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应急预案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景区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景区应急预案1
春节将至,为营造和谐、有序的景区环境,确保景区文物和游客、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春节期间景区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责任”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重中之重,动员各科室各部门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一线、深入景区。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以防恐、防暴、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拥挤踩踏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岗位责任制。针对“三孔”景区春节期间假日旅游的特点,密切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孔德平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职责
根据文物安全工作实际和突发情况,随时启动《曲阜市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文物景区突发安全事件,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指导协调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急救工作。
2、安排专人坚守,配齐无线通讯等设备,确保上下内外联络通畅。做好与上级各部门及相关应急单位(公安、医疗救护、消防)的对接工作,根据突发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并积极协助各工作组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二)各科室、各部门职责
值班人员各负其职,相互配合,做好文物景区春节期间的安全、卫生工作。
1、根据春节期间游客激增实际,要严把“进门关”,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检票、安检程序进行人、物查验,严禁游客将烟花爆竹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等违禁物品带入景区。根据游客入园情况及景区最大承载量要求,适时控制游客,特别是曲阜籍市民免费参观的入园数量,并提前做好告知和解释工作。
分管领导:韩凤举、柳枫
责任科室:门禁票务室、三孔旅游服务公司
责任人:杨彦海、张伟、尹洪福
2、“三孔”景区负责做好游客疏导、安全疏散工作。在游客拥挤的情况下,及时开启孔庙东华门、西华门、仰高门及孔府前上房中门穿堂,适时开放孔府西三厅成衣房前门作为应急通道,疏散人流,以防踩踏。
分管领导:韩凤举、胡涛
责任科室:孔府管理处、孔庙管理处、孔林管理处、消防保卫科
责任人:夹纪坤、谢金国、李玉国、牛春鹏
3、外围文物开放景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节日期间安全工作方案和游客疏散方案,切实将文物安全、游客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分管领导:周鹏、李玉春
责任科室:外围文物管理处、鲁国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
责任人:张富勇、田树标
4、景区显要位置设立安全宣传栏,宣传治安、安全生产知识。景区易拥堵地段设立安全警示牌,危险地段划刷警戒线,强化游客的安全意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分管领导:张龙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朱万东
5、各景区管理处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在各要道口、应急出口设置标识并安排专人值班,疏导游客或对突发应急事件及时进行处置,遇突发状况及时上报局总值班室。
分管领导:周鹏、韩凤举、李玉春
责任科室:孔府管理处、孔庙管理处、孔林管理处、外围文物管理处、鲁国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
责任人:夹纪坤、谢金国、李玉国、张富勇、田树标
6、节前对所有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交接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清场排查,随时关注孔明灯等可燃物景区坠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分管领导:胡涛
责任科室:消防保卫科
责任人:牛春鹏
7、要对景区内文物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施工场所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专项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分管领导:刘爽、柳枫、胡涛
责任科室:行管科、消防保卫科、古树保护科、三孔古建筑工程管理处
责任人:彭保健、牛春鹏、宋武、孔祥民
8、要做好门票销售和入园游客汇总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客流量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受理游客咨询,全力化解和避免各类投诉事件。
分管领导:韩凤举、柳枫
责任科室:门禁票务室、三孔旅游服务公司
责任人:杨彦海、张伟、尹洪福
9、相关科室制定各自应急预案,报局总值班室。办公室和局总值班室协调督导各科室、各部门工作,遇突发状况及时报带班领导。
分管领导:张龙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朱万东
四、遇有其它紧急事项,第一时间报请局带班领导和分管安全领导,迅速启动全局《文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景区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目的意义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景区旅游交通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交通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五台山交通旅游形象,特制定本预案。
(二) 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突发公共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条例》
(3)《旅游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4)《旅游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5)《旅游道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道路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旅游公路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及其它各类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等。
(四)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交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景区政府的领导下,五台山交通服务中心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运用一切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我局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景区政府和相关单位报告,要边救援边报告,并协助相关单位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景区道路交通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五台山旅游公路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工作组,组长为旅游发展局主要负责人,局领导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内道路运输应急处置工作。
实行分工负责制,组长负责交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对交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施监管。
三、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和程序
(一)突发公共事件等级
1、突发公共交通事故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级。
(1)重大(Ⅰ级)指一次突发交通事故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的。
(2)较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交通事故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
(3)一般(Ⅲ级)指一次突发交通事故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
(二)分级响应
(1)当发生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交通事件时,要第一时间报告景区政府和上级单位,同时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做出完整书面报告。
(2)突发性事件:由于自然灾害、车祸等因素造成公路、桥梁损毁性中断交通或上级指示重点防范区域内的公路交通保障情况。
1、当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灾难影响到人身安全时,在与景区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五台山交通旅游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2、五台山旅游发展局在接到人员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景区政府和旅游相关部门,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3、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交通突发事件时,五台山交通中心协助活动主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四、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职责
(一)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实施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公路损毁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动救灾力量和物资,决定启动预案,并根据受灾情况和抢险保通情况,决定向管委会和市交通运输局请示支援。
(二)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收集、掌握和上报突发性灾害信息,传达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组织制定救灾政策和措施。对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分组,各班组负责各区域旅游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调配合工作。
(三)具体职责:
1、接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坚持先救人的原则,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制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及时的处理措施。
3、在本辖区内由运管所负责调用应急运输车辆,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和人员疏散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救援抢险现场,把旅客和其他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4、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向景区公安、交警、武警中队、应急救援队、水利、国土、卫生和所在乡镇等有关部门救援。
5、在实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同时,迅速查明突发安全事件原因、性质、类别、人员伤亡情况,及时上报县安全委员会。
6、当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危及附近单位、村庄、人畜时,应采取控制措施,同时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疏散和转移工作。
7、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现场保护意识,如因抢救伤员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事先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绘制现场图,并保存现场重要物证。
五、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程序
(一)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报告
接到报告立即完成以下工作:
1、接到报告后,立即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2、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情况,立即启动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二)到达现场
1、在接到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报告后,根据应急抢险救灾预案应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安排、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2、进入事故现场后,首先对伤残人员进行第一时间的搜救,同时制定现场救援方案,要求急救中心和医疗机构迅速开展施救工作,确保伤残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3、迅速安排部署安全警戒组、便道疏通组、工程机械施工组(装载机、挖掘机、翻斗车、压路机、草袋子等),就近利用各种救灾物资(如沙土、石料),并按照相应的工作职责展开救援工作。
4、在现场救援工作展开的同时,安排有关人员做好突发安全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防止证据遗失,以利于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
(三)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
1、原因调查。原因调查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勘察现场,调查分析原因,对被调查人员作好调查记录。
2、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调集有关应急救援物资、设备,保证应急救援急需。
3、新闻报道。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新闻采访报道程序,认真核定新闻稿件,公正客观地报道工作。
4、工作报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结束后,应逐级书面报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并进行救援工作总结,报告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详情。
六、物资保障
1、旅游发展局根据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在固定并便于装运的地点,储备相应的各类救灾物资。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在接到应急救援指令后,能立即装载、启运,到达灾害现场能立即投入使用,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2、医疗部门配合救援时,必须带足必要的设备、药物,保证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应急救援中伤残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景区应急预案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迅速有效地防范应对南通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以及我市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各种旅游突发事件,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建设平安南通旅游。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旅行社管理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其它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通市行政区域内旅游企业、旅游活动因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以及南通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突发事件,包括:
