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范本集合15篇

时间:2022-03-02 19:34:20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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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理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理合同范本集合15篇

代理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产品的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系列产品。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 (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经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第二条 经销权

  甲方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 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乙方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乙方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

  第三条 付款

  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 天内支付货物。

  第四条 市场情况报告

  乙方有义务每 个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详细的报告,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乙方还应随时将其他供货人所报同样商品的样品,连同其价格、销售情况、广告资料等寄给甲方参考。

  第五条 订单的确认

  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运输期,应在逐笔交易中确认。

  第六条 价格、条件

  (1)价格

  a.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b.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c.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第七条 市场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维护 的信誉。

  (2)管理条例

  a.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b.乙方有责任管理指定各分销商遵守本市场管理条例,乙方或乙方分销商违反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根据本条款规定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优惠政策

  a.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第一次发货甲方提供乙方发货量5%的样品。

  b.乙方完成甲方销售量,甲方提供返点,返点额度由甲方根据乙方完成销售量的总额制定。

  第八条 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 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 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甲方的责任

  (1)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2)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3)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4) 甲方将对乙方的业务人员提供全面的业务培训,并扶持乙方做初期市场促销活动。

  第十一条 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4)乙方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乙方应向甲方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甲方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乙方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5)乙方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二条 分代理或转让

  (1)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2)非经总代理人书面授权,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 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 天内即时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如果因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终止本合同。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 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条 产品质量

  (1)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代理合同范本2

  重庆市XX所(XX)民/经/行/非字第XX号

  (甲方)因XX一案,现委托重庆市第XX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XX为甲方第XX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XX。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XX元,标的费XX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XX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住所:

  电话:

  乙方:重庆市XX律师事务所

  住所:

  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代理合同范本3

  委托方(简称甲方):

  住所邮政编码

  代理方(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订约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转让(销售)的标的为:转让底价:人民币万元整。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经甲方同意,转让价格可适当下调。

  第二条委托代理转让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为转让标的寻找意向买方,向意向买方详细介绍标的情况,带领意向客户实地看样;

  2、居间撮合甲方与买方成交,代理甲方与买方前期谈判,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签约提供协助;

  3、代拟项目转让合同及相关文件、文书等。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转让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如实详尽地说明转让标的情况及瑕疵,并向丙方提供有关的`权属登记证件、资料、建设文件、物品清单等,及时解答丙方的咨询。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咨询解答不真实或无效的,丙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委托代理转让期间,甲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理转让本标的,亦不得直接与买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甲方应将承接的购买客户及时交由丙方统一洽谈交易事项。

  3、按约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五条代理服务报酬:

  1、甲方应按转让成交价款的%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2、若转让成交价大于转让底价,则对于超出底价部分甲方还应给予丙方的奖励金。以上款项支付时间:在甲方与买方订立项目转让合同并收到买方定金或第一笔交易价款后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凡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委托代理转让期间甲方与买方订立房产转让合同,均视为乙方完成代理居间义务,甲方应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报酬。凡在本合同代理转让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甲方与乙方推介的客户(包括该客户所控股或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订立房产转让合同,均视为乙方完成代理居间义务,甲方应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报酬。

  第七条关于标的交付的约定

  1、甲方应依照房地产转让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买方办理房屋交接、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

  2、转让标的实物移交时间:转让价款全部付至乙方代收账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具体以房地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3、权属过户变更登记时间:以房地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4、交付(转移)的方式:甲方与买方办理产权过户及标的实物移交。

  5、标的在证照变更、产权过户过程中需支付的各种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房产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标的在移交前如存在欠费,则由甲方承担并及时结清。

  第八条关于转让价款的相关约定

  转让成交后,买方应于成交之日起月内分期付清全部成交款:此付款方式如有变动,以甲方与买方的项目转让合同为准。

  第九条转让标的:

  合计转让底价:万元整。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经甲方同意,转让价格可适当下调。

  第十条委托代理转让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方办公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范本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承德市区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经销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承德地区 的城镇与农村市场。

  2.甲方指定乙方销售 系列产品。

  3.乙方同意为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第二条 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销售额、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

  1. 本合同有效期为( ),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甲方。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续签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收到订货单后经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乙方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确认收款后将订单产品以汽运的方式送达乙方 产品采购及付款方式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 交货与运输

