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典张爱玲》有感

时间:2024-07-20 18:31:2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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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典张爱玲》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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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领悟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经典张爱玲》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1

  初读《半生缘》总觉得曼桢的不幸是曼潞和祝鸿才害的,质问曼璐怎么可以这样设计害自己的妹妹。其实,曼路也是很可怜的,为了家里的生计沦落为舞女,但却不被家人理解,结婚后又无法生育,才会想让自己的妹妹做自己丈夫的姨太太。应该说这是整个社会形态所迫,社会的腐朽黑暗,人的思想昏庸无能,当然曼桢优柔寡断、委曲求全的个性也是导致这样一个悲剧结尾的重要原因。曼潞和祝鸿才对她的所作所为只是一个开始,但把她推向深渊的却是她自己,并且由于她的认命她的妥协不仅害了她自己更害了深爱她的世均,也间接的害了翠之害了叔惠。她不只是让自己不幸福更加让三个家庭都不幸福了。如果她不委曲求全,直接去向世均坦白一切,如果他可以接受那固然是美满的结局。如果他觉得难已接受她的失贞,那至少以后可以坦然的生活,而不活是活在回忆或假象如果当年如果向爱人坦白可能会是另外一番情形。活着不是为了后悔,曼桢最后对世均说的那一句:“世均,我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这句话包含着多少悔恨,多少无奈。她自己也知道原本这幸福是属于她,但现在她失去了这个资格并且是永远的失去了,人世间最痛苦的莫过于此啊。没有死去活来的告白,也没有山盟海誓的轰烈,一切就如同我们所熟悉的日常生活,当爱情静悄悄地到来,又被人生的起落所折磨,被岁月的洪荒所沉淀,被生活的重担所压迫,那份坚持与无奈,到最后竟然只是留下一句平淡得让人几乎心碎的道白,读后感《读张爱玲小说有感》。

  张爱玲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不一部悲剧小说,其实也是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的缩影。很多人到老的时候还在后悔“早知当年如何如何”,岂知这个后悔也将成为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后悔。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却《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尾巴。《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张爱玲用她的传奇故事不显山不露水地表现着人性,尤其是人性的鄙俗与狭隘,描写了家庭的黑暗,世人的虚伪,所谓爱情自私的本质,对女性nu性思想的提示也毫不留情。

  故事的女主人公白流苏离婚后寄住母家,钱财被骗,又为兄嫂不容,只得寻求再嫁,苦无姻缘,便抢异母妹妹的对象范柳原,范是个老尖精滑的留学生。一个不诚娶,一个但求嫁。两个人都不愚钝,很有些小聪明,可谓真正的凡人,凡心热炽。张爱玲站在白流苏的背后,让两个人的灵魂跃上纸面,斗来斗去。白流苏大家闺秀般的'矜持,不时挑逗,范柳原穷形尽相,甚至挪用诗经里:“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携老”来做假。满篇你来我往的小技巧。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以一个城市的陷落为代价而换取一段感情的最终结果看似壮观但其实又如何呢?也许张爱玲从来不认为爱情是可靠的,爱情在她心里只是平凡生活中的一些点缀本无什么大不了,两个人因为城市的陷落突然失去了原有的安全感和固有的洒脱,突然间发现两个人在一起可以获得最大限度的温暖,于是就有了倾城之恋。他们最终结合在一起了,可是张爱玲却不说是爱情发展到婚姻的自然结果,反而说:“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这其中充满了悲剧意味。那时女人的地位太低了,要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悲剧性地依靠男人。所以,白流苏虽然自私,小家子气,但是也还情有可原。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2

  这一次,皇冠出版社用了一个很笨的修辞:“最后的遗作”。是得这么笨,因为前些年出《同学少年都不贱》、《重访边城》,已经把“最后”、“遗作”、“唯一”都用遍了。这还不算,笨修辞下陡然一朵大粉花,庸俗不堪,这封面就不是给文艺读者作的,因为出版社当然知道,无论封面怎样,张迷们还是会照买,而他们要赚最多的钱,完全不顾这调调与内文天差地别。

  读者那一边呢,谈论《小团圆》是写得差的自传体小说还是写得好的小说体自传的人,不免多此一举,因为大家心急要看的,是名人八卦,才女性*事,是张爱玲竟然也堕过胎,是他和她、她和她……竟然都“有过”?这不是《红楼梦魇》,而是张国荣演贾宝玉的那出《红楼春上春》。

  其实再过些时候,索隐派要说的可能就也差不多了,我先说些易见却意味深长的,因为看过胡兰成的《今生今世》,看《小》时发现一些时刻似是有意对照来写,不是刻意申诉,而是这些时刻对二人来说都是记忆中的纠结点。

  比如胡兰成跑路时张爱玲去乡下看他,张给彼时胡的新爱画像一节。《今》中如此写道:“爱玲尽管看秀美,叹道:‘范先生真是生得美的……’当下她就给秀美画像……她却忽然停笔不画了。秀美去后,爱玲道:‘我画着画着,只觉她的眉眼神情,她的嘴,越来越像你,心里好一惊动,一阵难受,就再也画不下去了,你还只管问我为何不画下去!’言下不胜委屈,她看着我,只觉眼前这个人一刻亦是可惜的。”

  在《小》中:“他带巧玉到旅馆里来了一趟。九莉对她像对任何人一样,矫枉过正的极力敷衍。实在想不出话来说,因笑道:‘她真好看,我来画她。’……画了半天,只画了一只微笑的眼睛……之雍接过来看,因为只有一只眼睛,有点摸不着头脑,只肃然轻声赞好。九莉自己看着,忽道:‘不知道怎么,这眼睛倒有点像你。’……之雍把脸一沉,搁下不看了。九莉也没画下去。”

  在胡笔下,张爱玲可以爱屋及乌,即使表露委屈,也随即被对胡的怜爱冲荡开来;但在张笔下,画像却是又伤恸又自尊时的“敷衍”。胡兰成太自恋,所以误解了张爱玲的骄傲,《今》在在称赞的奇伟大度,并非张“糊涂得不知道妒忌”,而是因为她的骄傲,九莉的骄傲令她给之雍的信里一定要删去那句:“没有她们也会有别人,我不能与半个人类为敌。”

  另一时刻是在上海的永别:

  《今》:“是晚爱玲与我别寝。我心里觉得,但仍不以为意。翌朝天还未亮,我起来到爱玲睡的隔壁房里,在床前俯下身去亲她,她从被窝里伸手抱住我,忽然泪流满面,只叫得一声‘兰成!’这是人生的掷地亦作金石声。我心里震动,但仍不去想别的。我只得又回到自己的床上睡了一回。天亮起来,草草弄到晌午,就到外滩上船往温州去了。”

