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一、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政策、法制性强,涉及面广。公司所属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二、机构设置
2、1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安委会是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监督工作最高行政机构。
2、2安委会由公司领导、机关各办主任组成。厂长和党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任委员会副主任。
2、3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厂安全主管部门,由安全主管部门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4安委会是在公司领导下的安全生产领导决策机构,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对单位的安全健康环境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
2、5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同时包括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2、6建立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职责网络图和安全健康环境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图
三、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3、1在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3、2研究、决策工厂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3、3听取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执行安全健康环保职能情况的汇报,审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3、4按照《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审定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投保和使用计划;
3、5审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方案,审定对重大事故责任者和事故单位领导的处理意见;
3、6组织部署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健康环保工作,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实现企业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领导承诺、方针和战略目标。
四、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4、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
4、2及时接收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文件,及时向安委会汇报,根据安委会决定,起草公司安委会的文件,并及时传达和落实;
4、3掌握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的动态,及时向安委会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4汇总分析各部门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的安全隐患和建议,及时向安委会汇报;
4、5认真做好安委会会议记录,完成和传达会议纪要。根据会议决定起草有关文件,进行传达和落实。
五、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5、1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5、2研究、决策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5、3听取各级人员实施安全健康环保情况的汇报;
5、4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责任人、整改时间;
5、5组织部署本单位的安全健康环保工作,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实现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目标。
六、附则
6、1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6、2本规定由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
6、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一、总经理安全责任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实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3.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
5.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公司安全措施经费,配齐安全管理干部,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支持安全部门工作,行使安全否决权.
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公司总体规划中.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划;审查批准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3.组织对公司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与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决权.
三、分管其它工作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直接组织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责任,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2.负责制订、审核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和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3.在组织科研、设计、施工、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认真组织安全卫生的科研和安全技术的应用.
4.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
5.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专职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有监察管理责任.
2.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根据上级指示、要求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定期、不定期研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趋势及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议.
3.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驾驶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年检年审、办证工作.
4.经常了解现场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不安全不卫生因素,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经费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和贯彻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参与审查施工设计及施工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工程开工验收,发现不贴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技术方面的技术革新,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安全隐患.
7.协助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提来源理意见,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8.指导所属单位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搞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和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并提来源理意见.
10.在业务上理解上级安全部门和地方劳动部门的指导,按时报告安全工作情景.
六、财务部门安全责任
1.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单独立帐,由安全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
2.负责发放有毒有害等作业保健费和夏季清凉饮料费等工作.
3.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购置费用标准.
七、人力资源部门安全责任
1.按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必须理解专业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组织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
3.对患有职业病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换工作、安排治疗.
4.负责公司管理干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考核资料.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行政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负责生活及办公用电、用水、食堂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
3.负责及时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负责车辆运输的合理调度,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遵章守纪的情景.车况不好的不准出车.
5.与安全部门配合,负责驾驶人员的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对车辆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九、经营合同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经常教育经营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项目时,经营人员负责协助调查各种现场施工条件,共同做好安全生产.
十、分公司经理安全责任
1.负责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方针.
2.熟悉各种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对各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行为必须立即制止.
3.经常对生产工人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经技术培训的员工进入技术岗位或未取得操作证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
4.负责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经常性的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5.坚持执行“五同时”,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布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并组织实施.
6.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进取采取改善措施.
十一、项目经理安全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景,制定本项工程各项安全生产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专业承包、聘用专业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专业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劳务队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二、项目付经理安全责任
1.项目付经理协助项目经理搞好项目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模范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认真执行“三项制度”的`规定,并切实组织落实,监督实施.
4.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各工种的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验收工作.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三、项目技术负责安全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景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贴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参加配合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十四、安全员安全责任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熟悉施工图、规程、规范,指导施工作业人员按章作业.
3.参加安全技术方案的讨论,并协助领导付诸实施,在实施中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每一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安全日记.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现象及时制止纠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门及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并上报有关领导.
6.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事故调查.
十五、项目施工员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景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贴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理解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发生员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十六、项目班组长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本事.