(1)因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暴风雪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地震等地质灾害)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2)因生产安全事故(如旅游团队交通事故,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场所火灾事故,游乐设施设备安全事故,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游客拥挤踩踏、旅游建筑物倒塌伤人、游艇安全事故等其他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3)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突发性、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4)因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如游客被劫杀等刑事案件、大规模群体性旅游投诉上访等事件等)造成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5)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包括港澳台或外国游客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遭遇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南通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1.4 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救援。在处置旅游突发事件中,各级政府要组织调动辖区内各种力量,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全力组织应急救援,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发后的第一时间,事发地政府及其旅游主管部门要发挥应急处置的主体作用,立即组织指挥先期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上级政府根据事件分级情况迅速作出应急响应,各联动部门按指令予以指导协调、联动到位。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预案管理、预案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提高旅游应急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2 旅游突发事件分级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确定的等级,南通市旅游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
2.1 一般(IV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人以下死亡;
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1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2.2 较大(II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3 重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
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一次中毒游客人数5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
2.4 特别重大(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0人以上死亡,或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确定为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 组织体系和职责
3.1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
3.1.1 成立南通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简称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旅游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信访局、市民宗局、市外侨办、市台办、南通质监局、南通市气象局、南通海事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组成。
3.1.2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有关部门参与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和调查工作。
3.1.3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或授权,履行相关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负责协调重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导控工作。
市应急办:按照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指令,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全市性、跨区域发生的较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涉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处置、调查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旅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成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旅游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
消防灭火,抢险救援,核实人员伤亡情况及身份;
依法处置突发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开展现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控制事件直接责任人,查缉事件的犯罪嫌疑人;
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旅游景点和宾馆饭店的火灾扑救和其他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市交通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调用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与物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发生在除海上和长江以外内河水域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现场水上交通管制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卫生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公共食品中毒事件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南通质监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中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南通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陆地和水上气象预报信息,协助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的气象信息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协调市本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资金安排,监督资金使用。并负责发生在所辖旅游景区(点)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城管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中与城管部门管理职责相关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南通海事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发生在海上和长江水域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现场交通管制和协调处理工作。
市文广新局:负责发生在文化娱乐场所、名人纪念馆、博物馆等场所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发生在所辖旅游景区(点)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城建局:参与发生在所辖旅游景区(点)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民宗局:负责发生在宗教场所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外侨(港澳)办:协调涉外(港澳)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协助处理涉及外国记者应对的相关工作。
市台办:协调涉台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协助处理涉及台湾记者应对的相关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提供涉及旅游突发事件的上访信息,协调处置因旅游突发事件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市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服从市旅游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依据各自职责参与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各自辖区内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3.2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3.2.1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作为应急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的日常应急处置工作。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简称市旅游应急办)设在市旅游局,市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旅游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3.2.2 市旅游应急办职责:及时收集整理全市有关危及游客安全的信息,及时向旅游企业和游客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
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即时收集、快速核实,迅速向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情况;
执行和实施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承办具体应急工作;
积极组织、协调事发地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为游客提供应急救援;
按照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指示,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相关应急信息;
参与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3.2.3 市旅游应急办值班电话
3.3 现场指挥部
3.3.1 发生突发旅游事件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是旅游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机构,由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事发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单位)组成,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现场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领导由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委派。各应急小组组长由市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有关负责人担任。
3.3.2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动和调配各类应急资源,组织应急现场的各类保障工作,负责现场信息的收集、研判和上报工作,形成旅游突发事件评估报告。
3.3.3 现场应急小组:
事件调查组:由市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海事局、旅游局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旅游突发事件的调查工作,了解、掌握、报告现场应急处置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应急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评估突发事件可能的发展趋势和影响,向现场指挥部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市级或事发地急救医疗机构开展旅游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保证旅游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调度和供应工作,向现场指挥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医疗救治措施的建议。
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现场警戒、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控制事件直接责任人,组织、协调事发地公安机关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区域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社会治安秩序。
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交通局、旅游局、卫生局等单位组成。负责现场指挥部及其相关人员的生活保障、交通保障、资金保障、卫生防护和防疫保障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办)、市内新闻媒体等组成。重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办)牵头,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市新闻办根据市政府授权,向社会公布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其他突发事件由旅游等部门在市新闻办指导下,成立宣传报道组,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为主,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和事件单位配合,妥善处理旅游突发事件的各项善后工作。
4 预警分级与发布
4.1 预警分级
根据监测信息,预测旅游突发事件即将发生,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预警级别,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表示。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 预警级别的确定和发布
旅游突发事件预警发布的内容,包括预测旅游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区域或场所、时间、影响范围及应对措施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报纸、互联网、短消息、各类公共显示屏等公共媒体;
对旅游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应当采取针对性的告知方式,必要时由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对本企业接待的相关游客进行告知。
4.2.1 蓝色预警(Ⅳ级),由县(市)、区旅游应急指挥机构对预警信息研判确定,请示县级政府批准后,以县(市)、区政府名义发布。
4.2.2 黄色预警(Ⅲ级),由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对预警信息研判确定,请示市政府批准后,以市政府名义发布。
4.2.3 橙色预警(Ⅱ级),由市政府对预警信息研判,以市政府名义按程序报省发布。
4.2.4 红色预警(Ⅰ级),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以市政府名义按程序报省或国家有关部门发布。
4.3 预警响应
4.3.1 当预警级别为蓝色预警(Ⅳ级)时,市各级旅游应急机构应密切关注。
4.3.2 当预警级别为黄色预警(Ⅲ级)时,市各级旅游应急机构应密切关注相关动态,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
4.3.3 当预警级别为橙色预警(Ⅱ级)时,市各级旅游应急机构及应急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应高度关注相关动态,并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4.3.4 当预警级别为红色预警(Ⅰ级)时,市各级旅游应急机构及应急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应高度关注相关动态,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4.4 预警解除
预警发布后,根据跟踪监测,可能发生旅游突发事件的因素基本消除,按程序宣布预警解除。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各有关单位和所涉县(市)、区应当进入应急状态,采取相应监控防范措施,监测、防止不利事态的发生、发展;
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积极履行职责。可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向社会宣传预防、减轻旅游突发事件危害的有关知识;
(2)转移、撤离或疏散容易受到突发旅游事件危害的'游客和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3)各类应急机构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准备措施。
5.1.1 一般和较大等级的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由市旅游应急办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5.1.2 重大和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确定和响应程序启动,须报请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决策部署。
