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调整通知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价调整通知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价调整通知 篇1
各省辖市及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决定调整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部分机组上网电价,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化肥优惠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xxx]748号)相关要求,取消化肥优惠电价。
二、降低部分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郑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659元降低至0.60元;部分燃煤机组的上网电价降至我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水平。详见附件一。
三、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暂停执行尖峰电价,尖峰时段并入高峰时段,电价系数按高峰系数1.57执行,调整后的峰谷分时电价表详见附件三。
四、化肥优惠电价全部取消自xxx年4月20日起执行,其余价格自xxx年6月1日起执行。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依法查处电价违法行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1、河南省统调电厂上网电价表
2、河南省地方电厂上网电价表
3、河南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4、河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xxx年6月7日
电价调整通知 篇2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报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7月1日起,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降低4.08分钱、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降低3.5分钱(不含农副动力用电和排灌动力用电)。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分别按照每千瓦时3.78分钱和3.5分钱,在后续月份收取工商业用户、农业用户(不含农副动力用电和排灌动力用电)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调整后的上海市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1)
二、自7月1日起,本市统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07分钱(含税,下同),调整后本市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55元(调整后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详见附件2)。根据国家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皖电东送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51分钱;向家坝水电到沪落地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07分钱。
三、请市电力公司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用户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电价调整平稳执行到位。涉及工商业、农业用户电费返还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足额返还用户。
上海市物价局
20xx年7月21日
电价调整通知 篇3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748号)有关要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本市工商业销售电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0.45分钱(调整后的'上海市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的铁合金、烧碱(含离子膜)用电、下水道动力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二、以上电价调整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三、请市电力公司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用户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电价调整平稳执行到位。
上海市物价局
20xx年6月15日
电价调整通知 篇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华中分公司、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决定提高我省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0.83分钱降低至每千瓦时0.62分钱(见附件1)。
二、提高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不含参与市场交易的燃煤电厂上网电量电价)。将我省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含税,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由每千瓦时0.3981元上调至每千瓦时0.4161元。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含外资电厂超政府承诺利用小时上网电量)同幅度上调。全省各燃煤电厂调整后的上网电价标准见附件2。
三、以上政策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2.湖北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湖北省物价局
20xx年x月x日
附件1:
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千瓦时
注: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1.88分钱,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类别用电1.9分钱。
4.抗灾救灾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执行。
【电价调整通知】相关文章:
电价调整通知范文05-23
【精品】电价调整通知4篇10-24
关于电价调整通知3篇10-01
电价调整通知合集七篇06-04
电价调整通知汇编十篇08-25
[热]电价调整通知范文7篇08-23
电价调整通知锦集6篇11-03
电价调整通知范文合集九篇10-31
调整通知范文10-22
工作调整通知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