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通知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那么,怎么去写通知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奖励通知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奖励通知 篇1
10月是收获的时节,同样,20xx年的10月也是碧海蓝天丰收的季节,这个月会员卡销售创出佳绩。其中,男宾部员工王扬扬表现突出。他在工作中加班加点、尽职尽责、开动脑筋、吃苦耐劳,这种主人翁精神不仅获得顾客的高度满意,也为员工树立了典范。为激励先进、强化服务意识、持续提升业绩,公司决定对王扬扬通报嘉奖、奖金奖励。
奖金如下:
1.10月个人总售卡108000,提成1944元。
2.售卡成绩第一,按公司制度奖励300元。
3.董事长特别额外奖励500元。
希望王扬扬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戒骄戒躁,珍惜成绩和荣誉,把荣誉当做新起点,以更为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日后的工作中。也希望其他同事以他为学习榜样,切切实实地增强服务意识,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再创辉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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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通知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与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奖励的范围为: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学改革类、教学研究类、教学效果类、教学管理类和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特色项目类等七大类。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建设类:国家级双一流学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含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卓越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特色专业”均相同)、省级双一流学科专业、省级特色专业、新设置专业;
2、课程建设类: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省级精品开放课程;
3、教学改革类:国家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等;
4、教学研究类: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中的各类项目(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学改革类项目除外);
5、教学效果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校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团队,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坛新秀、省级教坛新秀、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获奖者(校级教坛新秀),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成绩优异者,学校教学质量奖获得者,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者等;
6、教学管理类:全国优秀教学管理集体、省级优秀教学管理集体、省级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校级优秀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基地等;
7、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特色项目类:包括政产学研合作促进人才培养、“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校企联合办学等方面有特色的做法。
第三条 各类教学奖励完成人应是我校在职教职工。
第四条 各类教学奖励以教务处登记备案为准,在依据本办法申报之前,需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未办理手续的不予奖励。
第五条 已作为教学奖励的成果不重复计算绩效。
第六条 所有教育教学奖励的认定以教师参赛获奖证书和指导学生获奖证书或政府有关机关发文为准,否则不予认定。
第二章 奖励标准
第七条 专业建设奖
1、国家级一流学科:奖励团队100万元;
2、国家级特色专业:奖励团队10万元,项目申报成功奖励4万元,项目结题奖励6万元;
3、省级双一流学科专业:奖励团队30万元;
4、省级特色专业:奖励团队2万元,项目申报成功奖励1万元,项目结题奖励1万元;
5、新设置专业:奖励申报团队0.4万元。
第八条 课程建设奖
1、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奖励团队5万元,项目申报成功奖励2万元,项目结题奖励3万元;
2、省级精品开放课程:奖励团队2万元,项目申报成功奖励1万元,项目结题奖励1万元。
第九条 教学改革奖
1、国家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奖励团队10万元,项目申报成功奖励4万元,项目结题奖励6万元;
2、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奖励团队2万元,项目申报成功奖励1万元,项目结题奖励1万元。
第十条 教学研究奖。在完成建设任务后,给予如下奖励:
第七至第九条除外的省级以上质量工程研究项目,国家级奖励3万,省级奖励1.5万,省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奖励0.5万。
第十一条 教学效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须为国家级、省级、学校正式颁布的成果,不含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评选的成果。指导学生获奖成果以当年认定的'“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为准。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分别按照特等奖100万元/项、一等奖50万元/项、二等奖30万元/项的标准对获奖团队进行奖励;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分别按照特等奖5万元/项、一等奖2万元/项、二等奖1万元/项、三等奖0.6万元/项的标准对获奖团队进行奖励;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0.5万元/项、0.3万元/项、0.2万元/项、0.1万元/项;
2、获得“教学名师”的教师分别按照国家级20万元/人、省级1万元/人、校级0.5万元/人的标准进行奖励;
