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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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么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务工作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务工作心得体会1
20xx年,围绕公司发展大计,立足法务工作,法务岗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在的时间里,法务岗紧抓合同工作审核这一主线,锐意提高工作效率,注重细节,为公司争取利益。据不完全统计,共审查合同520多份,拟定修改合同33份,定时到各部门检查合同工作。在认真审查合同的同时,法务岗坚持做到线下沟通交流,及时向承办部门反馈审查问题,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审查环节的时间耽搁。
在完成好合同工作的同时,法务岗还积极拓宽业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据统计,在时间里,法务岗共配合处理劳动纠纷案件三起、欠款纠纷案件一起,接受法律顾问服务十四次,此外,还组织了一场法律知识培训,参与完成了家具供应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的相关工作。
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上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合同工作整体效率还有待提高。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逐渐完善的合同审查流程也需要高效的执行力来凸显优势。在审查合同过程中我们发现,在合同审批环节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导致合同走流程时间过长。尽管有时限要求,但工作任务繁重的现实又是不得不考虑的因素。此外,很多环节的审批存在走过场的问题,有些流程甚至没有合同内容展示,却能获得各环节的审批通过。这些问题的出现,降低了我们合同工作的`整体效率;
二、还存在部分承办人员不重视合同工作细节的问题。在合同审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个别承办人员对合同细节不够重视,出现了合同工期错误、格式错误、钱款错误等问题,导致合同走流程环节过多,造成时间的不必要拖延;
三、信息交流有待加强。在处理非合同业务时,我们发现,各承办部门之间有时会出现信息交流错误、交流不及时、推脱责任等问题,造成在处理法律事务特别是对外事务的时候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
在接下来的工作里,我们将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重点,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提升工作质量,为集团的飞跃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法务工作心得体会2
近年来,在xxx公司的正确领导和股东方的大力支持下,公司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拥有员工180多人,管道资产已初具规模,经营绩效不断提高。随着公司的发展,对法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积极做好这方面工作,力求为公司加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现将有关状况汇报如下:
一、以人为本,依法处理好劳动法律事务
我们按照维护法制和公司利益,从实际出发,以加强防范和管理为原则,积极处理好劳动法律事务工作。我们常年聘请了法律顾问,着力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流程,依法处理劳动合同纠纷,为企业依法管理,防范风险带给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公司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流程,通过对劳动者高效、规范、人性化的合同管理,建立了新型的企业用人机制。通过法律顾问,劳资管理人员认真咨询劳动法律、政策的最新动态,不断提高运用劳动法律的知识水平,使各项劳动合同的操作更加规范。比如,使公司的招聘管理进一步规范,杜绝了招聘广告中可能出现的歧视性条件等,使招聘和录用员工、订立合同,履行和变更合同,一向到合同解除和终止全过程的相关法律事务的操作更加规范。
(二)依法处理劳动合同纠纷。主要处理好以下几项工作:
1、20xx年x月,公司江阴站司机某某,因酒后驾驶致使其本人重伤,一女性乘客轻伤。事发后,该司机本人及家属坚称是工伤,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职责。对此,公司派员到江阴医院慰问看望,思考到其家庭困难,先暂借其部分款项;同时,公司派员偕同法律顾问到江阴调查了解状况,取得了第一手材料,查明了案情。在事实面前,该司机及家属不再无理取闹。江阴公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鉴定后,公司依法解除了与该司机的劳动合同,维护了公司权益。
2、20xx年x月,经体检发现,公司刚录用的5名大学毕业生身体不适合天然气场站的群体生活及安全生产工作,如果简单辞退,既不合法,也将引起矛盾。为此,公司经研究决定,与该5名大学毕业生签订3个月短期劳动合同;并告知可先行回家工资照付,这样妥善地解决了问题。
3、20xx年x月,公司某驾驶员不服管理,态度恶劣。思考到驾驶员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为严肃公司纪律,决定与其中断劳动合同关系。经查,该司机明显地虚报、多报汽油费和过飘过桥费,在事实面前,该司机无奈辞职。维护了公司权益。
二、依法依规经营,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我公司位居天然气产业链中游,法务工作尤其重要。由于我公司的主要的经营手段是与天然气输送链的上、下游相关单位签订的以“照付不议”为主要特点的长期购销气合同模式。照付不议合同,是天然气供应的国际惯例和规则,就是指在市场变化状况下,付费不得变更,用户用气未到达此量,仍须按此量付款;供气方供气未到达此量时,要对用户作相应补偿。照付不议合同,科学、严谨、规范,合同条款为国际通用,国内法律及权威部门经研究而借鉴,条款相对复杂,公司成立了经营部,专门跟踪和执行该合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既要依法办事,依法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又要全面思考,积极妥善地与合同方沟通协商。在与无锡一家公司的合同履行方面,累积至20xx年x月,该公司已少提价值上亿元的天然气。为此,公司经综合思考,决定由公司分管副总带队偕同法律顾问登门到该公司沟通协商,讲理讲法,在和谐的气氛中,该公司按照合同作出了书面的经济上的保证,在这一前提下,我方恢复正常供气,使经营合同的履行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加强招标管理,严格工程、物资合同的履行
