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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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1
1、化学、生物教师应对本学科实验内容易产生的`安全事故环节、预防措施以及事故处理方法应全面了解,制定出实验规则,根据每次试验内容重点强调。
2、安装照明电路。实验员应仔细检查使用导线是否有裸露,插头是否完好,裸露的导线、损坏的插头勿用。
3、教师应使学生认识到,稀释酸液只能将酸液注入水液,而不能相反。
4、比热测定时,应让学生把温度计先插入冷水中,逐渐加温,而不应直接插入热水,谨防骤然升温,导致温度计爆裂。
5、酒精灯点火,禁止灯对灯点,谨防酒精外溢引起爆炸。
6、教师应教育学生,用试管加热液体时管口忌直对人体,特别是面部;观察管内变化时,应保持适当距离,只能侧视而不参面对管口直视。
7、解剖生物应指导学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开玩笑以免划伤、刺伤。
8、实验结束,实验员、教师应认真清点实验器材,不使酸碱液、刀具外带。
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2
1、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切实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安全措施,坚决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
2、注意总结教学仪器管理使用工作经验,经常检查仪器设备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不断促进实验教学仪器工作的开展。
3、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编组有序地入座,不经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4、爱护仪器,严格按仪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操作。仪器用具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等特别情况,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仪器。有损坏仪器,应做出书面检查,等候处理。公用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5、未经实验教师许可,实验室内的`仪器、模型标本和其它设备不准带出实验室。
6、实验室要专室专用,不要用于搞与实验教学无关的活动。
7、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气味、打火、冒烟、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3
(一)实验室管理守则
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正常教学的重要场所,为此,实验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管好实验室。
1.实验员要做好仪器的登记造册工作、分类编号、定后定位安放,对消耗、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记载,注明原因和处理办法。
2.实验员要参加有关教研活动,学习教学大纲和教材,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自制教具工作。
3.要严格按照实验通知单准备好仪器,并协助教师做好演示实验和辅导学生实验。
4.要认真做好仪器的验收、须发、回收及保养和维修常见故障,加强安检定的安全保卫工作。
5.实验员要认真做好实验教学情况的记载,对各种资料要装订成册,归类保管。每学期结束,将实验室器品设备清点核对。
(二)实验室守则
1.实验室内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2.学生在实验前,要预先作好课前准备,进入实验室时要有秩序,按指定的座位就座。
3.实验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实验内容、目的要求和实验步骤。
4.实验开始时,学生应先查点仪器、药品是否齐全,不得随意调换。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实验必须按步骤进行,并仔细观察,做好记录,课后及时写好实验报告。
6.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节省药品,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丢失的仪器,必须赔偿。
7.实验结束,要将仪器整理成洗净,保持桌面、室内的整洁、由老师宣布后才能离开。
8.本守则在每学期第一次实验前,向学生宣讲。
(三)损坏赔偿制度
1.教师在实验室领取实验仪器、模型、工具时,要填写好实验通知单或登记册,归还时作好验收工作,如有损坏。办好账册的注销、签名手续。
2.如有教师操作不规或因旁人玩弄损坏,要按价、按情处理赔偿。
3.学生实验如有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者由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协商按情定价赔偿,对随手把实验器材带出实验室,要追查归还,加倍赔偿,并对该生进行思想教育。
(四)安全防护制度
1.做好电的安全防护工作,电源要有保险器,工作后要切断电源。
2.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风有危险品柜。
3.危险品由专人保管负责,严格控制药品用量。
4.实验室备有灭火器、砂、棉毯等防火用具。
5.每天工作后关好门、窗,做好防护工作。
6.做好寒、暑假的安全防护工作。
(五)实验室仪器借还制度
为加强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管好用好仪器,特制定本条例:
1.除班级制度外,一般仪器不借出仪器室,如本校老师需进行教学研究活动、科技活动、社会科技咨询服务等,可提供方便,但必须办妥手续。
2.校外人员概不惜用,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条方可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3.在借用和归还仪器时,均作好仪器的检验工作,如有损坏,照价。
(六)仪器室使用制度
1.任课教师必须预先将所需仪器通知实验员,示教器材在使用前三日写书面通知单交实验员,学生分组实验材料,使用前一周写书面通知单交实验员。
2.实验员准备好的仪器材料放在提盒式实验台上,教师项事前检查。
3.示教仪器应于当回归还,如需注目使用者可事前声明,不予拆散,如需较长时间使用。可适当延期,归还时须经实验员检查。
4.仪器使用时损坏,归还时应向实验员说明,以便随时登记,并与科组长研究处理办法。因工作造成损失不予赔偿,由于使用中不接操作规程或粗心大意造成的损失,必须照价赔偿。
(七)危险品保管制度
1.仪器室设有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柜。
2.危险品柜备有专用锁,钥匙有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分管主任共同保管。
3.凡任课教师需取危险品时,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开启,并填写记录单,用后有多余的在半天内归还。
4.平时半月开锁检查一次。核对所存危险品数据。
5.备有危险品专用账单,以使查考。
学生实验室守则
1.实验前学生应认真预习有关内容,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原理、方法、步骤和主要仪器的性能。
2.实验课前任课教师要预先分好实验小组,每组推选组长一人,并为实验台(桌)编号。上课时组别与台(桌)号应相符,保持相对稳定。
3.上实验课时学生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提前进入实验室自行摆弄实验器材。进入实验室后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走动。