  《小》:“次日一大早之雍来推醒了她。她一睁开眼睛,忽然双臂围住他的颈项,轻声道:‘之雍。’他们的过去像长城一样,在地平线上绵延起伏。但是长城在现代没有用了。她看见他奇窘的笑容,正像那次在那画家家里碰见他太太的时候。‘他不爱我了,所以觉得窘,’她想,连忙放下手臂,直坐起来,把棉袍往头上一套。这次他也不看她。”

  按胡文,二人“别寝”是因张不喜胡与小周秀美之事;而在《小》中(此引段落之前文)除了这些,还有之雍言谈、思想上屡屡显露的庸俗(要九莉脱衣验身的那个之雍更简直猥琐不堪)。晨早唤名那一刻,胡文只见到爱玲的满腔爱恋不舍,九莉却只有乍醒一时情迷旧日,但霎时清醒,但已经决定要忍痛抽身。至于胡文中“草草弄到晌午”之事,在《小》则交待为之雍搜检九莉抽屉,九莉还金断爱;此后之雍也写过信来盟誓,但九莉没有理他。

  略举两例,可见《小》出版的必要。此前关于胡张关系的正面文字,竟只能依从胡兰成的《今生今世》,多少传记作者为此扼腕。所以我想,关于出版的道德讨论大可不去理会,宋以朗举卡夫卡的例子举得很有道理,出版社要借此捞一笔也是昭然之心,我们只看这一次确是张爱玲自家发声这一个理由,就应该感谢《小》的出版了。

  此处辨析罗生门,不是非要一校真伪,指责谁负了谁,胡兰成的美辞我相信至少有七分是自我打扮,但剩下两三分则是他自己真正糊涂,昏昧。对昏人的谴责若超过了他昏昧的比例,就不值了。所以评判胡兰成个人事小——况且那更多是张爱玲自己的事,但有一样不吐不快,就是胡身上反射出的封建意识,被他的语言打扮得天花乱坠,但他是封建就是封建,也就是说,在当时追求新思想的环境下,胡兰成——千千万万个胡兰成的只鳞片影在他们身上探头探脑的男女——是老土就是老土。

  《今》中反复描摹的那个天神张爱玲,可并非《小》中的九莉。好事者最喜欢跟胡兰成一起忽悠张爱玲“顶天立地,世界都要起六种震动”,可看下去就发现,即使在《今》里,胡心中臆想的那个完美张也与现实张之间也大有差距,胡还为此扼腕惋惜,长叹他的爱玲怎么竟有妒忌云云,其实胡不过希望张爱玲远远地在上海守着他们二人的感情:既不来他身边烦他;也不去和别人谈情说爱。

  前者可见张爱玲去乡下探胡,胡十分不快,《今》中自述他几乎当面就“粗声粗气骂她:‘你来做什么?还不快回去!’”,他的理由是这样千里迢迢为男人拖累岂是他心中的张爱玲应当做的,但《小》里则讲述了彼时藏匿小城的之雍对九莉可能引人注目的害怕。后者则可见于前文所述之雍返回上海与九莉告别的那个上午,之雍曾把她的抽屉和字稿翻个“乱七八糟”,前一晚又要检验她的身体以确定她是否又“有了别的恋人”……

  所以说胡对张的想象除了文学层面,和老农地主直无二致,五四运动在这样的人事上失败得可以。这不是评论胡兰成个人,因为这种态度放在今天的华人社会中显然也面熟得不得了。

  由此,《小》给了我们一次考校语言的机会。之前读《今》,已经觉得胡兰成的美辞下其实是言辞闪烁、文过饰非,但此书仍然获得谀评如潮。《今》对张大举评论,反而模糊了她的本来面貌,越读越像自恋意婬*;《小》对胡未发恶声,只是从语言神态着手,描摹出一个复杂的对方,他的侧面令她爱,他的正面则胆小昏庸,令她怀疑,也描摹出一个复杂的自己,拙笨自卑聪明高傲伤害机遇杂陈并道。与《今》刻求空灵的言辞不同,《小》的语言面貌相当踏实,全无此前典型张爱玲式的炫耀、小聪明、大惊小怪和那种有一非要说成三的架势。很多为张迷乐道的比喻,眩目奇巧,时嫌刻意做作,《小》也有这类修辞,但相对清健得多,好像是对一个肯听她讲的熟人说话,不需用力和漂亮。

  减少的还有情调化的语气尾巴,这种语气太多,常令她的好作品打了折扣。胡兰成自述受张的语言影响,其实他发挥张爱玲语言中的那部分情调态度恰恰发挥到糟糕一面去了:胡的美辞多只用于拔高事实,美化事实,将自己情调化,无赖了还有一大堆道理,并为此沾沾自喜。张的美辞则用于点破事实,直掘人心,二者根本是背道而驰的。《小》里也直接说出了张对此套路的反感:“之雍便道:‘你这样痛苦也是好的’。是说她能有这样强烈的情感是好的。又是他那一套,‘好的’与‘不好’,使她憎笑得要叫起来。”将结尾处尤其痛快,九莉看之雍的信:“一看见‘亦是好的’就要笑”——“亦是好的'”,多少胡迷受过这个腔调的影响恣意低迴。

  《小》的结构也出彩。它同张的大部分作品不同,叙事散乱,意随笔到,部分写童年的闲散段落实在让人想到《呼兰河传》,不过实际上,这也都是现代小说的惯常写法。但学者型张迷们还是会举出部分段落认为完全无关宏旨,突然出现的人名要到几页后才知来龙去脉,由此可见它的行文粗糙云云,可事实上这些都在意识流小说常见。《小》开头用了整整两章描写香港的读书生涯,一直写到日战,也被认为不吸引,无作用,人名纷出如“点名簿子”,但实际上正是为全篇打好了精细与惶惑并陈的底子,越是不厌其烦地堆灰,后面才越能激荡粉尘。根据张爱玲的信件,这是一部“酝酿得实在太久”的小说,多番修改而未讫,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其实是一个动态的文本,但正是这个深思熟虑过的非定稿,反叫读者更能体会她的心思笔意,那多处转折在事实交代方面或许突兀,实则处处皆有相通相成的心理依托。

