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精品)

时间:2024-12-16 13:20:52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立即下载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精品)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全市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学校是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各校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

  成 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卫生、食药监、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发生突发事件立刻向组长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全程监控,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发生突发事件立刻向副组长报告,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定期体检,无法定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3、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禁止使用四季豆。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4、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5、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学校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7、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食物,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

  8、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仔细检查并充分加热;

  9、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食品与非食品、有毒物质存放在一起;

  10、食堂加工处理的废弃物、垃圾必须放入加盖的垃圾箱内;

  11、每年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水质监测,化验饮用水,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坏人投毒。

  四、应急处理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校长立刻作出决定,迅速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1、学校行政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同时向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食药监等部门报告。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人数等。

  3、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指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学校安保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8、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9、患者送往医院后,除当班行政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患者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做好患者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10、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除等候处理外,应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2、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

  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关于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市教育局食品工作会议精神,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全方位预防:在学校食堂环节中出现师生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各处室协调配合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3、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学校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二、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三、救助体系。

  1、学校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 长:×××(学校校长)

  职 责: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

  预案的决定。

  副组长:×××(主抓后勤副校长) ×××(主抓食堂全面工作)

  职 责: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分别由教导处、总务处主任组成。

  2、一旦出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校长启动以下各职领导小组全力投入救援工作。

  ①、应急指挥小组,主要由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组成,其职能主要有: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扩张,并制定处理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组织力量救援。

  ②、医疗救援小组,组长:×××,成员总务处全体成员。主要职责:立即组织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动态,接待受伤人员家长,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过激情况。

  ③、现场控制小组,组长:×××,成员教导处全体人员。主要职责:控制现场,维持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出现混乱局面,排查其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往医院,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协助调查事故的起因,掌握第一手资料。

  ④、后勤保障小组,组长:×××,成员全体食堂人员。主要职责:做好后勤支援工作,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为现场领导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⑤、资料信息小组,此项工作主要由×××负责。对事故全过程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完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四、运行体系。

  1、监测:

  学校经常对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避免事故发生。

  2、预警:

  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对可能导致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应急工作。

  3、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报告程序:

  ①、初次报告:报告事故简要经过以及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②、结段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③、总结报告:对事故的发生、原因分析、鉴定结论、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做出总结报告。

  五、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不同级别,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的开展救援工作。

  2、应急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现场救援和处置工作。

  3、紧急处置:

  当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报请上级领导同意后,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应急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测评确无危害后,学校应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并报请上级领导批准。

  六、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工作。 2、医疗保障:

  建立校医疗室,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组,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

  3、资金保障:

  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的经费,专门用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七、安全教育。

  学校对全体师生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3

  一、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及工作原则

  1、实行生猪活体储备。按10天为一个应急周期,每天出栏供应本市生猪不少于100头计算。由农业部门代表政府与若干个较大型的生猪饲养场签订应急供应合同,并做好应急时每天出栏量的安排。

  2、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由市工商局、市经贸局、市食品有限公司从每个市场中选择3—5个信誉度好的经营者(摊档)为应急经营户,并与市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应急经营合同。

  3、应急期间,市食品有限公司要与生猪供应场和市场经营者衔接好,并做好生猪收购、屠宰、猪肉调拨工作。经贸局负责生猪收购、屠宰、销售各个环节的协调。农业、工商、物价、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响应

  1、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预案的启动分为初级启动和实质启动。

  初级启动:当全市日屠宰量(定点屠场)在200头以下,起动初级应急预案。由农业部门通知应急供应饲养场停止生猪调出市外(除正常出口任务外),待命实行应急供应。

  实质启动:在日屠宰量低于100头且有向更低数量发展的可能时,启动实质应急预案。由政府统一指挥,市经贸局会同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食品有限公司进入收购、屠宰、调拨、销售一条龙应急供应,保障猪肉市场不断档、不脱销。

  应急预案的初级启动和实质启动,由市经贸局请示市政府同意后,并由市政府行文实施。

  2、应急预案的`响应

  (1)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部门迅速进入角色。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应急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市农业部门通知应急供应饲养场,做好应急供应准备。并以10日为一个应急周期,按梯次计划安排好日上市生猪量。同时,与市食品公司做好衔接,确保按计划供应。

