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日记
时间过得真快,一天又将结束了,这一天里,有没有哪件事或某个人触动到我们呢?这时候,最关键的日记怎么能落下。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书的日记,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书的日记1
我喜欢读书。瞧,我那书柜里、茶几上、枕边上……到处都是书,甚至连卫生间里都放了不少的书。读书早已成为我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我读书简直到了痴迷的状态。有一次,去厕所时,我就随手拿了本《简.爱》,结果我才看了一会儿(我是这么认为的),妈妈就喊了起来:“大琪,你上个厕所,怎么要这么长时间呀?”我这才如梦方醒,赶紧拿着书走出了厕所。妈妈见我手里拿着书,便明白了一切,就开始训我了:“又看书,厕所灯那么暗你还看……”嘿……
到了晚上,该睡觉了,可我怎么舍得放下《简爱》哟!不过,这好办,我不是有小台灯吗?想到做到,我赶紧把小台灯藏到被窝里。老妈刚帮我关好门,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小台灯,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小时过去了,两小时过去了,不知不觉,我竟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在梦里,出现了简爱与罗切斯先生的精彩对白,简爱的贫苦生活,以及她的善良、她对爱的执着……
第二天早上,妈妈去叫醒我,被子一掀,便发现了我手里还紧紧攥着小台灯与《简.爱》。结果可想而知,妈妈拎起我的耳朵,开始了她的“长篇大论”:好啊,你连睡觉也看书了!你看你的眼睛,才12岁就300度了……
唉,说起我那眼睛呀,也是书给“害”的。从三年级起,我就异常喜欢读书:走路看、睡觉看、吃饭也看。长期用眼和看书姿势的不正确,使我的鼻梁上过早的`架上了一副眼镜。我对书的感情是有爱有恨。不过,相比而言,当然是“爱大于恨”喽!因为它带给我许多快乐,教会我如何做人,让我足不出户就能知道天下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是驶向成功彼岸的小舟。所以,我爱读书!
读书的日记2
这学期看的第三本书,前两本是《史记》和《亲爱的安德烈》,第三本就是这本《当我们在跑步,我谈些什么》。
这本书,本是我抱着因为打算跑步减肥的决心,想看看别人的经历啥的,在书店央求妈妈购买的,可是没有想到看了前言的时候发现此书其实与跑步关系不大。准确地说是与我想要看到的内容大相径庭,所以我基本就看不下去了,一度以为这又将是一本列入我看不懂所以放弃的书堆里的一本书了。
这几日小长假,空闲时间随手拿起翻看,想着还是不应该一概而论地将它否定,因为我连第一章都还没有看完呢。所以,我打算按照自己看书的习惯安排,先看上个至少45分钟,就这样,在内心拒绝的情况下,重新拾起这本书来翻看。
看完第一章的时候,我还是觉得这本书不适合我看,因为无论是从作者的生活环境还是心态上,跟我本身相差太大,有一种自己大概又买了一本“假书”的感觉。
第二章,村上开始讲述他在开始跑步之旅之前的人生是这样的,以及是在何种情况下成为了职业小说家,有两点我想当震撼。第一,的确没想到这位日本著名小说家在30岁之前居然完全没有接触过写小说领域,只能说运气有时候也真的相当重要。第二,我没有想到他居然在跑步开始后的差不多大半年后,就可以一次性跑15公里了,再过了一个月,就能35公里了,之后,就是一些比较精辟的话,看得出来,他是一个很有原则,对人生有着明确目标的'人。
