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4-09-10 13:20:3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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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居住人员密集,容易引发各类安全事件,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为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最大限降低度事故损失,确保宿舍内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确保我校学生宿舍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及教育工作要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提高防范意识,注重信息的收集和汇报,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对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1、二级学院把学生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班级、学生社团积极配合或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

  2、要提高认识,落实措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特别是假期和敏感时期,要加强防范工作,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3、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和思想政治教育,特别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懂法、守法观念,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经常以宣传简报形式开展流行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并传授突发事件的自救方法,从根本上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4、加强对重点要害问题的检查和管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

  5、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要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注重心理疏导,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做好辅导员谈心工作,特别加强对心理困难学生的谈心工作,及时了解心理困难学生的心理状态,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6、建立一支可靠的信息员队伍。培养一支起桥梁纽带作用的、以学生为骨干的信息员队伍。以学生党员为核心,以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为骨干,在学习、工作和生活当中,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正确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从而获取深层次、预警性的信息,增强安全预防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干部作为宣传员、信息员、安全员的作用。

  (二)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工作

  要积极开展应急处置的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快速反应的防控能力;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技能培训,增强学生以及宿舍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参与宿舍管理工作的老师和学生干部要熟练掌握宿舍楼内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要熟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恰当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

  (三)加强安全检查工作

  要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对晚归、通宵不归、酗酒闹事、赌博、违章用电等各类违纪行为及时查处,对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电器、炉具、管制刀具等各种违禁物品要予以没收,并按照《XXXX大学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理;学生因违章用电、用火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四)加强值班巡查工作

  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各宿舍区辅导员值班室的值班安排,值班时间段分别是: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40,晚上19:00-23:30(冬季为19:00-23:00);值班人员在值守期间,须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并驻守值班室,不定期巡查所负责区域;要认真做好学生咨询答疑工作,并第一时间处理宿舍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

  1、查看火情。如学生宿舍出现失火情况,发现火情学生在火情初起时,可先视情况自行组织灭火,同时报学生宿舍楼值班人员或宿舍管理员。宿舍楼值班人员应马上切断起火宿舍和左右相邻两个宿舍的电源或宿舍楼总电源,报告保卫处、学生处和物业公司,并立即到达现场查看火情。

  2、报警。如失火为一般性火情(火势较小、发展较慢,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先报学校保卫处警卫值班室(新校区xxxx-XXXXXXXX,东校区xxxx-XXXXXXXX以及消防管理科(xxxx-XXXXXXXX),由学校保卫处根据情况进行处置。如火势较大,依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讲清失火单位和具体地点,火势的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然后拨打校保卫处报警电话以及消防管理科电话。

  3、灭火。如火势较小,为一般火情,宿舍管理人员要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尽可能利用救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对初始火灾进行扑救,并等待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的到来。当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或已发生险情,管理人员和现场学生要首先确保人身安全,立即撤离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前来灭火。

  4、疏散。火灾现场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开启疏散通道并组织学生有序进行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各学院负责清点人数,确保楼内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5、自救。一旦发生火灾,管理人员和广大学生要保持冷静,并根据情况积极采取自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

  6、善后处理。火灾发生后,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要配合消防部门和保卫处做好现场保护和调查取证工作。取证完毕后,组织清理现场,安置受损宿舍学生住宿,做好心理疏导等后续工作。

  (二)发生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

  若学生宿舍发生失盗、打架斗殴、校外人员寻衅滋事及其他治安或刑事案件时,宿舍管理人员、当事人或目击者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置:

  1、报警。迅速拨打校园报警电话:新校区xxxx-XXXXXXXX和东校区xxxx-XXXXXXXX,说明具体地点和简单情况。

  2、报告。及时向当事人所在学院、保卫处、物业公司及学生处报告。

  3、处理。

  (1)保卫处工作人员、物业公司主管人员、学生处工作人员和学院相关学工人员要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隔离当事人,同时疏散围观人员,如当事人不听制止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2)保卫处、学生处工作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对于违法案件要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对于失盗事件,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保护好现场,以利于学校保卫处和警务人员调查取证。

  (4)事件相关人员均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汇报所了解情况。

  (三)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如当地发生地震、强降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应对:

  1、通报信息。对于强降雨、雷电等可准确预知情况,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根据气象预报和上级通知,及时向学生通报情况,做好预防知识宣传和信息传达工作。对于地震等不能准确预知的自然灾害,如接到上级的地震预警时,要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做好避震自救常识的宣传教育、信息通报和思想稳定工作。

  2、做好防范。

  (1)强降雨、雷电发生前,宿舍管理人员、物业工作人员、学院学工人员要对宿舍楼各种设备设施及公共场所门、窗进行检查,学生要对本宿舍门窗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2)强降雨、雷电发生时,工作人员要对宿舍楼内设备设施及公共场所门窗进行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学生要保持冷静,关闭宿舍电源并将各种电器从插座上撤下,待在宿舍内不要外出,关好宿舍阳台门窗,不要到阳台观望。

  (3)地震等事前没有预知自然灾害发生时,首先要保持镇定,不要匆忙逃离宿舍楼,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意外人身伤害。其次发现人员要大声呼叫,提醒学生利用周围条件积极自救。主震过后,宿舍管理人员要迅速切断宿舍楼电源,以防发生次生灾害,并立即组织学生从宿舍楼内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

  3、实施救援。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当地政府和学校统一安排,积极开展灾害现场救援工作。

  (四)发生人身伤害、突发疾病、疫情传染病的处理预案

  当学生宿舍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学生突发疾病或发现疫病传染病时,要根据情况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及时汇报。

  (1)若学生出现人身伤害或各种突发疾病(如晕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时,当事人、发现人员或宿舍楼值班人员应立即拨打校医院值班电话(xxxx-XXXXXXXX)报告值班医生(如情况紧急或伤害严重,须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报告当事人所在学院、学生处、保卫处和物业公司,以上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往事发现场。

  (2)学院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将相关情况向学生处进行汇报,学生处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2、恰当处理。

  (1)校医院值班医生进行紧急救治,并安排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受伤害或患病学生送往就近医院(伤情、病情严重的情况原则上应与“120急救中心”说明指定送往株洲市中心医院)。保卫处、学生处、学院和物业公司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做好周围学生的思想安抚工作。

  (2)若学生发病原因疑似为食物中毒,不要清理学生的呕吐物及现场,以备检查。同时应立即对其它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其他有类似症状的学生,以便进行救治。

  (3)若怀疑为传疫情传染病,应立即关闭本栋宿舍楼大门,禁止学生出入,并向学生处及相关应急处理机构汇报,启动学校应急预案。

  (五)发生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

  为防止和及时处理学生宿舍区发生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集体罢餐、罢课、聚众闹事、未经批准集体外出等各类学生重大事件,相关工作人员按以下要求进行处置:

  1、做好预防。

  (1)宿舍楼栋管理人员、学工老师、学生信息员要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尤其是在国内外发生重大事件、重大节日、学校举办重大活动、毕业生离校等敏感时期,要深入学生宿舍走访了解,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变化情况。