  张爱玲没能完成修改的原因是什么呢?据宋以朗的序言,宋淇初阅小说后力劝张爱玲大改,举出很多原因,比如“无赖人”胡兰成尚且在世,比如文学同行的嫉妒等等,修改意见是进一步褪去自传色*彩,将以胡兰成为原型的“邵之雍”改为地下工作者,贪利成为双料间谍后又被雇主之一干掉,这样,汉奸胡兰成总不会跳出来说自己就是那个地下工作者了吧。此外,宋淇还建议《小团圆》的结局应当是邵死后,她的女人们聚首对质,一对就对出他原来“是这样一个言行不一致,对付每个女人都用同一套”的男人,让女主人公“彻底幻灭”。宋淇的策略周全,是好莱坞、媒体人、文化人……的路子,却不是作家的路子。作家的路子不周全,可是耿介。张爱玲反对宋淇建议的“幻灭”,她在信中坚持,她想写的恰恰是“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宋以朗在序里说张爱玲“根本舍不得‘销毁’《小团圆》”,我则认为张爱玲根本舍不得修改《小团圆》,至少是舍不得按照那种齐备得有如四喜丸子的方法修改。

  “到底是中国”,张爱玲曾在《中国的日夜》里惊叹,但这却是不可能容她的中国,《小》结尾写及在海外看中国杂技团演出,“花样百出”,又道:“到底我们中国人聪明,比海狮强”,这“花样百出”的何尝不是胡兰成、何尝不是他自诩代表的中国“文化”?文学毕竟不是文化,长大后的张爱玲更知道“聪明”从来只是二等文学的标准,所以张爱玲到底并不聪明,《小》到底并不聪明,甚至不显得漂亮。从小说的形式来说,一头一尾那段完全重复,也算是团圆了,可写的终究也是梦魇:大考的早晨——“斯巴达克斯”奴隶叛军遥望罗马大军摆阵,这大军可是压倒性*的屠杀机器——“完全是等待”——等待什么呢?当然是等待死亡。张爱玲就是把一个万人期待的团圆写成了梦魇,那些想看华丽文字的、想看高级艳照门、真实版《色*,戒》的,最终看到的还是梦魇,文字的粗砺,为的叫人直面这梦魇如许荒凉。

  九莉在离开之雍十年后,唯一的一次梦见他,是一个“好”的梦,青山树影中,好几个小孩,“都是她的”,接着“之雍出现了,微笑着把她往木屋里拉”九莉醒来后快乐了很久很久——快乐的是九莉,这个梦要是在张爱玲生平中成真,那她就只有恐惧的份了,对于受尽伤害的她来说,如果还要如此好莱坞地自欺,这才是真的梦魇。再过二十年后,开笔写《小团圆》的张爱玲,已经深昧人间梦魇之味,在众人脍炙的最“儿童不宜”的一段,人人都看见“兽在幽暗的岩洞里的一线黄泉就饮”之兽饮轻狂,可是殊不知张爱玲此刻的觉悟,尽在“黄泉”二字,冥冥结合。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3

  张爱玲,一个多情的女子,用每一篇文章都能展现出她那唯美的文笔,细腻的感情旋律,总会让人不自禁的跟随着她思路掀起自身的情感波浪。而正是为此我才深深的被她的文风所折服。

  第一次看到的张爱玲的书就是《半生缘》,以前偶尔听到过同学讲讲里面的情节而已,可能是因为从未拜读吧,所以感觉对自己没有丝毫吸引力。一日舍友外出回来买了一本《半生缘》,百般无聊之际就拿来看看了,不到数页我就几乎“无法自拔”了,是的',就在此刻我喜欢上了这本书,我也对曾经并不熟悉的张爱玲顿生好感。

  张爱玲以自己的生活及情感经历为原型成功地塑造了“顾曼桢”这个人物形象,以及对“沈世钧”也是费了不少笔墨,可见他们俩就是该书的主要人物。

  顾曼帧是个感性而又多情的女子,在面对自己的情感抉择时她有时会显得是那么的脆弱:也许张豫瑾可以给她幸福,可她主动放弃了;也许沈世钧可以给她幸福,但她错过了本可以抓住的机会。当面对自己姐姐设陷玷污自己时,她显示出来了自己的度量,她要顾全大局,因为曾经为了她及整个家庭姐姐牺牲过自己的幸福和青春,因而在内心就认为自己对姐姐愧疚,没有责怪的理由,所以即使知道了所有真相,她依然选择原谅姐姐。我们会认为她太过于倔强与宽容,不知道珍惜自己的幸福,其实这样的看法只能说明我们对她认识不够,还没有深入到她的内心世界,所以看不到那颗受伤并且流血的心。

  若要了解《半生缘》,就要体会文中每个人的性格特点,其实,你会发现正是他们各异的性格特点才使文章更加吸引人,因为这样的文章可以使每个读者都能找到自己喜爱的角色,甚至是与自己的相似点。

  我感觉在这书中张爱玲融入了自己的感伤,也展现了自己的性格特点。在顾曼帧与沈世钧,李叔惠与石翠芝及交错复杂的顾曼璐,张豫瑾,祝鸿才他们的交往及感情发展来看,她通过对当时社会现实中的人们进行勾画,所具有现实意义也让人体味到了世态炎凉。这与张爱玲当时所处的社会有着诸多的契合点。

  著名学者,哥伦比亚教授夏志清曾这样评价张爱玲:在文字上,在意象的运用上,在人生观察和透彻深刻方面,实在都不能同张爱玲相比。此言实不为过,《半生缘》是一本通俗小说,但是张爱玲把它升华到了高雅深沉的程度。这些特点实在足以另一般作家汗颜。

  品情感甜蜜酸涩,察世间欢聚悲离。《半生缘》用了寥寥篇幅向人们生动地展示了一个真实的社会和一个真实的张爱玲。

  读过她的书之后你也许会开始思考:如何才能深入到这个传奇女子内心的最深处?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4

  张爱玲的文字一向是犀利的,富有穿透力,有杀人不眨眼之嫌。可悲的人总会写出可悲的文,不但因为张爱玲命途多舛,还因为那个年代的社会有太多可以被揭露的地方,和平的面具下有着泛滥的腐败气息。

  曹七巧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她出生在一个以卖油为生的家庭,父母为了金钱,把她嫁到了世族姜家。与其说嫁,还不如说签了卖身契,七巧做了姜家的二少奶奶,丈夫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肉身,死尸一般成天病在床上。她因为出身低贱而不受姜家待见,被众人孤立的她如同一只无脚蟹。

  七巧想必是怀念过去的。少年时,她坐在油店里当临时掌柜,普通客人称一斤半,熟人称一斤四两;还能在自家小院里,兴致勃勃地为兰花松土;穿着水蓝的刺绣旗袍上集市买菜,卖肉的同伴偶尔唤她一声巧姐儿,她便佯怒着,将钩上鲜肥的肉拍到同伴脸上……

