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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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1
为应对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并结合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项预案。
一、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依法办学,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各种消防隐患。
2。早发现。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3。早报告。要求各校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早救治早隔离。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消防事故,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拨打火警电话,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二、成立火灾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三、应急工作分工:
1。现场处理组:
组长:蔡振军
成员:赵鑫 冯仕坤及全镇各中小学校(园)长。
职责:尽快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报告情况;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 通讯联络组
组长:谭忠
成员: 王琪 李图良及全镇各中小学校(园)长
职责:控制现场,做好人员的疏散自救工作,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组织班主任管理好学生;
3。 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显红
成员:苟大林 汪先琼及全镇各中小学校(园)长
职责:做好通讯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医疗救护的后勤工作;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四、应急处理措施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灭火器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报警人及现场火情。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组织师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教师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5。学校有关人员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队到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灭火,抢救学校财产,尽可能使学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领导小组成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教育局汇报。
学校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2
为及时妥善处理我校发生的安全紧急事件,确保学校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1.人员组成:
组长(总指挥):
副组长(副总指挥):
组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3.应急救援小组:根据学校特点和需要,分别设置:
疏散引导组:赵潇睿、魏晓宇、各班班主任
安全救护组:吕丽媛、郑慧敏、各班班主任
通信联络组:韩悦、商佳
警戒保卫小组:王天硕、学校安保人员
排险抢修小组物业后勤全体人员
后勤保障小组王天硕、吕丽媛、各班班主任
4.学校应急总指挥职责:
①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②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
③向公安、消防、安监、技监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消防等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④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
⑤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故情况。
⑥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
5、事故现场指挥职责:
①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④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⑤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应急总指挥报告。
⑥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⑧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6、现场值班领导职责:
①在事故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故现场指挥。
②在确认事故即将发生或已发生后,向单位领导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
③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学校事故应急预案。
④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7、应急责任制:
①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学校安全,是学校应急预案指挥者。
②事故现场指挥,现场值班领导承担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排难。
③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
三、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送渠道,确保信息传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预案保障
要建立规范有效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三)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校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加强校园报警点、警务室的建设,不断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
(四)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五)资金保障学校要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六)人员保障
学校应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四、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在校师生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1、班主任或生管老师发现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校医室,由校医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学校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成员,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2)如个别情况由医务人员和班主任老师送医院进行处理;如中毒人数较多时需迅速拨打“120”电话
3)通信联络组负责迅速向区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学校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各小组迅速赶到学校,第一到校成员按如下程序执行
(1)责令食堂或超市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迅速组织人员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3)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到校。
3、教务处通知有关班主任年级组长及课任教师到校参与做好学生组织抢救工作。
4、教育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学校制定专人接受新闻部门采访;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校医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6、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7、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二)学校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迅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积极稳妥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2、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三)学校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迅速通知承建主管部门或单位及公安部门赶往现场,组织开展抢险工作。
2、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
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四)学校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迅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组织人员实施抢险,救护受伤师生。
2、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危险源,并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
3、特种设备事故应视不同情况,及时调动专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
(五)校门口(200米以内)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值班领导和老师迅速赶到现场。
2、值班人员根据情况迅速打120和110请求支援或直接送该生到医院就医。
3、通知校主要领导和其它教师到场进行组织工作。
4、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5、教育处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交通部门。
6、班主任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7、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六)校门口突发学生打群架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一旦在学生在校门口(学校门口附近200米)发生伤害事故时,值班教师迅速到现场制止伤害的进一步发展。
2、值班教师根据情况迅速打120和110请求支援或直接送该生到医院就医。
3、通知主管领导和其它教师到场进行组织工作。
4、办公室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治安部门。
5、班主任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七)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与保安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学校警务室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必要时及时拨打110。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报警(110)
2)迅速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校长办公室。
3)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4)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5)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入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八)午休时间突发学生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一旦学生在午休时间于校内发生伤害事故时,值班教师迅速到现场制止伤害事故的进一步发展。
2、值班教师根据情况迅速打120和110请求支援或直接送该生到医院就医。
3、通知领导和其它教师到场进行组织工作。
4、其它在场教师做好其余学生的组织工作。
5、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6、妥善处理事故。
(九)学生楼梯通道拥挤踩踏应急预案