招投标工作,既是一项程序性又是一项实体性的法律活动。我们着力加强每个环节的'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招标法律法规。我公司对各重大项目、物资实行招标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招标法律法规,公司通过委托省内资质高的招标公司进行招标,会同中国石化有关人员,严格控制工程招标程序,控制重大项目、重要物资的合同单价。二是积极规范合同文本管理。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招投标工作,对重要合同文本,不怕繁琐,要求有关部门下功夫吃透研究。我们积极会同招标代理方,做好合同文本的审查;另一方面,公司对招投标技术附件积极进行审查,组织招标方、设计院、必要时还请国内有关研究所进行讨论。我们大力规范招标合同文本及其技术附件,力求做到标书的严谨、科学、细致,杜绝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破招标价格和招标范围,改变材质、改变性能,改变施工规范等状况,保证了招投标和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
四、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控管理。
良好的制度体系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规范有序的保证,也是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公司自成立以来,一向在摸索一套贴合公司特点的管理制度,我们在探索中总结、在总结中实践、在实践中提高,经过多年的积累,逐步建立起了招投标、合同管理、物资采购、工程管理、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及应急预案、财务结算、内部签报、用人机制、考核奖惩制度、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深化内部管理和运转流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公司安全高效运行。
五、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法务工作
我们初步建立了领导分管,综合部管理组织协调,专人具体办理,并与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密切配合,全面处理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机制。在实际工作中,综合部积极做好公司内、外行政等案件的法律咨询和协调工作等;为业务部门带给协调联系、法律指导等服务,比如为办理征地拆迁,质押保证等行为的业务人员带给法律指导,带给相关法律材料;指定专员认真进行合同审核,增强相关人员的合同意识和签订合同的水平;分类做好相关文书档案材料的管理等。做到临事不慌不乱,材料完备无缺,扎实有序地把法务工作不断深入推进。
六、结合工作实践,加强宣传教育。
我们始终把重要岗位、相关业务人员的法务理论学习,和相关业务的提高作为我们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只有不断地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才能做好各自的法律事务工作。我们着力对相关业务人员,在业务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进行普法教育,及时地利用招标会议、签订合同、合同的履行、招工招聘等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予以宣传和讲解,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务操作潜力,构成了依法办事的环境和氛围,为规避法律风险作出了积极努力。
七、下一步公司法务工作规划
20xx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年。我公司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这条主线,以建设平安、法治企业为着力点,扎扎实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公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
一是切实加强公司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潜力。
二是大力推进风险防控部门、经营管理部门员工学法、守法、用法。要进一步健全合同审核、项目法律风险评估、合同违约风险分析等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三是深入开展部门负责人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部门负责人对于安全生产、项目运营中的合同风险、劳务纠纷等法律风险,有明确的认知和应对措施。
四是扎实开展一线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公司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地针对广大一线职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让职工在“六五”普法教育活动中切实受益。
法务工作心得体会3
一、法律审核的方法
(一)注重商业实质,把握项目核心
我们做法律审核,离不开对项目商业实质的把握,否则做出来的东西就会走样。好比盖房子,项目的商业实质是房子的主体结构和设计规划,而一个一个的合同条款是房子的一砖一瓦,一砖一瓦的堆砌不能背离房子的主体结构和设计规划,否则,做出来的东西就会走样。
比如,真股投资项目与名股实债项目的商业实质不同,前者看重目标公司的价值,而后者看重回购的兜底;前者冒高风险、搏高收益,而后者求安全、求固定收益。商业实质不同,导致法律审核的侧重点必然不同。真股投资项目关注目标公司本身是否存在瑕疵,而名股实债项目关注回购兜底是否扎实。如果用名股实债的思维审核真股投资项目,要求提前签署股权回购合同、为股东借款设置担保,那显然是违背了项目的商业实质。 同样的道理,重组类不良收购项目和处置类不良收购项目的法律审核侧重点肯定不同;债权真实收购项目和债权买入反售项目的法律审核侧重点肯定不同;真增信项目和以收购为目的的增信项目的法律审核侧重点也肯定不同。
(二)注重钩稽关系,考虑通盘结构
每个项目都有独特的交易结构,每个交易结构都是由若干个合同搭建而成。我们审合同,不能立刻就陷到具体合同里,不能自拔。而是应当首先想想这个项目的交易结构是什么,要搭建这个结构,每个环节都需要哪些合同文本,业务人员报过来的合同文本全不全,差哪些。 只有把框架牢记于心,才能掌握其中的钩稽关系。例如,小股大债的项目,进股是为了加强对项目公司的控制,加强对债的保障,这里面的钩稽可就多了。审核时,不能单就委托贷款审委托贷款,单就股权转让审股权转让,要特别留意股和债之间的钩稽和联系。记得有个小股大债的项目,在委贷合同中约定,委托贷款发放前提为担保办妥;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前提为股权过户。单就每个合同来看,似乎都没问题。但结合整个交易结构来看,这样的约定就明显没有把握股和债之间的钩稽关系。打个比方,一旦担保办妥了,满足了委托贷款的发放条件,但股权还没过户,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前提还没满足,那就意味着要分次放款,分别计息。不仅操作麻烦,更关键的是,委托贷款在股权过户前就发放,那股权控制根本没法在放款前落实。
可见,钩稽关系的掌握至关重要。还是以小股大债项目为例,具体来说: 在放款环节,债的发放前提不光是担保办妥,还要包括股权过户;同样,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前提不光是股权过户,而且应当包括担保办妥。要达到股和债的放款前提,要么都没满足、要么同时满足的效果。
