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

时间:2024-03-14 18:13:1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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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规章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1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5)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8)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9)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10)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11)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12)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13)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14)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5)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16)严禁在公司及宿舍打架,一经发现,予于开除,同时医药费有打架双方承担。

企业规章制度2

  1.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不准迟到,需提前15分钟到达办公室(特别状况必需说明),假如不能遵守,迟到一次扣除5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有特别状况请假,批准者按无薪假期。未经批准无故旷工者,按旷工处理.

  4.不准在上班时间阅读与业务无关的网页或登录私人QQ,看电影、下载歌曲,以及做其他私事,一旦发觉记过一次。

  5.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机密、工作方向和客户状况,网站后台用户名和密码,服务器登录密码,如有违反本条者,作马上辞退处理。

  6.员工有义务制止和谢绝外来者动用公司内部的计算机,为防止外来计算机病毒入侵公司计算机系统,非本公司拥有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网络系统内运用。凡公司拥有的.书籍、光盘、软件非经登记和同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出借,带出公司办公地点。

  7.员工对待客户应当礼貌、热忱、周到、不卑不亢;到处为客户利益着想,对客户所提的问题应当耐性说明。为了保持公司形象,员工外出联系业务需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不得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

  8.员工应当酷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要有拼搏敬业精神,工作中要不断努力学习,主动开拓进取,不怕吃苦,没有业务和任务的时候要努力学习新的技术,不断加强自身的竞争实力。

  9.员工应当在工作上互帮互助、协调协作,生活上相互关切照看。员工应当爱惜公司财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关切和爱惜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10.本规章制度的考核与员工薪金挂钩。

  对以上违规者,公司将会有所记录。

企业规章制度3

  一、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

  “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二、安全活动日制度

  1、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和落实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2、企业各班(组)长每班要组织召开班前会,简单讲解本班、各岗位的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当班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措施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企业各生产区(队)车间负责人每周一定要组织本辖区内全体

  职工学习“三大规程”和企业内部“三项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及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总结前段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反“三违”情况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每周一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活动日”,必须要长期坚持,雷打不动,安全生产活动日要有文字记录,长期保存。

  三、安全例会制度

  1、安全办公会是全矿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安全办公会必须由矿长主持,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班(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办公会必须要有专用记录本,并要专人做好记录。

  4、安全办公会所决定的问题,必须设专人负责定期解决和处理。

  5、安全办公会的.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

  (2)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头。

  (3)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

  (4)检查办公会原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

  四、交接班制度

  1、矿一切工作岗位,必须严格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2、班(组)长要提前二十分钟到岗接班,各工种岗位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接班。

  3、任何班(组)长和各工种岗位,严禁在半路途中或采用其它任何方式交接班。

  4、交接班内容:包括各种机电设备运行状况、工作区域内安全状态和所使用工具以及特殊工种岗位的特殊交接班要求:选厂设备运转状况、选矿主要技术指标等。

企业规章制度4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工作与生活,保证公司员工有一个整洁、卫生、安全的良好住宿环境, 特制定此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内容:

  1、员工宿舍由后勤部直接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宿舍的检查与管理工作。

  2、公司员工宿舍的床位安排,由后勤部管理人员统筹负责,并编制员工宿舍床位安排表和员工宿舍定期检查计划,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集体宿舍进行卫生检查,随后公布检查情况。

  3、员工床位必须遵照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改换。如有正当理由确需改换的,必须向管理人员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

  4、各宿舍选举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相关事务并安排室内员工轮流值日、打扫卫生等事宜。

  5、所有人员迁出,均需由后勤部安排,并在后勤部办理钥匙、用具的交接手续及宿舍内物资的数目和完好程度的清点。离职人员须凭行政部开具的交接凭据,方可结算工资。

  6、员工必须爱护宿舍的设施,包括床、空调、衣柜、水龙头、卫生洁具等公用设施。员工宿舍于建设时,公司一次性提供宿舍内的生活设施,在宿舍建成使用后,所有设施交由员工保管、维护和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宿舍设施受到人为损坏、或是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室长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备,由公司组织进行修理或更换,但公司不再负担所有费用。具体的'处理办法为:如有明确责任者的,所有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如无法确定责任者的,其费用由宿舍内各人均摊。如属人为损坏的,均同时处以100元罚款。

  7、宿舍内的摆设由后勤部统一规划,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8、集体宿舍内严禁动火、严禁使用电炉,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必须请示管理人员。

  9、集体宿舍休息时间内(晚上23:00~清晨6:30时;中午12:10~13:00时)严禁喧哗,严禁大声说笑、打闹、或开大音响、电视机的音量及其它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0、损坏他人财物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1、来访客人如需进入宿舍的,须由被访员工的上一级主管领导和后勤部批准,并由被访员工本人带入,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在门卫值班室做好登记(异性客人不可带入宿舍)。