3、国家级教坛新秀奖励2.5万元/人、省级教坛新秀奖励0.5万元/人、校级教坛新秀奖励0.3万元/人;
4、对在学校认定的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奖的教师,按照国家级一等奖1.5万元/人、二等奖1万元/人、三等奖0.6万元/人,省级一等奖0.6万元/人、二等奖0.4万元/人、三等奖0.2万元/人的标准进行奖励;
5、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0.3万元、0.2万元、0.1万元;
6、校级多媒体课件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0.15万元、0.1万元、0.05万元;
7、校级教学质量年度考核优秀奖励0.1万元/人;
8、在学校认定的各项A、B类竞赛中,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指导教师(组)0.6万元、0.4万元、0.3万元;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指导教师(组)0.3万元、0.2万元、0.1万元;
9、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获优秀等级,分别奖励指导教师(组)0.2万元、0.1万元;
10、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获校级优秀,奖励指导教师(组)0.1万元。
第十二条 教学管理奖
1、国家级优秀教学管理集体、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分别奖励2万元/项、1万元/项,省级优秀教学管理集体、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分别奖励1万元/项、0.5万元/项;
2、校级优秀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基地分别各奖励0.5万元。
第十三条 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特色项目奖
校内各二级机构在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和人才培养上有特色的做法,并取得实效,且不能纳入上述奖励内容之内,经汇报论证后可申报特色项目奖。按程序认定、审批后,根据特色项目的影响力以及对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和人才培养贡献度的大小,由校长办公会确定奖励额度。
第三章 奖励规则
第十四条 颁发的的奖金,由教育教学成果第一完成人领取并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 奖励所得的涉税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多次获奖的同一教育教学成果,以最高标准给予奖励(不含上级给予的奖励),不重复计奖。已按低级别奖励的,则按其与最高标准奖金差额,给予补发。
第十七条 教学奖励每年进行一次,遗留问题下一年度补办,补办时按成果发生期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 奖励程序
第十八条 教学奖励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每年春学期完成上一年度教育教学奖励认定、统计及奖金发放工作。
第十九条 教学奖励的具体程序:按年度由个人和教学单位(管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向教务处提交成果统计,在全校公示,对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异议但已在规定时间内核实调整的奖励方案,经学校分管院长审核,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条 单位或个人对教学奖励审核工作有异议,应在奖励成果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施行前发生的教育教学成果不予追溯。未在本办法之列的当年新增奖励项目,由相关单位提出奖励申请和奖励方案,并提供支撑材料(获奖证书或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研究批准后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奖励。
第二十二条 指导学生获国际级别奖励的指导教师(组)原则上在国家级同级别的基础上上浮20%;指导学生获比赛级别特等奖的指导教师奖励标准在同级别一等奖的标准上上浮10%;指导各类比赛的金、银、铜奖参照一、二、三等奖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我校非第一排名单位的,在奖励标准基础上乘以系数1/N(N为获奖人数乘以学校排名)进行奖励。校级教学成果奖,我校非第一排名单位的不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其他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皖西学院教育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院发[20xx]122号)中关于教育教学奖励的条款废止。
奖励通知 篇3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民办学校:
近年来,我市民办教育在扩大我市教育总量,增强教育发展活力,满足市民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市涌现出了一批办学思想端正、管理规范、特色鲜明、质量较高的民办学校。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正确引导,推动支持民办学校做优做强,根据《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及《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项目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学校申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和专家评审,深圳市福景外国语学校等9所民办高中(含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深圳市福田区南开学校等19所民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东海附属小学等5所民办小学(具体名单见附件)为我市优质民办学校,分别给予60万元/所、50万元/所和30万元/所的奖励。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优质民办学校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推进我市民办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各学校要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使用,建立、健全经费使用和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检查、监督和绩效评价,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xxx学校
日期
奖励通知 篇4
