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借款合同范本

时间:2023-07-05 11:40:09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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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借款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荐]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范本1

  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__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__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__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__,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地址: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地址: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地址:电话号码:

借款合同范本2

  借款人:

  保证人:

  委托人(贷款委托人):

  贷款人(贷款受托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 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保证人和委托人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拾 万元整。(小写) ¥ 元整。

  第二条 贷款用途。贷款用于借款人购(建)座落于 市(县) 区(镇) 路(街) 号 小区 栋 单元 号的自住住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确定为月利率 ‰。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并按月结息,如遇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

  第四条 贷款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人不可撤消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保证生效后(或登记备案后),以借款人购建住房款的名义将贷款 次划入借款人所在单位的专用账户上。

  第六条 本合同约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以等额本息还款法方式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其还贷的计算公式为:贷款本金×月利率×( +月利率)还款月数每月还贷金额=( +月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贷金额: ¥(小写) 元

  第七条 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日为 8日,每月还款日(节假日顺延)之前,保证人应将本单位借款人的还款数额进行扣缴和汇总,然后集中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八条 借款人自愿将所购建的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保证人,并全权委托保证人办理贷款手续;按月从工资中扣除还贷本息代为还款。当无力偿还贷款时,同意保证人按规定处分其抵押物。

  第九条 保证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接受借款人全权委托办理贷款手续,并按月代扣代还贷款本息。当借款人无能力偿还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时,保证人应首先偿还剩余贷款本息,再行处分借款人抵押物或质押物。

  第十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单位或工程建设单位间发生的有关涉及住房权属、质量等所有纠纷,均与保证人、委托人及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必须正常履行。

  第十一条 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在合同保证人处无工资代扣时,必须按月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前(具体时间由保证人确定),将还款资金交至保证人处,逾期者每月计收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借款人须提前还款时,必须由保证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确认后即为不可撤消。提前还款时必须一次性提前归还剩余全部贷款本息,贷款按原定利率及实际贷款期限计收利息。 第十三条 贷款人接到贷款委托及符合要求的贷款资料后五天内,办理好贷款业务并将贷款划入保证人指定的账户。

  抵押条款

  第十四条 借款人(或称抵押人)保证以所购建住房的全部权益抵押给保证人(或称抵押权人),以作为保证人给予借款人担保的必要条件。

  第十五条 抵押物抵押:

  A、现房抵押:借款人将所购现房抵押给保证人,如果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通知后7日后,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保证人为第一受偿权人。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及《房屋所有权证》正本交由保证人执管。

  B、期房抵押:借款人将所购正在建造的期房抵押给保证人,并到所在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期房抵押备案手续,加盖期房抵押章。抵押备案手续及《销售合同》正本交由保证人保管。当该房产竣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办理房地产权抵押登记手续,保证人为第一受偿权人。《房屋所有权证》正本交由保证人执管。

  第十六条 抵押范围:贷款本金、利息、复息,保证人实现抵押权的全部费用、违约金等。

  第十七条 借款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由保证人保管。

  第十八条 借款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负责及时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和保证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未经保证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变卖、抵押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否则,由此引起保证人的任何损失,由借款人承担责任。经保证人同意变现抵押物时,将转让抵押物所得,存入保证人指定账户,抵押期间不得动用,但可用于归还贷款本息。

  第二十条 保证人认为有必要给抵押物投保,借款人应根据保证人的要求及有关规定购买保险,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为保证人,保险单由保证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保证人有权拍卖、变卖、兑现抵押物或质押物。

  一、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二、借款人在还贷期内由于调出、下岗、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在保证人处无工资扣缴,且不履行还款义务的。

  三、借款人丧失还款能力的。

  第二十二条 保证人处分抵押物,价款不足补偿贷款本息时,有权向借款人追缴;价款超过偿还部分,应及时退还给借款人。

  保证条款

  第二十三条 保证人愿为借款人提供借款担保,并承担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保证人的义务范围

  一、借款人借款必须用于购建自住住房。

  二、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接受借款人委托代办的一切贷款手续和承担资金划转义务。

  四、代扣代还贷款本息,按合同约定时间将所保证的全部贷款本息汇总后,划转给贷款人。

  五、无论借款人因何种原因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均由保证人向借款人追索逾期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

  六、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时,由保证人全权追索剩余贷款本息,追索无效后,再行处分抵押物。

  第二十五条 贷款到达保证人的账户后,应在其账户下及时开设借款人分户,在分户内停留的资金利息归借款人所有。保证人应按借款人与售房人或建房承包人签订的合同要求,将资金划入售房人或建房承包人指定账户。

  违约责任条款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经委托人同意,贷款人有权宣布合同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还应承担贷款总额 0%的违约金。

  一、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骗取贷款的;

  二、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作他用的;

  三、未经贷款人和保证人同意,借款人将抵押房产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四、借款人拒绝或阻挠委托人、贷款人、保证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五、借款人与其他法人、经济组织或自然人签订有损于其与贷款人、保证人所签合同或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六条中所列内容发生时,保证人应立即向借款人进行追缴。保证人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经委托人同意,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合同贷款总额 0%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均由保证人负责。

  一、发现借款人违背第二十七条款中一项或多项,既不制止又不报告给委托人或贷款人的。

  二、伙同借款人弄虚作假,骗取贷款的。

  第二十八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贷款人有权宣布合同提前到期,保证人立即开始向借款人追缴或处分抵、质押物。

  一、借款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二、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

  三、借款人失去还款能力或保证人申请解除义务而借款人又找不到新的保证人的。

  第二十九条 合同签订后,贷款人无故推迟放贷,由此引起借款人损失的,由贷款人负责赔偿;因利率政策变动,贷款人未及时通知保证人代还数额的变化,由此引起的委托人或借款人损失的,由贷款人负责。

