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工作计划集合九篇

时间:2022-05-05 11:15:47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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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作计划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是时候写一份详细的计划了。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疗工作计划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疗工作计划集合九篇

医疗工作计划 篇1

  20××年,在扎实做好参合患者医药费审核补偿结算等日常工作的同时,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2.28日前做好20××年未报销医药费的报销工作。

  二是着力做好从网上在线结报,对联网的卫生室做好日常指导及培训工作。

  三是继续强化宣传,并将宣传工作贯彻于新农合实施的全过程。让农民全面了解新农合政策,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让农民“知晓制度、享受制度、遵守制度”,进一步打好打牢新农合工作的'群众基础。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督查。坚持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诊疗程序和用药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化医疗机构监管,努力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五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对新农合工作人员进行特困、优抚、五保等特殊人群的补助培训工作,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的协调互补,共同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难的突出问题,努力为贫困参合提供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双重保障。

  六是做好新农合工作人员及乡村医生的日常培训工作。加强对新农合报销过程中的审核工作,落实责任,确保新农合工作的平稳运行。

医疗工作计划 篇2

  池州市20××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管,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食药监械监〔20××〕×号)、《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食药监办械监〔20××〕×号)、《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皖食药监械秘〔20××〕×号)及《关于印发〈池州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暨质量信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池食药监械〔20××〕×号),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坚持从严监管,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监督抽验、责任约谈、"黑名单"、信用等级评定、督查通报等监管手段,推动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坚持风险管控原则,扎实推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对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注重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督促跟踪,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提升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医疗器械GMP、GSP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生产环节:

  1、根据"先注册后许可"的监管模式,全面核查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尚未取得产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现状,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存在无产品注册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的违规行为;

  (2)企业是否存在擅自接受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行为;

  (3)企业是否存在借出口外销之名而实际境内生产销售的行为。

  2、加强对生产企业执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企业是否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结构组成、主要原辅材料(组分)、关键工艺、特殊工艺是否与注册申报内容一致;

  (2)企业原材料、零部件、核心组件的采购是否明确质量要求、采购的合法和合规性,变更供应商是否进行了充分验证;

  (3)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和出厂放行;医疗器械说明书、包装和标签是否与注册证核准内容相一致。

  3、按"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监管要求。

  (1)结合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落实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环节具体检查内容和频次要求,确保任务完成;

  (2)对实施三级监管和质量信用B级的生产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检查,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项目检查;

  (3)对实施二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检查,每四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项目检查;

  (4)对实施一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市局在企业备案后三个月内组织开展一次全项目检查,20××年日常检查抽查覆盖率50%.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检查应达到全覆盖。

  (5)对辖区内20××年度和20××年度有投诉举报和监督抽验不合格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一次全项目监督检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

  4、推进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面实施,提升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有关事宜的通告》(20××年第×号)、《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年第×号公告)要求,分阶段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工作.按照市局制定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附件1),加强对新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迁移或增加生产场地企业的监督指导.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作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标准和依据,督促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严格遵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自觉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年度报告制度。

  (二)经营环节:

  1、加强对新开办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现场检查.对三类许可、二类备案后企业的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是否持续符合法定条件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2、强化对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复查家次不得少于监督检查企业数的20%.重点检查:

  (1)购销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能否满足可追溯要求;

  (2)储存、运输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规定;

  (3)是否销售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3、加强对特殊验配类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从事角膜接触镜、助听器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经营企业,重点检查:

  (1)是否配备相关专业或者职业资格人员;

  (2)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

  (4)购销记录是否齐全;

  (5)售后服务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4、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和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等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

  (1)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齐全。

  (2)对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重点检查:是否夸大宣传;是否无证经营;产品和供货企业是否合法;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开具销售票据。

  5、开展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符合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区局要按照市局制定的《池州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附件2),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执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的基础上,对质量管理意识不强、购销记录不完整、因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

  6、加强对上一年度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或信用等级为警示以下的企业、有投诉举报或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使用环节:

  1、加强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各县、区局可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检查计划,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用设备和植入材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

  (1)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医疗机构是否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

  (2)大型设备更换的零部件规格型号是否与注册证结构性能组成中的零部件规格型号相符;是否使用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

