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作文【精华7篇】

时间:2023-12-17 08:59:24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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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中作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初中作文【精华7篇】

初中作文 篇1

  一句简单的你好就像一朵玫瑰一样,将玫瑰送出的时候,自己也会留下玫瑰的余香。古人常常说: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

  每天清晨的“你好”与微笑,加上下午的“明天见”,温暖了保安的心,也救了工人自己。

  世人都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烤羊肉串支持学子实现读书梦的叔叔,在烟与火中为别人的梦添上一双翅膀,也换来了欢笑与温暖。汪伦怀着对李白的深情,于桃花潭岸边飞奔送别,得到了李白真心回馈。鳄鱼张开自己的嘴,为小鸟提供食物,自身也减轻了痛与疼。

  阳光本就温暖,空气阻挡不了这份温暖的传递;流水本就欢腾,冷剑割不断这份汉腾的喜悦;玫瑰本就芬芳,围墙挡不住这份芬芳的'播撒。

  那个年轻时贫困的作家马尔克斯,每天生活在老板与他妻子吵闹的旅店里一老板的妻子不愿收留这个身无长物的落魄者,老板却执意让根本付不出账的马尔克斯留下。善良和蔼的老板给了潦倒作家容身之所,虽然数月后马尔克斯悄然离去,但不久后,他带着《百年孤独》,携着不尽的谢意和大笔报酬回到了旅店。《百年孤迚》乃旷世名作,丰厚报酬可安享余生,满腔谢意可照亮人心,这朵玫瑰,芳香永存。

  世界上玫瑰本只一处有,送走的多了,芳香便飘逸于世。

  当第五十个雷锋学习月乘着舂风到来的时候,你可感受到玟瑰留下的余香?或微不足道之事,或感动人心的行为。雷锋叔叔用双手将玫瑰送向四面八方,他把玟瑰的余香灌入墨里,一笔一笔记载,欢乐便无处不在。

  圣人也如此。周游列国的孔子,路遇知己,畅抒情感,他会不假思索地取出珍爱之物赠予知己,并坚信自己收获了快乐与认可。

  于春风中种一粒种子,灌溉施肥,夏日里支起帐篷架遮住热光,秋曰里采下一把玫瑰,冬日里赠送他人,冬天还会冷吗?那识热如火的红色,如跃动的欢笑,把冬日寒风驱散,留下余味徘徊于空中。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你看那大海,为欢快的鱼虾提供安乐之所,自己也更为宽广;看那深山,为参天大树展幵胸膛,自己就少了水与土的离别;看那蓝天,允许白云随意飘浮,自己也添了一份诗意。

  独乐乐不如与众乐乐,孤单地守着玫瑰园,只有一处芬芳;当你离开这片土地时,采下玫瑰,微笑着相送,手指间的芬芳便会浓郁,有一天你便可被芬芳所包围。

初中作文 篇2

  以前,我最怕小狗了。不管什么样的狗,只要一看见它们,我就躲得远远的,不敢吭声。

  有一次,我做完作业,跑到楼下去玩,看见邻居家的阿姨推着婴儿车也出门了。胖乎乎的小妹妹坐在小车里一个劲地对我笑,我也哼起了儿歌不停地逗她玩。突然,阿姨说:哎呀,糟糕,我忘记带水了。你帮我看着小妹妹,我上楼去拿,好不好?我高兴地答应了。

  阿姨刚走没多久,一只毛茸茸的小狗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冲我们叫了几声。我吓了一跳,转身想跑。可是,我忽然犹豫了,不行,今天我不能跑。我跑开了,小妹妹被吓哭了怎么办?于是,我张开手臂,挡在小妹妹前面,睁大眼睛,瞪着小狗,嘴里还不停地说:小狗,走远点,我才不怕你呢!只见小狗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低下了头,灰溜溜地跑了。我一下子松了口气,原来,小狗也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可怕嘛!