  12、未经后勤部管理人员许可,严禁留宿他人。

  13、员工离开宿舍要及时关门、关灯、关电、关水,严禁浪费。

  14、个人床铺须每天整理,被子折叠整齐。衣物必须放置在衣柜内,严禁随处堆放、晒挂。

  15、个人用具应摆放整齐,严禁在室内乱拉绳索、打铁钉、张贴。

  16、宿舍要经常通风,员工要勤换、勤洗衣被。换冼的衣物、鞋袜(包括换下的工作服、鞋、袜)等,严禁堆放在室内,应集中挂放在阳台。洗晒的衣物须在阳台处晾晒,严禁在室内(包括卫生间)、走廓、窗台、栏杆上晾晒。

  17、宿舍区(包括走廊、楼梯、过道)不得乱堆乱放,乱丢垃圾。垃圾一律由员工投入楼层的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于门边、过道上;不得随意在室内、过道和楼梯等处倒水,以保持宿舍区内的干爽整洁。

  18、严禁向窗户外抛丢垃圾、杂物。

  19、严禁在宿舍内用餐(病员除外)。

  20、晚上23:00时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

  21、对检查中发现违反第8条规定的人员,每次罚款200元。在室内发现烟头或槟榔、口香糖残渣而无法确定责任者的,每只烟头或残渣扣罚同室人员人均20元。

  22、在宿舍内进行偷窃或者引人偷窃的,一经发现,追回非法所得,处以被盗物资十倍以上且不低于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3、集体宿舍内动火,使用电炉,或未经批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线路故障者每次处以当事人罚款1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24、在公司厂区或者宿舍内进行打架、斗殴的,只要存在打人的行为,不管情节轻重,首先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扣留其余的一切工资,以支付受伤者的医药费,并且要开除出厂。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5、在宿舍内进行违法乱纪、有伤风化的行为的,每次视情节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6、违反第18条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

  27、检查发现乱堆乱放,不及时整理床铺衣物、不及时清扫室内垃圾或衣物鞋帽不按规定放置的,一律由管理人员张榜公示,连续两次检查皆犯者均处以50元的罚款。

  28、卫生间排水道发生堵塞,由宿舍员工自行处理;如需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的,可由公司安排,但费用由本宿舍员工均摊承担。

  29、对检查出的违反第3、7、8、9、13、16、17、19、20条规定的,每次扣罚当事人50元,不能确定当事人的扣罚同室人员人均10元(外差人员不计)。

  30、在室内打铁钉、涂画、张帖等破坏墙体的行为的,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31、违反第11、12条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

企业规章制度5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需自己打卡,不得托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需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请假必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状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托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5)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平安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8)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游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9)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需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平安及保障人身的.平安;

  (10)设备运用过程中,如发觉有异样状况,操作工应刚好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11)发觉干脆危及人身平安的紧急状况,要马上实行应急措施,并刚好将状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12)修理机器、电器、电线必需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13)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14)危急物品必需按规定放置在平安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5)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平安,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16)严禁在公司及宿舍打架,一经发觉,予于开除,同时医药费有打架双方担当。

企业规章制度6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四、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七、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八、员工服务态度: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九、电话接听: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

  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的电话,违者扣罚10元/次。

  十、考勤: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3)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六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5)。上班期间不得嬉戏打闹、睡觉、做个人私事,违者扣罚10元/次;

  十一、辞职条件: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呈报告,书写详细理由充分经批准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

  十二、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旷工3次/月;

  2.不服从上级管理,与客户争吵3次/月;

  3.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企业规章制度7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制定的明确劳动条件、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关系当事人行为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不管企业规模大小,亦无论其管理基础是强是弱,均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企业规章制度在劳动关系的调整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企业赖以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之一。

  但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引发的劳动争议争议中一旦被认定无效,也给企业带来很大损失。如何使企业规章制度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劳动合同法》刚刚实施的大背景之下,本文试图根据《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新规定以及其他劳动法规的规定,在法律的视角下对企业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及制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分析,以明确企业规章制度中合法与违法的界限,以期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影响

  历经四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xx年6月29日通过,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对传统的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和计划管理体制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改革,也赋予了企业规章制度新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使规章制度的性质发生了改变

  《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从“平等协商确定”的用语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不再是企业单方面决定,而需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可见: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已由用人单位的“单决权”变成了与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共决权”。

  (二)新法对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来看,法律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对制度的提出、审查、平等协商、公示等均做出明确规定,如未按照法律要求制定出的规章制度,将面临无效风险。

  二、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地位

  (一)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是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第一款也做出了相同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对上述问题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成为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新的法律依据。其次,《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是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政策依据,该通知明确规定了企业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审查及备案制度。

  (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是企业的法定义务

  从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角度来看,法律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的权利更是企业的义务。这就决定了,企业规章制度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为了防止企业滥用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权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法律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还规定了监督和制裁办法。《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作出类似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同时,企业通过规章制度管理员工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尽管《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用工给予了比较多的规制,但是,法律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很多权力。