  1. 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3---7个工作日内发货。

  2.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3. 乙方可自行来甲方指定地点提货,甲方发货后,将提货单及发货票随后寄给乙方。

  4. 乙方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条产品换货政策

  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所售甲方产品6个月内可与调换,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产品价格调整

  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甲方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信息通知到每一位经销商。

  2.对于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采购的经销商,不负责对经销商已经采购的全部调价后产品进行差价补偿。

  九条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2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3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2. 甲方的义务

  1在乙方完成季度采购任务后,向乙方出据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理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2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证书。 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时, 甲方需按照本公司市场支持方案中的相关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培训支持、广告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

  4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5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6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

  7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

  3.乙方的权利

  1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代理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2享有甲方市场营销方案的.一切奖励条款规定的权利;

  3享有按甲方客户服务方案的一切支持条款规定的权利;

  4.乙方的义务

  1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守法经营;

  2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处理好代理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3严格遵守甲方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4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5保持与甲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6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的宣传资料前必须呈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许可后方能发布; 7遵守甲方颁布的年度营销方案、客户服务方案,并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8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同修改、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合同变更简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宣称此种情况存在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令双方共同满意地纠正、补救或消除这种情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内,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2、1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约定;

  2、2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

  2、3 出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2、4 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重败坏。

  3、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 一 条,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关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有重复的,以合同内容为主。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范本5

  甲方:上海红绿灯服饰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上海市广中路133号27b地址:

  邮编:邮编: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共同开发红绿灯服饰品牌的中国销售市场,同意乙方在经授权的地区代理销售红绿灯服饰,特此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拥有“红绿灯”品牌系列服饰产品的经营权。

  2、甲方现授予乙方为 地区的(总分)代理商,进入商场营销、开设专卖店、承揽团体工作服,甲方按协议维护乙方的经营代理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违法违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也与甲方无关。

  3、乙方同时需向甲方先交付 元的授权代理商誉资格保证金,取得代理资格。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三个月内尚未履行合同进行代理开业,甲方有权扣没商誉保证金,同时甲方不再保留乙方的代理权。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商誉资格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甲方退还给乙方。

  4、代理授权成立后,甲方为乙方提供零售、经营、专卖等有效的授权文书,指定经营证书及相关的品牌宣传品等,然后开展正常的代理经营。乙方在甲方授权地销售“红绿灯”服饰系列产品之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证件手续,概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授权予乙方后,乙方须专业经营,不得再从事或附带其它经营活动,尤其是同业品牌,否则,甲方将予以取消代理资格;同时,乙方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至授权地区以外,进行跨区域经营;亦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予有可能将该商品销售至非授权地区的第三者。

  6、甲方认定乙方的代理能力、信誉和经济实力等出现问题,随时有确定乙方代理资格与否的权限,并收回代理授权委托书。其情形具体如下:

  A.超越代理区域、跨地区经营,或擅自转让代理权的。

  B.经营不善,未能完成约定的计划经营指标(批发进货数)。

  C.违法违规经营,对红绿灯品牌造成损害的。

  D.私自组织货源,经销假冒红绿灯品牌的。

  E.泄露红绿灯品牌的各种商务机密,经认定造成损害的。

  F.由于经营工作能力和工作信誉等原因,无法再承担代理工作的。

  甲方在收回代理权后,乙方除B点所述外的一切有关经济情况和责任全部自负。如B点所述状况发生,甲方对乙方所库存的货品的20%以原代理批发价收回(乙方定制产品,甲方处理批发产品,影响甲方第二次销售的产品除外)。

  7、甲方与乙方确定的'年度销售指标为万元(代理批发价)。其中包括计划完成销售:商场( 个专厅)等商业零售预计万元、开设专卖店(间)销售预计 万元,合计商业零售万元。团体工作服销售预计万元。若乙方6个月内未完成合同销售汇款指标 的%,甲方有权提前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8、乙方完成年度指标后,甲方同意对完成零售指标的代理业绩按相应的比例设定奖金,奖励给乙方,奖励在年度核算后兑付,同时乙方预留奖金中的20%作为第二年度的代理货款,如乙方违约,甲方扣没此预留费用。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未完成销售指标及其它违约情况等,都不得享受年度奖励奖金。

