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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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1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规范的考勤管理秩序,根据上级部门教职工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15天。
2.产假:女教师产后给一个学期产假。或者凭孩子出生证明,从出生第一天起含寒暑假连续放假168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5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其他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报销后自费在一万元以上的,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培训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
6.小产假: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具体细则补充如下:
(1)小产假期间,含双休日,含五天公假。
(2)流产时间认定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
7.关于公假的补充说明:
(1)以上六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时间的按病事假对待。
(2)进修、培训超过20个工作日的,其他公假超过10个工作日,不享受学期满勤奖。
二、人文假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100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县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参加高考的教师,在高考学期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课堂、会议、公开课听课。
三、岗位管理
1.守职管理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工作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100元。
(2)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3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超过5次的,停发半年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连续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学期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2.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达到3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3次以上停发一个学期的绩效工资。
3.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2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1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4.公开课管理
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请假不到者,每节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四、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6—30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五、相关补充
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10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奖励。
2.校聘教师满勤奖励与在编教师相同,请假在六个工作日以上每天按50元计扣,请假超过一个月按天工资平均数计扣,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4.班主任请假在10个工作日以内,班主任津贴正常发放,超过10个工作日每天扣除班主任津贴2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自然取消。
5.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按具体工作日每天补助2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以上,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6.教师临时顶课标准为:有作业科目(语数英科)每节课为20元;无作业科目及数辅、晨读每节课为15元;一般性照课每节为10元。
7.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8.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9.教师有事需要提前向教导处请假,在岗位检查过程或签到期间打招呼者,请假无效。
10.实行四签到计扣办法:学校实行四签到后,教师未签到20次以下,每次扣除10元,超过20次后,每次扣除20元。
11.日常考勤由值月领导或其他领导负责;集体会议由教导主任负责;教研会、公开课由教研组长负责。
12.教职工请假在42天以下,由本人自己选择临时代课教师,学校支付代课补助;如本人拒绝安排,由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补助从本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2
一、常规教学
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教师必须对照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备案)。
3、教学语言要规范,必须用普通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4、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学生的掌握程度、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批改作业或试卷要认真及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5、音、体、美、劳的课程应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发展。
6、严禁教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导处将协助校委会成员组织教研组长每月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情况并作好登记。
7、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导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二、实验教学
1、实验课教师在每次指导学生实验前要准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实验,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实验时应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不正确的实验操作。每次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必须在场,如出现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教师须负一定责任。所有各班同一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善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
2、实验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好演示实验记录单,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单等。
3、所有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及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三、教学处罚规定
1、上课、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每旷课一节,扣款20元,如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旷课累计5节的老师,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评职。
2、教师上课应有教案或讲稿。教师在开学10天内应交好教学工作计划,班主任老师应交好班级工作计划等。(按教学大纲要求备课,每少一次罚款2元,少一份计划罚款10元。根据期中教学调查中的调查记录和学生的反映执行)。
3、批改作业要按时按量完成,每学期每学科少于本学科2/3批改量的,少一次扣1元。
4、凡教导处布置召开的会议,一定要按时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缺席扣款10元。(以记录为准)
5、为端正考风,期中、期末、月考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不能迟到、早退,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接打手机、看报、改试卷、备课等),如有违反,每次扣款10元。
6、实验室、图书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岗。(教导处将不定期地检查上下班情况)如有违反,将按教学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7、为配合班主任末位淘汰制,提高全校学生巩固率,班级每流失一名学生扣1分,转入一名学生加0。5分。(基数以上期期末人数为准)四、教学事故处理认定:(以学期计算)
每次期中、期末考试时由教导处将《考场情况反馈表》随同第一场考试试卷发给相关学生,每班抽调5个学生填写《常规教学情况反馈表》,由教导处干事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统计结果,有3/5的学生认为该教师不称职则为教学事故。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3
一、十个必须
1、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实验、辅导学生、检测学生。
2、教师必须既教书又育人、管理好课堂纪律、教室内不得起哄闹事。
3、教师必须接受学校听课、查课安排,服从年级组、教导处及学校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整,听取同事、年级、教导处、学校的意见建议。
4、教师必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5、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积极配合班主任、年级组、教导处、政教处、学校教育管理学生,敢说敢管遇见的、查实的、反映的学生违纪行为或不良习俗。
