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申请书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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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申请书

  在人们物质精神需求不断增长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申请书是我们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那么一般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执行异议申请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执行异议申请书通用[15篇]

执行异议申请书1

  异议人:

  法定代表人:

  异议人收到贵院___________号执行裁定书和___________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异议人对此通知书提出异议。

  异议请求:

  依法撤销___________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事实与理由:

  贵院要求我公司协助冻结被执行人刘工资款45万元,我公司无法执行。经查被执行人刘早已从我处离职,现并非我公司员工,我公司已不再向其支付工资,双方也无其他到期债权,因此我公司无法冻结被执行人工资款,协助执行通知书错误。请求依法撤销___________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此致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2

  xx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原告)诉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xx市xx市人民法院缺席审理,作出(20xx)x民初字第xx号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依据(20xx)x民执第xx号裁定书对申请人的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划拨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一、裁定中止执行(20xx)x民执第xx号裁定书;

  二、暂缓将已划扣的申请人资金给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请人损失无法追回;

  三、解封申请人已被冻结账号,以免扩大申请人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xx年,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被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部分款项被扣划,对申请人财产及声誉造成了极大损害。经到贵院了解,方知xx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作出(20xx)x民初字第1683号审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对此申请人深感愤慨,对该生效判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从未向原告借过任何款项,申请人对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4万元之事也一无所知。从19xx年12月9日(原告称申请人借款时间)至20xx年10月19日(原告发催款通知书时间),多年来原告也未曾电告、函告或来人索要借款,申请人亦从未收到过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书面文件。

  二、申请人从未接到贵院关于本案件的诉讼文书及通知,对本案件的诉讼程序进展亦一无所知,法院在申请人没有收到任何诉讼文书和通知的情况下径直缺席判决是草率且错误的。

  申请人多年来一直在xx市胜利路08-1-3居住,我的'家人和孩子也在此居住,原告的诉讼期间亦没有离开过。原告、法院只要意欲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则能通过多种途径获取通讯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尽通知义务,申请人没有理由会对借款一事乃至诉讼一事一无所知。法院只凭借原告询问笔录中申请人下落不明一句话,就依此判决,有违法律的严谨、权威,明显轻率和不负责任。

  三、申请人从没有向原告借款,申请人也从未委托过他人代理申请人向原告有借贷的行为。

  申请人从法院复印了相关资料后,经过仔细辨认,申请人没有在借款申请书、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借款借据等文书上签字,这些文书上的签名系他人仿冒本人名字签署的,同时,申请人也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向原告借款。依此申请人不应当承担任何还款的法律责任,原审法院作出申请人还款的判决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四、原告用于证明与申请人之“借款关系”的借款申请书、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借款借据等文书,不应作为裁判依据。原告提交上述证据中本人签名系他人伪造。故,在未经核实证据真实性的情况下,未尽通知义务径直缺席判决是违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原告提供的证据显示,借款时间是19xx年12月9日至19xx年12月7日,那么,申请人应当在20xx年12月7日前向申请人(即使不是申请人借款)进行催款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原告直到20xx年10月19日向申请人发出催款通知书,在20xx年6月8日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讼早过时效4年之久,法院任然在申请人没有接到通知的情况下作出原告胜诉的判决,是错误的。

  综上,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现依据>第204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执行,以便查清事实,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3

  异议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撤销(_______)历商初字第____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案外人房产的查封。

  事实和理由

  贵院在申请执行人______与被执行人______纷执行一案中,依据(_______)历商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及(_______)历商初字第____号民事裁定书中对被执行人____所有的'位于济南市____房产(房产证号为____号)进行查封。现申请人依法提出异议,理由如下:1、__ 2、__

  基于上述事实理由,恳求贵院贵院撤销(_______)历商初字第______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案外人房产的查封。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4

  申请人:梁xxxx ,男,汉族,20xx年7月1日出生,住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xxxx 室,身份证号: xxxx.

  申请人:王xxxx ,女,汉族,20xx年7月12日出生,住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 xxxx室,身份证号:xxxx.