  (3)市经贸局、市食品有限公司调度好车辆,集中运送生猪进场统一屠宰,按计划供应应急经营者出售,尽量做到优先供应部队、学校、医院等单位。

  (4)工商部门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物价部门做好价格监督,防止哄抬物价。

  三、应急预案响应终止

  视市场供求缓和程度,市经贸局适时作出终止应急判断,书面向市政府请示。由市政府决定应急响应终止。应急预案终止执行。

  应急预案执行结束后10天内,市经贸局将应急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

  四、其它规定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4

  学校卫生和饮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保障学校的卫生和饮食安全则是其中的基础。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因而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以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大冶二中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田震(校长,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工作), 成员:李志阳李志凯刘永胜及各班主任 发生重大、较大、一般事件,由领导小组负责处置

  二、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餐饮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2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三、事故分级

  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不足100人,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级,较大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 100人及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或不足100人,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级,一般事件,为本校一次中毒9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四、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食品中毒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

  五、救助体系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出现安全事故时,由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启动学校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向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学校要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要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要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半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要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6.食堂食物要求专人管理,专库存放,要建标立卡。严把食物采购关,要认真落实伙食管理程序,填写伙食流程表,坚持饭菜留样,把试喂鸡工作落到实处。食堂禁止出售变质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凉拌菜。各校(幼儿园)要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要保持食堂卫生。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七、食物中毒应急反应运行体系

  1.要认真落实“三查”制度,值周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2.及时报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学校校长报中心学校备案。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程序是班主任——校长——中心学校校长。

  3.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在接到中心校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安排教职工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同时要摸清情况,如果是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4.医疗救援。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情况。

  5.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要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尽力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6.病源保护。学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物样品,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

  7.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中心学校领导组组长统一调度,必要时可向所属各校抽调人员进行支援。所需人员要听从指挥,确保到位,落实职责。

  8.要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根据情况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9.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10.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事故应急小组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教体局。

  八、其他

  1.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其责任;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要劝其引咎辞职或责其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本预案由学校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5

  为保证我校师生在地震发生前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高度负责,分工协作,服从全局,紧急处置,全力做好各种防震工作。

  二、地震应急机构

  根据工作要求,成立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防护工作。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及各级部主任、班主任等

  (二)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并向上级领导汇报;贯彻传达领导的命令,组织有关各组人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理,并调配人力、物力资源,进行抢险救灾。

  三、应急措施

  1、发生地震时,教师要先看清自己所处的位置,要有序组织学生,坚持学生优先原则,尽力保护学生安全。(所有教职工)

  2、平时要教育学生地震中的逃生及自护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所有班主任)

  3、教育学生不能慌张、哭闹或随意乱跑,要听从成人的指挥,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所有教师)

  4、成人要学会如何保护好学生,如果在室外活动要把学生集中到操场中间空旷场地或集中在树木周围;如果在室内不要试图跑出楼外;最安全、最有效的办法是及时躲到两个承重墙之间最小的房间,如洗手间、厕所等,也可以躲在桌、柜等下面以及房间内侧的墙角,并且注意保护好头部,千万不要去窗下躲避;趴下时,头靠墙,使鼻子上方双眼之间凹部枕在横着的双臂上面,闭上眼和嘴,用鼻子呼吸;如果是正在睡觉要叫醒学生并有序组织学生躲在床底下或墙脚下。(所有教师)

  5、时刻与学生在一起,鼓励学生及给予学生心理上的安慰。(所有班主任)

  6、保安要密切关注校校校舍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校长。(XX)

  四、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1、地震发生后如果能撤离,要迅速组织教职工及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由领导小组及时上报灾情,房屋损坏及人员伤亡情况,同时保健医生要实施救助工作。

  2、各班教师做好孩子的思想和安抚工作,消除地震恐惧感。如果地震发生后不能迅速撤离或被困于室内、或被建筑物挤压等千万不要惊慌,要就近检查学生身体状况,并尽量为学生找到饮食,同时不能盲目采取措施,要懂得发出报险信号,等待救援。