  其他条款

  第三十条 合同发生纠纷时,由省公司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转移合同义务或保证人变更。必须经其他各方同意,重新签订合同或变更协议。在新的合同或变更协议签订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二条 本借款合同四方签订后生效。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保证人退还所有权属证明文件时,即告终止。

  第三十三条 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均有同等效力,由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委托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四条 贷款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吉林省电力公司个人住房贷款委托协议》是本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未尽事宜,按协议办理。

  第三十五条 合同签订地点为 市。

  第三十六条 补充条款 :

  借款人(签字):保证人(公章):

  委托人(公章):贷款人(公章):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范本3

  甲方;乙方;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和担保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从甲方处借款

  ¥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时间从年月日起,利率月息,%,期限天。

  第二条;该借款仅可用于约定事宜( ),不可挪作它用,若有挪用即为违约,乙方成员为联合借款人,乙方( )成员之间相互承担无限还款和无限相互担保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月支付利息,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提前对乙方提起诉讼收取本息。

  第三条;乙方保证全部借款最迟于年月日前归还,若到一次性支付贷款额万元违约罚金。

  第四条;丙方自愿为乙方从处借款本息提供连带担保偿还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出借给乙方借款万元本金、利息、复利、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诸如诉讼费、保证金、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到此笔借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五条;乙方和丙方自愿以名下全部财产担保,承担无限偿还和无限连带偿还责任。

  第六条;出现第二条所违约情形、或乙方、丙方任何一方出现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视为甲方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甲方可立即清收借款。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乙方和丙方的责任不因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由三方当事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法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和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3、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协议引发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关于通知;甲方对乙方和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或丙方公司注册地址、工作单位或身份证地址以电话、邮寄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和丙方日期。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和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遇有对内容理解上的分歧,以甲方之解释为准;若乙方和丙方在此合同上签字、盖章、即为完全明白和理解合同内容所有条款,即为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保证并一致同意。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借款合同范本4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证人):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用于乙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月日(以乙方实际收款日计算起算日期,到期日相应顺延);如甲方续借/展期,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借/展期手续,本合同自动延续。本合同截止日期凭续借/展期凭证上所标明的日期为准。

  第四条计息方式(在

  □方式一:月息,利息共计:人民币¥ (大写:元整);□内打)

  □方式二:按中央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第五条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第六条甲方回款账户信息(在□内打)□公证□内打)

  □不指定回款账号。乙方还款时甲方另行指定;

  □指定回款账户: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第七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乙方一切可以用来还款的所有资金;

  2、还款方式:乙方到期偿还全部借款;

  3、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担保措施。

  第八条是否公证(在□内打)□公证□内打)

  本合同双方同意向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当乙方有逾期或其他违约事件发生,甲方有权向该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本合同的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抗辩权。乙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其它费用。

  □不公证

  □公证

  第九条权利与义务

  1、在乙方落实甲方要求的全部担保措施、且甲方取得相应权利证明后,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息;

  4、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对资金的使用计划、各项活动等情况;

  5、乙方不能依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十条连带保证

  1、丙方自愿以其名下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经销代理权或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等)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等);

  3、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或做相关的陈述,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及所做相关陈述的合法性、真实性,丙方需服从甲方的借后管理和风险监控。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事项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担保方式,丙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未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致使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丙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7.保证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如保证人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已经过合法授权;

  8、保证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保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违约使用金额20%(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收取违约金;

  2、乙方利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按借款本息总额20%(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收取违约金;

  3、乙方如逾期不归还借款又不办理续借/展期手续的,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借款本息总额每日2(千分之二)的比例收取违约金;

  4、借款到期后五日内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并支付相应利息、且未向甲方申请甲方申请续借/展期并办理续借/展期手续的,甲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或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协议约定处理抵押物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

  5、甲、乙双方约定按月结算利息,每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向乙方追索本息。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并根据延期天数,按未支付借款部分每日2(千分之二)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违约金的天数不得超过20天。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签订及履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组成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条款或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签订的、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担保而与甲方签订的与本借款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协议或文件、凭证,均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

  3、本条前两款所述合同/协议,均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应当及时返还已占用的全部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第十五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5

  证照名称: 编号:

  住所: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如有):

  电话: ,传真: ,邮编: 借款人: (以下简称“债务人”)

  贷款人: (以下简称“债权人”) 证照名称: 编号:

  住所: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义与解释:

  (1)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可以是抵押、质押、保证或者其他方式的担保,也可以是数种担保方式。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以及其他方式的担保人均称担保人。

  (2)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拍卖费、印花税、契税、公证费、保险费、抵(质)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

  第二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小写¥200万元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__年9月29日(含)起,至20__年12月29日止(借款期限以一个自然月为计算单位,不满1个月的,按1个债权人根据债务人的申请,同意向其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月计算,此点注意应与第五条第2协调);若债权人提前收贷,则视为借款到期日相应提前。如果上述约定与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借款收条等能够反映实际借款期限之文件的记载不一致,则以该借款收条等文件为准,该借款收条等文件属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债务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不得用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不得用于任何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债务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债权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债务人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每日按照挪用数额的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债权人支付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第五条 利率与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按照如下约定执行:

  (1)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即一年期利率6.56%)上浮400%,确定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月利率2.1866%(日利率=月利率/30天)。

  (2)本合同签订后,借款发放之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相应的贷款基准利率,则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借款发放当日适用的贷款基准利率及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

  (3)本合同项下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相应的贷款基准利率,则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于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适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当日进行调整,在新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照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浮动比例确定。