5.2 响应处置
5.2.1 先期处置。事发后,所在地政府和公安、卫生等专业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启动先行处置机制,开展自救互救。
5.2.2 现场处置。(1)成立现场指挥部。旅游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成立旅游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按照事件的等级、类别,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市领导或市领导指定的应急机构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市旅游应急办、各相关联动单位、事发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并通过下设的工作机构开展工作。(2)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下达各项应急决策和命令;
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上级领导和领导小组报告;
迅速控制事态,做好疏散安置工作,安抚游客,稳定群众;
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尽快恢复正常旅游秩序。
5.2.3 信息发布。发生重特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由负责事件处置的主管部门进行新闻发布。市新闻办负责协调新闻发布和危机公关工作,实施舆情监测分析,指导突发事件处置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媒体沟通和舆论引导工作。
5.2.4 人员到位。市旅游应急办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和新闻信息组以及市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
5.3 应急处置
5.3.1 发生一般旅游突发事件,有人员伤亡、中毒等重要情况,应向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由相关旅游应急机构和旅游企业采取下列应对措施:(1)组织开展自救互救;
(2)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
(3)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5)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旅游应急机构;
(6)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
5.3.2 发生较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由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突发旅游危机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采取如下措施:(1)及时与事发地应急机构建立联系,协调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发生在市外的,应及时与发生地的应急机构取得联系,了解和掌握事件信息,协调救援;
(2)必要时,派出有关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
(3)调集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
(4)将应急决定传达到相关应急机构和单位,并督办落实情况;
(5)随时将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
5.4 分类响应
5.4.1 发生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突发事件时,应按下列程序处置:(1)旅游企业先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
(2)事发地政府及各级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单位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
(3)市各相关部门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紧急增援,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组织协调现场治安、交通控制、卫生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
(4)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必要时请求市政府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5)各方力量合力迅速控制事态,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平稳社会秩序;
(6)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发生的影响,正面引导社会舆情;
(7)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现“放大效应”,尽快恢复正常旅游秩序。
5.4.2 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在陆地的,由市公安局按《南通市公安局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牵头处置;
在水上的,由南通海事局(南通市水上搜求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南通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南通市内河水上搜救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4.3 发生重特大旅游食品安全事故,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4.4 发生重特大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卫生局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4.5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时,由市公安消防部门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南通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牵头处置。
5.4.6 发生涉外(港澳台)重大旅游事件时,由市外侨(港澳)办或市台办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4.7 发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按南通市气象局关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预案处置:(1)及时了解灾害动态,督促、指导各旅游企业做好防风准备;
(2)通知各旅游景点告之游客;
(3)做好游客安置、疏散工作;
(4)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5.4.8 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市内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应急措施处置;
市外由市旅游应急办按以下程序处理:(1)迅速了解团队的详细情况,并上报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和省旅游局,并通过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当地政府开展紧急救援;
有伤亡、失踪者,迅速报告所涉政府应急机构并协调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5.4.9 发生大规模群体性旅游投诉上访等事件,由市处理突发事件工作小组按市预防和处置事件实施办法处置:(1)迅速查清投诉原因、投诉人诉求和涉及单位等情况,责成相关企业负责人到场;
(2)责成相关企业做好游客安置工作并跟踪处理;
(3)做好游客的安抚善后工作。
5.4.10 发生特种设施突发事件,由南通质监局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处置。
5.4.11 南通出境游组团社组织的团队在境外发生突发事故,分别由市旅游应急办、市外侨办、市台办按照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发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南通市境外人员和机构安全保护预案处置:(1)及时了解核实涉事旅游团队及游客情况,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提供、发布信息;
(2)迅速督促涉事保险机构和通知国际救援组织提供紧急救援,督促国内组团社履行合同承诺,采取措施保证及时救助;
(3)督促国内组团社负责人和游客家属尽快赶赴事发地参与或协助处理有关事宜。市旅游应急办根据需要派出联合工作组。(4)组织和协调境内外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5.5 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确认旅游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应向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明确应急处置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市)、区旅游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处理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尽快消除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游客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6.2 保险理赔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旅游应急办督促各类保险经办机构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展开保险理赔工作。
6.3 事件调查
根据事发致因,由市旅游应急办会同市公安、质监、安监、纪检、检察等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事件调查,依据调查的事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
6.4 总结评估
应急救援结束后,市旅游应急办应进行总结、分析,提出事件预防、救援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7 应急保障和演练
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处置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
强化应急演练,每年组织一次小型演练,每三年组织一次大型演练。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的衔接协调;
积极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及救助知识的宣传,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高旅游行业与旅游者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8 奖惩
8.1 对在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
8.2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8.3 对在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应视情给予行政处分。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和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南通市旅游局制定。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按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南通市旅游局备案。各相关旅游企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其主管部门备案。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需根据事故教训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时,由市旅游局组织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实施后,每三年修订一次。
9.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景区应急预案4
为了防治和有效地掌控各旅游景区传染病疫情的出现,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全国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工作规范》的建议,融合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处理预案。
一、建立处置机构
设立疾病防控应急工作队,统一由县卫生局领导下,积极开展防控工作。疾病防控应急工作队内设传染病处理组、流调组与、监测组、检验组、消毒组、身心健康教育组和后勤保障组。职责:非政府、协同领导小组与各疫情处理小组及其他部门工作联系,确保信息渠道通畅,及时搜集通报疫情,协同交通工具: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明确提出防控措施,疫情监测及指导疫点、疫区的消毒处置,添置、储备、派发疫情掌控所须要医疗器械、药品物质;展开身心健康防治宣传等。
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
(一)目的
规范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为卫生行政部门在防治决策时提供参考信息,以快速对传染病疫情做出反应和处理。
(二)内容与方法
l、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景区出现鼠疫、霍乱和肺炭疽及包虫收发病例;
(2)乙类、丙类传染病发动或出现丧生,或在以往非盛行地区出现法定传染病疫情。
(3)罕见传染病。
(4)崭新发生的传染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轻疫情。
2、报告主要项目
传染病出现地点、时间、主要病症、发作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可能将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等。
3、报告方法
(1)继续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防治掌控人员辨认出传染病疫情的单位,均需以最快的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防治掌控机构报告。
(2)初步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应做好记录,核实后立即从疫情网络系统报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县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在收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及时作出进程报告;特别关键性的传染病疫情应当按上级建议,减少进程报告频次。
(4)结案报告: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理完结后,做出结案报告。
4、报告工作流程(附于后)
(三)结果与评价
疫情的.报告率为、完备率为和及时率为;进程和结案报告情况。
三、传染病疫情处理程序
(一)目的
完善工作程序,规范传染病疫情处理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消除影响,保护公民健康、安全。
(二)内容与方法
l、建立24小时传染病疫情值班制度。
2、疾病防治掌控机构收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必须详尽查问疫情出现的情况,以及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联系电话等,核对专用记录表格,并立即向疫情处置职能科室或分管领导报告。
3、疫情处理职能科室或分管领导确认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立即派出小分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4、初步调查,明确提出假设。抵达现场同时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1)核实情况:对疫情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核实,进行个案调查,了解病史、接触史、进食史、体征和检验结果,找出共同特征。
(2)积极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可能将引发传染病疫情出现的因素,并取样下架。(3)综合分析,明确提出初步假设。
5、采取控制措施
(1)对病因比较明晰的,在展开上述调查的同时,对现场实行应急掌控和消解病原体因素的措施。
(2)重大传染病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区封锁和人员疏散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针对性地积极开展消毒,歼灭病原滋长场所。
(4)怀疑为传染病时,应对尚未隔离的病人进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严密观察,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服药、接种、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救护工作。
(5)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谋求协调和积极支持。
6、深入调查,验证假设
(1)核实全部个案调查资料:
(2)疫情发生地的自然、社会等情况调查:
(3)检验室检验证据:
(4)传染病疫情发生因素和特征的补充调查。
7、传染病疫情处置全过程,应当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8、无续发病例或继发污染、泄漏时,可解除控制措施。
9、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防治掌控机构汇报事件处理结果,并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写下业务总结和处置报告。
10、资料整理、归档
(1)报告记录;
