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我的日记8篇

时间:2024-04-25 08:17:37 日记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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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日记

  一天即将过去了,一定会有值得记录的想法吧,这时候,最关键的日记怎么能落下。日记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日记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集】我的日记8篇

我的日记 篇1

  独生子女羡慕有兄弟姐妹的人,因为有兄弟姐妹的人,有着比朋友的友情更坚固的亲情,这句话就充分的在我和我弟弟的身上展示出来。

  一天之内,我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和弟弟的争吵中度过的,不过还有剩下的那三分之一是我和我弟弟和好后正常聊天的时间。所以我和我弟弟的每一天都很充实。但是这种充实,时间短了还好,如果碰上假期假日,那就完了,我们的家里就呆不下去了。

  我是一个和弟弟吵架能不上手就不上手的姐姐,因为我的弟弟太喜欢哭了,所以能动嘴尽量不动手。这和我一点都不一样,我都是在他上手打我也不哭的。真的是。

  我和他发生争执吵过后都会警告他,别理我,别叫我。但是当他一旦和我说话,我就会把这些警告都抛诸脑后,死性不改的.和他说话,最后再吵起来。

  我不能长时间的盯着他看,因为看着他的大脸,我就会想起他小时候的样子,他小时候,长得那叫一个好看,又白,眼睛又大,唉,果然物极必反,长残了。

  不过我觉得有一个能随时随地和自己吵架,任自己泄愤的弟弟很好。可以和我一起笑,一起疯,一起干坏事,听我吐槽。真好。

  而且他也算是很听话的。

我的日记 篇2

  云龙桥下溪水流,九潭潭水醉人留。来到九龙潭,我感觉到了寨寮溪风景区特有的魅力。仅仅是云龙桥一处就颇具魅力。

  沿着山间小路,细细端详这条环山小路,植被茂盛,山壑里还流淌清澈的溪水,远处隐隐约约升起一缕缕山雾。若不是天神造化怎得这一番美景呢?云龙桥到了,大片的巨石前有一座小桥,虽然矮小,但是却与环境融合在了一起,显得美丽动人,小巧玲珑。

  云龙桥过后,穿过小树林,就可以看见一潭——古钟潭。古钟潭前有一块平坦的石滩,各种碎石堆积在滩上,细腻圆润,精致小巧。再看那一汪碧绿的潭水,深不见底,形似古钟,难怪叫古钟潭。

  向上前行,一汪圆圆的'潭水浮现眼前,潭水前有几块巨石和一片石滩。如此之景,虽说是潭,但还是小了一点,真搞不懂为什么叫龙井潭。而下一潭“飞龙潭”居然近在咫尺。一条长龙似的瀑布挂在潭前,给潭水提供源源不断的水源,由于瀑布细长,故此名飞龙潭,也可以解释龙井潭的名字了。

  遇飞龙潭后,往高处前行,就有一枚“铜镜”等着大家,那就是圆圆的铜镜潭。继续前行,到了玉瓶潭,但却只见其名不见其潭,向下俯瞰,一只精美的玉瓶落在了山涧。

  途中,天空中撒下了一场蒙蒙小雨,山间隐出一缕一缕的雾。薄,轻盈,在身边飘荡。

  虽说九潭,但是与其说有九潭,还不如说八潭,最后一潭更像是井。看见它时,真是不敢想象,一块餐桌大小,却有17米深。你说是不是井?

