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 篇1
今天,我看了一本阳光姐姐:伍美珍的书,书名叫《班级宠物一家亲》,读完后,让我充满了开心与期待。它让我对宠物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班级宠物一家亲》主要讲述了:“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回来了一只小斑点狗,让李彦宽非常高兴,可是,妈妈却告诉他这
是为他表妹“胖妞”陈佳佳买的,打算作为她的生日礼物。与此同时,班上来的新班主任鼓励大家养宠物观察宠物,开宠物博客。一时间,同学们纷纷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称心宠物。李彦宽一方面不舍得把小狗牛牛送给表妹,另一方面和大家在一起深深感受到了有小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
小动物们虽然不会说话,但他们会默默地、不计回报的陪伴我们,听我们说悄悄话,我们有什么委屈和喜悦都可以和小动物诉说,别提有多可爱了,真的让人没法拒绝。可是爸爸妈妈却一直反对我们养小动物,今天,我把这本书大致内容讲给了妈妈听,终于打动了妈妈,答应我买一只小动物。我们去了动物市场,买下了一只小仓鼠,可爱又呆呆的,只知道在木削里“洗澡”。
爸爸妈妈的反对也有道理,因为大人认为我们养宠物是专供解闷的,可以是随便替代的,他们还怕宠物会影响我们的学习,但是只要我们有一点自制力,不占用太多的学习时间,养一只小动物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无限乐趣的。在我们看来,这些小动物不仅仅是宠物,还是我们的知心伙伴,它们伴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当我们有了烦恼和喜悦,都可以向它们诉说,它们从不会厌烦。
我们的动物伙伴是不可替代的。
《家》读后感 篇2
这个星期,我看了一本书叫《桥下一家人》,这本书的主人公使我十分感动。
《桥下一家人》是讲述了生活在法国巴黎的一群社会底层的人们互相帮助的事:一位上了年纪的流浪汉叫阿曼德,他住在巴黎的一座桥底下。一天,他出去逛了一下,回来后发现有三个小孩和一只狗占了他的地盘,他本想把他们赶走,但是知道他们的妈妈欠了房租被迫住到这里后,他心软了。苏西给他画了一个圈子,让阿曼德住在里面。阿曼德被孩子们的天真打动了。可是孩子们的妈妈看不起流浪汉,不想和流浪汉住在一起,阿曼德就离开了他们,找到了一个新的住处。但是他很想那些孩子,所以过了几天他就到了孩子们住的地方,得知他们的房东来找他们了,而他们的.妈妈已经逃了,阿曼德就把他们带到了他的好友吉卜赛人那里安顿。到了晚上,阿曼德去把孩子们的妈妈接回来,虽然他们的妈妈并不想跟吉卜赛人生活在一起,但是由于他们没有住处只好住在这里了。因为一些原因,吉卜赛人们走了,只给他们留下了一个帐篷,阿曼德为了让孩子们有一个完整的家,只好去找工作了,尽管他十分不原意工作。
我觉得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们都很善良。阿曼德为了孩子们的选择了工作,吉卜赛人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
不过帮助贫苦人民现在已经做得很好了,就连我们小学生有时也会向贫困人民给予帮助——将自己的零花钱捐给他们。
我们要学习书中主人公的善良,因为这些社会最底层的人们反而有一颗纯洁的心,并且好好学习,将来长大后才能真正地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家》读后感 篇3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第一位小作者从这个悲剧的故事中认识到了每个人物的不足,第三位作者也是如此,表达了对当时那个社会的不满。第二位作者虽然也表达了对于悲剧的惋惜以及对于其中人物的痛恨,但是却写出了苔丝与自己朋友之间友谊的真实。
《家》读后感 篇4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的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洲。这首懵懂的年代就已经熟记于心的古诗好不容易故地重游。却有着异样的感觉!