  五、其他要求

  1、分管领导及全体教职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保护教职工及学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地震发生后一定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凡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学生校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2、学生校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3、领导小组要做好疏散路线和避难安置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4、学生在校临震应急期内停止一切教学活动。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6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高我校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龙头市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龙头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校“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群体性食品中毒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安全事故联系人:x

  组员:xx

  各班主任

  食品中毒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x以及各班主任

  (三)食品中毒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

  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x或x、x(x),学校立即通知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停止小卖部的经营活动,并于1小时内向x市人民医院、x市人民政府和龙头市教育局报告。

  2、以最快速度组织力量将中毒人员送往人民医院,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留样处。

  4、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安排本校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8、确保饮食安全,做好消毒保洁工作。

  (1)总务处做好学校各场所的消毒保洁工作。门卫要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卫生室要准备好各类消毒物品。

  (2)开学前食堂、厕所、公共活动场地、进行全面大扫除及消毒工作,不留死角。开学后做到每日清扫,校园每月消毒一次,办公室、教室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3)学生用餐做到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加工的操作程序,做到生熟分开,清洗干净,餐具高温消毒,防尘防害。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广大教师要做好食品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五)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校长室:x

  办公室:x

  龙头市龙头小学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7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具体标准见附件1)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包括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下同)的指导和参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局)应对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本预案执行。

  1.5 处置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和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为县局常设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组长由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局党组其他成员担任,小组成员由稽查大队、产品安全抽检管理股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2.1.2发生或者经分析判定食品安全事故有可能升级为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县局局长任总指挥,分管监管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副局长任副总指挥,服从国家、省、市、县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事件调查组、产品控制组、新闻宣传组等工作组,依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市场安全综合协调股等组成,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汇总报送、后勤保障、法律支持以及应急处置会议组织和相关公文处综合协调股等组成,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汇总报送、后勤保障、法律支持以及应急处置会议组织和相关公文处理等工作。

  (2)事件调查组:根据事件情况,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稽查大队、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产品安全抽检管理股等组成,负责事故原因调查,提出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

  (3)产品控制组: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稽查大队等组成,负责对相关产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4)新闻宣传组: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等组成,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管理,组织并承担新闻发布工作,制定新闻宣传报道方案,确定对外宣传口径并组织起草新闻通稿;

  负责接待新闻媒体采访,跟踪收集相关舆情信息。

  2.3 专家组

  县局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遴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咨询和指导,参与事件调查,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为应急决策提供参考。

  3 监测、预警、报告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与报告制度,积极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

  3.1 监测

  县局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制度。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尤其是高风险品种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系、舆情监测等搜集汇总食品安全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

  3.2 预警

  县局根据监测信息,对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对可能危害公众健康的风险因素、风险级别、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和可能存在的危害提出分析评估意见,及时向市局报告。市局根据各市提交的风险评估结果,研究确定向专业人士和公众发布食品风险预警信息。

  3.3 事故报告

  3.3.1 报告主体、程序和时限

  按照由下至上逐级报告的原则,各责任主体应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情况紧急时可越级向市局和省局报告,越级报告后,必须及时报告县局。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及信息和食品安全事故,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区县食安办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迅速向区县食安办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举报。

  (3)县局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后,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通报同级食安办和其他有关部门,并立即组织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情况紧急时可同时向市局和省局报告。

  (4)县局接到Ⅰ、Ⅱ、Ⅲ、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政府和市局,并抄报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3.3.2 报告内容

  按照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事发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发现或获知食品安全事故后报告初始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性质,所涉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名称、产品规格、包装及批号等信息,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受害者基本信息、主要症状与体征,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和潜在危害程度,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报告单位、联络员和通讯方式。

  (2)进展报告:事发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收集到的进展信息报告事故进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事故调查情况和原因分析结果、产品控制情况、事件影响评估、采取的控制措施等,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Ⅰ、Ⅱ、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每日报告事件进展,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3)总结报告:事发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事故结束后,应报送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应对等进行全面分析,对事故应对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总结,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10日内报送。

  3.3.3 报告方式

  初始报告和进展报告一般可通过网络、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总结报告应采用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涉及国家秘密的,应选择符合保密规定的方式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由

