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食品安全工作计划4篇

时间:2024-10-21 13:28:51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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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发展,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计划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计划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工作计划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食品安全工作计划4篇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1

  食品安全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关系到党委、政府形象的民心工程。为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安全会议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加强结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和学习了市级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根据各个时间段食品安全情况,在“五一”、十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及重点节庆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对《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行业诚信赦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内容,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张旗鼓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各单位建立信息通报、发布制度,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四)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消费者,对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进行举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挥消费者协会和质量监督、食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强食品行业自律性。

  三、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重点

  **年整治和监管的重点是: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三无”产品、瘦肉精、地沟油等为重点整治对象,抓好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在农产品种养植(殖)、生产、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食品消费四个环节上加强日常监管。将监管的重点和中心下移,切实加强对分散在各社区、各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饮食摊点的监管。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20xx年食品放心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引向深入,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突出整治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使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l。严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与规范管理。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达到90%,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0%,水产品药物残留平均合格率达到95%,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达到90%。

  2、取得营业执照达90%;食品从业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达95%以上,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覆盖率达85%以上。

  3、95%以上的批发零售市场设立12315投诉站点;基本建立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监督覆盖率达90%以上。

  4、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业、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达到90%以上;98%的餐饮店(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备。

  5、街道推行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杜绝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6、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顿,对有制假劣迹和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加大对非法食品小作坊的打击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做到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7、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街道设有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各居村设食品安全监督协管。

  8、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步伐。

  9、逐步建立街道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构建部门单位信息平台,形成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统一、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10、全街道人民对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满意度提高。

  四、措施落实

  (一)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力度

  1、抓好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继续实施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污染和水产品药物污染和监测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整治

  1、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严厉查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品等的制假、售假行为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分散在自然村、监管薄弱和长期存在的食品销售点;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对有制假劣迹的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和假劣食品召回制度。

  3、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规范保健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验收和监督,清理整顿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4、开展保健品专项整治。认真开展保健品清理工作;配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品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

  1、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包装食品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坚决查处一切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

  2、配合市级开展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杜绝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的食品;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品;使用甲醛、工业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的水发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鲜剂加工的水果,劣质大米或用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

  (四)抓好对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进一步扩大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围,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食堂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降低食物中毒风险;在大型、连锁经营餐饮业推广科学的食品安全卫生体系。开展对学校周边饮食群、小餐饮店的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经营,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五)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推广食品生产企业经营档案,强化食品生产者的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2

  切实加强和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本社区实际,社区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社区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xxx任组长,社区居委会主任xx,副主任xx任副组长,成员由xx、xx、xx组成,xx任食品和药品安全专管员,全面负责社区范围内的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社区领导小组坚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特制定20xx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并根据上级政府要求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防止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违法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协同查处,做到社区不发生食品药品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到日常检查、督促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合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强化食品药品的源头污染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严格执行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等制度。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辖区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小食品店的.食品药品安全组织体系,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应急机制,对已经或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报告,不隐瞒并主动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限度消除不良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五、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教育,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有关法规的教育,明确食品药品安全总负责人和各个环节责任人,明确和建立食品卫生各项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3

  为切实强化对食品的监管,保障市民健康安全,根据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下发的《关于xxxx年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按照区政府总体工作要求,现制定xxxx年本区食品安全监管: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以控制食物中毒和减少食源性疾病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力求重点食品监管取得明显成效,重点环节管理问题得到明显改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推进政府严格执法、企业诚信经营、市民科学消费良好格局的.形成,全面提升本区食品安全水平。

  二、重点工作

  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突出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

  严格食品生产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管理,做好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力争使已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35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做到持证生产。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伪造、冒用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深化食品生产备案工作,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使用、委托加工食品、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等情况,严厉处罚相应的违法行为。

  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进行研究、预警;以食品生产领域的潜在危害为重点,开展安全性评价和研究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

  动态跟踪和监督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及时查处违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的行为。

