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第二条 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第三条 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第四条 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第五条 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六条 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七条 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 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第二章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第一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第二条 安全检查的方法: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第三条 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第四条 突击检查: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第五条 专业性检查: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第六条 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条 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第八条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第三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第一条 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 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第三条 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第四条 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有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第六条 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四章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第一条 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第二条 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第三条 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第四条 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第五条 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司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第一条 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第二条 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第三条 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第六章 安全禁止
第一条 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第二条 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篮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第三条 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第四条 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第五条 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第六条 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第七条 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第八条 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第九条 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第十条 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第七章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劳动安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第二条 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御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第三条 机械设备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第四条 基槽边防护
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第五条 其它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
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2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50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罚200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50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20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500元。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10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脚手架上的.罚300元。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500元。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500元。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安全网的罚500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100元。
11、各工种职工随意拆除机械、电气、电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50元。
12、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50元。
13、未用插头,随意挂钩电线配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罚50元/次。
14、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暖的发现一次罚50元。
15、偷窃工地建筑材料设备、生活用品,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罚20xx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据双方情节轻重罚500元,被打者不还手,罚款补偿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罚款外开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组长未能管好自己的职工,未能在现场制止打架事件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
17、故意损坏或破坏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除从重处罚外,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条列自20xx年5月20日起执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监督与督促,让安全伴随着我们工作。
有限公司项目部
20xx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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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年 月 日
为了更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做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广大职工的生产和施工安全,确保施工环境安全,为明确双方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本协议,以并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3、结构层数:
二、责任范围:1、2、3、
三、双方各自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法规及条例,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认真贯彻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标准化、系统化管理,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
3、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材料,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5、配合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乙方责任:
1、认真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法规及条例内容执行并落实。
2、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与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明确安全事故责任。
4、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安全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等施工安全及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
收集整理好安全资料、安全日志。