1、一旦在学校楼梯通道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时,在周边教师迅速到现场按各教学楼的应急疏散方案有序地进行疏散。让学生通知领导和其它教师到场进行组织工作。
2、值班教师迅速到位,根据情况迅速打120和110请求支援或直接送受伤害学生到医院就医。
3、值班人员迅速通知学校安全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和其它教师到场进行组织工作。
4、其它在场教师做好其余学生的组织工作。
5、班主任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6、妥善处理事故。
(十)校园被盗事件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校级领导、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报警。
(2)根据案情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成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十一)体育活动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是指学生在体育课、体锻课活动中,因活动保护不当造成的事故,轻则挫伤、擦伤、关节损伤、肌肉抽筋、拉伤,重则造成骨折、呼吸紊乱、严重休克甚至丧失生命。伤害事故一般发生在球类活动、体操、田径运动等运动项目中。
1、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
体育活动伤害事故处理由校安全领导小组和体育教研组长组成。
(2)人员分工
报警:体育课授课教师
调查报告:校医、体育教研组长
协调:行政值班干部、体育课授课教师
护送伤者:后勤人员、班主任、校医
2、体育活动事故的预防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中学生好胜心强,经验不足,思想上麻痹大意,缺乏预防事故的意识,教师要教育学生树立“宁失一球,勿伤一人”的思想。
(2)完善活动设施建设和管理。运动场地要保持平整,不应有坑洼、石块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球架、球门要定期检修;室内球场注意通风、采光。
(3)教学和训练、竞赛活动必须精心设计、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1)建立良好教学秩序、重视课前准备;教师、学生着装规范,必须穿着体育服装上课,学生不准穿皮鞋、有跟鞋、凉鞋,女学生不穿裙子上课。
2)精密组织教学,加强纪律教育。体育教师必须经常反复地向学生进行遵守纪律、遵守常规、服从组织、遵守游戏规则等方面的教育。
3)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4)体育教师应掌握特异体质的学生情况,掌握合理的运动量、注意区别对待。在运动量的掌握上,教师要随时注意学生的生理反应,进行合理调整;教师对于病痛、体弱、伤残的学生要及时关心,安排他们免修、见习等。
(4)重视准备活动、加强医务监督。教师应根据上课内容和气候情况决定准备活动的内容,严禁不做准备活动就进入体育活动,准备活动要充分、有针对性;学生应掌握自我医务监督的常识。
(5)加强保护措施。严格裁判、禁止粗野动作,不使用错误的推、拉、撞等危险动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
3、体育活动事故的处理
(1)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老师、校医和班主任,紧急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检查、急救或打120救护电话。
(2)及时通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作好安慰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局。
(5)事故发生在课上或因学校设施原因造成伤害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校应承担责任的,教育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保险公司。
(6)前往医院探视,随时掌握伤者身体康复情况。
(十二)实验课(电脑课)突发学生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一旦在实验课发生突发学生伤害事故,如是电源漏电,教师应迅速将总电源关闭。如为化学药品引发的伤害事故,课任教师应根据有关知识组织对学生初步处理。
2、课任教师迅速要求医务室人员到场进行抢救。
3、医务人员与课任教师根据情况迅速打120和110请求支援或直接送伤害学生到医院就医。同时通知领导和其它教师到场进行组织工作。
4、组织学生迅速回班,并做好安检工作。
5、班主任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6、妥善处理事故。
(十三)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外集体活动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因活动器械损坏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
1、组织与指挥
(1)现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成员和随队的各年级年级主任、班主任、随队教师组成。
(2)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6)应急状态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活动的各年级(班级)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年级(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加以督察和指导。
(7)参与活动的任何集体和个人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所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班主任积极做好对学生的安抚工作,突发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职员工应当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疏导工作。
2、监测与报告
(1)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集体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汇报,集体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向校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汇报,并随时与上级保持密切联系。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3)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应急调查与救治
(1)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3)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4)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5)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十四)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灭火行动组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必要扑救。
(2)学校领导在向区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2、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校义务消防成员及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6)如果可能,要迅速启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3、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4、注意事项:(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十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如“非典”、“流感”、“甲肝”、“新冠”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校长办公室,并及时与该生家长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学校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区、市教育局与市疾控中心。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老师办公室、全校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的消毒和隔离。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上级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十六)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应急预案
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采取应急措施或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发展。食堂、餐厅、蓄水池、供水塔等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请求卫生防疫部门的支持,及时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五、报告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和区政府,重大以上紧急情况发生后,学校立即报告区政府、市教育局。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六、善后处理:
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七、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校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3
为确保全体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学校行政班子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检查各责任组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成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
组长:xx
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报警电话119,广播告知全体师生,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
组长:xx
负责消防设施设备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
组长:xxxx(校医)
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xx
成员:各班班主任
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组、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图书室xx,负责图书馆各处的`消防安全与紧急情况下的学生疏散与逃生,计算机中心和计算机室的消防安全由xx负责。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师生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将火灾消灭于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迅速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及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师生迅速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从疏散通道撤离,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负责紧急疏散的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的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必须进行特殊管理与培训。
学校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4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
二、编制依据
《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应对火灾事故的处置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分级负责,系统联动
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4.临危不乱,安全有序
火灾现场处理中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人员;及时拨打119、110、120等报警求救电话;1小时内向北京市教委教工委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在火灾事故处置过程中,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四、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发生的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事件调查组、信息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委员会成员的'具体分工及工作职责如下:
(1)办公室组成及工作职责
组长:保卫处长
成员:学生处、研工部、宣传部、校医院、基建处、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制定学校消防应急预案;了解事件情况;传达消防安全委员会指示精神,协调各小组成员有序工作;负责审查宣传报道;负责处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2)事件调查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组长:保卫处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和发生事件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调查火灾、火情的着火经过,起火原因,以及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
(3)信息宣传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组长:宣传部部长
成员:宣传部和网络与信息中心、信息化办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了解和分析事件情况,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工作,防止有害信息传播蔓延。
(4)治安保卫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组长:保卫处副处长
成员: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及大学生治安服务队组成。
主要职责:立即到达现场,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维护现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抢险和人员营救。重大事故发生后,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组长:后勤处长、校医院院长
成员:校医院、相关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确保相关师生及工作人员的食品、饮水、住宿、防寒、医疗等供给。机动车辆调配,以及相关物质的供给等。
五、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措施
1.报警、报告
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发现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并同时报告保卫处(80793110)。如果火势失控,可直接向119、110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2.应对措施
(1)现场师生或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目击者,应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并报告。
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
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
听到火警但未在师生聚集地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
在火灾现场的负责人要统一指挥,果断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
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2)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工作
事发单位和保卫处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部分人员用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另一部分人抢搬重要物资和档案、材料等。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决定放弃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保卫处安排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
指派专人切断电源、气源,关闭供油设备。如果火灾发生在夜间,依靠应急照明设备疏散人群。
校医院负责现场抢救,如发现有人受伤,马上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3.善后工作
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消防、行政部门开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追查责任。
事发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抚慰。
有关部门尽快组织力量修缮过火房间,重新配置教学设备。
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状态。
4.工作流程
六、信息报送
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客观详实的报告事件。严格执行10分钟口头报告,40分钟书面报告的信息报送要求,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信息报送一般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较大火灾可直接报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七、善后与恢复
在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加快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校内各部门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生工作部门要关注师生的心理、情绪变化,积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八、应急保障
学校各部门要保持信息畅通,确保安全稳定信息及时准确。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每年要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队伍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九、附则
本预案20xx年3月修订。
学校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5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对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园火灾、交通事故、水面冰面溺水、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煤气中毒、爆炸、危险物品泄漏污染、水电煤气等能源供应故障,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以及校园周边、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等。
二、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及职责
1、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各种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校级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重大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2、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报送及工作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分析和掌握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制定应对指导意见和应急措施,为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决策和依据;督导、协调各处室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等。
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机制
1、预防
学校按照国家和教育厅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做好应对事故灾难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2、预警
针对省教育厅的预警信息和工作要求,学校及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和安排。
3、信息报送
学校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厅上报事故信息。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3)直报:一般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特别重大事件,必要时学校可越级上报。
(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厅及时续报。
信息报送机制
(1)初次报告
发生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在第一时间(事发2小时内)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和当地党委、政府。
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要时学校可以越级报送。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可能原因等。
(2)过程报告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省教育厅。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教育厅。
过程报告内容:事件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事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下一步处置安排等。
(3)结果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直至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组。
结果报告内容: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
四、事故灾难等级划分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低至高可分为Ⅳ级—Ⅰ级。
1、一般事件(Ⅳ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Ⅳ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Ⅳ级事件对待。
(1)造成3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2、较大事件(Ⅲ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Ⅲ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Ⅲ级事件对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
3、重大事件(Ⅱ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Ⅱ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Ⅱ级事件对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师生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
4、特别重大事件(I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Ⅰ级事件对待。
(1)造成30人以上师生死亡;
(2)100人以上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五、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发生各种突发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厅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和后续发展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厅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应急处置措施如下:
1、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指派专人向119、110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火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2)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人员进行自救,转移重要财务;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切断电源、气源;指派校医负责现场抢救,如发现有人受伤,马上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秩序。
2、交通事故处置措施