4.学生实验应在教师指导下按实验步骤进行,按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使用仪器,仔细观察、详细记录、积极思考、完成实验报告。
5.学生应爱惜仪器设备和药品材料,做到轻拿轻放,不得乱拉别组器材,不得用仪器玩耍打闹。
6.实验中要加强安全观念,确保人身和仪器设备不受损害。教师要经常向学生进行防电、防火、防爆、防腐蚀等教育,学生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教师要求进行实验,不得随意改变实验程序,增减实验器材和药品量。实验中损坏仪器,应及时向教师报告,并按情节轻重相应赔偿。
7.实验完毕,每组学生应清点、整理、洗涤仪器或玻璃器皿,处理好废液杂物,并按教师要求摆好仪器或送交器材室,不得私自带走。
8.实验室应常备防火、防爆、防毒器材,以便应付实验中出现的不安全事故。有条件的学校应使用实验室能统一控制的专用电源,实验时严禁学生乱拉、乱接或用湿手触摸电源。
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一、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和执行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并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生实验守则。
二、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该协助教研组、拟定实验目录、编制实验仪器的购置计划,做好实验登记,实验技术人员应协助实验教师上好实验课。作好统计,引导学生自制教具开展科技活动。
三、对分管的仪器设备和药品,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做到按科分实、依类定柜件件有标签,柜有目录卡。危险药品有专实或专柜保管,帐物清楚;
四、实验前认真准备,密切配合,上好实验课。实验完毕,检查清点仪器,填好实验记录存档;
五、遵守操作规程,定期保养仪器设备。严防火灾、触电、中毒、锈蚀、盗窃等事故发生。
六、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落实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注意节水、节电、节约材料,杜绝浪费,保持实验室内的日常清洁卫生。
八、下班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锁门、关窗、断水、断电。
实验室危险品管理条例
1、实验室教学所需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对危险品的装运必须小心谨慎,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车上严禁烟火。严禁随身携带危险品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3、危险品进出仓库,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做好单据交接及登记工作。
4、危险品保管员要严格检查危险品包装是否可靠,有无损坏,标签是否脱落,如发现包装不可靠,应设法维护或更换。
5、危险品必须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
6、性质相互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危险品仓库内,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品应定期检查,防止自燃,变质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7、领用危险品时,必须由任课老师亲笔在危险品领用单上填写品名、数量、用途,交主管校长签字批准,由熟悉危险品业务知识的专人领用和管理。要切实防止领用后因保管不善而发生以
8、领用人对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实验人员应详细指导。
9、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品,应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国家有关要求处理好。
实验室仪器设备报损报废制度
1.实验室各仪器必须严加保管,认真登记造册,列入学校固定财产。
2.教师在实验时(包括演示、准备实验),凡属实验正常损坏者(指玻璃器皿质量较差,受热后自行爆裂破碎等),应及时向实验员说明原因,并填写报损、报废单和登记入册。
3.凡教师因违背操作规则,损坏仪器者应根据情况酌情赔偿,并及时填写报损、报废单和登记入册。
4.凡学生因不慎损坏仪器者,应及时报告任课老师和实验员,追查损坏原因,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赔偿,并及时填写报损、报废单和登记入册。
5.凡学生因违背操作规则,损坏仪器者,应追查原因,并及时给予教育和赔偿全部损失,实验员及时填写报损、报废单和登记入册。
6.教师实验时所领各药品应及时填写报损清单,实验员每月累计耗损药品数量,在每学期结束时,填入帐册内。
7.价值在100元以上的仪器报损时,应填写贵重仪器报损表,并一式二份,一份送学区。
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4
1.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二、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三、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四、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五、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六、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七、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八、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2.实验室管理守则
一、仪器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要建立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帐。仪器存放要定橱定位,做到帐、物、卡相符。
二、调拨仪器或自购仪器、器材、药品,必须在半个月内开箱验收,并及时入帐入橱,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和有关单位联系。
三、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四、化学药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
五、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六、仪器的借还赔偿,请自觉遵守《借还赔偿制度》。
3.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管理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二、加强对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全部物资的管理工作,各类仪器、器材及药品要帐、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仪器保管科学化,各项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列化。
三、新到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在半月内验收,登帐入橱。发现仪器质量有问题或数量有差错应及时汇报处理。
