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4篇

时间:2024-06-04 09:14:12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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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4篇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1

  根据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制订本预案:

  一、凡发生森林火警,都应按照行政村委或起火单位直接处理。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跨村行政界限或部分插花山,明火半小时仍未得到控制或受害面积在五亩以上的森林火警火灾。

  2、发生在镇界、县界边线上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4、需要镇支持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扑火领导

  1、组织领导

  ⑴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党政办公室接到上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及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⑵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及镇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立即向有关镇、村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部署紧急措施。

  ⑶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依据火灾情况,必要时,立即组织镇森林消防扑火队、派出所及镇属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帮助起火单位做好扑救工作,负责向现场提供后勤支持,及时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联系工作。

  2、扑救原则

  根据火势状况,扑救山火要掌握:⑴以发动就近群众扑救为主,采用人海战术方针,实行直接扑火;⑵必要时可采取“牺牲局部、保存全局”的战略,采用开辟防火隔离带,阻止山火蔓延;⑶山火扑灭后,一定要留守现场,以防死灰复燃。

  3、扑火力量

  发生火警、火灾后,各村委要迅速组织群众上山扑救,同时镇政府和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可指令派出所、镇森林消防义务扑火队参加扑救。

  4、通讯联络

  镇政府、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要与各村村委及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依靠现代化通讯设备,保证火场与各单位和通讯联系,白天联系电话:84061035、84061343、84061377,夜间:84061035、84061343。

  5、灭火工具

  镇配有一定的灭火工具,由镇森林消防指挥所负责保管,以作随时备用,用后按时交还镇森林消防指挥所。

  6、后勤保障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部门要大力调配扑火所有用的物资,卫生部门要储备必要的药物、器械,企业要及时提供运输工具,供电、邮电都要予以支援。

  7、火案查处

  一般火警由村委调查处理,较大的火警及一般火灾,由派出所、林业等协同村委查处,较大的火灾报县林业公安查处。

  8、善后处理

  对受灾农户要及时帮助恢复生产,搞好绿化造林及开发林业。

  对扑救致伤人员要做好善后医疗工作,想尽办法给予提早恢复健康。

  9、宣传报道

  要组织通讯、广播、文化等单位,对火场进行真实报道,对扑救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要采取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对肇事者和火案处理情况,加以必要通报,以达到全社会参加的防火意识。

  三、本预案经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由镇有关部门和村委负责落实,组织实施。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2

  1.应急指挥中心: 综合管理部

  2.应 急 电 话: 87657003

  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武装保卫部、综合管理部、公司办、职工医院

  4.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综合管理部负责现场指挥、提供必要的救灾物资、应急措施的落实、对外联络和具体协调工作,武装保卫部负责组织和指挥抢险及现场保卫,职工医院(87657414)负责人员救护。

  5.应急措施

  5.1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综合管理部。并告知准确的.火灾地点,受灾单位即刻由义务消防员组成现场救护分队,明确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及时组织现场人员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遇险人员,封锁事故现场,设立安全区,派专人监护。

  5.2职工医院接应急小组通知后,应立即携带紧急救护的必要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救治受伤人员。如果受灾区域内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来不及转移,则应尽可能将其名称、数量、储存方式、理化特性、扑救注意事项等及时告知应急指挥中心,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保护和疏散物资并观察火灾现场,防止因建筑物倒塌或变形而造成人员伤亡。

  5.3如果系电器火灾,不可直接用水灭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变配电站火灾应由相关专业人员采取断电措施。切不可在未确认断电的情况下,接触受灾电器。

  5.4发生爆炸事故后,先切断现场与外部连接的所有通道,进行警戒,加强现场通风,撤离现场所有人员,并对伤者进行救护。

  5.5 在实施救援过程中,综合管理部应随时提供应急领导小组所需的消防器材等救援物资,以确保救援顺利进行。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3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的主要职责职下:

  ——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灭火:发生火灾时引导人员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二、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立即疏散师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区××学校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新丰镇龙堤小街路。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学校在向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组织原则:先救人,后救物,迅速组织师生逃生。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沙土、.水桶等。

  4、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5、迅速启用广播系统,通过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未成年人参灭火。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4

  1 目的

  为保证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企业财产和人员安全,针对本厂现场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厂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

  3 编制依据

  AQ/T9002-20xx《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G/GL/CX-22 《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4 组织机构与职责

  4.1事故应急指挥部:

  组 长:厂 长 副组长:生产副厂长

  成 员:各车间主任、各科室科长、调度主任

  厂事故应急指挥部未到位时,成立现场临时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当班调度主任 成 员:各车间当班主任

  4.2职责

  4.2.1组长的主要职责:

  组长宣布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发生事故后,命令或授权副组长命令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救救援。

  调动厂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及人员参与抢险。 4.2.2临时应急指挥部职责:

  临时事故应急指挥部设在厂调度室,发生紧急事故时,在组长未到达现场前,当班调度主任临时代理组长,全权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消防大队、安钢医院、煤气防护站、安全环保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和求援;组织事故调查,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

  4.2.3指挥部成员的职责:

  4.2.3.1生产科:负责事故状态下的信息联络和对外联系,组织指挥现场人员按照应急预案程序实施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救援和生产的恢复工作,并进行过程监控。

  4.2.3.2安全科: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控。负责紧急状态下伤员抢救、人员疏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的组织、指挥。

  4.2.3.3设备科:负责机电设备抢险、抢修的组织。负责抢险物资、器材的贮存和供应。

  4.2.3.4技术科:负责煤气系统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4.2.3.5厂办、工会:负责抢险车辆的调派和后勤保障。

  4.2.3.6各车间主任、生产骨干和安全保卫员组成消防突击队,负责事故的抢险和伤员的救护。

  5 应急联络电话

  组长: 副组长:

  指挥长(厂调度室): 对讲机:11频道 公司总调:

  生产计划处处长: 火警: 急救中心:

  保卫科:

  6.1应急物资:割炬、一般五金工具、手电筒、应急灯。

  6.2消防器材:干粉灭火器和泡沬灭火器、消防沙、标准消防栓。

  6.3应急车辆:厂自备工具车、或报120急救车救助。

  6.4煤气救护器材:空气呼吸器。

  7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7.1 报警

  7.1.1当发生火情时,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厂调度室报警,接到火警后当班调度主任、车间值班人员、安全保卫科值班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根据火情大小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7.1.2局部发生火险,火势较小时,发现人员在及时向调度室报警的同时,迅速通知周围岗位人员就近原则使用灭火器材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