  《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法》第25条及《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为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提供了法律保障。企业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对全体职工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从《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可以看出:很多情况下法律把权力赋予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可以在企业的录用制度中予以明确;“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更明显的直接和规章制度有关;“重大损害”的界定标准也在用人单位,即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重大损害”的标准;“劳动者同时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简称“兼职”),兼职的态度也是看用人单位的态度,即是否允许劳动者兼职,关键看用人单位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允许员工兼职,可以建立兼职申报制度。再如第40条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届满解除劳动合同,看似和规章制度无关,其实是有关系的,如医疗期的工资标准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也是看似与规章制度无关,其实也是与企业的规章制度有关系,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界定可以在用人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予以明确。

  由此可见,法律将很多权利权力赋予企业通过规章制度予以行使,需要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四)企业规章制度是发生劳动争议时的有效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也就是说,在企业规章制度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者违反该规章,法律将支持企业规章制度所设定的法律后果。

  三、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合法性分析

  (一)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生效要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法的规章制度应经过以下程序:

  审核提出程序→平等协商程序→公示程序

  1、首先,审核是否属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提出,重大事项包括: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

  (3)休息休假、

  (4)劳动安全卫生、

  (5)保险福利、

  (6)职工培训

  (7)劳动纪律

  (8)劳动定额管理

  (9)其他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2、其次,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或应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3、最后,应当依法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4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该规定,公示为企业规章制度生效的必要条件。

  (二)备案原则

  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新开办用人单位应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并在正式开业后半年内将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备案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该通知确立了企业规章制度的备案制度。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设定企业规章制度必须备案的程序要求,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备案,只涉及行政管理问题,并不影响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

  四、对企业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分析

  (一)关于企业规章制度内容的法律要求

  我国目前尚无专门关于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律。但劳部发[1997]338号文件规定,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列举式地规定了企业规章制度所包括的内容。

  但除此之外,企业认为有必要确定为规章制度的规定,也可以成为规章制度的内容,对此,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

  (二)企业确定违纪事项的法律尺度

  1、首先企业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这是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企业规章制度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但在许多企业规章制度中仍然会有不同程度的违法内容出现: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无条件服从加班安排,在工时、休假、加班等方面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基本标准;规定女职工被录用后一定期间内不能结婚或怀孕,或规定了女职工怀孕、哺乳期间的不平等待遇等,违反《婚姻法》或《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更有少数企业规定员工上下班搜身检查、限定如厕时间等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的规章制度内容。这些内容自然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2、规章制度内容不能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内容相冲突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几乎清一色是资方或代表资方利益的管理层制定的内部规定,是近乎命令式的单方意愿。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虽然有了职工参与的民主程序,但仍然是以企业为主导。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内容则代表契约式的平等协商的约定,更能体现双方的平等意愿,尤其是体现劳动者的意愿。因此,效力应高于规章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二)》中也作出相应规定。其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样就可以避免企业以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的方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3、不违反公序良俗

  法律赋予了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内容上较大的自由度,在哪些方面作出规定,怎样规定,只要法律不明确禁止即可。因此,难免产生合法不合理的规定。企业规章制度要符合社会一般的道德标准即公序良俗,也是法律的要求。

  (三)规章制度中对员工处分事由的法律分析

  人力资源实践工作中,企业对违纪职工不适当的处理往往导致不良后果,甚至要承担诉讼败诉的苦果。企业如何有效处理违纪员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1、《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止,给企业处分职工带来法律盲区。过去企业对员工处罚的主要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而该规定已于二○○八年一月十五日被国务院下令废止。其中最常适用的连续旷工15日可以对旷工职工除名的规定即出自该条例。该条例的废止,一些处罚员工的方式与情形失去了法律

  依据,这究竟是意味着企业已无权处分违纪员工,还是在企业可以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自由处分,尚不明晰。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企业的处分措施将发生以下变化:

  (1)经济处罚方式已不可取

  企业给员工经济处罚,以前都是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作为法律依据的。如:一次性罚款的规定,该条例废止后,现在企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已经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企业并无经济处罚的权限。因此,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经常使用的经济处罚方式已不可取。

  (2)“开除”、“除名”用语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解除劳动合同”。

  对严重违纪员工,企业可依照《劳动合同法》中解除劳动关系程序及事由予以处理。这是目前有法可依的最严厉的处分措施了。“开除”、“除名”是过去的管理模式下,对企业职工的一种处分措施,对职工而言是一种不良记录。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做出的选择。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除名的规定废止后,所带来的新问题就是:一、企业不能再直接以“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事由开除员工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企业将“依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甚至是“依连续旷工2天、累计旷工10天”这种更严厉的规定纳入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就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3)“赔偿损失”的措施可继续使用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者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法律赋予了企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赔偿数额,及执行措施,企业可在规章制度中进行进一步明确。

  (4)“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一次性罚款”等这些用词及处罚方式已失去法律依据。

  上述处分措施,已因《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止,而失去法律依据。这就需要企业对原规章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其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用语应尽量避免。“开除、除名、辞退”用语不可再出现,而罚款行为应坚决杜绝。

  (5)降级、调岗、降低或免除职务、降低工资等措施的使用分析。

  降级、调岗、降低或免除职务、降低工资也是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这应该属于企业自主行使管理权的范畴,企业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但该处分措施不能违反合同约定,在此,合同约定大于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时,企业在采取降低工资处分措施时,也不能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规定。