3.开好班前会,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4.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十七、炊事员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食品卫生制度,搞好个人清洁卫生工作.
2.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购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饭、菜必须加盖(罩),出售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严禁直接用手抓.
3.烧菜、煮蒸饭时揭盖要细心,抬菜饭及汤时需走稳,以防烫伤.使用绞肉机、拌面机时,严禁机器转动时将手伸入食物.
4.经常打扫食堂清洁卫生.下班时,必须检查煤气灶龙头是否关好,并收藏好食物,关掉好门窗.
十八、电工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公司“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2.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及时报批.严格执行经审批的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负责现场用电巡视检查,发现违规用电现象立即制止.
4.负责各级配电箱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5.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十九、电焊工安全责任
1.持证上岗.
2.负责电焊作业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3.配合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对电焊机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负责电焊机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十、机修工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保证检修质量,下班后清理好现场,坚持工作现场清洁整齐.
二十一、材料员安全责任
1.在采购中,必须对自身的安全负责.
2.材料进场时,必须按指定位置根据规格、品种分类有条不紊地堆放,同时要提醒装运的驾驶人员在工场内做到安全行车.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电缆、电线及其它用电设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产经营工作,使得企业财产和员工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生产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公司生产、设备、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制。实行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方针,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各系统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领导下的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牵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委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主管生产负责人对生产计划部、物资供应部、生产车间、检验中心、仓储库房、设备动力部负责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产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向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监督检查制。各级相关领导定期、定人,按职责分工、分别深入作业现场巡回检查。
六、生产车间要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保养,及时维修设备故障,确保生产安全。
七、生产各部门和车间要严格按照医药生产相关规定卫生标准,落实对员工个人卫生、设备卫生、环境卫生的检查。
八、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强管理,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生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设备、电气、线路、能源供给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生产各部门应加强生产员工劳动防护设施、用品管理,生产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配戴防护服、防护手套及相关保护用具。
十一、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生产各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要积极加强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思想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三、生产各部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生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处理一般安全问题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产各部门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定期对生产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保证产品质量。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治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末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非凡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严格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四周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四、严禁带病行车。
五、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六、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七、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加油站十禁令
1、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
2、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
3、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4、严禁给未熄火的车辆加油,严禁加油枪碰撞车辆排烟口。
5、严禁在站内修车。
6、严禁向塑料桶或摩托车内直接灌装油品。
7、严禁在加油现场和罐区使用通讯工具。
8、严禁在强雷电时进行加油和卸油作业。
9、严禁在加油站进行未办理动火手续的动火施工。
10、严禁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为理顺安全生产工作程序,形成上下协调的运行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正常轨道运行,发挥其应有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乡长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分管副乡长负责分管工作以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需要定期或随时向乡长汇报请示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担任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组长,指导、组织、协调、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要明确目标,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真正遏制本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在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必须亲自参加并组织部署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第五条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领导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按照分管工作的职权范围,负责分管工作以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需要定期或随时向组长汇报请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准确掌握分工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运行情况。
第六条乡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把安全生产作为行政过程中的主要手段,及时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并进行妥善处理,问题较大时要及时向领导组汇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召开。
三、职责
1、分管安全负责人组织召开;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3、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部门安全会议;
四、实施程序
1、会议时间
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2、参会对象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班组长(班组长传达至全员)
3、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3)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4、参会人员须做到
4.1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内。
4.2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笔记本;
4.3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公司负责人请假;
5、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2、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6、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绩效奖金挂钩。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主要资料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负责人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的`安全责任,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等.
(2)项目应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景应有记录.
(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程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电工、钢筋、机械、起重司机、信号指挥、脚手架、水暖、油漆、塔吊、电梯、电气焊等工种,特殊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应按住建部的规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于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人.