(1)现场人员立即报警(122、110、119),并向急救中心求救(120),以防延误救助时间。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教育厅,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2)保护好事故现场,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3)如有伤员,应组织校医对重伤员进行抢救,并以最快速度将全体事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发生漏诊。
(4)通知家长到校(或医院),准备好接待室,接待家长;
组织教职工做好其他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5)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学生家长抚慰、保险理赔等工作。
3、水面冰面溺水事故
(1)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要立刻拨打110和120,请求警务人员和医务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在组织营救或拨打求助电话的同时,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报告教育厅。
(2)联系出事学生家长,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4)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完善应急预案,临近湖面水面的学校,应事先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4、拥挤踩踏事故
(1)踩踏事故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迅速拨打120、110,抢救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厅和当地政府报告。
(2)学校要采用一切有效手段将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3)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学校应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对伤员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
(4)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特别是学生伤亡的情况;清理校舍,整合学校资源,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5)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认真接待好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6)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
响;进一步完善教师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的值班制度。
5、建筑物倒塌事故
(1)当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时,要根据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20、119求救电话,同时向教育厅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2)组织教师带领所在班级学生,在第一时间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时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3)迅速采取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防止其它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开展有序的自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4)积极配合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保障临时教室的使用,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接待好家长,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抚慰、保险理赔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6、煤气中毒事故
(1)当发现有学生煤气中毒后,立即启动校级应急预案,同时拨打110、120求救电话,迅速向教育厅报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开展抢救工作。
(2)救助人员到达现场后先关闭气源、开窗通气。不在煤气浓度过高的现场使用手机、开关电器,防止明火引发煤气爆炸。救助者在进入和撤离现场时,匍匐行动更安全。
迅速将中毒者转移到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根据中毒程度现场采取不同的救助措施,对轻度中毒者可将其搀扶到空气新鲜的房间休息,首先要松解中毒学生的衣扣,清除口鼻分泌物,保持呼吸通畅,有条件的可以吸氧;对中度以上中毒者(昏迷不醒者)立即手掐人中穴,同时呼救;对心跳呼吸微弱或已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并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3)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伤亡学生的家长安抚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人相应责任。
7、大型群体活动事故
(1)在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中,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10、119、120等求救电话,并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厅、当地政府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救助。
(2)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3)学校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部署,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如出现师生伤亡等情况,立即组织有救助能力人员实施现场基本救助,等待专业医疗救助人员的到来。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及时总结,进一步完善大型群体活动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8、校园爆炸事故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拨打110求救电话,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求救电话。
(2)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秩序,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在爆炸事故中应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救护,并拨打120或立刻以最快的方式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5)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受损建筑,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6)稳定家长情绪,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门卫制度,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9、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
(1)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2)对有明确污染源的事故,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应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厅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对不明污染源的事故,应配合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学校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重大污染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3)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应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后续工作;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如实通报污染状况,消除家长、社会的心理恐慌。
10、后勤安全保障事故
(1)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时,立即拨打119、110求救电话,报教育厅,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
(2)学校有关领导、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做好师生的疏散工作,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学校后勤部门要对校内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暖和通讯等关键设施做进一步全面细致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
11、校园周边安全事故
(1)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后,学校要立即向教育厅报告,同时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等获取安全保卫援助。在教育厅、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2)加强门卫制度,防止一切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3)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4)再次全面检查校园周边环境,细致排查有可能影响到师生安全的各种因素,及时向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报告,提请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12、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
(1)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报告,学校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厅报告。
(2)本着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救人、努力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保持稳定的原则处理所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3)认真做好善后工作,调查处理事故责任人;尽快恢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4)学校和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具体生产工作情况,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13、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
(1)组织师生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拨打110、120求救电话。
(2)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组织有能力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3)学校领导应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消除恐慌,确保学校内部稳定。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学生的理赔工作,慰问伤亡学生家属;对于提出的合理要求,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对师生、家长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做好师生心理安抚工作,稳定师生情绪,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学校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充足,并做到物资存放合理、通道顺畅,运输便利、安全。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正常完好。
3、资金保障
学校要严格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4、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组成人员。学校的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等工作部门人员组成。
5、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六、附则