(2)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
(3)调查处置方案;
(4)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
(5)控制措施及效果评价:
(6)总结及其它调查结案材料。
(三)结果与评价
1、传染病疫情处理及时率、合格率;
2、各类原始记录、处置报告及业务总结质量;
3、调查资料收集归档情况。
景区应急预案5
为贯彻省、市旅游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春节旅游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旅游接待的各项工作,以良好的秩序、畅通的交通和优质的服务,实现春节黄金周期间旅游工作“文明、安全、秩序、质量、效益”五统一目标,确保游客在泰宁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猪年新春,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江东斌
副总指挥:叶德松
成员:
应急指挥部负责根据景区接待实际情况,以及省市县的.要求,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时间,做好总协调调度;指挥部下设两个团组7个小组,各小组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落实本预案工作,工作人员请假必须经小组、团组领导审核批准,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二、景区接待、游览服务、质量监督团组(总负责:叶德松)
(一)金湖、猫儿山、泰宁展示中心景区值班
组长:叶德松
副组长:江传贵
成员:
黎志凯官玉琴
工作职责:
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督促协调景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保障旅游服务质量。
3.协助做好景区旅游秩序和游客疏导。尤其是要协助做好临时停车场、金湖游客中心候船室、售票窗口、游船码头和甘露寺、陆地一线天等重点地段的秩序维持和游客疏导工作。
4.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
5.督促景区做好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二)上清溪、状元岩、九龙潭、明清园景区值班
组长:陈宁璋
副组长:邹炎宝
成员:廖世静邹健斌林银山肖盈华
陈慧华罗丽梅
工作职责:
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督促协调景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保障旅游服务质量。
3.协助做好景区旅游秩序和游客疏导。尤其是要督促畅通工程、长兴服务区管理措施落实,协助协调秩序维持。
4.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尤其要督促落实上清溪旅游公路行车和竹筏营运安全措施落实。
5.督促景区做好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三)寨下大峡谷、李家岩景区值班
组长:林志军
副组长:江立新
成员:李星文余菲余丽琴潘巧梅邹珊珊
工作职责:
1.做好景区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做好景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保障旅游服务质量。
3.落实景区旅游安全措施。
4.协助景区维持好停车及游览秩序。
5.督促做好景区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四)旅游质量监督
组长:廖芳德
成员:翁国新李淑凤于淼杨小斌廖艳梅梁仙娥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导游服务的调度协调工作。
2.加强旅游宾馆、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安全检查。
3.加强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监管。
4.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整治打击炒房囤房、哄抬价格、欺客宰客、恶性杀价、无证导游、索要小费、减漏景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和现象。
5.实施质量投诉流动受理,及时受理和处理游投诉;做好假日行业监管与质量监督报告。
三、宣传营销、统计预报、后勤接待团组(总负责:戴瑞阳)
(一)宣传营销
组长:黄小荣
副组长:肖求文
成员:洪秀娟严晨星江茂洪江泽生蔡文丽
林煜
工作职责:
1.负责假日期间自媒体旅游攻略等资讯发布,舆情监测工作。
2.在古城景区设置旅游咨询服务点,印制和发放旅游服务指南宣传单,发布旅游资讯和引导资讯,火车站由古城公司、旅游集散中心做好咨询服务。
3.做好假日旅游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旅游形象宣传,做好网络游客数据分析。
4.提前做好假日旅游市场情况分析,于正月初六下午交综合协调与统计信息报送小组。
(二)景区监控
组长:曾凡人
成员:卢阳钦贾雯
工作职责:
1.负责对各景区进行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与景区接待各小组负责人联系。
2.对景区接待秩序进行重点监控,出现游客滞留时,及时通知景区在各卡口控制游览车辆进入,协调做好分流调度。
3.为领导远程调度指挥做好视频、通讯等条件准备。
(三)综合协调与统计信息报送
组长:戴瑞阳
副组长:黄兴学戴先安邹美容
成员:詹碧霞付刘娘罗滨杰肖群
冯清根李树仁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假日旅游工作会议、县领导督查调研工作。
2.安排假日期间值班工作。(见附件:2019年“春节”假日旅委会机关值班安排表)
3.协调做好景区值班人员工作车辆平台租车手续办理。
4.做好公务接待与协调对接工作。
5.做好假日旅游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收集高速公路收费站车辆流量、火车站客流量,宾馆住宿情况、汇总假日旅游相关分析报告、数据。春节假日旅游接待总结应于正月初七报县委、县政府。
6.按照国家、省、市旅游部门的要求,做好假日旅游数据、信息的直报和预报工作。
景区应急预案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和应对xx旅游景区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立即组织施救,防止事故扩大,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人员财产和生命的损失,提高应对防范风险能力,维护xx镇旅游形象,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省旅游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要把保障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的人身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优先开展抢救生命的紧急行动,尽一切可能对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实施救援、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其的伤亡,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
2、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和手段,落实措施,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把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景区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领导。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在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领导和指挥下,根据需要,依法组织相关部门社会救助力量及时进行救援,对救授人员和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的组织和调配。
4、分级负责。根据旅游安全事故的性质、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应急管理责任制。
5、依法规范。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相关政策相衔接,妥善处理应急工作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各景区内因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较大涉险、伤亡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成立领导?组承担景区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三、监测预警
(一)风险防控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景区的安全监管,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危险区域等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责令有关旅游企事业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并跟踪研判,提出防范措施建议。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类型和特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
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二)信息监测
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突发旅游安全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等日常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制度;
对预警信息的发展情况实行24小时跟踪监测,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并积极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三)风险提示
1、确定风险提示级别。信息组收到有关部门发布的防汛、地灾、气象等预警信息,或者收集到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可能发生的征兆信息后,组织进行分析评估,研判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和影响范围。
2、发布风险提示。旅游风险提示应通过电视、广播、新闻媒体、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及时发布。旅游风险提示发布内容包括:风险区域或场所、险情类别、风险级别、风险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有关预防风险措施及工作要求等。
3、采取防范措施。旅游风险提示发布后,应当根据旅游风险级别采取防范措施。
四、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
1、事发景区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险人员;
控制危险物品,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存在传染病疫情风险的,应迅速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受伤人员,并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2、镇安办要调动应急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xx镇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实际情况,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迅速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二)现场处置
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视情况设立综合协调、安全警戒、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保障、宣传报道等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成员单位:xx镇人民政府、公安厅。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各种应急资源;
承担信息的汇总传递和分析报告;
及时传达和落实现场指挥部各项决策和指令并跟踪督促执行;
承办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安全警戒组
成员单位:xx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安全警戒设置和秩序维护,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
负责人员疏散区域治安秩序维护。
(3)抢险救援组
成员单位:消防队、xx镇公安机关。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方案;
组织指挥救援人员
进入现场实施抢险救援;
组织受困人员和游客疏散。
(4)医疗救护组
成员单位:xx镇卫生院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调配救护车、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等卫生资源,开展伤员或中毒人员急救转运、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
(5)后勤保障组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援物资联系、采购、供应、车辆及油料调配;
为各级指挥人员、抢险人员提供生活与休息场所;
为应急救援过程提供地质灾害、汛情、气象等信息;
做好现场抢险物资存放与保管工作;
开辟救援绿色通道,协助调集、征用救援的交通工具,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证公路畅通;
保障救援现场无线通讯畅通及设备完好。
(6)宣传报道组
成员:
主要职责:维护现场正常新闻采访秩序,指导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可增设其他相应工作组和成员
(三)应急结束
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现场得以控制,受伤、受困人员搜救工作结束,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处置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xx镇安办督促事发企业(单位)做好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救助、抚慰、抚恤、保险理赔,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和处理等事项。
(二)恢复重建
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受突发安全事件影响的景区,镇安办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公共设施。
六、准备与支持
(一)景区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xx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救援救助。旅游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加强针对性培训和演练。
(二)物资装备
有关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能职责将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物资纳入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物资装备储备工作。指导有关景区储备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等。
(三)技术支撑
有关成员单位应按照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性质、类型组织相关专家,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七、预案管理
(一)预案编制
xx镇景区安全应急预案由镇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并根据对事件原因和处置情况的评价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二)预案培训与演练
各相关单位、景区要组织做好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演练。
(三)预案评估与修订
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案执行效果开展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组织开展预案修订: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⑥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⑦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八、附则
本预案所称旅游企事业单位,是指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
所称旅游者,是指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游客和在A级旅游景区内的游客。
本预案由xx镇安办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景区应急预案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深圳市各类道路交通(含桥梁、隧道)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在深圳市的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发布,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防范水平;
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根据造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原因及其影响,将深圳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边坡发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续中断,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事故。
