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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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
这书以小女生斯科特的视角来描述,这决定了整本书不会有太多深刻黑暗负面的内容,反而充斥着童真,呵护与爱。
前半本书着重讲述斯科特和哥哥的童年生活,后半篇则侧重讲了南北战争后美国白人和黑人的阶级矛盾。全书给我留下印象的,除了斯科特的天真活泼,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就是斯科特父亲阿迪克斯对他们的`教导,以及为人处世。
阿迪克斯真的是一个清醒,思想超前而又温柔善良的人,他简直可以说是全书中最美好的人,是作者对世间美好品质向往的化身。他作为一个律师,尽自己所能为黑人汤姆辩护,不带任何偏见,哪怕因此被白人市民们不齿,被视为叛徒。他作为父亲,和斯科特兄妹相处的氛围和谐温馨,润物细无声地教导他们做人做事。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绅士。像一篇读后感所说的那样,“如果有可能,有能力爱自己,有余力爱别人。”以及“学会在黑暗不公平的社会。上体面地活着”。
但是我并不能很好地理解,书名《杀死一只知更鸟》和内容的关系。前半段我以为知更鸟指代的是拉德利,一个小时候做错事而被看做怪物,但实际上内心善良的人,但后半段让我推翻了这个推论,因为后半段发格局并不局限于小孩子的玩闹,而是上升到种族歧视的高度,所以我猜测知更鸟是阿迪克斯尽力辩护但最终死去的黑人汤姆,又或者是用知更鸟代指去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表达作者想要去除歧视的愿望?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这句话是最后阿迪克斯对斯科特说的话,我觉得虽然有点愚善,但让我看了就觉得很喜欢,就像那种你明明知道你不可能像他一样毫无戒心地对待每一个人,甚至会觉得他傻但你会在心里欣赏他的行为,并羡慕他的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2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3
向阿迪克斯致以崇高的敬意!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一位充满正义、善良和睿智的人。
我也喜欢书中杰姆和斯库特的内心成长,他们在阿迪克斯、卡波妮、莫迪小姐的教导和影响下,渐渐建立起对周遭事物的看法,内心强大而温暖。看书过程中不止一次,我为这些人物的言行鼓掌,为他们坚持的.公平、正义而感动。
一开始,我跟随斯库特的眼睛,对怪人既好奇又害怕,后来怪人阿瑟冲出来救了他们,我也对阿瑟充满了深深的感激。最后斯库特像挽着一位绅士一样挽着阿瑟,把他护送回家,书中说“我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我的眼泪唰地就下来了。知更鸟在书中代表着什么呢,可以是汤姆,可以是阿瑟,也可以是镇上每一个人还有良知的那个部分,杀死这样的善良,就是一种罪恶。所以阿迪克斯拼命地去为汤姆辩护,去打这一场明知道不会赢的官司,就像莫迪小姐说的那样,“只要我们往前走了一小步,那么事情就是不一样了!”
所以,不要再伤害无辜的人,要消除偏见和歧视,保护每个人心中的良善,并使它们发展壮大到,这个过程会很漫长,但只要还有人在努力,甚至不惜代价全力以赴为,那么总有一天光明最终会到来。
阿迪克斯在书中说了好多睿智的话,每一句我都想反复记下来。我想杰姆和斯库特也一样,也许他们并没有意识到,那些话语已经融入他们的血液,成为了他们的一部分。写到最后,借用《奇迹男孩》的经典台词做个结尾:如果必须要在正确与善良之间做选择,请选择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4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今天,利用闲暇的时间,阅读了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其中深刻细腻的写作手法和近乎完美的主人公阿迪克斯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条黑狗在夏天的日头底下备受煎熬;套在大车上的骡子瘦骨嶙峋,站在广场上热浪滚滚的橡树荫下,甩动着尾巴驱赶苍蝇。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女人们中午之前洗一次澡,下午三点钟睡完午觉再洗一次,等到夜幕降临,扑过爽身粉的女人们一个个浑身上下汗湿甜腻,就像撒了糖霜的软蛋糕。”这是一处关于“闷热”的细节描写,用黑狗、骡子、男人、女人这种很生活化的场景构成了一幅闷热无比的画面,特别是“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中“挺括”“软踏踏”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现出热的程度之深。再加上“不到九点”这一时间点,就更加突出当时的燥热了