  (2)宿舍楼栋管理人员、学工老师、学生信息员一旦在学生宿舍楼发现影响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可能引起学生重大事件的大、小字报、标语、横幅、言论、网络舆情等信息时,要立即向学生处报告。学生处进行调查后,根据具体情况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动处置,做好重大事件预防工作。

  2、迅速报告。一旦发生学生重大事件,宿舍楼栋管理人员、物业公司主管人员、学生信息员应立即向保卫处、学生处报告。保卫处、学生处接到报告并进行调查了解后,应立即向各二级学院反馈,同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

  3、妥善处理。

  (1)相关部门和学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启动学校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2)相关学院全体学工老师要深入学生一线,做好学生思想安抚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3)二级学院要协同保卫处、学生处对事件发生原因、过程进行调查,并将相关调查结果报校领导。

  (4)二级学院、学生处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学校宣传部门要做好媒体采访、舆论管控及新闻报道等相关工作。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2

  为了更好的应对突发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使我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得到妥善、有效地保护,使学校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可能发生的人员伤害及死亡或经济损失严重的应急救援工作:

  1、师生人身安全伤害事故。

  2、重大火灾事故。

  3、化学毒品、食物中毒事故。

  4、线路短路、漏电及建设设施倒塌、爆炸事故。

  5、盗窃、抢劫事故。

  6、校园周边发生的不可预测的事故。

  7、其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二、救援原则:

  1、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尽可能地减少财产损失。

  3、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

  4、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保护好现场。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组织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

  2、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障、事故应急处理、通讯物资保障、医疗救护等四个专项工作组。

  四、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启动本预案,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3、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做好稳定秩序和人员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5、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6、检查督促各班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各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安全保障组:由教导处、少先队组成。负责事故的现场和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2、事故处理应急组:由后勤负责。采取一切措施,对人员进行疏散,防止灾害的进一步的扩大。

  3、通讯物资保障组:由校长和后勤负责。负责救援物资的保障工作,确保通讯畅通,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急救部门报告。

  4、医疗救护组:由办公室和医务室负责。负责组织紧急救援队伍,提供简单的药品及简单的包扎、抢救、转运伤员工作。

  五、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突发的安全事故,必须将事故的部位、时间、地点、简单情况、伤员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算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区教委及相关部门,同时启动相应的救援预案。

  2、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迅速的抢救受伤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做好现场保护。

  3、有关当事人必须积极的配合相关调查人员的调查,绝对不能隐瞒事实真相,更不能弄虚作假和提供伪证,否则,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4、做好校内外一切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及安抚工作。

  六、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1、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履行正当的报批手续。

  2、组织大型活动必须事前做好安全预案。

  3、开展活动的场地及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可搞可不搞的活动坚决不组织。

  七、责任追究:

  1、不服从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的。

  2、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

  3、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突发事故情况的。

  4、阻碍援救人员执行任务或对救援人员造成危害的。

  对上述责任人员应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治安处罚或报请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深圳市各类道路交通(含桥梁、隧道)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在深圳市的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发布,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根据造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原因及其影响,将深圳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边坡发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续中断,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事故。

  (2)桥梁事故。桥梁发生倒塌、断裂或结构异常、发生较大损坏,危及桥梁行车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发生坍塌或衬砌发生变形,危及隧道行车安全的事故。

  (4)其他设施损毁。道路交通设施损毁影响道路交通乃至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Ⅳ级)。

  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小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轻微损伤,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

  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设施较大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

  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

  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特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特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所有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突发事件现状

  近几年,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深圳的交通压力日益严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频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响,除了破坏道路基础设施、对路网结构和交通控制产生影响外,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做好该类事件的预防与监控,提高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对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

  1.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分管应急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订有关市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有关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建设和完善专业应急平台,纳入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及时确定较大以上有关突发事件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新区)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应对工作;开展专业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负责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运送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受损道路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等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储备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经贸信息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救援过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负责协调深圳通信、网络相关单位落实通信、网络等应急装备的抢修和通信物资的储备。

  (4)市财政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经费保障,制定所需处置经费的开支范围、项目并确定其开支渠道,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全面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影响道路交通运输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协助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拟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6)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导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监督管理对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等。

  (9)市监察局:负责按照规定参加重大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查处事件中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对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必要情况下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处置及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11)市国资委:指导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国资委监管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指导并督促受影响监管企业做好维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所监管企业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承担因此导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职责;负责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提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道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突发事件中涉外受灾人士的救援与安抚工作。

  (17)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协助新闻办做好涉台新闻发布,涉台媒体服务工作,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8)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必要时协调市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新闻办共同成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发布、媒体服务等工作。

  (19)市应急办: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市应对能力时,请求国家和省支援,并在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或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2)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

  (24)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无线电通信的畅通,根据抢险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协调有关单位尽快组织恢复受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

  (25)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所辖电力设备设施的损坏修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的电力供应,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用电。

  (26)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还应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急处置工作。

  2.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道路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建立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6)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7)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8)组织编制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9)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3.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的区一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和管理本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4.专家机构。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组成员由道路、交通、气象、水务、电力、市政等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运行机制

  (一)预防、监测与预警

  1.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从可能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多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开展日常预防工作,做好完善应急体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宣传、加强协调沟通等工作,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2.监测。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监测机构,负责健全成员单位之间的监测网络,促进不同成员单位之间气象、交通、经济社会影响等监测信息共享。

  相关成员单位须及时发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并进行详细调查、登记、专项风险评估、形成分析报告,为及早治理风险和控制风险、保障安全运行提供决策支持。

  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泥头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道路视频监控系统、交通引导及信息发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3.预警。

  (1)预警级别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

  Ⅳ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

  Ⅲ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Ⅱ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Ⅰ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2)预警信息发布

  ①Ⅳ级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通报可能受到影响和危害地区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②Ⅲ级预警信息:根据市政府授权,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特殊情况需报市政府审定的,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签署意见报市应急办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③Ⅱ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预警建议,报市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报告省应急办,由省应急办根据省人民的政府授权发布。

  (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4)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全市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市气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发布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各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5)预警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6)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处置情况和专家意见,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期。

  (二)应急处置与救援

  1.信息报告和共享。

  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Ⅳ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报告,随后再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同时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先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相关成员单位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态扩大;向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

  3.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

  ①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将事件主要情况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②当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事件初步判定为一般(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力量,指挥、督导先期处置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③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②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③预案启动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现场指挥协调、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抢险、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④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人员防护工作。

  ⑤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公交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⑥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3)Ⅱ级以上应急响应。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工作经指挥部研判确定后,在前一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由市应急委进行统一指挥与部署,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积极配合上级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协调。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有关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

  (4)协助市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本区内社会稳定。

  (3)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工作,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派出或协调有关领域的应急专家组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应急救援、处置事件、减灾救灾等方面决策建议。

  (3)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现场副指挥官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

  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及时收集、掌握、反馈现场信息情况和提供现场新闻材料。

  (5)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6.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人员搜救、医疗救护、风险源控制、交通管制、设备和场所管制、基础设施抢修、市场秩序维护、治安维护、社会影响面控制等相应措施。

  7.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Ⅳ级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报请市交通运输指挥部,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8.社会动员。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新区管委会可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机构支持。