(2)桥梁事故。桥梁发生倒塌、断裂或结构异常、发生较大损坏,危及桥梁行车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发生坍塌或衬砌发生变形,危及隧道行车安全的事故。
(4)其他设施损毁。道路交通设施损毁影响道路交通乃至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Ⅳ级)。
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小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轻微损伤,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
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设施较大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
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
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特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特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所有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突发事件现状
近几年,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深圳的交通压力日益严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频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响,除了破坏道路基础设施、对路网结构和交通控制产生影响外,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做好该类事件的预防与监控,提高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对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
1.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分管应急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订有关市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有关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建设和完善专业应急平台,纳入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及时确定较大以上有关突发事件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新区)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应对工作;开展专业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
负责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运送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受损道路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等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储备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经贸信息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救援过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负责协调深圳通信、网络相关单位落实通信、网络等应急装备的抢修和通信物资的储备。
(4)市财政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经费保障,制定所需处置经费的开支范围、项目并确定其开支渠道,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全面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影响道路交通运输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协助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拟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6)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导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监督管理对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
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等。
(9)市监察局:负责按照规定参加重大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查处事件中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
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对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必要情况下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处置及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11)市国资委:指导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国资委监管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指导并督促受影响监管企业做好维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所监管企业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承担因此导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职责;负责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提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道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突发事件中涉外受灾人士的救援与安抚工作。
(17)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协助新闻办做好涉台新闻发布,涉台媒体服务工作,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8)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必要时协调市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新闻办共同成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发布、媒体服务等工作。
(19)市应急办: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市应对能力时,请求国家和省支援,并在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或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2)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
(24)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无线电通信的畅通,根据抢险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协调有关单位尽快组织恢复受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
(25)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所辖电力设备设施的损坏修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的.电力供应,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用电。
(26)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还应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急处置工作。
2.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道路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建立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6)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7)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8)组织编制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9)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3.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的区一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和管理本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4.专家机构。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组成员由道路、交通、气象、水务、电力、市政等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三 、运行机制
(一)预防、监测与预警
1.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从可能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多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开展日常预防工作,做好完善应急体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宣传、加强协调沟通等工作,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2.监测。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监测机构,负责健全成员单位之间的监测网络,促进不同成员单位之间气象、交通、经济社会影响等监测信息共享。
相关成员单位须及时发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并进行详细调查、登记、专项风险评估、形成分析报告,为及早治理风险和控制风险、保障安全运行提供决策支持。
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泥头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道路视频监控系统、交通引导及信息发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3.预警。
(1)预警级别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
Ⅳ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
Ⅲ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Ⅱ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Ⅰ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2)预警信息发布
①Ⅳ级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通报可能受到影响和危害地区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②Ⅲ级预警信息:根据市政府授权,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特殊情况需报市政府审定的,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签署意见报市应急办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③Ⅱ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预警建议,报市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报告省应急办,由省应急办根据省人民的政府授权发布。
(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4)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全市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市气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发布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各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5)预警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6)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处置情况和专家意见,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期。
(二)应急处置与救援
1.信息报告和共享。
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Ⅳ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报告,随后再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同时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先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相关成员单位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态扩大;向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
3.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
①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将事件主要情况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②当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事件初步判定为一般(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力量,指挥、督导先期处置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③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②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③预案启动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现场指挥协调、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抢险、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④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人员防护工作。
⑤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公交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⑥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3)Ⅱ级以上应急响应。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工作经指挥部研判确定后,在前一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由市应急委进行统一指挥与部署,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积极配合上级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协调。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有关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
(4)协助市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本区内社会稳定。
(3)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工作,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派出或协调有关领域的应急专家组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应急救援、处置事件、减灾救灾等方面决策建议。
(3)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现场副指挥官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
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及时收集、掌握、反馈现场信息情况和提供现场新闻材料。
(5)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6.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人员搜救、医疗救护、风险源控制、交通管制、设备和场所管制、基础设施抢修、市场秩序维护、治安维护、社会影响面控制等相应措施。
7.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Ⅳ级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报请市交通运输指挥部,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8.社会动员。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新区管委会可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机构支持。