  (6)体罚、禁闭等处罚措施严重时将构成犯罪,企业不可使用。

  实践中,体罚、禁闭等处罚措施虽被法律所明令禁止,但变相体罚、禁闭的情况也会不时出现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之中,如:规定违纪员工在恶劣环境中工作或从事超体力劳动作为处罚措施;对违纪员工

企业规章制度8

  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的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也是企业能够贯彻执行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础的规定,每一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

  根据公司特点,一般都应建立以下几类规章制度:

  1、综合类管理方面有:安全生产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三同时”审批制度、设备安全检修制度;事故隐患管理与监控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用火制度;爆破物品管理制度、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值班制度等;

  2、安全技术方面有: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危险场所管理制度、工地交通运输管理制度、防火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职业卫生方面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管理、尘毒监测制度;

  4、其他方面有:女工保护制度、劳动保护用品、职工身体检查制度。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注意:

  1、要与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保持协调一致;

  2、要广泛吸收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力求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

  3、规章制度制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后,就不随意改动。具有权威性;

  4、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技术的不断进步,要及时予以修改、补充;

  5、规章制度必须企业中贯彻执行,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使每一个职工都充分认识到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成为自觉的行动。

企业规章制度9

  一、聘用公司各机构须要增加人员时,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由内勤统一聘请。员工聘请实行内部选聘和对外聘请两种方式

  1、内部选聘: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聘用所需人员。

  2、对外聘请:对外聘请采纳媒体广告、人才中介机构、大专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等途径进行。应聘人员填写《聘请登记表》,甄选资料,确定测试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复试;结合聘用部门对复试人员进行复试及专业测试,并做出结论性评价;复核应聘者相关证件,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由权限领导进行核决。

  二、试用期新进员工须经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前签订试用合同。录用员工正式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在运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也可以在运用期内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三、转正员工从人力资源部门领取转正申请单,填写《转正申请单》,由主管上级详细签署看法并与内勤协调,由内勤呈公司总经理核准。

  四、考勤、加班及请假管理方法工作制度:

  1、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仔细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

  3、听从上级指挥,有不同看法应当面或书面陈述,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一经上级确定,应马上遵照执行。

  4、准时上下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保证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上班时间不得接待私人来访,不得擅离职守。

  6、下班后、节假日期间或有特别、紧急须要,听从加班、值日等支配。

  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周一至周五:早8:00---12:00工作下午13:---18工作考勤规定: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需实行打卡或签到,方能出去办理各项业务,如有特别状况,须主管领导批准,不行迟到、早退、旷工。

  考勤管理: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两次。不具备打卡条件的部门,实行签到(退)制度,时间及规则同打卡。因公出差或外出者应填写《员工外勤单》。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及惩罚

  1、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为迟到。迟到一次处10元罚金。

  2、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因公务须要而擅自离岗,即为早退。早退一次扣发当日工资。

  3、员工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核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次扣发三日工资。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公司可视情节辞退员工,并不予结算任何工资和提成。

  国家法定假:五一(三天)、十一(三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

  公休假:每周公休日加班薪资支付标准:国家法定假日按300%支付薪资;公休日加班按200%支付薪资;平常日加班按150%支付薪资。员工在下列状况下可视为加班: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和效率下,的确完不成工作任务;员工加班时间在1小时(含)以上的。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

  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加班不予补偿:

  1、未办理相关手续,或办事效率缘由未完成工作任务而加班;

  2、员工出差加班及已赐予定期固定补偿的加班。

  请假管理方法:员工请假必需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别状况下,可电话或托付他人请假,但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假期类别:公司员工给假分为扣薪假和带薪假两大类:

  1、带薪假:每周公休假、法定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

  2、扣薪假:事假、病假。各类休假均不含每周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1、每周公休假: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2、法定节日假: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其它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

  3、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给假3天;如属晚婚(男满25岁,女满23岁),给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4、产假:在集团工作三年以上的女员工,符合国家安排生育政策生育时,凭证明给假90天;已婚女员工妊娠期内流产,一次给假7--30天;员工之配偶分娩,给假3天。

  5、丧假(1)员工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给假5天;(2)员工兄弟、姐妹丧亡给假2天。

  6、工伤假:按劳动合同及实际状况赐予。

  7、年休假:年休假应在不阻碍工作之时,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公司正式员工工作1—3年(不含),每年年休假5天;工作3—6年(不含),每年年休假7天;工作6年以上,每年年休假10天。

  8、事假:每次最长不超过5天,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

  9、病假:2天(含)以上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以事假计。

  假期工资:

  1、每周公休假、法定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不扣工资;

  2、30日以内的产假及工伤假,不扣工资;30日(含)以上的产假及工伤假,假期只发50日基本工资

  3、事假期间扣发全部工资。

  请假核准权限:

  1、主管级(含)以下员工请假:1—3天(含)由业务经理核准;3—5天(含)、5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2、业务经理级员工请假由总经理核准。

  五、解聘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公司可实行解聘制度:

  1、工作实力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品德不佳,不利于在公司长期发展的`;