  (4)针对本条第1款第(2)、(3)项,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均同意自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适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当日(含)开始即按上述约定确定的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计息。依照上述约定调整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时,双方无须另行签订协议,任何一方均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也无须通知担保人或征得其同意。

  2、计息方式: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息的计收方式为按月结息,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2)起息日为借款发放日(以到账为准),付息日为每月20日(含)前。

  (3)计息公式为:利息额=本金余额×月数×月利率+本金余额×零头天数

  ×日利率。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个月3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月利率/30。

  (4)债务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应以到达债权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否则,视为债务人未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六条 借款发放与偿还

  1、借款发放

  (1)债务人将其下列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收款账户:开户行: ,账户名: ;账户号: 。

  (2)债务人不可撤销的授权债权人直接将本合同项下借款划至上述收款账户。债权人应在本合同生效且债务人办妥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手续及借款手续(债务人或担保人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直接将本合同项下借款划至该账户。债权人直接将本合同项下借款划至该账户后即履行完毕借款发放义务。由于债务人自身原因或者第三方的原因,而非债权人的原因,造成债务人未能取得该借款,债权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根据实际情况,双方也可协商使用其他方式放款)。

  (3)债权人、债务人在借款发放完毕后应另行签署放款确认材料。

  2、借款偿还

  (1)债权人将其下列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人的放款账户和债务人还款时的还款账户:开户行: ,账户名: ;账户号: 。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的偿还方式为:

  1到期一次偿还本金。 ○

  2双方约定的其它还款方式: ○

  还款时债务人应将款项划至上述还款账户。债权人、债务人在还款后应另行签署还款确认材料。

  (3)债权人发放借款一个月内,债务人如提前还款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还款的,债务人应按一个月利息额支付利息。

  (4)债权人发放借款一个月后,如债务人提前部分或全部归还借款本金,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同意。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的,债权人对提前归还的借款本金根据实际使用期限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但提前还款当月实际使用期限不足10日的,则按10日计收当月利息。

  (5)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债务人同时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决定偿还本金或偿还利息的顺序;如双方另行协商采用分期还款情形下,且本合同项下存在多笔到期借款的,债权人有权决定某笔还款的清偿顺序;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债权人有权决定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顺序。

  3、本合同签订后,若发生以下情形的,债权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债务人成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被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债务人发生分立、合并、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情形的;

  (2)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或通过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虚假的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的;

  (3)债务人从事或涉嫌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4)债务人发生重大纠纷或涉诉案件,可能影响偿还借款本息的;

  (5)债务人财务状况或经营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可能影响偿还借款本息的;

  (6)借款人未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债权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

  (7)未办理完毕债权人所要求的担保手续;

  (8)债务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9)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的债务人其他可能影响偿还借款本息的情形。

  第七条 逾期违约金

  1、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本金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即借款逾期的,债权人有权对逾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计收逾期违约金,即债务人应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日千分之五向债权人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债务人清偿完毕逾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之日止。

  2、债务人若未按期支付利息,债权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债务人提前归还借款,并且,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债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计收逾期违约金,即债务人应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的利息金额日千分之五向债权人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债务人清偿完毕逾期的借款利息之日止。(此条应与第五条协调)

  第八条 借款展期

  若债务人认为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应当至少在借款到期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向债权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债权人同意的由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债权人不同意展期的不得展期,债务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还款。

  第九条 借款提前到期

  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债权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债务人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息(即债权人提前收贷),并有权处分抵/质押财产和/或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1)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借款本金或利息发生逾期;

  (2)债务人以本合同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3)债务人未如实向债权人提交与本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 危及债权人借款安全的;

  (4)担保人将抵/质押财产拆除、出售、转让、交换、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臵抵/质押财产,足以危及债权人借款安全,且债务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另行提供有效足额担保的;

  (5)抵/质押财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明显减少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未能获得补救,且债务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另行提供有效足额担保的;

  (6)担保人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未能获得补救,且债务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另行提供有效足额担保的;

  (7)债务人因涉及诉讼、仲裁,严重影响其履行债务能力,或被司法机关宣布对其财产予以没收或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其履行对债权人的债务清偿能力的;或担保人因发生上述情况而影响其履行对债权人担保责任的能力,且债务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另行提供有效足额担保的;

  (8)本合同项下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或承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

  (9)债务人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或其他偿债责任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人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的能力已受到影响,或担保人因发生上述情况而影响其履行对债权人担保责任的能力,且债务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另行提供有效足额担保的;

  (10)债务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11)债务人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约定或违反向债权人作出的任何承诺,债权人认为危及借款安全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担保方式

  债务人及/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下列担保:

  第十一条 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债务人保证其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债务人保证签署本合同所需要的内部决议、授权手续已经完成,并保证完成全部审批、核准手续(如债务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

  3、债务人保证签订本合同,系其自身真实意思的表示。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未违背债务人公司章程或任何对债务人有约束力的其它合同、法律法规或相关文件的规定。

  4、债务人保证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不得以本合同项下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5、债务人应按债权人要求如实提供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的情况。

  6、债务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或提供债权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债务人发生经济收入状况恶化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发生;

  (2)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重要资产;

  (3)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股权转让、产权转让、减资等;(债务人为非自然人的。)

  (4)债务人或其关联方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债务人或其关联方为非自然人的。)

  (5)债务人或其关联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程序,或发生其他事件,可能影响按期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或担保权利的实现;

  (6)债务人、其关联方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

  (7)债务人或其关联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措施,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或者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

  (8)债务人或其关联方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经济状况、财务

  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债务人或其关联方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10)债务人、其关联方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债务人为非自然人的。)

  (11)债务人或其关联方、债务人或其关联方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债务人或其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主要管理人员失踪、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或有异常变动;(债务人为非自然人的。)