“石子路上每响起沙沙的脚步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来伺机报复;黑夜里每传来一个黑人的笑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在路上游荡,来抓我们;昆虫在纱窗上发出扑棱棱的声响,是怪人拉德利正在发狂地用手指撕扯铁丝;窗外那两棵大楝树也不怀好意,摇摆,盘旋,如同恶魔附体。”这是两个小主人公在夜闯怪人拉德利家后,狂奔而出的心理描写。沙沙的脚步声、黑人的笑声、扑棱棱的声响、大楝树摇摆、盘旋种种声音汇合在一起,让读者身临其境感受到那种处处害怕的氛围。脚步声、笑声、扑棱棱声、树摇摆声本来都是无生命的物体,都是稀疏平常的大自然声音,是小主人公内心的恐惧让他们一个个都被赋予了可怕的意义。
“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嘴角闪荡着一道口水,像冰川一样缓缓下滑,落进她下巴周围深深的沟壑里。她的脸颊上星星点点地布满了老年斑,黯淡的眼睛里嵌着两颗小小的黑色瞳仁;手上疙疙瘩瘩长满了瘤结,指甲根部的糙皮好长好长,把指甲都盖住了。她没有戴下面的假牙,上嘴唇显得格外突出。她时不时地用下嘴唇去抿上嘴唇,下巴也跟着往上提,这让那道口水淌得更快了。”这一段分别从脸色、嘴角、下巴、脸颊、眼睛、手、嘴唇对杜博斯太太进行了形象的描写,“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这里非常的形象生动,脏兮兮的枕头是生活中常见的.事物,很容易就能产生联想。特别是动词的选择“闪荡、缓缓下滑、布满、嵌着、长满、抿、提”等将杜博斯太太衰老、虚弱的样子刻画的淋漓尽致,尽显细节感。
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平和、智慧,懂得克制的人。当斯库特不解的问,为什么不能和同学们一样称呼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只是淡定的说:“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多么睿智的回答;“她说阿迪克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掏出手帕擦了擦脸,站在那里任由尤厄尔先生破口大骂。骂得难听至极,打死她也不会重复。”文章多次出现,阿迪克斯淡定、超然地面对他人对他横加的指责和嚣张跋扈的挑衅。我想这就是一个“圣人般”的形象,面对别人的非议甚至暴力,还能够从他人的角度出发,不仅能够忍受,也能够理解,这是何等的非一般的境界。“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事实”,阿迪克斯对于这个复杂的世界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他看到了世界的虚无和繁杂,他知道一件事需要剥离层层的包装才能达到本质,他知道必须有一双智慧的眼睛才能拨开云雾看到太阳。
“灵魂、热流、咒语、秘密符号,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这些阴影就像晨雾一样在太阳的照耀下消失无踪了。”文中的斯库特和杰姆在父亲耳濡目染的教育下慢慢长大,哈珀·李“黑人民族文化意识”也在不断的觉醒。阴影终究散去,光明终会来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5
那是一个充满着双标性的时代,对他人满怀愤恨,对自己充满宽容,那个时代像盖茨小姐的人很多,一边对希特勒深恶痛绝,声张人生而平等,对犹太人抱有深深的同情,一边又对黑人嗤之以鼻,认为他们天生低贱,不适合生活在有着白人的土地上…全文最爱的就是阿迪克斯,他是一位严师,用自己的方式教育着杰姆和库斯特,让他们真正的去理解和感受民主,同时它也是一位慈父,用爱和平等塑造着两个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
看到黑人汤姆的事件时,我多么不希望他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面的汤姆叔叔一样,一生良善助人却因为肤色不得好终,可在那个时代,满身污点的白人和正直善良的黑人对质公堂,从来都没有黑人胜诉的特例啊,最后汤姆被乱枪射死的时候,我多么希望那场解放南方奴隶的南北战争早点到来…
怪人阿瑟一生都活在自己的世界,关于他的流言蜚语从来都未间断过,小镇对他的总是不那么友好,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在故事的最后为了救库斯特和杰姆第一次跨出家门,杀死了坏人尤厄尔,库斯特拉着阿瑟回到居所的`那一段,我觉得阿瑟是个怪人,却也是那个时代最不怪的人,我们从来没有那个资格去评判他人的人生,我们所以为的奇怪的生活方式也许是其他人眼中正常的人生轨迹,怪人又回到了那个他熟悉的屋子,一生安然,真好!
