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培训通知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培训通知 篇1
为了开阔公司员工视野、更新思想观念,学习先进旅游服务理念,同时激励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员工向心力。公司决定组织员工外出半天进行学习培训。
现通知如下:
时间:9月6日 14:00-18:00
学习期间所有门店暂停营业,9月7日正常营业,由此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谢谢!
如有业务可以咨询以下电话:
培训通知 篇2
各部门:
为做好20xx年度培训工作,提升员工工作技能和培训满意度,实现公司发展战略,使培训工作真正体现员工所需,公司所需。人力行政部现面向公司全体员工开展20xx年度培训需求调查,通过沟通了解大家对公司培训工作的看法、实际需求、建议和期望。
调查结果将为制订公司20xx年度培训计划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调查问卷也为各位员工表达自己的建设性意见提供了机会,并有助于实现自己的培训需求,同时也会促进公司培训体系的改进与提高,更重要的是你的积极参与将有助于公司培训的顺利实施,为公司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请各位员工根据自身的情况,如实填写问卷调查表,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相关流程
1、开展培训需求调查时间:1月1日-1月5日
2、完成培训需求调查分析报告时间:1月5日-1月10日
3、调查流程:调查表发放—调查表回收—调查表统计与分析—完成调查分析报告,由人力行政不汇总所有表格数据,进行初步分析。
二、填报要求
1、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本次调查活动,确保调查数据及内容的准确性。
2、需求调查中所用表格见附件一,附件二由部门负责人填写。
感谢大家的配合!
培训通知 篇3
区内各企业:
为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培养打造一支思维开阔、管理能力强、自身素质高,具有战略眼光、开拓精神、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中青年企业家队伍,根据市里安排,市经信委委托潍坊市委党校举办潍坊市新生代企业家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邀请中国人民大学专家教授和全国优秀律师,分别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当前经济形势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儒法互济的管理之道、企业常见法律纠纷及风险防范、新生代企业家创业精神培养等相关内容,依托市委党校优势资源,积极与党政主体班次对接,并安排到党校教育基地进行专题教学。
二、培训人员
围绕全市工业产业转型升级方案, 6+6重点行业企业中优先推荐优秀董事长、总经理和二代接班人(在公司中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参加培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培训时间
20xx年6月20日-21日,在潍坊市委党校封闭式培训;6月21日-25日在井冈山党校教育基地培训。
四、其他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有意愿的企业,将学员报名表(加盖公章)和学员基本情况表于20xx年6月9日12:00前报区经发局728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
2、市新生代企业家培训班不收取学员任何费用,交通费用自理。培训期间全体参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
3、请全体参训人员携带身份证件于6月20日早8:00前到潍坊市委党校(昌乐县宝通街669号)教学楼500人报告厅准时报到上课,领取学员手册、学员证等培训材料。若需提前报到,请与培训班班主任徐建平(13XX6)联系食宿等事宜。
潍坊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80XX2,电子邮箱:XX@126.com。
培训通知 篇4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管各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
由广州市教育局、财政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的《广州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广州市公办学校用于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公布施行。为学习贯彻两个制度,提高民办学校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我局决定组织各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负责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广州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学习培训班的具体工作委托广州民办教育协会组织。
二、学习培训对象
本市及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批或管理的,已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
三、学习培训时间和方式
(一)培训时间:20xx年9、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方式:
市教育局局管学校由市民办教育协会负责办班;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所属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办班;
民办学校数量较少的区、县级市,可以联合办班,办班时间和有关具体事宜可与市民办教育协会联系。
四、授课教师
刘小清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副教授、管理学博士;
刘有贵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股份经济研究所管理学博士、副研究员、所长;
廖 伟 广东智合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所长。
五、培训教材:由广州民办教育协会编印《广州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法规文件资料汇编》。
希望各单位重视抓好这项工作,我局将于年内对上述两个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检。
二○XX年八月三十日
培训通知 篇5
各部门:
为加强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知识的学习理解,提高贯彻落实体系重要性的认识,经中心领导研究决定,兹定于20xx年2月19日下午至20日进行GB/T9001-20xx相关知识的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各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及大专以上新入职人员
二、培训内容:集团王总在20xx年关于质量管理方面的.讲话
三、培训地点:中心会议室
培训通知 篇6
各位同事:
为辅助新入职的同事全面了解公司成长历史、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更系统的熟悉公司的组织结构、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帮助大家快速融入并顺利开展工作,本所将组织20xx年度第一期新员工入职培训,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在此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xx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30-17:30
二、培训地点: 3楼大会议室
三
参加培训人员:20xx年1月1日以后入职人员,如有其他人员有意参与,请自行安排时间,准时参加培训会议。
四、会议内容:
1、盈科深圳分所业务指导委员会授牌仪式;
2、律所基本情况介绍;
3、相关制度宣讲;
4、风险防控知识宣讲;
5、财务报销制度宣讲;
6、企业微信和会议系统的'应用操作。
五、要求与说明:
1、 请大家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培训并签到;
2、 本次培训记所内年检考核分数5分(包含在律师年检考核分数内)。
培训通知 篇7
集团公司各部门:
自20xx年7月份至今,公司入职一批新员工,为使新员工更好的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更快地融入公司这个大家庭,现特于本周六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详见附表;
二、培训时间:12月22日(周六)下午15:00开始;
三、培训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培训由副总裁主持,行政人事部赵元煜主讲;
五、新员工都应准时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应事前请假,事后补训;
六、本次培训效果由人事部进行跟踪,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测试;
七、请参加培训人员注意培训时间并安排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同曦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
20xx年12月20日
培训通知 篇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高驾驭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根据市委组织部《20xx年XX市干部调训计划》,定于10月13日至14日举办全市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
二、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安监局局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分管负责同志。
三、时间地点
时间: 20xx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10月13日8时45分前报到)。
地点:XX中庭国际酒店(XX市青年中路128--2号崇川区政务中心东隔壁)。
四、有关事项
1、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有关规定,集中时间精力,深入学习思考,确保参训效果。培训期间学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情况的`,需履行请假手续。
2、学员参训前要结合本次培训专题,提前思考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带着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参加培训。
3、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费等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承担。
4、请于9月29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培训通知 篇9
学院有关部门:
XX岗前培训报名确认工作已完成,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9月28日、10月13日、10月19日、10月20日、10月26日、10月27日、11月2日、11月3日,共计8天。其中:《高等教育学》3天、《高等教育心理学》3天、《高等教育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修养》1天、《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1天。
培训期间每天授课8学时,即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二、培训地点
廊坊师范学院
三、人员范围
曹宏莉、陈怡静、关成尧、贾建鹏、孔慧敏、李翠婷、李峰、李辉、李尧森、梁慧敏、刘天璇、刘晓莉、刘学伶、刘雪凌、骆承慧、牛婷婷、沈超、宋萍、苏h翔、孙珍军、王鹤、王姗、、卫爱霞、吴萍萍、吴燕雄、薛怀宇、闫旭锋、尹京楠、于赫楠、张静、张瑶、赵佳宾、郑凯、周淑娟
四、乘车
1、为方便广大教师乘车,人事处负责联系统一租车前往,并支付相应费用。
2、出发时间:培训当日早上6:00准时发车(过时不候),出发地点:学院南校区南门。培训当日返回。
五、注意事项
1、要求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全程参与培训,严格按照时间和地点要求按时参加培训,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工作。
2、若有老师不随车前往,请于XX年9月18日前报人事处,以便人事处办理租车等事宜。过时则认为参培人员均随车前往。
3、培训人员若不能正常通过此次岗前培训,下次补训时分摊租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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