9.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2)信息发布机构。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发布。
(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气象信息发布平台、互联网平台(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
10.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撤销现场指挥部,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复或发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2.社会救助。
应急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
3.保险。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调查评估。
(1)调查机构。
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主体为:
①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Ⅲ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Ⅱ级、Ⅰ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上级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
①发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况。
②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③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责任认定及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结果等。
⑤总结事件的主要处置经验、教训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复与重建。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结合调查评估情况,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设施。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平时要不断加强各自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队伍的各项建设,并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能随时承担应急救援、抢险任务。
(二)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和新区管委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三)物资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深府办函〔2011〕87号)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并加强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四)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组织储备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演练。
(五)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根据现场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对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应治安应急预案,负责制定突发事件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规划、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七)人员防护保障
现场应急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指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参与应急工作有关人员进出现场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经贸信息委牵头负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为各应急单位提供多样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确保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网络通畅。
(九)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以及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
(十)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制定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市民政局、应急办(地震局)分别负责指导和检查室内、室外(地震)应急避难所的建设工作;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民政部门负责灾时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时应急预案。
(十一)科技支撑保障
由市科技创新委牵头负责,市经贸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本地产学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十二)气象服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应对事故的需要,提供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并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和预警,为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提供气象服务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发事件发生和延续期间,市政府依法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十四)其他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其他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五、监督管理
(一)应急演练
各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市应急办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跨区域、跨系统的市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加强对基层部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应急演练的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
(二)宣传教育
相关成员单位各区(新区)、市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面向内部、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海报、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让公众掌握应对道路突发事件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定期组织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四)责任与奖惩
市应急委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附则
(一)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二)预案管理
1.预案修订。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2.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制定和解释。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1 道路交通事故
指在公路上发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碰撞、碾压、翻覆、落水、起火、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2 道路交通事故的伤害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司乘人员。受伤部位主要是头颅、脊椎和四肢创伤,也可以有内脏损伤。致死原因主要是颅脑损伤(占78.3%)及合并的胸腹部损伤。严重的继发伤害,如油箱爆炸,载运危险物资如强酸、强碱、燃气、氧气以及放射性物品等的外泄与燃爆,其造成的伤害则更加严重复杂。
3 厂区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厂内和车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4 防范措施
4.1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识。
4.2 加强车辆和人员的检查,保持车况良好,规范人员行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3 完善交通设施,确保厂区道路路况良好。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各股室中队长
二、 应急处置
1、春运期间,发生严重交通堵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道路上发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发事件的处置,交通应急预案4篇。
(1) 总指挥:大队当日值班领导
(2) 组织协调:秩序股
(3) 警力部署
指 挥:xx副大队长
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测速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指 挥:杜英杰纪检组长
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巡警二队、xx中队、测速二队为主。
指 挥:xx副大队长(机动警力)
城 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 现场处置:
a、组织民警上路;
b、疏散群众,现场疏堵或警戒;
c、事态严重的,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d、控制嫌疑人及时移交派出所、刑侦或治安部门。发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应配制必要防护用品,并及时报告消防、安检等专业管理部门。
1、重特大或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处置。
(1)总指挥:xx
(2)组织协调: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b、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xx中队、巡警二队为主。
c、 城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 现场处置:
a、 抢救伤员,保护财产;
b、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控制肇事人;
c、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路措施。
d、 情况紧急、事态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通告相关部门。
三、 要求:
在春运期间做到:
1、各股室中队及全体民警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投入紧急状态,要提前配备警用设备或防护设备,接到命令随时出警。
2、全队要保持政令畅通。每位民警特别是股级以上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领导、值班民警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或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做到严阵以待,警令畅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现场指挥为应急处置的最高责任人,除做好应急处置现场的指挥外,有权随时调动全队各个警力。各股室中队长及每位民警都要随时听从指挥,服从调动,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1、总则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管车辆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安全质量监督部、设备管理部、综合事务部、项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负责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备管理部。
电话:000-8313
负责人:王文 电话:
紧急电话:巡警110 救护120。
2.3职责
2.3.1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3.2组长全面负责应急抢救工作并适时发布指令。
2.3.3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组织机关部门对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检查对应急预案的布置和落实。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和协调工作,评价并完善预案。
2.3.4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对公司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交通事故接报警并通报保险公司,组织抢救和交通事故协查工作。
2.3.5相关成员负责通讯联络,车辆救援,伤员抢救及现场保护,协助调查交通事故,项目部、分公司、分别制定本单位预案。
3、应急响应与实施
3.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同乘人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
3.2在报警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并需要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及现场伤亡损失情况。
3.3应急领导小组长在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令相关部门或人员立即进行处理。
3.4积极查找现场目击人,详细记录目击人姓名,单位或住址。为事故调查提供证据。
3.5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逐级反映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协调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4、纠正与完善
4.1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对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评审修订结果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4.2公司设备管理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及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经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交由事故单位实施。
5、附则
5.1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5.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对于突发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理及时”的要求,确保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道路畅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群体性堵路事件、道路损坏和车辆故障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反应。对造成安全隐患、发生路产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分公司特别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 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 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xxxxxxx
五、应急响应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发现或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迅速组织路政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及时联系交警,维持现场安全,组织现场滞留人员撤离危险区域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路政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4、路政人员勘查现场、查明路产损失情况、判断直接肇事车辆后,分别作《路政管理询问笔录》、《公路路政管理现场勘验笔录》、《路政管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等法律条文,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必要时,还应找与案件无利害关系者作为证人,取得证言。
6、养护部门在接到路政人员通知后第一时间清理事故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现场清理完毕。