  那青襟青袖的年代,再也回不去了啊。

  她在姜家,遇见了三少爷季泽。剧情的发展可想而知,但七巧明白,要在姜家立足,她要有足够的黄金,儿女情长根本不足为道,黄金与白银如同磁铁一般,牢牢将她粘住。

  丈夫和老太太死后,姜家分家,七巧带着女儿长安和儿子长白住在一座大院中,季泽来看望她,跟她叙旧,谈着谈着就说到了姜家房田的租卖。听到这些,七巧怒火瞬间沸腾——她觉得姜季泽不过是在利用她,为了黄金。曾经纯真的感情在七巧心里变了质,在她心中留下了长久的阴影。她逼得儿媳芝寿抑郁而死,又亲手掐断了长安与童世舫的姻缘。她见不得别人幸福,不过是因为,她自己的一生不幸极了而已。

  还是容若说得好。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七巧的不幸成就了七巧,姜家的势利、污浊,不过是为了后来的恶毒埋了伏笔。她对金钱的渴望,是因为她迫切地需要一副架子撑起这一袭华服。七巧对季泽的爱是需要捧在手心里看的,因为它太脆弱、太难得;七巧对生命的恨是需要刻在墓碑上望的,因为它太毒、太刻骨。

  人生无常。曹七巧孤独而荒诞的一生,让她分不清是非真假,被世俗套上了黄金的锁。她知道她的娘家狠毒了她,她的婆家狠毒了她,她的儿女狠毒了她。她杀了好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天命。恨,成了七巧一生难以褪去的烙印。是命运之神握着滚烫的木炭,烙在她的`灵魂上的。

  当初,童世舫初见七巧时,印象是这样的——一个矮而瘦的小老太婆,鹰一般犀利的目光,尖削的下巴,穿着素黑的旗袍盘扣长裙,由两个高大的侍女扶着,夕阳中背光看着他(童世舫),更令人惊骇的是后面的文字:无缘无故地,他觉得这是个疯子。

  在姜家的漫漫四十载岁月,从豆蔻梢头到年近花甲,世态的炎凉把七巧逼到了如今这副摸样,向人世留下了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

  再美好、再令人沉醉的,都是过去的。难道执念够深了,就可以回到从前,重新看看那丰肥的、红色的笑?过去了的不可能追得回来,生活是未来式,前面一定还有更好的。

  芝寿抑郁而死了,绢姑娘生吞鸦片死了,凤萧自缢了……她们,他们,都是被七巧逼死了的人。七巧最后逼死的人,是自己。她脖子上的那把黄金的枷,被岁月越勒越紧,终至万劫不复。

  七巧的一生结束了,但结束就是开始,坚强地继续,才是最重要的。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了,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还是容若说得好。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5

  读这篇中篇小说之前,看人评价《第一炉香》诉说了张爱玲的爱情观。倘若真是这样,作为读者,作为张爱玲才华的粉丝,先是要骂胡兰成几句的。之前也浏览过胡兰成的《今生今世》,他的薄情给我留下较深的映像。如今,把胡兰成带入到《第一炉香》男主人公乔琪上,倒有几分相似,感慨张爱玲爱情不顺的同时,也对女主人公葛薇龙多了几分怜惜,更厌恶乔琪了。书评最好不要加入个人情感色彩,读书笔记则不然,我也开始信口开河了。

  读《第一炉香》,首先是叹服张爱玲的文笔,她汲取了女性作家善于描写感情、善于描述细节的长处,又毫无女性作家叙事过于繁琐的习惯。小说里处处是看似不经意的神来之笔,其实大多出于张爱玲用心的构造。例如她写梁太太勾搭卢兆麟这儿,“梁太太双肘支在藤桌子上,嘴里衔着杯中的麦管子,眼睛衔着对面的卢兆麟”;又比如“薇龙向东走,越走,那月亮越白,越晶亮,仿佛是一头肥胸脯的白凤凰,栖在路的转弯处,在树桠叉里做了巢”等。小说细节越是有趣生动,越体现张爱玲对文字的驾驭炉火纯青。

  其次是小说篇幅虽然小,但构造严密,情节相互呼应,读者在行云流水的阅读中,能停下来深思。同时小说既写出战前香港大的社会环境,又对人物心理描绘细致入微,让我想起气势恢宏的《清明上河图》中,也有栩栩如生的人物眼神刻画。杰作必精于细节,推敲细节也常有物外之趣。

  故事写的是一位名叫葛薇龙的“极普通的.上海女孩子”,一步步走向物欲洪流的过程。看完小说,回想起第一次看到满橱柜的衣服、会想“一个女学生哪里用得了这么多?”、“连忙把身上的一件晚餐服剥了下来,向床上一抛,人也就膝盖一软,在床上坐下了,脸上一阵一阵的发热”纯真的薇龙,唏嘘不已。彼时的她,先是替姑妈招待她的情人们,后来爱上了浪子乔琪,最终成了一名为了金钱自愿出卖自己的女人,再也不是那个心里呐呐“试试就好”的薇龙了。

  如果张爱玲把薇龙的堕落原因写成环境所逼,那么这篇小说便会落入俗套。张爱玲的高明在于,她塑造了一个复杂的薇龙,一方面是她赚钱养家的不得已原因,另一方面则是她心甘情愿进入了姑妈的花花世界,并心安理得嫁给浪子乔琪,最终成为姑妈、乔琪的敛财方式。正如薇龙说:“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薇龙自始至终都是独立的,读者看到了她的思想从面对华服“看看就好”的纯洁到“自愿赚钱”的无下限,如同看到一朵白莲凋零,是展现给读者的悲剧,让读者生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绝望感。

  同时,张爱玲在小说中体现了对爱情的讽刺。心软的薇龙飞蛾扑火般爱上浪子乔琪,反观乔琪,在“几分犹豫”和薇龙结婚后,还与姑母谋划,过了七八年等薇龙收入减少,便离婚。薇龙的情真意切在乔琪的薄情面前化为乌有,也包含了作者对爱情巨大的讽刺。

  读这本小说,不免想起张爱玲那张孤傲的侧脸,弥漫在小说中的,是对时代的拷问、对爱情的深思、对世俗的不屑。作为男性读者,我自然不能体会薇龙在面临满橱柜华丽衣裳的欣喜,不能带入感情中女性的视角,写下的读后感也欠深刻。只是在葛薇龙身上,仿佛看到风华绝代的张爱玲,那个能写出“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的女子。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6

  在还没有读到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前,我不喜欢张爱玲的作品。因为张爱玲爱的太卑微,以至于对她有深深的误解,一个传奇的女子,怎么可以爱上一个汉奸,还爱得那么"卑微","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所以我认为一个爱的这么卑微的人,作品再怎么传奇也不会有吸引我的地方。