  阿姨回来了,我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阿姨竖起大拇指夸我:你真勇敢。这时,我想起妈妈曾经跟我说过一句话:每个人都会有恐惧的`时候,只有勇敢的人才会正视恐惧,并克服恐惧。今天,我终于战胜了自己,我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初中作文 篇3

  时光似水,柔情但也无情。

  题记

  时光不复吗?是的,时光即将不复。

  我们就这样长大了,有争吵,有欢笑,有冷战,有平和,一直走过青春年华,走到父母都苍白了头发,等岁月酿成一坛香醇醉人的老酒,直到你要嫁人,我也要成家。

  你要嫁人,你要嫁人,是你要嫁人了。没想到这一天竟来的那么快,没想到先前见到的那个男人成了你的亲人,没想到时光即将不复。

  和大多数弟弟的命运一样,我从小就是跑腿干活的料,买零食吃的是我,过年过节送饺子的是我,给个五毛钱刷碗扫地的还是我。长大点后,我开始各种不服气,什么事都要和她理论理论,打个架,斗个嘴什么的都习以为常。有的时候我也会耍无赖,那就是哭,每次一哭,我知道我的救兵到了,那就是我妈,每每都向着我,我哭的越狠呢,吵她就越狠。我爸则是说:不用管,让他们打不许哭,看谁能打过谁。到了初中后,她一两个星期才回家一次,偶尔会因为家务活吵上几句,好了很多。现在呢,我一放假回家,她就会拉着我去超市疯狂购物,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真正体会到“疯狂”二字,我可以把任何想吃的零食放到推车里只要在付款后由我拎着它们。

  刚开始还没有这种感觉,随着她出嫁的'日子越来越近,这种感觉越来越深,越来越明了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一切似乎都已晚了,一切似乎又都没晚,我开始在放假回家的时候带着好吃的(以前她也经常给我带吃的)虽然只剩两次的机会,可我并不觉得少。我也开始珍惜每一次打闹的时光,我总怕出嫁的不只是她的人,更是她的心。现在我不敢去想,不敢去想一个人的羽毛球,一个人的电脑,一个人的零食,三个人的年夜饭。时光,它即将不复。

  时光不复吗?是的,时光已经不复。

  如果说人的一生一定要有一段让自己回想起来热泪盈眶的日子,那无疑是青春这段最宝贵的时光。

  青春让我们相遇,也让我们分散。经过我和挚友的努力,最终我们壮大到了六个人的小圈子。虽然我们只逃离出学校一次,虽然那次她们三个痛哭流涕而归,虽然有些神经质,但也没什么。然人多,心多心乱,心也散,仅仅维持了几个月的时间,最后,似乎又只剩下我们俩了。其实在我感到有些不一样的时候,就已猜到会有这样的结果,只是太彻底。这段缘,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一个暖暖,一份回忆,一段情结。而我不想也不敢去加入别的圈子,我怕会再像以前一样,更怕会忘记他们。时光,它已经不复。

  时间是个好人让我遇到了你们。

  时间是个坏人让我遇到了你们。

  后记

初中作文 篇4

  前些天去医院套牙套,医生给我打样之前观察了下,竟发现我有2颗蛀牙。

  择日,在父母“不要担心,只是酸痛”话语的萦绕下,我大摇大摆地走进了补牙室。医生刚开始钻的时候我觉得没什么感觉,但后来就是剧痛,钻心的痛。医生说我的牙已经蛀到了神经附近,很深。听到医生说这样的话我好像要昏了过去。最终我还是忍受不了这肉体的痛楚,医生也只得先给我补上,说了一句晴天霹雳的话:“过个五六天可能还会痛起来,到时候要重补。”我神情恍惚地回了家。

  躺在床上,望着雪白的墙壁,回想起方才的剧痛,我的神经变得麻木。楼下妈妈打开了电视,我一下子就听到了汪峰的《存在》。那首激情澎湃充满男人气息的歌曲将我引入到了深深的沉思当中。

