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的通知四篇

时间:2022-06-04 08:31:10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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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通知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发布的通知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发布的通知四篇

发布的通知 篇1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人社发〔20xx〕14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企业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xx年2月14日至4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查询和申报途径

  1.手机查询:企业可通过“甬派”手机客户端,查询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网上申报:企业可登陆慈溪就业网进行网上初审及申报。

  3.现场申报:初审未通过,但排除自然减员(死亡、退休、入伍、升学)后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或者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不能网上申报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北三环东路1999号社会保障办事大厅一楼33号窗口,咨询电话:63938127)进行现场申报。

  三、其他事项

  1.企业申报年度最大裁员人数,按申报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申报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20xx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1%。

  2.稳定岗位补贴政策解释详见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慈溪就业网《企业申报稳定岗位补贴政策问答》。

  附件下载:宁波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2月9日

发布的通知 篇2

  根据浑南区政府雇员、派遣制人员招聘工作安排,现将笔试成绩发布,并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网上成绩发布备注为入围的考生。

  (入围文体局文化体育产业岗位的考生,于3月9日(周四)上午8:50浑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浑南区电视台机房参加非线性上机操作考试,之后再按照此通知参加面试。)

  二、面试地点:

  浑南新区人才中心(浑南区银卡东路8号,五三派出所斜对面)浑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三、面试时间(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现场签到,未按规定时间进场签到者,即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由于面试时间较长,且不能随意进出,请考生自备饮用水。

  3、考生出入考场时听从指挥,严禁喧哗、严禁陪考人员入场,请各位考生配合。

  原标题:浑南区政府雇员、派遣制人员笔试成绩发布及面试通知

  点击下载>>>

  1、浑南区招聘政府雇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xls

  2、浑南区招聘派遣制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xls

  3、面试时间.docx

  浑南区人才中心

  20xx年3月8日

发布的通知 篇3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城人力资源局,各园区劳动保障中心:

  按照部、省工作部署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xx〕1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本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二)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三)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四)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资金来源、用途及补贴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同一年度内,企业享受的稳岗补贴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xx年底,若遇政策调整,则以部、省最新政策为准。

  三、申报审核流程

  (一)企业申报。从20xx年开始,我市稳岗补贴采取企业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因首次网上申报需完善相关信息和进行基础准备工作,20xx年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8月15日(以后年度仍为每年6月30日前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数字证书在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核实上年度企业有关基础信息(需修改基础信息的及时到同级社保机构提供相应材料进行修改),基础信息核对无误后企业可网上申报本年度稳岗补贴。

  (二)经办机构初审。各县市区、园区及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7月1日后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平台》查看企业申报情况,并及时对已申报的企业进行初审。

  (三)企业确认。初审通过后,由企业通过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打印2份《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经法人签字盖章,汇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交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系统不能确认为企业的申报单位,应提供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报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收复印件)。

  (四)部门联审。8月31日前,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汇总本地参保企业名单,函告同级经信、发改、环保部门,确认其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有无违反《环保法》的情况。

  (五)审核公示。各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初审通过的企业需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于9月15日前在门户网站上(或其他途径)公示,并通知审核通过企业同时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企业职工和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应及时将公示情况反馈参保地就业局。

  (六)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园区审批的,由县市区就业局、人社局(园区劳动保障中心)于9月30日前将本地补贴单位、补贴资金情况明细表报市就业局;市就业局汇总市本级、区县企业审核情况报市人社局审批。市财政局根据市人社局审定的企业户数和补贴资金总额,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及时将补贴资金划拨至市就业局。市就业局和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审定的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将所属申报企业的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原则上10月31日前全部拨付到位。

  四、实名制联网上报

  按照人社部要求,20xx年开始,各县市区、园区在初审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纸质资料时,须要求企业按照《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内容在人社部稳岗补贴实名制系统(网址为:http://wgbt.mohrss.gov.cn)里面注册填写相关资料,从7月1日起按进度填报。各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督促本辖区内企业完成人社部实名制联网上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一项重要政策,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政策适用对象、实施条件、办理程序和绩效评价等,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二)加强政策宣传。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及时落实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稳定。

  (三)落实职责分工。市人社局负责做好稳岗补贴工作的牵头协调、督促检查;市就业局负责做好业务指导、情况收集、数据汇总及资金拨付;市人社信息中心负责做好经办信息系统保障及技术问题处理;县市区、园区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参保企业政策落实工作。

  (四)加强基金监管。要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及时调整年度基金预算,确保政策落实的资金保障。加强监管,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

  (五)加强检查指导。市、县市区(园区)要指导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将补贴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首先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不得挪作它用。每年要不定期检查企业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并及时向市人社局、就业局报告检查情况。

  (六)加强跟踪监测。要将享受稳岗补贴且符合监测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动态掌握企业岗位变化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定期分析稳岗补贴政策效果。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应于每年11月底前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县市区、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稳岗补贴拨付、使用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报送市就业局。

  六、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裁员率的计算方式。企业裁员率=(企业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0%。“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系统提取核定的上年度数据为上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的`新增领取人数。经办机构核实的“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不包括劳动合同到期人数,两者需分开,最终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经办机构核定的人数为准。“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指上年度每个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之和除以12的值。

  (二)关于城镇登记失业率。以上年度绵阳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准(如20xx年度绵阳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3%)。计算企业裁员率(以百分率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上年度应缴纳失业保险费和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金额直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年度稳岗补贴核定金额直接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直接去掉,不留小数点。如100.5元,核定100元)。

  (四)凡初审通过的企业,除《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两份外,还需提交的资料有:(1)企业上年末参保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仅使用基本户);(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证明。

  (五)凡享受过上年度稳岗补贴的企业,需提交其上年度稳岗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和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后,方能申报当年补贴资金。

  联系人:林嘉诚(市人社局就促科) 2262378、 李亚馨(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2371131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财政局

  20xx年6月27日

发布的通知 篇4

  一、 调剂原则

  参照国家20xx年调剂政策(国家20xx年调剂政策目前还未公布)

  二、学费及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录取的全日研究生将全部收取学费,同时,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具体办法按照《长江大学关于研究生教育学费及助学金的暂行规定(试行)》、《长江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1、优秀生源奖学金

  (1)所有被我校接受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985”高校、“211”高校、其它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应届生5000元的奖励,给予往届生3000元的奖励。

  (3)凡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985” 高校、“211”高校、其它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应届生3000元的奖励,给予往届生20xx元的奖励。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学历为为二本以上普通全日制本科的考生,非英语专业已过六级,英语专业已过八级,或研考英语成绩超过60分,且研考总分超过本专业国家规定录取起分线理工科在40分,文科在50分以上的,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5)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本专业前20%的本校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2、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

  金”。

  (1)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分类、标准及比例:

  硕士研究生设立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

  20xx元/年·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0%,(一等奖、二等奖的参评人数仅为第一志愿报考长江大学的非在职考生)。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0%,三等奖的参评人数为调剂到我校的考生。

  凡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985” 高校、“211”高校、其它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应届本科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985”、“211”高校往届本科毕业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若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40分,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二本及以上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985”、“211”高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40分,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60分,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二、三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分类及标准:

  硕士研究生设立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

  6000元/年·人。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60%、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

  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新生入学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评定,二、三年级分别按第一、二学年的年度考核结果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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