总之,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资料大体分为两个方面:纵向方面是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班组长和岗位人员等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仅有这样,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3条严格执行《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第4条熟悉电气焊设备的结构、性能以及维护、保养知识;熟悉灭火技术及触电、烧伤急救方法。
第5条严格按照图纸的技术要求和焊接工艺进行加工,确保产品质量。
第6条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7条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8条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
二、责任追究
第9条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0条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违背《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的,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工作中不熟悉电气焊设备的结构、性能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13条焊接产品出现瑕疵或不符合规定的,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5条不参加各项安全技术业务培训的,电气焊工负主要责任。
第16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电气焊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17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电气焊工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8条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潜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务必定期理解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公司职工每年务必理解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务必理解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理解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其他职工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务必理解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四条: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务必理解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本工程、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五条: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务必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理解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六条: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劳动人事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第七条:劳动人事部会同分公司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第八条: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网吧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场所安全,建立层级分明、管理科学的责任制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网吧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法人代表负责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网吧设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由经理及各班的主管组成。负责研究制订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上网人员的安全防范,实施安全管理检查和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网吧各班设安全管理小组,组长由各班主管担任。负责实施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确保场所人员和财物安全。
第五条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并符合要求。并落实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第六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周检、月检”制度。
第七条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网吧每月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
第八条每位员工都必须熟悉本场所的整体布局和各安全出口位置,熟知各种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
第九条全体员工都必须做到三懂:懂得本部门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自查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之火。
第十条禁止在场所内使用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第十一条禁止任何人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条禁止在网吧场所内从事黄、赌、毒活动。
第十三条收银员及时认真做好上网登记工作,时刻了解上网人员的动态。
第十四条对上网人员进行监督,发现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规定的,从事不法活动的及时予以制止,并停止其上网和查阅。
第十五条保安人员及时疏导网吧门前的车辆,避免车辆乱停乱放和堵住网吧出口。
第十六条当班人员提高警惕,防止出现被抢被盗被骗等恶性的事件。注意检查网吧的各种隐患,
第十七条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位员工都时刻牢记自己在应急预案里的职责分工。
第十八条当发生安全事故时,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本网吧负责人;同时积极参与现场抢救、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资料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潜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务必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理解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务必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务必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务必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务必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务必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务必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状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状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状况,个性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理解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务必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资料。透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状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职责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务必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2