  (12)债务人或其关联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债务人或其关联方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或经济状况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3)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前,债务人成为或可能成为担保人的股东或《公司法》所定义的“实际控制人”;

  (14)债务人或其关联方因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或行业标准等造成责任事故或被媒体曝光;

  (15)债务人的关联方与债务人之间的控制或被控制关系发生变化;

  (16)发生影响债务人或其关联方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不利事项。

  7、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债务人应按债权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债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合并、分立、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措施,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担保人为个人的,担保人失踪、死亡(宣告死亡);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未设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8、债务人保证不以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9、债务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10、债务人支付的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的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利息;(5)本金。债权人有权单方变更上述顺序。

  11、债务人郑重承诺,债务人将对在与债权人借贷交易过程中所知晓的所有与借贷交易有关的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未经债权人许可,绝不将该等信息以任何方式公布、披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

  否则,债务人愿承担法律责任和合同违约责任。保守秘密的上述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在业务洽谈中债务人所获知的债权人信息;双方在借贷交易进展、签署、执行过程中形成的交易结构、交易模式、交易文件等相关商业信息及债务人获得的其他与上述商业信息相关的信息。

  12、债务人保证其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第十二条 债权人的权利及义务

  1、在债务人完全履行了本合同为其设定的相应义务、满足发放借款条件的前提下,债权人应如期按约定向债务人发放借款。

  2、债权人应对债务人提供的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债权人有权调查了解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经济状况,有权查询债务人在各个合法征信机构的征信资料,并有权向合法的征信机构提供债权人的信用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行使上述权利时,债务人应给予协助、配合。

  第十三条 名誉担保

  债务人承诺以自身名誉向债权人担保,即如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等相应义务,由此而造成债权人的损失概由债务人承担,否则,债权人有权依法通过非诉或诉讼程序追索所有应付款项,并在全国或地区的各种媒体上披露债务人的上述不良信誉及未能履约的详细信息。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守约方受到的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在违约金(如有)之外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直到守约方的损失得到全部弥补。

  除本合同中相应条款的特别约定外,在债务人出现其他相应违约事件时,债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债务人按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直到还清本息为止;

  (2)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3)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4)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提前到期,亦有权宣布债务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有权要求债务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有权依法行使担保物权;

  (6)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债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独立性

  1、本合同不因债务人、债权人或担保人之间存在的其他合同的无效、解除、撤销或终止而当然解除或终止。

  2、本合同不因各方的上级单位的指令,或各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合同、文件、合同而免除;

  3、本合同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撤销、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事项或变更企业有关登记事项而免除,本合同所列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继人继续承担和履行。

  第十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诉讼方式解决,诉讼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

  第十七条 通知

  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对方提出的要求,应均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首部列明联系方式送达对方。

  2、如任何一方的名称、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否则他方按照原定方式履行了通知义务的,即已有效送达。

  3、任何通知或要求只要按照上述方式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送达:

  (1)如系信函,则为挂号信发出后五个工作日;

  (2)如系传真,则为传真发出之日;

  (3)如系专人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八条 合同完整性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被依法裁定或判决无效,本合同其余条款的效力不应受任何影响。

  2、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照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等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该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原因,然后由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公证与执行

  债务人、债权人双方已经详读、完全理解,并一致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自愿接受法律文书全部条款之约束。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经对强制执行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白了解,经慎重考虑决定,本合同签订后自愿向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办理其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确认本合同所确定的债权债务、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对本合同所设定的债务、义务无疑义,保证遵守项下一切债务、义务,并承诺若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设定的义务或履行不适当,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具体问题由债务人在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手续时与债权人(或其代理人)所签承诺性文件约定。双方关于强制执行的约定优先适用于本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如本合同相关条款与本条约定及上述承诺性文件相冲突的,以本条约定及上述承诺性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不能确定或不能完全确定借款的具体起止时间、利率、用途等,或其约定与实际起止时间、利率、用途不符的,则由放款凭证、借款收条等能够反映实际起止时间、利率、用途的文件确定该时间及利率、用途等,该等文件属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发生借款展期等情形时,债权人可将针对借款展期等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书提交给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提交后本合同强制执行公证效力自动及于该等文件。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有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同意可以用补充协议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任何附件、补充协议,都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债权人可将该等文件提交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提交后本合同强制执行公证效力自动及于该等文件。

  第二十三条 附则

  1、债务人、债权人均为自然人的,本合同自债务人(或其代理人)、债权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加盖名章/按指印之时成立,自债权人提供借款之时生效。债务人、债权人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本合同自自然人一方(或其代理人)签字/加盖名章/按指印,以及对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加盖名章/按指印并加盖公章之时生效但在债务人及担保人未按债权人的要求订立担保合同及办妥担保合同约定的手续之前,债权人并无义务发放借款。

  2、本合同至债务人清偿或担保人代为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有关债务时,自行终止。

  3、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担保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债务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如债权人需向第三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债权,不必取得债务人同意,债务人在收到债权人有关债权转让的通知后,依本合同的约定向转让后的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债务人如为二人或二人以上时,全体债务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

  5、因债务人违约致使债权人采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债务人应承担债权人为此支付的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6、因本合同而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拍卖费、变卖费、印花税、契税、公证费、保险费、抵(质)押登记/备案/撤销费、评估费、审批费等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7、本合同一式 份, 各执一份,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于20__年1月1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

  债务人: (公章或签字/名章/指印):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名章/指印):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范本6

  甲方(出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个月,自xx年 5月7日至 xx年 5月6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 年 月 日

  借 据

  今借到马相明人民币肆万元整,¥:50000.00 ,月息率为千分之 贰拾(xx年5 月7日至 xx年5月 6日。

  借款人身份证号: 借 款 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范本7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整(¥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利息

