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防暑降温通知4篇

时间:2024-06-11 05:22:11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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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通知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防暑降温通知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防暑降温通知4篇

防暑降温通知 篇1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持续高温天气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将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夏季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高温气候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维护全市安全稳定的政治高度,把防范高温炎热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要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隐患排查、防暑降温、应急救援等各项防范措施;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抓措施落实,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专题研究部署当前高温气候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夏季高温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监管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高温条件下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管力度,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岗位进行高温酷暑季节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重点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高温津贴发放、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为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及救治等医疗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工会组织要代表劳动者就防暑降温措施与用人单位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或防暑降温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责任,积极组织开展 “送清凉”等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住建部门要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力度,重点加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电梯和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要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强化高空作业、明火作业、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触电、中毒、中暑、高空坠落等安全事故;要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积极采取措施降温消暑,防止疲劳作业。

  (三)强化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高温天气易造成危化品泄漏和爆炸事故,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危化品从业单位夏季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定期维护保养各类安全设施, 加强化学品储罐区安全检查,确保喷淋降温等设备完好。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安全监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要严格控制烟花爆竹储存量,避免高温时段装卸货物,适时对烟花爆竹仓库进行通风降温。

  (四)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高温天气易发生火灾事故,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商场、车站、医院以及老街、古居民等建筑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包保责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客运、货运企业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影响发生自燃事故;要对车辆消防器材的有效性进行检查,防止过期失效;要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利用GPS、北斗等安全技术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监管,强化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交警部门要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及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旅游、水利、国土、质检、供电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消除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

  三、督促企业落实高温防暑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大力宣传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广大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严防高温酷暑引发各类事故,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各地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各类媒体,结合夏季高温特点,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夏季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用气、用电、交通、生产、消防和生活安全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夏季高温时段值班制度,安排带班领导24小时动态监控生产车间、施工工地等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创新应急值守方式,及时把握安全生产态势,保证信息畅通,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要迅速、准确地逐级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各地、各有关部门于9月10日前将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

防暑降温通知 篇2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目前已进入夏季且正值我市建筑施工高峰期,持续的高温酷暑天气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防暑降温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一线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现将今年防暑降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部署安排

  各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应坚持每日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有条件的可定制天气预报手机短信,并根据天气的情况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使工作措施到位、任务到人。

  二、认真落实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施工企业应认真编制和严格落实防范高温天气的各项措施,同时各监理企业须加强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将未落实防暑降温工作的工地情况报当地住建局安监机构。

  1、当天气预报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接近或达到35℃或已达到35℃以上)时,应注意施工现场防暑降温,避免工人长时间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作业,同时加强防暑降温保健知识的宣传。

  2、当天气预报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时,中午11:00~15:00时段为防止工人因高温疲倦乏力、劳累过度等导致意外事故发生应避免户外施工作业,平时应多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并应在施工现场供应足够的'茶水、绿豆汤等防暑降温饮料及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的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经常洒水降温,对生活、办公区还应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和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过大而引发火灾。

  3、当天气预报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到39℃以上)时,应特别注意防火并停止一切户外露天作业。

  三、加强监督,定期组织检查

  1、各县(市、区)住建局应高度重视夏季一线人员防暑降温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施工现场防暑降温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天气预报记录、防暑降温药品和用品及急救器材、药品等。

  2、我局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市辖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暑降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不重视此项工作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不落实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的责任。

  XXX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7月10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3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夏季高温即将来临。近年来,本市夏季天气呈现持续高温时间长、绝对气温高的特点,给防暑降温工作带来严峻挑战。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

  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市各级工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增强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责任感,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做好、做细、做实。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因素,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及时研究、重点防控,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狠抓落实,防止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落实责任,切实保障各项措施到位

  各级工会要根据国家和本市防暑降温相关规定,督促和协助企业认真落实夏季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措施,增添必要的降温设备,改善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的通风、隔热、降温条件,努力改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职工作息时间(露天作业要避开烈日高温时段),倡导“做两头、歇中间”,防止职工中暑事故发生。要督促行政严格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高温季节来临前要做好高温作业职工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高温禁忌症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生产作业现场要有合格、足量的清凉饮料供应。同时要督促行政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加强职工食堂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肠胃道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的安全健康,确保职工平安度夏。

  各级工会要积极组织开展高温慰问活动,工会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慰问高温作业一线职工,倾听职工呼声,了解职工疾苦,关心职工诉求,如发现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要及时向企业行政提出,督促其及时采取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三、监督检查,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各级工会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特点,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高温作业、高空作业、露天施工、危险品储运等危害因素较大的作业场所,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各基层单位要结合“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1000班组”创建活动,积极发动职工立足岗位,开展劳动保护行动,查找治理身边隐患,使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留死角和盲点。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分类研究,落实整改,快速处理,定责任、定措施、定期限,整改落实到位,消除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级工会要根据市总工会等四部门《关于推行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尤其是涉及到高温作业)的企业,在高温来临之前要与行政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积极推行《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从源头上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大力宣传,积极营造关心职工氛围

  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暑降温和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职工牢固树立“以遵章守纪为荣、以违章违纪为耻”的理念,协助行政认真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教育职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能安全”、“我为安全”转变,切实帮助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熟悉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特别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增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决防止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要因地制宜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在9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和防暑降温统计表汇总后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防暑降温通知 篇4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筑系统有关单位、各施工企业:

  目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时节,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一线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切实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坚持以人为本,对建设行业防暑降温工作再部署、再落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和露天作业防暑降温工作进行检查,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止因高温中暑和高温作业引发各类事故;督促企业切实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各公司、项目部、监理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现场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防暑降温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的,要立即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责令停工;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合理安排,加强防护

  各用人单位对防暑降温工作负有主要责任,要切实完善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作业环境,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向劳动者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并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药品等措施,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执行高温停工或限时作业的相关规定,当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施工企业要合理调整工人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11:00-15:00)在室外露天和高处作业,要按照要求抓好防暑降温工作,防止工人因疲倦乏力、劳累过度等导致伤亡事故发生。

  三、多措并举,防暑降温

  1、各用人单位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通过板报、班前活动、技术交底等,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暑降温急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训练。项目部要配备具有急救经验或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

  2、施工期间围挡喷淋装置持续开启抑尘降温,有条件的工地现场应搭设凉棚,作业场所应分区多点设置饮水处,保证不间断供应干净卫生的饮用水,防止作业人员脱水、中暑,同时要落实工人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

  3、要加强对现场作业工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的检查和管理;加强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巡查检查,防止露天高温暴晒;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加大对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4、保证工人宿舍隔热通风透气,并配备空调、电风扇等必要的降温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要责令整改。要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5、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协调配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盲目抢工、赶工作业,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有关协调工作,同时,督促项目部落实好各项防暑降温工作。

  6、各工地要加强管理,对基坑及废弃水坑做好围挡,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防止学生进入工地发生溺水事故。

  四、全面排查,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确保高温天气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一要做好供气安全工作,加强对安全供气设施的安全巡查,特别要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泵、喷淋管线的使用状况和安全阀、放散管、压力表的完好情况,液化石油气灌瓶站、供应站点要合理摆设液化气气瓶,增设遮阳蓬,完善供气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防雷击、防爆燃、防泄漏等措施,防范因高温暴雨导致燃气安全事故;二要做好供水工作,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市自来水公司要精心编制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实行科学调度,及时处理好突发事故,切实做好供水设施保护和供水故障的抢修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和重点单位用水。

  五、健全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值班制度,安排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工作,加强值班管理,促进值班与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xx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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