(1)协助单位负责人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并切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并保持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定期评价,持续改进。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理念,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增强员工发现危险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消除隐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与及时修改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这些文件、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汇总和审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期实现。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督促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6)经常地、有计划地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负责实施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配合地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7)协助管理者组织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协助解决。发现重大隐患时,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管理者研究处理。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做好事故的预测、预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
(9)协调解决基层反映的在其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在资金、技术、政策方面提供保障条件,免除其后顾之忧,努力当好基层的“配角”。
(10)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职业病和各种职业危害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工作,建立单位职业危害、职业健康档案,针对职业危害情况研究和实施防治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给个人防护用品(具)、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
(12)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3)及时提出企业需要解决的有关生产安全的科研课题,协助单位科研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科研工作。
(14)不断深入基层推进"6s"活动,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单位贯彻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绩效检查要涵盖各个方面,及时纠正基层安全管理偏差,持续提高基层的管理绩效,促进基层安全管理体系化、程序化、科学化。
(15)总结和推广基层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会同工会组织选拔、培训安全生产积极分子,指导和支持他们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
(1)清洁卫生
(2)通风干燥
(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2、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9、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10、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时,专人负责,锁存留样。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
为加强酒店安全管理、维护酒店财产和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江苏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各级主要领导负责、专门工作和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原则,落实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防食物中毒(以下简称“五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酒店总经理是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实行总经理、部门经理、班组三级安全责任制。
成立酒店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成员为: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总经理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实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全面落实“五防”措施,消除隐患。
2.对酒店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各项安全保卫知识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观念和保密观念。
3.组建和管理安全保卫机构及群众性护卫、消防和治安保卫组织,协调和决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不断改善酒店治安保卫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动转。
4.建立健全经理值班制度和安保部工程部夜值巡查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夜值经理应坚守岗位,处置突发事件,确保酒店夜间安全运转。
5.负责组织重要活动和接待的保卫任务和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酒店员工和其他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的考核管理。 财务部门管理职责
对固定资产的立项提出审核意见,以供决策层参考.会同经营、技术、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核手续,正确计提折旧,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参与酒店低值易耗品申购审核,入库及领用发放,月终盘点核对。总库对可以进行以旧换新的物品要严格执行,以杜绝浪费。
安全保卫部履行以下职责:
1.维护酒店的治安秩序,监督执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责任制的实施,建立和管理安全保卫档案。
2.了解和熟悉酒店周围的环境、建筑布局、建筑结构、电器设备、火源、火种和经营运转管理等情况,建立健全检查和巡视制度,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
3.开展并做好法制和各项安全保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人事部门严格新招员工的政审,做好对新员工的安全培训,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考察等专项管理工作。
4.做好重要接待和活动的保卫任务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5.组建安全保卫网络,定期开展护卫、消防、治保等组织活动。
6.制订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印制和张贴紧急疏散图及防火标志。定期开展义务消防人员的训练活动。
7.负责查收宾客遗留和私自收藏的反动、淫秽书刊杂志和音像等制品,不得传播,并及时上交公安机关。
8.检查、督促、考核治安、消防、保卫和食品卫生责任制落实情况。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对须给予治安处罚的,应报公安机关处理。 安保部具有以下权限:
1.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挖违法犯罪分子,发现旅客正在进行违法犯罪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予制止,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2.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包括保护和勘查现场、询问证人),询问违法犯罪人员并追缴赃款、赃物。
3.协助公安机关监督或考察本饭店被管制、、缓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的罪犯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
4.对确保酒店安全运转负有监督作用。密切注视掌握内部治安动向,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5.行使上级和公安机关依法授予的其他权力。
酒店员工安全职责
酒店员工的安全保卫职责是:
1.自觉学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酒店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培训,维护酒店秩序和社会秩序,勇于同违法犯罪和违反店规店纪现象作斗争。
2.严守外事纪律,保守国家机密。对宾客遗留的钱物或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应立即如数上交,不得保留和传播。
3.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饭店有关部门。发现火情或重大灾害事故,要迅速报警扑救,并协助和安排宾客疏散。发生刑事案件,应认真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楼层服务员应掌握本楼层住客情况,发现可疑迹象,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
5. 未经安全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操作。
各部门负责人是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建立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相协调,落实内部各项治安防范措施,严防发生违法犯罪和其他治安问题,会同酒店有关部门,将安全管理作为对本部门职工考核、评比、调资、晋级的依据之一。
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和值班规定
1.公共区域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昼夜值班巡视制度,夜间巡视人员应配备通讯、自卫和照明设备。对可疑人员应进行验证和盘问,必要时,报告值班经理。
公共通道、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应急照明装置完好。
2.承担饭店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人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并接受饭店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到饭店安全保卫部办理临时出入证件,并自觉接受检查。
消防安全规定
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饭店应明确一名领导为消防安全责任人,配备专职防火员,并建立健全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
1.搞好消防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消防器材、设施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高层建筑应配备救护工具,新建、改建、扩建的饭店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安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设施,建立健全相应的使用、维修、保养检查制度。安全保卫部门及其他部门应职责明确,定期检查和更换过期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3.建立健全消防档案,了解并熟悉饭店消防设施整体布局。应根据各消防重点部位的不同情况,分别制订消防管理规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4.饭店新建、更新改造项目的图纸,需报经区、县以上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竣工后应通过检查验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经营运转。
5.严格管理和控制火种、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柜台等场所禁止吸烟,客房、商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施工动火,须履行安全保卫部的审批手续,并在现场设置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易燃物应及时清理。未经工程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电源。饭店各部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指定人员负责并采以安全措施。
重点部件和贵重物品的安全管理
1.宾馆重点部位应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重点部位员工选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先审后用,定期考核,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须持证上岗操作的重点部位,严禁无证操作。经考核不宜在重点部位工作的员工应予以调整。
2.配电房、火警报警总台、电话总机房,要制定安全管理程序,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机房、中央空调和闭路监控等部位,要按照安全程序严格管理,运转时不得脱岗。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必须实行消防安全管理。
3.财务部、行李寄存处、贵重物品库房等部门或部位、电源线、照明设备和防盗设施必须按规范和要求安装使用。
4.现金、有价证券、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必须存入保险柜过夜。分散收款点的周转金不得超过限额。外出送取巨款必须两人以上解送或由安全保卫部派人用车护送。空白有效票证要按规定保管使用,防止丢失或被盗。
5.饭店应建立客房钥匙管理制度,客房应由饭店运转经理、客房部经理控制,服务钥匙统一由客房中心保管,所有备用钥匙由安全保卫部和客房部共同保管。建立锁芯更换制度,如发生客房钥匙丢失或宾客带走,必须在24小时内采取调换锁芯等有效的应急措施。 服务员清扫客房时,实行开一间清一间制度。
6. 餐饮部门在食品采购、运输、库存和制售过程,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食品卫生操作规程,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考核与奖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表彰、记功或其他奖励:
1.严格执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重视开展安全保卫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2.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集体财产和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的;
3.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同现行犯罪分子斗争,或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有功的;
4.依靠群众,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帮助教育违法和轻微犯罪人员有较大成效的;
5.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在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
6.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显著成绩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忽视安全管理工作,内部安全管理秩序混乱,多次违反操作程序酿成事故或发生违法犯罪活动;
2.存在隐患,经公安、消防等部门或上级旅政管理机关通报后不按期整改,以致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灾害事故的;
3.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拒不执行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造成危害和损失的;
4.对违法犯罪行为知情不报,或对发生的案件、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
5.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扰乱饭店的正常秩序,进行卖淫、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宾客,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按店规赔偿经济损失或报经公安机关处理。 宾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管理为保安部职责,当值外场人员须维护好广场秩序,及时了解当日客情,适当留好车位。合理安排进店车辆停放在适当的位置,做到停车整齐,并时刻保持车道的畅通,车道上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当值时要站在车场较明显的位置,指挥动作要标准、正确。明确指明停放车位。指挥倒车时要注意过往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如广场无车位,则请驾驶员将车停放至附近车场,并指明路线。
来车时要将车辆指挥到位,排列整齐。发现违章停放车辆,及时劝阻。对进馆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检查要点:车辆有无损坏、车门有无上锁。