  国家总局、省局、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启动。 4.2 先期处置

  4.2.1 事发地先期处置

  县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配合同级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开展救治工作、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食品及其加工工具进行封存,根据情况可在本行政辖区内对相关食品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并对相关食品进行抽验,对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调查。食品生产企业不在本行政区域的,应立即报告市局,由市局报告省局。

  4.2.2 县局先期处置

  县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分别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会同稽查大队、市场监管所,立即调查核实事故原因和进展情况,对事故进行初级分析研判,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局领导,并根据情况开展以下工作:

  (1)提出是否向有关地区或全县通报以及是否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的建议。需暂停生产、销售、使用的,由稽查大队做出暂停生产、销售相关食品决定并实施。

  (2)加强对事故处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必要时,由综合协调组协调县疾控中心、卫生健康局等单位相关专家前往事发现场,对事故涉及人群进行现场调查并初步进行关联性评价。根据事故情况,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牵头,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涉及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并对相关食品进行抽样送检。

  4.3 Ⅰ级、Ⅱ、Ⅲ级应急响应

  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分别负责Ⅰ级、Ⅱ、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及终止。县局及事发地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4 Ⅳ级应急响应

  4.4.1 应急响应启动

  当事故达到Ⅳ级标准,或经分析研判认为事故有进一步升级为Ⅳ级趋势时,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稽查大队提出启动Ⅳ级响应的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2 应急措施

  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各工作组按照分工开展

  相关工作。在先期处置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综合协调组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市局,并通报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后续情况及时续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协调组协调县卫生健康局派出医疗专家,赶赴事发地指导涉事人群救治工作。

  (2)事故调查组赴事发地和生产企业所在地,指导、协调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根据调查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事故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结论和意见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3)产品控制组组织对相关食品进行统计、溯源,责成相关部门监督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紧急召回相关食品,每日对召回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情况组织对相关食品进行抽检,由县产品安全抽检管理股统一组织送检。

  (4)新闻宣传组及时与县政府新闻管理部门联系沟通,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对外公布咨询电话。

  (5)各工作组和相关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每日工作信息报送综合协调组,重大紧急情况应即时报送。综合协调组每天报送应急指挥部,分送各工作组。

  乡镇市场监管所采取以下措施:

  各监管所收到县局通知或通报后,第一时间组织对事件进行现场核实,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食品的名称和生产批号,事故表现,事故涉及的病例数和死亡病例数;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涉事人群开展医疗救治;依法对本监管区域内的相关食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县局。

  4.4.3应急响应的调整及终止

  (1)级别提升与降低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逐步消除的,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减低到原级别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由县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项,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4.5 信息发布

  4.5.1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科学公正的原则。

  4.5.2 Ⅳ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由县局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按照指挥部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5.3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4.5.4信息发布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 网站报道等形式。

  5 后期处理

  5.1 善后处置

  根据调查和认定的结论,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采取处理措施,涉嫌生产、销售假劣食品并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并协助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确定是食品质量导致的,由稽查大队牵头,依法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5.2 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 总结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对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以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6 附则

  6.1 名词解释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 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6.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和解释,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

  6.3 演习演练

  县局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快速应对能力和水平,并对应急演练结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6.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7 附件

  附件1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设区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区(县),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

  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食品安全事故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8

  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理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其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应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

  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

  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潍城区乐埠山中学

  消毒设备、设施检查维修记录

  符山中学消毒设备、设施检查维修记录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状态

  检查人

  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符山中学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时间

  废弃物品名

  参与处理人员

  学校场地出租情况:无出租场地;

  校外车辆停放情况:无;

  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无;

  教学楼与学生公寓内危险品存放:无

  煤炉取暖的教室和宿舍通风设备:有通风设备。

  校外人员进入宿舍登记表

  符山中学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9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苏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综合协调、分工协作、统一指挥、群防群治、整合资源、依靠科学、及时反应、措施果断”的原则。

  2事故分级

  按食品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2.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我省处置范围的;

  (3)需要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

  2.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5)在全省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6)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l)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徐州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2.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l)事故影响范围涉及x区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街道办事处,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组织体系(附件1)