曾经看《月亮和六便士》的时候也是拿起读完第一章放下,循环往复了好久才耐着性子看到第二章、第三章…然后一发不可收拾,越到后面越觉得放不下手,这本书和当时一模一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6
好喜欢这样的父亲,斯库特被教育得很好,刚开始我觉得她很幼稚,但考虑到她的年龄,又很正常;后来又觉得她很聪明得体,平时活泼了点,但是在父亲开庭辩护时,斯库特显得成熟稳重,分析事情清楚明晰,完全让人忘记了她只是个9岁(还是13岁)的孩子,尤其是最后一幕,小女孩对着角落里的隐影,说的“你好,怪人”,读得时候,莫名心里很舒服又有些难受。
小女孩和怪人初次正式见面没有紧张或者奇怪的表现,而是很自然温暖的打招呼,家里的每个人都不经意的照顾着怪人,让对方感觉到舒服。
每个人都很好很暖阿,谢谢怪人送的口香糖、硬币、雕塑,还有火灾时给小女孩披上的毛毯,最后还是他救了斯库特和杰姆。整篇文章里,关于怪人的描述还是很多的,只不过在读到50%的时候,并没有特意注意到,但越往后阅读,就越能发现原来这是故事情节发展的一部分,习惯了快速阅读的我,刚开始觉得读不懂,甚至有些乏味,现在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好,小女孩和哥哥都在成长,父亲是一颗很高大的树,正直而伟岸。
小女孩最后回答父亲的那句话,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很容易让人想到在文章前期写过的莫迪小姐说的'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对呀,怪人其实很乖很脆弱,有的'事情对别人可能无伤大雅,但是对他而言,人们的言语会重伤到他,即使他做了对的事情。谢谢文中的警长,父亲,让怪人可以在以后继续轻轻哼唱。
忘记了很多人物名字,怪人叫做拉德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7
父母是孩子对孩子最好的教育是身体力行,潜移默化,个人觉得这本书堪称家庭教育的教科书,比说教类的家庭教育书更能让人得到启发。
杰姆是一个超有灵性又正义勇敢温暖绅士的男孩子,他满足我对男孩子的一切期望,是真正的贵族,阿蒂克斯的翻版。夜黑风高的夜晚,妹妹因为沮丧和自责不愿脱下万圣节装扮,杰姆做的跟阿蒂克斯一样好,好温暖,感动的热泪盈眶,当他跟尤厄尔战斗时,我相信他不但是为了保护妹妹,也想履行那份心底的正义,但他付出了胳膊终生残疾的代价,心里很为这个优秀的男孩子可惜。
姑姑的各种标准和说教并不能迫使斯库特成为淑女,而姑姑在听说汤姆的死讯后,迅速收拾心情,继续主持其实她很厌烦的下午茶会,让斯库特瞬间觉得姑姑身高2米八,从而主动恭敬的为那些还活在历史荣耀里的南方白人贵妇呈上点心。那一刻姑姑对斯库特递过来的眼神是感激而非赞赏,瞬间也给我上了一堂家庭教育和淑女典范的双修课。
阿瑟是一个本性善良不羁的`孩子,只因为镇上别人对他行为的偏见,阿瑟父母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让热爱自由和社交的孩子从此闭门不出,被大家看成怪人,恐惧与人打交道。然而这并没有妨碍让阿瑟成为一个善良正义的人。
这更是一本良知的启蒙书,对一件事的是非判断首先要成为人,跟社会地位,社会环境,宗教信仰,种族无关。那场庭审虽然败了,最后也没能挽救汤姆的性命,但我认为他胜了,他唤醒了小镇上多数人的良知,抛弃了种族偏见,身体力行的表达对不公正的反抗,比如汤姆的雇主雇佣汤姆的妻子并保护她,比如警官坚决声称那个恶心的土拨鼠是自己撞到了刀上,给了我们最想要的结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8
主人公阿迪克斯不仅是一个慈爱的父亲,更是一位令人景仰的公正的律师。全文提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知更鸟的意义却贯穿全文。知更鸟象征着那些善良而无辜的人们。
阿迪克斯教导年幼的子女不要杀死为人类歌唱的知更鸟,因为它们善良而从不伤害人。而杀死无罪的汤姆。鲁滨逊就如杀死一只无辜的知更鸟。
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竭尽全力维护事实和法律的公正,然而却阻挡不了梅科姆人们那根深蒂固的偏见。从白人马耶拉·尤厄尔开口叫嚷的`那一刻起,黑人汤姆就注定是死路一条。
最伟大的人也许无法对抗最固执的偏见,但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人满心的善良。