调解一般车辆纠纷先要调查找当事人及知情者了解情况,查明引纷原因。说服双方让各自认清自己的责任,以求达到协商调解目的。调解一旦达成协议,请双方互留地址以便进一步解决。受理人员要详细记录经过,双方地址、车号牌等。
处理店内一般交通事故首先要查看有无人员受伤,如有人员受伤,视情况请医务人员到场或安排车辆送医院.要有保护现场的意识,可将肇事车辆可留置原地不动。必要时拍照,留下现场资料。及时通知部门领导,值班经理留下现场资料。处理时客观公正,轻微事故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尽量让双方协商解决。较重事故报公安机关处理。
进出车辆夜间巡查时要记录下进出车辆牌号和时间,认真清楚看车门、车窗有无被撬痕迹,如有疑问,核查清楚。
与客人沟通时要注意礼节、礼貌及文明用语。要做到举止大方,不卑不亢,避免与客人发生争执与冲突,不准向客人索取小费。
收取停车费时问明驾驶人是否住店客人及停放时间,如系短时间停放,住店客人免收停车费。收取后立即递上发票并道谢。
指挥车辆泊位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态司机驾驶的车辆。防止撞伤、碰伤、擦伤等。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员工
1、酒店员工应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既是服务员,又是安全员,按照“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好本区域本岗位的安全设施及工作秩序。善于发现可疑人员及现象,及时通报情况;
2、参加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安全培训不得独立上岗;
3、熟悉本岗位的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能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4、浙江旅苑酒店总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工种的负责人即是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管辖范围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酒店各级值班人员
1、酒店总值班室、消防监控室、前台、电话总机房、变配电室、锅炉房、工程部、传达室等应24小时值班,并明确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
2、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时应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4、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通知保卫部门。
酒店开放区的安全管理
(一)前厅
1、加强车辆管理,部署警卫对停车场和大堂进行巡视,维护正常秩序;
2、严格宾客住宿登记手续,核对有效证件并复印备查。发放房间钥匙时,应保证其住房卡或钥匙凭证准确无误;
3、严禁非法将、、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带进酒店,未经批准酒店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4、行李房及贵重物品寄存处应具备防火、防盗条件,行李寄存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发现行李破损、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客人行李在大堂暂存,要集中堆放,加盖网罩,设人看守;客人寄存贵重物品应放入客用保险柜,钥匙应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存取手续。
(二)餐厅及会议场所
1、餐厅及会议场所在营业期间,服务人员应对客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时,注意发现可疑人员,防止客人财务被盗,可采取增设椅罩等防范措施;
2、服务人员在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卷入台布中,以免引起火灾;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通畅,以备疏散;
3、衣帽间应建立严格的存取手续;
4、下班后应有专人巡视,做好安全检查;
5、在使用各种炉火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燃气存放或调压室内应安装防爆照明灯及报警装置,通风良好,使用完毕后由专人关闭阀门并做好记录;
6、厨房灶台照明应使用防潮灯,油烟管道应定期清洗,灶台附近应配备灭火毯和消防器材;
7、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标准,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8、每日下班时厨房应有专人负责断水、断电、断气并登记备案。
(三)娱乐服务场所
1、酒店娱乐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和规定,保障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2、娱乐服务场所严禁出现卖淫、赌博、贩毒、吸毒、贩卖传播淫秽文化制品、严禁从事淫秽、色情的`陪侍活动,严禁从事违背社会公德或封建迷信活动。
3、娱乐服务场所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并随时提醒客人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丢失。
酒店非开放区的安全管理
在非开放区出入口应设置警卫岗或明显标识,防止非住店人员随意进入。警卫人员应加强经常性巡视,确保良好秩序。
(一)客房区:
1、客房应设置《请勿卧床吸烟》标志,放置《宾客安全须知》,张挂《消防疏散图》;
2、服务员应了解本工作区域内的住客情况,严格交接班手续。楼层服务员要做到四勤,即勤转、勤看、勤问、勤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处理。客房服务员清理垃圾时,要将熄灭的烟头用水浇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
3、服务员在每日清扫客房时,要注意检查客房区域和客房内的安全装置,如门锁、安全链、窥镜、闭门器、疏散指示灯等是否完好。另外,要注意检查房内电器设备有无短路、漏电、超负荷使用等情况,如有发现,立即报告。清扫完客房后,要将房门锁上。
4、为防止内部人员作案,每班领用的客房总钥匙,需进行登记。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客房总钥匙。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好所使用的各级客房总钥匙,不要乱放或遗失,不要为不熟悉的人开客房门。如果客人钥匙没有带,应当请客人亲自到前台去取。
5、保安或服务员在楼层巡查时如发现房门虚掩及钥匙卡插在门锁上,应轻敲房门,如客人在,应提醒客人关上房门,钥匙卡插在门锁上时,同时将钥匙卡取下交给客人,请其收好。若房内无人,应通知另一人帮助检查房间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并保护现场;若无异常,将门关好,通知客房中心。如钥匙卡插在门锁上则应将钥匙卡取下,交给楼层服务员或总台。并记录上报。
6、包租客房、公寓、写字间的长住户,调换住宿人员应事先向酒店声明并履行变更登记手续,不得私自留宿;严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备的电热器具,使用自备的电器设备应得到店方允许,并由酒店指定电工安装;
7、客房服务员应有明确的责任区,不得擅自离岗,打扫房间是应将清洁车堵住客房门口,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开一间清扫一间,完一间锁一间”认真登记进出客房时间;
8、监控夜间对同时出现在不同楼层的人员和带有多件行李的住客应加以注意。
9、应经常对电子磁卡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有效;
10、电子磁卡锁钥匙的配置与管理应有严格的制度和措施,应专人保管、认真履行使用登记手续;
11、酒店建立完善有效的会客制度,服务人员不得把住店客人的情况向外人泄露;查问可疑人员,劝阻非住店人员进入楼层,如是来访人员,应征得客人同意,来访客人应在23点前离开客房,如果会客的时间已过,应有礼貌地请客人离开,或报告安保部和大堂经理处理。访客如需在店内留宿,应请访客前去服务台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12、客人结帐离店时,收银台的人员要立即通知该楼层服务员及时查房,清点客房内的物品,检查客人有无将店内物品带走,房内有无不安全隐患。如发现客人遗留物品应及时送还给客人,如客人已离店,将物品上缴领导;如发现可疑情况一定逐级上报。
13、发生消防报警后,保卫、客房、工程等部门应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保卫部负责携带灭火器材、逃生面具、对讲机、消防手电、消防电话等;客房部或前厅部负责开启房门并向客人说明情况;工程部负责对发生火灾时的电、气设备等采取应急措施;
14、客房楼层应设安全出口标志,备有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对方杂物;
15、通向楼外的安全门既要确保紧急疏散,又要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使用单向锁、电磁门等;
16、楼层管道竖井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楼层封堵,检修孔严禁放置杂物。
17、如发生一般性案件时,应及时向安保部报告情情况。若有现场,应请报案人保护现场并和保安迅速赶至现场了解情况。问明发现和发生案件的时间、地点、被窃(骗)财物名称、数量、价值及其他情况,问清报案人及当事人的情况,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注意发现并扣留可疑人员。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送往医院。