  3.1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区政府根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局)的'建议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需要,成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主要职责:

  (1)启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3.2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局),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区卫生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发改经贸委、监察局、文教体局、公安分局、农工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商分局等有关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

  (1)贯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指示,统一指挥、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区政府、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根据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授权,会同区委宣传部,向新闻单位或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3.3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局):负责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区发改经贸委: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协调供应;负责屠宰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区文教体局:负责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等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作出或责成有关部门作出处分决定。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区本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资金的落实及管理,并督促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应急救援资金的管理工作。

  区农工办:负责组织对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开展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区环保分局:负责污染环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辖区内的污染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区工商分局:负责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

  3.4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3.4.1事故调查组

  由区卫生局、监察局、文教体局、农工办、卫生监督所、工商分局等部门参加,同时委派食品安全监察员、食品安全专家参加。职责为:协调指导区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预测事故后果提出事故防范意见;负责事故发生地的整改监督和督察工作。

  3.4.2事故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监管职能部门和区监察局负责。职责为: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4.3医疗救治组

  由区卫生局负责。职责为:迅速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3.4.4案件查办组

  由区公安分局和事故发生环节的监管职能部门负责。职责为: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3.4.5综合保障组

  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局)、公安分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事故发生地有关职能部门参加。职责为: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社会安定,协助调查组、处理组、救治组、查办组开展工作和保障工作入员的生活,汇总信息,报告和通报情况。

  3.5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应当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区政府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由街道办事处有关科室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

  3.6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家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

  (l)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2)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监测、预警与报告(附件2)

  4.1监测系统

  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区农工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必要时经授权检测信息。区卫生局、工商分局联合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相关信息,定期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4.2预警系统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督,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可能导致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严重的可报请区政府同意后,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3信息报告

  4.3.1事故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也可直接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街道办事处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于半小时内向区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4.3.2责任报告单位

  (l)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4.3.3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义务报告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信息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3.4事故报告要求

  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应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初步判定病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事故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信息。

  阶段报告应报告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及时上报。

  总结报告应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同时提出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

  4.4通报制度

  4.4.1接到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和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上报区政府的同时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通报,对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4.4.2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相关部门发出《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报》(附件2.1),通报内容包括:主送单位、事由、通报意见,一般要求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l)农业种植环节以及畜禽、水产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由区农工办负责查处;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由区发改委和其他有关部门会同市质监局负责查处;

  (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由区工商分局负责查处;

  (4)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由区卫生局负责查处;

  (5)其他食品安全事故由区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查处。

  4.5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区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个人不履行或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收受的投诉、举报,根据监管环节将《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登记表》(附件2.2)转发区有关监管部门,区有关监管部门收到后,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一般要求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对区有关部门报送、媒体披露、消费者投诉举报及领导批办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有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发出《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附件2.3),内容包括:主述单位、事由、核查要求,应当明确核查事项及上报查处结果,一般要求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必要时应根据要求随时上报有关查办信息。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性质、情节、危害范围及程度,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报》或《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发出后,要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查处结果。

  5应急响应(附件3)

  5.1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当事故升级或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的,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2应急响应措施

  5.2.1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响应

  (l)区政府应急响应

  区政府成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区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省、市应急指挥部,在省、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应急响应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即转为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开始履行职责。启动有关工作小组,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开通与事故发生地各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通讯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和指导应急救援;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参加救援。

  (3)街道办事处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5.2.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l)区政府应急响应

  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必要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5.2.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区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

  5.2.4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时,应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及时提高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己逐步消除的,应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相应降低预警和响应级别。

  5.3信息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上报省、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向社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5.4应急结束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认无危害和风险后,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汇总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6后期处理

  6.1善后处理

  区政府按照事故等级分级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协调保险机构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参保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6.2总结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辖区内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区政府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7保障措施

  7.1医疗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7.2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察人员、食品安全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7.3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负责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7.4物资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本单位财政预算。

  7.5通信保障

  协调各级通信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督促各电信运营企业加强对通信系统的维护,制定通信系统备用方案,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7.6资金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安排本部门、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经费,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7.7演习演练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指导全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组织全区性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7.8宣传、教育和培训