  (3)诊断、监护仪器使用的软件是否与注册证中产品技术要求相符;

  (4)植入材料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进口产品有无注册、原始资料是否留存、产品信息是否记载到病历中。

  2、加强对乡镇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是否使用未经注册的、过期的体外诊断试剂;

  (2)是否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储存。

  3、加强对口腔科诊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是否使用未经注册、无产品合格证明的定制式义齿;

  (2)是否使用过期的口腔科耗材 (3)牙科治疗床结构性能组成是否与注册证一致。

  三、工作分工

  (一)市局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全项目检查;对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新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产品技术要求和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组织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生产备案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现场核查。

  (二)县区局负责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完成监督检查频次和覆盖率的要求;负责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市局全项目检查和飞行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证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本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纳入20××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保证监管力量,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监管任务完成。

  (二)完善机制,提高监管科学化水平.一要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制度,注重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构建以企业为主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二要建立日常监管和稽查办案的协查互通机制,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加强日常监管信息化建设;三要建立医疗器械监管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开展质量管理风险分析评估,提高对本辖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的预判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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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督查,建立日常监管工作通报制度.市局将结合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对各地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在站通报督查情况.请各县、区局每月第4个工作日前将上月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月报表电子版及纸质件报送市局医疗器械科。

  (四)建立日常监管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区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固定证据,并依法查处.检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认真梳理归纳,并提出建议意见及时书面反馈给市局医疗器械科.同时,每半年上报一次书面总结(含日常监督的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及经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立案情况等),并填报《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表》(附件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附件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见附件5).书面总结请分别于×月×日及次年×月×日前上报市局医疗器械科,同时发送电子版本。

  附件:

  1、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

  2、池州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目录;

  3、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表;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

  附件1:

  企业名称 产品管理类别 推进进度 推进措施 安徽泓瑞医用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类 20××年底 1、开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

  2、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和现场指导;

  3、要求企业签订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承诺书。

  安徽易硕医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类 20××年底 池州康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一类 20xx年底 安徽慧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类 20xx年底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 备注:新开办企业(青阳县东仁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池州齐山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建设进度,按国家总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有关事宜的通告》(20××年第×号)的规定推进。

  附件2:

  池州市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第三类一次性无菌和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第三类口腔科耗材经营企业;

  隐形眼镜、助听器验配企业;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零售企业。

  附件3:

  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表 企业总数 一类企业数 二类企业数 三类企业数 四级监管企业 三级监管企业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数量 全项目检查家数 全项目检查 覆盖率 数量 全项目检查家数 全项目检查 覆盖率 二级监管企业 一级监管企业 投诉举报全项目检查家数 抽验不合格全项目检查家数 生产企业检查总家次 检查总覆盖率 跟踪检查家数 限期整改家数 停产整顿家数 移交稽查部门家数 纳入黑名单生产企业数 数量 全项目检查家数 全项目检查 覆盖率 数量 全项目检查家数 全项目检查 覆盖率 填报单位:(盖章)统计时段:年月日至 年月日

  附件4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 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盖章)截止日期:20××年×月×日 企业总数 三类企业数 二类企业数 无菌类产品经营企业数 植入类产品经营企业数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数 年度退出企业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现有数 其中 新增数 注销数 吊销数 撤销数 填报人:联系方式:

  注:各县(区)局于20××年×月×日前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

  检查植入、无菌类经营企业数 复查植入、无菌类经营企业数 检查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落实企业数 检查经营"美瞳"家数 检查体验式场所数 检查特殊验配类经营企业数 检查体外诊断试剂类经营企业数 责令整改企业数 查处违法违规企业数 备注主要存在的问题 (对照"检查重点内容"所发现的问题,可另附页)

  附件5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医疗工作计划 篇3

  一、主题

  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二、形式

  月会、专家讲座、科室学习、自学等

  三、内容

  1、宣传教育,强化医务人员和病人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

  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3、检验科生物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

  4、放射科、氧气供应室、仓库、配电室、压力容器及电梯等重要部门的安全管理;

  5、贯彻执行临床用血安全;

  6、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7、贯彻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8、后勤保障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方式

  1、每月早会,院长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报告。要求各部门在本部门要进行广泛动员,做到人人知晓医疗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2、每年组织2次以上全院性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知识讲座。