5、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做到定人、定岗,并持合格的操作证上岗。
6、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五、其它:1、2、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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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八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第九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三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七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八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八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
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2、机械设备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5、操作行为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8、文明施工9、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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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职责(包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各施工作业班组)
(2)施工人员岗位安全职责(包含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奖惩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工程承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制度
(7)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8)重大设备验收制度
(9)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高空、夜间、水上和用电作业等)
(10)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1)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
3.安全规程
(1)各类施工设备操作规程
(2)各施工作业工种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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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域。
2、厨房、变配电间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单独建筑,并与建筑工程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离。
4、临时设施和施工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通畅。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5、高低压架空电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厨房、柴油灶以及经常明火作业的建筑,必须单独设置在临时设施区域的长年下风向,并保持15米的间距。
7、变配电间、氧气、乙炔库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应单独设置在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地带,并使用非燃材料建设,有良好的通风。
8、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和设施应与临时设施的搭设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布置。
1)100平方米临时设施一般放置2只10公升灭火机;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时,应备有专供消防用太平桶,积水池、黄砂池等,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临时木工间(棚)、油漆间、木材库一股为每25平方米放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相关种类的灭火机。
4)建筑物楼层通道处应挂防火宣传标志,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5)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挂有换药充气时间牌子。
6)木工间(棚)、油漆间、木构库(木制品库)、食堂、油库、危险品库应明确防火责任人,设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位置。
9、施工现场实行动火审批制。焊、割作业等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高处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投影水平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
11、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严禁在烈日下曝晒。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2、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3、工地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季活动一次,夜间应组织值班巡逻检查。
14、项目部经理是工地的防火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体宿舍:
1、集体宿舍周围和各楼层,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使用,药剂(气体)应及时调换(充装)。
3、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资,以保证畅通易取。
4、集体宿舍内,不得自行乱拉电灯和各种电器用具,严禁使用灯泡、小太阳和明火取暖。
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火油炉、煤炉自行烧煮各种食物。
6、睡在床上严禁吸烟。火柴梗、烟蒂不得乱丢,打火机等烟具应放在不易燃烧的`位置。
7、集体宿舍内,不得贮放汽油、香蕉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集体宿舍内,焚烧废纸、杂物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经汽油等可燃液体清洗后不得存放室内和在室内凉干,应放在室外。严禁在未干燥的情况下,穿衣上岗接触火源。
10、集体宿舍的修缮,应由领导安排,在制定修复计划的同时,应制定防火措施。
11、不得在宿舍内加工各种木器和油漆个人用具。
12、每周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应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在打扫卫生的同时,应制定防火措施。
13、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在熄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也做好防火检查工作。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7
1、目的
规范商登高速开封段no.3标及下属各单位承建工程的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管理。
2、范围
适用于商登高速开封段no.3标及下属各单位承建的所有项目。
3、控制措施
3.1施工场地的选定
3.1.1施工场地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3.1.2选定原则
(1)在全标段范围内适中,如有大型结构物或主要工程实体则选在就近位置;
(2)进出场地便利,有较好的道路进出场地;
(3)水,电路方便,并有适当的排污,排废水,排污渣的场地;
(4)地表附属物较少,同时基本没有跨越场地的高压线路;
(5)场地大小适中,远离人口密集区。
3.2 施工场所的建设
施工场地所进行建设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对场内的工作区域进行合理划分,按工序要求依次施工。
(1)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进行请表。请表时,对未能拆除的树,房,井,坟进行适当的围圈和保护,将场地清理成大致平整并有适当的`横坡进行排水,必要时坑清理成台阶式或缓坡式。
(2)水电安装:生活和生产取水采用打井或地表河流自采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对水质进行检验,符合国家,地方生产和生活用水标准后方可生产或饮用,场内水管安装时必须考虑生产,生活,消防用水量和管径,供水容器的配套,消防用水管道按国家规定进行连接。电路的安装一定要考虑到自行架设线路和电缆用线的经济比较,尽量把变压器安装在距离最大用电机具较近位置,并合理安排线路,同时尽量使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的变压器分开,便于非生产期间的节能降耗。
(3)水电安装好后进行驻地房屋及场地建设,驻地和各种施工场地的布置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安全和消防的法律法规。
(4)场地及驻地建设应充分考虑到木材加工场地,物资和储存仓库,油库之间必须有符合规定的间隔,设可进入消防车辆的通道。
(5)机械设备安装好后必须按规定安装各种标识标牌。
3.3项目驻地的管理。
3.3.1生活驻地周围必须设置维护,并设门卫和值班人员。
3.3.2门卫实行人员,车辆准入制度,各项目经理部自行制定准入制度的具体内容,闲杂人员及与工作无关的车辆不准进入生活驻地。
3.3.3财务室等重要场所必须设置在相对安全的位置,必须住人且安装防盗门,窗设置灭火器,必要时安装摄像或报警装置。
3.3.4驻地内的电线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统一架设和安装,禁止私拉乱扯。
3.3.5驻地内必须按国家规定设置灭火器,在适当位置张贴悬挂防火,防盗及消防灭火的操作规程。
3.3.6驻地内应建立有集中排放生活污水的位置,其位置和容量应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并建有化粪池。
3.3.7每天必须有人清扫,对生活垃圾定期进行处理或清除,保证驻地清洁卫生,必要时喷洒药物灭蚊蝇及细菌,减少疾病的发生。
3.4施工现场的管理
3.4.1工地临时油库
(1)油库的位置必须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并外设围蓝,远离钢筋加工现场,木材加工场及沥青拌和站,物资储存库,装备电设施及电路线路。
