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司法局工作计划四篇

时间:2024-09-07 23:13:23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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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计划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计划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司法局工作计划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司法局工作计划四篇

司法局工作计划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检查工作,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检查工作程序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公证管理类

  1.检查对象:全市公证机构及公证员;

  2.检查内容:公证文书质量及公证处的诚信建设情况;

  3.检查时间:全市公证处的文书质量年中检查于本年度第二季度进行,文书质量年末检查和全市公证处的诚信建设情况检查于本年度第四季度进行。

  (二)律师管理类

  1.检查对象:律师事务所;

  2.检查内容:律师事务所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情况;

  3.检查时间:二季度。

  (三)司法鉴定管理类

  1.检查对象:市属机动车类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2.检查内容:司法鉴定机构对于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的.落实情况;

  3.检查时间:年内。

  二、检查方法

  (一)抽查有关文书、卷宗。

  (二)听取机构负责人汇报有关情况。

  (三)现场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检查前需制作《行政检查通知书》,到法制处领取《省行政执法证》。

  (二)各有关部门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向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和《行政检查通知书》,说明检查依据、检查内容、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填写市局制定的行政检查制式文书。

  (三)行政检查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应当做好检查材料的存档工作,相关文书的副本送法制处备案,并交还执法证件。

司法局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 深化全区“大调解”工作。巩固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成果,推动出台人民调解组织管理、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标准,鼓励人民调解进入行业协会以及信贷、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高发领域,全面提升人民调解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两次;除了邀请法官为调解员开展法律理论知识及司法确认实务方面的培训课程外,还邀请有经验的一线办案民警、优秀调解员把调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享给大家,培训形式多种多样、不拘一格,注重实战操作、强化调解技能,做到培训工作更接地气。全面提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精英队伍。拟制作一本调解技能的小册。

  (二)建章立制,加强管理。

  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指引,建立评估制度,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百分制评分标准》,对中标律师事务所和人民调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表现、调解质量等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值班期间在岗在位,奖优罚劣。

  (三)加强宣传,让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首选渠道。

  进一步加大对派驻调解室的地点位置、功能作用和人民调解便捷、高效、免费等优势特点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各调解室要加强标识,凸显第三方派驻性质,让矛盾双方当事人清楚知晓专业调解室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的'中立调解机构,而不是隶属于公安、医院、行业协会等派驻单位,彰显调解公信力。计划制作一本关于调解的宣传小册。

  (四)加强司法确认工作。

  司法行政、人民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做好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赋予协议法律效力,促进当事各方自觉履行协议。

  (五)积极探索开拓我区行业人民调解新领域。

  着力打造1-2个有亮点、有特色的物业小区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示范点。探索人民调解进入其他行业协会以及信贷、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高发领域的可行性。联合有关街道办事处,初步尝试在我区商圈人流密集地段设立派驻调解室,如在东门步行街、南湖人民南等商业地区和莲塘工厂企业密集地段增设调解室,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司法局工作计划 篇3

  根据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芦溪县县直有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芦计生领字[xx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重要内容

  1、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我局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等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条例》,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熟悉和掌握《一法》、《一条例》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2、突出抓好婚育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育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把宣传《一法》、《一条例》与“法律六进”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弘扬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

  3、动员和组织广大法制宣传员和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积极为基层计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4、注重宣传方式创新,确保《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抓住人们关注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依法办事。

  二、充分发挥律师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以适当方式协助政府及各部门宣传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党性,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生育、健康等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6、鼓励律师担任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7、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甚至被提起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压滤机滤布 担任其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诉讼的辩护人。

  8、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合法性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担任其民事诉讼代理人。

  三、认真做好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援助工作

  9、做好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工作。按照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的要求,对涉及此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

  10、对因计划生育问题造成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受害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接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立即决定予以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亦就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的情况下,告知申请人不予援助的理由。

  1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富有专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承办, 并加强对该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指导、跟踪、归档质量检查,以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充分发挥为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的职能作用

  12、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调处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

  13、我局的干警、职工、执业律师、公证员、滤布厂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配偶,都应自觉遵守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和事,决不能迁就姑息,必须及时坚决地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4、为切实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芦溪县司法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易x局长担任,副组长:林x,成员:xx。

司法局工作计划 篇4

  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现状

  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自身的业务需要,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包括:依托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网络系统,实现与省司法厅和各县(区)司法局的电子公文传输、视频会议的收看;开通“普法网”,及时反映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和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同时为广大网友提供最新的法律资讯和在线咨询;在全系统启用电子公章系统,实现下发电子公文的“规范化、网络化、无纸化”。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虽然不断推进信息化进程,但依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信息化观念不够强;二是缺少统一规划和指导;三是缺乏资金、人员素质不适应,等等。这些都制约了司法行政系统办公自动化整体效益的发挥和建设工作的发展。

  二、具体目标任务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办公,拓宽应用领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成比较完善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体系。同时,将信息化建设与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展统筹起来考虑,把信息化建设与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提高。

  三、实施措施

  一是注重实效,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发展规划,努力做到目标科学、思路清晰、重点明确、措施可行;

  二是继续规范现有信息系统的使用,尽快实现与上级和基层全面的'网上办公;

  三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之间的计算机网络互联,实现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

  四是对电子信息资源进行规范管理,高效率、高质量地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宏观管理、科学决策服务;

  五是加大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宣传力度,强化面向公民提供网上法律服务、法律咨询;

  六是采用先进可靠的安全、保密技术手段,确保系统运转安全和信息保密,在统一安排下实现有条件、分层次的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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