初开始上学便得到了一本《新编千家诗》。当时无意中翻看到这首诗的时候感觉那种情景被渲染的挺美的。书中速描的图画加上似懂非懂的模糊认识就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人影来去晃动。杯盘狼籍罗列。轻歌漫舞频频。如果置身其中就能感受到一派繁忙景象。
令人陶醉其中但愿长醉不复醒。可是伴随着认识的逐年加深。明白了很多还不被鲜为人知的史料内幕。南宋王朝偏安一隅在半壁江山被蒙古骑兵踏在脚下时想到的不是奋起抵抗。而是依旧过着骄奢靡散的沉沦生活。历史是不容欺骗的。伯颜入主中原时期。挥戈难下。且战且进。势如破竹。不可一世。长躯直入可以说没遇到绝对优势的兵力抵抗。这大概也就是世事轮回的自然法则。新事物必将取代旧事物。新朝代必将接替旧政权。这更是历史向前发展的必由之路。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事实。天下形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早有定论。王朝濒临覆灭预示着气数已荆明君能人将在酝酿中诞生。想宋王朝在外患的挟持下风雨飘摇的隐忍勾存了数百年在世界历史上也算得上是个奇迹。一个个城下之盟使宋颜面无存。凭借着沃野千里。物产富饶。一味的赔偿维持着要不活的`统治。辽。西夏。金。几乎肆意侵犯中原大地。尤其北宋时期金俘虏徽宗钦宗。继而南宋建立。历史之所以耐人寻味就在于它存在着让人遗憾的谎言。岳飞。岳元帅的出现让许多爱国的志士仁人看到了希望。可风波亭那惨烈的一幕让人对国家的前途感到渺茫。如果岳飞能一直北上捣毁金人的老巢的话。我们现在的生存境遇就会因为一环扣一环的作用而改变。
所有的设想梦想都被十二面金牌搬师令泼灭。秦岭--大散关为界。千里沃土。亿万良田陷入敌手。强中自有强中手。金宋终为蒙古所灭。当蒙古数万铁蹄踏入中土时间宋根本无力抵挡。安逸的生活让他们忘乎所以。兵败如山倒。不战自溃。
《家》读后感 篇5
傍晚的家有了乌云的颜色
风来小小的院子里
数完了天上的归鸦
孩子们的眼睛遂寂寞了
晚饭时妻的琐碎的话——
几年前的旧事已如烟了
而在青菜汤的淡味里
我觉出了一些生之凄凉
——纪弦:傍晚的家
家总是给人温暖的感觉,而傍晚更是一切动物归家的时候。不禁想起马致远的那首《秋思》,句句有一种游人不能归家的悲凉质感。而纪弦的《傍晚的家》却又透露出另一种生活的无奈。
傍晚的家不是映照在夕阳西下的柔光里,而是被朵朵乌云笼罩着,整个色调一下子阴暗下来。云来,又起风了,有种暴风雨将要来的前兆。院子里玩耍的孩子正数着天上飞过的乌鸦,乌鸦归巢,孩子们也该归家了。“寂寞了”却又透露出孩子们的`意犹未尽,有些落寞,有些失望,对于每天过着一样的生活的孩子们来说,这样的生活缺少趣味与新鲜感。 第二段镜头很快就拉到了饭桌上,妻子絮絮叨叨的话,讲着是几年前的旧事了,这样听来也都是过眼云烟般的一去不复返。饭菜吃起来也淡而无味,在这样的平淡中,作者尝的是一种活着的凄凉。
人的一生中有许多的不如意,而作者在始终体现出的是对生活平淡无味的厌倦之感。当年过三十,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开始变得平平淡淡,索然无味。妻子已没有了往昔的千娇百媚,羞羞答答,与之替代的是喋喋不休对孩子,对丈夫耳朵的轰炸。而生活就像是平静的湖面,没有一些波光粼粼,挣着微薄仅够维持生计的工资,吃着一成不变的菜式,这个男人不多不少的感觉到了一点点的悲哀。
《家》读后感 篇6
放寒假了,我要求小朋友每天写一篇日记,小朋友很愁,不知道怎么写,每天写上三四句话来敷衍我,批评他,小朋友很委屈:“天天都要写,我没有啥可写的呀。”我举了N多例子,而且还给他示范写了几篇日记。可是,写日记对小朋友来说依然是一件很难的事。这本别具一格的日记体故事书,像一场及时雨,让小朋友写日记有了很好的范本。
这本名为《法老的探险家》讲述了一名叫米内迈斯的孤儿所经历的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冒险之旅。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10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的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把书推荐给小朋友,告诉他这本书可以教会他写日记,闻听此言,素来喜欢科普类书籍的小朋友有了兴趣,拿过书,随手翻看起来。小朋友先是坐在火炉边看的,看了一会儿,就跑到了沙发上,捧着书,窝在沙发里读起来,小朋友有个不好的习惯,遇到喜欢的书,就会窝在沙发里,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认真地读。他这一读,就一直读到了我叫他吃晚饭,小朋友还在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喊了好几声,小朋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本,问他读了多少了,小朋友答已经读了40几页了。小朋友素来对文学故事类书不感兴趣,想来,是这本书别具一格的日记体形式吸引了他吧?