  9.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2)信息发布机构。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发布。

  (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气象信息发布平台、互联网平台(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

  10.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撤销现场指挥部,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复或发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2.社会救助。

  应急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

  3.保险。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调查评估。

  (1)调查机构。

  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主体为:

  ①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Ⅲ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Ⅱ级、Ⅰ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上级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

  ①发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况。

  ②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③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责任认定及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结果等。

  ⑤总结事件的主要处置经验、教训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复与重建。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结合调查评估情况,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设施。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平时要不断加强各自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队伍的各项建设,并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能随时承担应急救援、抢险任务。

  (二)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和新区管委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三)物资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深府办函〔2011〕87号)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并加强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四)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组织储备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演练。

  (五)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根据现场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对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应治安应急预案,负责制定突发事件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规划、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七)人员防护保障

  现场应急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指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参与应急工作有关人员进出现场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经贸信息委牵头负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为各应急单位提供多样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确保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网络通畅。

  (九)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以及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

  (十)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制定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市民政局、应急办(地震局)分别负责指导和检查室内、室外(地震)应急避难所的建设工作;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民政部门负责灾时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时应急预案。

  (十一)科技支撑保障

  由市科技创新委牵头负责,市经贸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本地产学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十二)气象服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应对事故的需要,提供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并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和预警,为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提供气象服务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发事件发生和延续期间,市政府依法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十四)其他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其他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五、监督管理

  (一)应急演练

  各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市应急办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跨区域、跨系统的市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加强对基层部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应急演练的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

  (二)宣传教育

  相关成员单位各区(新区)、市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面向内部、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海报、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让公众掌握应对道路突发事件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定期组织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四)责任与奖惩

  市应急委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附则

  (一)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二)预案管理

  1.预案修订。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2.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制定和解释。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4

  (1)火灾

  ①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②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③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④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⑤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⑥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2)爆炸

  ①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②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地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③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3)中毒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①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②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③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 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④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4)触电

  ①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②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a.切断电源开关;

  b.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c.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s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④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心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5)化学灼伤

  ①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②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每一实验室楼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时间应不少于15min,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文件精神,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沉着应对,遇事不乱,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工作原则,特制定实验室突发应急处置预案。

  事件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及第一责任人应迅速组织、指挥,及时有序地疏散学生、对现场已伤人员作好自助自救、保护现场、切断事故源,尽量阻止事态蔓延,保护国家财产。同时准确向学院、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和消防部门报告。

  应急处置具体内容:

  1、正常教学工作时间内突发电器、电路火险,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在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 119,组织义务消防员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有专人负责按消防安全通道路线紧急有序地疏散现场师生员工,同时保护好火险现场,以便查清火险事故原因。

  2、下班或节假日内突发的电器、电路火险,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在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 119,迅速通知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和领导小组成员到现场指挥灭火抢险,并保护好火险现场,正确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但要分清火灾类型以使用不同的灭火装置,以免因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

  3、对受火灾威胁的各种仪器设备物资,根据现场情况尽量避免或减少国家财产损失。首先应疏散、抢救和保护好贵重紧密仪器,做好登记。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的物资,应派专人看护以免遗失,防止发生更大的危险。

  4、发生被盗、失窃等事故后,立即向保卫处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5、突发性不可抗拒的雷电、水灾、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马上组织疏散、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或进行人员抢险自助自救,以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5

  为建立健全预防档案馆突发性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紧急处置机制,提高档案馆的安全保障和救灾能力,确保馆藏档案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永宁县档案馆应对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和县档案馆抢险救灾工作队。

  1、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其职责是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抢险现场的组织指挥。

  2、抢险救灾工作队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张自忠任组长,档案局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其职责是负责应急抢险工作。

  (二)抢险救灾责任人顺序:1、局长2、副局长3、库管人员4、其他人员。

  (三)协调指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决策与协调,具体负责救灾现场的组织实施与指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绝对服从,不得各行其是。

  二、预案目标

  (一)在应急的情况下,采取最有效行动消除对馆藏档案、资料的威胁。

  (二)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

  (三)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

  三、灾害种类

  灾害可以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两大类。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现象引起,如地震、雷电、洪水等;人为灾害是指来自于人类的失误,如漏雨、漏水、电线私拉乱扯和线路老化短路、起火(包括蓄意纵火、爆炸、战争等)。上述灾害如果使档案馆的设施、设备、档案、人员发生威胁,出现险情,应及时进行抢救。

  四、抢救重点

  (一)重点监视区:二楼档案库和三楼资料库;计算机机房。

  (二)档案资料抢救顺序:1、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2、民国档案;3、各局委办档案;4、名人档案;5、声像档案;6、图书资料。

  五、应急准备

  (一)建立灾情预警联络系统:由县档案馆安全责任人负责与公安消防、水务、气象、地震等部门联系,建立有关突发性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将档案馆列入相关的重点管理单位,及时沟通信息,按要求做好灾情预警工作。

  (二)完善抢险救灾的`日常训练工作:所有人员均应熟悉自己的抢险岗位、职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等,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方法得力。

  (三)办公室要完善抢险救灾器材配置,保障后勤供给。消防器具应每年检查(更换)一次,并与相关科室配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四)所有库房均应配备钥匙两套,一套由库房管理人员使用,一套由办公室保管以备急用。

  (五)建立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防范上来,树立预防重于抢险的思想。库房管理人员应对库房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六)按照档案安全管理标准化要求,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安装消防监控设施,确保档案馆始终处于安全监控之下。二是全部配齐消防灭火器和安全管理各种设施,确保完好率始终达到100%。三是及时检查调整安全消防水袋处于能使用状态。

  六、应急行动

  (一)基本行动:按照分工,楼层责任人及现场第一人应立即报告,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一切应急抢险工具阻止灾情,保护未受损的档案,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办公室应协调消防、搬运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操作步骤:分一般性灾险、较大灾害和重大灾害三种情况。

  1、一般性灾险的操作步骤。

  (1)凡发现馆内任何部位有被烧烤异味或库房屋顶地面暖气漏水等异常现象,每个人都有责任立即告知周围其他人,共同查险源。如果险情不大,自己能处置的,除发出警报外,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扑灭险情。

  (2)报告领导。

  (3)查明原因,堵塞漏洞,彻底解决问题。

  2、较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凡发现档案的资料库区灾险情况较严重,搞不清虚实、或估计依靠自身力量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发出警报,呼叫抢险救灾工作队全体人员参加抢险。有关责任人指定专人迅速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拨叫消防电话及与抢险救灾有关的外界联系电话,明确受灭地点。

  (2)打开通往险区的通道大门。

  (3)通知大院治安员,保证大门畅通,为消防车的靠近做好准备。

  (4)消防队到来之后,应及时简介险情,一切听从消防人员的指挥。

  (5)发现库房进水时,应立即通知办公室或安全责任领导,查找原因,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并先利用现有人员采取一切排水措施,以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

  3、重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发生危害档案,同时又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等本身、次生火灾、洪灾、库房崩塌等,可按上述较大灾害抢险步骤进行排除。如同时涉及人员伤害时,要兵分两路,一路应及时将受伤人员迅速转移到医院进行抢救,一路抢救档案资料,若险情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热力及污水管线等又自身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

