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日常规章制度

时间:2023-11-03 13:49:0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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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日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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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员工日常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员工日常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日常规章制度1

  一、试用期员工档案管理

  (一)档案内容:

  1、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

  2、员工学历、职称、资格、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

  3、员工个人简历;

  4、员工近期2寸相片2张;

  5、员工体检表

  8、录用审批表。

  (二)以上1-5项由员工本人提供,并保证真实无误,若发现虚假,即刻辞退。

  (三)档案管理:员工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

  二、试用期限

  1、有过本岗经验的,试用期为;无本岗实际经验的,试用期为 。

  2、表现突出、能很好完成本岗位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可酌情提前结束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完全胜任者,辞退。

  二、试用期工资标准及待遇

  1、试用期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

  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试用期员工只发基本生活费xx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经考核合格签订合同给予xx元奖励

  三、考核转正

  1、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试用员工的试用期考核。

  2、考核转正程序:

  3、能胜任本岗工作,经考核合格,将转为正式员工;

  四、辞退条件规定如下:

  1、违反职业道德、有损公司形象和集体利益的;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的;

  4、无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5、不胜任本岗工作的;

  7、不符合岗位素质要求的;

  8、业务发展所必须的。

  9、考核不合格的

  五、试用期员工考核

  1、目的:建立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调动试用期员工积极性。

  2、对营销人员看业绩,量化业绩评价标准

  3、对管理人员看效果;量化团队融合程度、对岗位的适应状况等综合考察(岗位说明)

  4、对普工看能否正确使用工具,和对工作的熟练程度(老员工速度的xx%)

公司员工日常规章制度2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但无记过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罚(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员工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事行政部进行销假者;

  2、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公出单》者(外勤人员除外);

  3、迟到或早退1~5分钟罚5元,迟到或早退6~10分钟罚10元,依此类推,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做旷工处理;

  4、员工工作期间未按标准着装(含帽子、衣、领带、裤、裙子、腰带、袜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规定等行为)者;

  5、员工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6、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7、工作期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者;

  8、不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餐、喝水,或未经公司允许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工作场所者;

  9、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10、工作期间嚼口香糖者;

  11、用厕后不洗手、不冲水者;

  12、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

  13、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14、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者;

  15、员工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

  16、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含罚金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警告等同一次记过):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未经同意处理私人事务者;

  3、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例如:因个人过失导致

  餐厅、会议室、厕所、走道地面、墙面、桌椅等污浊者);

  4、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5、工作不称职或效率低下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累计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时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员工或客户的错误行为者;

  10、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者;

  11、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仓储区域内食用食物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12、未经仓库人员许可,擅自闯入仓储区域者;

  13、违反公司设备保养规定者(如空调等);

  14、饮酒后来公司工作者;

  15、未作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者;

  16、检查/值班人员(例如:保安、总台等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17、犯有属罚款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一次(含罚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过等同一次记大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工作期间不按sop操作且情节轻微者;

  3、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不严肃认真,懒散怠工者;

  4、未通知主管或未经主管允许,擅自离岗或串岗;

  5、未经许可,擅自盗打电话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7、三个月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自第一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之日起计算),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工作期间未采取任何防静电措施,直接触摸pcb板者;

  9、工作期间观看网络娱乐性动漫、图片、网页、ppt或进行游戏等;

  10、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11、旷工一天者;

  12、不及时向主管报告个人受伤或意外事件及情况者;

  13、在制造区域内食用食物、饮料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14、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无意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5、发现公司其他同仁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者;

  16、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未造成后果者;

  17、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下者;

  18、私用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19、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20、犯有属书面警告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含罚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累计三次记大过者予以辞退):

  1、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2、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3、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故意撕毁公文者;

  5、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7、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8、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造成严重后果者;

  10、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轻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2、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3、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

  14、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15、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16、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仁工伤的;

  17、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其他同仁受到人身伤害的;

  18、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上者;

  19、员工介绍亲友入我司工作,被介绍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犯降级处罚以上(含)行为者;

  20、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若该员职级已属最低级别,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2、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3、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员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重者;

  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3、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

  4、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非吸烟场所抽烟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者;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

  5、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6、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

  7、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8、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9、违反薪资保密原则或打听他人薪资者;

  10、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擅自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1、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12、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13、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者;

  14、工作期间,对同事进行骚扰者(包括言语、肢体语言、行为等);

  15、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6、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自第一次旷工之日起计算)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

  17、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8、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9、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馈赠等);

  20、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者;

  21、擅自翻阅、抄录或复印公司机密资料及他人文件或信函者;

  22、擅自开启他人电脑翻阅、复制资料者;

  23、向任何人(包括新闻界、电台、电视台及传播媒介等)发表声明或透露任何“崇正电子”的财务资料或任何保密资料,包括员工手册的详细内容者(经“崇正电子”授权的除外);

  24、工作期间,顶撞上司或对上司出以恶言咒骂、威胁者;