1、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本预案由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学校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6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生宿舍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住宿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特制定学生宿舍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学生宿舍事故的原因
学生宿舍的房屋、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地面不防滑;电线电器设备老化和乱拉乱接电线电源插座,违章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齐有效灭火器材,通道堆物,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学生追逐、打闹玩耍;校外人员私自进入寝室、生活老师管理失职或不当以及学生自身疾病等情况是可能引发学生宿舍和住宿期间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办法
加强对生活老师责任制的.落实和师生安全意识的教育。
对住宿学生进行行为规范和安全教育,做好逃生自救的演练,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责任到人。
夜间要有专人值班巡视,并做好值班巡视记录。
加强对宿舍房屋、设备以及生活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配齐有效灭火器材,保持通道畅通,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要良好。
电线拉接、电源插座位置、电器设备使用要规范。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生宿舍安全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以最快速度及时将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2 、报告。
( 1 )学生应及时报告值班教师。
( 2 )值班教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 3 )校方马上报告教育局。可先口头后书面。
( 4 )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 、火灾事故,按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4 、重大事故,按学校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5 、发生人质事件,按学校防范暴力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四、组织机制:
学校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做好学校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保护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和集体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三)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汕头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汕头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汕头大学校本部及各校区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校内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简称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学校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处长、资源管理处处长
成员: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统战部、学生处、研究生院、工会、保卫处、资源管理处、基建处、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人事处、校医院等相关负责人及各学院党总支书记
2.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兼任。
3.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下设八个小组:
火灾救援小组:保卫处干部及校卫队义务消防队员
通讯小组:校园“110报警救助服务中心”、党政办、资源管理处、网络中心等相关人员
疏散引导小组:保卫处有关干部及校卫队队员
医疗救护小组:校医院医务人员
后勤保障小组:资源管理处、校工会等相关人员
事故调查小组:保卫处、资源管理处、基建处等相关人员
善后工作小组: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工会、学生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和事故所属单位等相关人员。
(二)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或副组长要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协调指挥,若事故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应立即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请求公安消防救援。
2.迅速对灾情进行分析,视事故的类型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所发生的意外情况采取紧急果断措施。
3.为救援工作提供物资保障和其它有关保障条件。
4.负责信息的接收与发布,向上级领导机关及有关媒体发布事故和救援信息。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灾应立即向校园“110”报警救助服务中心和“119”消防部门报警。
(二)报警时要沉着冷静,应向接警人员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1.报警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3.能够了解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5.到校门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三)保卫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组织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事故发生部位的单位人员或电工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2。通知相关人员迅速集结,组织疏散和扑救,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3.门卫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四、应急响应
(一)校卫队义务消防队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若接报警了解到灾情严重,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
(二)义务消防队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第一时间报告保卫处领导,保卫处领导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救灾。
(三)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包围,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疏散引导小组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身的安全。
(四)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利于火灾扑救的安全地点,同时物资的放置点要留人看守,防止疏散后有物资形成新的火点。
(五)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应急消防队到来。
(六)在应急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应急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七)在疏散时,要先疏散容易起火物资和贵重物资;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则应听从应急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八)通信小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学校领导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小组成员到达火灾现场;将火场的具体情况及时反馈。
(九)医疗救护小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一旦有人受伤紧急实施抢救;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情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十)后勤保障小组做好火灾事故疏散转移人员的安排,制定转移安置方案和安排食宿。
五、后期处置
(一)应急预案终止后,保卫处、资源管理处、基建处和事故所属单位应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处理意见,确定事故责任人和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尽快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善后工作组应积极协调并处理好相关事宜。
(三)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适当予以嘉奖。
六、保障措施
(一)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小组长的调遣。
(二)资源管理处通知值班水工、电工在火场待命。
(三)校医院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四)学校车队应调集车辆,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五)资源管理处人员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七、附则
(一)本预案解释权归汕头大学,具体解释工作由保卫处承办。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学校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8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长沙市教育系统校园火灾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长沙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学校实际,制定我市学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市教育局直管高职院校,全市公、民办中小学校(含中职)和幼儿园,市教育局机关、教育二级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各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执行。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全面负责应对火灾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
(二)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火灾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分级负责,系统联动。火灾应急处置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一把手”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四)临危不乱,安全有序。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及时拨打119等求救电话;学校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五)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火灾事故在处置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理念。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
(六)加强保障,重在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市教育局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市教育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置在学校安全处,日常工作由学校安全处承担。
2.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应对火灾事故灾难工作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2)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