18、受理宾客报失应向失主了解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失财物的名称、数量、价值等。问清失主最后一次见到或使用失物的时间、地点及近期的工作活动情况。有无可疑人员。对员工报失进行分析,是被盗还是丢失,发生在店内还是店外?并征求失主意见是否报告公安机关?请示部门领导,如何处理?若丢失信用卡、证件,要帮助其分别向银行或派出所挂失。若有现场,应请警卫保护,并派人查找可疑人员。
房间内财物安全制度
8.客房服务员在打扫卫生的时候,如果有访客进入房间,应有礼貌地请访客在外等候。
(二)财务部门
1、财务室、零散收款点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和报警装置,存放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数额,前台当日营业款应按时存入保险柜;
2、存放现金、支票、发票、公章应使用保险柜,钥匙由专人保管使用;
3、收到现金、支票及其他付款凭证应鉴别其真伪,严格履行有关制度。
(三)库房区
1、库房的房顶、墙壁、地面应坚固,门窗有防护装置,闷顶及地下管道层不得与其他房间相通,贵重物品库房应安装报警装置;
2、库房钥匙应由专人保管使用,离人必须落锁,领物人员不得在库房内办理领取手续;
3、库房内物品应按《仓库防火管理规则》执行,电源线要穿防护套管,白炽灯和日光灯要加防护罩,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应使用防爆灯,库房区外应设置电源总开关,并有专人管理,离人必须断电;
4、物品出入库房应有严格手续,发现短缺,立即报告;
5、库房内应张挂安全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入内,不得寄宿私人物品,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四)施工区
1、酒店改、扩建与内装修工程的设计、用料、安装规格应按有关规定,在防火、治安防范与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审查,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
2、施工作业区内禁止吸烟、留宿、充做临时仓库;
3、施工人员进店工作,应凭居民身份证注册登记并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佩戴的出入证在指定的区域内作业和指定线路行走;
4、施工动用明火需向酒店安全保卫部申请动火证,动火证限一次有效,动火区应设专人值守,配备灭火器,动火后的30分钟内应继续监视,确定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酒店安全保卫部应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监督安全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竣工后安全保卫部参与安全质量验收。
(五)重点要害部位:
1、消防中控室应设双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值班和报警记录,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2、消防中控室不得对方杂物,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严禁烟火;
3、消防中控室应配备战斗服、防毒面具、破拆工具、强光手电等必备灭火设备;应急疏散广播词应为中、英、日三种语言;
4、保安监控中心各种监控设施应完好有效,24小时全景录像,录像带保存期限应不少于10天;
5、烟感报警探测器应定期清洗,自动喷淋系统及消火栓每半年应进行水压测试,各种消防器材每年进行定期检修;
6、变配电室、电脑机房、电话总机房按照有关规定设专人值班,工作人员应尽职尽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宾客安全管理
前厅、客房、餐饮、商场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分工和规范程序、要求,对宾客实施安全管理.宾客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宾客住宿凭有效证件,严格登记验证,手续项目齐全,字迹工整清晰。境外宾客登记住宿,应在24小时内报当地公安机关。
2.饭店行李寄存处和贵重物品寄存处,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存、管、取制度。团队宾客行李进出饭店应履行交接手续。
3.客房内应配紧急情况宾客疏散图和“请勿卧床吸烟”标志。境外宾客在华期间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非法活动。
4.严禁将枪枝、、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进饭店,严禁私自使用电热器具以及其他大功率的电器设备。严禁在饭店内进行卖淫、、吸毒、聚赌等违法犯罪活动。
5.会客一律凭有效证件并征得住店宾客同意方可会客。会客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适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
(一)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指导、协调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处),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分公司也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协调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三)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全队伍建设
每个工地最少必须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应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2014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动要得到上一级安全管理机关的同意。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支持、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
第九条、公司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
(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
(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指导主管职能或安全管理部门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
(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科(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指导、督促基层企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
(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七)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工程部、技术部、科教室、物资供销部、设备动力部和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的重要指标;
(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
(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
(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六)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按通知书有关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七)支持安全员工作、积极发挥其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第十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交工段长和安全员,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三)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六条、施工员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负责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三)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
(四)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第十七条、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
(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四)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
第十八条、总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总公司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组织分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有关技