在违约环节,债的部分违约,股的部分应同时触发违约,要求其立即提前支付股权回购价款;股的部分违约,债的部分应同时触发违约,要求其立即偿还本息。
在股权退出环节,不能说对方付完股权回购款,就配合其办理过户。而是要在其付完股权回购款且委托贷款全部清偿完毕后,方才配合其办理股权过户。
(三)注重实务操作,弄清交易流程
常听别人说,做房地产领域的法律审核,要懂房地产开发;做建筑施工领域的法律审核,要懂建筑施工。也就是说,只有弄清楚某个领域的实务操作流程,才能做好这个领域的法律审核工作。
记得有个项目,涉及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业务人员报过来的合同非常复杂,仅股票处置环节,签约主体就包括了出质人、质权人、股票托管券商、三方存管银行,涉及的账户还包括"CTS账户"、"CTS签约账户".我自己做惯了非标业务,对于股票质押融资的`操作环节不太清楚,因此,我没立刻看合同,而是先咨询在证券公司工作的朋友,问他股票质押融资的具体操作流程到底是怎样的。最终发现,业务人员报过来的合同根本货不对板,合同根本不需要三方存管银行签署,而且也根本不涉及什么"CTS账户"、"CTS签约账户",是业务人员自己没弄明白交易流程,虽然项目请了证券公司负责盯市,但交易流程没和证券公司核实清楚,就起草了合同并且报过来审核。
所以说,如果连交易流程都没搞明白,做出来的东西怎么可能符合实务操作。在不了解交易流程的情况下就开始审合同,最多是改改表述,小修小补,再怎么细致都不可能做到防控风险。
(四)注重细节表述,杜绝文字歧义
文字表述确实是细节,也通常被业务人员忽视。但细节之处往往隐藏着魔鬼,细节之处往往决定了项目成败。为什么律师做一个合同要做那么长,就是为了尽可能的罗列情形、精确表述、消弭歧义。曾经看过一个合同,光合同定义条款就写了50多页,简直把我看醉了,却又不得不佩服。
而我们有的业务人员,为图省事,直接把方案中的一些大白话、土话原封不动的放在合同中。经常看到一个格式合同,前后都是法言法语,中间突然来了一段土话。每每看到这种表述,处女座的我就不自觉的心生一股想要砸电脑的冲动。
每当有人跟我说"你别在文字表述这种细节上计较了",我都会给他举个这样一个例子——如何表达"甲不还钱、乙就来还".就是这么一层意思,看上去简单,可其中却有大文章。
第一,怎么表述"甲不还钱".是表述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还是表述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只有一字之差,看上去都差不多。但要仔细分析,"不能"强调的是履约能力不足,类似于"一般保证",要司法执行债务人财产仍不足以偿债,才能追究保证人。也就是说,用"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来表达"甲不还钱",会被认为是强调甲的履约能力不足,经司法执行仍不能偿债。这样的表述肯定会影响我们主张"乙来还钱".类似的表述还有"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拒不"履行到期债务,严格来说,这些都是不合格表述。相比之下,"未能履行到期债务"中的"未能"强调的是客观履约情况,而不问履约能力、履约意愿,类似于"连带保证",只要发生了甲到期没还钱的客观情况,就可以要求乙来还钱。
第二,怎么表述"乙来还钱".是担保、代偿、差额补足还是远期收购?效果都一样,都是乙掏钱。但乙掏钱的名义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法律有的时候不看结果,看原因。相同的结果,原因不同,处理起来也会不同。好比同样是致人死亡,故意杀人要判死刑、无期或十年以上有期,而正当防卫之人死亡的,可能是无罪。以担保和收购为例,虽然结果都是乙来掏钱,但如果乙是承担担保责任,则适用保证期间,还要看乙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甲的债务还有其他保证人、还有抵押,乙掏钱后,对甲和其他担保人有追偿权,但这种追偿权对抵押物没有优先受偿效力。如果乙是履行收购义务而掏钱,那么乙收购后,有权以债权人的身份向甲以及其他担保人追偿,并且乙有权继受债权的从权利,即抵押权、质权等。所以说,对于乙来说,与因担保而掏钱相比,因收购而掏钱对其更加有利。正因此,我们才一直强调我们的增信业务是"远期收购",而不是"担保". 由此可见,细节的表述绝不能忽视,一字之差可能谬之千里。有人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我说,要是连一句话都说不好,又怎么能把项目做好,不如早点洗洗睡了。
(五)注重诉讼思维,测试救济路径
每次听人说"做法律的思维怎么老是和做业务的不同",我就会反问他"不正应该如此吗"?如果法律人员的思维和业务人员一样,只想着项目顺利推进,不想着风险发生时如何应对,那么还要法律人员干嘛?从这个角度讲,做法律审核,就是要学会站在诉讼的视角,逆向思维,对项目进行压力测试。 现在一些项目在风险处置中碰到的问题,都是原来在项目审核时很难关注到的问题,也正是没有通过逆向思维发现的问题。例如,争议管辖,业务人员做项目都不会关注争议管辖,认为这是"细枝末节".觉着项目都还没实施,干嘛要去纠结如何收拾残局。结果真出了风险,正是这些所谓的"细枝末节"影响了项目的诉讼程序。毫不夸张的说,项目的交易结构再合理、协议文本再严密,只要在管辖上一子落错,有可能招致满盘皆输。 再比如,资产管理项目诉讼主导权的问题,由谁来决定是否起诉、由谁来决定诉讼策略、由谁来选聘律师,这些看上去好像也是细枝末节的问题,但却又是实实在在的问题,不解决就难以处理资产管理项目的诉讼。由此,进而联想到资产管理项目后续涉及解押、宣布提前到期等事项究竟由谁决定,这些问题都需要提前确定,以防将来产生争议。 可以说,只有学会了以诉讼的思维和视角看问题,把项目置于诉讼的压力测试下,才能发现项目中的隐患,提高我们的法律审核水平。
二、公司法律人的定位
(一)方案的把关者
做方案的把关者,及时发现问题,这是公司法律人的天职。当然,要做好把关工作,前提是对项目有充分的了解。但目前,不少基层经营单位的法律岗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有的时候,我审项目需要了解情况时,故意不问业务人员,而去问基层经营单位的法律岗。各个法律岗表现不一,有的法律岗态度很好,对项目情况很了解,能说出项目问题在哪。但也有个别法律岗表现出事不关己的样子,还反问我为什么不去问业务人员。业务人员当然要比法律岗更加了解项目情况,这点我用脚趾头都能想到,但为什么我要刻意去找法律岗,是把法律岗看作是同一战壕的战友,是希望法律岗能发挥更大的作用。正所谓"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如果法律岗自己都不把自己当回事,那么还会有谁把你当回事。
(二)问题的解决者
虽然都是做法律工作,在公司内部做法律,肯定不会像外部律师那么超脱。经常看到律师提意见,发现了一堆问题,提示了一堆风险,但就是不说如何解决问题,他也不敢多说,怕担责任,这是律师的角度。但如果公司法律人员只会说项目到处有问题、到处有风险,导致什么项目都做不成,那公司就要喝西北风,这样的法律人员肯定是不受公司欢迎的。业务人员看到这样的法律人员也肯定是一头包,项目情况肯定是能瞒就瞒、能忽悠就忽悠,更不要说主动沟通。
毕竟我们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人员,我们的工作宗旨是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促进鼓励交易。试想,哪个项目没有问题、哪个项目没有风险,所以说发现问题和风险还不是关键,关键是要学会如何解决问题、化解风险。可以说,不会解决问题的法律人员不是合格的法律人员。 试想,如果我们能够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学会如何解决问题。那么,我们就不是站在业务人员的对立面,而是和业务人员站在一边,和他一起商讨对策、共度难关。这样,业务人员遇到难题时也会乐于和我们进行沟通,一起论证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项目的参与者