看了这本书后,我改变了自己以往选择书目的一些习惯,我感觉任何一本书既然出版了,都是有其价值所在的,更不能因为兴趣的原因就放弃,只要仔细翻阅一定是可以阅读到其中的意义的。
读书的日记3
星期六早上,阳光特别明媚,爸爸妈妈带我到华侨公园游玩。
我们来到华侨公园,这里已经人山人海,人声鼎沸。公园里彩旗飘飘,几个大型的氢气球在空中飞舞,欢快的音乐,让人感觉是多么的喜庆。我心想,难道今天公园里有什么大型活动吗?我们步入华侨公园,在正中的LED屏上,果然看到了一条横幅,上面写着“读者日活动”,哦,原来今天报社在公园里举行读者日活动啊,怪不得这么热闹。我跑上前看了看活动目录,呵,活动还真不少呢,市民除了可以在现场订阅报纸,还可以观赏到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有潮剧表演,广场舞表演,现场书法表演……我和爸爸妈妈走进活动现场,观看好看的.节目。
我们逛了一圈,忽然听到广播里讲:“上午,在活动现场还举办百童笑脸活动,是随机在活动现场拍摄到的一百名儿童笑脸,将在上午十一点钟公布于LED屏中,大家可以自行欣赏,看看有没有你们孩子的可爱的童真的笑脸!榜上公布的笑脸儿童可现场获得一份小礼品!”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又回到LED屏前,哈哈,果然整屏换成了一百名儿童的笑脸照,大家形态各异,表情自然,笑容可掬,稚趣无比,加上公园环境优美作背景,使整个百童笑脸屏幕很是吸引人。我们欣赏着,评论着哪个儿童笑得最可爱,忽然,我看到了自己的笑脸居然上了榜,我兴奋地指给爸爸妈妈看,爸爸妈妈看见了,也哈哈大笑起来。那是我刚刚在观看一个相声节目时,正在暴笑的样子呢!我兴奋地跑到活动组委会领取了一份礼品,是一份半年日报的订单和一个精美的风筝。
今天到公园参加读者日活动,不仅获得了礼品,还观看了精彩的节目,真开心呀!
读书的日记4
每个人对书的看法都是不同的,就如高尔基,他认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在我看来:书,就是人类最好的老师,它赐予我们无尽的知识;书,就是一粒开心果,它赐予我们快乐;书,就是一株忘忧草,它令你忘掉所有的不如意;书,是一艘大客船,它装载着人类所有的灵魂......
我喜欢书是从小学二年级的时候,那是一个很难忘的开端。
在二年级寒假以前,我厌恶读书,从书中找不到乐趣,妈妈每次让我读书时,我看一两页就去干别的了,可是在寒假的时候有个让我“致命”的作业--一篇读后感。在无奈之下,我不得不看书,也不再是一页、两页那么简单,我只有硬着头皮看完一整本书了。我在茫茫书海中,看到了一本极为特别的书,这本书是由郁雨君写的《最想要的礼物》,首先这个
题目吸引了,还有就是这本书的书皮上有一行很显眼的字:“礼物就像一根棒棒糖,打开了包装纸,塞进嘴里,甜在心里!”。好有趣的比喻句啊!好奇的心驱使着我,于是我选择了这本书。
刚开始我似懂非懂,但我坚持着往下看,渐渐地我能看到书中主人公的控诉和不瞒,看到了他的忧伤,进入到了他的内心深处,我的.眼泪情不自禁的流淌了下来,我的内心也在随着主人公而波动。转眼间三个小时过去了,第一次完完整整的看完了一本书,认真的写了读后感,由于我投入了一定的感情,我的读后感得了优秀,也正是因为这次的阅读,我爱上了书,我体会到了书中的乐趣,每次看书都有或多或少的收获。
同学们,书籍是最广阔的知识海洋,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的遨游吧!