  3、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组织定期召开组织会议,传达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最新信息,通报各科室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检查情况。

  4、每位医务人员都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五、总结

  每年终,全体职工针对医疗安全写一份心得体会,以科室为单位汇总报医务科;各部门、各科室对本部门、本科室的整个教育培训工作作一次总结;医院根据各部门、各科室的活动情况作一个全面总结。

医疗工作计划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为指导,进一步推进我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力争全面解决包括在校大学生、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等人群的医保问题;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在确保“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参保人医疗待遇,降低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自付比例;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提升网络信息化管理水平,为州级统筹逐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7000人,基金征缴75000万元;全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新增参保4000人,基金征缴500万元。全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未参保登记人数达到38万人,征缴基金5000万元。

  三、重点工作

  1、进一步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水平。

  ①加强网络系统建设,全面完成城镇职工医保网络系统升级改造的扫尾工作,实现两定单位的网络数据实时传输、实时监控。

  ②按计划落实各县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用软件的安装及网络建设工作。

  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州医保口的`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为州级统筹逐步打好基础。

  ④紧抓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不放松,确保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作风清正廉洁,办事高效率,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⑤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继续完善医疗服务协议内容和医疗费用总额预算包干考核指标体系,不断探索按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等结算方式。

  ⑥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以医疗保险改革十周年为契机,利用报纸、电视、纪念画册、宣传手册等多形式宣传医保政策、改革成果。

  2、抓扩面征缴,全面落实新调整政策,提高待遇保障水平。

  ①加强扩面征缴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应缴,力争全面完成省里下达的各项目标管理指标。

  ②推进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③加强政策的落实,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力争实现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费个人自付比例降低到22%以内,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达到55%以上。

医疗工作计划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和省政府《关于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居民自愿参加。以基本医疗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 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基金由政府补助、个人缴纳组成的原则;

  (三)基金实行区级管理、分级核算、超支自理、余转下年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

  (四)基金使用实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合管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区政府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新型合作医疗发展规划;

  (二)制定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四)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第五条 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合管办).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基金的管理;

  (二)负责参合者医疗费的报销审核.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负责对街道合管办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定期向区合管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五)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认定、监督和管理;

  (六)制定报销基本用药、诊疗与材料目录;

  (七)拟定年度实施意见。

  第六条 区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区政府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七条 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合管会)街道办事处和区合管会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参保群众的宣传、动员和筹资工作;

  (二)协调街道财政及时按期上缴街道应补助资金;

  (三)研究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街道合管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合管办),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街道合管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参合者及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监督;

  (二)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用药、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三)对参保人员就医情况监督、检查和审核工作;

  (四)负责对社区新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工作的指导、监督;

  (五)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定期向街道办事处、街道合管会和区合管办汇报工作。

  第九条 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领导、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十条 区、街道合管办的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按服务人口年人2元标准)全部足额按时到位。不得发生从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和占用基金的情况。

  第三章 参合对象、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参合对象

  (一)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户籍在本区的居民;

  (二)上述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合(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

  第十二条 参合者义务

  (一)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为抵御疾病风险履行的缴费义务。

  (二)参合者必须按期一次性整户缴全当年规定的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

  (三)本区户籍内的当年出生的婴儿可以申请参加当年新型合作医疗。不享受各级财政补助,次年参合可以享受;

  (四)参合者缴纳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后。

  (五)参合者应自觉遵守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有关制度。

  第十三条 参合者权利

  (一)参合者享有因病在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和就诊医疗费补偿。

  (二)参合者享有对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进行监督、举报和投诉的权利。

  第四章 基金标准与筹集

  第十四条 基金筹集应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多方筹集基金,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第十五条 基金标准的确定应根据本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第十六条 基金筹集办法

  (一)符合参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规定的其他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合管办办理参合手续。

  (二)五保户、低保户及政府规定享受财政补助的农村居民主动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办理参合手续,其个人缴纳资金按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区、街道补助资金分别由两级财政负责。

  (四)省市补助资金由区财政负责落实并全额划拨到新型合作医疗财政专户;

  (五)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资助新型合作医疗。

  第十七条 筹资时间:新型合作医疗实行按年缴费。规定缴费期内办理申报和参合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新生儿自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需到所在地街道合管办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办理申报登记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