这是我和咱家小朋友第一次读到的日记体形式的故事书,很喜欢这种形式,既适合短时间的快速阅读,也适合慢慢地细读,领略历史的精彩。简短的日记体形式的叙述方式让小读者们非常地喜欢,故事文字朴实无华,平中见奇,这是我非常喜欢的风格,也是小朋友书写日记的范本。
希望我家小朋友能够以本书为范本,早日学会写日记,这将是我们读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家》读后感 篇7
在这个暑假里面,我读了伍美珍姐姐写的《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是一本好书,就让我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了一只斑点狗回家,他的名字叫牛牛,妈妈却告诉他,这是准备送给他的“表妹”的,与此同时,班里来了一名新班主任鼓励大家养宠物,开博客,过了不久,同学们都拥有自己的'宠物,最后,牛牛没有送给“表妹”,妈妈跟他开玩笑的。
我觉得这本书最有趣的文章是:我替Q宠收彩礼。李彦宽在QQ上“帮助”冬瓜大总统杨自然做完今天的数学作业,冬瓜大总统没钱给他,李彦宽就当义务辅导,冬瓜大总统不愿意,冬瓜大总统问:“我付你QQ元宝,行不?”李彦宽成交,QQ元宝用来养Q宠,李彦宽养的是只企鹅美眉。它的名字叫莎拉公主。李彦宽和他妈妈买个驱蚊器,最后,扛回来的有一床被子,两只大锅,还有拖鞋、拖把和防水垫,突然,妈妈发现被子家里已经有了,他觉得妈妈像个需要他照顾的小女生。妈妈对李彦宽说:“她在外面有事,晚上回来会很迟。她有两天没照看Q宠了,有点不放心,要我替照看一下莎拉公主。”莎拉公主说她病了,李彦宽发现保险柜里只要四个QQ元宝,李彦 冬瓜大总统做干哥哥,冬瓜大总统问:“那我干妹妹长得漂亮吗?”他给冬瓜大总统发了一张莎拉公主的照片,冬瓜大总统说:“我这妹妹长得像王琚!”李彦宽刚好在喝水,结果一口水喷到了电脑屏幕上,他赶紧拿干抹布收拾残局。冬瓜大总统说:“他养的Q宠是一只男企鹅。”冬瓜大总统说:“咱们攀亲家,让咱们两家的Q宠结婚!”李彦宽收了那么重的“彩礼”,怎么着也得说些好听的喽。
看了这本书,我的启发是:有了小动物的陪伴,让我觉得很快乐。我觉得伍美珍姐姐写的作品很有趣,她写的都是比较跟生活有关系的和写得很生动,让读者对伍美珍写的书,更加有兴趣,我以后要多读伍美珍姐姐写的作品。
《家》读后感 篇8
这个暑假阅读了《家》,虽然时间上太过短暂,但还是有所收获。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是《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读后了解到它是经过描述一个家庭中每个人不一样的命运,不一样的人生态度来唤醒青年一代觉醒的。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故事贯穿了全文,他们不一样的结局异常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印象。
觉新,他的命运是坎坷的,作为封建社会中一个大家庭的长子,他有太多被关注,也正是因为他的无力抵抗,他与自我深爱的梅最终是个杯具结局,还有他的妻子,在旧社会的制度下最终落下死去的结局。一切都是由于旧社会旧制度的压迫,他的命运他的前途都化为泡影。
觉民,他有着沉着的性格,对于自我的命运有自我的思想,他的抵抗也注定了他个人生还是幸运的还是顺利的。
觉慧无疑是一个最为关键的人物形象,他那种反抗旧社会的态度是强烈的,是有目的有信念的。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对于正在变化的时局有着清醒的认识,他不甘心沦为旧社会的奴隶,他的思想是一个青年一代觉醒的象征。
巴金经过自我对社会的认识,决心用笔写下自我的感受,用文字唤醒青年一代。《家》之所以能成为,正是因为它有它的价值存在。
在这样一个《家》的`影响下,让我明白了时代的前进,不应当小部分人努力就好,而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觉醒,广大群众的觉醒,首先就是要唤醒青年一代,我们应当有自我对社会的认识并能了解到自我身上背负的社会的时代的使命,仅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有前进,我们是新一代,是中华民族的期望,我们应当要有更加强大的信念,为中华之繁荣富强努力!
