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通知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通知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通知 篇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0月21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7月21日9:00—7月30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24—7月3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7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7日9:00—10月20日17:00。
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附件2,摘录)。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和“安装”2个子专业,应试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索取,考后统一回收。
四、报名办法
(一)老应试人员(已报名缴费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2、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应试人员(即首次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2、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经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省直、中直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按属地原则经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造价实务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
免试部分科目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有关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和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复印件必须附在报名表后面。
3、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本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
六、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七、有关事项
(一)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xx〕340号)的规定执行,即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见下页
1、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附件1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7月21日9:00— 7月27日17:00 | 网上注册登记 | |
7月24日—7月28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 | 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 |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7月31日17:00 | 网上缴费 | |
10月17日9:00— 10月20日17:00 | 打印准考证 | |
9月11日前 | 上报试卷预订 联系考点、安排考场 | |
考试 时间 | 10月21日 |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
10月22日 |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10月27日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 |
12月2日前 | 报送客观题成绩、接收主观题成绩 | |
12月底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报考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工程通知 篇2
建设工程验收监督通知单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豹澥新镇 A 地块四期 楼 工程(桩、基础、主体、节能、 年 月 日 时组 电梯、竣工)满足验收条件,我单位于 织验收,特通知你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附质量验收组组成人员名单(主要) : 建设单位:
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法定代表人: 勘察单位:
湖北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项 目 负 责 人: 设计单位:
武汉轻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 目 负 责 人: 监理单位:
广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 目 总 监: 施工单位:
湖北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 目 经 理: 建设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
(建设单位公章) 签收人: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 篇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___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我站(巡查、抽查)存在以下有关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要求:
□ 1.边施工、边整改;
□ 2.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 3.限你单位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我站(部)复查。
签 发 人 农六师五家渠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项目监督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收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签 收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 篇4
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承建xx东部生态新城PPP项目建设任务,现已提供所有施工工作面,但市政路网强电入地配套工程、未名湖朱畈停车场对面湖区、xx湖C区园路三个单项工程迟迟未能动工。为确保项目建设工期计划按时完成,现责令你公司务必于20xx年11月20日之前开工建设以上三项工程,逾期未开工,我局将依据PPP项目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处理,否则视为放弃,由业主介入选取第三方进行建设施工,产生的建设费用由你公司承担。
xx市xx区重点工程管理局
11月16日
工程通知 篇5
有效期三年内,参加完规定不少于48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各省安监局会安排这种培训,要留意各省安监局网站,这种培训是必须的,要保持注册有效性必须接受这种继续教育培训。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xx年6月1日开始受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申请。
凡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20xx年度考核认定合格,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部门、省级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将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4、6个月内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序号,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注册条件:
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认定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注册登记的`人员,可向《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程序:
1、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登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信息并上报,下载初始注册申请表;
2、经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初始注册申请表和上述需提交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3、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初始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注册材料原件认真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4、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初审合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表和汇总表上加盖本机构的公章后,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注册材料上报至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终审,终审合格后予以注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对不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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