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14 16:42:0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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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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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学校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学、小学校内环境及所处周围环境的管理。

  第三条 学校是教职工和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应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设施完好,秩序正常,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

  第四条 在学校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校长工作的重要职责。校长应该负责将校园环境建设列入工作计划,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状况列为对校长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五条 校园内教学区、体育活动区、生活区和生产劳动区等布局应合理,避免相互干扰。

  学校校舍应坚固、适用,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维修。

  学校校园要绿化、美化。

  第六条 学校要形成方向正确、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

  计划,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批准,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停课参加社会活动。

  第八条 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

  国旗要合乎规定,无破损、无污迹、旗杆直立,位置适宜。

  第九条 学校要按规定悬挂领袖像,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张贴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板报、阅报栏、供展览用橱窗,开辟图书室、阅览室、团队活动室和教育展览室。

  第十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不允许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

  第十一条 严禁宣传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坚决抵制赌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动对学生的影响。

  第十二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盈利性活动。

  第十三条 学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学设施,饮水饮食,取暖、用电,开展体育、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

  学校要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财务、档案、食堂、宿舍、各类专用教室、传达室等部门和场所要指定人员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管理。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

  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 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公共卫生制度。

  校园要整洁、有序。宿舍空气流通,被褥干净,物件安置有序。食堂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厕所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保持清洁。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预防传染病在校园内传播。

  第十五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不允许校园周围的建筑影响学校教室采光、通风。对已经造成影响的,应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设立精神病院、传染病医院。对已经造成危害和影响的,应要求其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或搬迁。

  第十六条 执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营业点。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侧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第十七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所属地域内放牧、种植作物、打场、堆物、取土、采石。

  严禁在校园内建造、恢复祠堂、庙宇、坟茔等。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应依具体情况,按以下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一)属学校行政管理不当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令其限期改正;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一定影响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应追究其行政责任,后果严重的,提请政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属工商管理范畴的,提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有关法规处理。

  (三)属民事范畴的,提请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报请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五)对构成犯罪的,交由政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认真执行和维护本规定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2

  为了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严格实行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提高公物使用率,培养良好的爱惜公物习惯,特作如下的规定:

  1、校园里所有的校舍和各种设施配备及器具,均属学校公共财物,任何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凡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2、学校调配给各班的桌凳及教室、办公室的所有设备,有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如有丢失和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

  3、严禁学生用尖利物件在桌凳、门板、墙壁上刻划打洞。不准在教室内外用桌凳打闹和用它物在桌凳、黑板、玻璃窗上敲打,如由此而造成的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4、教室里的.灯具,吊扇、电源插座、等应由所在的班级保管使用,如有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或损坏,限期由该班自行补充修复。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班级责任。

  5、教职工办公室,所配备的桌椅、资料柜等,责任由教导主任负责,谁丢失损坏由谁负责照价赔偿。

  6、师生在使用教学仪器,办公设备时,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丢失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赔偿。属于玩忽职守造成损失、丢失的,除按价赔偿外,另追究当事人责任。

  7、加强公物管理是主管人员的责任,如管理人员对管理的公物保管使用不善,造成公物霉烂变质,丢失损坏的,除照赔偿外,视其平时的工作态度,根据损失大小,按规定给予其适当的处理或罚款。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3

  为了规范师训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特制订本条例:

  一、管理方式

  中小学师训工作由文教局归口管理,学校和个人不能对外联络函授等有关培训事项,函授由文教局协调安排,自学考试毕业档案必须由文教局签章,其它形式的培训(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培训)学习在文教局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

  二、师训内容及要求

  1、政治素质:

  内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领袖人物的.理论著作等;

  要求:各校坚持每周不少于一个小时的政治学习时间,并做好笔记,学习笔记每学期不少于3000字。

  2、职业道德:

  内容:国家教育工会颁布的职业道德标准,《岳阳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敬岗爱业献身教育的先进模范人物的优秀事迹或听报告、讲演等;

  要求: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学校每月举行一次师德教育活动。

  3、业务学习:

  内容:新课程理念,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普通话,基本功达标和提高(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学历达标,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著作等。

  要求:

  ①全员接受新课程理论培训;

  ②计算机达一级(专职教师达二级);

  ③普通话:语文科教师达二甲、其它科教师二乙以主;

  ④会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组织教学(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教师免试②、③、④项);