  借款期间月利率计为_______%,即月利息为人民币(¥_______)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共计_______月,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该款项一次性汇付于乙方指定账户。乙方自收到甲方出借款项之日起,及时向甲方出具收到款项凭证。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还款时间与金额

  乙方应当于借款期届满之日起日内足额(本金+利息)一次性还款于甲方。

  乙方足额还款后,甲方应当返还借款合同及乙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于乙方。

  甲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借款。

  2、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还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所借款项,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的约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3、若乙方逾期还款,逾期期间按月利率_______%计息。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第九条其他规定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3、因执行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8

  甲方 (借款人) :___________

  乙方 (出借人) :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 ____________

  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借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即¥ 元 ,于订立本合同之同时,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二)甲方借款用途为 ,乙方有权监控甲方此笔借款的使用情况。

  (三)甲方借款期限为个月,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四)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 ,利息总额为 元整,即¥元。

  (五)借款到期当日,甲方须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 借款本息或有违约责任出现(见第三条违约责任),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 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即¥ 元。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八) 乙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将本债权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九)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 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

  对债权人(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自愿为本借款提供担保,自愿以现 在和将来的私人财产及所有收益为此笔借款 提供连带借款偿还责任保证。

  (二)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甲方在约定还款日未按约定向乙方进行清偿,乙方有权 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乙方向保证人提出履行保证责任的要求,保证人不 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辩和拒绝,并无条件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保证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

  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 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公证费、律师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 公告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因债务人,保证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 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 条款的法律效力 。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 保资格力的变故 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 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 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6。 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

  2.要求连带责任担保人立即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范本9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室内顶棚、地砖、管线、家具、防盗设施、家用电器等。

  4、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120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签订合同后付5万元,开工后付8万元,验收合格后付3万。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关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发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八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日期:

借款合同范本10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因生意需要向甲方请求借款,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现经当事人各方平等协商,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借给乙方:

  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 .00元整;

  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计息,月息为 %。

  三、借款用途:一切合法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借款归还日: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六、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2、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将借款用于非法用途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皆由乙方自己承担);

  3、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归还借款,利息按借款实际天数计算。

  七、承诺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资质、资信、财务、经营状况等所有信息、证照、契据证件等真实、准确、合法、完整、有效;

  2、乙方保证在遭遇诉讼、仲裁、重大行政处罚及其财务资信状况发生任何可能危机还款的不利变化等情况时,应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违约责任

  1、借款到期不能依约还款的,违约期间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借款总额的40%;

  2、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约还款,甲方为实现自己的债权聘请律师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愿接受对甲方律师费的强制执行,并放弃对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师费的抗辩权。

  3、在乙方遭受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以及财产与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进而影响其还款义务的履行等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单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同时行使本合同赋予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依约归还借款本息),除非乙方为此另行提供担保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承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九、 公证条款

  1、本合同甲方、乙方均同意向____市方正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若乙方到期不依约还款,甲方有权向____市方正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抗辩权。

  2、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3、执行金额的确认:甲方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公证机关有权通过乙方预留的地址和电话以XX特快专递(E)或以电话对执行金额向乙方进行核实确认,乙方接到公证处的《确认函》或核实电话时,如对执行金额有异议应于____日内持有效证据材料原件向公证处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持还款证据材料原件向公证处提出异议,公证处即可依据申请人申请的金额出具执行证书。如公证处无法按乙方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亦或乙方改变本合同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未及时通知甲方及公证处,则不论乙方是否接到公证处的'《确认函》或核实电话,均视同乙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并放弃对强制执行金额的抗辩权。

  4、乙方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债务范围包括: 万元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负担。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约还款,愿意单独作为被执行人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6、甲方确认联系电话为: XX编码: 联系地址为:

  7、乙方确认联系电话为: XX编码: 联系地址为: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本合同所有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十一、本借款签订合同之日起,通过银行放款,放款日期以银行转账票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11

  甲方(贷款方)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

  乙方为开发建设项目,特向甲方借款,以中国__开具的不上网人民币还本付息__保函作为担保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额:

  五亿元人民币,首单操作伍仟万元人民币。

  二、借款保函:

  不上网人民币还本付息__保函。

  第一条:借款条件

  1.用款期限:________年

  2.年利率:%

  3.一次性贴息:%

  4.付款方式:电子汇兑

  第二条:借款担保行:由中国__(以下简称担保__)担保,担保__开具不上网《人民币还本付息保函》,版本由乙方接款__提供,该保函不可撤消、到期无条件保兑,该保函为乙方借款的担保品,甲方为保函受益人,保函期限________年,保函额度为五亿元人民币。

  第三条:借款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由担保__在借款到期时,无条件将所担保款项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__帐户内,甲方退还保函凭证及其他相关文件。

  第四条:操作程序:

  1.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贷款卡、企业签章确认的还款保函样张及全部项目批文,供甲方款项移动报备之用,甲方同意到项目地操作即视为项目材料审核过关。

  2.双方确认本协议后,乙方负责甲方及相关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用,甲方所有必要人员应一次到位,不可分期分批到达乙方所在地,甲方向乙方代表出示全套开户资料和有资证明;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责任人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本合同履行操作到此终止。

  3.甲方到乙方开证行出示可查验的'有资凭证,甲方开始核行;核实该__是否同意为甲乙双方项目借款提供担保并为甲方出具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保函。核行期间甲方不得要求操作__在资金进帐前后出具除按本合同规定需出具的保函外的任何签字盖章的文件作为划款依据,不得要求与操作__作书面会谈记录与行务纪要,不得要求乙方提供银企协议,不得对乙方接款帐户加设权限。本合同约定的不上网还款保函分行不需加签,本次业务仅限于支行操作,不涉及上级行行为,甲方不得向上级行咨询查验。核行未通过则属乙方违约,按本合同