  《倾城之恋》让我重新认识了张爱玲与她的作品。她喜欢用"苍凉的哲学"去创作,因为她认为"苍凉"有启示性,揭示朴素的真理,所以她的很多作品都笼罩着世纪末的荒凉感。《倾城之恋》又是她作品中,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倾城之恋》主要是讲上海和香港两座城市的一段华丽的苍凉的传奇爱情故事。

  "倾城"的结局看似皆大欢喜的喜剧,白流苏最终跟范柳原结婚,实际上更烘托悲凉之味。婚姻只是一种交易,体现了白流苏的苍凉的人生。《倾城之恋》的.苍凉揭示了女性无法突破生存困境,当白流苏在面对"谋生"与"谋爱"的选择时,把生存放在了首位,用自己的未来去作赌注,去捕获富家公子范柳原。苍凉是在现实面前,爱情只能成为神话。也刚好体现了张爱玲的创作小说"爱情观"——笔下的现实,是悲凉,揭示爱情只是一种女性对男性经济的依附关系。白流苏因为范柳原的钱,想要用婚姻绑住他,也由于迫于无奈当过范柳原的情妇;而范柳原只想得到白流苏,并不想结婚,他渴望的是古典的爱情。如果不是战争刚好爆发,就不会有这么一段"炮火里的简约婚姻".或许,白流苏只能当情妇。

  张爱玲曾经说过:"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剧则如大红大紫的配角,是一种强烈的对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回味,就是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对照。"这是她的观点,刚好可以诠释《倾城之恋》。风流浪子范柳原,孤独的寻找心中向往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古典爱情,"流浪"多个国家的他,却没有一个真正的家。从侧面反应了,悲剧的不仅仅是出生封建家庭的白流苏,还有,这个在英国长大,得不到家族承认的私生子。白流苏与范柳原的参差对照,有悲剧,更多的是苍凉。是一座城市的毁灭,才成全了白流苏的传奇爱情故事。就像文中最后的一句"说不尽的苍凉故事——不说也罢!"

  最触动我心弦的一段话是"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在那苍凉的年代,有"爱"的爱情,是多么的可望而不可即。"废墟之爱",他与她都不过都是为了寻求安稳,渴望有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家,带着一种淡淡衰伤的压抑与时代有关的感情。忽然我懂了,张爱玲为什么可以爱的那么卑微,因为胡兰成懂她,给了她所渴望的爱情。

  《倾城之恋》不仅从内容、情节上体现了苍凉,还用了很多手法去写苍凉。用环境烘托,悲凉的气氛胡琴、月、蚊香、镜子、空房等去营造苍凉的意象。有大量的心理描写,去描绘那个时代的荒凉。还有张爱玲的一贯写法,参差对照。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所有"苍凉手势"中,带着暖流的华丽苍凉爱情故事。用了圆满的结局去烘托属于那个时代无法表达的苍凉。她用她悲凉的爱情观,去呼吁女性要有独立的意识和独立的经济。读完《倾城之恋》就会喜欢上,张爱玲的"苍凉爱情观",会有发自内心,想去读懂,"倾城"当中的苍凉。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7

  读张爱玲的小说是很容易中毒的,让人不知不觉地从字里行间染上她的气息,清冷的,而又骄傲的。

  曾看过一张她的照片,摄于旧上海时期,黑白的。她穿着深色的旗袍斜斜地抬着头,直直地挺着身体,眼神望向远方,绝然地、不屑地和深藏眼底的寂寞。

  是的,张爱玲是寂寞的'。所以,她的小说也染上了莫名的让人心疼的寂寞和孤单。她说,“这世上有那么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你回家。”她笔下的那么多位女子,有坚强如曼桢者,到最后,仍孓然一身。张很现实,她告诉我们,有些事有些人不是多年之后重逢,冰释前嫌便可以从此安稳快乐,不是的,正如沈世钧在《半生缘》中说的,“那也许眼睛一霎,就错过了。”于千千万万之中才能遇到的人,可是一次擦肩而过却换来了一辈子孤单。一直有人对《半生缘》的结局不满并试图改写出很多不同版本的结尾。而我,却觉得这恰恰是最合适不过的结局。多年之后再相遇,无论是感慨万千还是追悔莫及,十多年的时光足以消融一切。这就是生活,往往能够改变一切我们所认为永远不会消失或者变化的东西,比如当初的海誓山盟壮志雄心。

  张爱玲很擅长讲故事,她仿若一位老人,在黄昏中烧一壶粗茶然后在门口或古老的榕树下缓缓道来:“请你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沈香屑听我讲一段海上浮生的故事,你这一炉沉香屑点完了,我这一段故事也就完了。”然后她开始“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看她的小说得不急不徐,慢慢来,才能发现她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的点点哀伤和释然,使人唇齿留香。

  张爱玲是聪明而又极端的。她说,“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虱子。”可是,她又教会我们怎样生活:“较量些什么呢?长的是磨难,短的便是人生。”看不出她对生命的热爱,只有妥协,愤怒,无奈以及极度的轻视。很多的时候,她就像是站在生活的另一高度上,一针见血直中要害地说出生命的可悲或者生活的本质。

  我最喜欢她的一句话是:生命就这样自顾自地走过去了。我不知道当她写下这句话时是哀伤的还是一如即往的一脸冷漠。可是,当这句话从我笔下流泄出时,我忍不住微微颤抖,我感到莫大的悲哀和无助。这也许就是张爱玲的魅力所在,直白地解剖生活的每一个现象,然后再将它们一个个写在纸上用不轻不重甚至带点冷漠的语气告诉所有人。

  张爱玲或许称不上大家,但绝对不能否认她才情似海。而她的文章也正如她其人:冷漠、哀伤、清高以及一种看透红尘的淡然。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8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

  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曹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曹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9

  我对张爱玲的认识并不深,之前对她的文学作品可谓是一无所知,只是潜意识里知道她的文学造诣很高,是位旷世才情的奇女子,仅此而已。

  自从进了老年大学,感恩王贤友老师的讲授:《金锁记》里曹七巧心灵变迁历程;《沉香屑第一炉香》里葛薇龙的人生苍凉、悲壮;以及《旧屋檐下的张爱玲》论张爱玲的价值等等,使我对张爱玲产生兴趣,于是张爱玲不寻常的家庭背景、张爱玲的奇才、张爱玲的贵族、张爱玲的冷傲、张爱玲文字的独特……向我走来,令我目不暇接。

  不经意间,我走进了张爱玲的散文《迟暮》,这是我第一次完整看她的散文,文章中少年的苍凉,笔力的老道,让我感慨。再看她生平,她写这篇文章时竟然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十二岁小女孩却写出了迟暮美人的心境。更让我刮目相看。

  在这篇散文中,张爱玲用她独特的文笔,向人们提醒:青春是宝贵的,更是短暂的。文中描写了一幅在生机勃勃的.春天,以及一个迟暮美人对韶光易逝无可奈何的伤感画面……。

  这个凭栏哀悼的女人正是张爱玲笔下的“封姨”,“封姨”年轻时不仅风华正茂,更拥有华丽的人生。她的容颜与盛气并存,曾经在海外壮游,在崇山峻岭上长啸,在冻港内滑冰,在广座里高谈。在民国时期,这种人生,足以令千万人艳羡!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随着时间的不断更新,“封姨”青春已逝,面对酒红灯绿的社会,巳赶不上历史的潮流,她觉得自身是时代的落伍者,被时代所抛弃。她已没有资格与春天共舞,所能拥有是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悲哀……

  美人迟暮,这种亘古以来以时间切割红颜的永久命题,居然被张爱玲稚嫩的小手描绘得如此细腻、圆润、深邃。让我感受到了张爱玲天才的早慧和张爱玲的文字功力!