  七、值班责任

  凡在工作时间以外,如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出现灾情时,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为直接救灾责任人,其责任是:

  (一)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对楼内各部位做到勤转、勤看、勤检查。

  (二)拨打电话报警。

  (三)拨叫电话通知局领导或其他责任人。抢险救灾工作队员接到救助电话应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四)可能的情况下,阻止灾情。

  (五)请求大院治安员,迎接消防车、供电抢险车等及其它抢险人员的到来,并向消防等人员指明灾险部位。

  (六)抢险结束后,负责向领导报告发生灾情情况。

  八、善后工作

  灾情消除后,立即作好以下工作:

  (1)抢救能够补救和修复的档案。

  (2)将灾害发生原因,造成损失及处理结果报告上级。

  (3)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转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村委和企(事)业单位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能力。

  (五)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镇域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相关室、所、办(中心)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质、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物品泄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农村群宴、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作战。

  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镇机关各部门要根据以上分类分级的要求以及责任划分,积极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联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相应处置工作方案和协作方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关于杨桥畔镇安全生产应急队:队长:

  副队长:

  队员:第一组:

  第二组:

  镇党委、政府是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

  2、指挥机构

  根据镇各相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时自动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一般由镇长担任,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三、预测、预警

  各村会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镇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四、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镇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镇政府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2、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村、居委会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镇政府,镇政府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县安监部门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县安监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镇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报告。

  5、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五、后续工作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村委会和单位为主、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镇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县安监部门和县政府。

  六、应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要组建应急预备队伍,镇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村镇两级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组和边缘单位要积极组织治保巡逻队、民兵和广大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二)镇财政所要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储备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由镇机关相关部门提出,经镇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镇机关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审批。

  (三)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七、宣传和培训

  各村、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精选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炼钢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职责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区域管理负责制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编制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人员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由安全科、技术质量科、生产计划科、机动科、办公室、劳人科、工会、党群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各部门根据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结果、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点组织编制厂级应急预案,对于涉及多个单位的厂级紧急情况,由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负责编制。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体系和内容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一)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的内容:

  (a)建立应急机构并明确总指挥及各级人员职责和权限;

  (b)指明危险物性质与危害;

  (c)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

  (d)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关人员撤离的应急措施;如可能伴随的后果,应考虑的相应缓解措施,以减少与控制其造成的环境影响;

  (e)应急设备、物资调拨;

  (f)重要设备和文件的保护;

  (g)应急联络,包括外部相关人员和组织的`联系电话及联系方式、方法。

  (h)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特定事故类型的紧急情况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说明单一应急行动的目的和范围,通过危险源辨识,制定处置措施,程序内容具体详细,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三)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评审、发布、备案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评审

  (一)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应急预案组织评审。涉及相关职能部门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三)预案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四)每年各单位对所负责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对需要进一步改正完善的应急预案予以修订。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负责对应急预案予以评审和修订。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发布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合格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

  第九条应急预案的备案

  (一)本单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安全科负责汇总、备案。

  (二)各专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三)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厂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第四章培训、演练、修订

  第十条应急预案的培训

  (一)各单位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确保能够正确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演练。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的演练

  (一)本单位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二)对于可以组织演练的应急预案,在必要时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负责组织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三)保持应急准备、响应、评审修订、培训和演练等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修订

  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八)应急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单位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7

  为做好学校餐饮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应急机制,落实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部署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应急机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遇有火灾事故发生各职能相关部门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并及时开展有效的扑救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一、消防应急预案指挥组

  (一)指挥组成员结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消防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人员职责,消防应急预案指挥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防范、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处理等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1、组长职责:负责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演练、事故现场全面指挥协调工作。并按照现场具体分工情况负责消防重点部位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进行指挥组织人员、物资疏散、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组织事故调查等项工作。

  2.副组长的职责:负责消防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组织的制定、修改完善并协助指挥组组长组织协调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及现场协调工作。

  3.成员职责:负责本班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了解学校餐厅消防重点部位的基本情况、火灾危险性、扑救方法及措施。熟悉了解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配备数量、放置部位、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必须掌握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以及消防设施配备是否到位等基本情况。一旦本辖区内发生险情,立即报告消防应急指挥组,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把事故损失降至最低。保持通信畅通,指挥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

  二、技术措施

  (一)发生火灾时,组长、副组长及安全员应立即在火灾现场前汇集,组织和指挥灭火作战及现场人员的疏散。

  (二)在公安消防抢险救援人员到达后,现场人员服从公安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人员的指挥,协助公安消防抢险救援人员救助遇险人员,扑灭火灾,抢救贵重物品,视事故情况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西安市高陵区城市供水应急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供水突发事件,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保障企业、市民用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资源整合,依法规范;统一领导,属地为主;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协同作战,公众参与。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管理条例》、《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供水应急预案》、《西安市高陵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陵区辖区内突发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活动。

  1.5分类分级

  依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分为四个等级,即:一般(Ⅳ级,用蓝色表示);较大(Ⅲ级,用黄色表示);重大(Ⅱ级,用橙色表示);特别重大(I级,用红色表示)。

  Ⅳ级: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启用备用水源的情况下,日供水能力为多年同期平均日供水能力的40%—50%(含40%)的,造成部分区域停水48小时以上,城区供水影响人口在2000—3000人。

  Ⅲ级: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启用备用水源的情况下,日供水能力为多年同期平均日供水能力的30%—40%(含30%)的,造成部分区域停水48小时以上,城区供水影响人口在3000—5000人。

  Ⅱ级: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启用备用水源的情况下,日供水能力为多年同期平均日供水能力的20%—30%(含20%)的,造成部分区域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城区供水影响人口在5000—10000人。

  Ⅰ级:因地震、滑坡、泥石流、干旱等自然灾害导致水源、水厂或输配水管网其中之一或全部完全损坏,造成城区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城区供水影响范围为10000人以上。

  上述事件分级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供水应急指挥部

  区政府设立西安市高陵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预案各成员单位,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开展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区供水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担区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分管供水的副局长兼任。

  总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水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公安高陵分局、区财政局、资源规划高陵分局、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分公司、供水企业、事发街办(开发区管委会)等。

  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决定本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停止;

  (2)指导和协调高陵区供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部署高陵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高陵区供水系统突发事件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高陵区政府和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

  (4)处置其他有关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的重要事项;

  (5)完成应急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事项。

  2.2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整理、分析及研判各类城市供水监测信息,向区供水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预警建议;

  (2)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区供水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或结束应急响应的建议;

  (3)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相关单位的综合协调和信息传递;

  (4)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

  (5)负责编制、修编《西安市高陵区城市供水应急预案》,负责组织预案演练;

  (6)负责培训、指导预案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对。

  2.3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按照相关规定督导、协调区属媒体、重点门户网站开展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督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用水、节约用水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区委网信办: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网络舆情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等工作;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

  区发改委:负责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中协调石油天然气、电力设备设施的产权单位进行监测、排查风险点及抢修工作;负责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中协调应急油气电等应急能源;负责应急供水项目审批。