  奖励比例如下:完成销售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为%

  完成销售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为 %

  完成销售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为 %

  完成销售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为 %

  完成销售3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为 %

  完成销售4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为 %

  以此类推,每增加100万元的销售,奖励系数将增加 个百分点,但最高奖励比例为 %。

  9、乙方以买断方式代理销售,所需产品进货需带款提货。甲方以公司的批发价(不含税价)供货,甲方建议乙方确定相应的零售价,并以当地同类品牌产品的市场基价作参考进行销售。团体服装的价格需另外加收 %的价格费用(包含各项专门加工定制服务等费用)。

  10、产品质量按甲方对消费购买所承诺的规定办理或参照国家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等规定。

  11、销售产品的换货:允许部分产品拆套销售,遇断码,号型不全不齐,甲方负责以确定的日期调换(一般确定在农历12月30日、公历4月30日前,两次调换),但甲方处理批发的产品、乙方定制产品、影响甲方第二次销售的产品除外。

  西服类商品当季产品当季内100%串换,衬衫、西裤当季内换货率10%;T恤及其他服饰产品不作换退换。

  甲方允许乙方按到款额(汇至甲方的货款)10%的比例进行隔季产品换货。销售中如发现产品确属甲方特殊生产制作原因的,不列入换货率之中,甲方当予调换。

  所有换货之产品,乙方须事前申报甲方,待甲方书面确认后尚可发回换货之产品。

  12、甲方提供乙方的广告费用,按乙方汇甲方货款的%比例支援(考虑乙方市场开拓,甲方亦可考虑提前投入广告宣传,但费用计入乙方的广告费总额内)。广告投入前,乙方须提前通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签订合同,与发票一起供甲方备案。

  13、乙方如进行授权区域内之大型商场销售甲方授权产品,需设立专厅,其装潢费用甲方视销售额(按商场实际结帐额)自80万起进行适当奖励补贴,即:80万以上在本协议年底奖励补贴2%, 不足80万不予奖励补贴,专卖店装修费用则由乙方自行负担。

  14、乙方可以向甲方定制团体服、职业装。甲方配合乙方派员定身量制,但需预收50%的货款,如遇大额订单业务时,甲方协同乙方直接进行洽谈,销售计入乙方销售指标内,超过价格部分乙方应承担税金,甲方按国家税法代收税。低于正常价格时,需经甲方同意并单独结算利润,但销售额不计奖金。团体量体定制需加收 %的价格,其中500套以上的订单业务,不再加收订单服务费用,也可另行协商价格。超过1000套服装的团体订单,价格另行协商。政府采购或国家有关部门定购的团购业务,不作计划销售及奖金计算,具体另行商定。

  15、乙方在授权区域内,有义务协同配合甲方维护甲方所拥有的品牌,防范抵御各种有损品牌形象的不法行为,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动态。品牌维权之法律费用由法律行动发起者负责,甲方当全力支持。

  16、本协议有效日期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于任何情况下,不能将本约所赋予之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予第三人。

  17、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共同遵守约定,任何方的违约,都将承担法律责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并补偿给对方。

  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代理合同范本6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公司账号:

  开户银行:

  电子邮件:

  第一条协议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 网络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 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 网络机构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 网络机构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 网络代理商”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 网络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 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 网络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 网络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 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 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代理商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 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代理商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 网络网络授权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 网络”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 网络”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 网络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 网络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网络相应损失。

  3.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 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和《 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条对代理的奖惩

  4.1依据规范和( 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3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代理合同范本7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省市(地) 产品的独家经销商。

  一、经销

  品种:

  规格:

  包装:

  批准文号:

  零售价: 元/盒;

  批发价:元/盒

  开票价: 元/盒(现款现货)

  二、代理定额

  乙方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内购销甲方产品总额为 万元,其中购销进度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数量:数量:数量:数量:金额:金额:金额:金额: 乙方首批量根据城市大小而定,最低量件以上,期限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确实做过努力推广,没有打开市场的,甲方有权收回市场,产品在包装没有破损的前提下,甲方保证退货。零风险经营。

  三、供货及结算方式

  1 .乙方首次进货为 件(每件盒)。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将首批货款付给甲方。甲方收款3日内保证及时发货(中铁快运)。以后乙方应于每月 25 日前将下月要货计划报给甲方,以便安排保证市场供应。