  请求事项:申请人与杨烈纲、汤新泉、何素兰和武汉瑞骏商务有限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业经武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终结,现已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执行标的为位于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1701室的房产一套,系申请人共同生活的最后一套居住房产,贵院的强制执行行为,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居住权利,特提出异议。

  事实与理由:贵院受理杨烈纲与申请人梁党生、王洁借款担保纠纷执行一案并查封申请人的房产,贵院近日告知申请人贵院已经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申请人对此提出如下异议:

  1、贵院所查封的房产是申请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贵院对该房产进行价格评估,拟进行拍卖,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同时,作为申人请人的王洁已怀孕5个月,预产期在20xx年5月份,如果贵院对申请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那也是有违人道的。

  2、贵院不对本案的第一被告(真正的债务人)汤新泉、何素兰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而对作为担保人的申请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也是不合情理的。

  据此,申请人请求贵院立即停止评估、拍卖程序,以保障法律赋予申请人的合法生存的权利。

此致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20xx年01月20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5

  案外异议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异议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

  请求法院中止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产(财产)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

  贵院在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恢____号民事裁定书的过程中,查封并拟拍卖________________号房产(财产),因该财产属于异议人所有,继续执行该财产可能会侵害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异议人认为: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异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异议,请求贵院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此致

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6

  申请人:xx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人民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刘某

  乙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做出(xxx)某民终字第00340号终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对申请人的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划拨措施,申请人认为贵院的执行管辖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以下请求事项。

  请求事项

  一、暂缓将已划扣的申请人资金给付乙,以免造成申请人损失无法追回;

  二、解封申请人已被冻结账号,以免扩大申请人的损失。

  三、裁定撤销贵院关于本案的执行程序。

  事实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之规定,本案执行管辖法院应是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而第一审人民法院是秦都区人民法院,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即申请人的存款在秦都区人民路某银行)亦属于秦都区而非贵院辖区,因此贵院的执行管辖违反法律规定。现特提出执行异议,望贵院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事项。

此致

  渭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xx年四月三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7

  申请人:%#%¥%公司

  注册地:xx市

  住 所:xx市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申请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做出()一中民初字第号终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依据()一中执字第号裁定书对申请人的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划拨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一、 裁定中止执行()一中执字第号裁定书;

  二、 暂缓将已划扣的申请人资金给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请人损失无法追回;

  三、 解封申请人已被冻结账号,以免扩大申请人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x年,申请人的公司银行账户被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部分款项被扣划,对公司财产及商誉造成了极大损害。经到贵院了解,方知xx公司诉申请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做出()一中民初字第号终审判决,已进入执行程序,对此申请人深感愤慨,对该生效判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从未向原告借过任何款项,申请人对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万元之事也一无所知。十多年来原告也未曾电告、函告或来人索要借款,申请人亦从未收到过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书面文件。

  二、申请人从未接到贵院关于本案件的诉讼文书及通知,对本案件的诉讼程序进展亦一无所知,法院在申请人没有收到任何诉讼文书和通知的情况下径直缺席判决是草率且错误的'。

  申请人于x年初搬迁至,且一直在此正常经营(整个办公面积为1200米2,均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员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开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公司在市内各个办事机构均有常驻工作人员;企业信息可以通过工商登记、网站查询获知,且申请人于近几年内在开发了数个房地产项目,具备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则能通过上述多种途径获取通讯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尽通知义务,申请人没有理由会对借款一事乃至诉讼一事一无所知。

  三、原告所说的申请人向其借款的经办人与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某人即不是申请人公司员工,申请人也从未委托过此人代理公司进行企业间借贷行为。

  四、原告用于证明与申请人之“借款关系”的借条、发票、协议书只有复印件,不应作为裁判依据。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诺书》中所载公章系伪造。故,在未经核实证据真实性且相关证据仅有复印件的情况下,未尽通知义务径直缺席判决是违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伪造的申请人公章,以申请人名义向原告借款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原告从其自称的“借款关系”成立十多年以来从未向申请人主张债权,申请人有理由怀疑原告与某人合谋欺诈,申请人已经就本案情况向贵院提出调卷申请,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综上,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执行,以便查清事实,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公司

  x年四月八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8

  申请人:杨xx(xx市xxx通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股东)、女、xxxx年生、汉族,住xx市xxx路文xxxx栋xx室。

  项xx(xx市xxx通设备有限公司股东)、男、xxx年生、汉族,住址同上。电话: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律师事务所事师

  被申请人:xx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事项

  1、对追加杨xx、项xx(案外人)为申请执行人xx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xx市xxx通设备有限公司欠款纠纷仲裁裁决申请执行一案的被执行人有异议;