读书的日记5
《狂人日记》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读书的日记6
在学校借到第一本《笑猫日记》后,我就喜欢上了这只有个性的猫,还有其他一些可爱的动物们。暑假里,我跑到市图书馆去借书,无意中又看到了其他几本,真是欣喜若狂啊,立马借了回家拜读。妈妈见我这么入迷也看了起来,结果把她也迷住了。
我最喜欢酷酷的笑猫,它是那么的有思想有个性,而且有爱心。它善于观察,有时还会用哲学家的脑子去看世界去思考。本来我对老鼠也是没什么好感,没想到故事里的老老鼠也是那么的善良。
我最喜欢《保姆狗的阴谋》这篇,讲了一只阴险的腊肠狗妒忌主人所喜欢的牧羊犬,想尽各种办法去加害它,牧羊犬在笑猫的帮助下渡过了一个又一个危险,最终腊肠狗自作自受反而害死了自己。看得我心惊肉跳,一个个阴谋真是层出不穷。腊肠狗被嫉妒心迷惑,忽视了牧羊犬对它的爱,忽视了身边的幸福。警觉的笑猫功劳最大,它从第一次见到腊肠狗时就对它产生怀疑,也被牧羊犬的纯真所感动。最感动我的是腊肠狗在它临死前说的一段话,尽管它意识到错误但是为时已晚,真应了那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应该有好的性格,这样才会有好的命运。牧羊犬就是用美好的心灵去感受这个世界所以它很幸福。这本书告诉我,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每个人都有自己美丽的天空。
在杨红樱阿姨笔下的动物们栩栩如生,难怪我那童心未泯的妈妈说,现在她看到所有的动物都怀有敬畏心,因为动物们的世界也很精彩。杨红樱阿姨让我妈妈找回了童年,让我开阔了视野放松了心情。
读书的日记7
后来我顺利毕业,这两年学习的作用就一点点显现了出来。和别人一起去应征喜欢的工作时,hr只留下了我,因为他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的学历是什么”;申请工作签证的时候,很多朋友申请失败无奈回国,移民官却没有刁难我,因为我手里拿着货真价实的本地文凭;后来拥有自己的'一份小生意,开始写发票申报税目,不必花钱去请会计,自己做起来也得心应手,那一刻就明白当年在大学毕业后再学点什么的坚持,并不是别人说的“无用功”。
我观察过身边三十岁左右的朋友们,生活大多过得忙碌充实,却很少有人坚持学习,一年也读不完一本书,上学时用的英文完全忘光,爱写字的习惯也不再坚持。这总是让我感慨,中国年轻人放弃自己太早了,人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什么就不肯相信自己可以成为一个更棒的人?
每当我听到有人说,哎,我都快三十了,结婚了也生孩子了,生活现在也挺好挺稳定的,还学什么习?”我都觉得特别惋惜,那么年轻那么有潜力的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轻率地限定自己人生的拥有?怎么能确定自己以后不需要跳槽不需要加薪?怎么能确定以后不被公司派去接待外宾不出国旅行?而又怎么确定你的孩子,不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扬起脸天真地问你,“妈妈,你怎么什么都不会?”
这两年搬家多次,见过很多国外的家庭主妇,我发现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她们除了做饭洗衣服照顾孩子,大多在生活里留下属于自己的一小段时间,用来提升自我。我认识的一个韩国主妇,孩子上小学后她报名读护士课程,每晚哄孩子入睡后,自己在客厅里啃课本写作业,今年毕业的时候,她顺利找到一份护士的工作,完成了从家庭主妇到高薪护士的人生转变;另外一个朋友,生了孩子后就在家做全职家庭主妇,不甘心生活里只有洗衣煮饭,于是跟着网上教程学习手作,虽然过程辛苦,常常要趁孩子睡觉的时候才能构思创作,但坚持了一段时间后,她的网店,也开始有顾客的频频光顾。
读书的日记8
最近我读了《男生日记》,它是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非常的好看,我很喜欢,想必你看了也会喜欢。
这一本书讲了吴缅和他的爸爸去西藏的过程。首先讲了吴缅的爸爸从西藏回来问吴缅要不要跟他去西藏。然后有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坐飞机,坐几个小时就到了。第二个方案是跟军队走,这一路上有许多惊险的.事情,有可能有生命危险,吴缅直接就选了第二个方案,应为他想探险。
到了去军队的路上,吴缅就坐刘帅的车上,而吴缅老爸却坐了另一个人的车,吴缅一直想跟刘帅聊聊天,却一直找不到话题,终于刘帅主动开口说:这座桥下就是他的家乡。然后在一处路段上刘帅说:他的爷爷也是一名军人,可是在二郎山修路的时候不幸身亡了。他的爸爸开车翻越二郎山时,在一条狭窄的道路上,迎面开来了一辆军车,错车错不开,为了给