  2 .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单据,若乙方另有需要,高于代理底价开票的高出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3 .甲方负责按乙方合同指定的到站承担一次性运费及保险费,到站后的短途转运费用和因乙方造成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4 .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后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商讨后取得一致意见。

  四、优惠政策和支持办法

  1.为鼓励和支持经销商扩大产品销售,甲方按照不同经销商的购销总额给予经销商相应优惠和支持,如下表所示:

  编号年回款总额(万元)返利(%)优惠支持(元)

  1≥290420 年终返点(每年元月结算)具体返利、支持的形式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次年销售回款总量按 %递增,如达不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经销资格;

  五、市场保证金及管理

  1 .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认可,乙方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 7 日内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代理保证金,逾期本合同自动失效。

  2 .市场保证金主要用于协议区域代理权的确认和市场规范运作的.保障。

  3 .如乙方有窜货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代理保证金”,并取消其代理资格。

  4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完成代理合同且无违规行为,甲方全额退还乙方的“代理保证金”,不计利息。

  5、乙方在代理期间,如发现有向所代理产品区域以外的区域窜货(以箱号为准),甲方有权做相应的处罚或没收乙方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独家代理资格,并可按进货价格的8折给乙方退货。

  药品经销协议可由北京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或由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进行合同见证,市场保证金可由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独立保管,降低合作风险。

  六、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和相应的质检报告。

  2、甲方应向乙方通报当地经销商的分布情况,不得向乙方以外单位提供等同或高于协议乙方的让利和支持, 不得向乙方经销地区以内单位或个人直接供应产品,若直供则销售额划归协议乙方的经销业绩。

  3、乙方根据市场实情,在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原则下,积极维护甲方价格体系政策,不得乱价而影响全盘市场;

  4、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完成合同指标的情况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5、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开票价格进行批发或零售,一旦违背,甲方有权取消其相应资格及其优惠承诺,并有权进一步追究责任。

  6、乙方须定期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市场情况的信息反馈资料,并及时回笼货款。否则,甲方将延迟放行下批产品。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销售终端明细表(为防止经销商窜货,所以经销商每月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去向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返点)。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因违约带来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八、免责条款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经确认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种 损失,甲方概不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产品质量造成乙方退货,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包装完好无损。

  九、其他本合同属双方商业机密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协合同内容;乙方代理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在任何大众媒体上做广告宣传,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十、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确定后签定补充合同。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须在合同签定日期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全额市场保证金,以取得所在地区独家代理权,合同自首批进货后生效。

  3 .双方如有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达成一致。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区经理/业务代表(签字):业务经理(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范本8

  生产商: (以下简称甲方)

  经销商: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有关事宜,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经销方式

  1.1. 经销级别: 级总经销商。

  1.2 经销区域:经甲方考察合格, 授权乙方为 总经销商。

  二、付款方式:

  2.1代理价:

  2.2付款方式:

  三、品质责任及退换货的规定:

  3.1甲方提供给乙方之产品质量,一定是符合产品制造规范要求之内之产品,如乙方需求在产品制造规范范围之外产品,临时协议另拟。

  3.2倘若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乙方应在收到货后3日内及时通知甲方,请求更换。

  3.3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经甲方和客户技术人员共同鉴定后,确属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四 、甲方责任及权利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4.2 甲方承担 台以上的长途运输费用,订货数量不满 台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4.3 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对授权产品另设代理商。

  4.4 甲方为乙方调换在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有关质量问题的产品。

  4.5 甲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半年内,因乙方无法经营下去,可办理完好包装产品及质量的退货手续;超过半年,甲方不受理。

  4.6 甲方无权调整对乙方出售的价格和零售价格;在甲方向乙方市场或中央、全国级媒体投入广告时,亦随时通知乙方调整价格(书面传真通知有效)。

  五、乙方责权及权利

  5.1 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营销工作。

  5.2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形象。

  5.3 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冲货;

  5.4为便于甲方有计划组织生产,乙方若需要产品时,必须提前 天通知甲方,并列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并标明到货地点和时间。

  5.5乙方可委托甲方发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产品发到乙方指定之收货地点后,提货所发生之费用由乙方承担。

  5.6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获得甲方授权区域及产品的.代理权;

  5.7 乙方有权优先取得甲方系列产品的代理权;

  5.8 乙方有权建立下级代理商网络,享受其中的差价,甲方发展乙方的下级代理网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其差价;