四、准备好实验室所需的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老师指导学生。实验完毕清点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五、坚持勤俭办学原则,积极自制教具,充实教学、实验设备,并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六、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老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七、做好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八、每学期结束时,应清点一次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根据教学需要,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4.借还赔偿制度
一、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需办理手续,填写实验通知单或借用报告单,并严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二、教职工借用非教学用的器材,需经学校教导主任批准后才能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不论何种仪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三、为了保证教学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校长室批准,并办理手续,时间不超过一周。
四、凡确认不能修理的仪器,经长期使用后材料老化或精度、效果达不到实验要求的仪器及正常损耗的器材,要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核销。
五、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属正常损坏的仪器,应及时填写损坏报告单;凡属操作错误而损坏的,原则上当事人赔偿。
六、教职工借用的仪器、器材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遗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学生实验中因操作不慎而损坏的仪器应酌情赔偿;由于嬉弄而损坏的仪器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处理。
八、对保管或采购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积压的当事人,要依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5.仪器室维修保养制度
一、管理人员应熟悉仪器室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二、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学生实验完毕,及时清点,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认真处理。
三、管理人员要定时对实验仪器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对维护保养工作应作还记录。
四、对部分不能及时维修的仪器应分开存放,报请总务部门处理或请专人进行维修。
五、对确认不能维修的仪器,应及时汇报校长室,经同意后进行核销、报废。
六、管理人员应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对已核销、报废的仪器进行适当处理;如有可能,应作为自制教具材料,达到再利用的目的。
6.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一、防盗门窗完好无损,室内禁止吸烟,防火设施安全。
二、有防尘设备,保持教学仪器的清洁;受阳光照射一面应拉上窗帘。
三、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四、对学生进行安全使用仪器器材、慎用药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实验的教育和训练。
五、化学药品、易碎物品单独列橱,并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认真处理。
六、经常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定期检查灭火设施。
七、注意用电安全,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八、若发现其他整理和放置工作,固形废物要收集于废物桶,废液要倒入废液缸,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倒入水槽中。严禁在实验台上随便涂画。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或带出室外。
7.实验室教学人员要安排学生每天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
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5
1、做好防火工作。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2、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3、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坚持“分类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则。严加保管,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防护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识。
5、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存放与保管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个不准”的规定:性质相抵触,不准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准存放在一起;非危险物品仓库,不准存放危险物品;露天不准存放。
6、严禁设置一切明火,严禁试验、分装、打包与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装卸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震动、撞击或磨擦;不得随意重压和倾倒,不得随意碰撞或滚动搬动。存放区域的附近,应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7、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贵重器材及危险品的存放点必须有防盗报警器。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8、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对性质不稳定或容易分解变质的危险物品,应定期测量化验,并作详细记录。
9、进、出库或使用后,必须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对遗存或散落的危险品及时清扫、处理。
10、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
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6
一.目的:在规范临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电、化学危险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作,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