  2、对执行杨xx、项xx(案外人)的财产——-查封杨xx、项xx(案外人)的房产有异议。

  事实与理由

  xxx年12月29日,被申请人xx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于xx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1、追加杨xx、项xx为xx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xx市xxx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一案[(xxx)合执申字第66号]的被申请人的请求。2、申请人杨xx、项xx由于虚假出资445000元,两被申请人在虚假出资的范围内对欠申请人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请求。

  xx市中级人民法院(听证审查审判长叶红伟、审判员xx、xx[xxx]合执申裁字笫02号)裁定如下:一、追加杨xx、项xx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二、xx仲裁委员会(xxx)合仲字第092号裁决书确认的债务未能履行部分由杨xx、项xx在其出资不实44。5万元的范围内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申请人杨xx、项xx(案外人)复议于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撤销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合执申裁字笫02号民事裁定。

  xxx年7月10日,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张勇、审判员陈忠、何进既未开庭听证又未给予申请人杨xx、项xx行使辩论权利就执行裁定[xxx]合执申字第66-3号)裁定如下:一、追加杨xx、项xx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二、xx仲裁委员会(xxx)合仲字第092号裁决书确认的债务未能履行部分由杨xx、项xx在其出资不实44。5万元的范围内共同承担清偿责任。杨xx、向xx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xx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以上清偿义务。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xxx年8月13日,xx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员张勇)又向xx市xxx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杨xx、项xx下达了(xxx)合执申字66号查封杨xx、项xx(案外人)房产的民事裁定书。[xxx]合执申字第66-3号执行裁定书与(xxx)合执申字66号民事裁定书系执行员张勇于xxx年8月13日丢在滁州市三环工贸有限公司财务室!

  执行异议申请人认为:

  一、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行为程序错误

  1、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张勇、审判员陈忠、何进既未开庭听证又未给予申请人杨xx、项xx行使辩论权利就执行裁定[xxx]合执申字第66-3号裁定)剥夺了申请人杨xx、项xx(案外人)行使辩论权利。

  2、[xxx]合执申字第66-3号裁定以裁代判非法剥夺了申请人杨xx、项xx(案外人)的各项诉权!

  3、[xxx]合执申字第66-3号裁定追加杨xx、项xx(案外人)为本案被执行人时未给予其异议期程序违法。

  4、[xxx]合执申字第66-3号执行裁定书与(xxx)合执申字66号民事裁定书送达程序违法。滁州市三环工贸有限公司既不是被申请执行人,又不是利害关系人,根本不适用“所谓的”留置送达——-执行员张勇于xxx年8月13日丢在滁州市三环工贸有限公司财务室!

  二、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行为实体错误

  1、被申请人xx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在xx市中级人民法院(听证审查审判长叶红伟、审判员xx、xx[xxx]合执申裁字笫02号)听证程序中,向合议庭提交了xx市xxx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关于实物出资部分,已经验证资本并把手机转让与xx市xxx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被申请人xx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无任何证据证实:A、xx市xxx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被撤销、注销、歇业后,杨xx、项xx(案外人)无偿接受被执行人财产导致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B、杨xx、项xx(案外人)对xx市xxx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不到位(事实上是全部出资到位且经过xx中安会计师事所验资)。

  3、被申请人xx国信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无任何证据证实:被执行人(xx市xxx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杨xx、项xx)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三、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行为适用法律错误

  应适用以下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xxx)13号第五条、第十六条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法院的执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异议,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案外人异议审查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

  3、执行中,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执行人破产——-中止执行!

  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予以公断。

此致

  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代理人:xxx律师电话:xxxxX

  xxxx年X月x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9

  异议人:

  河北华正公路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29号,法定代表人闫纯德,该公司董事长,电话:

  在申请执行人河北省科技开发中心与被执行人河北省华正国际企业集团,就(1997)长经初字第269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院错误查封了异议人的土地房屋,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解除对异议人土地、房屋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是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河北省华正国际企业集团是异议人的股东之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2条的规定,贵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扣押被执行人持有的异议人公司的股份凭证,而不能直接执行异议人的财产,但贵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异议人的土地及房屋,明显错误。因此异议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求立即解除对异议人土地、房屋的查封,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10

  复议申请人xx,男,20xx年6月5日出生,汉族,xx县电力局花明楼供电所电工,住xxx。

  复议申请人xx不服xx县人民法院(20xx)宁法执异字第2号执行裁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理由如下:

