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卫生工作计划四篇

时间:2024-08-06 03:26:24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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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工作计划

  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流逝,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以后的工作做一份计划吧。想学习拟定计划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卫生工作计划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卫生工作计划四篇

卫生工作计划 篇1

  xxxx年,我县农村卫生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新一轮农民健康工程为抓手,巩固完善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促进我县农村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积极推进农村卫生改革

  1、开展农村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试点。认真制定农村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方案,依靠政府领导,加强部门协调,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安排,适时组建县卫生会计核算中心,承担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业务,将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收支全部纳入县卫生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开展全额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零差率销售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试点,转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状况。

  2、开展县镇医疗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试点。充分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龙头作用,采取业务合作、技术支援、进修提高等方式,全面帮扶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县人民医院选择2个、县中医院选择1个经济运行较为困难的镇卫生院开展帮扶工作。

  二、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民健康工程

  1、认真落实农民健康工程目标任务。在加强与上一轮农民健康工程衔接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新一轮农民健康工程。坚持政府主导,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农民健康工程各项工作。

  2、深入开展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确保年内全面达到市级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标准,争创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同时,全面启动农民健康工程先进镇创建工作,年内40%以上的镇达到农民健康工程先华考|zk168进镇标准。

  3、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督查工作,推动全县农民健康工程的开展。加强信息交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为实施农民健康工程营造良好氛围。

  4、以创建“农村卫生工作综合示范村”为抓手,认真落实农民健康工程各项工作目标。强化新农合制度建设,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住院分娩率力争达到98%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0/10万、5‰和8‰以下,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80/10万以下。

  三、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规范基金收缴,确保完成年度筹资工作

  1、切实做好年度筹资工作。3月底前完成xxxx年度筹资工作,确保全县农民参合率在99%以上,做到“应保尽保”。做好医疗救助对象、70岁以上老人的参合工作,确保这一特殊人群参合率达到100%。对于在筹资工作结束后参合家庭出生的新生儿、复退军人、婚嫁人员,可以在出生、退伍、婚嫁一个月内凭相关证明补办当年参合手续。

  2、进一步规范基金收缴。完善滚动式筹资制度,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20xx年度筹资任务;同时,年中积极做好调整筹资标准、补偿方案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全面开展以“强化管理,健全制度,规范服务,提高补偿比,提高满意度”为主题的新农合管理年活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力度,建立资金补偿登记、报销流程公示、资金管理审计、责任追究问责、工作绩效评估等制度,建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细化管理要求,努力实现政府、群众、定点医疗单位和经办单位“四满意”的目标。

  2、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后《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进一步统一、规范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3、落实“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审计部门作用,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每年必审,结果公示。各经办单位、各定点医疗单位要设立农民投诉信箱,并公示监督举报电话,保障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加强社会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补偿公示制度,县、镇、村定点医疗单位要逐月公示新农合补偿名单、金额,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制度的有机衔接。降低困难群众就医门槛,推广两个制度在补偿报销时的一站式服务,提高救助对象补偿及时性。

  (三)切实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1、严格执行县统一的新农合管理办法和《XX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徐州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单位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定点医疗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和医药费用控制机制,提高参合住院病人受益水平,确保住院实际补偿比达到40%以上。

  2、认真研究探索“费用总量控制、次均住院费用限制、次均门诊费用限制、平均处方限额、处方药量控制”等费用控制措施,完善医疗费用分析、评估和通报制度,建立督查、抽查、稽查、交付违约金制度,建立出院病人“回访制”、出院清单查阅制度。把医疗费用增长、医疗服务质量以及参合农民的满意程度、受益情况纳入定点医疗单位考核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定点医疗单位检查,考核结果与费用拨付挂钩。

  3、认真执行县卫生局转发的《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xxxx修订版)》和新农合《诊疗项目》,严格落实医院支付责任,确保住院病人平均目录药品使用率、诊疗项目可补偿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村卫生室达到100%,镇卫生院达到95%以上,县级zuowen.zk168.com.cn定点医疗单位达到90%以上。

  4、全面开展单病种限额付费试点工作,选择15-2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限额付费,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

  5、切实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使其掌握新农合相关政策、规定,热情接待参合病人,不推诿、拒绝参合农民的合理就医需求,努力为参合患者提供质优、价廉、便捷、高效的服务,并做到“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6、加强异地转诊管理。规范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转诊管理,做到合理转诊。配合省卫生厅确定一批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合农民转诊就医,提高补偿及时性和受益率。

  (四)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

  1、落实经办机构人员职责,加强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和制度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工作机制,转变工作模式,立足于更好地为广大参合农民服务,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

  2、按照卫生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基本规范(20xx年版)》要求,搞好管理系统建设与改造工作,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科学管理水平。