一.目的:在规范临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电、化学危险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作,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工作程序:
l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吸烟
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1.2食物、饮料及其它
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食物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1.3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或进行化妆,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1.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但允许面罩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所有人员在各一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遮盖前身的长袖隔离服或长袖长身的工作服。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盛放被污染的实验服和工作服,应用合适的、有标识并能防渗的包装。清洗时应用足够高的温度和足够长的时间以获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1.6鞋
在各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软底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
1.7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佩戴帽子。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人工作区,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1.8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规定。
1.9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10眼睛冲洗
眼睛若被血液或其它体液溅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盐水冲洗。
1.11呼吸防护
在没有有效的硬件控制的实验室或实验室不能有效地控制危险因素时,工作人员配戴呼吸防护器具,以防止吸人被有害粉尘、气体、烟雾、蒸气污染的空气。这些防护器具包括:防尘面罩、机械或化学滤筒式呼吸器、导管式呼吸器以及自给式呼吸器,提供的呼吸防护器具必须是根据现有标准专门设计的,对某些特殊危害应能提供足够保护的。
下列情况应使用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有害气体的性质不明;
氧气含量低于19.5%;
存在有不易察觉的有害气体;
吸人的污染气体会立即对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胁;
紧急处理危险物质的事故时。
在有可能需要做复苏治疗的地方,应准备口对口I式复苏包或其它相关的通气装置。
1.12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移液具应使用助吸器。
1.13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的。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
1.14隔离措施
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15“工作环境
1.15.1“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主任选择并确定“清洁”和“非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前取下手套,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应常规消毒和清洁。被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新鲜配制的1: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合适的含氯消毒剂清洗。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1.15.2设备
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1.15.3外衣
外衣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清洁”的和“非清洁”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1.15.4垃圾处理
每天至少清理垃圾,送至医院焚化炉焚化。
1.15.5装饰
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1.15.6个人物品
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1.15.7用后的`废弃物品
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在用喷洒消防设备的地方,与天花板的距离应保持90厘米以上,在不用喷洒的地方应与天花板保持50厘米以上的间距。
1.15.8出口通路
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16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时可用刀切开分离。
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消毒。
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示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每次换班前,用1: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言合适的消毒剂对洗刷玻璃器具的区域进行表面消毒。
破碎的玻璃器具只能使用机械装置处理。
1.17离心机
1.17.1气溶胶
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1.17.2操作
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1.17.3污染
装标本或易燃液体的离心管,只能在管塞密封后方可离心。
1.17.4传染性物品
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
1.17.5清洗
用1:10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它合适的消毒液常规清洗离心机。
1.17.6平衡
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2.防火安全准则
2.1安装有警报系统。每个检测和报警装置都与总警报系统连接。实验室的任何地方,包括储藏室能听到警报系统的报警。所有有关建筑的防火设置,都应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防火
2.2.1隐患的估计和研究
在开始临床实验工作之前就应对火灾的隐患进行研究,在实验工作运行的过程中,要经常研究火警的隐患。研究的内容包括:
2.2.1.1使用化学物品的数量和性质,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电器设备的隐患等。
2.2.L 2哪些操作方法已经改变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学物品,以及在上届消防培训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员。
2.2.1.3无人值班看守的自动化实验操作。