  相关部门及单位应当对广大消费者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8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救治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解释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9.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修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9.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0

  本预案适用于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患病或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组织机构

  xx垦殖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副场长)

  副组长:xx(党委委员)

  成员:xx

  二、处置职责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各成员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xx(副场长,手机:xx)、xx(信息督察员,手机:xx)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封存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组织回收已售出的造成或有证据证明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原材料,将中毒人员或吃过同样食物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事发地所在分场(社区)负责人负责通知群众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脱离接触可疑污染物。保留好可疑食物,以供医疗检验查明原因。

  (二)医疗救护。xx(党委委员,手机xx)、艾新德(卫生院院长,手机:xx)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迅速赶赴事发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并协调救治过程中所需特殊和紧缺药品的供应。

  (三)维护秩序。曹德欣(派出所所长,手机:xx)施爱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手机:xx)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维护现场秩序,防止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介入现场调查取证,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当事人应依法控制,开展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必要时,封闭或者限制使用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防止事件扩大。

  (四)发布信息。胡强(副场长,手机:xx)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经应急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五)后期处置。(副场长,手机:xx)陈志坚(党政办主任,手机:xx)乐燕青(财政所所长,手机:xx)李小星(民政所所长,手机:xx)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后期处置工作。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协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常务副场长,手机:xx)负责应急处置中的综合协调,并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各分场(社区)根据预案的规定,具体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场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上述人员如遇人事变动、岗位和分工调整,接替人员自动顶替,以职务和分管工作为准。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1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特制定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组员:呼救员:

  安全员:

  上报员:

  二、工作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呼救员: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准确地向临近医疗单位发出求救信息。

  安全员: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上报员: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以及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具体处置对策

  1、立即拨打电话120,对中毒人员急救,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卫生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同时保护好现场呕吐物,为公安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资料。

  3、立即查封学校食堂,对当天出售的饭菜留样进行封存,待相关部门取样检测。

  四、责任制度

  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_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5.工作原则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必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2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迅速反应、妥善处理,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县教科局及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

  二、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XXX(校长)

  成 员:XXX XXX XXX XXX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师生的紧急疏散,稳定师生及学生家长情绪,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5)向当地政府、卫生、市场监管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XXX负责)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知悉事故并经初步核实后1小时内,按有关规定向当地政府、卫生、市场监管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XXX XXX XX负责)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XX县第二人民医院XXX)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三)保护现场(XXX XXX负责)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并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XXX负责)

  配合卫生疾控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信息通报 (XXX 负责)

  在学校适当范围内通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七)善后处理 (XXX XXX负责)

  1.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2.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3.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食品安全事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食堂等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3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品配送管理,确保饮食的安全卫生和营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冬季幼儿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20xx〕2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幼儿园食品配送企业准入管理

  国家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从严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责任。要严格把好幼儿园食堂准入关,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幼儿园和幼儿园的食堂经营服务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要自主经营。采取托管服务的幼儿园食堂,须严格企业准入资格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竞争择优。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幼儿园的场所和固定设备为幼儿园师生提供餐饮服务。部分不具备举办食堂条件的幼儿园,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招投标,确定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餐饮配送企业服务。凡实行托管服务和餐饮配送等外包服务的幼儿园,必须严格准入标准,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合理确定服务期限,对卫生、质量、价格、利益空间等载明实质性条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幼儿园制定准入要求,并加强管理。

  二、加强监督巡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监管目标,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过程、全链条进行监管,确保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可控;对不符合餐饮许可条件的,要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设施、条件等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要加大对配送食品的监督,一般应一个月一次进行评估和记录,及时了解食品口感、学生反映等,并将有关信息汇总反馈。

  三、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幼儿园管理主体责任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实行幼儿园法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幼儿园要建立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园食堂工作的卫生安全与质量管理。对食品配送企业提供的产品,幼儿园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认真进行查验,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研究应对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幼儿园。要完善校内民主监督机制,成立校膳管会,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工会干部、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行使对食堂及送餐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要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建立并完善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安全。