《家》读后感 篇9
夜,已经深了,但平时贪睡的我却久久不能入睡。小音乐家扬科的音容笑貌又浮现在我的眼前。
扬科是个生活在贫穷家庭中的孩子。他的童年,充满了黑暗,充满了寒冷。扬科酷爱音乐,爱拉小提琴。牛马般的生活和周围有钱人的压迫并没有使他打消学习音乐的愿望,并不能阻挠他对音乐,对小提琴的无比热爱。悲惨的是,他没能发挥出他的音乐才能,却被波兰黑暗旧制度把他的音乐天赋给杀害了。他就是想摸一摸地主仆人的小提琴,但却惨遭毒打,离开了人间,当时,他仅仅只有八岁呀!我为他的死而感到悲愤与惋惜。
童年,因本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但小扬科却早早地向美好的童年告别了。比起我,生活在一个充满阳光,充满温暖的新中国,爸爸妈妈都把我当作掌上明珠,爷爷奶奶也对我关怀备至,在学校,老师像慈母般的`
教导我们,使我们在这最美好的时光中粗壮成长。我和扬科的童年比起来,可以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相隔十万八千里。
我,一个生活在新中国,新制度下的少年儿童,童年生活是多么的甜美,多么的幸福。处处有人关怀,处处有人爱抚,处处有人教育。对比之下,扬科的童年生活是那么的辛酸,在他死去的时候,只有他的母亲和白桦树为他哭泣,为他鸣不平。才八岁的人啊!这正是读书,学知识的年龄啊!然而,他就像一只漂浮在大海中的小木舟,被无情的惊涛骇浪给吞没了.....
夜,越来越深,越来越静,我躺在床上,难以成眠,同样的年龄,不同的命运,更激起了我对新中国,社会新制度的热爱,对自己的童年更无比珍惜!
《家》读后感 篇10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桥下一家人》的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老流浪汉阿曼德结识三个孩子,最终帮助他们完成了“想要一座房子”的梦想。
在这本书中,我非常喜欢阿曼德这个人物。他是住在巴黎的一座桥下的一位老流浪汉。阿曼德很穷,只有一套破烂衣服;他所有的家当都能装在个婴儿车里;他晚上睡在铺了被虫子啃了的毯子的脏帐篷里。书中讲到,以前城市还只是集市的时候,每当集市结束,人们会让流浪汉来捡一些剩下的东西,可随着时代发展,城市越来越发达,人们反而不关心这些流浪汉了。我觉得我们都应该更关心这些流浪的人们。
不要放弃对未来的追求
尽管流浪的生活不好过,但阿曼德非常乐观向上。书中开头写到,阿曼德看见秋天枯萎的花时,他想,虽然没有到严冬,但离春天已经不远了;虽然未来还困难重重,但他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成功。他曾对钓上来一只破鞋的垂钓者说:“你的运气真不好,但你不要放弃对未来的追求和希望。”
阿曼德不仅乐观还很善良。当他对面三个孩子看他吃东西直流口水的时候,他决定分一大碗食物给这三个孩子;他带孩子们上街时,还用自己的钱给孩子们买吃的.。
要保持乐观和善良
孩子们非常想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于是阿曼德努力改变自己,结束了流浪生活,开始出去找工作挣钱,最终帮助孩子们实现了梦想,他们成了幸福的一家人。
从这本书里,我感受到了,不论身处怎样的逆境,遇到怎样的困难,我们都不能放弃对生活的希望,都要保持乐观和善良,积极地面对生活,幸福的生活总会来临。
《家》读后感 篇11
刚刚读完《家》,很多时候读它自己好像是抱着读言情小说读的,读到封建黑暗也是有的,但是更多的时候还是兄弟的爱和男女的爱。 小说里面最喜欢和惋惜的还是鸣凤和瑞钰了,前一段时间读到鸣凤投湖自尽很是伤心,自己也跟着哭出来了。今天读完小说,看到瑞钰也死了,眼泪有打滚了。她们有他们爱的人,觉慧和觉新,她们理解他们,从不抱怨她们什么,很多人可能会想旧社会的女人都是这么傻,但是不管傻不傻,我认为这样的女人是值得男人一心一意的爱的.。 高老太爷,到死明白了自己的错,似乎自己明白了些,但是终究是迟了。他一心想让高家兴盛下去,但是他一个人无法挽回家族走向衰落的命运。
