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搬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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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单位搬迁通知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单位搬迁通知 篇1
根据《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番办发〔20xx〕2号)和《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番府办〔20xx〕74号)精神,设立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不再保留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广州市规划局番禺分局。从20xx年11月28日24:00时起,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负责的.住房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物业管理、直管房管理、棚户区改造、农村泥砖房改造、危房改造等职能划归区住房和建设局承担。
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科,以及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房屋租赁和安全管理所、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区住房改革制度办公室)、区市桥城区房地产管理所、区北片房地产管理所和区西片房地产管理所成建制划转到区住房和建设局管理,不再归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管理。区住房保障办公室、房屋租赁和安全管理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科办公地点均由原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番禺区市桥街东兴路18号)搬迁至区住房和建设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区市桥城区房地产管理所、区西片房地产管理所、区北片房地产管理所办公地点均不变。
特此通告
20xx年11月27日
单位搬迁通知 篇2
尊敬的新、老客户:
承蒙您长期以来的支持与配合,鲁卡木业全体员工谨表示由衷的谢意!现我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自10月6日起搬至新办公地址,具体联系方式附后。我司将以此次搬迁为新的起点,竭诚为各位尊敬的'客户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
新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二座14层。
电话(不变):
传真(不变):
如因公司搬迁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单位搬迁通知 篇3
各有关单位:
我单位办公地点将从攀枝花市东区金龙巷38号搬迁至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文景巷12号(原市教育局办公楼)。12月15日正式开始搬迁,搬迁期间电话座机不能接通,搬迁完毕将会即时公布我单位办公电话,期间若有事可联系以下办公室人员手机号:
联系人:
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xx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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