  7.1.3跟班调度主任、车间值班人员、安全保卫科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组织所有力量进行扑救,并维护好现场秩序和人员的疏散保护工作。

  7.1.4火险消除后,调度主任和安全保卫科值班人员要对现场进行确认,彻底消除火源,防止二次火险的发生。同时组织对火灾原因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厂长及安全保卫科科长报告。

  8 火灾事故的扑救

  8.1如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时,调度室应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迅速拔打火警电话(安钢:3120119)进行报警,报警时必须讲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等,并安排专人到路口指引消防车。同时通知厂应急机构相关人员和外部救援力量进行救援。

  8.2本着“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调度主任在指挥长、副指挥长未到达现场以前,要根据火灾原因、部位和大小,果断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做出停车、切断电源、气源、撤离现场的决定,防止触电、中毒、窒息、爆炸等二次伤害的发生。并及时向厂长进行汇报。

  8.2.1电气、油料火灾要迅速组织现场人员立即调集附近所有灭火器、消防沙扑救和控制火情。其它一般火灾事故在切断电源后,可利用现场附近水源进行灭火。灭火时人员一定要站在上风口,并选好撤离退路。当火势较大,危及人身安全,现场人员无法控制时,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并及时清点人员。

  8.2.2煤气系统发生火灾事故按《煤气系统应急预案》执行,迅速组织现场人员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在清点人员的同时设立警戒区,防止事故扩大。

  8.3 指挥长赶赴火灾现场后, 根据现场情况, 迅速指挥各车间、科室按照各自职责进行扑救, 并做好消防队到来前的道路疏通清理等辅助性工作。

  8.4消防队赶来后,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时向消防队通报火灾情况,制订灭火扑救方案。

  8.5消防突击队、各车间、科室领导随时听从现场指;

  8.5消防突击队、各车间、科室领导随时听从现场指挥长的.调度,及时为消防队提供火灾现场具体情况,协助消防队进行灭火扑救。并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做好伤员的急救工作。

  8.6防火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6.1地下室液压油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6.1.1遇有火警、火险及火灾发生时,当班负责人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利用手提式灭火器及推车式灭火车对着火点进行扑救。扑救的同时,为预防不测,立即打火警电话。

  8.6.1.2在使用现场灭火器难以灭掉火灾时,班次负责人要立即组织现场值班人员迅速撤离。撤离时,向七氟丙烷自动灭火控制柜的操作人员通告使用自动灭火系统灭火;或指定专人在撤离时按下通道墙壁上安装的灭火按钮,必须在确认油库内无人,关闭防火门后方可启动自动灭火按钮。撤离现场时,要关好油库大门,以确保灭火效果。

  8.6.1.3如供电线路中断时,消防控制柜或按钮失灵,班次负责人要组织人员赶赴自动灭火钢瓶间,以手动启动灭火系统。

  8.6.1.4打火警电话时,要报清火灾部位和消防车行走路线,如人员充足,应派人到主要路口接车。

  8.6.1.5在扑救火灾的同时,要立即向安保科或调度室报告火情,以保证我厂全力以赴,扑救火灾。

  8.6.2主电室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6.2.1遇到火警、火险、火灾事故发生时,班长或本班次负责人要立即组织值班人员利用现场灭火器材对着火点进行扑救。在扑救的同时,立即打火警电话。 8.6.2.2打火警电话时,要说清楚失火单位、部位及消防车行走路线,报警后要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8.6.2.3在扑救火灾的同时,要立即向车间领导、调度室或安保科报告火情,以便全厂组织力量扑救。

  8.6.2.4在用现场的灭火器材难以扑灭火灾时,现场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人员疏散,确保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9 应急响应的终止

  9.1火灾扑灭后,各车间、科室应立即清点本单位人员和受损物资,及时向厂部汇报。待现场调查完毕后,应组织人员将火灾造成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使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9.2厂办、工会及时协调各单位做好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陪护等善后工作。

  9.3设备材料科立即组织设备抢修,生产科组织外部条件建立,尽快恢复生产。

  9.4由生产副厂长负责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据公司事故、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改进。

  10 有关规定和要求

  10.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各车间、机关支部成立消防突击队,并根据人员变化每年初进行调整,确保救援力量的落实。

  10.2落实现场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保障器材完好、充足。

  10.3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重点防火部位管理。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10.4强化安全用电管理,落实电气设备定期校验和三级点检制度,对绝缘老化的线路、设备及时进行检修和更换。规范临时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挂和使用电炉取暖。

  11 培训与演练

  11.1培训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应急救援队员参加培训,对职工进行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

  11.2演练

  各车间、科室按照各自的分工,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演练,根据事故波及的范围和影响,有针对性开展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按照方案进行应急处理,演练结束进行总结,必须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12 管理、维护与更新

  12.1本应急预案由安全生产科管理,组织各车间、科室编制。

  12.2应急预案编制后每两年或每次事故或演练结束后,由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评审,必 要时进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适用性。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5

  为了预防和减少医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精神,特制定我院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起医院火灾事故的原因:

  除有人故意纵火外的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仪器使用违章、食堂油锅过热、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医院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1、院长是医院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包括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通信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结合实际制定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医院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医院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乱堆物品。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警,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在院职员工发现火警后,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通信联络组立即报卫生局办公室。

  2、疏散引导组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病员,并进行稳定、安抚和疏散指导。

  3、如有伤者安全救护组要及时救治;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灭火行动组利用医院现有的灭火设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灭火扑救。

  5、所有工作组成员和事发现场人员要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起因,维持医院秩序。

  四、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

  (1)、疏散引导组:张福中、陈学进等。

  (2)、安全救护组:胡宏杰、刘志刚、胡琼、各科主任等。

  (3)、通信联络组:王煦、火灾事发现场人员。

  (4)、灭火行动组:陈小林、汪选举、胡志学等。

  缪新中全权指挥,各科主任、护士长、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全力配合。

  五、 责任追究:

  在医院火灾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谎报、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医院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6

  1火灾隐患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1危险分析

  1.1.1现场的消防供电负荷等级和消防配电达不到规定要求,乱拉电气线路,乱接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严重老化等会造成火灾危害。