  ⑤45岁以下,三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必须具备合格学历(必须是教育专业和国家承认的学历,中学本科,小学专科);业务学习笔记每期不少于5000字。

  三、学历培训的申报及学习期间请假、经费报销

  1、在职教师必须学历达标并鼓励学历提高,凡学历达标或提高的教师,必须写出申请,先学校备案,后报文教局审核协调安排。

  2、在籍函授或自考教师,必须将所学专业和授课学校情况交本校,统一报文教局。

  3、学历培训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不能影响教学,教学期间安排面授的,持通知报教务处审定,校长审核,报文教局审批请假手续,期间自付代课金,不享受学习期内奖金。

  4、参加全员短期培训的可报销学费,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学习(主要指文教局或文教局同意)学习经费按政策予以报销。

  5、学校凭文教局签章的自学考试结业证每门报50元费用。函授学习,学校毕业证、档案可给予一次性奖励(自考毕业亦可另行奖励)。

  四、纪律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买卖文凭,一经查实取消学历资格,收回奖金,并追究责任。

  2、学习期间要遵章守纪,学有成效;学习成绩纳入业务档案,短期或指定性培训活动按目标管理考勤细则记分。

  3、教师要学习工作两不误,因学习严重影响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的,学校可不予报销经费,并按目标管理从重扣分。

  五、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4

  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网络。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自上而下形成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定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实行岗位责任制,单位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簿(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资金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的培训计划,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法规、卫生知识教育和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清洁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专间操作人员应规范佩带口罩,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在操作前和接触不洁物品后,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出现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三、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生产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3、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生产加工用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时避免交叉污染,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要明显区分,不得混用。

  6、经常保持生产生产环境整洁,班前、班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

  四、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库存食品台帐项目清楚,标明进货日期、保持期、数量,做到先进先用、易坏先用。

  2、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3、散装易霉食品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肉类、水产、蛋品等冷藏储存,并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5、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6、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7、不用非食品袋及容器存放食品及原料。

  8、保持贮存场所清洁,库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蝇及防蟑螂工作。

  五、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根据食品工业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冰箱中保存;果蔬类食品、随即要用的食品应置于冷藏箱内,在4°C左右温度下短期保存。

  2、冷库或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臭味。

  3、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工业不宜再次冷冻。

  4、冷库中的种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

  5、保证冷冻、冷藏设施正常运转,贮存温度符合要求。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六、环境卫生及除“四害”制度

  1、食品卫生经营单位必须有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孳生,防蝇、防鼠、防尘及灭蟑螂设施有效。

  3、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

  4、营业场所整洁、无灰尘,墙壁、门窗及天花板无霉斑,无涂层脱落或破损。

  5、有油烟排放设施,并保持排气罩清洁,不滴油。

  七、熟食间卫生制度

  1、制作熟食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刀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2、每天清洗两次,每周大洗一次,做到无蝇、无尘、无杂物,玻璃光亮、环境整洁。

  3、做到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理消毒。

  4、操作人员个人卫生须做到四勤,穿戴洁白工作衣帽,操作前洗手消毒。

  5、熟食勤烧、勤销,做到当天烧当天销售,过夜隔市回同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6、销售熟食做到售货人员与操作人员的分开,售货人员的手不准接触熟食,包装材料要符合卫生要求。

  7、工具消毒要求:碱水洗、清水过、消毒水消毒。

  8、熟食间内必须有配备空调机和紫外线灭菌灯。

  八、饮食卫生制度

  1、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得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及其他违禁食品。

  2、熟食间(冷菜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应生熟严格分开。

  3、接触熟食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必须清洗消毒。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清洁。

  5、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再出售。

  6、操作人中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九、食品原料采购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销售发票,批量采购索取卫生许可证同批次的食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并记录在案。

  2、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3、计划采购,不积压。

  4、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碎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十、消毒卫生制度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餐后立即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负责餐具消毒的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4、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

  煮沸:餐具浸没水中煮沸10分钟;

  蒸汽:流动蒸汽持续15分钟;

  药物:在规定浓度下浸泡3—5分钟。

  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应立即贮存于清洁的专用保洁橱柜内,防止再污染。

  6、清洗消毒水池不得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7、泔脚、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5

  生活

  1、周末夜晚不在,要写清理由,并记在班级考勤表上,不作学分扣除。

  2、晚上十一点不在寝室,也要写在考勤表上。

  3、每晚宿舍长要将本宿舍学生在寝情况报给生活员赵嘉欣。

  活动考勤制度

  1每次活动由组织员席新科(考察女生出勤)和生活员赵嘉欣(考察男生出勤)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考勤,每个宿舍每次活动满分6分。