(二)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事故上报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领导和所长汇报,并向路政中队长汇报。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向值班所领导和所长汇报,监控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录像。
2、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协调程序: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联系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收费人员应立即联系路政、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3、路政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雨、雪、大雾天气除外)。
4、路政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5、维护现场安全,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员应及时勘验现场,采取询问、绘图、拍照等形式将路产受损情况调查清楚,完成相关的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三)恶劣气候下交通事故的处理
1、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应及时赶到现场并通知交警。
2、到达现场后,应配合交警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指挥车辆缓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积极抢救伤员,并配合交警维持现场秩序。
4、路政人员勘验现场,拍照取证制作、填写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现场后,配合交警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
6、路政人员统计路产损失情况,养护部门积极配合并在最短的时间修复被损坏的路产,保证道路畅通及路产的完整性,并准备充足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反光标志筒,确保司乘人员及养护、路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景区应急预案8
随着春节的临近,景区迎来了一年中最繁忙的时刻。为了确保游客的安全和顺利游览,景区应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以下是景区春节期间的应急预案:
一、人员安排与培训
1、景区应提前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包括安保人员、医护人员、导游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2、对景区工作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使其能够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流程,能够迅速响应并处理突发事件。
3、建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接收和处理景区内的各类紧急情况。
二、防火安全与消防车辆
1、确保景区内的.消防设施完好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灭火器、报警器等。
2、加强春节期间的防火检查,尤其是餐饮区域、厨房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检查火灾隐患并加强防范措施。
3、调配足够的消防车辆和消防人员,确保火灾或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得到控制和处理。
三、应对意外伤害的急救设备及人员
1、在景区各个重要位置设置急救站,配备急救设备,如急救箱、担架等。
2、增加医护人员的数量,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支援。
3、提供必要的急救培训和知识普及,让游客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自救或得到及时的急救。
四、旅游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检查
1、对景区内的旅游设施和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加强对游乐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检查并修复潜在的隐患。
3、在游乐设施周边设置警示标识牌,提醒游客使用设施时注意安全事项。
五、疫情防控工作
1、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游客的测温、个人防护和用餐卫生等工作。
2、增加室外活动区域的面积,减少人员密集度,保持游客间的安全距离。
3、加强对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景区的卫生环境。
六、游客宣传教育
1、在景区各个重要位置设置宣传牌、宣传视频等,向游客宣传应急预案和安全知识。
2、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教育,提醒游客注意人身安全、注意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等。
3、对游客进行安全培训或引导,让他们了解景区内的安全出口和避难场所。
以上就是景区春节期间的应急预案,通过合理的人员安排、培训、防火安全、急救设备和人员、旅游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和游客宣传教育等多项措施,可以有效减少突发事件对游客的伤害,确保景区春节期间的安全和顺利运营。
景区应急预案9
一、目的
为了提高对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景区接待的的安全进行,保护所有游客和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保和反恐维稳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化景区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安保和反恐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游人生命财产安全和景区秩序稳定。
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景区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恐应急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于行财办,负责统一协调部署景区反恐维稳工作。
组长:张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景区安保和反恐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信息报送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处理。负责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协调相关人员对事件现场控制、人员救治以及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四、建立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发生不安全或恐怖事件,要求各部门必须在10分钟内上报酒店安保领导小组,1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
(二)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暴力恐怖事件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三)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景区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暴力恐怖事件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事件发生后,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酒店管理层的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景区应急预案10
为切实做好新一轮强冷空气和强降雪的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雪灾损失,确保城区道路畅通,保障广大居民正常有序供水、供气,现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局应对冰冻雨雪天气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xx
副指挥长:xx等
成员:xx等
指挥部下设除雪防冻应急办公室,郑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调度、任务分配、上传下达和宣传报送等工作;张迪福同志负责各部门参加除雪人数统计、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等工作;谢予晖同志负责局机关人员除雪护绿工作组织等。
二、职责分工
(1)城管执法一、二大队:具体负责县政府金水桥、江店农贸市场出口、大别山桥、4号桥及其他重点路段的除雪防冻工作,确保城区主要路段交通畅通。
(2)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局:负责督促华润燃气公司做好燃气储备工作,督促金叶水务公司做好城区供水抢修工作;负责城区公园绿化除雪保绿工作;负责城区桥面融雪除冰工作;做好雨雪冰冻期间市政设施抢修抢险、除雪除冰工作。
(3)城乡环卫监管中心:负责督促中航环卫公司做好城区主次干道的融雪除冰工作;负责做好冰雪期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做好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安全排查工作;参与城区重点路段的除雪保绿工作。
(4)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内裸露供水管道及设备的防冻、绿化及公共设施的.除雪以及公共部位的保温防滑措施落实,在主要通道上设置防滑设施,设置安全提示标语;参与城区重点路段的除雪保绿工作。
(5)公安城管大队:负责城区部分路段除雪防冻;参与城区重点路段的除雪保绿工作。
(6)动车站:负责做好进站道路、公交站台、站前广场、出租车上下站等处的除雪除冰工作。
(7)督查科:负责全局除雪护绿工作情况督查工作。
三、人员组织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抢险除雪分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务必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市政设施及公园除雪分队
队长:xxx(联系电话:xx)
副队长:xxx(联系电话:xx)
队员:xxx等19人
(二)道路除冰防冻抢险分队
队长:xxx(联系电话:x)x
副队长:xxx(老城区,联系电话:xx)
xxx(新城区,联系电话:xx)
队员:xxx等16人
(三)物业小区抢险分队
队长:xxx(联系电话:xx)
副队长:xxx(联系电话:xx)
队员:xxx等20人
(四)新城区抢险分队
队长:xxx(联系电话:xx)
副队长:xxx(联系电话:xx)
队员:xxx等49人
(五)老城区抢险分队
队长:xx(联系电话:xx)
副队长:xxx(联系电话:xx)
队员:xx等46人
(六)动车站抢险分队
队长:xxx(联系电话:xx)
副队长:xx(联系电话:xx)
队员:xx等15人
(七)工地出入口抢险除雪分队
队长:xx(联系电话:xx)
副队长:xx(联系电话:xx)
队员:xxx等8人
四、物资准备
(一)公共事业管理局准备竹竿4000根。
(二)县城管局准备融雪剂20吨。
(三)县公共事业管理局准备运输车3台。
(四)中航环卫公司准备铲雪车10台,雾炮车2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部门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切实履职尽责,确保把应对冰冻雨雪天气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值班值守。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一旦出现雪灾,要立即上报。
(三)强化工作纪律。各部门要严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对工作不力、不服从指挥、擅离职守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
景区应急预案11
一、背景介绍
春节期间是旅游景区迎来客流高峰的时期,也是各种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时刻。为了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服务,景区管理部门需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二、突发事件分类及相应预案
1、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山火等,这些事件的发生常常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景区管理部门应制定针对每种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急救队伍,确保游客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交通事故
春节期间交通流量大,交通事故的风险也相应增加。景区管理部门应与交通部门合作,加强对景区周边交通状况的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道路交通信息,确保游客的安全出行。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春节期间,人员聚集,疫病传播的风险增加。景区管理部门应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加强卫生防控,做好卫生消杀工作,提供清洁的公共场所和设施,提醒游客注意个人卫生,并配备医疗队伍,提供及时的医疗支持。
4、火灾事故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使用量大增,火灾事故的风险明显增加。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引导游客不乱丢烟蒂和焚烧物品,并设置独立的烟火爆竹区域,限制燃放时间和数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和景区的环境安全。
三、应急预案实施
1、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景区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游客发布应急信息,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2、疏散和救援
根据不同情况,景区管理部门应准备好疏散路线和救援设备,组织游客有序疏散。对受伤游客及时进行急救和转院治疗,确保游客的生命安全。
3、沟通与协调
景区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做好信息共享与协调,增强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四、预案宣传与演练
1、预案宣传
景区管理部门应提前宣传景区春节期间的应急预案,通过公众号、微博、微信群等方式向游客发布相关信息,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护意识。
2、预案演练
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测试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在演练中,可以模拟不同的紧急情况,检验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合作协调能力,从而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总结:景区春节期间的应急预案是保障游客安全和提供高质量旅游服务的重要保证,景区管理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加强预案的宣传与演练,确保游客的安全和满意度。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景区应急预案12
为了确保全年景区旅游工作顺利开展,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坚持“全年抓安全,全员抓安全,处处讲安全,处处保安全”的全年目标,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监督安全生产过程,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保证景区安全生产,为游客打造一个高兴而来,满意而归的舒适旅途,就景区的安全应急等预案作以下规范。
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总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成员:
谢涛
二、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导游人员应该具有交通安全意识和必要的交通常识,提醒司机检查车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更换车辆的建议;协助和监督司机做好安全行车工作。交通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做到:
1、立即组织抢救。发生交通事故出现伤亡时,导游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抢救受伤的游客,特别是抢救重伤员。如不能就地抢救,应立即将伤员送往离出事地点最近的医院救治。
2、保护现场,立即报案。事故发生后,应尽一切努力保护现场,并尽快报案。报公安110或交通事故122报警台,请求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3、迅速向旅行社报告。将受伤者送往医院后,导游人员应迅速向旅行社领导报告交通事故发生及旅游者伤亡情况,按领导指令开展下一步工作。旅行社领导应在同一时间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4、做好旅游团其他人员的安抚工作。交通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做好团内其他旅游者的安抚工作,继续组织安排好参观游览活动。事故原因查清后,要向全团旅游者说明情况。
5、写出书面报告。交通事故处理结束后,导游人员要写出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原因和经过;抢救经过、治疗情况;事故责任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旅游者的情绪及对处理的反映等。报告力求详细、准确、清楚。如旅游团有领队的,应请领队在报告落款处暑名。
三、治安事故处置预案
在景区活动中,遇到歹徒行凶、诈骗、偷窃、抢劫等,导致旅游者身心及财物受到损害的,统称治安事故。