  1.1.2存在易燃易爆危险,未按规定设置防爆泄压、防静电设施和防爆电气设备等。

  1.1.3人员密集,极易造成因吸烟、玩火等造成的火灾事故。

  1.1.4生活附属设施如食堂可能内含火炉、油炸锅及蒸汽锅等,这些热源构成火灾隐患。

  1.1.5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现场、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以及疏散开启方向错误。

  1.1.6部分现场将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封堵、锁闭或占用。

  1.1.7部分生产现场或办公场所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

  1.1.8在安全出口附近乱堆杂物,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1.2火灾危害后果分析

  1.2.1发生事故以后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后果。

  1.2.2发生重大财产损失和建筑物毁坏。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本预案指公司因电气故障、吸烟、放火、自燃、雷击等各种原因导致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火灾事故应急领导组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常务副组长)、副经理

  成员:由公司办公室、安全监察处、生产计划处、工会和其他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2应急现场处置机构

  应急领导组根据现场火灾事故的具体情况下设现场处置机构:通讯联络组、消防治安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专家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等。

  3.3应急领导组职责

  3.3.1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3.3.2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机制,建立健全人员安全疏散网络。

  3.3.3组建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3.3.4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配备以及应急救援经费的预算、使用、管理工作。

  3.3.5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3.6紧急调动指挥小组和成员部门到现场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处理,伤员的抢救和救援物资的调配,以及伤员的运送等,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3.7当事故有可能发展到公司无力自救或已危害到周边居民和部门的安全时,请求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3.3.8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3.4消防治安组组成及职责

  由安全监察处负责,安全监察部处主任为消防治安组组长

  3.4.1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应急救援组的工作,保护好现场。

  3.4.2火灾事故发生后,执行应急预案中治安防范等程序。

  3.4.3设置事故现场的警戒线,维持现场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3.4.4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3.4.5保护受伤害人员和财产。

  3.4.6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应急救援行动的结束令。

  3.5抢险救灾组组成及职责

  由工会和发生事故的部门或相近的部门组成,工会主席为组长。

  3.5.1实施抢险救灾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

  3.5.2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5.3寻找受伤者并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

  3.5.4在事故有可能扩大的情况下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要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3.5.5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3.6医疗救护组组成及职责

  3.6.1对抢救出的伤员,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伤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感染等)。

  3.6.2使重度受伤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6.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伤者到其他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伤者。

  3.7通讯联络组组成及职责

  由经理办负责,办公室主任为该组组长。

  3.4.1确保与指挥小组组长与各救援小组之间及与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3.4.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3.4.3负责应急救援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3.8技术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由安全监察和生产计划处组成,安全监察处主任为该组组长。

  3.8.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3.8.2指导抢险救灾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8.3补充和完善实施过程中的应急方案及措施存在的缺陷。

  3.8.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

  3.9后勤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由经理办、财务处、生产计划处组成,经理办主任为该组组长。

  3.9.1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用。

  3.9.2保障各组救援人员所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应。

  3.9.3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物资及设备。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紧急疏散设施预防

  4.1.1.160m2以上的工作现场安全出口不得少于两个。安全出口的标志明显,疏散通道至安全出口装有疏散说明和图案灯光疏散标志。疏散说明和疏散标志设在走道的.转弯处,间距不超过20m;

  4.1.1.2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和占用,始终保持畅通。有足够的紧急逃生和灭火救援出口、窗口。

  4.1.1.3疏散门(太平门)向外开启,宽度不小于1.4m.。不得采用转门、卷帘门、侧拉门。疏散通道内设有应急照明灯,并保证照明20分钟以上。疏散门处于良好状态。

  4.1.2电气设备安全要求

  4.1.2.1电气火灾是工作现场火灾的主要类型。工作现场的电气设备由持证电工按照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安装,并定期检查和维修。

  4.1.2.2工作现场内的电线,采用铜芯导线,所有电气线路穿管保护,横穿通道的导线采取固定保护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用的灯具表面温度较高,不能靠近可燃物,移动式的灯具采取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当保持接触良好。

  4.1.2.3工作现场内使用灯具或其他电气工具时,插座安装在非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与导体保持10cm的距离,并安装在绝缘材料上。

  4.1.3消防设施预防

  4.1.3.1工作现场安装室内外消防栓,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救生器材、设施、装备。面积较大的工作现场,设置火灾排烟设施。

  4.1.3.2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专人管理,定期坚持维修、更换,保证完整好用。

  4.1.3.3严禁在工作现场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4.1.3.4工作现场在生产时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巡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使用明火和电气器具的,采取防火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护。

  4.1.3.5生产结束后,对现场要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和火源;确认安全后,填写“清场检查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下班。

  4.1.4重点安全控制点的监控网络与防范措施

  生产现场正在工作时,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控制,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对重点安全控制点、设备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实行监控责任制。

  4.1.4.1作业现场部门负责人:重点负责重点安全控制点的巡回检查内容。

  4.1.4.2作业现场安全员:负责对重点安全控制点和易发事故的部分进行日常检查,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4.1.4.3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加强对本岗位安全控制点的检查,并做好记录,详细记录重点安全控制点的情况。

  重点安全控制点的隐患处理:在工作现场运行过程中,发现隐患情况时,要按防范措施程序及时消防隐患;如不能消除,则通知工作现场管理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消防隐患;如暂时有不能消除的隐患,则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4.1.5初起火灾应急的注意点

  4.1.5.1在报警的同时应首先断绝可燃物,报警的方法有:电话、手机、大声呼喊等;断绝可燃物是要将附近可能成为造成火势蔓延的物体移走。此外对于那些可能使火势扩大,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也应当首先运走。

  4.1.5.2应尽量采用消防设施灭火,如缺乏相应设备,则可以采用简易工具如水桶、面盆等。注意,对忌水物质不可用水扑救,可采用干燥的砂、土扑救。

  4.1.5.3人身上着火千万不可以奔跑,应先设法脱掉燃烧衣物,如果来不及,也可卧倒在地上打滚。若有其他人在场,可用湿麻袋、毯子将人包起来,或者向人身上浇水,切不可用灭火器直接向人身上喷射。如果火势较大,也可跳入水池、小河中,但这样做对后来的烧伤治疗不利。

  4.2预警行动

  4.2.1在生产过程中,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性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防患于未然。

  4.2.2在生产过程中,当发现火灾安全隐患足以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立即以口头或书面材料通知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警与接警