  第五章 基金管理

  第十八条 区财政局和区合管办应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第十九条 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所得利息并入基金。

  第二十条 区合管办和区财政局、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基金的管理。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 区、街道两级合管办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第二十二条 区合管办与街道合管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每月结算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费用。及时拨付。

  第六章 保障待遇

  第二十三条 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疾病(简称门慢)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门诊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特)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住院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四条 新型合作医疗的结算时间为每年。必须于次年前申请办理报销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五条 设立参合者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门慢、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最高补助限额。

  第二十六条 新型合作医疗的用药、诊疗和医用材料的补助范围按照区合管会制定的 新型合作医疗用药目录》 新型合作医疗诊疗目录》和《 医用材料目录》执行(具体目录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患有门慢、门特的病人办理申请手续时。由街道合管办初审合格后报区合管办,经区合管办审核确认后方可享受门慢、门特补助待遇。参合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门特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十八条 根据年度基金使用结余情况。对当年因患大病重病经报销补助后仍需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参合者给予二次补偿(具体补助标准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二十九条 根据年度基金使用情况对基金结余较多的年度给予参合者免费享受一次指定项目的健康体检(具体体检项目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三十条 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补助:

  (一)参合者本人违法违章所致伤害的医疗费用;

  (二)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所致的医疗费用;

  (三)车祸、工伤、医疗事故等所致的有第三方赔偿的医疗费用;

  (四)出国、出境期间的'医疗费用、非定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

  (五)未经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或未经合管办登记备案的参合者自行前往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除外)

  (六)区新型合作医疗用药、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七)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手术、洁牙、镶牙、验光、配镜、装配义眼、义肢、医学美容、矫形等非治疗性医疗费用;

  (八)新生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其他不符合新型合作医疗政策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第七章 就诊、转诊及报销办法

  第三十一条 区合管办为每位参合者制作《 新型合作医疗卡》参合者应持卡到医疗服务机构就诊。

  第三十二条 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为主的首诊和转诊负责制。急诊者应凭急诊证明补办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发生以下情况时。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

  合者办理转诊:

  (一)经检查、会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

  (二)不具备诊治、抢救条件的危重病症;

  (三)缺少必要的检查、诊疗项目和设施的

  (四)诊断明确。参合者要求转入低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康复治疗的必须持卡享受即看即报

  第三十四条 参合者在区域内或区域外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时。否则街道合管办不予办理报销(急诊除外)

  第三十五条 参合者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必须持《 新型合作医疗卡》转诊证明、病历、处方、出院小结、发票原件、住院明细清单以及区合管办要求的其他材料方可报销。

  第三十六条 街道合管办在工作日受理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结报。

  第三十七条 参合者在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

  第八章 费用结算

  第三十八条 参合者在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九条 区、街道合管办应加强基金结算管理。其余10%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结算支付。

  第四十条 参合者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按单病种结算的由区、街道合管办按有关结算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由区合管办、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 新型合作医疗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发放定点医疗机构铜牌并向社会公布,与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负责监督、检查协议的履行情况。

  第四十二条 区合管办、卫生局等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必须设立新型合作医疗挂号窗口。为参合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十四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在收治参合者时应认真核对《 新型合作医疗卡》严格执行专人专卡专用制度。掌握住院标准,杜绝挂名住院与冒名住院的现象。

  第四十五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有关政策的规定。严格执行处方限量与出院带药管理规定,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坚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第四十六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或亲属的知情权和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十章 处罚与奖励

  第四十七条 区合管办、区财政局加强对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基金超支、失控。

  第四十八条 区、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参合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参合者应如实提供参合卡、处方、病历、发票、出院小结和住院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如实提供病案资料、处方、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财务帐册等与新型合作医疗有关的原始资料。

  第四十九条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当明码标价。接受区合管办、财政、物价等部门的检查和参合者的监督。

  第五十条 参合者有以下行为之一并造成新型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由区合管办如数追回。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将《 新型合作医疗卡》转借他人的

  (二)伪造、涂改处方、费用单据等凭证的

  (三)虚报、冒领医疗费用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一条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合管办追回支付的违规医疗费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将他人的医疗费用和非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列入报销范围的一)未认真查验参合卡。