  云龙桥下溪水流,九潭潭水醉人留。古钟潭前奇石滩,龙井飞龙在一端。

  铜镜似镜瓶如玉,洗心琵琶降雾雨。溅玉飞珠九龙圆,祝您永远快乐团圆。

我的日记 篇3

  别人都说我是一个乐观主义者,整天嘻嘻笑笑的又过一天,无忧无虑地走过春夏秋冬,快乐得简直不像个人。(如果我不是人,那你们又是什么?)但我想说的是:“你们真的了解我吗?”我想别人会一声不吭,因为我的话击中了他们的“死穴”。我倒觉得奇怪,我愁容一现,一副心事重重的“鬼样”,别人一定会发挥他们日行一善的爱心,乐不思蜀地关心个没完,什么“不舒服”、“吃错药”、“神经中枢错乱”、“语言系统短路”等等,词汇量可真令人叹为观止,不去出版词典真是浪费人才。而当本大小姐整天笑个不停,“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之时,“紧张军团”又会发表本世纪的超级宣言。呵,他们肯定当我是一具机器人,零件日久失修,将面临“报销”的悲惨收场。“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显然这道理已然失传已久、无人问津;以致弄得个一无所知的下场。不过,无所谓,我原谅他们的无知。

  “连自己也不了解,更别说要了解他人,也许,他们是在浑浊中寻找清澈之源吧!”这句话说得对极了,但我不知道是谁说的。但不管如何,我依然是我,一个不变的我。有人说,双子座的人复杂多变,好奇心极重,同时又拥有双重性格的不安份子。呵,真是一击即中。(真厉害,不知道他们能否预言出我什么时候成为亿万富婆?)白天,我好热闹,标准的疯丫头一个;黑夜,我喜欢宁静的.独处,一并享受孤独的滋味,发作我的“长篇大论狂写症”。。。。。。。咦…

  …听起来我与某位仁兄“同病相怜”喔!不用猜啦,不就是现在社会的新新作家――郭敬明嘛!(其实我想说的是猩猩作家)看来,我已找到了“天涯沦落人”,真是深感。。。。。。对不起,走题了,咳咳,言归正传;我害怕孤独,所以极力在热闹中寻求慰藉;但同时,我也爱上了孤独的感觉。这一面,没有人曾“侵略”过,与其说我把自己收藏得太好,不如褒扬一下我的演技精湛,简直是“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最佳代言人;奥斯卡金像奖我随手可得,真是后生可畏。。。。。。(正处于幻想颠疯期)

  (好不容易魂魄终于归位了)我还有一个“特殊”的习惯;喜欢骑着自行车漫无目的地乱逛。不论是车水马龙的公路,抑或是拥挤的街道;(毫无交通安全意识,还是趁早买好保险以策万一)总而言之,这给予了我一份实在感。也许,完完全全地感受自己的存在、人群的熙攘,摒除一切的不安、郁闷与彷徨。(不可救药的笨蛋,监狱肯定是最具安全感的地方,不妨一试)也许你会说,我确实该去拜访一下心理医生。唉,我也想去啊!But,notmoney,nottalk。“钱不是万能,但没钱却万万不能”又不知道是哪个“天才”说的,请原谅我的知识有限。噢!我的天啊!纵有千言万语,无奈圆珠笔已“寿终正寝”,更奈于我投诉无门,只好改行和周公下棋去也!

我的日记 篇4

  已经忘了是多久没有联系你了。有一天突然收到了你的一条短信:你说,你不值得我这样做。

  还记得跟你表白的时候,是在电话里,我说,我喜欢你,做我男朋友好吗?你说,过来吧!你想见我。然后我们一起在冷饮店坐了一下午,你把你从小玩儿到大的好朋友介绍给我认识,又一起在KTV唱了一个通宵,你唱歌真的太好听了!那个时候我以为这就是爱情,至少你默许了。

  后来有一天你问我,敢不敢玩儿一个刺激的。我回答,有你在,我不怕!你让我闭上眼睛,然后把我抛到泳池里,我吓坏了,我根本不会游泳,张牙舞爪地在水里挣扎,当水不停地往我耳朵里眼睛里嘴巴里灌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快要死了,我拼命地想要抓住一点什么东西,使自己能够尽快逃离水面,直到几秒钟后你从水底把我抱起来。那是第一次我在你面前毫不顾忌形象,眼泪就着鼻涕地哇哇大哭,相信你一定也吓坏了。