法律人员不应该仅仅缩在办公室,做项目的后期书面审核,而是应当从项目初期就积极参与,论证结构、洽谈合同。
一方面,这种前期参与,可以及早解决法律人员关注的问题,把风险控制落实在前端。举个例子,就可以证明这种前期参与有多重要。记得有个项目,我们作为卖方,把债权卖给别人。结果,业务人员拿了一个我们作为买方的合同范本交给对方,那个合同里面买方的权利很大而卖方的义务很重,很多条款本来是对方想不到的,结果人家一看,说这个好,就照这个来。等到后期审核的时候,就被动了,怎么改都改不回来。试想,如果法律人员前期就参与项目,那么就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后期的审核也会顺畅很多。
另一方面,这种前期参与,也可以改变业务人员和法律人员的工作机制。很多机构的法律人员和业务人员都是对立关系,业务人员辛辛苦苦搭好了项目框架,法律人员在一边指指点点。一边是业务人员说法律人员太纠结,另一方面是法律人员说业务人员做事太粗,结果谁都看谁不爽。这样的工作机制下,业务人员对于项目中的问题肯定是能瞒则瞒,能忽悠就忽悠。但如果我们积极参与前期的交易论证、合同谈判,提出建设性意见,那么法律人员和业务人员不仅不是对立关系,而且还是身处同一战壕、统一战线的同志,这样才能充分论项目中的问题。
我常常说,后期提意见谁都会,是最初级的审核形式。提意见不如改合同难,改合同不如做合同难,做合同不如谈合同难。提意见是人家做完一道菜,我们尝尝咸淡,发表观点;改合同是尝完咸淡,亲自给他回锅;做合同是自己掌勺,做出一道菜;谈合同是自己做完一道菜,还要和别人做的菜PK.所以说,法律人员要是只会躲在办公室里提意见,那就永远没有提高。
在前期参与上,基层经营单位的法律岗要比总部有优势,毕竟离前线更近。但有的人对于上前线谈项目心生畏惧,怕担责任。这种心态很常见,我一开始谈项目的时候也经常有,想着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行了,还想什么前期参与,这又不是我的职责范围。记得有句话叫"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常常想,这句话反过来说也能成立,叫"敢于担当的责任越大,能力才会越大",只有冲得远,才能走得高。
啰啰嗦嗦谈了这么多,最终还是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和启发,希望基层经营单位的法律岗能在项目审核上发挥更大的作用。虽然总部法律部目前承担了具体项目的法律加工,但从长远来看,总部法律部应该起到指导、管理、服务的功能,不应该也不可能永远陷入具体项目的审核中,具体项目中法律风险的把控主要是看基层经营单位的法律岗。可以说,法律岗发挥的作用越大,公司的法律风险控制效果才会越好。
法务工作心得体会4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我来到公司已近三个月。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在这三个月里,在领导以及同事们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我渐渐的对自己的工作岗位有了很多新的认识和感触。借此机会,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情况,谈谈对我公司法务工作的几点认识。不足之处,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作为公司的法务,除了需要具有精良的法律知识,较强的文字能力、稳定的心理素质,还应当具备以下几点职业素质能力:
冲突与矛盾,说到底就是利益的协调与取舍的过程,在一个冲突事件中,法务人员的职责就是要快速做出反应。这就需要积极发挥自己的协调沟通能力,缩小矛盾范围,缓和各方情绪,最终要将己方利益维护到最佳化。
事情的发展与解决的阶段不同,解决的方案也不同,作为一名法务人员,应当要尽可能在先前阶段解决问题,不要拖入下一个阶段。能综合各种情况,对未来事物的发展作出预判,因此需要具备敏锐的观察与判断能力。
细心在企业法务工作中的要求显得特别重要,对任何一个合同条款,只要稍有不在意就可能错失先机或损失惨重,这就需要法务在审
查合同时高度细心,不能忽略每一合同条文的每一个字眼。同时,还敢于承担责任,在企业有突发状况时,要踊跃冲在前面,积极出谋划策解决危机。
企业法务的工作内容涉及面很广。因此,我认为首先应当要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一个法务工作体系,使法务工作有一套完整规范的运作流程。这不仅是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题中之意,并且这种体系的建立也有利于法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能大大提升办事效率。从宏观层面来说,法务工作体系主要从以下三大方面进行建设:
首先要熟悉公司总体架构的运行情况,并找出其中的弊端,寻求完善的解决方案,充分调动公司各单元的活力;其次要跟踪研究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参与审核公司原有的规章制度并进行改进完善;再次,要协助领导及时修订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的利益。
法务工作内容的基础业务就是对公司各类业务合同以及法律文件的审查,并提出相应的书面法律意见或进行相应的修改,力争使公司合同以及各类事项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最大限度的规避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但这其实是一项需要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才能做好的工作。因此,我认为应该要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办法,理顺合同的签订流程,从各部门职责、合同的起草、合同的审查与审批、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行与监控、合同的归档以及合同的监督检查这几方面来进行规范管理,以使业务合同能够顺利的衔接并有效运行,避免出现合同倒签、腐败等违反企业内部规定的行为。同时,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规范各类合同文本的要件,协助职能部门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以备使用。
为了提升各业务经办人员的法律防范意识,让大家能够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并提高他们运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我认为应当要努力建设起公司的法律培训体系。这不仅能够提升公司员工整体的法律素质,紧跟时代步伐,也符合现代各国有企业依法办事的要求。
作为公司的一名新进法务人员,我需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务实操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不仅要努力成为一个能及时解决法务问题的人,而且要努力成为一名能够很好的防范法律风险的人。要做到与时俱进,与公司其他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打破陈规束缚,积极探索并创新新的时代背景下的法务工作新模式。真正实现为公司保驾护航的根本目的,保护企业健康成长。