  六、违 约

  6.1 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区重复授权代理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6.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时或收到守约方发出的《终止合同决定》之日起,双方在十五日内结清全部款项,否则,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交纳应付款总额1%的滞纳金。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公): 盖章(公):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范本9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约因

  制造商名称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

  (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商(简称代理商),代理商名称 ,代理商代理地区为(简称地区):

  代理商不得在指定区域外销售,一经发现可处罚金最低20 元人民币,建材代理商合同。

  第二条 代理商的职责

  代理商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独自在代理区域内销售产品,代理商无权代理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对制造商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商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商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经销所得利益为促成销售所得利润。

  第四条 经营与合作方式

  方案

  签署经销协议后三日内,代理商首次订货最低 元,价格执行省市代理商价格表中的最低价格。

  第五条 订货、付款及货运

  1、代理商第一次订货必须满足最低订货数量:附订货明细单

  2、代理商向制造商订货时,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传真给制造商。

  3、制造商收到订货单后,坚持款到发货,按照先订货、先付款者先发货的原则。湖北以外地区,乙方应在付款后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尽快安排发货。

  4、代理商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收货物,如有商品损坏,需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产品如出现自身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维修退换。以下情况如有发生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在使用中不按使用说明操作的;

  5、代理商一年内销售量最低 ,如代理商在合同签订一年内销售量达不到 本合同自行终止作废,制造商可与本区域其他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第六条:有关销售约定

  代理商在距保质期4个月可申请换货,经甲方总部批准后执行(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质量问题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广告和展览会

  公司负责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宣传,合同范本《建材代理商合同》。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商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如(报纸,墙体广告,门头广告、电视台等)并支付广告费用并突出“RUPPON鲁邦”品牌,宣传内容要真实,在宣传中由代理商宣传的不合理内容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代理商承担。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八条 用户的意见、代理商的`作用

  代理商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九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代理商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十条 保证不竞争

  1、代理商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商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商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商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知制造商,代理商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4、所有产品说明及销售文件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商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一条 保密

  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二条 分包代理商

  代理商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商,代理商应对该分包代理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工业产权的侵犯

  代理商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商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商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经销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四条 代理商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第三方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商。

  第十五条 信息反馈

  向代理商不断提供信息,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商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商。

  第十六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商的雇员获得经销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商应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七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执行满1年后,代理商如无违约行为且符合以下两条;1.如遇原材料价格上涨制造商需提供市场价格上涨的合理有效依据,在原价格加上价格上涨部分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新价格执行。 2.双方可以协商任务量逐年递增(销售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可以重新签署合同。

  第十八条 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代理商应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九条 争议处理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制造商方人民法院处理(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 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一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二条 留置权

  代理商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所有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1、 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2、制造商提供的代理商价格表(价格表无制造商加盖公章无效)。

  3、制造商提供的指导价格表。

  制造商: 代理商:

  签署地: 签署地:

代理合同范本10

  签订地点: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区推广、销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区域的代理商。

  二、价格与提货

  1、提货价格:

  2、提货地点、时间与方式:建议可由乙方每次提前一段时间书面通知,以便甲方准备。最好是乙方自己到甲方来提货,乙方自己负责运输。

  3、结算及付款方式:

  4、其他约定: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的货源供应,并确保产品质量。因乙方运输、贮存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货物保管方承担。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及销售量进行监督。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的同时订货不少于_____吨,并保证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货不少于_____吨。全年销售量不得低于_____吨。达到上述标准视为完成任务。

  2、乙方有权制定代理区域的产品价格,可在代理区域内发展乡镇级经销商,但应对乡镇级经销商的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害负责。

  3、乙方有义务在代理区域内对该产品进行宣传;该区域内发生的.侵害品牌权益的现象应及时通知甲方。

  4、乙方只能在限定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

  5、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的年销售量应保持销量逐年增长。

  五、代理期限

  共_____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若发现乙方跨区域销售,按100元/吨处罚乙方,并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2、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损害甲方的商誉,不得透漏甲方商业秘密,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支付_____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3、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达到双方约定的最低提货量,或全年销售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名:

  帐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范本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为经销商。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区域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

  2、甲方授权乙方经销有效期为________年。乙方的授权经销资格,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有效。双方如需要续签本协议,须在本协议期满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在本协议终止前________天内不通知对方,期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双方进行债务清理。