  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用水安全和城市供水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教育系统内部做好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时,配合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和工业企业所在街办、开发区,协调落实生产用水应对措施;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提供必要的通信保障。

  公安高陵分局: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交通管制与疏导;负责水源地、水厂、重要供水设施、管网及供水单位(企业)的安全保卫;负责依法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城市供水应急资金的统筹管理、资金拨付及监督使用。

  资源规划高陵分局:指导和监督水务部门对影响水源地、供水设施的`地质灾害进行监测,会同气象等部门及时发布水源地、供水设施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负责开展水源地水质检测,水污染事件调查;参与水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研判、应急处置及评估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城市供水管网抢修中涉及市政道路、设施开挖或拆除的应急审批、协调及技术支持;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热力和天然气管线及设施的排查、维修;负责协调相关企业做好停供水的应对措施;在向停水区域送水时,负责组织、协调物业公司维护取水秩序。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恢复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对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造成的毁坏;按照上级统一安排,派出洒水车参与应急送水。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和协调车辆、设备参与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区水务局:承担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各类监测预警信息并进行研判和上报;负责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中组织、协调相关预案成员单位、应急队伍、应急资源开展应急处置;负责组织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和事件评估工作。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应对因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对农业、林业造成的影响;负责统计和上报农业、林业受影响范围。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或调集医疗单位对受伤、中毒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并随时上报相关情况;配合水务部门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及时互通相关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信息传递职责;组织安置、救助、慰问受灾群众;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在城市供水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组织、协助相关部门稳定水制品物价,查处扰乱市场、哄抬水制品物价等违法行为;负责在发生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时,加强餐饮、药品行业的监管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区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及预警,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提出相关建议。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火灾扑救和人员搜救,抽调消防车辆参与应急送水。

  区供电分公司: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时电力管线、设施的排查、维修及应急电力保障。

  供水企业:负责城市日常供水水质、水压、水量的监测;配合区水务局制定应急送水、集中供水和备用水源供水方案;负责在应急处置时提供供水设施、管网的相关资料;负责组织实施供水设施、管线抢修。

  事发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助统计受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影响的区域范围及人口数量;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和组织先期处置;负责本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及应急送水保障。

  2.4现场指挥部

  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由区供水应急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部,并指派现场指挥迅速赶赴现场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需设于相对固定场所,设置明显标志,准备应急处置所需的相关资料及保障,在区供水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事件现场具体的应急处置。

  2.5应急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应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设置下列一个或多个应急工作组:

  2.5.1综合协调组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负责联络和协调预案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传达上级政府指示,协调各类应急资源参与应急处置。

  2.5.2水务抢修组

  牵头部门:事发地供水企业

  负责提出水务抢修的建议和意见,按照拟定的抢修方案指导和开展水务抢修工作。

  2.5.3水源保障组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拟定应急调水、送水方案,并依照方案实施。

  2.5.4治安维稳组

  牵头部门:公安高陵分局

  负责维护受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和秩序,对重点部门(单位)进行保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2.5.5信息发布组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负责指导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信息发布和媒体接待工作,负责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

  2.5.6其他工作组

  除以上工作组外,区供水应急指挥部还可根据现场处置的实际情况,成立其他工作组,参与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6专家组

  区供水应急指挥部设立应急专家组,选派或聘请供水、管网、水利等方面专家,建立健全联络机制,确保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派出相关专家进行技术支持。

  专家组职责:

  (1)根据预案成员单位提供的预警信息或事件信息,对城市供水事件发生的可能、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作出判断,提出相应建议;

  (2)协助或参与研究、评估及制定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及善后恢复方案;

  (3)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展的趋势及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事件进行分析,预测事件发展趋势,提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的建议;

  (4)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直接参与事件的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及调查处理等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做好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1)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及时做出反应;

  (2)相关单位要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供水企业做好影响范围内供水调度和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会同供水管理单位或部门根据事态发展态势,做好启动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限制或暂时停止企事业单位用水方案的准备工作;

  (4)相关单位做好应急保障队伍、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准备工作。

  3.2预警级别

  根据西安市高陵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对可能导致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况,经研判后在适当的范围内发布预警;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1)水文、气象等监测数据在一定时间内低于往年平均水平;

  (2)水位监测指标出现异常波动;

  (3)水源、水厂或供水管网设施水体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污染;

  (4)水厂或重要供水管网设施因事故灾难、突发性事件导致损毁;

  (5)经区供水应急指挥部研判,需要发布预警的其他情况。

  3.3预警信息发布

  Ⅳ级(一般)预警由区供水应急指挥部报请区政府,经批准后发布,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及Ⅲ级(较重)预警的发布,区供水应急指挥部上报区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由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报请市政府,经批准后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应填写《城市供水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单》(见附件),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发布,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和重点区域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4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相关监测信息的分析研判结果及实际情况,对于预警级别需作出相应调整的,依照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和要求进行发布。

  3.5预警解除

  当城市供水风险消除,经预警信息发布部门研判后可解除预警,终止相关预警响应行动,并及时对外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供水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供水企业报告突发事件情况。供水企业接到报告后,立即指派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同时上报区水务局,水务局接到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立即报告供水应急指挥部,由供水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区政府。当突发事件等级为Ⅳ级或Ⅳ级以上时,应立即上报区政府和市水务局,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报告应依具体情况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报告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发生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

  (3)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

  (5)突发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6)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突发事件控制情况;

  (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8)突发事件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9)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2先期处置

  城市供水系统发生突发事件后,坚持属地处置为主的原则,供水单位立即进行先期处置,组织相关人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区水务局报告。

  4.3分级响应程序

  区供水应急指挥部、预案各成员单位应根据预警发布的等级,确定预警响应措施,并及时将相关准备情况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

  (1)Ⅳ级(一般)预警响应

  ①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②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加强城市供水风险信息的收集和监测,组织专家进行全面、科学的研判;

  ③根据研判结果和事件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群体、区域发布警示信息,指导其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

  ④区供水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预案成员单位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⑤对应急处置物资、装备、设备、设施及车辆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可以正常使用;

  ⑥通知相关应急处置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⑦研究制定调水、供水方案,准备启用应急供水或备用水源;

  ⑧其他针对性措施。

  (2)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预警响应

  西安市高陵区发生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突发事件后,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在第一时间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并迅速上报区政府和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启动上级政府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4.4响应行动

  4.4.1应急措施

  (1)组织、调集相关人员、队伍、车辆及设备赶赴现场;

  (2)调集应急物资、装备、设备及车辆,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全力防止事态扩大;

  (3)最短时间了解并掌握事件情况,确定事件等级,及时报告事件发展趋势与应急处置情况;

  (4)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散、转移或采取措施保护受灾人员。

  4.4.2响应措施

  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性质和类别的不同,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可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

  (1)水源地污染、水厂污染或水源不足

  ①发生水源地、水厂污染事件,各水厂、供水单位(企业)要立即启动本企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原水取水口、水厂水质情况监测,及时将污染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

  ②区应急供水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预案成员单位做好水源地、取水口污染物的应急处置;

  ③组织相关专家确定水源地污染物的性质、污染范围、污染物的质量、污染物在水体实时运动方向,并提出处置建议;