  第二项

  第六条第2款执行;核行通过操作进入下一程序。

  4.乙方开证行立即开出首单伍仟万元的不上网保函(在行长办公室办理,行长和经办人签字,加盖__公章),甲方同台将伍仟万元款项打入乙方帐户,乙方同时以现金和汇票方式支付一次性贴息和附加费(中介费)核保、开函、转款、付贴息、附加费均不离开双方视线并在同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否则,双方再约定下一个工作日按相同程序进行。

  5.剩余借款照此分单操作,直至过款结束。乙方操作__重新开出总额五亿元人民币的不上网还本付息__保函壹张,在行长办公室办理,行长和经办人签字,加盖__公章,双方核保无误后交予甲方,甲方将分单操作的保函退给乙方操作__。

  第五条: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1.甲方责任:

  (1)甲方核行时如要求操作__出具除按本合同约定应出的保函外的任何签章文件,或要求__作书面会谈记录及行务纪要,或要求乙方提供银企协议,或向上级行咨询查验,或对乙方接款帐户加设权限,均视作甲方违约,导致操作失败应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并赔偿乙方本次融资的全部损失。

  (2)核行通过且乙方操作__已按约定开出不上网__保函后24小时内(网络原因除外),甲方未能将资金电子划入乙方帐户,视作甲方违约,并无条件按首单过款保函金额的1%进行赔偿,赔偿给乙方和中介方各50%,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各项,甲方自愿放弃一切抗辩与反诉权利,并根据产生的责任进程无条件同意在不离开乙方人员视线范围赔付完毕后再离开项目地。

  2.乙方责任:

  (1)甲方核行时,乙方操作__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核行内容操作,甲方即终止合作。

  (2)甲方资金进企业帐户时,乙方操作__不能开出本合同约定保函进行核保或无法按合同约定和承诺支付贴息及各项附加费,甲方则无条件撤回资金,乙方同时按到位资金总额的1%进行赔偿,赔偿给甲方和中介方各50%,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各项,乙方自愿放弃一切抗辩与反诉的权利,乙方与操作__不得对甲方及中介方离开项目地进行任何阻碍,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第三方人员无关。

  三、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涉及的一次性贴息款、中介费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均属甲方、乙方、中介方之间的行为,担保__对此不得干预和拒绝执行。

  2.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双方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如需诉讼,守约方有权选择属地法院。

  3.乙方对中介人等的报酬承诺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有效组成部分。

  4.在履行本合同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同中介方无关,中介方不承担任何违约经济及法律责任。

  本协议具有一次性不可撤消的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为硬性条款文本,一经双方确认,生效期间不得加以任何改动与协商,直至整个融资个案顺利操作完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12

  甲 方:

  乙 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前必须向甲方出示乙方原用人单位出具的已与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正式证明除非与其所签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是本劳动合同的甲方,同时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的原件。若乙方出具虚假证明则应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之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经双方协商,本劳动合同的固定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甲方按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的工作。在本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接受甲方根据其相关规章制度所不时进行的考核,并同意甲方可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在甲方公司内调整乙方的岗位,同时工资及其相关待遇一并调整。

  (二)甲方根据岗位职责赋予乙方相关的权利、责任、义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履行各项职责(具体见岗位描述和绩效考核方案)。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实行定额计件包工制。

  (二)企业在特殊发展期间,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协调整休息时间。。

  (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标准,按时考勤。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工资实行:

  年薪制( )

  1. 乙方年度基本薪酬为 元人民币/年(大写: 元整/年),即月基本工资为元人民币/月(大写:每月 元人民币整),另薪酬的 计 元(大写: 元人民币整)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发放。

  2. 除乙方的上述年度基本薪酬外,乙方还另外享受不列入年薪的下列费用: a) b) c)非年薪制( )

  1.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总额为人民币/月(大写:。

  2. 乙方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留任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工资总额为 元人民币/月(大写: )。

  (二)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每月收入中代扣代缴

  五、社会保险

  (一)在本劳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其中应由乙方缴纳的比例由甲方从乙方每月收入中代扣代缴。

  (二)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设施和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劳动合同和甲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标准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四)乙方须全面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职责,并达到规定的指标。否则,甲方有权依据甲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标准和工资考核办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劳动合同。若乙方未能缴付规定的经济处罚,甲方有权依据本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将该罚款从其工资中扣除。

  (五)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否则因其自身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其它个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按甲方规章制度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造成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乙方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除依本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有权从乙方的工资中对该经济损失的全额赔偿进行合理的`扣除外还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比如乙方提供虚假学历证明被查证属实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效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按照第(6)、(7)、(8)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劳动合同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5、如《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法定的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发生,甲乙双方均依法不得解除本劳动合同。

  (二)终止

  本劳动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三)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专项培训和服务期

  (一)如甲方在本劳动合同期限内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项培训,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专项培训服务期合同以具体约定乙方接受专项培训后的服务期及其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

  (二)专项培训后,乙方同意在甲方服务 年,如不能满足这一条件,乙方须补偿甲方的专项培训费用并额外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九、保密

  (一)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应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在聘用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措施,维护其于聘用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以保持其信息的保密性。