  四、加强监管信息通报和报告

  xxxxx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4

  一、食品退市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若产品为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3、超过安全试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

  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商品的;

  9、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稻食品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

  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入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对有害有毒、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

  处理或销毁;

  4、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将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五)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则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二条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升级质检部门组织建立的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技术支持。

  第三条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食品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四条本公司将向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第五条本公司将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

  (S)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构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第六条本公司将配合省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第七条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第八条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一)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S)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

  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实施

  第一条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123召回应当在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通知消费。

  第三条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第四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357召回应在日内,二级召回应在日内,三级召回应在日内,公司通过所在地的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第五条食品召回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二)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S)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

  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四)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五)召回的语气效果;

  (六)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37第六条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日,二级召回每15日,三级召回每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若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四、召回评估

  第一条本公司将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

  15第二条本公司将在食品召回时限满日内,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报告国家质检总结。

  第三条本公司将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及时予以销毁。

  第四条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本公司将保留详细记录,并向时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5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天一样大的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政府应急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从狠抓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入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大食品安全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最大努力地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的做法是:

  一、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系

  20xx年9月,我局起草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分管副省长任总指挥的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我局。我们充分履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认真做好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编制了操作手册,完善了信息报告,组建了应急专家库,督促和检查应急预案责任的落实和管理情况。到20xx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91个县(市、区)全部由政府下发了《应急预案》,编制了《操作手册》,有了应急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工作队伍,建成了省、市、县三级应急体系,全省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二、开展应急队伍培训

  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是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故能力的迫切要求和重要举措。20xx年4月我们组织了全省各设区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在井冈山参加了全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培训班的全部课程。20xx年6月争取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支持,再次组织他们参加了在陕西西安举行的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并观摩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演习演练,并将演练光盘分发至各市、县组织学习。20xx年10月份我们在上饶市召开了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研讨会,研讨会采用集中授课和案例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在由胡棠洪处长全面系统讲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主要流程及要求的同时,由各设区市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的同志用幻灯片的形式真实再现了各地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全过程,通过总结分析事故经过、处置措施、经验教训等,交流了体会,提高了认识;同时我们将各市报送的案例分析材料进行汇总,反复修改,汇编成册,形成《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研讨会材料汇编》,供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人员参考学习。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学习,使具体从事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的人员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熟悉了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的相关规定,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三、指导各地应急演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我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提高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协调、配合、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我们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了多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习演练。20xx年我们在萍乡市开展了首次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采取以实战为主的方式进行,即演练前并不通知各参加演练的部门,而是以模拟事故报告启动了整个演练,演练设立了五个演练现场,并详细制订了事故报告、事故确认、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现场处置、应急响应升级等环节的考核评分细则,客观、全面地检验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系统的运转情况和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高效处置能力。20xx年5月,在新余市举行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演习演练;20xx年10月,在宜春高安市举行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应急演练。这两次应急演练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省政府应急办的大力支持,万建生副主任、江明成处长更是亲临高安演练现场进行指导。在演练方案的`设计上,我们以应急预案和预案操作手册为大纲,以各相关部门对事故实际处置为模板,采取模拟真实场景与现场指挥相结合的形式,努力做到程序正确、处置规范。在策划和设计模拟事故发生、发展时,把实际发生事故有可能需要参加处置的相关部门,如卫生、工商、质监、农业都吸纳进来,共同参加演练,进行实战锻炼。在开展演练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的作用,争取各部门的理解支持和密切配合,尽可能使更多的人员参与演练行动。如在宜春演练中就邀请了宜春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团市委负责领导、宜春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宜春市

  教育局、局分管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县(市、区)长、应急办主任或专职副主任、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共计600余人到现场观摩。同时安排新闻媒体参与演练过程中的新闻,以及对整个应急演练的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一系列应急演练的成功举行,使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队伍明确了应急处置原则,熟悉了组织指挥救援的程序及方法,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积累了实践经验,为构建我省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队伍夯实了基础,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评价。四、实战检验应急能力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05-30

(精选)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10-17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06-08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08-10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11-08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0-17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11-11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07-20

农村食品安全应急预案08-20

小学食品安全应急预案06-20