(2)油罐必须埋在地下,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且必须设置避雷装置。
(3)油库的建筑材料严禁使用易燃材料。
(4)油库外围及库房均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张贴禁带火种,易燃易爆等警示标志,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及油库操作规程等标牌。
(5)油库库房外围适当位置必须设有满足国家规定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材,灭火沙等),并配备操作示意图。
(6)油库必须设有专人值班,并定期进行灭火演练。
3.4.2钢筋加工场地
(1)钢筋加工场地必须进行适当的硬化处理。
(2)钢材,半成品,成品及废角料必须分类堆放,并设置明显标志。
(3)悬挂各种钢筋加工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
3.4.3混凝土,粒料及沥青拌和站
(1)各种粒径的原材料分类堆放,设标识牌加以区分,各料堆之间设有隔离装置。
(2)各种料仓应有明显的粒径规格的标识或标志,便于装料时不混淆。
(3)各种操作规程和警示标志标识齐全,并专门挂有拌和站的级配比例及结合料计量。
3.4.4预制场
(1)门架和张拉机具必须配备操作规程,必须设有紧急制动装置,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按规定操作。
(2)预制区,张拉区,存放区设置标志标识加以标明。
(3)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置好排水和消防系统。
3.4.5木材加工场地
(1)电线线路尽量采用地埋线,各种闸口采用防电弧装置,并定期进行电线电路检查,防止短路或漏电起火。
(2)原材,半成品,成品及废角料,刨花,木屑必须分类堆放,并设置明显标志,定期进行处理。
(3)加强冬季取暖和生活用火管理,设置必要的隔离地带。
3.4.6施工现场(工地)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要设专人进行警卫,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设置标志标牌标明结构物名称,施工规程,质量要求等。
(2)基桩,沟渠,水塘边缘设置安全护栏,对高空作业设置安全护拦及防坠落网并在地面位置设置警戒区域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3)施工用电线路符合施工用点规定,场内用电及照明用电架设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必要时配备备用发电设备。
(4)施工用木料,油料分类存放,远离火源,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及消防用的沙土和铁锹等消防设施。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施工特点,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经济承包责任人即为消防承包责任人。
二、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按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建立健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用电安全、动火审批、巡逻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项目部必须全面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要求对施工幢号、各班组、各级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和完善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安全防火责任制。成立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按施工人数的'10%配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四、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严禁搭建其他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适当减小防火距离。
五、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应设有车辆环形消防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如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严禁占用场内通道。
六、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专用消防用管网,并配置消防泵,其电线应专线敷设,配备消防栓,较大工程要分区设消防栓,24m以上的高层建筑要设置消防竖管,竖管每层应设置消防框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
七、项目部在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必须设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八、项目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和使用明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灭火以后要保护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
十、项目部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公司将按照制度予以处罚。
十一、对建筑工地消防管理不善而引起重大事故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未涉及之处请参照公司《消防管理细则》执行。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9
为规范施工,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施工现场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书。
(3)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4)安全设施验收书。
(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6)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7)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1)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2)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
(3)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
(2)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①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②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的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
③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
(1)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①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②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③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2)特种作业教育
①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②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③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④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3)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①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②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③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④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⑤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4)外来务工人员教育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②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③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④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⑤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5)采用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①“五新”的基础知识。
②“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③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④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⑤采用“五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熟悉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6)经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它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的教育内容包括:
①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
②各部门、科、室和各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③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④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⑤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
(7)安全管理干部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知识。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况。
