的第一种颜色——黑色。

  我爱你,黑色。

初中的我作文 篇7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很好,我也很喜欢读书。不过读书要有选择,要读好书。暑假中,我又看了一本好书,书名是《走向清华的足迹》。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书乐,都是她中小学时代的日记。她以日记之砖,铺成作文之路,通向清华之门。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写日记的乐趣和重要性,自己也要坚持天天写日记,争取也能走向清华之门。

  在这本书中,有一篇名叫《母爱》的日记,写得很好,让我深深地感受到母爱的温暖和伟大。它叙述了小书乐因为没有听妈妈的话,衣服穿的很少,冻得感冒了,但是没有想到,妈妈居然拎着大衣和热腾腾的.馒头来到了学校,小书乐当时感动得热泪盈眶。作者描写得非常生动,让我也联想到我的妈妈。平时,在我学习书法的时候,妈妈也是不辞辛苦,天天坚持送我、陪我,母爱真伟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伴随我成长,给我带来学习和生活的乐趣,谢谢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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