  2到学期末进行累加计算,分数最高的宿舍可以拿班费在学校看一场电影或是每人奖励15元,分数最低的宿舍请全班同学吃一次零食。

  2、农村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并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投影、幻灯、录音、录像、广播、电影、电视、计算机等现代教育技术,传递教育信息,并对这一过程进行设计、研究和管理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应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逐步提高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各种电教媒体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注重教学应用与研究。

  第四条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扶持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将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列入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第二章 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 中小学校应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电化教育。其名称可根据学校的规模称为电化教育室(中心)或电化教育组,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也可在教学管理部门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六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要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与校内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完成电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

  1、拟订学校电化教育工作计划,协调学校各部门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并承担其中一部分教学任务。

  2、收集、购置、编制、管理电化教育教材和资料。

  3、维护、管理电化教育器材、设备、设施。

  4、组织教师参加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5、组织并参与电化教育的实验研究。

  第七条 中小学校从事电化教育的人员编制,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内确定,按学校规模和电化教育开展的实际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教人员。

  第八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有较高的素质、熟悉电教业务,有较强的教学和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 电教专职人员与学科教师

  第九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专职人员是教学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熟悉教学业务,掌握电化教育的知识、技能和技巧。中小学校电教专职人员应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电化教育水平。

  第十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专职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规定评聘。在评审与聘任时,要充分考虑电化教育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第十一条 电化教育专职人员要组织、指导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学。中小学校应聘请优秀教师作为电化教育机构的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教师担任电教机构的工作或编制教材、资料应计算教学工作量。优秀的'电教教材、电教研究成果,应与相应的科研、教学研究成果同等对待。教师开展电化教学的实绩,应作为考核教师的内容。

  第十二条 学科教师要增强现代教育意识,学习并掌握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开展电化教学;研究电教教材教法;总结电化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 经费与设备

  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经费保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逐年增加对中小学电化教育经费的投入。学校应确定一定的经费比例开展电化教育。

  第十四条 电化教育的设备是开展电化教育的基础。学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统筹配备电化教育设备。要加强电化教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条 学校电化教育设备、设施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电教教材与资料

  第十六条 开展电化教育的中小学校要加强电教教材(音像、多媒体)、资料建设,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用于配备电教教材、资料,做到与电教设备、设施建设同步发展。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根据教学的需要,合理选择和配备由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所列入的全国或地方通用的电教教材,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编制补充性电教教材供学校教学使用,要做好学校电教教材的管理和应用工作。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电教教材、资料的编辑、出版不得违《著作权法》;中小学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第六章 管理与领导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电化教育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检查、评估和督导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协调电教、教研、装备、师训部门保障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电化教育馆(中心)是当地中小学电化教育的教材(资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中心,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要贯彻上级关于电化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电化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并要有一名校级领导主管电化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要重视对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教师培训活动,推动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程有不符的,以本规程为准。

  3、农村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使校园像一个温馨整洁的“家”,体现人与环境和谐的氛围,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按照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有关校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校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实施,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室内要有面盆、扫帚、水桶、拖把、抹布等卫生用具;校园内设有公共厕所、垃圾箱。

  三、落实卫生包干,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班,责任到人”的清洁包干办法,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上下功夫。教室、包干区由学生负责打扫保洁;专用教室由专任教师负责;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打扫保洁;教职工办公室由教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厕所和垃圾由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冲洗或清理。卫生检查小组和值日师生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一周一评并总结。

  四、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校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

  五、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板报和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校内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六、校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6

  通过学习学校规章制度,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使我认识到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学习是至关重要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增强了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认真学习和理解规章制度的内在本质和深刻内涵,对我们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俗话说:“不以规矩,难成方圆”。也明白了学校章程、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度的建立,真正目的在于为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在不断深入学习规章制度后,对我的内心触动很大,各项工作的制定是为了提高个人的执行力,让每个人有一个积极心态,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集体意识。个人力量再强大也是有限的,如果不能熟悉掌握规章制度,不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就可能犯错误。

  针对本人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能力。

  二是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恪守各项管理制度,将各项制度落实到工作中去。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要求自己爱集体,勤奋学习,深思慎行,体现于行动,伴随于身边,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做一个合格的、光荣的人民教师。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7