  你带我去见家长,我跟着你一起在厨房忙着,生怕长辈们说我是一个不懂事的人。后来你告诉我说你奶奶很喜欢我,她说我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子。你不知道的是,这让我偷偷高兴了好几个星期。

  我等你下班,回来的路上我们经过公园时,大妈们正在跳广场舞,播的音乐很应景。所以我后来特意去学了那首歌。我决定下次去KTV的时候,一定要唱给你听!那首歌是韩晶的“没有你的日子我真的好孤单”直到很久很久以后的今天,我都还一直喜欢。

  周末的时候,我们会去超市买一大堆零食,你爱吃的和我爱吃的。我们穿情侣衫、情侣鞋,尝试一切和情侣有关的东西,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抱怨时间过得太快。我想,如果一辈子这样过,好像也挺不错的!

  很偶然的'一次,我在你卧室的床头发现了一行用圆珠笔写的字,那行字暧昧、秀气。一看就知道出自女生之手。于是,你给我说了一个关于你和她的故事:你说你以前又高又瘦,是个标准的美男子,可是和她分手后的几个月里你开始暴饮暴食,几乎每天都是在酒精的作用下睡着的,说这话的时候,我看见了你手里的照片,现在的你确实跟以前不大一样,你胖了很多。我的手在兜里握紧了又松开,我是在尽量掩饰自己的不安。因为说起她的时候,我明明在你眼里发现了些什么啊。

  那一天是你朋友的生日,我们在你家喝酒喝到凌晨。你说家里睡不下,得出去住酒店。然而洗澡的功夫,我撞见你和另一个女的躺在床上,我什么也没说直接冲出了酒店。凌晨两点过,我蹲在马路边望着零零碎碎的车辆,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着烟。有那么一瞬间我多想冲到马路中间去。你站在我背后,一直到我点燃不知是第几支烟的时候,你一把夺过我手里的烟摔在地上,你说你是喝醉了。我站起来狠狠地往你脸上甩了一个耳光,然后再一次没有骨气地哭了出来。

  我们就这样结束了,这段感情之中我们唯一的争执竟然仅有那一计耳光,还算是和平分手吧!没有抱歉没有挽留。大概一直以来都是我在努力维护着我们之间我以为是爱情的东西,我在给我们制造浪漫,我在在意你的心情,只要你说你想见我,我就会想尽办法立刻出现在你面前。听说,对一个人太好,时间久了就会被人当成是理所应当。因为我喜欢你,所以甘心情愿一直卑微地附和你。是不是正是因为这样,我的付出在你眼中才会越来越一文不值!离开你以后,我又交过几个男朋友,可是无论如何再也找不到当初和你在一起的感觉,或许是跌的太痛,再不敢那么用力地喜欢一个人。每次路过曾经和你一起去过的商店、泳池、KTV、冷饮店、甚至是公交站台时,我总会习惯性地停下来,我在想你会不会也恰好经过这里,到时候我一定会跟你打招呼,笑着问你这些年过得好不好?

我的日记 篇5

  刚开学大家都长个子了,可是有的同学没有长个子,所以要换座位。

  这不,星期三下午的班队课,老师就给我们换座位。我们就很开心,因为我们就可以摆脱旧同桌换个新同桌。

  我也换了一个新同桌。他长得很瘦,和我一样矮,眼睛有点小,鼻子不大也不小,嘴巴有点小。他还是我们班最黑的人,所以他的牙齿很白。他的.头发很短,可他的刘海儿却很长。忘了说他的名字了,他叫:“徐志健。”

  我有时候会觉得我同桌很滑稽,还有时候我会觉得我同桌很无理取闹。我同桌最怕我因为他怕他的后桌与他分开。我同桌和我一样数学不怎么样,而语文我却比他好,我作文不像他那样一点一点挤出来得。