  存在到底是意味着什么?我这样问自己。可是,没有靠谱的答案。想想存在就是生活嘛,快活他个八九十年再就是死去。可是再想想刚才所遭受的痛楚,想想自己这十多年中受的不少委屈,这又怎么能算是快活呢,若是这样,倒不如说快活地死去。就这样我钻入了一个死胡同。

  自知这样想下去是不会有结果的.。便下了楼,想在要啥有啥的网络世界里寻找快活。这一快活倒是解开了我的心结。

  照理打开NBA贴吧,在第一条就看到了雷霆VS灰熊的集锦。看着一个个炫丽的进球,我也就慢慢归复到了平静。直到、直到我看见了最后一个精彩球的时候,我的思绪被打了开了。那是雷霆还在落后,在最后关头,威斯布鲁克见杜兰特三分未进想跳起来补扣,几乎要到篮板顶的高度,他硬是跳起来碰到那个球,但就是抓不住,还是太高了。于是他轻轻拨了一下,可惜没进。落地后的他明显有些不适,一拐一拐地离开场地。如果不是他之前膝盖受过2次大伤,这个球应该是没问题吧。看完这个集锦我颇感疑惑,即使是威斯布鲁克那个球补进了也只是2分,但当时的几秒钟是不可能再挽回这最后1分的落差啊。

  连忙打开了记者对威斯布鲁克的赛后采访,望一探究竟。看着下面的字幕翻译,我惊愕了。

  “你为什么要不顾自身安危去补进那个球呢?即使进去了不是也于事无补吗?”

  “因为我相信上帝,他会让我的球队走向胜利。”

  “可这样你就是拿你的安危做赌注啊,万一你受伤了,以后可怎么打?”

  “不不不。其实作为一个球员,尤其是作为球队领袖的我,在球场上的责任就是想尽一切办法干扰对方进球,拼尽一切实力将我方的球放进篮框。就算是有一份生的希望我都要把握。这是我的责任。我生下来就是为了赢取篮球比赛的胜利,上帝告诉我,我会因此感到快乐。若是留下一丝的遗憾,球迷们会怪我,上帝会怪我,我也会埋怨我自己的。”

  我反复播了好几遍威斯布鲁克的话,也是若有所思的。我感觉到了自己已然是被什么神奇的力量所触动了。威斯布鲁克拼了命要补扣那个篮就是为了不给自己留下遗憾,为了对得起自己,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是为了生存,因为他有了追求,他的生存被镶上了别样的光芒。

  仔细检索自己的生活足迹,才发现原来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有大有小的追求,只是我将它们统统视为垃圾,放入了那污垢的深处,然后将那些悲惨如斯的事情和情感放大了无数倍,以至于自己的心灵被蒙上了黑纱,蒙蔽了纯净。

  存在,说到底都是每个人要经历的,与其醉生梦死地浪费光阴,不如去做点让自己开心,让别人开心的事情,追求幸福,让这镶嵌在身上的一部分发出醒人的光芒。

初中作文 篇5

  冬天的夜晚,黑夜特别漫长,星星显得特别耀眼。我坐在草地上,听着KARA的Winter Magic,看着天上的星星,这首悲伤的歌似乎和我寂寞的心共鸣呢!

  我总是问着自己,明明在学校和补习班都有朋友,为何还是如此的孤单?我就是不解。我喜欢滑冰,所以当我迷惑的.时候,我都会找我的伙伴们一起去滑冰,不过我还是会边滑边想,而导致把舞步跳错了。我真是个很会分心的人,对吧!

  也许某一天,我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看着冬夜的星空就能知道答案,这件事情不必让我想那么久,何必想那么久。

  我喜欢冬天的夜晚,但又很讨厌冬天的夜晚。喜欢冬夜的原因是星星们在夜晚中特别耀眼。我想成为像金研儿那样厉害的滑冰选手,导致我喜欢上冬夜;讨厌冬夜的原因是一看到它,总是会让我想起我的悲伤,让我不自觉地流下眼泪。

  冬夜它是那么的美丽,表面上月亮和星星陪伴着它,事实上它是非常的孤独的,就如同我一样,表面上许多朋友,事实上自己非常孤独。

  冬夜啊不要在露出那种悲伤的感觉了,让我觉得好悲伤好想哭喔!拜託你不要在这样了,让我的未来能开开心心的过吧!