2.2.2易燃易爆物
2.2.2.1易燃性液体的供给量应控制在有效并安全进行实验的最小量。待处理的用过的可燃性液体也应计算在内。
2.2.2.3禁止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如果确实需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爆冰箱内。冰箱应远离火源。
2.2.2.4从储藏罐里倒出易燃液体,应在专门的储藏室或通风橱内进行。运送易燃液体时,其金属容器应有接地装置。
2.2.2.5加热易燃易爆液体必需在通风橱进行,不能用明火加热。装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应经当地有关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3火源隐患
2.2.3.1常见的火源是明火、加热器件和电火花。
2.2.3.2应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极性进行年度检查。
2.2.3.3应尽量消除各种火源隐患。
2.3灭火
实验室配备足够扑灭各种火情装置。
2.3.1灭火器
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摆放灭火器,并根据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A类灭火器适用于固体可燃物引起的火灾。A类灭火器多数为消防水栓。 B类灭火器适用于汽油和溶剂引起的火灾。B类灭火器多数为二氧化碳或化学干粉,如碳酸氢韦内。
C类灭火器适用于电气引起的火灾。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知道电开关的位置以及切断失火电器电源的方法。
2.3.2警报系统应进行年度安全检查,随时检修、维护的。
2.3.3如火灾波及供气管道系统应立即关闭远端阀门以切断燃气来源。如果无法做到这点或燃气是来自储气瓶时,则应立即从房间内撤离。
2.4消防训练
2.4.1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训练。
2.4.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发布火警警报,学会遇有失火时应做到:
2.4.2.1拨打报警电话“119”。
2.4.2.2发出火警警报以求得帮助,并开始从失火区或建筑物撤离。
2.4.2.3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2.4.2.4如果不能扑灭火情,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床单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2.4.2.5应将房间里的所有人员撤出。
2.4.3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讲解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技能。训练应为“手把手”的方式,还应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灭火器的知识。
2.4.4对工作人员撤离火场的训练应经常举行,每年进行几次。所有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训练。练习应包括帮助病人和其他人员的撤离。撤离时,应关闭所有门窗。
3.实验室用电安全准则
3.1仪器用电
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应进行年度的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可移动的设备应接地或采用更先进的方法防止触电,但全部塑封无法接地的仪器例外。新设备在使用前也应进行同样的检查。实验室应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过多的电线。在空气中存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易燃气体或蒸汽有可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险环境下,应使用指定专门为此设计的防爆电器设备。
3.2维修与维护
所有电器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只能由取得正式资格的维修人员进行。
3.2.1仪器的维修
除校准仪器外,仪器不得接电维修。维修时要确保手干燥,取下所有的饰物,然后谨慎操作。
3.2.2线路检修
实验室技术人员不得维修建筑物的电力系统。任何涉及开关、插座、配电箱、保险丝、断路器的维修工作应由医院维修人员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3.2.3接地
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在潮湿环境的电器设备,要安装接地故障断流器。
4.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准则
4.1引言
临床化学实验室存有许多腐蚀性、毒性、易燃和不稳定试剂,属化学危险物品。实验室工作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向有关机构备案,并遵守相应管理规定。 所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都应有清晰标记。目前,广泛应用配制好的试剂和试剂盒,致使有些化学危险物品不易被识别,对这些试剂和试剂盒的成份应予复审并给予适当标记。 实验室管理人员有责任向工作人员介绍化学危险物品。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应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显示它的特性。实验室技术人员有责任熟悉并向同事介绍化学危险物品和遵照安全操作。
4.2化学危险物品分类
4.2.1腐蚀品
腐蚀品是接触人体后给人造成可见损伤或不可逆改变的物质。腐蚀性化学废弃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对钢的腐蚀力超过O.635cm/年的物质。例如:盐酸。
4.2.2毒害品
毒害品是吸人、食人或少量接触即可引起严重生物效应的物质。
4.2.3致癌物
由于检测化学物品能否诱发恶性肿瘤的测试系统很不相同,定义致癌物比较困难。例如:苯。
4.2.4可燃烧物
可燃烧物指任何可燃烧的化学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4.2.4.1易燃液体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1A级:燃点低于22℃-12℃;沸点低于18℃2
1B级:燃点低于22℃-12℃;沸点高于18℃
1C级:燃点高于21℃低于38℃
4.2.4.2可燃液体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ⅢA级:燃点高于60℃低于94℃
ⅢB级:燃点高于94℃
4.2.5易爆化学物品
易爆化学物品是指能迅速发生剧烈化学变化的不稳定物质,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发生。例如:肼。
4.3材料安全数据表及标签
购进可能有危害的化学物品都必须附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所有危险化学品都需要以易于识别的形式进行标记,使专业和非专业人员很容易警觉其潜在的危险性。标记可以是文字、图标、标准化代码或多种形式并存。
4.4腐蚀品的储存
4.4.1储存
腐蚀品应在近离地面处储存以减小掉下的危险。
4.4.2酸性试剂瓶的搬运
搬运体积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用运载托车。
4.4.3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
注意不要在同一区域内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例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强氧化剂分开储存。
4.4.4个人防护装备