  一、xx法院执行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有意偏袒被执行人。

  1、没有认定xx县电力局的通知在执行中所附条件的事实及该条件的违法性。

  xx电力局确实通知过xx到白马桥供电所上班,但xx前往供电所报道时得知该通知附了条件:上班前必须与xx电力局设立的xx县楚沩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xx应通知要求前往报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张请求等均在听证时当庭陈述,电力局也没有否认;在20xx年11月12日xx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劳服公司”工作人员廖旭辉所作《询问笔录》中亦有记载;听证现场,廖旭辉也没有否认xx所述事实。

  该条件是违法的。理由有如下:

  (1)电力局设立“劳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67条禁止性规定;

  (2)要求xx与“劳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履行义务主体不合生效判决,而且在该合同中xx电力局不是合同主体,其根本没有依据判决履行义务;

  (3)附条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该等情况属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之规定,电力局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2、xx法院裁定书认定事实中,对xx关于《结案通知书》的异议只字未提。

  xx始终认为结案是错误的,始终没有同意xx法院在xx电力局要求xx与“劳服公司”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结案。

  3、 xx未上班,是因为xx电力局和“劳服公司”违法设立条件,认为该条件违法,而以实际行动抗争(起诉、仲裁、投诉)并非不愿意上班;

  xx不同意“就范”的理由有两个:

  (1)如果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的话,其主体应该是xx与xx电力局,而不是“劳服公司”;要么不签,直接按原来的.情况恢复上班;

  (2)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xx法院在裁定中,故意遗漏xx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理由。

  二、本案程序严重违法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之规定,执行异议裁定书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后15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

  复议申请人xxx于20xx年12月29日向xx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局工作人员不同意向xx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后以种。种理由搪塞复议申请人,一直拖延不作处理。最终在贵院监督下安排听证,听证记录却不做认定事实的依据。

  本案《执行裁定书》向复议申请人送达时间是20xx年xx月xx日,审查时间近7个月之久,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复议申请人完全有理由怀疑:xx法院或与xx电力局有不正当交往,足以影响本案正常听证和依法裁定。

  三、适用法律错误

  本案执行中,xx法院枉纵xx电力局违法设立执行条件、强制拒绝复议申请人的合法理由,应当认定执行错误,xx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撤销该结案通知,并自行纠正错误执行行为,继续执行,以切实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本案之所以听证,是因为得到了贵院的监督。复议申请人请求贵院查明事实,纠正xx法院的错误裁定。

  如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复议申请人将誓死抗争、不断上访并将有关法律文书通报省内外媒体。

此致

  xx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11

  异议人: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生,住xx,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

  在申请执行人肖xx与被执行人王xx就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法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当作被执行人王xx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裁定中止执行被执行人王xx的个人财产。

  事实与理由:

  xx年xx月xx日,异议人自主老宅(含宅基地和房屋)由政府拆迁并负责安置。肖xx(申请执行人)与黄xx(被执行人,黄xx之子)原为夫妻。恰逢拆迁之际,肖xx因婚姻关系而享有一个自建房安置指标。

  xx年xx月xx日,异议人与妻子王xx一次性缴纳建房资金230311.93元,随后又全额垫资234523.94元用于购买家具和装修房屋(详见民事起诉状)。

  xx年xx月xx日,肖xx在不支付一分钱的情况下,就拎包入住搬进了新房。肖xx与黄xx离婚后,以黄xx、王xx为被告提起“分家析产”诉讼。

  xx年xx月xx日,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定:新桥沁园安置小区归肖xx使用,王xx应向肖xx支付房屋折价款165240元。

  异议人就该生效的判决执行事宜提出异议,恳请法院裁定中止该判决的执行。理由如下:

  一、异议人黄xx和妻子王xx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肖xx支付建房款和装修费用,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纠纷。中止执行是债务抵销、保护异议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

  二、执行申请人无正当工作、无收入来源,为避免因执行申请人挥霍无度而无法追回被执行的款项,中止执行是化解双方矛盾的。

  三、生效判决客观上存在超出诉讼请求进行判决的情形,业已进入再审申诉程序,不排除错判、误判的可能,中止执行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有效保障。

  综上所述,异议人是案外人,贵院将异议人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特依《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并执行回转,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

  日期:

执行异议申请书12

尊敬的企业客服团队:

  我是贵企业的忠实客户,长期以来一直信任并使用贵企业的服务。近日,我收到了贵企业寄来的账单,不过在核对后发现了一些问题,特此书面提出异议。

  首先,账单上所列出的话费金额与我实际的'消费情况不符。据我所知,我在本月的消费有限制地使用了一些通话和流量,但是打开账单后却发现收费金额高于我的预期。经过多次核对和比对,我确认自己并没有使用那么多的服务,也不应当被收取那么高的费用。因此,我请求贵企业能够立刻核实此账单,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其次,我在账单中还发现了一笔我并未认可的收费。据我所知,在本月的消费中,我并没有使用过贵企业所提到的某项服务,因此,我不认为自己会存在这样的服务费用。我希望贵企业能够提供更详细的解释,并针对此项费用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

  最后,我认为贵企业在账单发放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客户的操作体验。在一张账单中,数量繁多的数据和信息让人目不暇接,不利于客户进行核对和了解。同时还注意到账单中没有提供详细的消费明细,客户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获取详细记录,这增加了客户的不便和沟通难度。

  因此,我希望贵企业能够在今后的操作中更加注重客户的需求,采取更科学合理的账单形式并提供更为详尽的消费明细,使客户更好地进行核对和了解。我相信,这样的改进一定会为贵企业带来更多的回报和信任。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理解,期待贵企业能够尽快解决我的异议问题。

此致

敬礼!

  xxx

  日期:xxx

执行异议申请书13

  异议人(案外人):张,女,x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xx市山街道办事处北正街160号。联系电话:(代理人)。

  申请执行人xx市江汉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江汉区青年路元辰国际A座三楼。法定代表人龚申侯,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大道邬树村x号。法定代表人张,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x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东湖开发区狮子山王家湾118号澜花语岸11栋2层01号。法定代表人:张,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张,男,汉族,x年3月17日出生。

  被执行人刘,女,汉族,x年4月9日出生。

  被执行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区路南xx学校。法定代表人:张,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xx市江汉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x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就( )鄂江天证经字第11645号执行证书的强制执行,贵院以()鄂中执字第00395号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贵院于x年8月8日作出的( )鄂中执字第00395-2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即位于xx市东西湖区府上住宅小区一期1-1-1104房屋,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现依法提出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中止对xx市东西湖区府上住宅小区一期1-1-1104房屋的执行,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冻结。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张与被执行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x年9月14日签订《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将其位于xx市东西湖区府上住宅小区一期1-1-1104房屋出售给异议人、被执行人应当在x年12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交付异议人使用、被执行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办理完成房地产初始登记。x年9月28日,异议人向被执行人付清全部房款60万元,被执行人出具了《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发票》。x年10月31日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发出《延迟交房通知书》,预计x年6月30日启动交房程序,但此后由于被执行人资金链出现断裂等原因,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向异议人交付房屋并办理初始登记,无奈异议人自行入住了该房屋。现贵院将异议人所有的房屋予以执行,导致异议人无法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另外,根据另一异议人谭申请,贵院已经作出( )鄂中执字第00001号执行裁定书,中止了对异议人谭府上住宅小区一期房屋的执行,而谭案件情况与异议人的案件性质完全相同。

  综上所述,异议人是案外人,贵院将异议人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异议人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及《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请求立即中止对上述房屋的执行,并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冻结,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异议人:张

  x年 5月 12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14

  异议申请人:______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灯塔信用社,所在地______市人民大街987号。

  负责人:唐,主任。

  事实与理由:

  被执行人______市意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分别于___年2月5日、___年12月2日总计从异议申请人处借款72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___年2月5日至___年1月2日、___年12月2日至___年6月3日,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市南康街072107号、070874号、071525号房产对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基与以上理由,贵院在执行中涉及______市南康街072107号、070874号、071525号房产将损害异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终止对该房产的执行。

此致

  ______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异议申请人:______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灯塔信用社

  ___年十二月十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15

  申请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民族_____,家庭住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

  请求事项:要求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坐落在_____市_____小区_____幢_____号房屋的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

  事实和理由:杜_____诉王_____民间借贷纠纷案,贵院已作出判决并生效,但原属于王_____所有的坐落在_____市_____小区_____幢_____号房屋,已在前年即转让给申请人所有,有双方买卖契约和公证书等证据为证,故现坐落在_____市_____小区_____幢_____号房屋已属于申请人所有,贵院把该房屋仍当作王_____财产予以强制执行是错误的.,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坐落在_____市_____小区_____幢_____号房屋的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望依法予以准许。

此致

敬礼!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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