  请假

  1、事假:

  事假提前一天和导员请假并填写请假表,交给学,请周末的假要在周五之前请假(周末导员不在办公室)

  2、病假:

  请病假需要医院证明。

  3、急病请假:

  男生找门洋老师,女生找佟老师,他们只接受电话请假。请完假要告诉学刘洁凝,学请假告诉李亦彭或者许迎曦。

  生活

  1周末夜晚不在,要写清理由,并记在班级考勤表上,不作学分扣除。

  2晚上十一点不在寝室,也要写在考勤表上。

  3每晚宿舍长要将本宿舍学生在寝情况报给生活员赵嘉欣。

  活动考勤制度

  1、每次活动由组织员席新科(考察女生出勤)和生活员赵嘉欣(考察男生出勤)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考勤,每个宿舍每次活动满分6分。

  2、到学期末进行累加计算,分数最高的宿舍可以拿班费在学校看一场电影或是每人奖励15元,分数最低的`宿舍请全班同学吃一次零食。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9

  学校财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学校为了加强公物保管,维护集体财产,特拟定《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公物的发放、维护和评估工作。

  二、赔偿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应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损坏公物除进行严肃批评外,还必须做出相应赔偿。

  2、学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教学设备和公共财产三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3、师生对领用的学校财产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班主任对本班领用的公物负责;各年级主任、办公室主任为该年级、办公室的责任人,对本年级、办公室部领用的公物负责。若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出现损坏或丢失现象,将由班、级、办公室负责人(或使用人)根据责任大小按赔偿规定,做出相应赔偿。

  三、赔偿原则

  1、各班教室桌凳、门窗、玻璃、锁、日光灯、风扇及开关、插座、黑板、多媒体设备等室内公物,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1)教室公物被损坏,该教室责任人(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并按规定及时做出赔偿。

  (2)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领导小组派人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修复。

  2、各年级、办公室内的桌椅、门窗、日光灯、风扇、饮水机、电话、电脑等一切公物由级主任、办公室部门负责人管理。

  (1)凡人为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作出相应赔偿。

  (2)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领导小组派人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修复。

  3、对于楼道、楼梯、花台、花带等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设备被有意损坏,应从严处理,并做出相应纪律处分。

  四、赔偿标准

  1、损坏防盗设施、消防设施按实价赔偿。

  2、损坏木窗玻璃5―10元/块,铝合金窗玻璃50―80元/块,黑板1200元/块。

  3、损坏铝合金窗锁扣15元/只。

  4、刻画课桌凳赔30―50元/处,损坏凳子50元/只,损坏课桌赔80元/只。

  5、损坏门板的赔偿30―500元/块。

  6、损坏水龙头根据大小赔偿8―15元/只。

  7、损坏闸阀根据大小赔偿20―200元/只。

  8、损坏水管的,按实价赔偿。

  9、损坏电器开关赔偿10元/只,插座10元/只,调速器25元/只,镇流器20元/只。

  10、损坏节能灯泡赔偿10元/只,普通灯泡2元/只;损坏壁灯、吸顶灯、路灯等,按实价赔偿。

  11、损坏球类、图书等物品按实价赔偿。

  12、损坏贵重物品如照相机、电视机、录像机、计算机、收录机、乐器等,由于使用(或保养)不当造成损失时,由班主任(或责任人)赔偿。

  13、损坏花草树木赔偿30元,名贵花木按实价赔偿。

  14、玷污或毁坏墙壁、雕塑、亭台、水榭、灯箱、广告、宣传牌等设施者,视其具体情况赔偿或限期修复

  15、损坏实验仪器,设备等,按实价赔偿。

  16、学校采购回的物资,经各验收人员检验查明,应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的(如残、次、废品,短斤少两的等),在货款未付的情况下,由采购员负责追赔。本校自行运输的采购物资,出现途中损坏、丢失的,由押车人员和驾驶员共同赔偿。校外运输机构运输的采购物资,出现途中损坏、丢失的,由采购员向运输方索赔。采购物资经查明应由保险机构负责赔偿的,由财务室协助采购员向保险机构索赔。

  17、外来人员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本人负责赔偿。若当天赔偿有困难的,交物品抵押金(或由本校师生担保)。以实物赔偿或维修的,原则上在三天之内完成,完成后由后勤人员验收合格方算赔偿完毕。