2、安全生产制度
(1)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健全安全生产组织。
(2)进地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监测检查。
(3)安全生产措施编制,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4)对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措施。
(5)对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事先对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现伤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计,制定政策、完善、保护措施。
(6)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方法等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鉴别、评价、控制或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劳动条件符合卫生要求。
(8)盛夏做到防暑降温,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9)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分公司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逻检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检查。
2、进行日常性检查,经常普遍性的检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4-6次,项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周、每班次都进行检查,国外还有安技人员的日常检查,还有各级领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根据上级有关规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违章作业和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杜绝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产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要结构气候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中毒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制度。整改计划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经常性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五、施工人员安全注意规定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所有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3、员工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4、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选择有安全保障的巡视线路。
5、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与设备及施工车辆、坑槽、洞口等位置保持安全距离。
6、严禁在吊装区域逗留。
7、严禁饮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8、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9、服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合理的指挥和建议。
10、与施工人员沟通应文明友善,主动协调好双方关系。
11、所有员工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六、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10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架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力撑拉杆。
2、采用桁架支撑应严格检查,现场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
4、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架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11
1、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的指示。组织编制、修改、补充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严格考核。
3、主持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督促制订和实施施工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措施。
5、在布置、检查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6、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包括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对重大安全问题组织讨论。
7、定期组织开展公司综合安全大检查和各种专业安全检查,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经验。
8、制定和保持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
9、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10、组织编制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并落实物资、经费等,保证实施。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12
据建筑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高处坠落及从事高空作业而引发的物体打击事故,占各事故总和的百分之四十以上。因此我们在公路桥梁建设中,参加施工的人员要积极主动学习高空作业的基本知识,增强高处作业的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高空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名词解释
1、高空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它分三大类: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
2、基准面:坠落下去直接接触底部的水平面。
3、临边作业:一个建筑物或构筑物在建中,它的周边没有什么固定、围护结构遮挡的作业,如桥墩、台帽的施工。
4、洞口作业:在建筑物未完全建成之前不能安装正式的栏杆、门扇等维护结构设施而形成的作业。
5、悬空作业:在没有立足点或没有牢靠立足点的地方高空作业,如吊蓝上作业,安装脚手架等。
6、在建筑物的周围搭架、装挂安全网、安装塔吊、龙门架、井字架、支板等作业属攀登作业。
二、总体要求
1、高空作业前所需材料事先准备好,工具放在工具袋内,在高处作业时不能随意抛掷物件。
2、不得双层同时作业,如需要,应在双层作业中间加设防护设施。
3、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4、高空作业要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在龙门架、导梁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梁和未固定的物体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和通讯设备。
5、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合格的人员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否则不能使用。
6、有可能坠落的物体应以撤除或加固,平台及架子上的物体堆放平稳、牢固,防止掉落和不妨碍行走、装卸。
7、高处作业的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经力学计算达安全可靠方可实施。
8、高处作业时,与地面相距3.2米以上应设安全网,安全网随工作面的升高而升高。
三、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求
1、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恐高症等人员不适宜高处作业。
2、攀登、悬空及高处搭设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后持证上岗,并定期检查身体。
3、不准在高空开玩笑打闹,严禁酒后高空作业。
四、穿着要求
1、衣着灵便,禁止赤脚、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2、高空作业的人员要戴上安全帽,系上安全绳,交叉作业的人员必需戴上安全帽。
3、指挥吊重并向上看的人员要戴护目镜。
五、高处坠落的预防
1、临边作业要求:在临边处设置两道能承受1000N外力的栏杆,(上杆高1米至1.2米,下杆距离竖杆底部高度0.5~0.6米)。用安全网将建筑物的周边围起来最好;临边的施工点外侧面临街道时,除设防护栏杆外,应设安全网或其他封闭处理。
2、洞口外要围上栏杆,作业后将洞口覆盖,防止外人掉入洞口。
3、攀登及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悬空作业的下方应装挂安全网,或设置安全操作平台。
5、垂直运输的接料平台:平台上在周围要设置防护栏杆及安全门,吊料盘到位停稳后,人再进入吊盘,但不能几个人以上同时进入吊盘。在吊盘没到位时不要先上接料平台或在接料平台上等候和观望。龙门架、井字架吊盘不能栽人。装卸物件要专人指挥。
6、脚手架上的踏板要严密牢固,不能有探头板,堆料在脚手架不要集中在一起。也不要多人聚集在一块跳板上,防止荷载集中而坍塌。运送较长的材料时要前后照顾以免碰撞他人。
7、在安装柱、梁、板等结构的模板及钢筋时,要站在脚手架或平台上操作,不能蹬在模板上作业,也不要在模板上行走。
8、在悬挂式脚手架作业前,要检查脚手架的索具拴结得是否牢靠,悬吊杆或挑架是否稳定,栏杆是否齐全牢固,跳板是否铺严拴牢。作业时要绑好安全带。
六、天气要求
在五级以上风力或遇雷雨、大雾,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雨天、雪天注意防滑、防寒、防冻设施,高耸的建筑物应设避雷设施,暴风雪及台风暴雨过后应检查高处作业设施,安全可靠后方可重新施工。
七、上高空作业的梯子要求
1、梯子要牢固可靠,不得缺档,梯子脚不能垫高,梯子整体距离墩身20—30公分为宜,踏板间距30公分为宜。
2、一梯子严禁同时两人同时上下。
3、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必须设围栏。
4、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手不能持器物。