在使用腐蚀性物品场所的工作人员,应该穿戴围裙、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
4.4.5溅溢
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应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4.4.6化学通风橱
所有挥发性腐蚀物品的操作,都必须在化学通风橱中进行。
4.5易燃物的储存
4.5.1储存
易燃易爆液体应在合格的容器里储存。分装时应有明确的易燃和可燃性标记,工作储备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储存可燃性液体的仓库应远离明火和其它热源。
4.5.2冰箱
可燃性液体如需要在冰箱内存放,该冰箱的设计必须符合避免产生蒸汽燃烧的要求。实验室所有的冰箱门都应标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体。
4.6紧急处理
实验室必须重视发生化学危险品溅溢的可能性。有关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以掌握处理突发事故的知识。培训应包括化学危险物品溅溢的识别,熟悉向管理部门通报的方法和保护自身安全应采取的措施。在多数溅溢事故中,实验室可以决定撤离的区域,并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处理。如果由外部专门机构处理溅溢物,则实验室就必须中断工作,直到隐患排除。
4.7污染物的清除和处理
每个实验室都应负责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结束常规工作时、工作交班、发生紧急事件如清除溅溢物后,都需要进行清污工作。
需外送维修的设备,只有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没有化学危险物品污染时,才能外送维修。
4.7.1废弃化学物品
所有废弃化学物品都应按危险物品处理,除非能够确定它的性质。
清洁溅溢有害物质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被认为是有害废弃物。
4.7.2专职人员
实验室专人协调和负责处理实验室有害化学废弃物。
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7
第一条 计量器具的检定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校验制度
1、为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所有影响实验结果的精密仪器和器具均需定期经计量单位检定或根据规定自行校准后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采购标准合格产品,经计量校准后使用;
3、每台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校准,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影响检测精确度时应停止使用,修复并检定校准后才能用于检测。
第二条 标准仪器和标准物质的保管制度
1、实验过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用国家或部门颁布并具有检定证书的的标准物质;
2、本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样品,必须是国家或部门颁布的统一标准,须按规定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质等要求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换;
3、各种标准应有专人按操作过程配制、标定,要有明确的标示,标准溶液取出使用后不得再倒回原标准液瓶内,超过保存期的标准液不得使用;
4、本实验室标准仪器必须按“计量法”的.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建立标准品购入、管理、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条 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和保密制度
1、使用实验室内统一规格的原始记录纸;
2、原始记录要由实验人员亲自填写,使用钢笔或记录笔,字迹要清楚,使用名词、术语要简明、真实。数据要更改时,应将错写数据划掉并在其上方改写正确数据,并盖实验人员印章;
3、工作完毕,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计算结果,发现数据有疑,要立即检查原因,不能删除或篡改与预期结果不符的数据;
4、实验任务完成后,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5、实验人员对实验情况及结果有保密的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外传,本实验室的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的课题及重大研究成果,尚未公开发表前不得外传。
第四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报废制度
1、计划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并经计量部门检定发证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检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保养方法,并持有操作合格证;
3、使用仪器时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登记,并注意做好仪器的清洁、保养工作;
4、每台精密仪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5、仪器不得“带病”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
6、大型精密仪器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外来人员未经批准和考核不得单独操作使用;
7、仪器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时,邀请有关专家报废鉴定,填写仪器报废单,经主任批准后,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
第五条 安全制度
1、做好放火、防盗、防毒、放失密等各项工作,各实验室都要根据需要安装消防设备,配备有必要的防毒设施;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建立妥善的保管、领用、登记制度;
3、水、电、火源的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每日检测工作结束仔细检查,以防万一,停水、停电时必须关好水龙头和切断电源,避免来水、电发生;
4、实验室内不得抽烟、洗衣、烧煮食物,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食品,检测工作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嬉闹;
5、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条 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制度
1、各级有关部门的下达任务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委托检测任务,根据工作时间安排工作计划;
2、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任务安排、物资设备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等;
3、根据年度计划适时制订季度和月计划,每次制订前对上一阶段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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