  25、隐瞒传染病或其他(包含吸毒、等)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健康者;

  26、在公司内藏匿、接受、或出售酒类或毒品者(由医院开处方同意使用的药物除外);

  27、所管现金及财务严重短缺者;

  28、伪造、涂改打卡记录或托人打卡和代人打卡者;

  29、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30、虚报生病而请假或缺勤者;

  31、虚报加班或出勤记录者;

  32、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造成公司形象严重受损者;

  33、在任何场所做出对公司的产品、形象、声誉不利的言行;

  34、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并造成后果者;

  35、非叉车驾驶员未经许可,擅自驾驶叉车并导致公司财产和其他同仁人身伤害的;

  36、犯有属记大过性质的行为累计出现三次者;

  37、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九条:在处罚员工违纪事件时,应遵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本条例为准绳。

  第二十条:员工被惩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惩罚。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需对员工进行奖惩时,须先填写《奖惩通知单》,并经相关主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所有奖惩均需以《奖惩令》公告为准。

  1、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品保部(含下属部门)管理人员填写《奖惩通知单》→部门主管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总经理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拟文《奖惩令》→总经理签发(正式生效);

  2、生管部、技术部、制造部(含下属部门)管理人员填写《奖惩通知单》→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厂长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总经理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拟文《奖惩令》→总经理签发(正式生效);

  3、非本部门人员奖惩的,可由各管理人员填写《奖惩通知单》→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被奖惩人员所在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厂长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品保部下属人员除外)→总经理签署意见→人事行政部拟文《奖惩令》→总经理签发(正式生效)。

  第二十二条:相关表单。

  1、《奖惩通知单》

  第二十三条: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规定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在人事行政部。

公司员工日常规章制度3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工作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2、有工地按照工地时间上下班。

  二、休息时间:休周六、周日;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休息;有工程按照工地时间休息。

  三、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四、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或出卖公司机密。

  七、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总经理批准,并扣除请假期间基本工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总经理批准,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八、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六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九、辞职、辞退条件: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呈报告,书写详细理由经批准方可离职。

  2、未满一个月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60%。

  3、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旷工3次/月;

  (2)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3)泄露公司机密者或出卖公司机密者。以上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规章制度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日常规章制度4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六条 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店长进行审核;

  3、总经理或店长批准。

  第三节 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元:

  1、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2、早会迟到者;

  3、营业时间内聚众聊天、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4、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5、当班期间未佩带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门示未化淡妆者;

  6、礼仪、称呼不规范者(包括对主管、摄影师、化妆师、设计师的称呼);

  7、填写各种工作表格不认真、漏填者;

  8、当班期间当众化妆,修剪手、脚指甲者;

  9、打卡后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卫生、关闭电脑、空调等。

  11、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备者。如电脑等。

  12、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有主管开单证明确有准时上下班)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20元:

  1、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列席公司会议者;

  2、未经许可而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场所者;

  3、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4、安排任务未及时完成者;

  5、窜岗、随便进入其它部门工作室者。

  6、上班时间吵闹、大声喧哗而不听纠正者。

  7、利用公司设备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者。

  8、上班时间洗头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50元:

  1、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

  2、态度恶劣,傲慢,不接受管理,当众顶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人事件者。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

  4、在顾客面前吵架、说粗话有损公司声誉形象者。

  5、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7、出席各种会议或者工作,代他人签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0—500元:

  1、与顾客或员工发生斗欧吵架事件者,由部门主管根据情节作出处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私拉电源影响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业者。

  第十三条 有以下行为者,做记过或开除处分:

  1、利用私人对公司不满,煽动员工情绪制造事端者。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职务调动者。

  2、在外散布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3、泄露公司营业机密,如效益,拍照对数,促销计划与发展营运计划严重者。

  第十四条 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觉严重报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偷取公司产品(包括、加洗、压膜、复制光盘等)与顾客产生交易者。

  2、盗取、偷窍顾客、同事、公司财物者。

  3、盗取、泄露公司内部高级文件、机密者。

  第四节 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须有部门主管批准签字,每月不能超过两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统一交予会计

  第十六条 忘打卡每人次处于二元处罚,以每一次递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记打卡二元,无次忘记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条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分钟三元扣罚,每月迟到超过五次在原有处罚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条 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时不办理任何手续,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 考勤工作由会计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

  第二十条 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在发工资前应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第二十一条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前前台领取统一公文,正确填写,报有关主管签字后,然后在急时送回前台。

  1、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岗位;

  2、如因突发事件不能到岗者,须立即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主管说明原由,由部门主管当日下班前补办手续上交人事部;

  3、员工因病(事)请假,公司不发当日工资。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岗位每日上班时间钟头数,按比例扣发当日部份工资,并扣除当月满勤奖金;

  4、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主管)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5、部门经理(主管)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6、员工请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到时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7、如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进行申请;如有突发事可以在8点之前打电话.8点之后无效

  8、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9、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10、因某些原因想辞职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签字时间往后推30天才可以正式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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