经过近半年培训,锦绣小班周日班和周二班已结束,大部分同学都取得了不错成绩,有文章发表于《做人与处世》《演讲与口才》《辽宁青年》《意林》《中国青年》《青年文摘》等报刊,在同学们成绩背后,是同学们让我感动努力和坚持,为了鼓励同学们这种努力认真精神,特给小班里从来没有缺过课同学每人一套20xx年《演讲与口才》合订本。
同学名单如下:
周日班:崖峰小树 吴新颖
周二班:王秀梅 陈凤兰 刘俊荣
同时以后在锦绣培训中所有不缺课同学都将获得一套20xx年《演讲与口才》合订本
锦绣写作
奖励通知 篇5
7月是收获的时节,同样,20xx年的7月也是碧海蓝天丰收的季节,这个月会员卡销售创出佳绩。其中,男宾部员工王扬扬表现突出。他在工作中加班加点、尽职尽责、开动脑筋、吃苦耐劳,这种主人翁精神不仅获得顾客的'高度满意,也为员工树立了典范。为激励先进、强化服务意识、持续提升业绩,公司决定对王扬扬通报嘉奖、奖金奖励。
奖金如下:
1.7月个人总售卡7000,提成1944元。
2.售卡成绩第一,按公司制度奖励300元。
3.董事长特别额外奖励500元。
希望王扬扬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戒骄戒躁,珍惜成绩和荣誉,把荣誉当做新起点,以更为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日后的工作中。也希望其他同事以他为学习榜样,切切实实地增强服务意识,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再创辉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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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奖励通知 篇6
经过近半年的培训,锦绣小班周日班和周二班已结束,大部分同学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有文章发表于《做人与处世》《演讲与口才》《辽宁青年》《意林》《中国青年》《青年文摘》等报刊。在同学们成绩的'背后,是同学们让我感动的努力和坚持,为了鼓励同学们这种努力认真的精神,特给小班里从来没有缺过课的同学每人一套20xx年《演讲与口才》合订本。
同学名单如下:
周日班:崖峰小树 吴新颖
周二班:王秀梅 陈凤兰 刘俊荣
同时以后在锦绣培训中所有不缺课的同学都将获得一套20xx年《演讲与口才》合订本
锦绣写作
奖励通知 篇7
10月是收获的时节,同样,20xx年的10月也是碧海蓝天丰收的.季节,这个月会员卡销售创出佳绩。其中,男宾部员工王扬扬表现突出。他在工作中加班加点、尽职尽责、开动脑筋、吃苦耐劳,这种主人翁精神不仅获得顾客的高度满意,也为员工树立了典范。为激励先进、强化服务意识、持续提升业绩,公司决定对王扬扬通报嘉奖、奖金奖励。
奖金如下:
1.10月个人总售卡108000,提成1944元。
2.售卡成绩第一,按公司制度奖励300元。
3.董事长特别额外奖励500元。
希望王扬扬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戒骄戒躁,珍惜成绩和荣誉,把荣誉当做新起点,以更为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日后的工作中。也希望其他同事以他为学习榜样,切切实实地增强服务意识,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再创辉煌!
特此通知!
xx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xxx
20xx-xx-xx
奖励通知 篇8
生产部xxx自入职以来,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想尽一切办法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中积极主动、一丝不苟、任劳任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认真高效,能够积极的完成班组长交给的生产任务。在产品质量上都能达到品质要求,做出了很好的成绩。为公司发展贡献了力量,为公司树立了学习榜样,达到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引导全体员工比学赶帮,共同进步的目的',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一个爱岗、敬业、学优、争先的工作氛围,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评选李杰为优秀员工。奖励150元。公司号召全体员工以他为榜样,团结协作、努力进取,为公司稳固、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通知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9月11日
奖励通知 篇9
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生产部李xx自入职以来,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想尽一切办法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中积极主动、一丝不苟、任劳任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认真高效,能够积极的.完成班组长交给的生产任务。在产品质量上都能达到品质要求,做出了很好的成绩。为公司发展贡献了力量,为公司树立了学习榜样,达到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引导全体员工比学赶帮,共同进步的目的,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一个爱岗、敬业、学优、争先的工作氛围,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评选李杰 为优秀员工。奖励n元。 公司号召全体员工以他为榜样,团结协作、努力进取,为公司稳固、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通知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奖励通知 篇10
有关商标持有人:
根据《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津滨政办发〔20xx〕49号)文件精神,现对滨海新区原塘沽、汉沽、大港地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开展奖励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商标持有人于20xx年8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逾期不予受理。此前已报送过奖励申请材料的,不再受理。此次申报工作完成后,将不再组织同期集体商标奖励兑现工作。
1.登录“天津滨海商标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滨海新区商标奖励申报表》;
2.商标持有人营业执照副本(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4.集体商标合法使用证明;
5.收款票据(即:天津市企事业单位往来收据)。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商标持有人公章。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xx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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