一个刚入伍不久的汽车新兵让路,竟然把车向悬崖开去。这次他们运气很好二郎山的通道刚好才开启几天,以前翻越二郎山需要走3个小时的路程。他们跟着军队走到跑马山时就跟军队告别,他们非常不想告别,但是告别的时候来了,他们告别以后,就打车去了跑马山,哪里刚好在举办一次节日,他们就在那里住了几天,然后就回家了,这次吴缅的爸爸要去沙漠,差不多在哪儿要待半年,他们就告别了。
这时吴缅就准备上学了,他和他的朋友们都各自报好各所学校了,就等待上学了。最后他们各奔前途了。
因此,他们不仅帮助了宋立春,还帮助了几个失学的孩子上学。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它让我懂得了应该用自己的能力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觉得每个男孩都应该读一读这本书。
读书的日记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书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很熟悉,书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就是我们的中心,我们每天对着它围转;书对于那种热爱读:书的人来说就是一种相依为命的陪伴,是一个很好的伴侣;然而,书对于那种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甚至不认识字的农民来说,虽然不去看书,但至少也听说过书是什么吧。
我既热爱书籍也讨厌读书。是不是很矛盾呀?其实一点也不矛盾,你们只要慢慢听我说,就会知道这个原因了。
我喜欢读书后让我懂得道理,让我学会的知识,让我在以后写作文的时候,不再为找不到好词好句而心急如焚。讨厌呢,则是因为我有自己不喜欢读的书,越难读懂得文章,我越不想读,所以也就没耐心继续读下去了。我喜欢优美的`句子,它们像一首首悦耳动听的旋律,飘浮在我眼前;它们像夏日倾盆大雨过后的彩虹,无比漂亮;它们又像春天里的牛毛细雨滋润着我们的心田。
我喜欢散文。虽然有时读不懂,但我依然喜欢它。它有时像乡下的农民一般淳厚朴实,有时像有教养的淑女一般优雅迷人,有时又像城里的贵妇一般雍容华贵。
我喜欢励志小说。它们每一篇文章都会让人们的心情汹涌澎湃,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让人们从心里感动,从心里佩服。可以让经历过失败后的人们重新又看到了新的希望,让我们又重新从跌倒的地方爬起来,向前奔跑。
其实,书就像我们吃饭一样只有细嚼慢咽才能把知织的精华吃到自己的大脑里,切记不得囫囵吞枣。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请同学们好好读书,让我们从书中收获知识吧。
读书的日记10
生活中,有一种收获,会让人一生受益,那就是读书的收获;人生中,有一种经历,会让人难以忘怀,那就是读书的经历。是读书,让我在朦胧的世界中,学会生活,塑造生活,塑造自我、塑造理想、塑造人生……于是,在我的人生之旅中就有着这么的一段让人回味的读书经历。
在繁华的城市中,人们往往忘记了许多原始的生命的本能与需求。汽车代替了行走,电视代替了观察,网络代替了交流。我们不否认进步,但我们知道有的东西是永远不能代替的,如一片纯净的自然,如一本翻黄的旧书,如一首经典老歌。即使我们在这网络时代,但在内心的最深处,也许我们还执着于那种读书的快乐。
还记得,小时候,好玩。被父亲痛打了一顿。当时不懂得把书好好珍惜,只知道玩。把父亲心爱的那本《水浒传》撕下几页,用来折成小时候最流行的纸飞机和同伴一起玩耍。被打后还不理解为什么父亲会为这几页纸打了心爱的我,但从此以后,我再不敢对书这样残忍了。慢慢还懂得了珍惜它!
我上小学了。读书让我知道:冰心老奶奶对我们的殷切期望、列宁让我们知道了怎样才算是一个诚实的.孩子、狼牙山五壮士让我们对英雄有了敬慕。随着我逐渐地成长,读的书也越来越多了,原来的机器猫、故事会,都不能满足我对知识的那种渴求。于是努力寻求更多更喜欢的书籍来陪伴我度过快乐的时光。
读书已成了我学习中的一部分。我喜欢读春季的鸟语花香,读夏季的雷鸣雨飘,读秋季的梧桐落叶,读冬季的冰封雪塑。
面对读书,我会快乐,我会努力,学好更多的知识,在时代竞争的大潮中,勇往直前。
读书的日记11
在《女生日记》这本书中主人公冉冬阳是一个活泼善良,富有同情心,责任心,懂事的女孩。在开学的那一天,她的同学梅小雅没有来,她知道担心,于是,她拿着自己的压岁钱去找梅小雅,想为梅小雅的学费出一份力。你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是多么有责任心的一个人啊!这个平凡又普通的女孩,却有一种很不一般的品质,她爱助人为乐,从不计较得失;在自己生日的那一天,却大老远的坐车到鲜花市场买12朵康乃馨送给妈妈,因为她知道自己生日的那一天就是妈妈的受难日,你们看,我们的主人公是多么的.懂事!