  5.1.1现场事故知情人→当地119、车间级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公司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当地安监局。

  5.1.2发生火灾事故的现场所属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进行灭火自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5.1.3现场负责人要立即通知配电室人员切断事故现场的工作电源,启动应急照明设备

  5.1.4要打通所有安全通道,立即疏散工作现场的人员。。

  5.1.5事故部门负责人接到报警后,要按照本部门制定的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措施,通知各救援队伍到位,组织救援,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5.1.6生产计划处和安全监察处办公室为接警常设机构,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如果一旦发生着火等情况时,值班人员要按照预案要求,采取得力措施进行处理。

  5.2信息报告方式:

  5.2.1口头汇报方式:发生事故后,在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车间级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进行口头汇报。

  5.2.2书面汇报方式:在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应当在4个小时内,逐级以书面材料上报事故有关情况。

  5.3信息报告内容: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使用所有手段向公司安全部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初步确定的原因、事态发展情况、事故现场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情况,现场急救情况等。

  5.4现场应急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医疗救治:当地120。

  消防火警:当地119。

  突发事件:当地110。

  公司行政值班: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根据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公司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定义为三个事故应急响应等级,

  6.1.1 I级响应: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即从业人员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和死亡共10人及以上或损失10万元以上,进入I级应急状态。

  6.1.2 II级响应:发生一般人身事故,死亡1-3人或重伤和死亡共3-10人,或损失5万-10万元,未构成重大人身事故者,进入II级应急状态。

  6.1.3III级响应:发生一般人身重伤及以下事故者,进入III级应急状态。

  6.2响应程序

  6.2.1I级响应程序:

  6.2.1.1车间发生或可能扩大为重特大火灾事故时,车间在抢救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事故简要情况。

  6.2.1.2公司应急办接到有关事故简要情况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现场情况、可能的后果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等,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定和部署。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准备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办和五个应急处置小组应当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小组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2.1.3公司决定进入I级应急状态之后,接受上级部门领导,并视情况请求必要的支持和帮助,配合上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6.2.2II级响应程序:

  6.2.2.1事故部门在抢救的同时,应当立即上报公司事故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事故简要情况。

  6.2.2.2应急办接到有关事故简要情况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现场情况、可能的后果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等,通知有关部门配合事故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2.2.3进入II级应急状态之后,公司应急办根据有关情况接受上级部门领导,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同时,进入企业内部事故调查程序。

  6.2.3 III级响应程序:

  6.2.3.1发生一般及以下事故时,事故部门在应急处置的同时,应当立即上报公司应急办事故简要情况。

  6.2.3.2公司应急办接到有关事故简要情况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现场情况、可能的后果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等,通知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进入企业内部事故调查程序。

  6.3处置措施

  6.3.1紧急安全疏散措施

  6.3.1.1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可能对工作现场的人员构成威胁,必须在应急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紧急疏散与事故应急援无关的人员。

  6.3.1.2可能威胁到工作现场周边居民和相邻部门人员的安全时,领导小组应立即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6.3.1.3工作现场发生火灾等任何紧急情况时,工作现场内的所有人员必须执行上述应急疏散行动。

  6.3.1.4警报发生后,应急领导组成员应即到达指定负责区域,指导现场员工和外来顾客有序离开工作现场。在所有人员离开以后,检查每个人负责的区域,在保证没有任何无关人员滞留后再行离开。

  6.3.1.5事故警报发出后,所有员工应无条件立即关闭现场所有正在开启的电气设备,同时按照“事故部门现场紧急疏散示意图”离开工作现场到指定地点集合。在发现有同事、外来人员受伤时,应首先判断环境的安全性再进行救助。同时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统计应到人数及外来人员的数量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以便及时了解是否有人员滞留在现场内。

  6.3.1.6事故警报发生后,工作现场的司机、外来车辆的司机必须立即将各自的车辆驶离现场周围的车场,以免阻碍外部组织救援车辆的通行。及时将生产现场的通道开至最大,同时指挥现场的人及车辆单向离开,并禁止再次进入,指挥外部救援车辆有序进入现场周围。

  6.3.2火灾现场应急措施

  6.3.2.1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移动式灭火器或现场其他各种消防设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控制火源。

  6.3.2.2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可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a、对周围设施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

  b、迅速疏散受火威胁的物资;

  c、救火时不要贸然开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6.3.2.3扑灭因装饰材料引起的火灾时,要注意采取以下措施:

  a、应针对现场的装饰材料,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来控制火灾;

  b、化学装饰材料着火燃烧时,可能散发出二氧化碳、硫化氢、氯化氢、苯、甲苯、氰化氢等毒气,会使人窒息或中毒死亡,要及时用喷雾状水稀释、溶解,将无关人员立即撤离至上风处的安全地点;

  c、现场抢救人员必须穿好防护用品,戴好氧气呼吸器,抢险后应立即淋浴更衣。

  6.3.2.4扑灭电气火灾时要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a、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

  b、不可直接用水和泡沫灭火剂扑灭电器火灾,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c、如果是导线绝缘体和电器外壳等可燃材料着火时,可用湿棉被等覆盖物封闭窒息灭火;

  d、如只发现电器打火冒烟,要立即关机,拔下电源插头或拉下总闸,断电后,火即自行熄灭。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外部可利用资源

  工作现场发生火灾事故,本部门抢险抢救力量不足或可能危及周边地区安全时,工作现场所属应急救援小组必须立即向上级和相邻车间或部门通报,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的援助。当社会救援队伍进入现场时,指挥小组应责成专人联络,进行引导,介绍事故情况并提供所需的资源。

  7.2互助协议

  为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活动,当应急力量与资源相对薄弱时,要与当地的医院、急救中心、消防队以及有关企业等临近区域的外部救援力量签订互助协议,并做出相应安排,以便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7

  为了防范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火灾隐患,特制订学校防范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可能发生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由于学校使用电器设备较多,在个别线路上易发生超负荷现象;中午有近千人在校用餐,而且燃气设备是煤气,在冬天和夏天容易发生火灾。这是可能发生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1、遵循“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领示,加强对学生及全体教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素质。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组建消防安全人员队伍。

  3、对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器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4、严格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不得使用赤热、裸露电热丝的电炉等电加热器具。