1、景区提醒旅游者:不要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告诉陌生人,随身物品要随身携带,注意保管,离开景区时要注意检查随身物品,不要将证件或贵重物品丢失。
2、导游人员要始终与旅游者在一起,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经常清点旅游者人数;车行途中不得随意停车让无关人员上车,若有不明身份者拦车,导游人员应提醒司机不要停车。
3、迅速向旅行社报告。将受伤者送往医院后,导游人员应迅速向旅行社领导报告交通事故发生及旅游者伤亡情况,按领导指令开展下一步工作。旅行社领导应在同一时间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4、做好旅游团其他人员的安抚工作。交通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做好团内其他旅游者的安抚工作,继续组织安排好参观游览活动。事故原因查清后,要向全团旅游者说明情况。
5、写出书面报告。交通事故处理结束后,导游人员要写出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原因和经过;抢救经过、治疗情况;事故责任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旅游者的情绪及对处理的反映等。报告力求详细、准确、清楚。如旅游团有领队的,应请领队在报告落款处暑名。
三、治安事故处置预案
在景区活动中,遇到歹徒行凶、诈骗、偷窃、抢劫等,导致旅游者身心及财物受到损害的,统称治安事故。
景区提醒旅游者:不要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告诉陌生人,随身物品要随身携带,注意保管,离开景区时要注意检查随身物品,不要将证件或贵重物品丢失。
导游人员要始终与旅游者在一起,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经常清点旅游者人数;车行途中不得随意停车让无关人员上车,若有不明身份者拦车,导游人员应提醒司机不要停车。
发生治安事故,导游人员应:
1、保护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导游人员应挺身而出保护旅游者,将当事旅游者转移到安全地点,力争追回钱物;如有旅游者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
2、立即报警。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破案。报案时要实事求是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和经过,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受害者的姓名、性别、伤势及损失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特征等。
3、及时向旅行社报告。要及时向旅行社领导报告治安事故发生的情况并按领导指令开展工作,情况严重时,请领导亲临指挥、处理。
4、安定旅游者的情绪。治安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安定旅游者的情绪,力争使旅游活动按行程计划进行。
5、写出书面报告。导游人员应写出详细、准确的书面报告,除报案内容外,还应写明案件的`性质、采取的应急措施、侦破情况、受害者和旅游团其他成员的情绪及有何反映、要求等。
6、协助领导做好善后工作。导游人员应准备好必要的证明、资料,处理好善后事宜。
四、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导游人员应提醒旅游者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扔烟头和火种;到景区后,导游人员应尽快熟悉景区的安全出口及安全逃生路线,并适时向旅游者介绍。发生火灾事故,导游人员应:
1、立即报警;
2、迅速通知领队及全团旅游者;
3、配合景区工作人员,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出口疏散旅游者;
4、引导自救:
A、撤离到安全区域;
B、若身上衣服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C、必须穿过浓烟区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湿毛巾捂着口鼻,贴近地面爬行;
D、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用浸湿的衣物、被褥堵塞门缝或泼水降温,等待救援;
E、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5、协助处理善后事宜。旅游者得救后,导游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者;若有重伤者应迅速送医院,按有关规定处理;采取各种措施安定旅游者的情绪,解决因火灾造成的生活方面的困难,设法使旅游活动继续进行;协助领导处理好善后事宜,写出详实的书面报告。
五、食物中毒处置预案
导游人员及景区工作人员要提醒旅游者不在小摊贩上购买食物,团队就餐时发现食物、饮料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导游人员应立即要求更换,并要求餐厅负责人出面道歉,必要时向旅行社领导汇报。发现旅游者食物中毒,导游人员应:
1、设法催吐并让食物中毒者多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
2、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3、迅速报告旅行社并追究供餐单位的责任。
六、地震应急处理预案
导游人员应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或途经地的天气或其他消息,每天与旅行社计调取得联系。当地震灾害发生时,导游人员应:
1、立即通知领队及全团旅游者,约定失散时的集合地点和联系、通讯方式;
2、听从当地抢险救灾指挥人员的指挥;
3、引导自救:
A、为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首先要切断电源、气源,防止火灾发生。
B、如当时正在房间内,首先要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及时判别震动状况,千万不可在慌乱中乱跑;其次,可迅速躲避到安全地带。也可根据建筑物布局和室内状况,审时度势,寻找安全空间和通道进行躲避,减少人员伤亡。
C、当地震时,团队正在室外,应就地选择开阔地避震,避开高大建筑物或构筑物,特别是有玻璃幕墙的建筑;姿势上选择蹲下或趴下(双手保护头部);不要乱跑,避开人多的地方,不要随便返回室内;避开危险物、高耸或悬挂物:变压器、电线杆、大树等。 避开其他危险场所。
D、地震时团队正在景区时时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慌乱,不要拥向出口,要避开人流,避免被挤到墙壁或栅栏处。等地震过去后,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组织地撤离。
在商场、书店、展览馆、地铁等处选择结实的柜台、商品(如低矮家具等)或柱子边,以及内墙角等处就地蹲下,用手或其他东西护头;避开玻璃门窗、玻璃橱窗或柜台;避开高大不稳或摆放重物、易碎品的货架;避开广告牌、吊灯等高耸后悬挂物。
七、水灾避险预案
导游人员应随时掌握旅游行程中各地的天气情况,及时向当地旅行社地陪导游了解可能影响或危及本次旅游安全的信息。当有暴雨时发生时,导游人员应:
1、及时通知领队和全团旅游者,约定如遇失散的集合地点及联系、通讯方式;
2、听从当地抢险救灾指挥人员的指挥;
3、引导自救:
A、当暴雨威胁到房屋时,应及时关上电源总开关和煤气阀,以免着火和触电伤人。
B、不要在洪水中乱跑。
C、等待暴雨过后,景区工作人员集中游客,清点人数,确保游客安全。
景区应急预案13
为切实加强水上漂流动运的项目的安全和管理,统一组织协调漂流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景区水上漂流运动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在本景区的河道流域开展漂流运动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均适用本预案。
二、漂流应急救援机构
成立云和梯田漂流运动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本景区游客中心,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救援电话: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制定、落实漂流运动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漂流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安排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关系,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及上报事故情况;维护事故周围的秩序,配合事故责任单位做好事故区域范围安全警戒和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拨打120救护电话请求救护车辆支援,全力配合救护医务员做好事故伤员救护工作;负责所需物质的筹集和调拨;负责事件的宣传报道和救援行动中的先进事迹搜集整理;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配合相关人员做好安抚工作。
四、漂流预案的启动实施
(一)发生事故和报告
一旦游客在漂流过程中发生滑跌、落水、碰撞、橡皮艇碰撞礁石导致沉没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紧急情况,护漂员要立即向旅游景(区)点负责人报告,景(区)点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作紧急处置(拨打120救护紧急电话),并迅即报告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当日值班领导。对已明确发生了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以最快速度向县旅游局及向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二)预案启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做好记录,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实施漂流应急预案。各个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分工职责,实施应急救援。
(三)现场处置
1、情况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迅速全面掌握了解情况,随时向县旅游局及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性质、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救援处置进展以及是否需要后继人员和装备支援等情况。
2、抢救伤员
应急小组成员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利用携带的担架、急救箱,尽快将伤员抬(搀扶)至安全地段,由医务人员进行基本情况检查并进行精神安抚。根据伤员情况,或送就近送崇头镇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将伤员直接送往县级医院诊治。
3、保护现场
设立警戒范围,安排人员在现场警戒、守候(在搜救伤员和紧急排险时,对现场原始状态应作好标记标号),等待有关部门来勘察现场。
4、疏导游客尽快撤离危险地段。
5、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五、其它要求
1、在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过程中,各成员单位应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挥,不得拖延时间、推诿扯皮,确保应急救援措施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和事态扩大。
2、漂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气象、水情、雨情及环境变化,采取机动灵活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将气象变化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景区应急预案14
“五一”假期,群众游玩热情高涨,北京市xx区公园景区将迎来一波游园高峰。4月30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xx分局获悉,xx警方结合辖区实际,节前制定了“五一”假期公园景区游园安保工作方案,对辖区内世界花卉大观园、世界公园、莲花池公园、南宫地热博览园、北宫国家森林公园、千灵山、园博园等重点公园进行了专门部署,指导旅游景区强化流量管控,加强对重要游览点、观景平台、狭窄通道、购票、餐饮等容易形成游客聚集拥堵区域的疏导,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和拥挤踩踏。
节日前夕,xx警方会同区文旅局、园林局、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对假日期间公园景区开展了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督促各旅游景区加强对景区缆车、索道、游乐设施类项目、景区内专用机动车等重点点位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隐患,确保绝对安全。
针对莲花池公园、世界公园、世界花卉大观园等重点公园可能出现的大人流情况,xx警方制定有针对性的大客流应对预案,强化文旅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确保假日期间文旅节庆活动安全有序。
此外,xx警方与区文旅、交通、市场、卫生、消防和属地街镇加强联动,加强环境秩序综合执法检查,以整治非法“一日游”、不合理低价游等为重点,在全区重点旅游区域、重点交通枢纽、热点网红打卡地等重点地区,开展督导和旅游联合执法检查,做到假日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的.高频化、常态化,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震慑态势。
xx警方提示广大游客,如遇公园景区出现大人流拥堵的情况,要听从现场执勤民警及公园景区的工作人员疏导和指挥,按照指定线路行进;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外出旅游,增强生态文明和法律规则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爱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文明健康旅游,共同营造安全、xx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一、事故预设场景说明
(一)事故基本情况预设
1、事故地点:河滨广场
2、事发时间:节日夜22点
3、事发缘由:河滨广场举行公益性质明星演唱会,观众免票观看;入场人流超过广场承载量,舞台一侧设备被挤倒,人群随之发生大面积踩踏。
(二)事故处置过程预设
1、事故报警方:负责演唱会安保服务的XX安保公司现场负责人
2、报警设备:个人通讯设备及区(县)级应急管理局“事故灾难综合指挥平台”小程序
3、事故接警方:区(县)级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值班人员
4、先期处置:按指挥中心总体预案,通过“事故灾难综合指挥平台”系统算法,通知被推送支援单位,并通知“踩踏事故”专项组负责人立即就位。
二、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
1.区(县)应急管理局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当晚有大型集会的通告,安排“踩踏事故”专项工作组负责人于集会结束前待命;
2.应急指挥中心将大型集会通知转发区(县)公安局和交管局,提请重点监控并申请联线集会地点附近监控探头。
3、应急指挥中心当班负责人通知安保公司现场负责人,打开手机上的“事故灾难应急指挥平台”小程序,直到集会结束。
景区应急预案15
鉴于xxx景区的房屋密度高,街面狭小,交通不畅等实际情况,一直被定位为火灾易发区,为了确保xxx景区的消防安全并能在应急情况下协调一致,指挥有力,将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生安全损失降到最低的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设立若干应急小组
(1)疏散引导组
组长:副组长:xx
成员:景区管理和配套员工职责:负责人员的疏散,稳定现场人员的思想情绪
(2)游客安抚组
组长:副组长:xx
职责:负责做好游客的安抚工作,配合疏散组的有序疏散,避免惊慌
(3)配套设施保障组
组长:副组长;xx
成员:配套公司员工
职责:负责切断电源,关闭燃气管道阀门
(4)安全救护组
组长:副组长:xx
成员:景区安保员工
职责:负责伤员与财产的转移
(5)灭火战斗组
组长:副组长:xx
成员:消防队员
职责:带领战斗队制定灭火战术并实施灭救火
(6)人力支援组
组长副组长:xx
成员:人力资源部员工职责:组织与保障可调人员的充实
(7)车船保障组
组长:副组长:xx
成员:车船工
职责:配合各组,车船保障人员和财产迅速转移
(8)宣传报导组
组长:副组长:xx
职责:现场资料保存,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口径统一,提出媒体应对方案。
(9):后勤保障组
组长:副组长:xx
职责:负责物资的.供给,保险理赔协调
(10):善后处理组
组长:副组长:xx
职责:负责现场后期工作布置,受伤人员护理及财产损失清点
二、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线路故障、超负荷用电
2、炊事用具等操作不当
3、节日中燃放烟花爆竹
4、在不适当的地点使用明火
三、预防措施
1、配套分公司负责对景区的线路、电器、燃气设施定期检查和做好台帐,确保安全。
2、各酒店、民宿驻店经理、厨师长加强对辖区内厨房间设施的检查和厨师的督促。
3、景区消防队对易燃易爆物品负责监督与管理。
四、接警报处置程序
发现者应报119.110﹑景区应急电话(xx)清楚告知火灾的确切地点,迅速报告公司领导,立即启动本预案。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公司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指挥灭火行动组灭火;初起火点发现的人员要沉着冷静就地取材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起火点有人员被困时,发现者应迅速报告安全救护组;并打开通道。疏散引导组进行有组织地疏散,如火势已蔓延,要稳住被困人员的情绪。
2、疏散引导组立即到达各指定位置,弄堂口,转弯口等,到达疏散集中地,要安慰、管理好人员。
七、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必须24小时保持通畅。
2、宣传报道组接警后,应迅速到达现场,了解相关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及时掌握网络信息,应实事求是做好正面报导,并保存资料。
3、安全救护组要就地对伤员展开救护,并迅速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八、现场保护和处理
1、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2、火灾发生后,人、财、物要及时到位,迅速传递有关信息,尽最大可能保证人员、财产安全,使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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