正如阿迪克斯所说的“我们知道,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有些人比别人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别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有才华。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有一种人类社会机构能够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平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平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就像任何社会机构一样,我们的法庭也有它的缺陷,但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法庭是最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来平等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9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1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在书中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想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虽然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
如: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国外一直以来对有色人种的歧视,导致人们反抗起来,大家也渐渐淡化了这种歧视,可是还是有一些人,对有色人种十分厌恶。
如果每个人都公平公正,充满爱,那么这个世界该多么美好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2
1.我想这本书我又可以放进我的教育书单了,不仅仅是教育未来的孩子也是教育自己怎样做一个更好的人更好的家长,因为实在太喜欢阿迪克斯了,喜欢阿迪克斯遇事的沉重冷静,喜欢阿迪克斯喜欢看书读报的好习惯,喜欢阿迪克斯对待孩子以及周围人的用心善良,喜欢阿迪克斯的绅士风度......所有喜欢的东西都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2.这本书一共有三次提到了知更鸟,可是我一直都不理解知更鸟跟这个文章这个故事有什么关联,百度了一下原来知更鸟在欧洲那边是有善良的寓意的,那也就是说汤姆、怪人阿德利、厨娘卡波尼等等黑人所遭受到的种族歧视、不公等现象都是在杀死善良!
3.在杀死善良这个大环境下,阿迪克斯有自己的.想法,保持着善良,在一言一行的教育中熏陶两个孩子,书的最后斯库特拉着怪人阿德利的手陪他回家着实令人感动,毕竟一开始斯库特是怕他的。不仅仅是阿迪克斯和两个孩子保持着善良,还有厨娘卡波尼,她优雅、有教养、不纵容孩子的坏脾气也是让人印象深刻。
4.还让人又喜欢又感动的是两个孩子之间的相处,虽然平时有很多打打闹闹嘻嘻哈哈,但是在需要一个人谈心陪伴又不希望是大人的时候,对方显得那么重要,重点是能理解彼此,这种相亲相爱令人喜欢羡慕,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想要二胎的原因之一吧!有童年也有陪伴,最好不过了。
5.明明知道汤姆还是会被判刑,但仍然保持冷静与全力以赴的去努力争取也是弥足珍贵的,是一种勇气,很棒!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3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语双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向读者缓缓道出有关人性的故事,以一个小镇发生的故事,描绘了看似平静的生活下有着跌宕起伏的情节,在斯库特眼里,阿迪克斯代表着正义,还兼容着父爱,公正,不单单是因为阿迪克斯的职业的关系,而是他本性如此,是公正的一方,是被世人认可的天生具有正义和好出身的人。另一面,则是黑人,这里涉及到的种族歧视问题,与笔者读的上一本书《飘》或多或少有所关联,此处是黑人已经获得自由有些年头,白人也在慢慢的习惯与包容,但是,根深蒂固的旧思想任然充斥着这个边陲小镇,(人生而平等,不以出身划分等级)尽管是黑人,也同白人一样,他们也善良,也会不因为利益而无常的帮助别人,可是,作者的笔下,把人性的复杂描写的淋漓尽致,(人性本恶,让笔者不经感到怀疑)被冤枉的黑人汤姆,只因为他是有色人种,陷害别人的尤厄尔人(白人)不分青红皂白的陪审团,还有看似不公正却看的透的法官泰勒,怪人阿瑟先生,本书有句话讲的特别能引起笔者的共鸣,阿瑟先生闭门不出只是因为他“想”这样,与旁人无关,却被大众打上了格格不入的'“怪人”名号,还有与黑人通婚的白人雷先生,人们带有色眼镜去看他只因为他的准则不被大众认可,可这却丝毫不影响大众。
在庭审时,作者说只有孩子会为此哭泣,说明只有孩子的身上还保留着一些大人没有的良知,可这可贵的良知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消亡,(人性本善)?
一切都不言而喻,人性是复杂的,就像,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怪人和绝对的好人一样,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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