  而今,我巳是“迟暮”老人,庆幸的是,我们生在好时代。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医疗科技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升,人的寿命已长了很多。“迟暮”已不可怕,正是退休了,有大把的时间挥霍。“迟暮”已变成我们这般老人的第二个春天,我们可以在老年大学的课堂任意遨游,吟诗作画、唱歌跳舞……培养各自的兴趣爱好;可以组团旅游,饱览祖国大好河山;可以和儿孙共聚一堂,享受天伦之乐的幸福;我们和年轻人比美,与社会同进步,按现在的话说“与时俱进”!再也不用凭栏独吟“黄卷青灯,美人迟暮”。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10

  张爱玲的遗作《小团圆》今年四月在内地隆重登场了,在这久不见天才的文坛里倒称得上是盛事一件。十二岁时就开始读她的书,她最后一部作品,我自然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欣欣然在网上定了她的书,很喜庆的封皮,看了让人眼前一亮。

  书是周一送到的,这两天赶着做实验,但还是忙里偷闲抓紧时间看完了。我看书的速度一向奇快,而且只要捧着书不看完绝对不愿撒手。书是终于看完了,但很是惆怅,说不出的滋味,从心底里怜惜这个女子。书是她一贯的嘲讽口吻,像个冷漠的人,站在云端看俗世,看人情世故,看骨肉亲情,看所谓万转千回后的爱情,一切都完全幻灭了,还试图抓住一点什么,其实什么都没有,幻灭了其实就是幻灭了,爱玲心里清楚的很,我透过书本看到她嘴角的一丝冷笑。

  书名叫做《小团圆》,其实只是一个空心的圆圈,空荡荡地圈住逝去的时光,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你找不到起点自然也找不到终点。所谓小团圆,是爱玲回首往事三十岁前的盘点,是一场接一场考试之间的.噩梦,是从睡梦里醒来的她絮絮叨叨讲给自己的一个故事,本不想给我们这些不相干的人看,但踌躇很久却也终不忍心销毁,把两难的选择留给后人,她躲在云端吃吃的笑。你们不是总盼着万事都有个大团圆嘛,我偏偏叫它《小团圆》;你以为小团圆就真的是团圆嘛,那只是个镂空的圆圈,什么都没有剩下。

  倒只剩下一些居心叵测的闲人在圆圈外晃悠,试图看看才女笔下的花好月圆,郎情妾意,然后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说一说“汉奸之妻,人人可戏”的花边新闻。爱玲,我扭转身为你掬一把热泪,你又是何苦来着,就算是一个人的孤寂,也该咬咬牙挺着,你的笔下自有烟霞,沉香屑里第一炉香的余香还烟雾缭绕,倾城之恋里流苏那低头一笑还没来得及抬起,金锁记里七巧还在凝望三十年前的那轮月亮,你又何苦写这劳什子的小团圆,白白让别人看了笑话。

  文风明显是淡了,不再有以前的精雕细琢,心里嫌脂粉污了颜面,这一次,她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写。一出场就是浩浩荡荡一大批人名,她是存心要让那些看笑话的人看不下去,她冷冷的笑,双臂交叉放在胸前,头高高地昂着,她一贯的姿势。等着那些看笑话的人走开了,三十年前她的故事仍然在继续。洋派的母亲很漂亮,但却吝于伸出手拉着女儿一起过街,偶尔手指的触碰,母亲就皱起了眉头;父亲是典型的晚清遗少,空有名家的家世,却空荡荡的像个稻草人,怒视着小小的孩子在他面前重复背一篇又一篇的古文,听到后娘的诬告,一脚一脚踢在那个倔强女孩的身上;违心的说更喜欢那个给她做衣服的烟花女子,因为二婶给她做的衣服是用旧衣服改的,小小的心里,多多少少是有些屈辱…

  终于长大了,告别了悲惨的童年,可以用自己的文字换钱了,和三姑二婶在财务上要分得清清楚楚,欠下的债是她心头的一道疤,寄人篱下的感觉,从来就没有离开这个敏感的女子,她活得很累,但生活就是这样,她无法选择。二十二岁,花一般的年纪,她可以自己选择了,是一个为日伪卖命的文人,她明明知道结局,却还是奋不顾身去爱了,把高傲的头颅低地很低,在尘埃里开出花来,可是她心是欣喜的,以为是碰到命里注定的知己,以为那个老男人的步伐会因为她而驻足。

  谁知道不过是昙花一现,年轻的后面永远都有更年轻的,她以为自己二十二岁是风华正茂,足以取代他家里那两个年老的妻,谁知道武汉还有十六七岁的小周,小周之后自然还有那个千里护京的范美秀。滥清的男人什么时候少过,爱玲自然不能与半个人类为敌,却也终是厌了,扭过头去,不愿看那个和半只苍蝇一样让人恶心的男人。以后又碰到那个导演,终究还是一场云烟。

  原以为是金光闪闪的金子,切开来看,却是一块稀土金属,在时光的氧气里一层层氧化,一层层剥落,多年后回首再看,原不过是一堆让人避之不及的灰尘粉末,风一吹就淡了,散了,远远望去,一个空空的圆圈。而关于联考的噩梦,依然一个接着一个。

  《小团圆》,不过是爱玲自己讲给自己听的一个故事而已。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11

  昨天终于把小说<半生缘>看完了,感到很心酸有激动和憎恨与同情。〈半生缘〉着力表现的是张爱玲最为的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暌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善良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天若有情天亦老,人又有情也无情!