  3、乙方需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以双方共同利益为重。如出现乙方违反规定或者乙方虚报隐瞒自身情况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乙方在甲方授权的有效期限和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以下产品: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包括产品销售支持、市场支持、技术服务、质量等做出评价,同时也有权向甲方投诉。

  二、代理人资格

  甲方保证乙方所在授权地区经销权,为实现共同发展,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目标,要求授权经销商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要求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2、具有较强的产品销售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关系基础。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施、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一定数量的客户群。

  5、愿意与公司共同发展,并保持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凡具备以上条件的公司,可申请成为甲方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颁发正式的经销代理证书并授牌,保证其在授权范围内的一切权力。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给乙方提供必要支持服务,如统一的定货和结算原则、统一的价格政策及统一的产品形象推广等。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定期免费的培训(产品的销售培训、技术培训,以及有关企业文化培训),并在最快的时间里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及进行正常的调试工作。

  3、甲方将不定期的向乙方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布有关信息和资料。

  4、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产品样本等销售资料。

  5、甲方有权对用户的使用效果进行调查,对工程质量及售后服务投诉,并保留对乙方处理的权利。

  6、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区域间串货现象的发生(经销商如发现,应在第一时间向甲方反映)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须接受甲方规定的区域限制,如果乙方有较好客户在异地,且甲方业务员和甲方当地经销商没有提前对此项目进行报备。在此情况下,经与此地甲方业务员及甲方经销商协调后方可开展业务。

  2、乙方必须做好售后服务维护甲方的形象及各种产品的品牌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市场上诋毁甲方名誉或损害甲方利益,不得在宣传活动中出现非甲方授权之内容。

  3、乙方自己负责处理因自身的产品安装和使用不当产生的投诉。

  4、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技术、人员支持。

  5、乙方应定期与甲方交流当地的经营、市场、政策等变化情况,提出适合当地的策略和建议。

  6、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含已被获准登录的项目),用户与甲方直接签订的合同,仍作为乙方的业绩,扣除实际发生费用后双方结算,乙方继续履行该合同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7、乙方对知悉的甲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信息,产品价格信息,甲方客户资料,产品促销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如向第三方透露甲方保密信息,甲方有权取消乙方销商资格,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8、作为甲方品牌经销商,乙方不得经销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五、价格体系

  1、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的市场统一零售价的_____%向乙方供货,特价另行约定。

  2、乙方不得以低于市场销售限价向市场销售。一经查实,甲方将有取消乙方授权经销商资格。

  3、特殊性产品价格(包括行业特价)及促销期产品价格的'确定不在本协议范围之内。

  4、乙方不得在任何公开媒体报价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公开价,否则一经查实,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授权经销商资格。

  六、销货承诺

  作为____________产品授权经销商,乙方必须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甲方做出的季度最低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销售定额的指标。

  七、退换货条款

  如果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发现无法正常使用),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产品到货即损的问题,乙方可以提出退货或换货的要求,经甲方核实属实后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发生的运费等由甲方负责。

  八、订货与付款

  1、订货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需填写《____________产品订货单》,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产品的供货情况,在不能满足乙方订货需求时,有义务向乙方提出建议和指导。

  2、付款方式

  所有订单的货款均须付给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收到乙方所付的现金,银行汇票,或收到电汇付款凭证传真后向乙方发出通知并安排发货。

  3、发货

  提货方式,时间,批次由乙方指定并提前_______天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并由指定授权人签收。

  九、打假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阻止伪劣假冒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出现。

  2、甲方实施打假行动时,乙方必须力所能及地协助甲方开展打假活动。

  3、甲、乙双方均可根据《产品质量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制假者赔偿各自生产经营的经济损失,但甲、乙双方不得因此而要求本合同相对方进行赔偿,但制假者是本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情况除外。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经销产品过程中,应守法经营,如因乙方经营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合

  同条款规定承担全部责任,不可抵抗因素除外(不可抵抗因素是指自然灾害﹑禁运﹑国家政策以及战争等本合同当事人不可预见其发生的结果﹑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3、合同经生效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或瑕疵履行合同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已经为经销付出的推广运营费用、人员费用、货款返还等一切费用。

  4、方向甲方支付了货款后,甲方应当在收到货款后的_______日内将货品发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经乙方检验不合格的,甲方应当在_______日内完成补寄货品,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甲方同意按双倍返还定金方式、返还货款、造成损失等标准所有赔偿给乙方。