我很荣幸能够成为大学新兴专业的体验者,在没有上大学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电子法务?在大学的半个学期对法律与电子法务的简单学习后,我对电子法务有了一定的了解。
电子法务,即是法律事务的电子化。但是电子法务是以电子计算机为基础的学科,在每次应用计算机的过程中我对电子法务都有进一步的认识。虽然现在在现行的教材中没有为电子法务专业制定的,但是老师讲解中我发现电子政务、电子政府等已有专业已经是通过计算机处理行政事务,对司法领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所以我们暂时选用了电子政务的教材,以此来辅助学习。在梁老师的耐心讲解下,我了解到电子信息系统的发展状况、发展历史与发展前景。
随着电脑日益普及的今天,法律的电子化也成为了历史的大趋势,电子法务应运而生。电子法务对社会司法效率有极大的提高作用,在学习过程中我得知:电子法务最早是在国外应用的。主要的电子过程就是在法庭上应用现代的速录系统,音频与字母同步,有利于对外公开审理案件,利于老百姓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法律公开化。其次,在司法领域应用电子数据库还节省了许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便于司法工作者对司法案例的核对与查找。中国现在紧跟时代,抓住机遇,积极改革,在各大城市试点电子法务系统,现在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司法与法律实务、企业法律事务、法律教学科研等领域,电子法务自身具有明显的特征。电子法务实在法治化和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是出现的交叉学科和新领域。
电子法务教学也是一种新的教学模武,是互联网革命带来的新的法学实践教学方式。在现代电子科技背景下构建新的法学教育模式,需要建立复合型的新的模式结构。我们认为,这种新的教育模式结构应该是传统的.电子科技辅助教学与电子法务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传统的计算机辅助教学以及网络信息辅助教学活动依然是结构的基础部分,主要的教学内容将通过现代化的电子信息流进行传输。社会法律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将为法学教育从演绎式教学模型逐步演变到归纳式教学模型提供过渡桥梁,而更加丰富多彩的电子法务活动将最终使得法学教育课堂直接向建立在网络平台上的法律实践活动开放,使得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活动直接结合在一起,教学过程与电子法务过程实现同步化。因此,我们构想的法学教育模式,应该是以电子多媒体诊所式教学为基础,以英特尔教育模式为桥梁和连接点,以电子法务教育为目标的一个多层面复合型教育模式。
希望在下学习期我们可以继续学习电子法务,让我对电子法务有个新的了解。
自三月份进入公司以来,先后处理了黄友竹交通肇事、郝宗洲水泥买卖案的案件以及仁智达钢管事件相关诉讼材料的准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非诉讼方面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主要是厄瓜多尔、秘鲁两个分公司的建立。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积极与对方律师及我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协商,努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其中,厄瓜多尔国内部分已经完成。秘鲁方面因法人护照过期问题导致办理暂予停止,待其问题处理之后将很快完成。 另一方面就是公司内部合同的审批。
来年主要工作内容:
积极完成各分公司的建立、诉讼案件的起诉、应诉,各种法律文书、材料的起草和整理。
非诉讼案件方面做好合同风险的把控和法律的培训工作。尽量建立他部门内审、法务把控、监督、外部配合的服务体系。
作为一个服务部门,始终把进行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作为工作的重要前提。只有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才能做好自己的法律事务工作。我会积极利用每一个机会,特别是审核合同之际,针对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予以宣传和讲解,为提高公司职员的法律意识、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规避法律风险作出努力。
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尤其很多企业里已经有专门的员工来从事法务工作,公司法务也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这样也为学习法律专业的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做好公司法务工作呢?
打牢专业知识
想从事法律工作,丰富的法律知识自然必不可少。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后,也不能忘了继续熟悉和学习相关呃法律知识。国家相关呃法律条文还处在不断地修改和完善的过程中,故而需要我们经常地留意。除此之外,还要根据自己企业的业务特点来熟悉相关领域的法律知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对于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来说也极为重要。
熟悉业务知识
这个业务知识既包括了法律业务知识,还包括企业相关领域的业务知识。因为法律业务知识是作为一种工具来为解决企业的业务难题服务的。只有对公司业务熟悉,才能将法律专业知识运用到公司业务中去,以便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风险和解决问题。
熟悉工作内容
公司的法务工作主要包括起草和审查合同,参与进重大问题的讨论解决,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商务谈判,解决商务纠纷,办理公司证照、并购、上市等涉及到法律的问题和纠纷解决的事项中。只有熟悉了工作内容,才能更好地开展、完成相关工作。
积累实践经验
公司法务工作会更多地涉及到实务操作,在实际工作中还要注意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实务操作水平,只有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才能有利于自己综合能力的提高。
提升职业素养
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做到认真仔细,细致负责,诚信严谨,要具备专业法律人士的素质,为自己能达到更高的水平而不断奋斗努力。
说了这么多,想必大家对于怎么做好法务工作已经有所了解,更多讯息尽在乔布 简历 。
任何一个公司,随其发展壮大会不断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财税风险、技术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等,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法治理念的提高,尤其在目前的社会法治状况之下,以上各种风险都有可能立即转化为法律风险。因此,公司法务建设愈显重要。