  5、加强对节假日、寒暑假前的安全检查,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品进行封存。

  三、处理程序

  1、发生火灾,在第一时间立即报警。报119。并立即报局、镇办公室。

  2、在指挥灭火救灾中要遵循“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原则。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

  3、火灾时,迅速做好人员的安全疏散,组织学生立即疏散。

  4、关闭煤气阀门,疏散充装有气体的钢瓶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物品。

  5、保护现场,维护秩序,配合消防队员做好调查和善后工作。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8

  一、 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杜万强(校长)

  副组长:闫新周(政教主任) 张建军(教导主任)

  杜书霞(总务主任) 宁亚萌 大队辅导员

  成 员:

  史艳艳【一 (1 ) 班班主任】

  胡 玄【一(2)班班主任】

  郭 婵【一(3)班班主任】

  师玉丽【二(1)班班主任】

  郭秀芳【二(2)班班主任】

  宋晓艳【三(1)班班主任】

  马许可【三(2)班班主任】

  史艳浩【四 (1 ) 班班主任】

  杜素青【四(2)班班主任】

  曹云霞【六(1)班班主任】

  毛腊梅【六(2)班班主任】

  二、 报警程序 :

  ( 1 )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 119 ),报告内容为:“寄料小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寄料镇寄料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 2 )学校领导在向中心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 . 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 .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 . 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 . 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等

  5 . 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6 . 如果可能,要迅速启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四、扑救方法:

  1 .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 .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 .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 .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 . 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 .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寄料镇××寄料小学

  20××年9月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9

  为规范和加强本园消防安全管理,做到万一发生火灾时能沉着冷静的指挥,迅速报警,很好的扑灭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势,同时安全的组织疏散全体师生,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带来的危害,确保师生平安的目标,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人:

  xxx

  二、工作小组:

  1、灭火行动小组:

  组长:

  组员:后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2、疏散引导组:

  组长:

  组员:现场任课教师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3、通讯联络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校门外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区教育局办公室。

  4、救护安全组:

  组长:

  组员:后勤人员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消防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三、预防措施

  1、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

  根据消防知识及幼儿园要求,通过广播、幼儿活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

  2、加强幼儿园消防硬件建设

  设置灭火器箱,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消防斧(消防水带、水枪)等,并设置一个公共消防应急箱,幼儿园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

  3、经常巡查,排除隐患。

  对教室的电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用火安全情况经常进行巡查。

  四、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由现场教师向园长或副园长报告,幼儿园领导立即指挥相关人员立即行动,到达预定地点。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迅速到现场和主控室进行指挥。

  ①切断电源、广播告知。(稳定情绪第一、沉着冷静为要,防止引起全园恐慌)

  ②呼叫119、110,并根据实际情况呼叫120及镇教管办电话

  ③打开大门

  ④灭火行动组到位;扑灭初起火源,关闭门窗,控制火势,为疏散争取更多时间。

  ⑤疏散引导组到位;疏散线路原则上按幼儿出操线路,特殊情况疏散组可临时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做出果断的疏散线路决定,并加以引导。

  2、撤离顺序:按发生火灾地点,所在班级同层优先原则,先撤离所在班级幼儿,后撤离同层次幼儿(离火源近的班级先撤),再其他层次,这样既确保重点,又便于扑救人员进出。如火灾发生时,由带班老师迅速指挥撤离,配班老师迅速配合组织撤离。

  五、有关要求

  1、沉着冷静指挥。组织人员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静,指挥得当。各指挥疏散教师要识大体顾大局,严密控制下楼速度,以免造成楼道挤压,防止幼儿因恐慌而跳楼情况发生,疏散组成员应最后撤离现场。

  2、幼儿不得参与救火。幼儿疏散时必须服从教师安排,有序按计划快步撤离,不得参与救火。

  3、稳定幼儿情绪。无论幼儿园何处发生火灾,疏散人员都应撤到幼儿园操场、幼儿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不得任意走动,更不得返回火灾区。班主任或指挥教师迅速清点幼儿人数,并向指挥教师汇报幼儿情况。如火灾是发生在幼儿午睡时,教师应马上叫醒幼儿迅速撤离现场,告诉幼儿不需要穿上衣物,为撤离火场争取更多时间。

  4、扑灭初起火灾。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初起时,要就近起用灭火器,进行紧急扑救,尽最大努力扑灭初起火源或减弱火势,或关闭门窗控制火势漫延,为幼儿疏散争取更多时间,在幼儿末完全撤离前又能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离火灾现场。

  5、确保通信联络。在火灾发生时,各组要确保通信联络,及时联系,把有关情况报告总指挥。

  火灾发生后,幼儿园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10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凡是发生在井下地面而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火灾均属矿井火灾。矿井火灾按起因的不同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两大类。外因火灾:如井下明火,放炮、电火或电弧,机械摩擦发热着火,火灾或煤尘爆炸引起的火灾。

  内因火灾:为自然火灾,是煤破碎后与空气中的氧接触,氧化生热,热量积聚导致煤层引起火灾。

  矿井火灾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产生大量的高温火焰及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

  (2)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3)火灾烧毁设备和煤炭资源。

  (4)火灾使井下风流逆转,导致灾情扩大。

  发生火灾事故主要与以下几种因素相关:

  (1)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

  (2)一定数量的可燃物。

  (3)足够的氧气。

  (4)开拓、开采选择不正确、不合理。

  (5)缺乏自然发火的早期识别和预报。

  (6)管理上的缺陷。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矿井发生火灾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应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矿井消防物资的配备,合理运用灭火战术,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职工生命或矿井生产设施的安全,将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积极灭火,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水和砂土进行灭火。

  (2)迅速撤离,如果不能使用灭火器或采取直接灭火无效时,组织人员应迅速撤离灾区。

  (3)烟雾巷道撤退时,应尽量躬着腰,低着头前进。

  (4)遇有爆炸征兆时,应立即避开正面巷道,进入躲避硐室内。迅速佩戴自救器。应背向爆源,俯卧向外爬行。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通风,机电,安监等部分的人员以及总工程师组成。

  3.2指挥机构以及职责。

  3.2.1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煤矿发生火灾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总指挥由矿长兼任或由总工程师兼任,副指挥由相关的副矿长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度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及信息。

  (6)火灾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结合火灾事故的实际情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设五个救灾小组:

  (1)通信供电主扇组。

  ①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需时切断火灾事故地点的电源。

  ②确保井下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火灾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根据矿长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