  18、其它损坏公物情况,参照以上标准赔偿。

  五、赔偿方式

  以“现金赔偿、实物(或维修)赔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赔偿处理应在损坏事故鉴定作出一周内,完善赔偿、维修等一切程序。

  六、奖惩办法

  学校依据公物保管制度,每学期定期组织公物清查,如发现公物损坏没有及时报修的,用适当提高赔偿标准的办法进行惩处。对公物保管较好,并积极协助学校开展理赔工作的教职工,每学年奖励100.00元。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0

  一、校本教研规章制度

  1、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是身体力行者。校长负责抓校本教研,制定校本教研制度,指导学校教务处与科研室制定校本教研计划,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研,督促和评价学校校本教研。

  2、校级领导带头学习教研理论并参与教学研究,举办专题讲座,向教师介绍教学研究方法,指导各部门开展校本教研,成为教师的真诚同伴和专业引领的力量之一。

  3、校级领导各负责一个研究课题或子课题,亲自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及时了解研究动态,发现问题修订研究计划。

  4、校级领导要充分挖掘校内教育资源,整合教科室、教导处等机构的校本教研力量,形成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校本教研机制。

  5、学校按计划确保校本教研经费到位,供购买资料、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请专家讲课及其它校本教研活动,保证校本教研的顺利进行。

  二、教研学习制度

  1、全体教师要提高参训意识,积极主动参加培训,每次培训要履行签到手续。

  2、保证学习时间,按时参加培训,认真记笔记,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积极参与研讨活动,讲座时要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自身能力;

  4、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突击,更不准弄虚作假;

  5、实行阶段性考核制度,每学完一部分内容都要进行阶段验收,对该阶段验收成绩不合格者,需继续学习,重新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6、端正学风和考风,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7、校本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三、教研考勤制度

  1、教研不许迟到或者早退,迟到或早退按上班迟到早退处理。

  2、要按要求签到,不许让他人代替签到。

  3、有正当理由而请假者,要把本次学习内容自己找时间补上。

  四、教研质量考评制度

  (一)优秀教育案例评析制度

  1、选取优秀教育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2、学校范围内评析。

  3、全员参与,共同评析。

  4、评出等级,予以奖励。

  (二)校本教研奖励制度

  1、物资奖励

  发表文章:市级奖励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

  2、量化考核奖励

  发表文章:校级2分、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7分、国家级8分。

  (三)优秀课改成果展示制度

  1、学校定期举办优秀课改成果展示、交流、汇报活动。

  2、每学年将教师撰写的优秀教学论文、案例、教学思、教学精彩片段进行交流、形成资源共享,并把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3、对各学科的优秀课,学校将向上级教研部门推荐。

  2、学校规章制度

  为更好的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形成规范的教师专业发展的校本模式,学校对20xx学年教师、行政听课制度的落实作如下方案。

  1、数量规定:校长、书记每学期听课30节,教务主任每学期听课20节,其他行政人员、教研组长每学期15节,五年以内(包括五年)教师每学期10节,三年以内15节,其他教师每学期8节。

  2、听课范围及原则:行政人员应关注各学科的课堂教学情况。教师听课在以自己所任教学科为主的基础上,适当兼听其他学科自己认为有价值的课。教师听课学校提倡以学科组、教研组为单位的教师之间随堂课的研讨。青年教师,应主动多听老教师,骨干教师的课,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3、各教研组的研讨课及教师外出观摩所听的课也可以计算在听课数量之内。

  4、教师应将自己所听的课按要求填写好听课登记表,并在学期结束之前交教务处存档。

  5、教师应对所听的课做好听课笔记,以备学校检查。

  以上要求,希望全校教师能认真落实。

  3、学校规章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问、外出考试、外出比赛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如果需要用车,由责任老师凭分管领导签字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提前向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提出申请,填写**学校派车单,市内送交陈兴方,出市的送交赵欣霞,再根据人数安排租用车辆。

  5。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

  6。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7。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8。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9。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原则上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学科负责人带队,学校领导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10。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学校规章制度

  一、总则

  1、文明学校创建的深入开展,有力促进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使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创建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创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程序管理,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创建新格局。

  二、组织领导制度

  1、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办公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文明校园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校园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文明校园创建财政保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文明校园创建健康发展。

  三、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校园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创建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四、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文明学校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学期召开一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动员会,对文明学校创建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学校文明创建工作中。

  五、检查督导制度

  1、每月对文明校园创建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重点活动,对文明校园创建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3、学校政教处负责组织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学习中对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将相关信息及时向文明学校创建领导小组进行馈。