  3、按照省《先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评审标准(试行)》要求,进一步健全经办机构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提高新农合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年内力争创成省级新农合管理先进单位。

  四、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建设。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按照每个镇规划和建设好一个政府举办、功能完善的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或3000-5000人口设置一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做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调整工作。2、积极争取省级扶持,加大地方投入力度,抓好镇村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做好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确保完成5个以上镇卫生院建设与改造任务,确保完成150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与改造任务。

  3、按照省、市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服务网络,落实综合卫生服务功能,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年内力争建成4个市级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省级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推进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按照《江苏省村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试行),依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网络系统,搞好村级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建设。

  5、做好农村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努力改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才结构。做好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卫生院业务骨干和乡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各单位要切实解决参加学习人员的工资、生活补助,确保参学率、参学质量。

  6、全面推进华考范文全科医师团队服务工作,建立镇卫生院责任医师团队,实行划片包干,开展主动上门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六位一体”的服务,逐步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居民健康档案、60岁以上老人健康档案建档率均达到90%以上。

  五、切实加强基层卫生管理

  1、加强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出台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逐步解决全县一体化管理发展不平衡、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稳定村级卫生队伍。

  2、加强村卫生室管理人员培训,提高村卫生室管理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3、切实解决村卫生室房屋、设备产权问题。对于村卫生室房屋、设备由个人出资建设或添置的,要按照实际建设、购置费用进行评估,作为集体向个人的借款,用公积金逐步返还,以保证村级卫生人员的合法权益。

  4、严格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和《江苏省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则》,指导各单位做好乡村医生考核、再注册等工作。落实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卫生工作计划 篇2

  面对21世纪的需要,中国不仅需要提高全民族的素质,还要培养大量高质量的人才,为达到科教兴国,人才兴国的需要,我们学校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心理卫生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学校领导将心理卫生、心理教育提到工作计划中,准备在新的一年将组织一些心理专家来校讲课、指导。提高广大教师心理教育方面的业务水平,心理健康教师继续参加研究生班学习,相关人员进行心理知识的培训。

  2、建立健全心理卫生人员的联系网络,及时了解反馈学生中的信息问题,以利于对心理卫生的宣传有针对性。

  3、继续对新生开展适应中学学习、中学环境的教育。搞好青春期学生的心理建设,让智商与情绪商同时健康发育。

  4、继续对学生进行中考、高考前的心理指导;平时对同学中出现的.心理问题及时疏导。

  5、在学生中开展有关心理健康的专题讨论,形成一种重视心理保健的氛围和舆论。

  6、扩大声势,搞好宣传。充分利用我校校园电脑网络,推出心理健康网页,定期刊出心理健康、心理保健的知识。

  7、及时总结心理健康、心理卫生方面的情况,推广心理建设方面的经验。

卫生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xxxx年卫生应急工作计划。

  一、加强卫生应急机构建设。

  一、成立卫生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要求,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有专人负责,以便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二、加强卫生应急网络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单位设有专职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卫生院挂牌成立卫生应急办公室,要指导村(居)委员会、学校成立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卫生应急日常管理工作。

  一、健全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制订完善乡镇级卫生应急相关预案、方案;制订完善医疗卫生单位内部相关预案、方案;完成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建立预案机制,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通过多种形式对医务人员进行卫生应急管理、卫生应急预案、卫生应急知识及个人防护用品穿脱等有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报告、处置程序,提高

  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医院xxxx年内要举办综合演练,指导各村所单位做好演练及培训工作,做好对全镇居民的宣传工作。

  三、加强卫生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化验室、网络报告系统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能力。

  四、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进一步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核实、汇总、分析和评估。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

  五、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继续抓好人禽流感、鼠疫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健全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流行的应急处置机制。强化救灾防病队伍建设,做好灾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有序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六、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探索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适当储备必需的卫生应急物资,并及时更新,确保卫生应急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七、加强卫生应急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发现、报告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卫生应急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

  三、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建设。

  进一步落实与全镇各部门的协调和联防联控机制。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预警制度、应急报告制度、事件举报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应急工作督导制度、应急风险沟通制度、应急工作考评制度等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卫生事件报告流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完善不明原因肺炎院内会诊和县级专家组会诊制度。健全相关应急技术操作规范,增强卫生应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卫生工作计划 篇4

  为进一步抓好我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按照国家、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部署及《20xx年沈阳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20xx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和《沈阳市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一步推动工作创新,夯实基础工作,深化职业危害治理,改善作业环境,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任务。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率达到50%以上,主要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率达到70%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