  ④针对水源不足情况应紧急调度各应急供水或备用水源,同时制定长期、科学的解决方案;

  ⑤指导、协助企业紧急调整生产工艺,采取稀释、中和、截流等措施防止不合格的水进入供水管网;

  ⑥组织专家拟定应急处置方案。

  (2)供水单位(企业)发生突发事件影响供水

  ①采取措施优先保证饮用水供应,再解决其他用水;

  ②监督责任单位要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种类,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规程实施处置;

  ③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组织专家拟定应急方案,协调行业技术力量,紧急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协调各种抢险物资和设备,配合相关企业开展应急抢险;

  ④制定调水、送水方案,调集相关预案成员单位车辆送水,保障受影响区域最基本的生活用水;

  ⑤稳定水制品物价,打击哄抬物价的行为;

  ⑥发布权威信息,打击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消除民众恐慌情绪,做好民众的劝导与安抚工作。

  4.4.3现场保护

  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识,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突发事件现场原貌,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5扩大应急

  因突发安全突发事件情况严重,高陵区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控制时,高陵区供水应急指挥部请示区政府同意后,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水务局报告,请求紧急支援和启动上级相关预案。

  上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来到突发事件现场后,高陵区供水突发事件供水应急指挥部应组织高陵区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单位应急救援力量配合进行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助行动。

  4.6指挥协调

  区水务局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区水务局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供水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参加应急处置的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区政府和市水务局。

  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7新闻报道

  供水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发布需请示区政府同意后予以发布,具体由区委宣传部负责。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区属媒体负责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

  4.8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区政府或市水务局决定。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救援结束后,由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街办负责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

  5.2调查报告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调查、评估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影响范围、损失程度及责任认定,总结事件教训,提出防范与整改措施,形成调查、评估和总结报告。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和总结根据不同等级,自突发事件发生之日起30日内完成:

  (1)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和总结依照陕西省城市供水相关规定及上位预案执行;

  (2)Ⅲ级(较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和总结由市水务局负责,并将报告提交市政府、省水利厅及市应急管理部门;

  (3)Ⅳ级(一般)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和总结由区水务部门负责,并将报告上报区政府、市水务局及市应急管理部门。

  5.3设施恢复及重建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根据事件的不同性质由各单位根据调查评估报告,提出设施恢复及重建的意见和建议,按突发事件不同等级报上级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水源地污染、水厂污染突发事件应落实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确保用水安全;

  (2)针对水源不足情况应制定长期、科学的解决方案并严格落实;

  (3)供水单位(企业)发生突发事件影响供水的,由责任单位(企业)负责维修、恢复或重建供水管网、设备及设施。

  在设施恢复及重建工作中需要多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的,由组织恢复重建工作的政府统一协调。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建立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通讯录,并定期更新,以满足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联络及信息传递需要。

  6.2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强化以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网络。充分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各类抢险救援队伍要合理部署和配置,配备先进的救援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订各类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6.3物资保障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6.4宣传、培训与演习

  6.4.1应急培训与演习

  区水务局结合高陵区供水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各街办(管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应急培训、演练活动,不断提高陵区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

  供水企业对所有参与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相关成员单位骨干人员进行培训。

  6.4.2宣传教育

  公众信息交流的.对象应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界,主要内容是水质安全知识及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水务局和供水企业负责进行。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水务局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高陵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9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我校发生的突发事故,提高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突发事故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由学校行政及年级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附: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二、各类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校医室,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等,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3、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工作,迅速向所在地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报告。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注意观察检查他们的健康状况。

  (二)传染病应急预案

  1、我校师生在家中出现流脑、风疹等传染性疾病,应迅速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学、上班。

  2、我校师生若在校内出现疑似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和手套并到校医室休息,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作任应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陪同的,由老师送去医院就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班级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三)应急预案

  1、发生后,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并迅速报告交通部门。

  2、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3、组织保护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四)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建筑物倒塌或发生火灾应急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信息向校领导报告。

  2、发生火灾,严格禁止学生参与救火,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处。老师要利用一切救火设备组织自行扑火。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已力量难于扑灭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求助。

  3、师生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田径场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则直接疏散出校园。

  (六)晚自修期间停电应急预案

  1、参加晚修的学生必须坐在课室的原来座位,不得喧哗、起哄或走动。下班教师负责组织、管理好本班学生。

  2、值日行政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若停电15分钟后未能恢复正常供电,则晚自修暂停,值日行政利用校园临时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下班老师负责指挥学生按初一、初二、初三顺序进行疏散、离校。

  4、晚自修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的行政运转照常进行。

  5、为确保学校教学工作中的电力供给,学校配备后备电源能保持30分钟提供学校广播电力。

  (七)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件)应急预案

  1、发现学生在校内受伤或身体不适,应当立即向值日老师和学校领导报告,并送去校医室救治。如校医、学校领导认为有必要送医院救治的,应迅速通知家长,并由家长陪同就医,若家长不能陪同的,必须由校医或有关老师陪同到医院。

  2、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日领导或其他行政,及早将闯入者逐出学校。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现场老师或第一位发现突发

  事件的老师为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制服并报告学校领导。事态严重的,为防不测,应拔打“110”报警求助。

  (八)楼道安全应急预案

  1、不准在楼道狂追狂打、高声叫喊

  2、不准抓着楼道扶手滑行玩耍

  3、不准攀爬楼道围栏

  4、集体行进中,不准在队伍中弯腰捡拾地上的东西和系鞋带,不准推挤同学

  5、楼道中要做到礼让右行。

  6、上学、放学、课间操等人员通行的高峰期,禁止其他人员在主流人群中逆行;同时校园值班人员要在人流密度大的地方值勤,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保卫处负责楼道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宣传、班级集体活动行进线路的确定、学生楼道行进规范的训练,楼道管理值岗教师的安排和管理检查、楼道安全检查记录。

  8、楼道安全管理责任及值班人:

  总负责:季红祥

  分工: 星期一:金士华 星期二:杨红雨 星期三:洪高峰

  星期四:季洪祥 星期五:王学来

  (九)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行政和值日老师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2、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追逐、打球、攀爬窗台(围墙)、滑楼梯栏杆等。值日教师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上述违规行为。

  3、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早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序的上下楼梯,值日老师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三、信息报告:

  1、安全紧急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信息,采取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汇报,事态严重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经学校应急处理小组同意,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突发 事件,或擅自接受报刊、电台等宣传媒体的采访。

  3、应急事态期间,学校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0

  一、指导思想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减少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即适应对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预防应急小组

  学校成立应急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总务处、政教处和食堂管理员等组成。具体情况是:

  组长: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学校保卫。

  三、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取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医生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肠)、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

  5、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四、食物中毒的报告和紧急报告制度

  1、及时逐级报告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学生应及时向校领导或老师报告,学校则向镇医院、和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报告。

  2、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3、如实反映情况

  学校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老师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4.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了食物中毒,既可对于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处理。对中15毒食物可采取煮沸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

  20%5%物可用石灰乳或的来苏溶液进行消毒

  五、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贮存食品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中毒食品或可能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六、防范措施

  1、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校的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的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学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3、前期工作