  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的二)不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三)将参合者挂名住院或分解住院次数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 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二)贪污、挪用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

  (三)违反新型合作医疗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三条 区合管会制定新型合作医疗考核办法。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疗工作计划 篇6

  在医院领导和院区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院区各功能科室和临床科室的大力支持及配合下,20xx年继续围绕“三好一满意”、“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及“脊柱微创手术开展”等工作全面深入展开,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严格管理,围绕20xx年及20xx年综合管理目标,本着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防范医疗安全、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抓好医学继续教育,提高综合管理指标,使我科医疗工作再上新台阶,20xx年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坚决贯彻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保障各项工作制度的有效落实

  (1)根据科室现行工作模式,制定并完善科室各级人员的各班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标准,认真履行。在科室实行科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轮换管理体系,层层把关,切实保障医院制度、职责及流程的准确落实,提高医疗质量,密切医患关系,保障医疗安全。

  (2)和医院签署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医院要求,认真履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具体内容,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加强过程管理和环节控制,顺利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二、强化自身学习,加强自身管理能力,提高医疗质量,保障科室顺利发展

  (1)每季度在科教科组织的论坛会议上,与其他科室人员彼此沟通、交流、借鉴,取长补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2)本着“以病人为中心,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服务思想,在工作中对待病人态度和蔼、作风端正、接诊病人细心、诊疗病人耐心,且对病人多解释,多安慰,多理解,多温暖,多帮助,提升科室服务质量,密切医患关系,促进医疗质量。

  (3)科室成立质控小组,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方案和定期效果评价制度,使科室三级查房、会诊、疑难病例讨论等各项工作得到落实,使各项医疗质量得以充分保证。

  (4)教育医护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健全科室各项规章制度,不定期检查各项医疗情况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并疗建立医疗缺陷防范措施,实行医疗缺陷责任追究制,教育医务人员将医疗安全放在首位。

  (5)加强医疗文书的管理,使医疗文书标准化、规范化、明细化。定期抽查,对不足之处晨会及时反馈,在电子病历的开展下,做好时效性、准确性、及时性的书写质量,确保病历的完整性。

  三、强化自身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做好继续教育

  (1)随着老龄社会的深入,骨质疏松也逐渐成为困扰老年人口生活质量的重要目标之一,在脊柱病人相对较多的情况下,继续做好骨质疏松骨病的治疗,丰富临床经验,拓宽自身理论知识及专业水平,于20xx年11月30日已派科室住院医师附北京三院进修学校。

  (2)在去年举办的脊柱研讨会中,继续和第四军医大学钱济先教授保持合作,开展脊柱微创手术,并举办1~2次全区性骨科继续教育项目。

  (3)根据科室现有人员的结构层次实行分层次培训,住院医师要结合本职岗位,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培养,熟练掌握专业技术,参与科研立项,能解决较复杂的疑难病症;主治医师要紧密结合自己的专业,通过自学、脱产学习、医院培训自觉严格的补充,增长本专业技术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副主任及主任医师要严把质量关,引导低年资技术人员的全面发展,想方设法提高专业团对的业务素质。

  (4)认真对待医院培训中心组织的各种培训,尤其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培养高级的`骨科后备人才。(5)重视科研培训,加大科研力量,灌输科研意识,继续做好科研立项的申报及论文的撰写。使骨二科走在医院的前列,为科室和个人赢得荣誉。

  四、严格教学管理

  (1)教学人员构成:目前科室医师共有12名,其中主任医师2名,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4名,住院医师5名;副教授1名,硕士生导师1名;自治区“313”及政府特贴2名。

  (2)结合科室小组构成及职称情况,成立教学小组及总带教,科主任亲自把关,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教学任务。

  (3)加强对教学实施过程的量化监控,充分调动带教人员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加强带教师资培养;将教学工作纳入质控范畴,确保教学质量。

  (4)科室定期对进修、实习同学安排专科知识讲座及三级查房,每天查房结合病人情况进行相关提问并学习,督促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努力学习,出科前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并完成相关病历书写。