文章里时常会看到觉新兄弟吵架,觉慧看不起觉新,认为他懦弱。但是最后看他们分别,才明白兄弟终究是兄弟。没什么仇不仇的。想想自己也是一样,我有一个哥哥,我们儿时经常打架,我时不时到妈妈那里告黑状,害妈妈打哥哥。哥哥一直觉得委屈,我知道自己错的,一直觉得对不起哥哥。我欠哥哥好多,现在长大了,哥哥也去工作了,我在外地读书,很少能见面。去年哥哥在家,妈妈给哥买了只烧鸡,哥哥正要吃,听到妈妈说我要回家了,就把到嘴的鸡放回袋子里,说等我回来吃,哥哥知道我喜欢吃肉的。()结果那只鸡全给我吃了,哥哥都没动。这是妈妈后来告诉我的。哥哥其实很疼我的,只是嘴上老要跟我吵,害我一直以为我很讨厌哥哥。其实不是的。前段时间爸妈来电话说他们和哥在一起,一家人在一起就是好。
家,总是那么温馨,不知道为什么觉慧要离开家,若我要走,看到哥哥那样挽留我,我一定会留下的。 看着高家兄弟最后分开,自己很是伤心,也钩起了我对家的回忆。
《家》读后感 篇12
《家》以作者巴金青少年时期的亲身经历为基本素材,带有自传性质巴金曾说:“要是没有我的最初二十年的生活,我也写不出这样的作品,”但《家》又不单纯是一部自传,而是对中国当年典型的旧父权制家庭败落史的现实主义的再现。
《家》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四川成都为背景,取材于感受至深的老家生活经历,描写了一个正在崩溃的封建大家庭的悲欢离合。《家》通过对美丽生命被封建制度摧残的艺术再现,控诉了封建社会制度的黑暗、腐朽和罪恶,同时展现了青年一代的觉醒与反抗,寄托了对未来新生活的期望。通过觉慧与鸣凤,觉新与钱梅芬、李瑞珏,觉民与琴三对青年爱情上的不同遭遇,以及他们所选择的不同生活道路为主干,揭露了封建家庭的败落,和青年一代对光明和新的道路的追求和探索。其矛头不仅针对旧礼教,而且更集中地指向了作为封建统治核心的专制主义,沉痛地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对年轻生命的摧残,深刻的揭露了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其腐朽没落,同时还着力表现了青年一代在五四新思潮影响下的觉醒和对封建势力的不妥协斗争,热情地歌颂了他们叛逆封建家庭和封建制度的革命行动。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家》读后感 篇13
再来谈谈二表哥觉民,不知是因为我对"觉民"二字的反感,还是对某些事实的印证,总之觉民的开始除了第一句话都令我感到厌恶,仿佛是一个小人;也许有些电影的老二都是油滑的或是"觉民"让我想起了那个电影的油滑角色,总之他在我的脑子里一直是带着一副金丝眼镜(我并未看仔细他的描写,却脑中明确了他戴眼镜的样子,直到后来说到"那一副金丝眼镜",令我也是很惊讶),很狡诈,很无赖的感觉,求家的读后感。那封信,让我对他的性格定了格…之后的一切仿佛是受最初印象的影响,令我很困惑:对大哥的怜悯--很假;对觉慧的关心--没意思;对琴的爱情--也过于激进。只有最后的送别,让我对他的认识又回到了零刻线,读后感《求家的读后感》。说明我好像错了。但他到底是什么人?我却不懂了。我只明白他是一个介于觉新和觉慧性格中间的.人,象墙上草,两边倒,没有主见的样子。我还觉得他是会毁掉琴的。最后他的"觉醒"令我有些欣慰,也看到了他光辉的未来。
谈到觉民,就想到了琴。或许现在女子美发比男子强多了,女学生进学堂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了,所以下意识的我没有认为这是错的。并且我觉得琴也是一个优秀的女子。仿佛在我的眼里,《家》讲述的男子都是循序渐进的,而女子却是爱憎分明的。一个优秀的新青年,徘徊在新与旧的之间,她这样的尺度,最令我满意。她不象鸣凤和瑞钰那样有经历,那样"懂事",可却给人一种可爱无暇并略带忧郁的感觉。觉民嘛,我看不懂。还要多说一些,我不知她和觉慧的感情是怎样的。巴金费了一些笔墨去说觉慧以前是爱过琴的,我不懂为什么这样写。最后他和她分别的一句句话和动作跟令我琢磨不清--他俩到底是怎么样个关系?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知识的增加,我会解决它的。这比我读懂觉慧,读懂觉民要容易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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