初中作文 篇6

  今天上午,我硬是把爸妈拖去了新华书店为我买书。我从小爱看书,对书有亲切感,也不知是因为儿时爸爸给我读的几篇童话引起了我的兴趣,还是由于书本身具有无穷的魔力,我对书一直情有独钟。

  小时候,爸爸学校里有个图书室,我经常钻进去玩。那时我还不认识字,但一到成堆的书前就会有种莫名的激动,仿佛书中有种神秘感吸引我去深入了解它。渐渐的我长大了,便开始读《古希腊神话》、《伊索寓言》、《格林童话》等。

  爱读书就爱买书,家中柜子里都放不下了。我读书很快,一周两三本。我躲在被窝里、放在餐桌上、甚至蹲在厕所中看书。故事中的情节令我感动,深刻的哲理促我反思。现在作业很多,平时没有多少时间读书,妈妈一般都会隔好长时间才会给我买书。一到书店,我就会疯狂大扫荡。读书时,我喜欢先看书名,然后构思书中内容,待看时更容易理解与体会。

  书,伴我长大。儿时的故事至今记忆犹新,从书中,我获得了很多知识。

  书,给我动力,让我努力,是我力量的源泉,使我永不停息。

  书使我拥有智慧,让我有丰富的'语言、词汇,更丰富了我的生活。

  我爱读书,爱读各种书,悬疑、文学、历史我的生活中少不了书,一天不读书,便好像少了点什么。书将永远陪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我爱书。

初中作文 篇7

  他,是一位中学生,学习成绩全班第一。可是,十五岁时被诊断为患有一种特殊的病,他最多只能活两年。当他刚听到这个噩耗,心里十分悲痛万分。他原本还想长大后当一名宇航员去太空玩玩的,可是,现在他没这个机会了。

  在一个多月的悲痛之中,他渐渐发觉自己应该好好珍惜现在这段美好的时光。于是,他又开始认真读书。他每天废寝忘食,没日没夜的.读书。他的成绩从全班第一升到了全校第一。同学和老师对十分羡慕他,他也为自己惊人的成绩感到震惊。

  他每天以一种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由于他一直沉浸在学习中,几乎忘记了自己得了病。渐渐地,他离死亡不远了。

  两年、三年、四年……他没有死。他的父母感到奇怪,又十分高兴。于是,带他去医院看医生。经检查,他身体里这种病菌已经完全消失了。医生奇怪地问他是怎么做到的,他笑着说:“我每天会早起去锻炼。而且我每天都在很认真地学习,几乎忘掉了我的病。”

  后来,他顺利考上了清华大学,并于三年后毕业了。毕业之后,他为了完成自己小时候当宇航员的梦想,就到一个科学院工作。

  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回家的路上,因为车速太快,在转弯处没反应过来,导致车撞到了旁边的绿化带。由于他的车安全系数高,所以在危及时刻,车保护住了他,使他没有受到很严重的伤害,只是轻伤。

  他在医院里,修养了几天,就拿着电脑继续在病床上工作。经过了他再三要求出院,医院只好满足了他的要求。一出院,他就马上去科学院继续工作,因为他怕在修养几天会耽误他的工作。

  他写的一个创意被领导采纳,领导决定让他去太空上住几天,考察一下那里。他十分高兴,因为他的梦想即将完成。经过了半年多的准备,他坐上了火箭在太空生活了几天,并顺利归来。

  他的名气一下变大,大家渐渐都知道了他。可是,这些人并不知道他以前所付出的这么多汗水和战胜了这么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