  (2)通风组

  ①负责正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可靠。

  ②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人员对火区封闭,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

  (3)安全撤退组

  ①负责接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并且主时汇报。

  ②要求各单位撤退前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找到零位并闭锁,同时关闭供水阀门。

  (4)后勤保障组

  ①供应所需物资,设备并且保质保量到位。

  ②负责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

  (5)安全保卫组

  ①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行完成,发生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②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保证井口附近无火源。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生产矿井都必须建立地面和井下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一定距离设消防水龙头。

  (2)禁止一切人员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下井。

  (3)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油。

  (4)加强放炮管理,使用安全炸药,禁止违章放炮。避免放炮产生火焰。

  (5)井口房、进风巷、回风巷、平峒主要巷道连接处,峒室,变电所都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6)进风井口设防火门,防止井口火灾波及井下。

  (7)井口附近100米以内,设置消防材料库,主要运输大巷也要设置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灭火材料和工具,必须满足矿井灭火时的需要,平时不准挪作他用。

  (8)正确选择开拓、开采方法,隔绝采空区,减少向采空区漏风。

  (9)加强自燃发火的早期识别和预报。

  4.2预警行动

  煤矿火灾事故的危险源,主要是可燃物和一定温度的.热源,火灾必需的条件有:

  外因火灾,形成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

  ②一定数量的可燃物。

  ③足够的氧气。

  要预防外因火灾的发生,只要破坏其中一个或两个基本条件既可。

  内因火灾,形成具有三个因素。

  (1)煤尘本身有自燃倾向性。

  (2)不断适量供应的氧气。

  (3)有散热不良使热量得以积聚。

  要预防内因火灾的发生,除第一条因素外,后两个因素是可以人为控制的。

  在一般情况下,氧气浓度是满足的,只要有热源和可燃物随时会引发火灾,因此,矿井必须加强对高温火源的管理,以及使用不燃材料,经常检查消防系统和灭火器材,减少各种发生隐患,一旦发现超标,就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5、信息报告程序

  矿井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向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突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井下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死亡,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既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死亡,为Ⅳ级响应。

  6.2矿井发生火灾事故后,矿井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事矿的汇报后,立即控制火势,必要时进行矿井反风,火势严重时,立即撤出灾区人员。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集矿山救护大队 ,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入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3处置措施

  发生火灾事故后,煤矿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时有关人员的行动原则

  ①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根据火灾的性质、范围,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②井下发生火灾时,为保证有效的灭火,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切不可惊慌失措,擅自行动。

  ③矿调度接到火灾报告后,值班矿长通知矿山救护队抢险,并迅速通知受到火灾威胁人员撤离灾区。

  ④抢救人员,灭火及封闭火区工作时,要指定专人检查各种气体及煤尘和风流的变化并严密注意顶板变化防止因燃烧或顶板冒落伤人。

  ⑤设置一氧化碳火灾监测传感器,烟雾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及时发现火灾。

  (2)直接灭火方法

  ①用水灭火,要有充足的供水,应从火源的外围开始灭火,防止大量蒸气伤人。

  ②随检查火区附近的瓦斯浓度和一氧化碳浓度防止爆炸或一氧化碳中毒。

  ③电气设备着火后,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用水灭火。

  ④灭火人员应站在进风侧,不准站在回风侧,防止高温烟流或水蒸气伤人。

  ⑤用砂子或岩粉灭火,通常用于扑灭油料和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⑥用化学灭火器灭火,可适用人员可接近,火势较小的火源。

  ⑦挖除火源,在人员可达地点,火源范围不大,火区无瓦斯积聚,无煤尘积存的情况下,将煤炭挖出扑灭。

  (3)隔绝灭火法

  当井下火灾不能用直接灭火法扑灭火时,必须迅速将火区封闭,在通向火区的所有巷道中构筑防火墙,切断风流,切断

  氧气供给,给过一定时间以后,氧气消耗殆尽,火灾不能维持自然熄火。

  (4)综合灭火法

  综合灭火法当火源范围大,利用直接灭火隔绝灭火法难以扑灭时,可先用防火墙将火区封闭,然后再采取其它手段,如向密闭内灌水注浆,注入惰性气体,调节风压等。使火区内的火加速熄灭。

  7、应急保障

  7.1应急物资保障

  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进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7.2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产。同时,企业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11

  为了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发生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实施有力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底程度。按照县政府在秋冬季防火工作会议上的会议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政府在预防秋冬季火灾工作的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命无价”的原则,防范我镇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以便增强各单位、各村屯防控各类火灾的整体工作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组织机构

  为预防火灾的发生,我镇特成立防火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郭永恒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孙志国、副镇长任奎、曹维国、武装部长曹清宇担任,成员单位有派出所、林业站、城建、医院及各村村委会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派出所,主任由派出所所长钱通华担任,副主任由派出所副所长曹中国担任,成员派出所全体。办公室主要负责整治防火隐患工作的督办工作。各单位、各村屯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对本单位、本村屯的消防安全隐患工作进行自检、自查,以便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自检、自查时间为10月22日——11月5日完成。

  三、工作要求

  本预案适用于镇发生火灾的应急工作。

  1、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各村屯要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各单位、各村屯应根据本部门在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3、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力争把火灾的损失降到最底程度。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4、在火灾扑救时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到达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不到现场,并且要保持通讯的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或不接听电话。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注:(自今日起各村委会主任手机24小时开机,或关机时有其他方式联络到)

  四、火灾扑救

  1、扑救火灾时在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未到达时由各单位、各村屯责任人统一指挥,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到达后由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统一指挥。

  2、在扑火的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重要公共设施的安全。

  3、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本部门的扑火队为辅的原则。

  4、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如遇火势大难以控制威胁到其他居民财产安全时,应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以便确保其他居民的财产安全。

  五、医疗救护

  因火灾造成人员的伤亡是,各单位、各村屯要积极开展医疗自救,能在当场治疗的要当场采取措施救护,以便抓住治疗最佳时期。各单位、各村屯要组织有医疗救护的专业人员到现场参加救护工作,有条件的应备有医疗急救包。以保证伤员及时得到救护。

  注: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1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地调度救援力量,正确采用各种战术、技术,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浙江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台州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岩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火灾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各乡镇(街道)和消防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1.4.2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3规范程序,科学施救。规范救援程序,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各部门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1.4.4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1.5 事故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和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5.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

