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4篇

时间:2024-07-11 18:33:36 申请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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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当下市场经济活跃,交易频繁,申请书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申请书可以使我们的愿望得到合理表达。那么申请书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4篇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篇1

  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

  申请人:伍XX,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XX路29号,手机:137117XXXX7。

  委托代理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愿光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510050

  电话:83858533手机:13724825670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XX(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伍XX

  委托代理人:律师

  20xx年8月8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被告何XX实际月总收入的《工资单》。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篇2

  申请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舜天路建工大厦6楼,法定代表人:张玉松,职务:董事长,被申请人:xx,男,汉族,xx年3月生,住所地:承德市平泉县平泉镇府佑路一中道口鑫宇盛五金劳保商店。

  申请事项:依职权调查确认已付材料款的付款主体及付款资金往来状况以确定被申请人是否具有合格的'原告主体资格,以及申请人在本案中的被告主体资格是否合适。

  申请事由:就贵院审理的麻新英(以下简称“被申请人” )诉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及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平泉帝景国际花园项目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xx、)平民初字第2593号),鉴于被申请人提起诉讼所依据的唯一证据收款收据上显示的收款单位为“许章钊” ,而非被申请人,故无法确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存有买卖合同关系,也无法确定被申请人有权据此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在本案中的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同样申请人在本案中的诉讼主体亦不适格;另该收据显示“今收到材料款¥35713元,已付2万”,已付2万元的付款主体无法确定,亦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付款主体为申请人;有鉴于此,故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调查取证申请,调查事项如前,望贵院依法予以批准,以保障司法权威及公证,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盼!

  此致

  河北省平泉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xx年1月22日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X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XXX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XXX管理。现XXX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XXX,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XXX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X××年××月××日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篇4

  申请人:xx,女,汉族,xx年3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xxx,职业:餐饮业服务员,电话:18222058199 ,住址:天津市xx号。

  被申请人:xx,xx年2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xxx电话:xxxx,住址:天津市xxx号。

  申请事项:调查申请人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在被申请人xx店工作,并因交通事故导致误工至今。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

  因申请人的工作单位为避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据不为申请人开具误工证明。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为贵院依法查清事实,作出公正判决,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此致

  天津市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鲁宏律师

  20xx年xx月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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