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年组织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训。
第二十条、总公司要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对新参加工作职工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其培训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由有关部门归档。
第二十一条、总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备查。
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二条、现场综合安全管理
(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
(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
(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
(六)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卸料平台架等设施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安全。并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搭设;
(七)高处作业的施工设备和防护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作业人员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防护用品;
(八)做好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第二十三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
(二)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
(三)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制定操作规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围大、危险程度高的要指派专人指挥和安全监护,并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四)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二十四条、现场运输道路管理
(一)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二)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
(三)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行车时严禁载人。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四)使用手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装物要牢靠、适度。
二十五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设备,如卷扬机、塔吊、外用电梯等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二)清洗、维修机具和设备时,要停车打掩,切断电源,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要设专人看管电闸;
(三)使用蛤蟆夯、震捣器及其它电动工具设备,必须有防触电措施或装置。操作人员配戴防护用品;
(四)使用卷场机、提升机操作前要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锚是否牢固;
(五)挖掘机、吊车等机械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臂杆回转半径内和吊钩下严禁站人;
(六)圆盘锯、木工平刨等设备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一律不准使用;第二十六条、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执行: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门意见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后实施;
(二)安全交底具体步骤: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和班组各执1份。班组长组织全体参与该项施工的职工接受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并履行交底的签认手续。专职安全员应现(敬请期待制度大全推出更好文章:场监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做书面记录备查。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一)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三)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临时线路的架设要符合有关要求。配电箱要按集团规定要求设置,用电设备要采用一机一闸,电气开关、插头、插座应完好,加箱上锁,且有防雨、防漏电装置。熔断器按额定负荷装设;
(四)高压输电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五)施工现场动力、照明线路的架设及使用的电器设备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线路跨越道路时,应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护;
(六)移动式电动机具,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配置防漏电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选用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漏电保护器,初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在有经验人员监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第六章安全检查
第二十八条、企业坚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十九条、企业每年组织2次由总公司主要领导带队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分公司在建项目部。
第三十条、分公司应每季度由分管生产副经理组织安全科人员对分公司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每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小组成员对工地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并要有检查记录。
第三十二条、作业班组应每旬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员应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三条、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基础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各种事故隐患等。
第三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由检查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有关责任人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七章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职工在从事用人单位指派的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项目部、分公司、总公司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其他相关部门,按规定填报"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表",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第三十六条、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对事故责任人要进行处理,对隐患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十七条、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总公司会同企业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会、检察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三十八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与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或行业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4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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