  十一、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______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采取法律措施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合同范本12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

  本代理记账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帐,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 年 月到 年 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一、委托范围

  1、业务范围(请在以下事项中选择):

  (a)建帐;(b)代理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帐薄)(c)财务管理咨询;(d)税务相关事项(国地税报到);(e)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f)清理乱帐;(g)协助企业开立银行帐户;(h)协助企业开立员工工资帐户;(i)协助建立各种财务制度;(j)地税网上申报;(k)出具会计报表、税务报表、填写税收缴款书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代理记帐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北京市各项税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帐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6、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7、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代理记帐内容。

  四、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会计服务费每月为 元,按季度预付,于每季度10号前支付。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最短委托期为一年,合同未满六个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原始凭证交接时付款,过期一周不付服务费,甲方应按所欠费用的二倍赔偿乙方损失,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1、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资料,如果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未尽代理记账相关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应签定相关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字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范本13

  甲方(受托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委托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代理《 报》在 的`发行业务。

  二、《 报》是 公司免费向读者发行的周报。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 报》的发行任务。发行方式为在甲方所管理的区域设立免费索取点。免费索取点包括 ,共 个。

  三、乙方按甲方实际发行数量,以每份 元(人民币)的价格(以客户回访名单为准)与甲方结款。

  付款方式为 。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发行事宜。

  (2)收货后 日内将刊物分发到指定免费索取点,保证每份报纸直接到达每个读者手中。

  (3)发行《 报》任务数量为 份/每期。

  (4)剩刊退回乙方,由甲方下次分发刊物时收回并交于乙方。

  2、乙方责任

  (1)乙方将《 报》送到甲方。

  (2)保证每期《 报》是国家合法出版物。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发行共 期报纸。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代理合同范本14

  甲方(委托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营业部

  甲、乙双方依《证券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开户

  1、甲方在委托乙方进行证券买卖活动前,必须填写详细的开户资料,同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原件和复印件。甲方可选择预留一至两个银行提款帐号,以备日后提款时专户出款。

  甲方开户时须预留交易和保证金存取两个密码为将来交易、提款等活动之用;如甲方为机构,则还须另行预留印鉴(工商营业执照、印鉴)。

  2、在乙方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办理沪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续。办理指定交易手续时,投资者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上海股东卡,并签定“上海指定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第二条 代理甲方如授权他人代理证券开户、买卖、交割、转托管、提款等行为,则必须开具《授权委托书》,写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代理事项、权限,并由双方签名盖章。同时必须带齐代理人与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授权人的证券帐户卡。

  第三条 买卖委托甲方在乙方开户后,自动享有柜台委托、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pda、手机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随着乙方新业务品种的开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视同甲方当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应进行特别声明。

  甲方进行当面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乙方在审核后,方才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进行交易时,甲方输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须与预留的信息相符,否则,乙方工作人员或电脑程序将拒绝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当个交易日有效。

  确认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后,乙方应及时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变更指令,则只在乙方确认指令尚未执

  执行时方可为甲方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甲方未依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委托,则委托无效。

  第四条 清算交割

  1、 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询是否成交,如有疑问,须在五个交易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查询。原始委托交易记录或凭证和对帐单为最终核查的依据。如甲方未按上述规定确认,按已确认处理。

  2、 甲方在营业时间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对帐单(交割单),但不以此作为确认成交的'前提条件。

  交易费用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一切买卖,根据证券交易有关业务规定收取手续费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费用。

  第五条 分红、派息、配股、保证金计息

  1、 乙方将甲方应得的分红派息等自动划入甲方的“保证金户”和“证券帐户”内,除签定代理配股协议外,甲方必须自行在有效期限内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2、 甲方保证金余额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储蓄利率计算。乙方为甲方代扣代缴利息税。

  第六条 保证金提取甲方可以选择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凭身份证和股东卡在乙方柜台输入保证金密码取款:提款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保证金帐户卡原件,同时输入相符密码。取款时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2]选择银行专户出款: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填写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如存折)的转帐单,同时输入相符保证金密码。若甲方为机构还需提供预留印鉴,据此乙方将甲方的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后,甲方在银行办理取款。