  3、不能接受企业文化,不适应公司管理模式的。对中止试用的人员,提前一天予以通知,自告知之日起移交工作。

  六、开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1、员工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者;

  2、员工有严峻违纪行为者。公司辞退员工应于三日前告知员工,并于当日进行工作交接。

  3、无正值理由者,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

  4、严峻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

  5、严峻失职的,假公济私的,对公司声誉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离职员工离职应提前15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员工离职时应移交手续包括:工作移交、财务移交和办公用品移交等并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并交内勤存档。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视为自动离职,扣发当月工资。

  八、不管是离职,开除,解聘人员,依据学问产权保密原则,仍对公司的资料,商业隐私,信息,和数据保密的义务,否则公司有权申诉其法律责任。

企业规章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一、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二、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五、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一、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二、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五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报酬。

  第二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xx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xx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x元以上的。

  (6)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x元以上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x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生效。

企业规章制度11

  一、人员记录

  1、所有员工必须呈交公司要求查阅的证明文件。

  2、员工入职登记表,必须认真填写,实事求是,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二、亲友探访及电话

  1、员工在店内及工作时间内,谢绝一切亲友探访。

  2、如非工作需要,各部门员工不应于工作时间内互相探访。

  3、未经部门经理许可,员工不可私自使用公司电话。

  三、制服、工号牌

  1、制服由公司提供,员工应小心保管自己的制服。

  2、员工若因疏忽恶意损坏制服,修补费用由员工全部负担。

  3、所有内外场员工上班时必须佩戴工号牌,工号牌不得转让,如有遗失、损坏应立即前往人事部补领,并付手续费30元。

  四、仪容仪表、礼仪礼节

  1、所有员工必须保持个人外表的清洁整齐。

  2、男员工胡须、头发要经常修饰整齐,头发不过其耳部或衣领。

  3、女员工的头发梳理整齐。长发的款式要按照公司的规定要求执行。

  4、换上制服后,必须检查一遍制服及鞋袜是否整齐清洁,然后到工作岗位报到。

  5、饰物限于手表,订婚或结婚戒指一枚(厨房员工按卫生条例规定不能佩带),不得留长指甲及涂抹指甲油。

  6、所有员工应时常保持微笑及保持身体和口腔清洁,以防体臭及口臭。

  五、公告栏

  1、所有员工必须阅读及遵守在员工公告栏上公布的事项。

  2、员工公告栏由人事部负责管理,未经许可,员工不可在店范围内擅自张贴任何通告。

  3、严禁涂污任何公告栏。

  六、员工储物柜

  1、所有须穿制服的员工都有权使用员工储物柜,储物柜的配给由人事部全权处理。

  2、员工储物柜一经配给,便不能私自转让。一切转让必须向人事部申请办理,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3、员工必须保持储物柜清洁、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及危险品。

  4、人事部免费发给员工一把储物柜钥匙。如有遗失,应向人事部申请补领,并交手续费10元。

  5、员工若忘带钥匙,应向人事部借用。若擅自弄开导致储物柜损坏,则需赔偿,并受纪律处分。

  6、储物柜须保持关闭并锁好。若其中储物有遗失或被盗情况,公司概不负责。

  7、员工不得私自加装锁。

  8、更衣室内不准随意吐痰,乱抛垃圾或做任何有碍卫生之举动。

  9、员工离职时,必须清理储物柜,并把钥匙交还人事部。

  10、如有必要,经公司授权的`人员(指人事部、保安部)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员工储物柜使用情况及卫生情况。

  七、公共区域

  除指定为客人服务者外,员工不得在客用区域或楼面停留或闲逛。

  八、员工膳食

  1、员工可享用规定的工作餐。

  2、员工就餐,按员工各部门规定的时间用餐。

  3、公司供应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工作餐,员工因加班等原因耽误用餐,由部门主管帮忙打包带回店里用餐。

  九、紧急事故

  1、如有火警发生,无论如何细微都要按照公司公布的防火措施采取行动。

  2、若发现任何可能导致火灾的情况或危险,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

  3、若有人受伤,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及值班主管。由值班经理通知有关部门。

  十、防盗窃

  1、员工在店内偷取任何财物,无论属于酒楼,客人或员工,公司将立即给予开除处分。

  2、发现有个别偷盗者混入顾客中作案,要立即向现场主管反映情况,确保安全。

  十一、拾遗

  在店内拾到财物不论贵重与否,一律要立即上交,并做详细记录。

  十二、考勤及假期管理(详见员工管理手册)

  十三、体格检查

  1、正式录用前,受聘人员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地方接受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办理手续,体格检查费用由受聘人自理。

  2、公司对全体员工和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对患有传染病者,公司有权视其病情劝其离职休息或调换工作岗位、工种。

  十四、培训

  1、公司所有新员工上岗前均需接受公司培训,第一天由人事部负责培训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第二天后各部门组织培训业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从接受培训时计算。

  2、在职人员也须按循环培训以保持和提高服务水准。

  3、公司出资在职培训和外派培训的员工签订培训合同,以保证其在公司工作年限。在培训合同规定期内辞职必须赔偿公司损失。

  4、培训部门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作为奖励、提升的依据。

企业规章制度12

  一.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依据员工的职务、资格、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酬劳。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依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酬劳,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依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四. 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依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根据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一般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果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担当,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担当,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担当。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状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其次十条:为激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详细如下表。