  2、乙方承诺,乙方在聘用期内所知悉的属于甲方所有或者虽属于第三方所有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档案图纸、生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财税资料、工作流程标准、经营信息、管理信息、金融信息及任何其它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在职和离职后都不得外泄。乙方辞职、被解聘或合同终止、解除后,其对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仍然有效至甲方全部向社会公开披露,如未全部披露,乙方仍然有保密义务。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乙方承诺,乙方在聘用结束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和资源,承担如同雇佣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5、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6、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秘密技术和/或商业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电子版资料、硬盘、软盘、仪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保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无论因任何原因雇佣终止的,乙方应立即归还从甲方处得到或在乙方处的所有的甲方文件、记录、设备和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掌握的甲方的开发成果、图纸、蓝图、备忘录、客户名单、配方、财务报表或推销资料等。如果因乙方未全部归还任何上述物品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7、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系指所有属于甲方或者甲方的客户、顾客、顾问、被许可或关联企业的、由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任何形式的技术信息、专有信息、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使用或者拥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与业务有关的发明、专有技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

  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工艺方法、材料性能以及任何其它甲方或者其任何客户、顾客、顾问、被许可方或关联企业视为或作为保密的其它技术信息、专有信息、商业信息等。

  8、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系指所有属于甲方或者甲方的客户、顾客、顾问、被许可方或关联企业的、由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信息、专有信息及其它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与构想、开发计划、客户名单、客户数据、市场资料、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以及任何其它甲方或者其任何客户、顾客、被许可方或关联企业视为或作为保密的其它商业信息等。

  (二) 乙方的工作岗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或对甲方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在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前的六个月内,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变更本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乙方应予以配合。

  十、竞业限制

  (一)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应承担以下第1项竞业限制义务;乙方是否承担以下第2项竞业限制义务,取决于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1、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参与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经济活动;乙方不得自营或参与与甲方同类的业务;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竞争机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员工等;不对竞争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工作支持;不向竞争机构进行任何长期或短期的投资。

  2、乙方离职后2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2年后的次日止),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其不得:

  (1)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参加任何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任何甲方竞争机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员工等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对竞争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工作支持;

  (3)以任何方式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4)促使、引诱、试图雇佣或雇佣甲方的任何雇员或任何其它在雇佣期间内可能由甲方聘用的人员;

  (5)与任何甲方的客户、供应商或合伙人、或者甲方与其有业务往来的任何其它实体从事交易,或与之建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关系,或在其它个人或实体的雇佣或竞争中提供协助,或鼓励、教唆任何该等雇员终止他/她与甲方的雇佣关系;

  (6)鼓励、教唆甲方的任何客户、供应商或合伙人、或者任何其它实体终止其与甲方间的关系;

  (7)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或其它秘密信息或以任何方式鼓励、教唆掌握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或其它秘密信息的人向任何人泄露、披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或其它秘密信息(本项所述的保密义务并不影响乙方在本劳动合同第九条项下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二) 在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时,乙方依本条第(二)款的规定 承担本条第(一)款第2项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在发放的劳动报酬中已含有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不再另行要求补偿。

  十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违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规定或本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损害乙方利益并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乙方补偿或赔偿。

  (二)乙方如有违反本劳动合同第九条保密义务和/或第十条竞业限制规定的行为,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人民币 万元整。 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追究第三方(聘用乙方的单位)的损失赔偿责任。

  (三)在本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接受甲方出资进行的专项培训后未按照该专项培训服务期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服务期的应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全额赔偿该损失。

  (五)乙方在聘用期间,执行甲方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技术创新与发明,甲方应给予乙方适当奖励,但其技术成果所形成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所有权、专利使用权、专利收益权、著作权等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如不能或不愿接受奖励,其技术成果所形成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所有权、专利使用权专利收益权、著作权等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对此不持有任何异议。

  十二、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通知

  乙方的准确通信地址为: 。乙方承诺,无论乙方在本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或在本劳动合同因任何原因或解除终止后或被甲方解聘或自动离职等情况下,上述地址均为乙方的准确通信地址。在上述任何情况下,甲方将任何通知通过挂号信邮寄至上述通讯地址时即视为乙方已收到通知。

  乙方同时承诺在上述通信地址更改时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予以变更备案。 如乙方因未能履行本条义务而导致无法收到甲方的通知的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十三、其他

  (一)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劳动合同前已仔细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已完全理解本劳动合同中各条款的法律涵义。

  (二)乙方确认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规定已在本合同签署前向乙方全部公示。

  (三)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是本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劳动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四)本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签名:

  盖章: 日期:

借款合同范本13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方式: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方式: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方式: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利息、丙方提供保证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大写:_ 元整,(RMB_ _元)。

  二、借款用途

  本协议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甲方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45 (日),自 20xx年 1 月 6 日起到 20xx 年 2 月 21 日止。

  如甲方实际提供借款时间与借款起算时间不一致,以甲方实际提供借款时间为准。

  四、借款支付方式:

  1.借款支付方式: 转账或(和)现金支付。

  2.甲方指定如下账号向乙方支付款项和收取还款: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3.乙方指定如下账号向甲方收取借款和归还借款: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五、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乙方按每月 (大写: 百分之 )的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2.利息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和)现金支付,按月/日支付;

  3.利息支付时间: 20xx年1月6日支付当月利息。

  六、票据及凭证出具

  乙方在收到甲方所提供借款之日,应当向甲方出具收到借款的凭证。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借款。

  2.对乙方提供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双方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3.若乙方的经营状况恶化且无充足的理由和证据证明其经营状况改善足以按约履行,甲方有权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收回借款。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文件资料,如身份信息证件、房产证、婚姻证明文件等(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借款期限届满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利息标准提前收回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用途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借款期限届满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利息标准提前收回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4.乙方应当向甲方定期报告借款资金使用情况。

  5.接受甲方的检查,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会计资料和反映乙方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积极协助并配合甲方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九、保证条款

  1.丙方为甲方提供的保证范围为:本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甲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保证方式:丙方在上述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十、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背本协议约定的借款用途,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款项,并要求乙方按照借款总金额的 30 %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偿还本息,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未还借款金额的 5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 5 天仍未足额偿付本息及违约金,本合同自动解除合同,甲方在借款期限届满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利息标准提前收回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强制执行条款