  (2)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200户以上的;

  (3)大型发电厂、飞机航站、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大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1.5.2重大火灾事故(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受灾150户以上、200户以下的;

  (3)大型发电厂、飞机航站、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大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1.5.3较大火灾事故(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火灾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或受灾户100户以上、150户以下的;

  (3)市级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中型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中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1.5.4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受灾50户以上、100户以下的;

  (3)区级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4)区级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5)区级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广播电视台、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指挥机构

  区政府成立区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2.1.1区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火灾时,由区长担任总指挥)。

  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黄岩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区安监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火灾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

  成员:黄岩公安分局、黄岩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办、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质监局、区气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地税)局、区供电局、区人武部、区武警中队、市交警直属二大队、黄岩自来水公司、区相关燃气公司和事发地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2.1.2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全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重大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提请区政府报上级政府请求增援。决定召开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会。组织指导全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1.3有关成员单位职责

  (1)黄岩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情、舆情监控,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处置。

  (2)黄岩消防大队:负责火灾扑灭和火灾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牵头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落实日常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3)区安监局:在危化品火灾事故中,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和应急物资到场参与扑救;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4)区卫计局: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运、治疗工作,统计汇总救治人员情况;组织相关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减少人员伤亡。

  (5)区经信局:根据火灾事故救援工作需要,协调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和相关物资保障工作;加强管辖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6)区住建局:负责实施完善市政消防栓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协助提供着火建筑物的设计图和相关设施资料;组织相关专家,对火灾中受损建筑物安全情况提供鉴定。

  (7)区委宣传部: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按《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做好事故舆情的监控和引导工作。

  (8)区应急办:加强应急值守,会同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做好重大火灾的先期处置工作;会同区消防大队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总结评估,督促相关预案修订完善。

  (9)区环保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单位妥善处置。

  (10)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疏散、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加强管辖运输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参与交通运输事故引发火灾的应急处置和事后调查工作。

  (11)区质监局:负责提出火灾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相关火灾事故的事后调查工作。

  (12)区气象局: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天气监测、气象保障,并提供与火灾事故有关的其它气象参数;对可能因雷电引发的火灾事故进行鉴定。

  (1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协调环卫等部门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协助黄岩公安分局维护火灾事故周边区域的交通和治安秩序;对管辖的燃气公司、燃气站等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做好燃气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因燃气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会同黄岩公安分局、黄岩消防大队、区安监局调查处置;加强物业服务的监督,督促物业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14)区民政局:负责协助事发地乡镇街道做好火灾中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做好因意外火灾导致生活困难家庭的民政救助工作。

  (15)区财政(地税)局:保障区内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工作经费;按《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相关规定,落实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经费。

  (16)区供电局:负责采取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等措施,确保扑火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17)区人武部、武警黄岩区中队: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危险化学品燃烧事故时,根据区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队伍和预备役队伍、民兵参与扑救和安全保卫工作。

  (18)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加强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及时开辟救援车辆通道,保障救援的交通畅通;参与交通道路事故引发的火灾调查、处置。

  (19)黄岩自来水公司:负责及时调整管网压力或铺设临时供水管线,确保火场扑救水源充足。

  (20)区相关燃气公司:落实企业安全责任,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发生涉及燃气设施或燃气设施周边区域火灾的,负责采取相应的关闭现场燃气阀门、抢修设施等措施,协助做好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21)事发地乡镇(街道):协同做好火灾的先期处置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 办事机构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大队负责人担任。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受理火灾事故报警并根据情况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制定全区消防应急设施建设和救援演练方案并督促实施;统计分析全区火灾事故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现场指挥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在火灾事故现场附近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参加现场应急灭火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指挥部组成

  由区应急指挥部的总指挥或副总指挥,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事发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相关专家等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

  2.3.2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现场指挥部在一线指挥救援,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灭火救援方案和力量调配,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下达指令;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灭火救援任务的完成;保持与区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告。

  3 预警预防

  3.1 风险评估

  我区是台州老工业基地,低小散企业多。一些小企业特别是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经营户,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对消防设施和装备不愿投入。全区消防基础设施也较为薄弱,消防现役力量主要驻扎在主城区,对于一些偏远乡镇的火灾难以第一时间控制。不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火灾预防,缺乏基本的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识。消防安全形势依旧严峻。

  3.2 火灾预防

  区政府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总体城市规划,逐步建设完善全区各乡镇(街道)消防站,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别是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要及时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建立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工具、救援物品,明确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定期组织本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火灾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3.3 隐患消除

  黄岩消防大队依法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黄岩消防大队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对黄岩消防大队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认真办理,及时消除隐患。

  3.4 火灾预警

  按照火灾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火灾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区110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及黄岩消防大队实行严格的24 小时值班制度,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并及时发出相应指令。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的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预警信息,并通知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应应急救援准备。

  4 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区110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指挥黄岩公安分局、黄岩消防大队、黄岩自来水公司、区供电局、区安监局、区卫计局、事发地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先期处置,尽可能遏制火灾蔓延、扩大,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黄岩消防大队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在迅速调度扑救力量的同时,应根据火灾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视情向区应急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区应急指挥部同时设立,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到达指定地点。

  4.2 分级响应

  4.2.1 一般火灾事故(Ⅳ级)应急响应

  应对一般(Ⅳ级)火灾事故及预计可能发展成一般(Ⅳ级)火灾事故的,启动本预案,马上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视情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应急响应措施:

  (1)灭火抢险:由黄岩消防大队牵头,各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黄岩公安分局、区供电局、黄岩自来水公司、相关燃气公司等单位组成,负责现场灭火抢险、搜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消除险情等工作。

  (2)医疗救护:由区卫计局负责,负责现场伤员救护、转运工作,组织相关医疗专家抢救事故重伤员,及时开辟绿色通道,必要时邀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保障事故伤员得到充分救治。

  (3)现场警戒:由黄岩公安分局牵头,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事发地乡镇(街道)组成,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现场保护。

  (4)环境监测:由区环保局牵头,区气象局、事故单位等组成,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并组织实施污染物的环保处置措施。

  (5)专家指导:由黄岩消防大队牵头,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专家组、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主要负责现场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和灭火抢险救援中的技术指导。危化品火灾事故,由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危化品的鉴别和应急处置,及时调用相关应急物资,实施针对性的扑救措施。