本人通过长期的公司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工作,对怎样做好法务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法务部门设置的必要性问题
不同的企业,法律风险的几率和程度是不同,因此在业务类型简单的小规模公司,可以考虑聘请法律顾问模式或由其他部门兼任的方式来应对法务工作,但认为法务工作可有可无,不重视法律风险的做法不可取。
二、法律风险的主动管理、动态管理与全程管理问题
目前,很多公司即使设立法务部门,法务人员还是被动工作,主要是对业务合同、公司文件等在签署前进行必要的法律把关。法务部门应积极参与公司业务的 前期洽商、合同谈判、履约管理等工作。既调动法务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使法务部门对业务法律风险实现动态管理与全程管理,使法务部门对既成法律风险做到全程 负责,而不是仅对法律风险爆发后的诉讼负责。而且,法律风险管理的事前与事中介入,提前了风险管理的介入时间,降低法律风险爆发的几率。
目前,公司的多数法务工作是合同审核、文件审查。尤其是诉讼,往往是已经收到传票才转到法务部门被动应诉,但此时各种纠纷已经产生,证据无法重新形成,导致败诉。因此,公司项目必须在项目经理负责制下引入法律风险管理,实施动态管理、全程管理。
三、法务部门的业务层次问题
目前很多公司设立的法律事务部,主要工作还是合同审核或规章审查的简单工作,对公司项目前期法律设计、工商税务法律合规、资本运作、知识产权、公司监察监控、内部审计等工作从不参与。
随着法律风险管理在整个公司管理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法律事务部应当不断向“法律合规”→“ 法律监察”→“ 法律风险管理”,直至参与董事会下属“内部控制委员会”的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业务层次。
四、法务部与其他业务部的关系问题
业务部门会更重视业务本身的商业风险和盈利预期,法务部门更重视业务本身的法律风险和可能的法律后果。对于两者的关系,有公司认为,法务部对业务部 是服务配合关系,要为业务部的业务开展提供服务与配合。有公司认为,法务部对业务部是审查监管关系,要对业务部门的不合规业务行为或不利风险进行审核把 关。这两种观点都可能造成法务部与其他业务们不和谐的工作关系,导致法务部门提出的很多严重的法律风险不能得到业务部门的重视最终酿成不利的法律后果,或 者业务部门的很多工作因为法务部门的法律审核而被否定造成业务部门前期工作浪费。长此以往,形成了法务部门跟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抵触情绪。
本人认为,两者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协同配合,对公司共同负责的关系。各部门应从各自的业务角度对业务本身负责,对公司负责,同等重视并评估一项业务的商业风险与法律风险,平衡风险,最终做出合理的决策,而不应该过度强调服务配合或监察审核的关系。
五、法律风险(危机)与公关危机的认识问题
法务部门的工作职责无非是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既成法律纠纷的处理、具体法律事务的办理、法律意见的出具。任何法务工作人员或其他部门以及公司领导 唯法律是从,或认为法律无用论都必将会犯原则性的错误。当今法治状况之下,法律不是万能论的,但法律也不是无用论的,法律仅仅是当今法治社会处理社会纠纷 的一种普遍优选的法定的方式,在个案中也绝对不是唯一的方式。因此,法务人员在面临法律纠纷处理或法律事务办理时,必须尊重法律的同时灵活处理法律纠纷、 办理法律事务,公司尤其领导层也必须对法律的价值和作用有正确的认识。法务人员对一切法律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做出正确的判断分析,供领导综合商业、法律各种 因素做出综合决策,而不是对公司一切涉法事务作出法律决策。以法律为依据的决策往往在商业决策上是危险的。以“济南某某口服液被诉喝死人案”为例,某某口 服液被诉“喝死人”,原告肯定是败诉的,对与某某口服液来讲是没有任何法律风险或法律危机的,因此从诉讼角度而言,某某口服液按正常程序应诉就是了。但这 是否意味着公司可以对这样的法律问题,纯粹依据法律判断做出应对?显然,某某口服液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的“公关危机意识”,把诉讼问题作为纯粹的法律问题 处理了。法律问题未必一定酿成法律危机。事实上,原告是败诉了,某某口服液是胜诉了,但某某口服液也倒闭了。
六、法务人员必备的工作能力问题
如果要胜任公司的法务工作,作为一名专业的法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几项能力:
1、掌握专业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法律实践和法律经验
掌握专业知识,是任何一项工作必备的要求,法律工作当然也不例外。同时,作为公司法务人员,最好有独立执业的律师经历。独立执业的律师经历,包括独立承办案件、独立法律分析、独立诉讼代理,这些经验的积累与锻炼是法务人员的宝贵财富。
2、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坚持独立的法律品格
尤其是原则性的法律问题,往往是严肃的是非问题,在法律问题上绝不存在上下级行政关系。因此,虽然法务人员不具有执业律师的身份,但对于法律问题的观点,应在充分的法律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独立的法律分析,提出明确的法律意见,在法律问题上努力以执业律师的标准要求自己。
当然,公司法务人员又不是执业律师,法务部门也是公司管理结构中的一部分,不具有行政管理上的独立性。因此,法务部门的工作也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规划,服务于公司发展,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调整本部门的工作方式。
3、熟悉公司业务,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
法律工作会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事务,但法律不会对每一项事务“一事一立法”,因此,法务人员必须在掌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了解必要的行业知识及基础的业务知识,以利于对公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法律问题做出更合乎实际的法律分析。
4、具备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与法律表达能力
一名合格的法务人员应当能够充分识别法律风险,并对该法律风险做出正确的判断、评估。同时,因为法务工作是公司工作的一部分,必须具有良好的法律表 达能力,深入通俗的从“是否构成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程度”→“法律风险的后果”等方面做出明确判断,以供公司结合法律风险与商业利益,综合做出正确的决策。
5、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
中国的立法属于成文法,因此,只要受过一定教育的人都能读懂一般的法律条文,对法律作出一般的理解,但难免不系统或有可能存在理解偏差,甚至可能会 基于个人性格原因或因为对自己观点的坚持,进而基于老百姓的常理,出现公司其他部门对法务部门的法律观点提出反对、指责或轻视,导致出现很多老百姓常说的 “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理”的争论。因此,更需要法务人员善于运用正确的工作方法,做好法律沟通工作,避免不必要的内耗。