  (区食药监局负责)

  (二)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本着“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宗旨,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照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的内部督查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整治地下窝点成效纳入创建“平安小区”考评体系,在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中地等区域加大稽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窝点。

  加大相关职能部门联手联合执法的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截住窝点转移和蔓延渠道,坚决遏制窝点回潮率的回升。

  (区工商局牵头,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大队、区公安局配合,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加强巡查,依法取缔占路无证食品摊点,有效控制无证食品乱设摊现象,努力消除中心城区无证食品摊点。

  (区城管大队牵头,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三)着力整顿和规范食品经营秩序

  在全面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经营秩序的基础上,重点督促超市、卖场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管理制度、管理机构,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别是熟食、直送食品、定牌食品、自行加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质量控制水平;督促超市、卖场严格执行熟食卤味当日清场制度。

  以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为手段,重点加强食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和卖场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销售的安全监管。

  (区食药监局负责,区工商局、区经委配合)

  在食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大卖场等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食品经营活动中的食品安全义务履行率。

  (区工商局负责,区食药监局、区经委配合)

  继续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年内完成区内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加强肉类市场管理,推进产销对接,发展品牌经营。

  (区经委负责,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配合)

  (四)加大食品消费安全监管力度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4

  一、整治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

  具体工作目标是 年底。

  蔬菜农残检测整体合格率达到90%以上;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实施食品招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彻底解决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建立不合格食品招回制度。

  各综合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出厂肉品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两证、两章”出证率达到100%区生猪屠宰企业达到国家Ⅱ级标准以上。市场(超市)冷库、肉类制品加工企业等经营的动物产品附证率100%;有效遏制运输、加工、贮藏、销售、使用病死、病害动物及产品行为;动物产品兽药、饲料添加剂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确保不发生经营、使用违禁兽药、饲料添加剂行为;兽药、饲料生产企业产品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入厂检出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确保对注水猪、病害猪不屠宰。

  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基本得到杜绝。劳动防护用品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获证企业生产产品的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全市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是:食用农产品、食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和水产品养殖场、屠宰(厂)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主要任务是开展以下八个专项整治: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的行为。

  (二)重点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针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行为,生产加工食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大力开展治理整顿。全面普查生产企业情况,建立质量档案,推进10类产品生产企业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商店、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四)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餐饮单位卫生管理实现“五统一”管理,即档案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培训统一;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全区专项整治行动从 年 月下旬开始至 结束。

  第一。动员发动阶段制订具体方案,分解工作目标,落实整治任务,做好发动部署。

  第二。集中整治阶段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全面开展检查,集中进行整治。

  第三。巩固提高阶段(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组织督查验收,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四、组织领导和分工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具体分工是全区专项整治行动在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政府成立 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区相关部门组成,农产品整治组。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二)区相关部门组成,生产加工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由质监 分局牵头。负责落实生产加工食品和有关消费品的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三)区相关部门组成,流通领域食品整治组。由工商 分局牵头。负责落实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四)区相关部门组成,餐饮消费整治组。区卫生局牵头。负责落实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工作。

  (五)市相关部门组成,猪肉整治组。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六)区相关部门配合,新闻信息组。由区政府办牵头。负责组织专项整治宣传和新闻发布会等工作。 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听取各乡镇、街道和各工作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乡镇、街道、各工作组实行联络员联系制度, 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 分局。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区域专项整治实施细则;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具体的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对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二)落实责任。全区专项整治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部门分解表》见附件)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事件的地方,要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地方、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三)密切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部门多,加强协作。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围绕方案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协同配合,相互支持,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专项整治中,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注重实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整治工作不能走形式,要花力气,切实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取得实际效果。整治工作要标本兼治,治本上要下真功夫。要加快相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要认真实施食品等产品的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

  (五)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要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正确引导消费。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专项整治期间,有关部门每月至少联合召开一次会议,发布权威信息,通报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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