企业规章制度13

  一、生产组织

  1、根据本公司产品生产特点及员工素质的状况,生产部应为车间的生产班组配备最佳的生产工人组合,提高生产效率。选择最适当的人和最适当的工作顺序完成生产任务。要及时做好人员不足时的应急准备措施。

  2、要考虑适当的管理幅度,每个班组的人员不宜超过10人。

  3、车间管理层次为二级。生产部及生产班组。每个生产班组有一名责任人。每一个生产工人只对一个直接主管负责。生产任务由生产部下达到生产班组,并安排好生产程序。

  二、生产管理

  1、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调动车间工人的积极性,吸纳相关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程序,提高生产效率。

  2、要根据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机器物料置放地点,提高物流管理的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3、为保证生产组织系统在大部分时间内始终处于一个均衡生产状态,生产管理人员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阐明每一员工的职责及其中工作范围。

  (2)生产任务的`布置,必须清晰明确。

  (3)要研究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如有可能应尽量画出流程图表明产品的生产操作步骤,比较能源的可供性及各项设备之能力状况。并编制多个可行的生产进度表。

  (4)检查所需材料供应与储存的情形,竞争的供应来源,可替用的材料。

  (5)确定维护,材料处理,事务工作,控制程序,运输等所需要的劳务。

  4、生产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双方人员在交接班时共同对所有设备及仪器仪表的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

  (2)接班人员应按时到达工作地点,做好接班准备,接班人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

  (3)接班人员未按时到班者,交班人员应报车间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岗,直至有人顶班为止。

  (4)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5)接班人员一经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之后,就表示对“记录”的认可。如交班时的实际情况与“记录”本上不相符,接班人有权拒签。

  (6)每班下班前必须认真地填写“交接班记录”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岗位职责

  1、生产工人岗位职责:

  (1)无条件地服从领导的安排与调派。

  (2)在生产车间、库房内严禁吸烟。

  (3)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进行加班。

  (4)上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便离岗、串岗,工作时间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5)车间工人既是生产操作工,又是设备维护、修理和装卸工,每次卸车、装车时,原则上大家都必须一同劳动。

  (6)爱惜公司的一切财产,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7)不得擅自把公司的财产带回家中。

  (8)每班下班前必须对整个车间工作场地进行清扫、整理。

  2、生产车间班组长岗位职责

  (1)按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组织安排本班的生产。

  (2)在生产过程中全权负责本班组的人员调动,合理安排各员工从事生产及其它事务。

  (3)负责整个车间设备的开、关机及其正常运转,严格按各机器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负责组织人员维护、修理各机器设备,并作好原始记录。

  (5)负责有关设备易损件的申报。

  (6)做好每班的“生产记录”、“交接班记录”和“成品入库”手续。

  (7)带领本班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

  (8)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若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按级汇报,并想方设法积极排除。

  3、进料工岗位职责

  (1)严格按技术部的配方备料,准确计量每种小料品种的重量。

  (2)保证每批料中添加的小料品种及重量都正确无误。

  (3)严格按领料手续领取各种原料,不得随便搬取。

  (4)每班上班前清理风筒下的粉料,并按规定回制。

  (5)每班下班前都应清理永磁筒上的铁杂。

  (6)每批原料进完后必须清扫工作场地,将线头、麻绳、碎纸放入指定地点,不得进入生产线中。

  (7)协助品控员检查每包原料的感观质量是否合格。

  4、接料、计量工岗位职责

  (1)每班生产前从仓管员处领取本班所需生产品种的包装袋。

  (2)在包装物上加盖饲料名称、生产日期及生产批号。

  (3)计量时要求每包成品料都在称量的误差允许范围内。

  (4)经常清扫计量秤上的清洁卫生,并经常进行回零调试。

  (5)监督成品饲料的感观质量是否合格,对成品饲料有感观疑问的,及时向当班品控员反映。

  5、打包、封口、堆码工岗位职责

  (1)上班前领好当班所需的缝包线、不干胶带。

  (2)打包时要求不漏钉、针脚均匀一致、缝口平整,双道折线。封口要求不干胶牢固、平顺。

  (3)堆码成品料时必须按仓管员指定的地点及堆码高度进行堆码。

  (4)每班上班前必须清理粉料初清筛下的杂物,并放于指定地点。

  (5)每班上班前必须先清扫缝包机内的清洁卫生,并对该注油部位进行润滑。

  6、装卸工岗位职责

  (1)必须服从仓管员的安排,做到随叫随到,随时装卸。

  (2)装车时,按照仓管员指定的品种、地点及数量装车,并协助仓管员做好装车数量记录。

  (3)卸车时,按照保管员要求的堆码高度把货物卸于指定地点,并协助仓管员做好卸车数量记录。

  (4)卸下的货物要求堆码整齐、牢固,不能人走包倒。

  (5)认真清扫卸车场地的清洁卫生。

  四、处罚措施

  1、严禁在车间及库房内吸烟,违者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2、上班时间不得迟到,违者迟到时间在5分钟之内者,罚款5元/次;超过5分钟者,视为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两天计件工资。3、未请假不上班者,视为旷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4、上班时间严禁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之事,违者每人每次罚5元。5、严禁坐踏成品饲料及饲料包装袋,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元。