6、教师必须举止文明、仪表整洁、语言得体、以身作则,在学生面前作好遵纪守法、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保持清洁等方面的表率,除测试或生病等特殊情况外,应当站着上课。
7、教师必须关注学生学习,倡导“勤奋、竞争、进步”的学风,重视优生、鼓励差生、注重优生弱科辅导和差生转化教育,力求将学生的精力、注意力、心思集中在学习上,营造康中学生“人人都努力、个个有进步”的学习氛围。
8、教师必须尊重学生家长,与学生家长平等相处,对来访或请来的家长,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加强与家长的横向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充分利用家庭教育。
9、教师必须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团结协作、谦虚谨慎、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自觉投身于“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之中。
10、教师必须遵守“全员聘用制”的相关规定,接受职称评聘分开制度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新举措。
二、十不准
1、不准口中有酒气上课;
2、不准在教室内吸烟、饮酒;
3、不准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手机;
4、不准在上课期间走出教室干别的事(生病和学校安排除外);5、不准在上课期间(监考)看与上课(监考)无关的书籍、做与上课(监考)无关的事情;
6、不准在上课时间和学生做与学科无关的游戏;7、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平等对待家庭经济有差异或学习基础有差异的学生;
8、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9、不准犯错教或误导等知识性错误。
10、不准只管教书不管纪律。
三、违纪处理办法
1、违反“十不准”之第1、2、3、4、5、10款,每查实一次,扣当月津贴100元,一学期上三次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扣发学校年终一次性奖励。
2、违反“十不准”之第6、8款,第2款之行课期间在教室内饮酒者,进行停课检查处理;后果严重或影响恶劣的,直接解聘。
3、违反“十不准”之第7、9款的,根据违纪情节、影响程度,进行个别教育、书面检讨、限期整改、扣发津贴、扣发工资、停课学习检查等处理。
4、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2、5款工作的,每查实一次,扣发当月津贴100元,一学期上三次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扣发学校年终一次性奖励。
5、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3款工作的,直接停课处理。
6、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1款工作的,其处理办法由教导处另行规定。
7、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10款工作的,按全员聘用制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制度由教导处会同有关部门按月执行。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3
考勤管理
1. 校务办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
2. 半(整)天假(含机动假):所有教职工请假(半天或以上)均实行事先请假制度,并附请假条(电话请假的则事后补办手续)。
3. 公出:上班期间,行政人员公出由校务办开公出证明单,教学活动出则由教务主任或德育主任开具公出证明,后勤人员公出由总务主任开具公出证明,特殊人员另行处理。
4. 每月初由校务办统计并公布上一个月的出勤情况。
5. 学校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对教职工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6. 门卫室记录的教职工进出校门的时间,供校务办月底核查。
上班
一) 正常上班:
全体教职工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岗位准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准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网络游戏等游戏类活动(学校、工会组织的.例外)。
二) 加班:
指由于学校工作需要,在节假日或晚上上班工作。部门加班需由分管领导同意,一般当月结清加班费用。
三) 旷工:
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不上班(指没有办理请假、公出等手续,半天或以上不到学校上班的)均属旷工。
假 期
一) 机动假
不影响正常教学情况下每月可以有半天机动假。
二) 小时假
教职工因私外出或迟到、早退教职工本人应主动并如实在门卫登记。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允许教师有一定时间用来处理个人事务,每次时间必须控制在2小时内,每月使用机动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次不超2小时,月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合计不超过3次。
注:机动假与小时假不能同时享有,已有机动假存在的情况下,再有小时假或其它病事假,那么机动假作为事假处理。
三) 探亲假
1)工作一年以上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亲假在寒、暑假期间内实施。
2)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
3)学校负担享有探亲假职工的往返路费。(按普通等级报销)。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4
一、教职工出勤、会议、请假规定:
1、学生住校期间,教职工出勤上班时间为周日下午4:30后至该周五下午放学前。班主任教师周日下午6点前到,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周日下午4:30前到,有晚自习的教师必须在上该节自习前10分钟到。
2、学校每周一早上为升旗仪式,周一(13:00点至13:50分)为教职工例会,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星期五上午第三、四节课为德育工作例会,全体班主任教师必须参加;如遇特殊情况会议需要改期或要召开临时会议以提前通知为准。
3、教职工每天上班实行点名制和坐班制。每天上午、下午点名时间为预备铃响10分钟内。星期一上午点名在升旗仪式时进行,星期五下午无课教职工不能于下午第三节课之前离开,由行政值周负责考勤。坐班时间每天为上、下午为第一至三节课。
4、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如需要请假,按以下方式办理:
教职工因病需要请假的,1个月以内必须办理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出院后凭出院证明销假。1个月以上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请假条由学校班子集体研究,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
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半天以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行政值周负责审批;半天以上,7天以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超过7天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教职工事假,每学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请假: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批同意后,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请假获批准后主动到考勤负责人处登记,并到学校相关处室交接工作安排情况。学校中层干部出差实行行政人员去向公示制。
5、实行考勤公示制,每周教职工例会公布当周教师当周出勤情况。
二、考核办法:
1、教职工请事假:每天扣款70元,如教职工本人将所承担工作安排并落实折半计算,工作安排情况到相关处室备案。每学年教职工有3天内的事假不计入教师个人出勤考核。这3天事假用于教职工本人及父母生日、子女家长会、办理其它事宜等。教职工在使用这3天事假时需先申请,每次至少半天,且不能连续使用,学校有重大活动,如迎检,期末考试等不能申请使用。
2、教职工请病假:由教职工本人提供相关证明并将所承担工作安排落实(教师因病住院其工作由教导处、政教处统一协调安排),不计入出勤扣款。因病住院超过6个月的报请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局等部门,按相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
3、教职工旷(课)工:每节课扣款20元,每天按7节计算。
4、教职工点名、会议、上课(自习)迟到,会议、上课(自习)早退:扣款1元/每分钟,超过10分钟视为缺席。
5、各类会议请假:每次20元,会议缺席按旷工2节课计算,教师当天已请假除外。
6、将教职工出勤情况记入教师出勤档案,纳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与教师评职晋级挂钩。在全校教师中比较,出勤率较低的(缺勤多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7、教职工上班时间内每学年内迟到、早退、中途离岗、连续旷工、病假、事假超过绵游教体发94号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处理。
三、考勤办法:
考勤由学校当周行政负责,学校工会作好统计并备案。
四、本制度从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相关术语解释:
①婚假: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国家法定婚假规定:按法定结婚
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xx修正〉,取消原晚婚20天的假期。
②产假: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xx修正〉第二十六条规定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③丧假: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与待遇有关规定》,工作人员的主要亲属(指本
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
④产检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
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定,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
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
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
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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