  五、以身作则,抓好医疗安全管理

  (1)对全科医护人员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规范行医,严格执行人员准入及技术准入,定期举办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讲座、培训、考试。(2)加强医疗安全防范,从控制医疗缺陷入手,严格执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从其它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及纠纷中总结经验,不断进取。

  (3)从控制医疗缺陷入手,强化疑难、医源性损伤、特殊、危重、严重并发症、存在纠纷隐患的病人随时上报科主任。

  (4)科室定期召开医疗安全会议,通报科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总结经验,杜绝医疗纠纷及事故的发生。

  在辛勤的工作中,我们走过了20xx年,我们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给病人送去了光明,带来了生活上的福音,然而略感遗憾的是今年综合目标并没有达到医院预期的经济目标,希望在20xx年,我们骨二科在做好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下,提升科教研能力,强化“三基”培训,圆满完成各项综合目标管理任务。

医疗工作计划 篇7

  一、精神文明方面

  1.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态度,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

  2.发放各种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每季度一次。

  3.在征求住院病人意见、出院病医学,收集整理人反馈(或电话询问),本科室医生及护士认同的基础上,通过科室的季考核、年评价推荐,年终评选并奖励“护理服务标兵”。

  4.“5.12国际护士节”与工会合作举办“护理艺术节”,以丰富护士业余文化生活。

  二、护理工作方面

  1.从“三基三严”入手,强化基础护理及分级护理的落实并保证质量。

  2.抓住护士交接班、护理查房、病例讨论等关键环节,以保证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质量。

  3.加强专科护理业务的学习,提高临床护士的实际工作能力,培训专科护理骨干。

  4.加强病人重点环节的管理,如病人转运、交接、压疮等,建立并完善护理流程及管理评价程序。

  5.进一步探索护理垂直管理及护理单元管理工作。

  6.落实三级护理质量评价,全年护理部质控组评价6~7次。

  7.加强护理安全管理,建立并畅通护理不安全事件的上报及处理渠道。年终对表现突出科室予以奖励。

  三、业务培训方面

  1.组织全院护士业务学习及讲座6-7次。

  2.对毕业5年内护士分层次进行操作技能培训。

医疗工作计划 篇8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发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加强 医院医疗服务 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全院职工 医疗服务 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规范医疗服务安全 教育 培训工作秩序 , 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保健所20xx年医疗服务安全 教育 培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创建平安科室”活动, 加大医疗服务 安全 教育培训工作力度, 强化 医疗服务 安全 教育 培训管理,增强职工 医疗服务 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使 医疗服务 安全 教育 培训工作步入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工作重点

  1 、为抓好全院的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和医院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点做好 医疗服务 安全 教育培训 。

  2 、相关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主要负责人继续组织所辖部门和科室的员工进行 医疗服务 安全 教育 培训。

  3 、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侵权责任法》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职工 医疗服务 安全教育培训贯穿到基础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同时加强培训工作的'监管。

  三、 工作措施

  全所各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必须加强医疗服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把培训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中,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指定的专门负责人,要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方式和对象,确定工作目标。

医疗工作计划 篇9

  一、加强组建医疗质量办公室队伍,完善各项医疗质量制度和考核标准。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是核心。建立符合医院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医院组建成立以常务副院长、医务科和各临床科室为成员的质量管理委员会和质量控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质量管理工作。全院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天天抓;临床科室时时抓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格局。加强临床路径管理,通过试用期开展的医疗业务管理,努力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为目标的全方位质量管理工作。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证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提高医疗质量是管理医院根本目的。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在完善医疗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把减少医疗质量缺陷,及时排查、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减少医疗事故争议,杜绝医疗事故当作重中之重的工作。严把医疗质量关,要求各科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坚持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疑难病人会诊、重危病人及术前术后讨论制度。增强责任意识,注重医疗活动中的动态分析,做好各种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针对当前患者对医疗知情权要求的提高,完善各项告知制度。加强质控管理,住院病历书写按卫生部印发《病历书写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评分标准执行,处方书写按《处方管理办法》执行。

  三、根据试用期内实际操作发现的问题,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以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

  科室、服务标识规范、清楚、醒目、易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在优化医疗流程,方便病人就医上下功夫,求实效,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努力为病人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实施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是加强医疗质量的基础。