  [3]通过电话自动转帐系统或电话银行系统进行自动转帐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须另行签署有关申请文件。当日转出现金超过 万元的,须提前一个交易日预约。

  第七条 银行名称帐号名称存折帐号

  第八条 挂失、解挂、冻结、解冻

  1、 甲方的有关证件、资料、密码遗失或被窃,有权人应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挂失,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致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甲方可适时申请解挂,解挂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原件。

  2、 乙方可根据有权人申请、甲乙双方有关协议、或法律许可的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甲方帐户实行冻结、解冻等操作。

  第九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1、 甲方保证遵守有关部门关于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规定。

  2、 甲方确认本协议文本,并接受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同意其后所进行一切委托及有关业务活动均受本协议之约束;对本协议内容完全明白和认可,并在明白和认可后签定本协议。

  3、 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帐户中的证券、价款享有扣留权。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皆为完整、真实、准确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权使用此等资料,直至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有关任何变更为止。资料如有错误或变更,甲方保证立刻通知乙方,否则后果自负。

  甲方明白证券买卖具有风险,即除可获利外,亦可能蒙受损失。甲方确认其所下达的所有证券买卖指令根据自身判断作出,同意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甲方自身承担。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预测因素引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乙方特别声明

  1、当甲方临柜委托乙方办理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如:办理转托管、提取保证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员查验有关证件后再由电脑核实密码的两个顺序不可颠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如果乙方执行了甲方的委托指令,让甲方提取了保证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验了相关证件并且表明甲方已输对了密码。甲方认可乙方查验“人证”是否相符,“证证”是否相符,对于甲方证件被伪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码泄露而引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或自动转帐系统进行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包括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远程可视电话委托、internet网上交易、电话银行系统自助转帐等,任何人凭甲方自行设定的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 除非经甲方同意、法律许可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4、 若因电脑通讯系统发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保证尽快采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 其他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2、若乙方欲补充或修改非原则性的条款,则将新的内容于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应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后50日内及时到乙方柜台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内容,并将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

  3、甲方申请销户,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销户时,协议终止。

  4、本协议受国家和主管机关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之约束。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金融惯例办理。

  5、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而推诿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邮编及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卡:深圳 上海

  乙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营业部(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范本15

  甲方(被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E—mail: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E—mail:

  双方经过友好坦诚、充分仔细的沟通,本着精诚合作、双赢的原则,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提供 服务,并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1、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须了解 相关服务,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

  3、甲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资格。

  二、合同范围

  1、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 服务代理商,提供 服务。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为 省 市 区/县。

  2、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作为甲方指定服务代理商,乙方承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乙方向客户推荐甲方提供的 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乙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乙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2、甲方尽力向乙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乙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3、甲方直接向乙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乙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甲方无法向乙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因此甲方有权利废除乙方代理商资格。

  4、甲方应对乙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5、对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乙、甲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6、如发现由于乙方欺骗客户,造成甲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乙方完全承担,并赔偿甲方名誉损失。

  五、收费标准

  1、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服务,甲方应支付整个项目相应的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甲方同意全额支付该服务费,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间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乙方有权依上述规定的费用全额收取。若以后服务项目内容增加,服务费用随之增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项目收费标准

  (1)有关媒介发布服务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媒介发布服务,乙方除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外,另再收取媒体发布费用的 %作为佣金。

  (2)有关广告制作、印刷及品牌项目宣传品的制作、电视/广播广告的相关制作、有关市场调研、有关活动执行等,乙方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有关差旅费

  如因业务需要出差,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向甲方实报实销机票(经济舱)车票和住宿(不高于三星级)费用。在甲方指定的旅行开始之前,乙方应估计出有关预期旅行和住宿费用,阐明目的、地点、期限、旅行者人数和成本并报告给甲方,并留出充裕的时间以便同甲方交涉并得到其批准。只有这样,甲方才有责任支付这些费用。

  4、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凡涉及第三方费用支出,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向甲方收取。

  六、付款方式

  1、货款通过银行结算支付服务费,直接与甲方财务结算,乙方不能以现金,或个人汇票形式,直接支付给甲方业务员等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2、按月结算方式,甲方应于每个月 号之前给乙方结清上月的服务费。依据代理费用的约定,将款项汇入如下账号内:

  开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七、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因一方违约而遭遇不可抗力的,违约方不能免责。

  2、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若由于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直接损失的责任,且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发生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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