  在体育课上他像野马一样快乐的飞奔着。跑步时他还喜欢超过别人。

  我同桌是个馋嘴猫,别人吃什麽他都要向别人讨一点。

  我同桌有时还会很烦人,不想借给他东西,他就会喋喋不休的说个没完没了不得不借给他。

  我同桌还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做了错误的事不敢说。有一次,她带了一些老师禁止带的卡片,被我给发现了,他还求我说不要告诉老师,我想得饶人处且饶人,我就没有给老师说,不过倒被别人发现了,他还是受到老师的批评。

  这就是我的同桌,调皮的同桌。

我的日记 篇6

  我生在费县,也长在费县。父母对管教比较严格,但我还是拥有比较快乐的童年。我有很好适应能力,什么事都可以去做,但不能做得十分完美,还有时会搞砸。(夏天来了)

  在初中学年里,我的语文和英语一直在扯后腿,父母也因此操了不少心,我也很不争气,一直没能升上去,也不知怎么回事。升入高中进入十一班,希望有所改变。

  希望在以后的.三年中,无论是否在同一个班级,但请记住我们是十一班,祝大家在20xx年6月份中取得如愿成绩。

我的日记 篇7

  今天是周末,我要做一道拿手菜——番茄炒鸡蛋,让爸爸妈妈品尝一下我做的美味佳肴。

  首先我要去超市买番茄。来到蔬菜区,我挑了几个又大又圆红红的番茄。回到家,我又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打开水龙头把番茄和鸡蛋洗干净,然后拿出一个碗,把鸡蛋在碗边磕一个小口,小心翼翼地一掰,完整的蛋黄和蛋清就像小朋友在玩滑滑梯一样滑到了碗里。我又用筷子朝一个方向使劲搅拌,搅好后像一碗黄黄的.果冻。接着点火,放上炒锅,把油倒进锅里,等油冒烟后,把蛋液到入。“嗞啦”一声鸡蛋液变成了一张黄饼,散发着香味。

  最后要炒备茄了,我用刀把备茄切成丁,再把葱花切丝。锅里再次倒油,放进葱花炒香,倒进番茄翻炒一下,再放入炒好的鸡蛋,接着翻炒一会儿,快出锅前放点盐,大功告成。

  我把我的拿手菜端上桌,香味四溢。红色、黄色、白色,色香味俱全,馋得我直流口水,爸爸妈妈直夸我真能干。

我的日记 篇8

  蚂蚁,相信大家都很熟悉。那又有谁能真正地了解蚂蚁呢?蚂蚁为什么不会迷路呢?

  带着这个问题,我查阅了一些书籍。书上说,蚂蚁从蚁穴出

  发到达目的地后,沿途会留下一些气味,返回蚁穴。用触角相互碰一下,通知其他的蚂蚁。科学家曾经就这个问题作了一个试验。科学家先确定一只蚂蚁,将他沿途到达目的地的地方用力擦干净。当这只蚂蚁返回时,在被擦去气味的地方

  突然间停了下来。原地边转圈边寻找着什么。从

  到蚂蚁是靠气味来辨别方向的。

  我为了证实这个结论,我做了个试验。我首先准备了一个十厘米左右的'细小树枝,在树枝的一头放上一个诱饵——小糖果。我把这个装置放在一个蚁穴附近。不一会儿,有一只蚂蚁出来探路了。我把他引上木棍后,他到达了糖果的地方,仿佛在闻一闻、嗅一嗅。我趁此机会将木棍的中断部分截下一厘米的木棍。当这只蚂蚁返回的时候,就在被截去的地方左转右转,就是找不到回家的路。

  过了一会儿,我又重复了上面的试验,蚂蚁仍然没有找到回家的路。

  通过这两次实验,我终于知道蚂蚁为什么不会迷路的秘密了。原来蚂蚁是根据气味来辨别方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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