  加强全院医务人员的素质教育使医院全体职工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需要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同情心;树立牢固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意识;在院内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和“安全就是的节约,事故就是的浪费”活动,激发职工比学习、讲奉献的敬业精神,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配合医务科、科教科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教育和培训。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计划2

  一、逐步完善质量控制中心组织机构建设体系,建立健全质量评审标准

  (一)成立完善质控中心专家组。

  (二)协助各地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分中心。

  按照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构建全省医疗质量控制网络的通知》的要求,完善各地市州的儿科质控分中心的建设,全面有效开展儿科的质量控制工作。

  (三)起草四川省儿科质控标准。

  逐步完成对新生儿、小儿传染病、小儿消化、小儿呼吸、小儿心脏病、小儿肾病、小儿血液病、小儿神经病、小儿内分泌、小儿遗传病、小儿免疫等11个专业疾病起草质控标准,制定完善儿科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全省的'大儿科团队;为0—18周岁儿童的健康保驾护航。

  二、对全省儿科的管理、质控、运作进行调研,采用多形式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全面梳理全省儿科专业、学科发展及人才队伍、诊疗技术水平及能力现状;开展疾病谱调查,如儿童肾病综合征发病情况调查等,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完成20xx质控信息收集、汇总、分析、评价、反馈、指导纠偏相关举措或方法;省儿科质控中心专家将会同分中心专家到各地市州对全省各相关医疗机构检查指导儿科开展质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法;为医院等级评审及评价提供日常监控结果数据。

  三、加强技术队伍人才建设,全面实施开展各项技术培训工作

  1。举办专家组成员培训会议,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培训工作规范化。20xx年,四川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拟召开不少于2次的省中心专家组会议,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培训工作规范化。

  2。编制四川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培训教材。根据培训目标,编写1本有关《新生儿疾病诊疗培训》的教材,结合教材内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对四川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成员进行培训。借助国家及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省中心为平台为全省儿科科室规范化建设,适宜技术推广,新技术介绍等开展培训;为规范和提高儿科医护人员对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中心今年目标是加强及规范新生儿科的建设、管理、疾病诊疗等做专题培训。

  四、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一)开展相关疾病信息上报。

  逐步建立儿科诊疗病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录入等工作,并为信息上报提供必要的设备技术条件;中心将对我省上报的儿科相关疾病质控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评估反馈、指导纠偏相关举措或方法,同时,质控中心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将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作为医疗机构儿科诊疗医疗质量控制的重要指标;为医院等级评审及评价提供日常监控结果数据。

  (二)建立医疗质控中心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逐步建立医疗质控中心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充分利用医疗质控中心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这个平台,交流和分享风险防范经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最终实现保障患者健康和医疗安全的目标。

  (三)完善质控中心信息化建设,搭建信息化沟通交流平台。

  利用已建成的四川省儿科质控中心网站,扩大全省儿科质控的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的便捷性和开放性,将培训课件、相关表格等资料挂网,加强与分中心交流联系,同时继续完善儿科质控中心网络建设,开通疑难疾病远程会诊通道,组织专家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宜技术推广讲座、查房、疑难病人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五、其他工作

  协助及支持各地市州建设儿科,推动建设省或市级的临床重点专科。抄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司、医管司,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各省级临床质量控制中心,省八一康复中心。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计划3

  在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根据医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参照卫生部《20xx年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制定本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改进计划和管理目标。

  一、科室管理:

  1、成立科室质控小组,有分工、责任到人。每月不少于一次质控活动,对科室诊疗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控,并按要求填写门诊科室质控记录。

  2、定期召开质控小组会议,研究科室质量与安全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3、按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按时完成计划,不断提高医疗质量达到强化质量与安全意识。

  4、按科主任手册、护士长手册项目要求按时填写。

  二、医疗质量管理目标

  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甲级病历≥90%。

  3、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4、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5、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6、处方书写规范合格,合格率≥95%。

  7、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

  A、请上级医师诊查;

  B、收住院或和病人进行有效的病情沟通。

  8、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

  A、收住院;

  B、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9、按专科收治病人。

  10、病人做检查未归时,医生不能离岗与下班。如有急事必须离开时,向门诊部报告,安排相关人员接诊处理。

  11、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

  12、传染病上报率100%

  13、科室人员“三基”考核参考率、合格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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