  《半生缘》又名《十八春》,写了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曼璐终于也嫁人了,姐夫祝鸿才是个暴发户,当得知曼璐不能生育,便日生厌弃之心,曼璐为了栓住祝生出一条残计……十八年在天才作家张爱玲的笔下一晃就过去了,曼桢和世钧又在上海相遇,而岁月变迁绿树早已成荫……

  他和曼桢认识,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算起来倒已经有十四年了──真吓人一跳!马上使他连带地觉得自己老了许多。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象是指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他和曼桢从认识到分手,不过几年的工夫,这几年里面却经过这么许多事情,彷佛……

  小说一九五一年结稿时名《十八春》,后来张爱玲旅美期间,进行改写,删掉了略带政治色彩的结尾,易名为《半生缘》。在我看来《半生缘》是承继了张纸小说题目一贯的风格枣缤纷绮丽的古典风,但《十八春》却似乎更适合于这篇小说,十八春,无数个春天呵!吹面不寒杨柳风,又带着一丝丝时光不再的怅惆,就像这个漫长的故事。死一切的哀乐都经历到了。

  张爱玲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异数”当不为过。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喜欢张爱玲的人对她的书真是喜欢,阅读的本身就能给读书的人莫大的快感。阅读的快乐只有在她那里才可以得到,至少对我是这样。读别的书你或许能知道道理,了解知识,得到震撼,但是只有读张爱玲的文章你才是快乐的。即便是有点悲剧意味的《半生缘》依然如此!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12

  在那霪雨霏霏的季节,蔓陀铃谢了,郁金香谢了,你也与她们一同谢了。

  你裹着一条被单,孤零零的一个人,长眠在那个小屋里,连同着遗憾与伤痛一起逝去。虽然你静静地闭着眼,可我还是感到了你的悲哀和孤单,你那憔悴的容颜告诉我:你是多么地痛苦和忧伤!

  你选择了离乡背井,你忍受着被埋没的痛苦,外来的压力无情地推残着你的精神。你本能地拿起那妙笔,勾勒出多少悲苦愁伤的画面,牵出了多少读者的心魂,不为名利,只为那未倾诉的愁苦,这我知道,或许只有我知道。

  但我不能自私地认为你就是我心中的张爱玲,同样,数万书迷是那样地痴迷你的作品,你曾风靡一时,可是你没有保持久盛不衰,或许这是你的.遗憾吧,同样,也是我的遗憾,你在无情的生活重压下显得那样的脆弱和憔悴,你逝去了,和蔓陀铃一起谢了,也和郁金花一并谢了。

  当我第一次听见你的名字时,是那样的渴望知道你,当我第一次阅览你的书时,又是那样如饥似渴的阅读,对你的理解,或许不够深,对你的一切或许知道的不够多,可能你的愁苦比我想象得多得多,但我依旧能从你的书中读出伤感,证明我与你的心是相通的,我这样是高攀了些,可是,事实一定是这样的。

  你是注定的悲剧,我可能是你的继承人罢,有人说:我的一生是悲哀的,就像你一样,蒙住了一层灰色,但我是无法与你相比的。

  我不知道你选择胡兰成是否幸福,或许你只是追求一时的快乐,他给你带来了快乐吗?你又选择了赖雅,那个比你大三十岁的男人给你幸福吗?他病了,成了累赘,你可以放弃,没想到的是你不但没有放弃,反而放下自己的爱好——写作,将自己的精力全花费在他身上,看病、吃药都是你帮着,但天嫉妒你,让他离开了你。从此你变了,变得憔悴了,变得潦倒了,在那个小屋里,你逝去了,你,遗憾吗?

  看到你的那画像,眉间微皱,双眼露出淡淡的忧郁,看那朱红色的旗袍,腥红的嘴唇如舐血一般,冰冷的模样使人怜,为何在冬天逝去呢?

  我欣赏你如同欣赏一件艺术品,你不需要修饰,依然绽着光泽,尽管你在文坛上没有“久盛不衰”,但最起码在我心中的地位是久盛不衰的,没有人可以代替你,在诸多作家中,只有你,最无闻,最平淡,但却开得最灿烂,犹如蔓陀铃一样,也犹如郁金香一样。

  当花落的时候,你也落了,犹如轻烟一般,被风吹散,散到远方。远方何处?我心里,所有人的心里。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13

  她名字听起来有点俗,模样儿和文才绝对不俗。她有显赫的家世。外祖父便是清朝重臣——李鸿章。她母亲是大家闺秀,饱读诗书。

  张爱玲文章多以清末,解放前的上海作时代背景。有时候地点也转换到北京、香港、英国。这些是作者生前生活过的场所。

  张爱玲的笔下,多是美丽、聪慧且有点压抑的女子。她们生活在动荡不安,且男权很重,庭院深深的豪门大院,无一例外的是家道衰落了。她们的命运由不得自己改写。偶尔有放胆跳出原生活圈子的,转了一圈后跌落在婚姻的枷锁里,又回到原有的悲剧性的生活。

  作者写景浓墨重彩,大肆渲染。善用对比手法,强烈刺激人的视觉感官。在大红大绿,黄蓝映衬的色彩下,各式人物粉墨登场,一一亮相。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把我带入陈旧、腐朽的封建年代,有一种透不过气的.感觉。

  作者细腻的笔法入木三分,尤工人物的心理刻画。作者练达的眼光早已看穿世间的男子种种把戏,脱下他们的外衣,扒出他们丑恶的灵魂来,让他们裸着身子表演。

  作者看透世间男女情事: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到男人的尊重。女人结婚,是对一个男子终身卖淫。男人心目中最高的理想是一个冰清玉洁、而又富于挑逗性的女人。冰清玉洁是对于他人,挑逗,是对于男人自己。如果是彻底的一个好女人,男人根本不会注意他。男人在初恋女人眼中全是优点,他的缺点和恶劣只能等他婚后,由妻子慢慢去发现、忍受。世上最浓烈的爱,在于他爱着你,你又不让他得手。一旦他占了你的身子,或者你们做了夫妻,他对你以往说过的玩笑话,不再跟你说,好听的都说给别的女人听了。男女间匆匆的聚又散,男人便没有机会厌倦女人。往往这对女人是有利的一件事。一个礼拜往往比一年值得怀念,当三年后,男人带着热情的回忆重新来找她,她或许真变了呢……以上每句警言,虽然未免偏颇,也有几分道理。

  所以在男人之间流传一句名言: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到不如偷不到。

  归根到底,只有一句话:得不到的是个香饽饽,到手的东西就贱价。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里面爬满了虱子。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14

  她,本是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一个奇女子,家族煊赫,自幼就显示出不同于一般人的天资,并不平坦的童年与少年,甚至香港沦陷的经历,并没有埋没她的才华,而后感情的不得志,幸而晚年得以在美国安享,她的一生,尽可以用她的一本中短篇小说集《传奇》来形容。