  六、奖惩激励制度

  1、按年度文明学校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按学校有关文件给予奖励。对于考核评比不达标的部门或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1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二、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治安防范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三、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要时报告学校有关科室,请求协助解决。

  四、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师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师遵纪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做好“双差生”的.转化工作,对他们不歧视,不放弃。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

  六、精心组织体育课堂教学和学生大课间活动,避免事故的发生。无论课上、课下,学生发生的事故,在场教师都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七、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九、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

  十、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2

  为全面落实“双减”工作部署,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按照《XX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每天放学前,由班主任教师在班内微信群公示学生当天家庭作业,接受家长与社会的监督,注意作业布置语句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2、保证一、二年级无书面作业,三、四学年不超过半小时书面作业。五、六年级学生的每天课外作业量(按学业程度中等学生完成时间计算)不得超过1小时。

  3、由班主任调控各科作业总量,对超负担的作业,班主任有权对学科教师说“不”。

  4、在常规型作业、习惯型作业、实践型作业布置的基础上,要求全体教师设计分层作业,减少机械重复作业,面向全体学生,有教无类。

  5、严禁教师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6、年级组长每天调控各班各学科作业公示情况,督促并提醒各班及时、规范地进行微信群上公示;。

  7、教导处不定期馈,提炼亮点。促进家长与社会共同参与学校的减负工作,学科教师自觉减缩作业量、精编作业题,有效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

  8、学校规章制度

  一、各班电视机由专人管理,负责使用。

  二、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学生一律不准私自调谐频道,不准私自收看其它信号,不准损坏信号传输线,不准打开用户终端盒。

  三、收看电视时,如发现图像、声音异常,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关机。

  1、无光栅;

  2、图像很淡、屏道上雪花多;

  3、某一个频道无图像;

  4、屏幕上有许多光点干扰,有焦味、冒烟、打火或听到轻微的噼噼响声;

  5、荧光屏上只出现一条亮线或水平亮线或中心一亮点。

  四、人人爱护公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遇到雷雨时,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中止收看;

  2、放假前,将电视机送交电教仓库统一保管;

  3、平时关锁好电视机及门窗,以防失窃。

  五、发现失窃或其它事故,应冷静对待,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3

  为了更好地争取家长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学校、家庭的整体教育功能,特制定建设小学教师与家长联系制度:

  一、班主任每学年对任教学生要普遍交谈一次以上。家访时要以表扬、鼓励学生为主,同时向家长客观地通报、分析学生在校情况,和家长一起共同商讨教育的方法与措施。每次家访或谈话要有记录,以备检查。

  二、学校设立《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走读班学生每天要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它要求登记好,回家请家长检查签名,住宿班学生每周要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它要求登记好,回家请家长检查签名。

  三、对行为习惯不好、学习态度不端正等后进学生,教师除利用“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联系外,应视学生的表现情况,采取电话、面谈等多种形式及时与家长联系,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学校规定:每学期举行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家长接待日。此外,各年级、各班可根据教师学生的需要举行部分家长座谈会。

  五、各年级、各班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利用他们协调家长之间的关系,协调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并充分利用家长的教育资源帮助学校提高教育质量。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4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我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学校之中,对在校教职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学校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任何人对学校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教职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校长报告;值班人员应当在发现事故后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向急救中心报告,带班领导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向中心校及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致人伤亡或者可能致人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校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第五条本制度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其他校园安全事故应当于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中心校及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第六条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学校值班领导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学校进行汇报,以便学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第七条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负责老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校长或上级进行全面汇报。

  说明:

  (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2)、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处理安全事故,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乡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学校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2、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电告市教育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3、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由在场最高级别的`党政领导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5、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室参考。校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校长空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7、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5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使校园像一个温馨整洁的.“家”,体现人与环境和谐的氛围,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按照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有关校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校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实施,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室内要有面盆、扫帚、水桶、拖把、抹布等卫生用具;校园内设有公共厕所、垃圾箱。

  三、落实卫生包干,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班,责任到人”的清洁包干办法,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上下功夫。

  四、教室、包干区由学生负责打扫保洁;专用教室由专任教师负责;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打扫保洁;教职工办公室由教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厕所和垃圾由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冲洗或清理。

  五、卫生检查小组和值日师生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一周一评并总结。

  六、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校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

  七、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板报和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校内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八、校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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