5、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高度超过8M时,每隔6M-8M设平台,使用斜梯进行作业,斜梯高度大于10M时,应在7.5M处设休息平台,在以后的高度上,每隔6-10M设休息平台。
6、高空便桥两边要设置护拦并用安全网围好,便桥因工作需要临时中断行人通行的,要在该处两头设围栏围好,以防行人通过。
八、用电要求
1、电源线路附近作业,必须切断电源。
2、严禁雨天在高压线下高空作业。
3、电线不准直接绑在架子上。
九、洞口作业
1、井(或孔桩)口施工,人离开时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设施。井口及沟槽施工后,除设置栏杆及安全标志外,夜间设红灯示警。
2、栏杆要求:栏杆柱头离井口边应大于50公分,打入地面50公分至70公分,柱头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结构的上杆任何处都能经受得了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十、悬空作业
1、设立牢固的立足处,视情况而定,配备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设备必须经检验方可使用,并且一定要安全有效。
十一、架子要求
1、严格检查脚手架;
2、作业需要不得不临时取掉扶手时,作业完成后必须立即安装上;
3、架子搭设或拆除应设警戒区,有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4、架子、电梯及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5、不准使用霉烂的架子材料。
十二、吊装要求
(一)吊装总体要求:
1、机械、设备及整个吊装系统必须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2、参加吊装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吊车起吊重物时应必须专人指挥,起重工要掌握作业安全要求,其他人员有明确的分工。
4、大型物件吊装作业前必须检查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试吊;
5、机具、钢丝绳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6、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准使用霉烂的架子材料。
7、吊装系系统在停滞一段时间后(半月以上)或认为有必要时(如大风、洪水、雨雪过后等)要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二)卷扬机
1、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操作位置必须视野开阔,联系方便;
2、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3、通过卷扬机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接结和扭绕,钢丝绳在卷筒内必须排列整齐,作业时必须至少保留三圈;
4、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物件放下。
5、应准备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起重机
1、乘载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2、严禁攀登起重臂和绳索,严禁运送物件的吊篮乘坐人员;
3、作业人员远离起吊货物;
4、严禁在吊装作业现场下面进行其它作业;
5、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护栏内;
6、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或吊车)吊物时,必须同步升降;
7、吊车吊重作业地面必须坚实平稳,支脚必须支垫牢靠;
8、吊物前,先吊离10公分左右,检查制动性、可靠性及绑扎牢固良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9、起重钢丝绳必须垂直。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13
一、从事焊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操作。
二、工作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焊钳及电源情况,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能短路。
三、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当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
四、电源开关应装在电焊机附近便于操作的地方。周围应留有安全通道。
五、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位和裸露接线柱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
六、禁止将建筑物金属构架及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
七、电焊机安放要平稳,并地方干燥、通风良好。室外应设防雨棚、不准靠高热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环境。
八、电焊机的外壳,电气控制箱应接地,焊钳手柄保持良好绝缘和隔热。禁止将过热焊钳浸在水中冷却后使用。
九、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得用钢丝绳、钢管、钢筋代替地线。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十、操作时,施焊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十一、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十二、焊接电源不得破损,发现破损应及时包扎绝缘。
十三、拉合闸时,应侧身操作,一次到位。
十四、施焊结束时,检查施焊范围内是否有火种。切断电源方可离开现场。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14
一、目的
提高项目部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使事故产生的影响得到控制,把事故造成的损失或损害降到最小,从而保障项目部的持续发展,为社会的安定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由项目部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负责人、责任人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工作,必要时派员赴现场履行职责。
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
三、报告与报警
安全机构各级人员、技安员、夜间和节假日值班人员在获知了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即刻通知救援人员到指定地点待命,快速下达抢险救援指令。
利用各种可能的通讯工具和信息渠道收集尽可能详尽的事故状况信息,以保证救援方案的合理性。救援快速集合、整装待发。同时,后勤保障全力配合,根据接到的指令,保证车辆、设备或人力的即时提供。
五、应急处置
救援人员携针对性救援器材及设备快速赶赴现场,到达后,首先要保护好现场,按照规定实施救援,若现场已有专业救援人员应积极配合开展救援工作。
参与救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必须服从调度和指挥。通讯联络组和后勤保障组随时接收现场发回的指令,做好救援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汇集,记载和物资调配、保障工作,施救人员务必做好自身安全的防护工作,确保施救的顺利进行。
六、善后处理
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人员根据收集的`信息进行事故分析和救援工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和安全工作改进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项目部规章规定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并配合协助相关、机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人员伤亡的还应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七、汇报
领导小组事故分析救援评估会后,立即将事故原因、施救情况、善后处理结果等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并在行业管理制度规定的期限内递交完整的文字材料。
八、预防与后勤保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各种预防措施是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因此,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必须坚决地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积极主动、永不懈怠地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的各种资源先满足事故救援的需要,后勤保障组要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全面掌控项目部资源和临时支配权,认真做好调配工作,保障施救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九、责任与奖惩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组成部分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承担各自的责任。
除相关制度规定和奖惩措施外,凡在预防、救援等环节中失查、失职、不服从资源调配的,将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与经济制裁,超出行政、经济手段调整范围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安全施工规章制度1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1、编制原则。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
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2、编制依据。
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3、编制方法。
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字号45号),工发总字(1`997)69号文件。
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
4、执行程序。
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这项工作是《标准》“规范”的法定工作,必须认真执行。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务查。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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