书中有很多性格鲜明的人:第一个当然是我们这本书的主人公:冉冬阳,一个可爱漂亮,助人为乐,富有同情心,责任心的女孩;接下来就是梅小雅,一个一直令冉冬阳骄傲的好朋友;还有林淑媛,冉冬阳十分要好的好朋友,知心朋友。幽默的吴缅,胖胖的鲁肥肥……还有马加,莫欣儿,精豆豆,古龙飞,南柯梦……
故事中我觉得最精彩的就要属《男子汉的风度》这一篇。在这一篇中,冉冬阳他们一个班下午要去植物园参观植物标本,可是,车子的位子不够,所以有三分之一的人站着,这三分之一的人全都是女生。最后一个上来的是罗老师,她也没有位置了,坐在前面的舒老师立刻站了起来,让罗老师坐,古龙飞几个男生便在那瞎起哄,舒老师便让他们讲出来精豆豆说舒老师喜欢罗老师。但是舒老师却说“女士优先”是一个男性应该懂得最起码的礼貌。于是,大家纷纷让座,在回去的时候,站着的都是男生。故事情节写出了新一代人懂礼貌,知错就改,令人回味无穷。
《女生日记》这本书十分好看,让我也学到了不少,希望大家也能看一看,相信大家一定会觉得好看!
读书的日记12
读了《生命流泪的样子》这本书,让我感动致深。故事讲述了: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盛欣怡,本来有着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然而,她妈妈却得不治之症--癌症。这件事使她的生活和性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老师的鼓励和同学们的关心,但亲情和友谊的烦恼依然使她感到寂寞和困惑,妈妈最终离开了她。而十二岁的欣怡,过早的体验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
书本读到最后,我哭了,不禁为盛欣怡的遭遇而感到同情,其实,欣怡的妈妈很爱她,在得病期间,苛刻地让她做家务,是为了让她以后能照顾好自己,好好学习,不让爸爸操心。欣怡的妈妈拼尽生命终点最后的燃烧,是为了对欣怡最深最深的爱,怎不令人感动!
此刻,我在思考着爱的含义是什么?我又再仔细的把故事回味一遍,才我明白了普天下的妈妈哪有不爱的自己孩子?欣怡的妈妈用这种特殊的方式在爱着她,我的妈妈也让我时时感受着爱。每天,妈妈都会抽出时间检查我的作业,关心我的学习;我生病的`时候,妈妈总是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有时她也让我自己洗碗,学习做家务,可我却时常要惹妈妈生气,有时甚至还与她顶嘴,每次家里的氛围就被我搞得一团糟。在妈妈批评我时,我总是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任她数落我,心里却不服气。读完这本书后,才体会到妈妈对我深深的爱,不但体现在物质上,还有很多细节,很多看不到的爱,包括妈妈平时的唠叨和指点,我才知道爱无处不在,我才知道我是多么幸福!
这本书又一次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深刻,母爱的无处不在。今后,我要更加孝顺妈妈。
读书的日记13
我这几天读了一本书名叫《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讲述了绿上墙村子里卡思伯特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在农田里帮干活。当去领男孩子的时候惊呆了,在那里的不是一个小男孩而是一个有幻想的小女孩,非常的可爱。这个小女孩叫做安妮,她很活泼可爱,聪明伶俐,他非常的善良也很直接,每次都傻傻的在幻想很美的景色,她不比别人漂亮,红色的头发,脸上都是雀斑,她在1岁父母就去世了,一直在孤儿院里生活,但是她没有朋友。在绿山墙那里他生活的很快乐,在那里有位朋友,但是又一次他不知道怎么了头发突然一点一点的变成了绿色不敢见人在屋子里蒙上被子,但是后来才发现是一种病,卡思伯特兄妹帮他治好了。她天天说话不停,但是她让我感到很好笑,她把药当香草浆加在蛋糕里,还骂林德太太。她一直把领养她的人当成她的亲人,又一次领养他的人突然之间吐血倒在地上,那一天他的“亲人”离他而去,他很难过。她也有善良的'一面帮助别人,把自己当成男孩来干活,干家务。有时候“家人”难过时还安慰他们,安妮很爱他们。她的脾气也很像小男孩,喜欢搞恶作剧,有一次把林德太太吓到了,但是林德太太没法阻止因为已经来不及了,安妮感到了羞涩不好意思也感到了对不起,玛瑞拉感到了绿山墙农舍离开安妮还有些不适应,就像很久以前安妮就在这似的,他已经跟安妮有了感情渐渐地喜欢这个小女孩了。在这里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是时间一长也有了感情,像亲生骨肉似的,已经离不开了!