法务工作首先要区别常规法律事务与专项法律事务。对于常规法律事务可以通过统一法律学习或其他方式形成统一意见,比如是否应对巨额商务合同的当事人 进行必要的工商查询等尽职调查或身份核实等。而对于专项法律事务,比如公司股权并购、融资担保等业务,必须从专业角度提出依法可行的法律方案和具体的业务 操作规范,对其他业务部门的建议或异议要认真听取并作出分析。
法务工作心得体会5
我很荣幸可以成为大学新兴专业的体验者,在没有上大学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电子法务?在大学的半个学期对法律与电子法务的简单学习后,我对电子法务有了一定的理解。
电子法务,即是法律事务的电子化。但是电子法务是以电子计算机为根底的学科,在每次应用计算机的过程中我对电子法务都有进一步的认识。虽然如今在现行的教材中没有为电子法务专业制定的,但是教师讲解中我发现电子政务、电子政府等已有专业已经是通过计算机处理行政事务,对司法领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所以我们暂时选用了电子政务的教材,以此来辅助学习。在梁教师的耐心讲解下,我理解到电子信息系统的开展状况、开展历史与开展前景。随着电脑日益普及的今天,法律的电子化也成为了历史的大趋势,电子法务应运而生。电子法务对社会司法效率有极大的进步作用,在学习过程中我得知:电子法务最早是在国外应用的。主要的电子过程就是在法庭上应用现代的速录系统,音频与字母同步,有利于对外公开审理案件,利于老百姓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法律公开化。其次,在司法领域应用电子数据库还节省了许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便于司法工作者对司法案例的核对与查找。中国如今紧跟时代,抓住机遇,积极改革,在各大城市试点电子法务系统,如今已经获得了良好的'效果。司法与法律实务、企业法律事务、法律教学科研等领域,电子法务自身具有明显的特征。电子法务实在法治化和信息化开展到一定阶段是出现的穿插学科和新领域。
电子法务教学也是一种新的教学模武,是互联网革命带来的新的法学理论教学方式。在现代电子科技背景下构建新的法学教育形式,需要建立复合型的新的形式构造。我们认为,这种新的教育形式构造应该是传统的电子科技辅助教学与电子法务理论教学的有机结合形式。在这种形式中,传统的计算机辅助教学以及网络信息辅助教学活动仍然是构造的根底部分,主要的教学内容将通过现代化的电子信息流进展传输。社会法律理论中出现的问题将为法学教育从演绎式教学模型逐步演变到归纳式教学模型提供过渡桥梁,而更加丰富多彩的电子法务活动将最终使得法学教育课堂直接向建立在网络平台上的法律理论活动开放,使得法学教育与法律理论活动直接结合在一起,教学过程与电子法务过程实现同步化。因此,我们设想的法学教育形式,应该是以电子多媒体诊所式教学为根底,以英特尔教育形式为桥梁和连接点,以电子法务教育为目的的一个多层面复合型教育形式。
希望在下学习期我们可以继续学习电子法务,让我对电子法务有个新的理解。
法务工作心得体会6
第一部分对法务工作的一点考虑
一个出色的企业法务,除了对法律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把握外,一是要大量收集和吃透各种复杂交易文本,二是要见过足够多的难事和怪事。没有前者,技巧不够,好的想法无法落实;没有后者,想象力不够,很难跟上外界的变化。不学会“万变”,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变”。
业精于勤,不经历诸多变故和诸多验证,始终不知道自己的浅薄,来到真又美,对于很多业务我深感还需努力。下面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何把公司的法务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我要真诚的说明一点,这个汇报我不是站在自身角度来说的,而是站在法务岗位的角度来思考的。
第一部分法务工作的稳定性
每个公司均有法律服务的需求,法律的精细化、专业化以及标准化思维可以帮助公司迅速厘清所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有效整合资源,提升经营效率。
一、极限与天花板
很多的风险并不一定发生,以至于大部分人都存在侥幸、也许能够避免的心态,大部分情况下,这个风险确实不会构成不可逆的损失。法律不是唯一的纠纷解决方式,但却是最后一种解决手段。作为老板,必然也重视法律,但是真正相信的还是自己经营的人脉和关系,以及自己的经验。通过协商能够解决的事情,法律就没有了发挥的空间。所以一个法务在公司的位置,或者说授权,还是主要看老板对待法律的态度。这也就是公司法务在公司价值的极限和天花板。
没有可能发生的或已发生需要追索的损失、诉讼的情况下,法务并不创造价值,仅仅是后台服务,也就是随时随地的风险防范。大部分公司法务很难逾越这一道门槛,如果脱离公司这个平台,也就不是公司法务了。
想要突破这个极限与天花板,那就要彻底融入企业,熟悉企业方方面面的人与事,对每个部门的工作流程以及每个岗位的应有职责要做到了然于胸,达到手中无兵却可指点千军的心境。这需要时间和投入,所以企业的法务无特殊原因,是不可以随便更换的,一是机密事知道的多,老换人对企业不利;二是对企业的'事总是一知半解,很难起到法务应有的作用。陈总说过一句话,公司的法务要对各方面的工作增加认识,否则就和街上随手抓过来的没什么区别,起不到任何作用。在这一点上,我将加强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处理工作问题的得心应手。
二、法务主观能动性的循环和外来的和尚
公司招聘法务岗位的初衷就是节省法律成本,但节省的成本并不一定就能创造价值。这个普遍性观念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法务的发展。企业法务并没有从节省的成本中获取收益,其主观能动性受到限制,所以很多的法务并没有类似销售岗位的进取心。干多干少都一样,或者干的越多风险愈大,以至于很多法务裹足不前。正因如此,法务对自身创造价值的理解和节省成本的计算越来越模糊,也越来越不专业,以至于陷入主观能动性的恶循环。
公司法务的任职和升职空间同样远远低于一般业务岗位,不仅因为很多的法务业务不精,也有法务自身的局限性所致,更专注法律业务本身。法律业务是立身之本,亦成为公司法务的桎梏。
由此,相对来说公司法务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的价值被大大低估,而提供相同服务的律师收费一般价格不菲,价格越高可能服务更好,这是很多老板的逻辑。律师一直都是一个专业化程度更高、经验更为丰富的形象存在。因为缺乏对比,缺乏验证,很多公司的法务与律师相比,自然可能被低看一等。虽然有法务自身原因,比如相对缺乏自信,相对安稳,但是也有与外部沟通交流少的缘故。律师所处环境较为恶劣,且为开放,必须处处与人交道。所以针对法务不善表达或难以表达的特点,律师有着明显的优势和更显耀的光环。但就专业水平而言,两者各有千秋。就拿对公司的实际情况的了解而言,两者立论及建议也都差不多,甚至公司法务更具优势。
可以看出,企业内部的法务要有一定的独立性,这样才是有效开展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否则没有独立性可言的法务部是没有发言权的。法务工作是否出彩除了法务个人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以外,还需要老板思想上的支持和各位同事的配合,这个土壤培育得越好,相信法务工作会越茁壮成长。
第二部分公司法务的模式
一、任一法务入职需先了解公司的组织结构,岗位职能,确定该公司所选择的法务模式。主要有三种:
1、公司法务+律师法律顾问+外部律所(专案办理)
2、公司法务独立工作
3、外包给律所
第三种不涉及公司法务,就不说了。前两种亦能看出法律工作在公司的位置和作用。我们公司适用的是第一种。成本虽高却可保万无一失。
二、法务工作的思路:职能、系统与组织。
前两部分为业务工作,后一项为管理工作。