  (6)事故调查:由黄岩消防大队牵头,区安监局、黄岩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组成,主要负责依据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7)宣传报道:由区委宣传部牵头,黄岩公安分局、黄岩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区安监局等相关单位组成,主要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起草、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新闻记者的采访接待和社会舆论的引导等工作。

  (8)善后保障:由事发地的乡镇(街道)、黄岩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协调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做好死难、受伤人员的善后事宜,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参加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如需要上级相关部门增援、支持的,由区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落实。

  涉及危化品火灾事故的,同时启动《黄岩区化学事故应急预案》。

  4.2.2较大(Ⅲ级)及以上火灾事故应急响应

  应对较大(Ⅲ级)及以上火灾事故或可能发展为较大(Ⅲ级)及以上等级的火灾事故,迅速启动本预案,由区长担任总指挥。

  除实施4.2.1的所有措施外,根据事故发展情况,进一步扩大警戒范围,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周边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同时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支援。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信息报送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涉事单位主管部门、事发地乡镇(街道)要及时将紧急信息上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一般(Ⅳ级)及以上火灾事故信息应力争在30分钟内上报,可采取电话口头初报,在一个小时内采用专用信息网络、传真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

  (2)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归口做好紧急信息上报工作,上报之前应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了解、核实情况,报区相关领导审阅,并根据事态发展续报有关信息。

  4.4应急结束

  发生一般(Ⅳ级)及以下的火灾事故,已经扑灭火灾、消除次生灾害发生因素,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发生较大(Ⅲ级)及以上火灾事故,由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决定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区政府对火灾伤亡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督促相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事故理赔工作。

  5.2调查评估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的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5.3恢复重建

  事发地乡镇(街道)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保障正常社会秩序。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黄岩消防大队应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尽快消除隐患,防止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

  5.4奖励与责任

  对在实施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由区经信局、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6.2 资金保障

  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由消防部门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处置火灾事故所需经费按《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落实。

  6.3 力量和装备保障

  区政府制定计划实施完善消防基本建设、专用装备设备购置,加强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改进灭火技术,适应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需要。各乡镇(街道)应根据本地区火灾事故特点,明确乡镇级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先期处置。

  7 宣传与演练

  7.1 消防宣传

  黄岩消防大队、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7.2 组织培训

  黄岩消防大队、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和要经常性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义务(兼职)扑救力量的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7.3 预案演练

  黄岩消防大队要协调相关单位,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火灾救援演练。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

  8 附则

  8.1 术语说明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黄岩消防大队负责制定与解释,每3-5年进行复审和修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8.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黄岩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黄政办发〔20xx〕106号)同时废止。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13

  一、防范措施

  1.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加强对寄宿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体育馆、食堂等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大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学生传授和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

  二、组织机构、人员分工与职责:

  (一)、指挥部:事发现场最高负责人(Xx)

  成员:Xx

  职责:

  1.及时召集力量,确定现场灭火指挥人,布置救人、抢救物资和灭火,并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火情,决定是否通报人员疏散并组织实施;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的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按照统一布置,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二)、按分工、职责下设三个大组:

  1.灭火行动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联络组(人事处)

  组长:Xx

  职责: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的各职能小组进行联络协调,做好联系社会各救援力量的沟通工作。

  成员:Xx等多人

  第二小组:灭火组(教务处)

  组长:Xx

  职责: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成员:Xx、校志愿消防队等多人

  2.疏散引导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疏散组(德育处)

  组长:Xx

  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物资转移等工作。接警后,督促所有员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安全道路有秩序地撤离。并根据各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工作人数及访客登记资料核查人员情况。安全撤离后,防止教职员工、学生未经许可重返事故现场。

  成员:Xx、班主任等多人

  第二小组:警戒组(教科室)

  组长:Xx

  职责:负责隔离、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协助人员抢救和疏散,防止有人借机偷盗和破坏财物。

  成员:Xx等多人

  3.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损失设备的安全转移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

  第一小组:水电组(科教室)

  组长:Xx

  职责:根据现场情况,关闭电源、保证水源。事故后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成员:Xx等多人

  第二小组:急救组(教技室)

  组长:Xx

  职责:负责抢救和临时处置事故现场伤员,负责护送重伤员到相应医院救治。有权禁止人员进入情况不明的现场,防止人员伤亡事故扩大。

  成员:Xx等多人

  第三小组:保障组(总务处)

  组长:Xx

  职责:根据人员伤亡或失踪情况,负责联络和接待其家属,处理有关赔偿、抚恤等事宜。

  成员:Xx等多人

  三、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后,首先通过广播、电话以及喊话等方式、方法向全体师生员工报警;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行政值班和校长报告。行政值班人员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

  2.校长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教育局和高新区报告。联络组协助校长做好相关工作。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灭火自救。

  4.全校师生按照学校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各救援小组、人员迅速赶赴指定位置,灭火组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指挥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域,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5.急救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6.警戒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7.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

  10.后勤保障组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 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14

  1潜在危险:

  1.1不论灾情大小,隧道内已无法通车,可能引发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严重程度;

  1.2车辆火灾引起的浓烟充斥隧道,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伤害;

  1.3火势严重情况下车辆难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员伤亡。

  2应急实施步骤:

  2.1.监控人员发现隧道内车辆事故火灾,立即采用有线广播告知来往车辆,同时切换交通信号灯和可变情报板做好一切临封道工作;

  2.2.立即拨打119报警;

  2.3.同时通知隧道当班人员、交警大队、路政大队、施救车,并通知半山管理站领导和相关收费站,根据现场反馈情况,将灾情发展情况通知站长和公司领导;

  2.4.当班人员带上必备器材,开启工作车辆警灯,并鸣警笛全速驶向事故区域;

  2.5当班人员配合交警视具体情况,进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设置临时标牌和锥形标;

  2.6当班人员视情况营救伤员,在公安消防到达前尽量采取相关措施稳定火灾、火势,待其赶到以其为主,并协助其进行救援工作;

  2.7其余人员协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协助消防员灭火。

  2.8事故处理后,当班人员协助公路养护人员搞好现场残留物清除工作;

  2.9当班人员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负责恢复隧道正常交通,根据情况通知监控人员切换交通信号灯和可变情报板等交通诱导标志恢复隧道正常行车模式。

  2.10监控人员通知相关收费站,隧道恢复正常交通;

  2.11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火灾)事故处理过程及结果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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