  3.有效控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职业危害。

  4.遏制重特大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尽快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划转工作。20xx年11月,辽宁省编办根据中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业分工的通知》(辽编办发[20xx]231号),明确了省安监部门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省安监局和省卫生厅已经完成职能划转,市安监和卫生部门职能划转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各区、县(市)安监局要尽快与机构编制部门及卫生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完成职能划转工作,建立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各区、县(市)安监局都要设立独立的职业卫生监管机构(棋盘山风景开发区安监局除外),配齐满足监督执法需要的专业监管人员。三是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执法装备建设。各区、县(市)安监局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指导目录》的要求,配齐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装备,包括现场快速检验检测设备(优先选配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照度、风速、激光测距仪等检测装备,配备率达到50%以上)、个人防护用品、调查取证设备及必要的检查专用车辆,保障监督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20xx年,市安监局将对区、县(市)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情况进行达标考核。

  2.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区、县(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各区、县(市)安监局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1个区、县(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棋盘山风景开发区安监局除外)。保证区、县(市)安监局能够得到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各区、县(市)安监局要根据本地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实际需求,以区、县(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为组织者,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通过利用全市现有的技术服务资源、遴选并确定依托的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区、县(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形成覆盖本地区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三是全力推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工作。各区、县(市)安监局要监督存在职业危害的单位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大幅度提高检测评价数量,检测率要达到50%以上。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开展制鞋、家具、铸造、陶瓷、化工、机械、电力、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3.继续加强职业危害的动态申报。各区、县(市)安监局要继续加大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依法如实申报,重点抓好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先申报和已经申报企业发生变化的变更申报及新检查出的未申报企业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增加申报数量,申报率达到90%以上。健全职业危害基础数据库,实现监管工作网络化和信息化。

  4.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危害治理,监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一是要继续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在职业危害严重的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石棉制品企业开展职业危害治理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督促指导企业抓住产生职业危害的重点车间、工艺、工种和岗位,革新技术工艺,更新生产装备,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二是要开展制鞋、铸造、陶瓷、机械、化工企业职业危害整治“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治成果。要在只取得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化治理工作。三是深化粉尘与高毒物质职业危害治理,将矿山开采、石材加工、水泥制造、电子等行业领域纳入治理重点,突出抓好矽尘、高毒物质、重金属等职业危害治理。实施职业危害重点治理工程(全市确定100个重点治理工程项目),明确治理的目标任务、内容范围和方法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从职业健康管理、工程防护、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深入治理。各区、县(市)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职业危害治理的重点行业领域,在上述行业领域的基础上适当调整,选择5个左右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整治。四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各区、县(市)安监局要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进行监督,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要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通过依法整治,使工作场所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五是开展职业健康先进企业创建活动。配合国家安监总局开展的职业健康先进企业创建活动,按照省安监局在木质家具、建材等行业中小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先进企业”创建活动要求,各区县市安监局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创建活动,争当职业健康先进企业,用先进典型引导用人单位改进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5.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20xx年,各区、县(市)要深入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各区、县(市)安监局要与卫生部门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建设项目审批联动机制。

  从20xx年2月起,建设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市和区(县、市)安监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查、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

  各区、县(市)安监局要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力度,审查验收率达70%以上。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防止建设项目“带病”生产和运行,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

  6.认真做好职业健康监护监管工作。各区、县(市)安监局要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的专项检查,监督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强化职业健康监护,做好接触职业危害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档工作,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

  7.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新修订)宣传工作。各区、县(市)及全市各用人单位要组织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强化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守法意识,增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和技能。各区、县(市)安监局要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及现场咨询日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二是继续开展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凡存在职业危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20xx年没有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20xx年必须参加由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各区、县(市)安监局要在20xx年全部完成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三是各区、县(市)安监局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使其掌握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和防护技能,增强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8.建立综合信息体系,创建职业卫生年报告制度。各区、县(市)安监局要充分利用国家开发建立的集职业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核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健康监护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和违法行为处罚与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强职业健康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要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地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等信息,并及时、准确地逐级上报。要定期对职业卫生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每年形成年度职业卫生报告,提供给相关部门和机构,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决策提供服务。

  9.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各区、县(市)要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通过对职业危害严重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设置职业卫生否决项目和对一般职业危害企业考评设定职业卫生部分最低得分比例,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门槛,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四、工作考核

  职业卫生工作已经纳入市政府对区、县(市)政府、市直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市政府将对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在考核时予以扣分。

  五、工作措施

  1.加强对市直管单位监督检查和对区县(市)的督促指导。一是市安监局对市直管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执法监督检查;二是对区县(市)每半年进行一次督促指导,重点地区每季度进行一次督促指导。

  2.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市和区县两级安监部门要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执法力度,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处罚,特别严重的要报请政府予以关停。

  3.市安监局定期对区、县(市)安监局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4.市和区县(市)两级安监部门将会同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建立和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2.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强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构建职业危害防治的长效机制。

  3.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要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职业危害防治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单位和地区要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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