1、职能仍然为三块,决策支持,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
2、系统可分为法律标准文件系统,法律纠纷解决系统,法律培训系统和法律信息管理系统。
3、组织建设指法务人员的管理,也含法务与其他各部门的对接。包括公司制度的制订和审核、例行工作、总结与计划、绩效考核、沟通会议制度、法务制度建设等。
第三部分法务的主要工作职责
法务是法律事务、法律业务和法律服务等的统称,依我来看,法务的主要工作职责列为四项主要内容,三项职能,三个作用。也是我在新的一年里要尽职尽责去作为的工作计划和内容。
一、四项主要内容
1、法律文件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备忘录,启事告示,公告通知,保证书承诺函,对合作对象的处罚文书,法律文书等。
2、法律纠纷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谈判、协商、调解、公证、复议、仲裁、诉讼等。
3、法律宣传。包括各业务部门的各种业务类型的法律知识宣讲。
4、法律信息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书、诉讼材料、法律法规、政策等。
二、三项职能
1、决策支持。法务的重点工作之一非诉讼业务,主要包括外围关系维护,公司投融资法律事务,和法律信息管理。
2、风险控制。法务的重中之重工作,以法律纠纷的诉讼解决,法律风险排查和法律宣讲为主。
3、合规管理。法务的基础性法律事务,主要包括合同管理与审核、公司其它法律文件管理、公司日常事务的合法性审查。
三、三个作用
1、避免和减少纠纷及损失。最大化争取公司合法权益、既得利益、争得利益。
2、合法合规经营,避免和减少处罚。避免不必要的处罚和损失。
3、解决纠纷。纠纷发生后,通过法律途径(调解,公证,复议,仲裁,诉讼等)解决。
第四部分法务参与的主要工作流程
一、合规管理:
1、合规管理规范:
(1)合同、印章、证照制度制定;(2)具体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3)合同信息登记表;(4)印章信息登记表;(5)证照管理登记表;
2、合同审核:内审,发现合同问题,并提出法律意见。
合同最为复杂。首先得了解公司签订一个合同是怎么完成的,需要哪些程序,然后对每一步进行梳理。就目前来看,法务可以先熟悉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办法,如果没有的话,就要合规制订一个,给各部门分配合同的责任和权限,既要方便业务开展,又要监督到位。最重要的一点是合同审核和签批。合同审核的话,法务负责一般合同,重大合同要和公司律师同时审核。还有相对简单的就是合同保管,登记备案等。法务只是提供工作方法和制度和最终监督结果。
3、法律文件审核:工商资料(章程、股东决定等)、催告函、保证书、承诺函、公告、合作对象处罚文书等。
4、合同工作流程:合同、补充协议、变更和解除协议、构成合同要件的其它文件。
5、用章审核: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使用需经法务审核确认,现职责已包括。
二、风险控制
1、诉讼申请与审批:各部门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主动起诉)需经法务工作流程审批,预案处理、律所沟通、参与诉讼。
2、公司登记事项设立、变更、注销:公司相关登记事项的设立、变更、注销之前需进行审批,法务提出法律意见。
3、法律咨询与纠纷解决:主要通过诉讼和非诉两种方式。
涉及:(1)法律意见书;(2)法律诉讼文书;(3)准备诉讼证据。
三、日常生产经营支持
1、制度的审核:所有部门的规章、制度、规章、管理办法的修订、制定,由法务进行审核,并提出合规管理方面的法律意见。
2、非常规事项的法律服务。
法务工作是一个整体工作,就像守门员,扑出去多少球的功劳都有可能被进一个球抵消。所以法务管理的体系还是以实用为主。建议在实用的基础上开展和加强法务工作。归根到底,法务工作的丰富,很多工作都是自己发现、成长和运用的。
3、法务要尽最大的努力整合公司内部的资源,使法务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能够顺利开展,而不是杂乱无序,甚至是无法正常运转。
4、法务对于自己接手的每一个案件或者项目都需要正式确定一个主要的负责人,避免群龙无首,或者无人推进也无人负责的状态,只有这样才是有效开展工作的最佳的也是最基础的状态。还需要对于其他协助人或者说其他组成人员的工作要具体划分,明确分工,权责到位,才会在出现问题时直接找责任人员,而不会出现相互扯皮的情况。
5、任何工作的有效开展都需要制度作为其基础的后盾,因此,企业法务工作的有效开展也离不开制度的约束与促进,没有制度的保障,那么有效开展工作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甚至会出现损害后果。另外,法务在开展工作中需要注重建立和完善应有的流程,并将这个流程进行严格把控和监督,只有这样才会督促相应的人员按照流程开展工作,并且会显示出时间节点,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同时,还有利于对于个人的工作能力和绩效评估进行科学性评价。
法务工作心得体会7
本人在公司做了法务工作将近七个月了,回顾这大半年来,将自己的主要做的法务工作写个小总结,用来自勉吧:
合同起草、评审工作
合同评审与起草是法务部最基础的业务,经过几个月的不断加强训练,对公司的整体框架和具体格局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对各部门各类别的合同评审基本功已经具备,但评审质量与效率还需要加强,另外还需要不断提高合同起草尤其是大型合同起草的能力。
1.几个月来,主要参与了材设部门以及搅拌站的各类购销合同、工程部门的各类施工合同、承包合同、开发部门的`各类技术合同以及企划部门的各类广告合同等数以百计的合同的评审工作。在合同评审中能够发现合同中问题,最重要的要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履约保证等条款,其实这个是一个很好的工作流程,在签订合同前让法务查看,可以大大提高合同履约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诉讼。
2.起草的合同包括小额的购销合同、小型发包合同以及总经办要求的各种设计合同。虽然说是自己起草,事实是上网或利用自己以往的资料档案也能找到类似的合同,修改到能运用到本公司实际的合同。
诉讼、仲裁、非讼以及其他工作
1、诉讼和仲裁方面,由于公司有专业的法律顾问单位,而目前来说我仍在学习阶段,公司七个月来仅单独处理了一项仲裁事务,让当事人双方庭外和解,未让公司造成损失。此外,协助销售部门解决一些客户日常的法律常识问题以及处理一下石桥铺和嘉茵苑租客遇到的状况也为我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是我知道我的工作能力还深有不足,以后会继续跟从许律师学习,提高自身的各项能力。
2、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负责公司所有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以及公司各大小会议的会议纪要记录工作,目前各种合同档案均已分类标号,井井有序,会议纪要也根据总经办的要求在提高效率与质量。
3、下一阶段自己需要继续改进的地方:
来年公司的各组团都要开工,工作量大大增加,而我相信熟能生巧,所以我需加深对公司经营业务流程的认识,在合同评审的时候才会更专业更加有效率。
需要加强自己的谈判合作能力,努力学习跟踪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多研究网上的判决书,让自己的思维与法律跟贴近,我相信那样也是一定会有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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