  对她最初的了解,是那一句"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而后读她的文章,总有一种遮掩不住的黯然的感觉,字里行间流动的是如水一般的忧伤,在她的小说里,主角总是女人,偶有描写男人的文章,如《红玫瑰与白玫瑰》,却也是为女人作陪衬。总在一遍又一遍的看《沉香屑:第一炉香》《倾城之恋》,,《留情》《红玫瑰与摆玫瑰》,,每次看都有新的感受,一本书翻到旧了,黄了,角都折起来了,仍觉得有个中滋味还想再尝。

  《沉香屑》里葛薇龙的一生算是被困在这香港的交际圈里了,原来她只是一个上海来的躲避战事的女学生,直到故事的最后她还是刚结婚的花一样的年纪,可是这朵花到底还能开多久呢。在我看来,凭她的本事,是无论如何也看不住她那个只知道花天酒地的丈夫,我无法想象当她已成明日黄花,青春不在,终被抛弃时会作何感想。假如她没有来香港,没有去找她姑妈,那么也许她就会嫁一个门当户对的青年,虽然没有了那一段奢靡的记忆,但可能她日后的生活会好些。

  《倾城之恋》算是我最爱的一篇文章吧,张爱玲笔下的女子都有心计,可能白流苏是完全胜利的吧,她与范柳原的爱也许不能称之为爱,只是在战争来临时的一种互相依靠,"别的她不知道,在这一刹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

  "本来,范柳原是媒人介绍给宝络的,流苏只是个离了婚的,被赶回娘家的可怜女人,一转眼七八年过去了,家里是呆不下去了,她只想给自己找条活路。在去香港前,她用了自己的前途来下注,她赢了,她得到了众人虎视眈眈的目的物范柳原,出净了胸中的一口恶气。有这样气魄的`女人,当时绝对是少见的故事的最后,她说了,香港的沦陷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

  《留情》则是一对各怀鬼胎的夫妻,米先生娶了淳于敦凤,"是事先打听好,计划好,晚年可以享一点清福艳福,抵补以往的不顺心。 "可是他知道他的前妻快死了,他一生的大部分也跟着死了。敦凤看上的却是米先生的钱,也许这样说并不雅观,那就说是遗产好了,在这出戏里,包括敦凤的舅母杨老太太,表嫂杨太太,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算盘,米先生对生病的前妻的挂念,敦凤对杨太太的厌恶,杨太太对敦凤的诉苦,婆媳俩抱怨敦凤的小气,这样细致的心里描写,绝对是最大的亮点。

  张爱玲的散文有另一种风味,有一篇《谈女人》,讲出了许多人看了会暗暗点头的小真理,不过大多是一些俏皮话,比如"叫一个女人说我错了,比男人说全套的绕口令还要难些""女人开始经济节约的时候,多少'必要'的花费,她可以省掉,委实可惊!,闲来看看,不妨一笑。由于自小住在上海,对上海话"可谓是熟谙于心,曾创作过一篇都是上海话的文章,看时虽然辛苦,可是其中的味道也许只有用上海话才能品位得出来吧。

  听说我喜欢的女演员出演了《她从海上来》中的张爱玲,细细想来,我想象中的张爱玲也就是这个样子,主题曲正是那一句有些惊喜的"原来你也在这里" 。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15

  在《第一炉香》中,张爱玲巧妙地通过环境描写让读者能看到主人公所处的社会环境。主人公为何在那样的环境下最后做出那样的决定,走出那样的路为何是必然的。环境描写可以更加鲜明地表达情节当时的气氛,因此加以体现出人物眼前的画面和情感,让读者的脑海留了更深刻的印象,而更加确定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和情绪带给环境的起伏和变化。人物生活在环境中,俗话说一切景语皆情语,环境描写是人物主观心理的投射。

  首先,环境描写是意象的表现。薇龙眼中豪宅的环境描写是‘荒烟,滑稽’,墙上的鸡油黄在当时社会是一种明艳的,高贵的,带有世俗感的颜色。院子里的‘英国玫瑰’和‘杜鹃花’是中西合拼,却又不伦不类。梁府外春天的杜鹃花‘轰轰烈烈’是代表着一种旺盛的生命力,却和‘皇陵’一种奢华的,埋葬生命的地方恰不吻合。由此可见,环境描写是象征着某种具体的.事物或情感。

  环境描写是为了营造一种特殊的气氛,这样作者何读者就可以达成共识。薇龙把住宅比喻成‘凭空擎出的一只金漆托盘’,可见薇龙对房子的第一印象是带有诡异和古怪。这个所谓的‘家’,在薇龙看来像是个‘摩登的电影院’,因此创造了一种很陌生的氛围。从开端的环境描写,读者可以直接投入并推测出薇龙对梁府的不认同,己厌恶感。这样可以看出梁太太作风夸张,也可以看出梁太太和英国人交往较多,所以环境描写其实也是人物内在精神的反映。

  环境描写是人物情感的委托。当情节发展到和梁太太和司徒协回到梁府以后,薇龙眼前的世界随着自己的情感而变化。在这里薇龙列出了许多花草树木的品种。‘漫山醉醺醺的树木。生长繁殖太快了,都有些杀气腾腾,吹进来的恶风也有些微微的腥味’。当时的薇龙收了气,眼前的画面明显更为暗淡和沉闷。种种植物放在一起,感觉是杂乱不振,浑身不自在的。从此可见,人物的情感起伏决定环境。当人物感觉沉默凄凉,周围的环境在人物眼里也会看似暗淡无光。

  环境描写可以让读者更了解人物的内心世界。一下我们就做个详细的解读,‘头上是紫黢黢,天尽头是紫黢黢的冬天的海,但是海湾里有这么一个地方,有的是密密层层的人,密密层层的灯,密密层层的耀眼的货品-蓝磁双耳小花瓶;一卷一卷的葱绿对金丝戒;玻璃纸袋。。。’薇龙之所以重复了‘紫黢黢’这个形容词,为了强调人物完全彻底粉碎的念头。她本来是在个热闹的,喜庆的唐人圣地,所以环境的气氛和内心世界有产生了对比。薇龙眼前看到的密密层层的杂物,看似不起眼但却是生活无法缺乏的的杂物。在这种情况下,主人拥有的只有无比的凄凉,环境描写体现出了主人公无可奈何的心情。所以通过环境描写,读者对人物的影像也从此更加深刻的影响。

  在《第一炉香》中,环境描写绝对不只是为了营造氛围或设置背景场景或为了刻画人物所处的环境元素。张爱玲的语言有强烈的内趋性,常常围绕着揭示人物的内省世界。而环境描写从文学的角度上来说,体现一种语言上的美感及成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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