(3)落实信息报告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4)严密监测本辖区内教育系统火灾事故灾难的发生情况,并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适时做出预警。
(5)检查督促并落实本辖区内教育系统火灾事故灾难应对措施。
(6)火灾事故灾难发生后,及时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紧急应对处置工作。
(7)总结推广本辖区教育系统成功应对火灾事故灾难的做法和经验。
(8)根据火灾事故的性质,配合上级和有关专业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9)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生产经营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组、善后处理组、人员协调组,工作人员由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组成。
①应急处置组:由学校安全处处长任组长,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组织、配合消防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和原因调查、处理工作。
②灾后重建组:由发展规划处处长任组长,负责或协调灾后学校、单位校舍、设施设备、场地恢复与重建处置工作。
③善后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协调灾后学校恢复教育教学及师生伤害救治善后处理工作。
(二)区县(市)教育局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参照市教育局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组及职责设置,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教育系统火灾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实施预案(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灾后恢复、事故调查)、预案演练及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具体职责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各级各类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1.应急工作组
组长:校长(法定代表人)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员:学校各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2.主要职责
(1)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
(2)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火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3)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4)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5)重大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
(6)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六、火灾事故灾难等级划分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火灾等级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火灾(Ⅰ级):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2)重大火灾(Ⅱ级):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
(3)较大火灾(Ⅲ级):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
(4)一般火灾(Ⅳ级):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般影响。
七、信息报送
火灾突发信息上报要快速反应,当事单位要尽快掌握情况,在15分钟内进行向主管教育局和属地应急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后续新情况及时报,事件处置后终报。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应程序和要求,将辖区内学校发生的火灾突发事故向市教育局报告。
坚决杜绝漏报、瞒报、谎报、延报现象,确保紧急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信息报送执行首报、续报和终报制度。
(一)首报。发生火灾事故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应急局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事故信息(主要包括事发时间、地点、简要过程、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应急处置救援情况、负责现场指挥的部门、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市管学校要同步第一时间报告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应急管理办公室)、业务处室、宣传统战处,区县(市)教育局要及时将辖区内学校发生的火灾事故向市教育局报告。对情况较为紧急、基本要素暂时无法摸清的事件,速报事实、慎报原因,要在事故处置的同时,随时上报动态进展情况。
(二)续报。市教育局视情对部分需要跟踪的事故,督促事故处置的牵头责任主体报告事故的后续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事发单位基本情况、事故起因、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以及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等)。
(三)终报。较大以上的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事故处置的牵头责任主体要以终报形式,及时汇总相关信息,按照规范格式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教育局备案。
八、应急响应
(一)学校的响应。
事发学校按照本学校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同时将情况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市、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响应。
1.市、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进入事发学校或事故现场,指挥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市、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听取、了解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对事故做出判断,共同制定、部署抢救方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3.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保障人力、设备支援。监督专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
4.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5.认真、如实地做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统计工作,将事故灾情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组汇报,提供关于事故信息对外公布的口径、时间方面的建议。
6.会同市、区县(市)宣传部门做好新闻报道和新闻管理工作,掌控网络信息,有力引导舆论,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发布统一口径的消息。
7.对于造成校内师生严重伤亡和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尤其要组织力量做好师生的心理抚慰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8.总结事件的教训,推广事故处置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做好表彰和惩处工作。
(三)学校应急处置措施。
1.报警、报告
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指派专人向119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火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2.应对措施
(1)现场教师或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目击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
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
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礼堂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
听到火警但未在师生聚集地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
在火灾现场的负责人要统一指挥,果断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
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2)校领导主要工作。
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部分人员(学校教职工)用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另一部分人抢搬较重要的物资和档案、材料等。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决定停止自行抢险救灾,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
指派专人切断电源、气源,关闭供油设备。如果火灾发生在夜间,应坚持到人员全部撤离以后再切断电源为宜。
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负责现场抢救,如发现有人受伤,马上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九、善后与恢复
(一)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好事发单位与有关部门的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善后与恢复工作。事故严重破坏了教学场所,影响了教学秩序,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各种资源,通过在安全地带临时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或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的延续性。
根据受灾地区实际及灾情核查、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做好救灾物款的筹措和拨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各类救灾资金开展灾后学校重建工作。
组织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
对积极参加火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乃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各级各类学校。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要关注师生的心理、情绪变化,积极转化师生的心理行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十、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市、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火灾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畅通。
(二)物资保障。市、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储备充足消防防控物资,保障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需求。
(三)资金保障。市、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消防应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人员保障。市、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市、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十一、附则
1.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本预案由市教育局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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