  (1)做好食品原料进货关。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严把食堂仓库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的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严把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250对每餐的饭菜要做好留样,取每餐的饭菜克密封好在冷48藏箱内保存小时。

  ①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再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污染。食堂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是食堂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及时调换工作。

  ②控制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③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8012部温度达度时,经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各餐的熟食品和剩饭,在销售或使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七、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1、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可疑病情后(食用某一食品后,两人以上出现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及时报告救治,由初步检查确定,采取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把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第二中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并认真履行安全责任主体职责,积极落实相应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

  3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争取当地政府、区教体局、村居、企事业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依靠专业救援队伍的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 .预防为主,防练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领导、工作机构

  (一)二中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对患病的师生进行初步诊断、治疗、护理。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120、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或者与医院联系,救治患病师生。

  d、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e、收集相关病情信息、食物及原加工材料,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长办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2不得超过小时。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3)班主任负责协助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中毒师生病情较重、人数较多时,应立即送人民医院抢救120或向求援。

  (4)政教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学校落实专人接受新闻部门采访、应对社会质询;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1

  为了有效预防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调动各方面力量,迅速、高效、有序地投入抢险救助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方案

  1、建立信息报告制度,若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生活老师、班主任应在三分钟内报告行政处,行政处立即上报校长室。

  2、在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时,班主任、生活老师先将学生送校医室进行初步诊断,同时上报行政处、校长室,确定是否送医院紧急治疗。

  3、如果发生师生食物集体中毒现象,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救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抢救组必须迅速与医院联系,展开急救,并上报市教育局、市卫生监督所。

  5、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立即严格控制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 同时封存食堂预留食品样品,以便医院检查中毒情况。

  6、事故处理小组要稳定家长、学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误解,达成良好共识,妥善地解决事后工作。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食堂要配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要立即封存食堂预留食品样品,不得隐瞒真相,阻挠调查。

  四、防范监控

  为了预防食中毒事故的发生,学校行政处要把好食堂、校园超市进货关,杜绝“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学生处要加强对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食堂要制定食品生产的规程,规范操作。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2

  制定校园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师生充分了解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安全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及时报警,自助自救,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陕西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陕西省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学校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有关部门当有安全问题出现时,必须按照预案迅速开展工作,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工作中发生的问题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做好稳定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安全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通告。将问题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

  三、首遇现场负责制及现场指挥系统

  1、凡是校园内的学生、教师、后勤工作人员及校领导,在遇到安全问题时,首先要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和帮助,同时及时的逐级上报。凡是遇到安全问题的第一目击人,没有对受到安全伤害的人实施有效的处理和帮助,要追究其责任。

  2、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

  由校长负总责,主管副校长、主任各负其责,协调各职能部门统一行动。

  3、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

  非正常工作日由值班人负责,并及时通知相关领导统一行动。

  4、具体分工

  处置事件现场最高负责人由学校校长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四、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凡是遇到安全问题的第一目击人,要及时拨打社会职能部门电话119、110、120等,同时及时报告校长或相关领导。

  凡发生师生伤亡,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传染性疾病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安全事件,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上报,并在6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要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同时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助工作。

  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学校本着对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5人以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报告程序

  相关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就近报告法门地段医院。

  学校同时报告扶风县教育局。

  2、处置措施:

  学校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医院,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迅速开展心理干预,集中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正确判断和表达中毒症状,防止学生出现集体性癔症。

  3、注意事项:

  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能渲染和扩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如家长来探视,学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思想稳定工作。

  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外公布事件真相和处理的进展情况。

  突发传染性疾病事件

  1、报告程序:

  学校发生突发传染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报告扶风县疾控中心和法门地段医院。

  学校同时速报扶风县教育局。

  2、处置措施:

  我校学生或教职工在家中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选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

  学校立即封闭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以便迅速切断感染源,防止疫情扩散,。

  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公共场所和宿舍进行全面的消毒,指导学生服用预防药品。

  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3

  第一条:目的

  l、明确突发事故的定义,以便于对突发事故能迅速处理,尽可能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

  2、加强学校的制度建设,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二条:突发事故的定义

  突发事故主要包括学校突然遭受的灾害以及师生员工人身突发重大的病、伤、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恶性纠纷等。其特点是突然性、特殊性、难以预见性,如非典流行、火灾等。

  第三条:突发事故的`处理程序

  1、一但发生重大突发事故,当事人或知情人须立即向学校办公室及后勤保障部报告。由后勤保障部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协同解决。解决过程中,若需向其他部门求助,这些部门应主动配合与支持,任何人不得推诿延误。

  2、若事情紧急,时间仓促,值班领导和后勤保障部应边报告边处理,可对事件直接进行处理;

  3、后勤保障部和值班领导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学校一切必要的资源,全权处理后,再进行经验、教训总结,如有偏差,待处理下次类似事故时,再吸取教训,处理事故时不争论、不推诿。

  4、在突发重大事故处理过程中,若涉及校外的人和事,应统一由学校办公室和后勤保障部对外交涉。

  5、突发重大事故的事发报告,请示过程及事后结果报告统一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校办公室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四条:火灾事故

  1、白天发生时,迅速通知后勤保障部领导和值班领导,晚上发生时迅速通知值班领导及保安部,并迅速启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将其熄灭;

  2、若灭火器无法熄灭,火速拨打119火警电话;

  3、在拨打119的同时,迅速集结校内职工,发挥群体优势,按平时消防演习方法进行:

  4、疏散组人贫应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师生阿安全地带有组织地疏散;(疏散组人员由值班领导和各班主任、年纪组组长组成)。

  5、通知派出所协助交通、管制事宜;

  6、警戒组人员高度警惕,严防趁火打劫者(警戒组由保安及保卫科组成);

  7、火势熄灭后尽快清查人员及物品损害情况,并保持现场完整,以提供警方或其他部门处理。

  第五条:斗殴事件

  1、迅速通知保安进行制止,将当事人交保安队长、保卫科长处理,如当事人不听制止,保安全力予以制止;

  2、有多人围观起哄时,宜将肇事双方带到其他地方处理,并尽快疏散围观起哄人员;

  3、若事态严重,保安全力难以制止,则应立即拨打11o及派出所报警电话;

  4、事件处理过程中,保安应立场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或加入其中一方;

  5、若外来人员来校滋事,应管制师生不得与其正面冲突;

  6、外来人员前来滋事时,应关闭大门及所有出入口,并通知所有保安集结,以防万一;

  7、先了解对方滋事原因,再尽量劝说,以理服人;

  8、认清对方象貌、特征、人数及车牌号,留意其是否携带刀、枪等危险器具;

  9、若对方过分闹事且事态不易控制,或携带凶器,应立即报警。

  第六条:突发工伤或急病事故

  1、上班时间,立即通知校办公室安排车辆及司机和校医,将病人送至医院;

  2、下班后,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安排值班司机和车辆和校医,将病人送至医院;

  第七条:事故后处理

  1、事故后处理的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防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2、各相关人员或部门应协助有关部门或人员,搞好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事故处理后应总结经验教训,必要时应建立文档资料,促使师生注意,以免其他事故再次发生。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4

  一、目的意义:

  为加强对学校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事故,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火灾事故;

  2、组织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交通事故;

  3、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学校食堂供餐或其他食品、饮品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5、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学生的相互挤压事故;

  6、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事故;

  7、感染性或季节性、暴发性疾病,特别是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病毒性肝炎、麻疹、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感染性腹泻等;

  8、由心理原因发生的自伤自残自虐事件;

  9、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事件。

  三、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实际,制定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检查、督导方案的实施。

  2、领导、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并为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3、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配合,讨论决定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组长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处置预安决定。

  2、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3、尽早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汇报情况。

  4、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

  副组长职责:

  1、分工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分析、处理和查找原因和责任等善后等工作。

  2、组长不在,由副组长暂时履行组长职责。

  组员职责: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做好现场救援、抢险和善后工作。

  3、排查其他受伤或发病人员。

  4、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事故的第一手材料。

  四、事故处理机构成员及职责

  1、事故处理联络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x 各教研组组长 伤员所在班班主任。

  职责:

  (1)迅速了解情况,及时向学校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2)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2、医疗急救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x

  职责:

  ⑴、及时实施抢救。立即组织护送受伤或发病者去医院救治;

  ⑵、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随时与校长保持联系;

  ⑶、接应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3、现场保护组

  组长:x

  组员:xx 以及该班班主任

  职责:

  ⑴、保护现场,以备事故责任鉴定;

  ⑵、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⑶、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4、接待来访组

  组长:x

  组员:x

  职责:

  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稳定伤员家长及亲属的情绪,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双方当时人的合法权益。

  5、调查及善后处理组:

  组长:x

  组员:xxx

  职责:

  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找原因和责任等善后等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长:x

  组员:xx

  职责:

  ⑴尽力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⑵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⑶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五、事故处理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急救受伤人员脱离现场,实施应急救治。同时,根据所判定的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严重程度,采取应急的控制措施。

  2、保护现场的原则。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和现场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3、情况明确的原则。迅速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严重程度,为抢救受伤人员和消除危害提供工作依据。

  4、及时汇报的原则。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2小时以内),按组织程序和责任分工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职能部门汇报。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15

  为有效预防在中考工作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到“安全、准确、按时、守纪、高效、有序”的工作目标,积极稳妥快速地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原则,维护我x中考工作的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考试工作环境,圆满地完成整个招生考试工作任务。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突发事件主要类型

  (一)重大失(泄)密类。如试题试卷被盗、被抢或运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等。

  (二)自然灾害类。如发生洪涝、地质灾害、地震等。

  (三)公共卫生类。如传染性疾病发生。

  (四)其他突发事件。如考试期间出现的听力设备故障等偶发事件。

  三、实行报告制度

  镇中心校和各初中立即成立报告制度,对中考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处理。

  (一)事发镇级及其学校。由镇中心校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镇政府、派出所,并报x招生办、x教育局、x政府分管x长及x公安局。

  (二)镇中心校接到考点的报告后,立即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进行保护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x教育局、公安局,以及x人民政府分管x长。

  四、处理原则

  处置中考期间突发事件,要坚持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认真遵循六项处置原则:

  1.安全维护原则。

  2.早抓早防原则。

  3.及时妥善原则。

  4.正确引导原则。

  5.冷静应对原则。

  6.宁顺勿激原则。

  五、处理措施

  (一)对重大失(泄)密事件

  1.及时报告x招生办、x教育局及公安局。

  2.保护现场。x招生办、事发地中心校领导速赴现场,保护封锁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协助x公安局对失(泄)案件侦察侦破,有效制止事态的发展。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失(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不得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不透露有关情况。

  4.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反省和检查,找出原因,提出和措施,并做好对考生及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中考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

  (二)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1.考试前或考试后发生流行性疾病事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应急预案,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防疫工作。

  (2)镇中心校、各中学成立领导小组,深入班级认真落实做好预防措施。

  (3)做好对考生、监考员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和检查。

  (4)做好各考点考场和试卷的安全消毒防疫工作。

  (5)落实考点考场需配备防疫保护措施,增设医生及药品,实行监

  控疫情,对患者及时进行治疗。

  2.考试中发生流行性疾病事件

  (1)将病因、病情立即向x教育局和卫生局报告。

  (2)抓好考生、监考员及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防预工作,严格进行健康状况检查(考生是否与流行性疾病有接触;是否从“疫区”来;本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体温等情况。)当遇到异常情况者,应及时采取措施,启用备用考场。对于确诊为流行性疾病者的考生,应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参加考试;如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则停止其参加有关考试工作。

  (3)当考场出现危重病例时,考场监考员立即报告考点主任,考点主任应立即组织救治病人,同时报告考区主任,及时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在中考期间发生食品、饮水、空气污染等事件

  (1)事发地立即向招生办、教育局和卫生局报告,镇人民政府报告。

  (2)镇中心校、x教育局、卫生局及招生办等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参与组织抢救工作。

  (3)镇中心校立即组织监考员及时回收试卷等进行安全保管。同时疏散考生及其他人员到安全地带。

  (4)事发地要保留可疑的食品、饮水及共有关原料等,控制事态情况。

  (5)要落实对事发地督查,做好防疫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健康。

  (三)对自然灾害等事件

  1.在中考期间发生火灾、中毒等事件。中心校立即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报告招生办及教育局,报告内容为:现场具体情况、试题试卷安全保密情况。保护现场,划定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协助公安等部门调查处理,同时及时组织考生及有关人员,救治受伤人员,送医院进行治疗,确保师生人员生命安全。

  2.在中考期间发生洪水灾害或地质灾害事件。

  (1)镇应急的领导要亲临现场,在x政府、教育局的领导下,做好考试前的准备工作,确保考点各考场安全,密切关注灾情发展,随时汇报。

  (2)领导明确分工,24小时值班,落实接送试卷的`安全保管及保证按时接送到各考点,落实监考员及工作人员是否到位;检查考生来往

  途中的安全问题,确保师生及工作人员安全,并落实救援队做好应急组织抢救工作。

  (3)因突发生灾情导致考点无法使用的,要果断决定启用备用考点,并迅速组织考生转移、布置考场,确保考生和考试安全。

  3.关于听力考试期间偶发事件的处理

  第一:听力考试开始时,听力光盘无声或不清楚,应立即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光盘,并由主考及时报告x招生办,由x招生办批准确定顺延结束时间。

  第二:听力考试进行中,出现录音光盘无声或不清楚。应下出现问题时的题目,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光盘。重新放音时,应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试题开始播放,并由主考报告x招生办,由x招生办批准确定顺延结束时间。如出现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其余笔试部分的考试,并开始计算考试时间。笔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立即按程序进行听力部分考试,并在听力考试前请示x招生办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第三:听力考试开始或进行过程中,放音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换用备用的放音设备,处理办法参照第一、第二条处理。

  对偶发事件,考点主考应将发生的时间、范围、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如实纪录上报x招生办,其中有问题的光盘应单独保存,考后随答卷一起送x招生办复查。

  (四)预设考场:广平镇第二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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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停电应急预案05-23

突发触电的应急预案12-15

事故应急预案11-18

突发火灾应急预案04-12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