  6、下班前未打扫干净工作场地卫生的,每人每次罚2元。

  7、每班必须按规定检查粉碎机的筛片,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否则每人每次罚2元。

  8、进料工段应准确计量每批所需原料的包数与重量,若发现生产所用原料与配方有出入者,违者每次罚款10元。

  9、进料工段应保证每批料中都按规定加入相应的小料,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0、进料工段对使用的原料已明显变质而不反映者,每次罚款10元。

  11、进料工段每班下班前必须清理永磁筒和粉碎机上的铁杂,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接料,计量工段对成品料的感观指标明显不合格而不反映者,每次罚款10元。

  13、接料,计量工段用错包装袋、以及打印错了生产日期、批号者,每次罚款5元。

  14、接料,计量工段计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者,每次罚款5元。

  15、打包、封口、堆码工段应保证打包的针脚均匀、整齐、不能漏针,违者每次罚款2元。

  16、打包、封口、堆码工段如堆码数量不对、堆码品种混乱者(包括卸车)每次罚款2元。

  五、车间请假管理

  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请假,对于非请假不可者,公司旺季三班生产时,必须自行找到顶班者,并报生产部负责人批准之后方可。

  2、请假一律使用书面文字,写好请假条,口头请假一律无效。

  3、请假期间无工资。

  4、请假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企业规章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塑造推动公司发展的企业文化,规范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鼓舞和激励公司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企业文化管理的内容与实施做出规定,是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的企业文化工作。

  第二章企业文化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企业文化组织机构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协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下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各子公司成立相应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并设立企业文化建设专责人。

  第五条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企业文化建设整体方案,审定企业文化建设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总经理办公室的职责是策划企业文化建设的整体方案以及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各个阶段的相关工作。各基层单位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及专责人的职责是推进企业文化理念的具体落实和信息反馈工作。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审核、指导其他各单位、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二)制定公司企业文化发展规划;

  (三)制定公司企业文化年度工作计划;

  (四)制定公司对内对外宣传规范,并监督执行;

  (五)组织进行对公司企业文化重要议题的相关研究;

  (六)开展公司对内对外企业文化宣传,组织公司企业文化活动;

  (七)公司企业文化培训的组织、考核、管理、培训效果评估;

  (八)审核对外宣传内容,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企业文化活动。

  第七条公司将企业文化建设情况纳入各单位、各部门的绩效考核范畴,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企业文化建设的'责任人,并设立企业文化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具体职责为:

  (一)制定建设计划,协助企业文化在本单位、本部门的建设、推广、宣传。

  (二)协助总经理办公室落实文化建设工作,合理安排,保证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企业文化活动时间。

  第三章企业文化理念管理

  第八条公司企业文化理念是指:公司的企业愿景、企业使命、核心价值观、经营哲学、管理思想等企业文化核心内容。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管理的执行机构,总经理办公室应充分调研国内外先进企业文化,总结大通的经验和特点,研究制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在开展企业文化工作中,应深入实际调研分析,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分析公司所处产业的特点,广泛听取各单位、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提炼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使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能够切合企业实际,对公司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应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工作提供充分支持和密切配合,积极提供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企业文化理念进行审议和确定;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的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将作为公司企业文化工作开展的依据。

  第四章企业文化制度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企业文化制度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的表达和规范,必须与企业文化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公司的企业文化制度系统涵盖下述三个领域:

  (一)企业文化核心理念规范。该制度对企业文化核心理念进行设计,是企业思想文化塑造的基础;

  (二)企业员工行为规范。该制度对企业员工行为规范进行了设计,是企业行为文化塑造的基础;

  (三)企业风俗文化制度。该制度在对内工作上,对企业教育培训、礼仪仪式、服饰、体态语言、工作场所相关规范做出规定;在对外工作上,对企业营销观念、服务规范、公共关系、银企关系、公益活动、文化传统做出规定,是企业风俗文化塑造的基础。

  第十五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制度的编制和监督机构。相应管理制度经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生效后,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

  第五章企业文化器物管理

  第十六条企业文化器物是公司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通过对相关器物的设计,可以直观、生动地表现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

  第十七条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包括如下内容:

  (一)公司vi系统(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二)企业象征图案;

  (三)企业宣传标语;

  (四)企业吉祥物;

  (五)企业之歌;

  (六)企业容貌。

  第十八条公司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应用范围包括:

  (一)办公用品、事务用品;

  (二)企业证照、文件类;

  (三)交通运输工具类;

  (四)指示、标识类;

  (五)广告展示陈列类;

  (六)商品及包装类;

  (七)服饰类;

  (八)公司出版物;

  (九)公司礼品;

  (十)公司网页;

