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考试通知五篇

时间:2024-10-07 09:15:57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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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考试通知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考试通知五篇

考试通知 篇1

  【提要】黑龙江秘书资格报名秘书信息 : 20xx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大庆市秘书资格证考试报名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为做好大庆市 20xx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 根据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具体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及申报条件

  20xx年上半年鉴定考试的职业是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秘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具体职业等级、申报标准和条件请点击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管理网站,在“高级查询”框输入所要申报职业查询。

  二、鉴定时间

  20xx年5月20、21日。

  三、报名方式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实行网上报名。

  20xx年上半年大庆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上报名系统连接

  (请各位考生在仔细阅读通知后再于大庆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四、报名和确认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3月16日—3月26日;

  现场确认时间:20xx年3月27日—3月31日

  现场确认地点: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位于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459-6292026

  五、报考要求

  (一)考生报名需携带证件及材料:

  1.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同版二寸(与网上报名照片同版)照片2张(粘在审核表左侧空白处);

  5.《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考生所在单位开具的岗位工作年限证明1份(社会考生均须提供);

  7.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申报二级以上级别的考生需要进行综合评审。

  (二)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需在现场缴费,之后请关注报名网站按网站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记住在报名网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

  (三)需要进行综合评审的'考生,要详细阅读《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在现场确认时将论文或评审资料交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做好论文答辩准备。

  (四)秘书三级、四级,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方式为考生下载填列《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报名表》1份及《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其他资料与网上报名提交资料的2、3、4、5、6项相同。考生需要提交同版免冠1寸近照2张(含报名表上粘贴1张),同版2寸照片1张(粘在报名表空白处),须提交大小在25K至30K之间的电子版照片。考生电子版照片需要按照其在《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中的顺序命名,格式为:“序号-姓名-职业级别”,《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照片须在现场报名前发送至dqosta@163.com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审核,考生准考证在考试前7日内到我中心领取。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考生网上报名后一定要按自己预约审核时间到现场确认审核,逾期将失效。

  考生预约成功后又修改个人信息的,必须重新预约审核,否则为报名失败。

  (六)补考考生可用原注册的账号登陆申报。

  附件:

  1.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报名表(秘书三级四级使用)

  2.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秘书三级四级使用)

  3.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报考二级以上级别考生使用)

  4.工作年限证明(社会考生使用)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考试通知 篇2

  一、考试范围

  已取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组织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单科(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含免考人员)。

  二、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

  教育理论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规划教材《幼儿教育学基础》、《幼儿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以上各类参考用书,省教育厅不组织统一征订。

  三、考试具体事宜

  1.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xx年3月22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县(市、区)不设考点。

  2.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发《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单科合格证》(以下简称《单科合格证》)。《单科合格证》在20xx年内申请教师资格时有效,20xx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3.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务于20xx年3月6日前将本市所辖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报名统计表》及电子版(Excel格式)和考试费用上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

  4.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xx〕308号)规定执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

  5.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命题、制卷、评卷、登分工作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承办,其它工作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各市教育局要广泛宣传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过渡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答疑解惑,做到过渡对象人人知晓,确保这部分人员考试和认定工作安全平稳。

  2.各市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办法》中的过渡人员范围,认真细致核对报考人员的'有关信息,确定过渡考试人员,严禁不符合过渡政策的人员参加考试。

  3.各市教育局要合理安排过渡人员考试报名时间,按时、保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

  4.考试结果公布后,各市教育局要及时安排本市过渡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过渡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程序、办法与改革前相同。

考试通知 篇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 20xx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 号),现将《上海市 20xx 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xx 年 7 月 24 日

考试通知 篇4

粤考院办〔20xx〕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我省20xx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考生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公布

  20xx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我院统一公布,考生考试成绩以我院统一打印的成绩证书为准,并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请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7月7日下午通过网络联系我院领取考生成绩数据,并于8月10日前派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持介绍信或工作证到我院信息管理处1001房领取成绩证书。联系人:李儒林,电话:020-38627912。从7月7日17:00起,我院将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相关网站和信息台向考生公布成绩。

  二、考试成绩复查

  (一)申请复查。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12日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填写《20xx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复查内容为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为申请人本人的答题卡,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考生答题卡是否错评、漏评,各题得分是否错漏,卷面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是否与向考生公布的成绩一致。

  (二)输入信息。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需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并于7月12日17:00前登录http://www.ecogd.edu.cn/xyspzb/,选择数据维护菜单栏下的考生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到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库中。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登录系统的用户帐号、密码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所使用的帐号、密码相同。

  (三)复查及结果反馈。我院将于7月17日前组织复查。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将予以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复查成绩无误的,我院将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反馈给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市通知考生。申请查分的考生也可于7月18日12:00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服务之窗”栏目,打开“成绩复查”,点击“20xx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结果查询”查询复查结果。

  三、考试成绩保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考生成绩证明将在高考时存入考生档案。各中学要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及时发放给考生本人,考生须妥善保管本人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遗失不予补发原件,但如需要可以申请补发考试成绩证明。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xx年6月

考试通知 篇5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考试[1996]9号)的规定,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决定,调整我省开考的`工商企业管理等6专业的主考院校(见下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不再担任主考院校工作。上述专业自20xx年4月考试起,新生(即20xx年的11月份报名之新生)须按新的主考院校进行报名考试。20xx年年底前毕业的考生仍按原主考院校颁发毕业证书。

  附件: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调整主考学校一览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调整后的主考学校

  020202 工商企业管理 本 安徽财经大学

  020215 电子商务 专 安徽财经大学

  082207 计算机信息管理 专 安徽师范大学

  082208 计算机信息管理 本 安徽师范大学

  080708 计算机通信工程 本 安徽师范大学

  080709 计算机网络 本 安徽师范大学

  各毕业生:

  铜陵自考办定于7月12、13日发放《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证书,请毕业生持发票或准考证到我办领取。(本人未到现场领证的, 代办人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学位字〔20xx〕3号)文件要求,师范类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现将加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报名:20xx年7月30日8:00-17:00

  辅导:20xx年7月31日-8月3日(自愿)

  考试:20xx年8月4日

  二、地点

  报名:赭山校区(老校区)综合楼三楼教务处科室办公室

  辅导及考试:另行通知

  三、考核课程

  四、注意事项

  1、报名须携带自学考试准考证、一张一寸彩照,考试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考核课程以自考教材为复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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