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感悟很深,我要学习安妮的勇敢·坚强·善良·天真,要给人们做贡献,虽然我做不出巨大的贡献,但我会用我的能力给人们帮助!
读书的日记14
最近,我读完了冰心奶奶的日记体小说—《陶奇的暑期日记》它是湖北教育出版社的,这本书用的是儿童化的语言而且插图唯美。这本书分为《好妈妈》、《陶奇的暑期日记》、《回国以前》、《小橘灯》、《在火车上》、《记一件最难忘的事情》、《明子和咪子》七个章节。《好妈妈》这个章节一波三折;《小橘灯》这个章节写出了孝顺;《明子和咪子》这个章节展现了童年的真、善、美;《回国以前》、《在火车上》和《记一件最难忘的事情》体现了对祖国的热爱之情。
《陶奇的暑期日记》这个章节用优美生动的语言展现了小主人公陶奇暑期的生活。其中,李春生演美猴王和小弟弟李秋生有趣极了!李春生演美猴王时:他缩着肩膀,蜷着胳臂,耷拉着手,眼睛一眨一眨地左右乱张,嘴也一瘪一瘪地左右乱动;忽然一跳就跳起多高,随手拿起地下的一根破伞柄,把眼一瞪,鼻子一皱,嘴里大喝一声:“泼魔休走,吃俺老孙一棒!”他旋风似的转了一个身,使劲一甩,“金箍棒”滑了手,正甩在曾雪姣屋子的窗户上,玻璃“哗唧”一声就碎了。
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日记的方法:写高兴,伤心,某天特别的事;可长可短,每天写;如果今天没什么事可写,还可以写一写自己喜欢的书,生活琐事,还可以引用文章内容。
《陶奇的暑期日记》这本书中,还有可爱的小秋妹妹;用功的曾雪姣;文静的'陶真;孝顺的李永珍和李永瑛;可爱的张老师;忙碌的李大娘等许多有趣的人物。
《陶奇的暑期日记》这本书不但语句优美,而且货真价实,这么好的书你值得拥有!
读书的日记15
我最喜欢的书是《笑猫日记》系列,今天我读的是《小白的选择》。
逃离了绿狗山庄的小白和地包天,在大家的帮助下,渐渐地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真好啊!我很高兴地笑。
但变回原样的小白没有家,富贵犬菲娜得知情况后,把小白带到了这座城市中最高档的别墅区——樱花巷,希望小白能在这里找到一户好人家住下来。
菲娜为小白选了第一户人家——大明星阿贝哥。但小白住进去才发现阿贝哥根本不像电视上人们说得那样好,而且居然还把好心帮他的小白给打昏了!
——读到这儿,我很气愤,也替小白捏了一把汗,有的人也真是表里不一啊!
接下来,菲娜又为小白挑了一户看起来很好的人家,那家人很喜欢小白,二话不说就决定收留小白!
——嗯,真是太好了!我真高兴啊。
过了一段时间,笑猫和菲娜一起去找小白,想知道小白过地怎么样。但小白却不太喜欢它的新主人,因为他们简直就像一对寄生虫!
——我很惊讶:还有这样的人啊!那他们怎么能照顾好小白?
冬天已经到了,但小白还是没有找到一户人家住下来,
——小白该怎么办啊?我很替小白难过,却没有办法。
有一天,小白在翠湖公园的'梅园里遇到了一个谜一样的女人,小白看她的第一眼就对她很有好感,当然她也是。她把小白带回了家。她和小白相处地很好,小白也帮助她做了许多事,她们两个都很开心。
——我太高兴了,小白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和自己相依为命的女主人了!
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了人与人之间也是要讲缘分的,和对的人生活在一起是很舒服的,和错的人在一起就非常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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