  (十一)其他。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器物的设计管理机构,总经理办公室在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后,组织设计单位对企业文化器物进行设计。各项设计经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议认可,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

  第六章企业文化实施管理

  第二十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推动公司企业文化的实施,组织开展公司对内企业文化宣传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公司企业文化的要求,不得违反公司企业文化相关规定。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在开展对外宣传时,必须将宣传内容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并会同总经理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办公室应协助各单位做好企业形象推广工作和企业标志标识使用规范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为更好地培育、塑造公司企业文化,总经理办公室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可以提议开展企业文化活动,由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案,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开展活动,或协助分公司开展活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企业规章制度15

  1、目的:为了保障仓库货品保管安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制定仓库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的物资储运安全。

  2、范围:针对物流部仓库和理货区。

  3、内容:

  1、严格遵守公司和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罢工、不代人打卡;上班时间内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非本公司员工不得进入仓库,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员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在仓管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4、非物流部员工不得进入理货区,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员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在理货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理货区;物流部配送人员在进入理货区后,及时完成各配送线路的包装箱交接清点和单据签收工作,任何进入理货区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5、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和理货区内吸烟。

  6、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

  7、严格执行仓库的货物保管制度。

  8、规范仓库货物管理。

  9、仓管员、理货员必须全面掌握仓库所有货物的贮存环境、堆层、搬运等注意事项,以及货品配置、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11、理货员对所有入库货物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和控制。

  12、贮存在仓库的货物,按照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色号等分区归类整洁摆放,在货架上作相应的标识,并制作一个《仓库货物摆放平面图》,张贴仓库入口处。

  13、同类型的货物,不同批次入库要分开摆放,发放货物时,要按照先进先出的顺序原则出库。

  14、严格遵照货物对仓库的贮存环境要求(如:温、湿度等)进行贮存保管,定时对货物进行清洁和整理。

  15、保证仓库环境卫生、过道畅通,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防范的工作,并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各种电器电源、门、窗、等安全情况。

  16、仓管员按照财务要求及时地记录好所有货物进出仓的账目情况,每天做好盘点对数工作,保证账目和实物一致。

  17、仓管员、理货员不得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必须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在借条上批准后才能让其借走。

  18、仓库、理货区、包装箱及其它贵重物品的专柜锁匙由主管保管,不得转借、转交他人保管和使用,更不得随意配制。

  19、严格执行货物进出仓库规程。

  20、严格执行仓库的货物进出仓的运作流程,确保仓库区域的货物的贮存安全。

  21、仓管员在接到理货员入库通知时,按照入库单与理货员做好货物清点交接工作,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22、仓管员在接到理货员出库通知时,按照调拨单与理货员做好货物清点交接工作,并在要求理货在调拨单上签字确认。

  23、仓管员、理货员必须按照进出仓流程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仓库主管职责

  1. 负责仓库整体工作事务及工作日常管理,协调部门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

  2. 负责制定和修订仓库收发货、作业流程等管理制度,完善仓库管理的各项流程和标准;建立规范、完整的物流仓储操作报表,及时反馈仓储操作;

  3. 库房的合理化布局和管理,合理规划各分仓的储存空间及货物的储存方式,仓位调整;负责制定各仓库储位的规划、标识、防火、防盗、防潮及物料的准确性管理标准;

  4. 制定仓库工作计划;制定部门每月工作计划、分析、总结部门工作状况与下一步工作思路,带领督促员工完成目标任务,

  5. 负责分配仓库员工工作及日常工作监督;充分调动和带领仓库工作人员完成日常工作,做到高效、准确、有序;、负责对仓库运营效率、成本、人员管理、流程改善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改进。

  6. 负责对仓库进、出库,库存等操作进行审核与监督对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签收货仓各级文件和单据;

  7. 及时地反映仓库的库存状况,确保库房帐、卡、物数量一致;确保库存数据的正确性。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完成业务数据的整理和分析;

  8. 审订和修改货仓的工作规定和工作绩效;检查和审核货仓各级员工的工作进度和工作绩效;

  9. 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制订质量改善计划,

  10. 负责仓库的货物、人员安全及防护,进行安全评估,不断改善库存管理安全,确保仓储物资免受损失。仓库安全管理。仓库安全设施的维护,指导仓库人员的安全行为及仓库的安全。及时地定期回顾并汇报仓库的安全及运行状况,采取预防措施,

  11. 组织仓库日常盘点。报表账目实物之相符;定期组织实物盘存,做到帐实相符、帐卡相符。出具盘存及分析报告。

  12. 建立安全库存机制,进行存量分析和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库存成本;

  13. 能够按照成本会计的要求提供物料消耗情况并进行有效控制;

  14. 督促各分仓对各类报表的准时上呈及监督。负责加强报表填写准确性和分析管理,参考分析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并组织落实;物料数据管理和统计,

  15. 负责督促及时评估和处理不良物料及呆滞物料;

  16. 仓库人员工作指导、业务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改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7. 负责落实执行品质安全政策的要求,确保ISO9001得到有效实施

  18. 按时按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19. 负责库存盘点缺损率;收货及时率;发货及时率;收发货准确率;单据完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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