  1.协议三方共同确认: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承诺并保证: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时,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甲方有权依法申请执行乙方的全部财产,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3.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时,甲方有权通过邮寄送达、电话通知、公告送达等方式乙方进行催收及/或催告。乙方应在甲方发出催收

  及/或催告之日起的三日内完成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相关义务,如乙方仍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相关义务,甲方立即有权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4.甲乙双方对于未来出具《执行证书》前公证机构核查内容、方式事先约定如下:

  (1)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事实应由甲方单方向公证机构提供乙方未履约证明。

  (2)公证机构依据甲方单方的申请,在出具《执行证书》之前以本协议约定的通讯地址或通讯电话向乙方信函核实及/或电话(传真)核实乙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担保责任的事实。

  (3)乙方应按照公证机构要求在公证机构向乙方发出信函核实及/或以电话(传真)核实乙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的事实之日起的五日内对公证机构的核实内容给予并送达实质书面回应,否则应立即视为乙方对甲方的主张无异议,公证机构有权依据甲方单方的主张出具《执行证书》。

  5.本协议第十一条约定的通讯地址及通讯电话等发生变更,变更方亦应于变更之日起的五日内书面告知并送达公证机构,否则公证机构按原通讯方式的通知视应为有效通知。

  6.乙方应对其已履行的义务、担保责任负有证明责任。

  十二、通知与送达

  双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约定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进行通知和送达,如任何一方变更以下通知和送达方式,应当经对方书面确认,否则视为原通知和送达方式未变更。

  甲方指定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联系方式:

  1.手机(短信): 1.手机(短信):

  2.2.传真号码: 2.传真号码:

  3.邮寄地址: 3.邮寄地址:

  4.电子邮箱: 4.电子邮箱:

  十三、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协议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就变更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十四、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xxxxx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它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借款给付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持一份存档,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约定:

  十六、本协议附件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

  2.

  3.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保证人):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xxxxx

借款合同范本14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流动资金借款利息计入生产成本的规定应当加以修改。对于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范文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方_________为满足生产需要向贷款银行_________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_________,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

  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贷款用途

  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_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三、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_________%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用款计划

  .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_________月_________元;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贷款方允许借款方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方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六、还款

  借款方保证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分次还款计划如下:

  七、权利义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2.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3.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八、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九、违约责任

  .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xx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借款合同范本15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借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方式

  1、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出借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款安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期限及借款用途

  1、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_月,以款项实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当日起计借款期限,以款项实际归还至乙方指定账户当日为还款日期。

  2、本次借款主要用于:____________

  3、乙方有权监控甲方此笔借款的使用情况。

  第三条借款利率、利息支付

  1、借款利率按月利率________计收。

  2、利息总额为_________元,分三次支付,每月支付__________。

  第四条本金还款

  1、借款到期当日,甲方须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相关费用。

  2、经甲方申请,乙方书面同意,借款人可分批归还。分批归还情况下应另外支付未偿还借款本金所对应的利息和违约金,具体由双方书面约定。

  3、甲方有权提前还款。提前还款的,利息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支付。

  第五条担保

  1、担保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清偿提供连带保证义务。连带保证

  的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或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在甲方未按约定还本付息时,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清偿义务。

  2、担保期限:自借款实际发生日起至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完毕之日止。

  第六条借款人的承诺与保证

  甲方承诺与保证如下:

  1、借款人提供的任何资料真实无误,不存在任何虚假或夸大,亦不存在任何误导出借人的陈述;

  2、借款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通过必要的内部或外部程序并获得相关批准与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法借款人的章程或其与任何第三方的约定;

  3、不存在生效法律文书对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构成障碍,也不存在任何可预见的争讼、行政处罚或其他障碍致使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受严重不利影响;

  4、依约定还本付息并承担借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有违约,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出借人认为借款人存在其他借款风险或借款风险加大时,借款人应根据出借人要求另行增加出借人认可的担保或及时消除风险。否则,出借人有权随时拒绝发放借款或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而要求借款人清偿,借款人不得追究乙方任何责任和提出异议。

  第七条出借人承诺与保证出借人承诺与保证如下:

  1、出借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能力签署本合同,且签署本合同不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的约定;

  2、出借人完全有能力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不存在生效法律文书对出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构成障碍,也不存在任何可预见的争讼、行政处罚或其他障碍致使出借人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受严重不利影响。

  第八条担保人的`承诺与保证

  1、担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有能力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不存在生效法律文书对担保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构成障碍,也不存在任何可预见的争讼、行政处罚或其他障碍致使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受严重不利影响。

  2、担保人均同意并确认,担保条款效力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条款无效,担保条款仍然有效。担保人依其担保范围依约对出借人承担担保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和合同的解除

  1、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利息的,或者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或者甲方在借款时隐瞒虚构事实欺诈出借人提供借款的,以及其他违反本合同情事的,构成违约。

  2、如借款人出现还款违约,应按照如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延期支付利息的,应支付利息被延期所产生的违约金(按照未付利息每日________从应付日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

  (2)延期支付本金的,应支付本金被延期所产生的违约金(按照未付本金每日________从应付日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行使相应权利:

  (1)延期支付当月借款利息长达___________以上的,出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向其支付违约金,以未付本金每日_________计算至借款人实际偿还完所有款项日为止。

  (2)延期归还本金长达___________以上的,出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向其支付违约金,以未付本金每日_________计算至借款人实际偿还完所有款项日为止。

  (3)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4)借款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重要事项导致乙方受到欺诈而提供借款的,出借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借款人予以赔偿。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了对方并提供了确凿证据的,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生效

  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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